坚持和发展共同理想的几个问题--一、从社会学的角度看新社会主义_社会公平正义论文

坚持和发展共同理想的几个问题--一、从社会学的角度看新社会主义_社会公平正义论文

坚持和发展共同理想的几个问题①——从社会学视角看新型社会主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学论文,几个问题论文,视角论文,理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作为我们的共同理想,作为我国社会的主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这里所说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一种什么样的社会主义呢?我们越来越体会到它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明确这一点,对我们坚持和发展共同理想十分重要。

这就势必提出一个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一种新型社会主义,“新”在哪里?概括地说,这主要体现在:一方面,它是一种利用资本主义一切可以利用的东西、逐步取得对于资本主义的相对优势、并最后战胜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另一方面,它又是一种在自己的实践中不断探索社会正义、不断追求社会和谐、不断进行制度创新的社会主义。关于前一点,邓小平同志在上世纪90年代初就明确作了阐述。例如,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总之,社会主义要取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取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取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和管理方法。”[1-1] 关于后一点,党的十六大以来,这种趋势越来越明显。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以及社会和谐被确定为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几个标志性事件。现在已经可以看到,在发展初始期,上述前一点对发展生产力、提高效率特别重要,今后还将继续这样做;当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后一点则越来越显示出自己的重要性。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正是一种非常开放的、在不断制度创新中持续成长壮大的新型的社会主义。

这种新型的社会主义不能不包含许多前所未有的特点。这里简略指出几点。

第一,它是历史上从未有过的社会主义新形态。它不同于以往实际存在过的社会主义制度,例如已经解体的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那是一种僵化的、没有生命力的社会主义。而作为新型社会主义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正如我们已经亲眼看到的,是一种蓬勃发展、富有生命力的社会主义。从这里我们可以进一步体会邓小平同志10多年前说“只要中国社会主义不倒,社会主义在世界将始终站得住”[1-2] 的道理,也使我们体会到为什么有的外国人这样评论:“过去说,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现在应该反过来说,只有中国才能救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使处于低潮的社会主义看到了希望,而不是如西方一些人所期待的那样,资本主义体系多了一名新成员。

第二,它是一种与资本主义有着复杂关系——一种利用资本主义,但又与资本主义有本质区别的社会主义。这样的社会主义有市场经济、证券交易、劳资关系等等资本主义社会同样存在的东西。这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情况使我们体会到,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开放性和包容性;另一方面,如果不清醒地认识到这是利用资本主义,那就很容易与资本主义相混淆。因此,这里特别体现出坚守社会主义目标的重要性,树立共同理想的重要性。

第三,它是一种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社会主义。针对以前效率不高的情况,我们曾经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针对现阶段社会分化过大的情况,则强调要更加注重公平。公平与效率是不能分家,不能人为对立的。因为只有在一个公平的社会中,效率才可能获得持久的基础;反之也一样,一个有效率的社会,才能促成真正的公平。市场必须追求效率,政府必须守护公平,社会必须促进公平。社会政策是调节公平和效率的保持相对平衡的手段。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在处理公平和效率的关系上越来越成熟。

第四,它是一种处在成长壮大过程中的,还很年轻、还有很长路要走、但已取得巨大成绩、前途无量的社会主义。关于成长过程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正如邓小平指出的:“中国社会主义是处在一个什么阶段,就是处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阶段。”[1-3] 他还说:“我们搞社会主义才几十年,还处在初级阶段。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很长的历史阶段,需要我们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决不能掉以轻心。”[1-4] 确实,这种社会主义的成长是与很多不发达因素联系在一起的,也是与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人类困境”相联系的[2]。每前进一步都需要走曲折的道路、做出艰巨的努力,而且都会有人把取得的成绩归之于资本主义而把产生的问题归之于社会主义。因此坚持这样的社会主义在“社会主义低潮综合症”存在的大背景下,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际上都是需要有勇气的。

这种新型的社会主义,尽管有许多新的特点,但是并没有离开科学社会主义的大道。科学社会主义一方面坚持社会公平正义的理念,致力于逐步把公平正义贯彻到社会结构和社会制度的各个方面,同时又揭示了资本主义的不正义性及其种种制度表现。

众所周知,由于马克思的两大发现——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论,社会主义从空想转变成科学。唯物史观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恶性循环的根源:生产社会性和生产资料占有私人性之间的矛盾;揭示了恶性循环的突出表现:周期性的经济危机,人们为异己的力量和盲目的必然性所支配等等;揭示了恶性循环的不可避免的结果:资本主义社会必然为社会主义社会所代替,如此等等。正如恩格斯指出的:“冲突成为不可避免的了,而且,因为它在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炸毁以前不能使矛盾得到解决,所以它就成为周期性的了。资本主义生产产生了新的‘恶性循环’。”[3] 剩余价值论则揭示了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揭示了“本真劳动”转化为“异化劳动”的本源。这两大发现实际上都深刻地揭示了资本主义是一个不正义的社会制度。资本主义制度确立之后越来越暴露出的许多弊病、祸害和恶性循环,表明这个制度并没有建立起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所预言的“理性的王国”,并没有带来普遍的“自由,平等,博爱”,也就是说,表明了它的不正义性。资本主义制度,是经过几百年的不断调整,到上世纪30年代后还汲取了社会主义的不少做法,才得以稳定下来的。

与资本主义数百年的曲折历史相比,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算起,不足60年的中国社会主义,能够有现在这样举世瞩目的成就,是十分了不起的。正如现代性是成长的一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是成长的。这过程中取得的种种进步,无疑是对社会正义的推进;而这过程中出现的种种缺陷、失误,也掩盖不住社会主义对社会正义的追求。一直以来提倡的共同富裕、现在强调的社会和谐以及社会和谐是社会主义的本质,都是正义概念的具体体现。

在当前,要坚持和发展这种新型的社会主义,搞清楚如下几个方面是十分重要的。

第一,搞清楚目标和手段的联系和区别。

作为“利用资本主义,但与资本主义有本质区别”的新型社会主义,包含着两个不同的层次:目标层次和手段层次。这一点邓小平说得很清楚:“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还是要讲。我们搞改革开放,把工作重心放在经济建设上,没有丢马克思,没有丢列宁,也没有丢毛泽东。老祖宗不能丢啊!问题是要把什么叫社会主义搞清楚,把怎么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搞清楚。”[1-5] 坚持什么样的社会主义,这是目标层次;怎么样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这是手段层次。

在目标层次上讨论社会主义时,邓小平和他之后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者最充分地表现了原则的坚定性。例如邓小平指出:“中国不搞社会主义不行,不坚持社会主义不行。”“中国搞社会主义,是谁也动摇不了的。”[1-6]“中国坚持社会主义,不会改变。”[1-7]“我们不会容忍有的人反对社会主义。”[1-8] 而在手段层次上谈论社会主义时,邓小平和他之后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者又最充分地体现了策略的灵活性。其中,主要的也是最容易引起误解的一个方面,是必须要利用资本主义的一切能为我所用的优秀成果,来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最后战胜资本主义。当然,这样做时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所谓“保持清醒的头脑”,我体会,关键是不要忘记取得对于资本主义优势的目标。而在手段层次讨论社会主义时,他则反复指出“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分不在于是计划还是市场这样的问题”[1-9],“不要以为,一说计划经济就是社会主义,一说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不是那么回事,两者都是手段,市场也可为社会主义服务。”[1-10] 也正是在手段层次上,他说明改革迈不开步子,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怕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其实,开办特区、引进外资、建立三资企业等都是发展社会主义的手段。手段是多样的,只要是有利于发展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的手段,都可以用。

邓小平和他之后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者,有时侧重在目标层次上讲社会主义,有时则侧重在手段层次上讲社会主义。但这两者是统一的,不能人为地加以割裂:目标需要手段来实现,手段是为实现目标服务的。这二者的统一,正好体现了邓小平和他之后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者原则的坚定性和策略的灵活性的统一。

当然利用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自己的创造。现在从上到下和从下到上都有很多创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种新型社会主义增加了许多新鲜的内容。同时,利用和创造也不是截然分开的,在利用中进行创造和在创造中进行利用,两种情况相互交叉,推进社会主义的成长壮大。

第二,搞清楚正义概念也有初级阶段和高级阶段之分。

什么是正义?马克思恩格斯曾经用平等来表示,并把平等区分为形式上的平等和事实上的平等。形式上的平等指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事实上”的平等或实质性的平等,则指社会经济平等和满足需要的平等。从人权的观点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实际上说的是公民政治权利;“事实上”的平等实际上指的是社会经济权利。

罗尔斯提出的正义两原则,实际上也是暗示着这两方面的权利。第一个正义原则,即平等自由原则,是说“每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4-1]。第二个正义原则,即差别原则和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是说“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1)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并且,(2)依系于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4-1]。所不同的是,罗尔斯围绕社会的基本结构,实际上给社会正义提供了一个伦理社会学的规定。他说:“对我们来说,正义的主要问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更准确地说,是社会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决定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之划分的方式。”还指出“社会基本结构之所以是正义的主要问题,是因为它的影响十分深刻并自始至终”[4-2]。

这里,无论是社会的基本结构,社会主要制度分配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还是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用社会学的术语来说,都是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同时,正义概念与平等、不平等和公平概念,总是这样那样联系着。因此,在理论上综合马克思恩格斯和罗尔斯等人的观点,现实上根据新中国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完全可以给社会正义下一个更为广泛的社会学定义:社会正义就是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配置的公平性和平等性。这里,公平和平等都能表达正义,但又是不同程度的正义,正好能够表达社会正义也是有阶段性的。

关于公平与平等的不同,我在以前写的一篇文章中曾经这样说过:“公平与平等,或者说公平原则与平等原则,都属于价值观的范畴,且它们有一部分内容是重合或交叉的,如机会的平等、竞争规则的平等属于公平的范围,这是它们的联系。同时,公平与平等又是不同的价值观:如果说,平等强调的是某种‘同’,那么公平强调则是某种‘异’。公平是以承认差异为前提的,由此我们可以一般地说,所谓公平就是一种合理的差异,这与平等以同一尺度来衡量形成反差。同时,公平与平等的内容可以是矛盾的,如结果的平等基本上属于不公的范围。”[5] 在改革开放后的中国,人们也开始谈论“宁要不平等的公平,不要平等的不公平”。这些说法就是突出了公平与平等的区别,也表明了我国社会在价值观上已从改革开放前以平等取向为主,转变为现在以公平取向为主。

公平与平等的区别,正好表达了社会正义也是有阶段性的。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初级阶段和高级阶段一样,社会正义也有初级阶段和高级阶段之分。在不同的阶段,社会正义的要求是不同的,不能混淆。在初级阶段,正义概念主要与公平概念,即是与“合理的差别”联系在一起。而在高级阶段则是与平等的概念,特别是“事实上”平等或实质性的平等观(即社会经济平等观和满足需要的平等观)联系在一起的。新中国建立以来的一个经验教训是我们过早地以平等观念为主导观念,而不知道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只能遵循公平的正义概念而不能实际奉行平等的正义观念。违背这一点,超越了初级阶段,也不能很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种新型的社会主义。

第三,搞清楚在社会转型问题上关于“向度”分歧的实质。

13年前,即1994年初,本文作者在结合中国实际论述社会转型度——速度、广度、深度、难度和向度时,曾指出:“中国社会转型的向度十分明确”。当时是这样说的:

“转型的向度涉及中国现代化的道路和模式的选择。在中国社会转型迄今为止的三个阶段中,向度是各不相同的。”

“在1840—1949年的第一阶段,总的来说,中国选择的是资本主义现代化道路和模式。中国曾学习过法国、英国、美国和日本的模式,但是都没有成功,都没有能够改变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面貌,也都没有能够避免被侵略、被掠夺、受欺凌的局面。痛苦的经验教训,使中国人不得不另作选择。所以中国人在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影响下开始向社会主义找出路,不是没有原因的;也就是说,中国不是没有选择过资本主义道路和模式,而且是反复选这条路,时间延续了一百多年,不可谓不长。在说明中国社会转型的向度时,我们不能忘记这个基本历史事实。”

“在1949—1978年的第二阶段,开始时没有认识到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只是一种特殊的社会主义,而误把它当作一般性的东西,曾盲目照搬了苏联模式的不少方面,按照这种模式建立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当时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封锁禁运,又进一步加强了中国向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一边倒,加强了苏联模式社会主义的分量。由于高度集中的体制的弊病逐渐暴露,也由于没有及时转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教训,中国开始寻求有自己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和发展模式。”

“在1978年开始的第三阶段,中国在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的主持下,确立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道路和发展模式。当前中国正在进行的一切都离不开这一点:中国的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正在建立的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在进行的改革是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所以,向度是很明确的。中国人认识到:市场不等于资本主义,计划不等于社会主义,它们都是资源配置的手段。把中国建设市场经济说成是走资本主义道路,是一种误解。”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必须吸取和借鉴资本主义创造的一切有价值的成果,既反对闭关自守,又反对全盘西化。”[6]

13年后的今天,作为新型社会主义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实践和理论两方面都有了很大发展,这使我们更清楚地认识到,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的实质是新型社会主义的成长壮大、创新发展。

但是,怎样评价中国社会的根本性质和基本走向,近来又重新成为包括中国学术界在内的世界学术界的焦点之一。当上世纪90年代初前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之时,一些学者秉承西方政治意识形态的原则,分析这些国家的社会变化、总结其转变成为“资本主义新成员”的经验,其中有不少人由于这类研究项目而在西方世界获得了学术上的较高声望。这一过程逐渐培育起了一个学术派别。也许是由于匈牙利的一些学者如J·科尔内等对计划经济的批判性研究以及社会制度转变的分析[7],也许是因为匈牙利社会变化本身所具有的突出特点,如在宪政制度变化上实行的所谓“天鹅绒革命”②,以及“革命”后西方跨国资本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据了主导地位等等,这一学派通常被称为“布达佩斯学派”,但在我看来,应称其为“新布达佩斯学派”更为确切③。“新布达佩斯学派”提出的狭义转型论,把这一社会变迁概括为由前共产主义向资本主义转型④,并把改革中的中国也归入这类“转型国家”,此后这一思潮更加活跃,以至于在中国社会学界出现了布达佩斯学派狭义转型论的中国版,它非常政治化地把社会转型狭隘地解释成为前苏联、东欧共产主义国家向资本主义转变的这一类模式,并把它用到中国,主张中国正在走向资本主义,这是一种误导。

与此同时,国外有的社会学者以更系统的方式,论证中国是一种“社会资本主义”[11]、“新资本主义”[12],如此等等。这种观点援引自由主义的论据——“资本主义是经济发展的必要充分条件”(Capitalism is the necessary and sufficient condition for economic development),从亚当·斯密的“资本主义导致经济成长”(Capitalism leads to economic growth)的命题,反向推导出“如果经济发展了,肯定已经存在资本主义了”(If there is economic development,there must have been capitalism),并寻求对资本主义的中国特征(Chinese characteristics)、机制(mechanism)及其全球意义(global implications)的解释[12]。还有的学者则对中国和东欧的市场转型专门进行研究,通过与一些经济学者合作展开的研究项目,根据中国各公司在上海股票市场的交易数据,分析资本主义在中国的出现以及政府在这一过程中的作用,有关研究涉及了中国城市中高效率的私营企业、国有企业以及人力资源上有竞争力的公司,通过相关调查数据来显示这三种机制对于市场转型的作用[13]。显然,在“新布达佩斯学派”的推动下,对中国的“资本主义新成员”身份进行论证成了当前国际学术界一个比较时髦的论题。

这就提出了一个非常严肃和十分根本的问题: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究竟是社会主义的生机再现,还是资本主义的一统天下?究竟是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展示了新的希望,还是全球资本主义体系又多了一个新的成员?这是不可不辨的。我的看法恰恰相反,中国社会转型的向度是非常明确的,当代中国正在崛起的是一种新型社会主义。

也许由于社会主义实践的快速发展,甚至超过了人们的思想速度和想象力,许多人还没有意识到,我们的最新实践已经超越了以前那种在实践中失败了的社会主义旧模式。一些人还习惯于把别的社会制度视为成长的,把社会主义视为僵化的。不善于把自己已经取得的成绩归于我们的创新性实践、归于我们的社会基本制度,归于社会主义,仍然习惯于让新的实践经验来适应旧的理念框架。

随着中国社会迈向更加现代和更新现代的进程,社会主义的实践和探索也进入了一个从未有过的新境界,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里程,我们可以称之为“新型社会主义的实践过程”。这一过程赋予了中国社会学家和社会学工作者崇高的使命和责任:反映和刻画中国社会的转型变迁、概括和总结这一过程的中国经验,把新型社会主义在中国的日常生活、组织模式转变、制度变迁、社会和社区建设、文化价值观和文化话语建构的实践,把当代中国社会的多姿多彩、色彩斑斓、形式多样、活力澎湃、昂扬奋进的真实形貌,把中国社会学对现实社会问题、矛盾和冲突的困惑、关切和建设性批判精神,以及对我们时代所能达到的成就的期望和畅想,以客观而生动、真实而宏阔、严谨而激越的笔触,写入中国社会学史的每一页,传递给更加年轻的、充满朝气的、大有所为的社会学青年学子。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确实是有的放矢和有现实针对性的,需要我们认真体会,加深认识。

注释:

①这是为2007年1月16日在武汉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建设和谐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讨会准备的文章,发表时,作了一些修改、补充和订正。

②在通过宪政制度的重新修订而造成社会制度的根本变化方面,匈牙利极为典型。西方舆论也称之为“天鹅绒革命”。Adras Sajo(匈牙利教授,匈牙利中欧大学比较宪政项目主席,世界银行和联合国发展项目顾问,美国纽约大学国际法客座教授,曾任匈牙利总统法律顾问,宪法起草委员会成员)回顾1989年的这次巨变时,这样说:这是一次全面的修改,每一条都作了这样或那样的修改,最后几乎只剩下这样一句话:布达佩斯是匈牙利的首都没有变,其余的都变了[8]。

③“布达佩斯学派”最初是以卢卡奇(1885-1971)为代表的,一般来说被视为西方马克思主义或新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流派,后来以卢卡奇和他的学生为主体的布达佩斯学派经历了一个发展、演变、分化的过程。上世纪90年代前后,即前苏联、东欧剧变前后,由于外国、特别是美国等西方学者加入到对于匈牙利的改革和转制的研究中来,因而形成了一种新的学术趋向。这已经远远超出原来布达佩斯学派的范围。为了区分这种不同,我们更愿意把上述新的趋势叫做“新布达佩斯学派”。但是我们并不反对把这一趋向也叫做“布达佩斯学派”。只是要注意,这样意义上的布达佩斯学派已经与卢卡奇没有直接联系了。在更广泛的意义上,对于采取新布达佩斯学派的政治立场和学术观点对俄罗斯、东中欧、中国等国家的社会转型进行研究的国外学者,也可以归入这一学派[9]。

④《打造没有资本家的资本主义——东欧的新统治精英》是“布达佩斯学派”的代表人物伊亚尔、塞勒尼、唐恩斯利的一部著作(1998),现在这部书的导言部分被译为了中文并发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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