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科“白子林”考论_策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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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氏策林》为白居易《策林》七十五篇的单行本。《金史》卷九七《徒单镒传》载,金大定五年,徒单子温奉敕命将《贞观政要》和《白氏策林》译为女真文。金大定五年为南宋乾道元年(1165),据此推断,此前已有《白氏策林》的汉文单行本。明代《李薄汀书目》“东间北架二层”著录“白氏策林二本”,《近古堂书目》“论策类”著录“白氏策林”一种。近代邵懿辰《四库简明目录标注》著录明刊《白氏策林》,谓“即自集内辑出”。傅增湘《藏园群书经眼录》著录一本,为“明翻宋刊本,十行二十一字”,“序内构字小字注犯御名,知从宋本出”。据调查,存世的《白氏策林》有:

1.明刻本一种,《北京图书馆善本书目》著录。

2.影抄明刊本一种,台北国立中央图书馆藏,有叶德辉跋语。

3.朝鲜铜活字本,有三本,韩国诚庵古书博物馆、日本筑波大学附属图书馆、京都大学附属图书馆谷村文库分藏,为“甲辰小字铜活字版”。

台湾学者罗联添先生撰《白居易散文校记》,曾采用明抄本《白氏策林》参校。此外,日本学者神鹰德治曾调查了明抄本(胶片)和几种朝鲜本,指出明抄本与朝鲜本尽管同为《策林》单行本,但源出不同。朝鲜本是明成化二十一年刊朝鲜铜活字本《白氏文集》的忠实抽刻本,并增多了误刻。明抄本则更接近于宋刊白集,同时又有自己的特点,有多处异文与《文苑英华》和日本古抄本相合。神鹰氏因此大胆推测,明抄本的祖本也许并非宋本大集系统的抽刻本,而是与通行唐抄本相联系的某一单行本①。

然而,北京图书馆所藏明刻本《白氏策林》至今尚未见有学者作详细调查和介绍。笔者最近有机会调查了此本,参考罗先生所撰校记及神鹰氏对明抄本的介绍,试就明刻本《白氏策林》的源流、特点提出自己的看法。

一、明刻本的特征

明刻本《白氏策林》四册,每册一卷,10行21字,白口左右双边。首为《白氏策林序》,次为目录,题“白氏策林目录”,通列四卷目录,与《白氏文集》各本于各卷卷首分列策目不同。目录卷数下注凡若干道,其中“卷一”注“凡二十六道”,与实际篇数及《文集》各本均不合。正文首页内题“白氏策林卷之一”,卷尾题同,余三卷均同此。首页有“阳湖陶氏涉园所有书籍之印”(朱长)、“张月肖藏书记”(朱长)印,正文首页有“沈鋂环卿”(朱方)、“燕喜堂”(朱方)印。

由于笔者尚未直接调查明抄本,只能根据罗校和神鹰氏文所介绍的情况,对明刻本与明抄本的关系作一些推测②。明抄本分装两册,明刻本为四册。此两册形制,似与《李蒲汀书目》著录之“二本”相合。因此,《策林》刻本似本来即有分装两册与分装四册之不同。神鹰氏认为抄本属“精写本”,版式与刻本同为10行21字。卷首《策林序》、《目录》、正文的格式序次,均同于刻本。几处宋讳字的处理及多数校文,也与刻本同。因此可以基本断定,明抄本的底本当与明刻本同。但现存明刻本缺卷一第2页(内容为首篇末五行和第二篇前部大半),神鹰氏所介绍明抄本,未涉及这一情况。如原件不缺此页,则所据当是与此同版的另一本。又,第二篇注文“自懋建已下皆叠策问中事”,刻本为大字,与正文相混,抄本也与此相同。但明刻本还有一些特点,罗校及神鹰氏文言之未详,不知抄本是否与之相同:

1.题注格式。《白氏文集》中《策林》各篇题目与题下注相区别,注用小字。明刻本多有混淆,或变注为题,以大字相连,有时则相反(其中有两处与宋绍兴本格式相同)。另失去一条题注。如以下所列(题及注所含异文未归入此类):

刊本《文集》明刻本 篇目

(大字)策头(小字)二道(大字)策头二道一

(大字)策尾(小字)三道(大字)策尾三道三

(小字)由善恶之积 无 十四

(大字)议祥瑞辨妖灾(宋(大字)议祥瑞(

本“辨妖灾”小字)小字)辨妖灾 十六

(大字)辨水旱之灾明存救(大字)辨水旱之灾

之术(宋本“明存救之术”(小字)明存救之术

小字)十八

(大字)议兵(小字)用舍(大字)议兵用舍逆

逆顺兴亡 顺兴亡③  四十三

(大字)使人畏爱悦服理大(大字)使人畏爱悦

罪赦小过 服(小字)理大罪赦

小过 五十七

(大字)睦亲(小字)选用(大字)睦亲选用 七十四

2.提行。刊本《文集》凡遇“又问”、“臣闻”均提行另起,宋本六、七、八、九、十三、十六、十七、十八等篇末提行。明刻本则五十、五十一、五十二等篇未提行,均无规律可循,或因分工刊刻,未尽划一。唯明刻本有一处遇尊提行,为他本所未见:

始于秦汉,或沿或革,以至(提行)国朝。(五十一)

由于只此一例,它是出于偶然,还是保留了唐写本某种原貌,也无法断定。

3.误刻。明刻本与他本相异的文字颇多,但其中有一些可以肯定为误刻,罗校明抄本只出校了少数几例。这些误刻有(括号内文字为明刻本):构成策目七十五门(问)(《策林序》)。太(大)平之风(二)。反为福于太戊(大戌)(十六)。议盐铁与(兴)榷酤(二十二)。自上而下皆有数焉(二十五)。奇文诡(跪)制(二十五)。有司惩趋竞(兢。罗校同)之流(三十一)。趋竞(兢)巧滥(三十二。两见)。入(八)色者又倍于吏也(三十二)。兢兢(竞竞)业业(三十七)。此亦古者尉候(侯。罗校同)之制(四十五)。举其纲疏其网(纲)(五十七)。惟陛下详(评)之(六十五)。惩劝善恶之柄执于文士(王)褒贬之际(六十八)。歌咏之声讽刺之兴(典)(六十九)。天(大)下之心(七十)。特颁(领)其布帛肉粟之赐(七十三)。而有三代翼戴(载)之实(七十四)。

以上特征如未保存于明抄本中,一种可能是抄本有所变动,另一种可能则是如明刊《白氏讽谏》那样,明刊《策林》也有数种异本,抄本的底本则是另一本。

二、明刻本与宋刊、明刊《文集》及《文苑英华》的对校

神鹰氏文在将明抄本与日本古抄本(金泽本、管见抄)和各种刊本《文集》对校中,指出就总体而言抄本《策林》文字近于刊本系统;在将抄本与宋刊本(绍兴本、那波本)和几种明刊本《文集》对校中,认为抄本更近于宋刊本系统。就罗校和神鹰氏文所提供的校文来看,明刻本的文字与抄本基本相同,因此这一结论就明刻本而言也基本是可信的。

然而,不能忽视的是,尽管就总体而言,明刻本《策林》更接近于宋刊本系统(绍兴本、那波本)《文集》,但另有大量文字与明刊本系统(马元调本)《文集》相同,而不同于宋本。以下所列为明刻本与马本同而异于宋绍兴本的文字(括号内为绍兴本文字):

揣摩(磨)当代之事(《序》)。远无不服(伏)(八)。王者发号施(施号)令(十三)。虽贤主(王)也(十六)。凝(疑)为庆云(十七)。犹未全(合)扰于人(二十一)。本或不存与(与存)之也同(同也)(二十二)。授以大小(小大)之职(二十九)。广丞郎推(椎)轮之本(三十一)。而(无“而”字)惩恶之典隳矣(三十二)。岂(无“岂”字)善恶未著(三十二)。此犹(由)束舟楫而望济川(三十四)。贞观之太(大)和(三十六)。其所以(无“以”字)然者(三十七)。兴灭之迹(由)何由(申)(四十三)。侯与(将)守而何先(五十一)。倍(陪)臣执国命(五十一)。财征无从(衍“而计军役无从”六字)而平也(五十二)。甚(其)多小人也。有怙(祐)亲爱者矣(五十六)。虽曰(日)事鬼神(六十五)。臣伏睹(观)其教(六十七)。亦犹(由)昼夜相代(七十一)。不肯(无“肯”字)出而为理(七十一)。天下七十者可以食肉(肉食)矣(七十三)。

明刻本同于宋本而与明本《文集》不同的文字更多一些,限于篇幅此处就不再详列了。一般认为,明本《文集》均是从以绍兴本为代表的南宋先诗后笔本《文集》流衍而来,明刻本《策林》出现文字分别与宋本和明本《文集》相符的情况,一种可能表明它源出于宋本与明本之间的某种《文集》,另一种可能则说明它也许另有来源,并不是宋本系统《文集》的直接抽刻本。以下二例,明刻本的文字便似乎别有所自:

明刻本 绍兴本 马本

天下之穷人天之穷人天下穷人十八

故臣致君以德 故臣致其君以德故其臣致君以德七十二

第一例原文似应从明刻本作“天下之穷人”,宋本和明本分别脱去“下”和“之”字。第二例从前文“接其臣以道”和后文“故其臣奉君以贾道”来看,应从马本作“故其臣致君以德”,明刻本脱去“其”字,而绍兴本则乙倒“其”字。这样,明刻本就不应是单纯沿袭某一《文集》本,而是三本另有一共同来源,在第一例中似是明刻本反映了原本面貌,而在第二例中又似乎是马本反映了原本面貌。

明刻本《策林》与宋本、明本《文集》存在距离的另一证据是,它还有许多异文同于《文苑英华》,而异于《文集》。神鹰氏文已就明抄本列举了一些,以下所列为明刻本与《文苑英华》相同的异文(括号内为明刻本与《英华》相同文字)④:

风行(化)浇朴(八)。推其此(所)为(十)。则天上(上天)不息之道。法地下(下地)不动之德(十四)。休徵(咎)在德(十六)。欲其浮(游)堕(十九)。泉布(布帛)轻重之权(二十)。不畜聚敛之臣臣闻(无下“臣”字)(二十二)。夫(天)地之利(二十五)。百人悦之必百人之将也,(以下俱多十字:千人伏[《英华》:悦]之必千人之将也)(四十六)。夫然(俱多“后”字)可以不縻财用(四十八)。诸侯擅战(征)伐(五十一)。文景富其仁(人)(五十八)。佳(嘉)谋可闻。(俱多“何”字)灭绝之有耶。未有愎(拒)谏而理者(七十)。百王之典具在(存)(七十五)。

明刻本《策林》与各本《白氏文集》及《文苑英华》之间这种相对复杂的文字异同情况,一方面说明《策林》的来源可能并不单纯,另一方面也说明《文集》本身的源流也相当复杂。北宋时期《白氏文集》至少存在着七十卷本与七十二卷本两大系统,南宋时期由七十二卷本系统衍生出保持前后续集分编的蜀本系统与改编为先诗后笔的苏本系统,但七十卷本也可能并未绝迹。明代虽只流传先诗后笔本,但其时《文苑英华》等总集、《白氏策林》等单行本仍有翻刻,均可作《白氏文集》的参校,因此明刊本也未必是完全沿袭南宋先诗后笔本系统。例如后出的马元调刊本,便有若干文字同时同于《文苑英华》和《白氏策林》,而异于宋本:

马本策林英华 绍兴本

王者发号施令

同 同 号施互乙十三

本或不存与之也同同 同 存与互乙,也同互乙 三十二

广丞郎推轮之本 同 同 推作椎 三十一

岂善恶未著同 同 无岂字 三十二

此犹束舟楫而望济川

同 同 犹作由 三十四

贞观之太和同 同 太作大 三十六

兴灭之迹何由

同迹作数迹作由,由作申四十三

财征无从而平也 同 同 从下衍而计军役无从 五十二

有怙亲爱者矣

同 同 怙作祐五十六

虽曰事鬼神同 同 曰作日 六十五

臣伏睹其教同 同 睹作观 六十七

亦犹昼夜相代

同 同 犹作由 七十一

天下七十者可以食肉矣 同 同 食肉互乙七十三

因此,《策林》明刻本有若干文字同于明刊《文集》,并不一定说明《策林》是晚出的,反而是明刊《文集》因此应刮目相看。此外,明刻本还有若干文字独与明郭勋刊本《白氏天文集》相合(括号内文字):人亦忧其忧,(俱多一“忧”字)乐同于人(十四)。不信不(义)(十八)。人(民)之父母(二十二)。从古已(以)来(二十七)。故黜(出)位而朝(二十八)。皆我烈祖所创(剏)(三十六)。先王宥过刑政(故)之道(五十七)。故其(脱“其”字)臣致君以德也(七十二),等等。在与他本对校中,明刻本也有多处与郭本同时合于《英华》或《文集》某本。郭勋刊本刊于明正德间,编次与他本完全不同,又属于明代早期刊本。明刻本与它的关系也颇可玩味。

三、明刻本的独异文字

除了分别与各本《文集》以及《文苑英华》等相合的文字外,明刻本《策林》还有大量自己独异的文字。上述误刻文字当然也是明刻本的独异文字,但除了明显误刻之外,明刻本还有大量意同、意近或意可两通乃至歧义、义反的异文。其数量之多,不仅超过明刻本中的明显误刻,而且也超过明刻本在各本《文集》相异文字中单独与某本相合之处。这些异文可以大致区分为几类:

1.异体字、通假字及其他通用字。如:臣之名既获贰(二)成。此由捨(舍)人而从欲(七)。至于(於)天下(十一)。懔(凛)乎若驭朽索。自生人已(以)来(十四)。欲纾(舒)人之忧(十七)。虽慆(滔)郑卫之音(二十一)。盐羡则幸(倖)生(二十三)。若以为长(常)久之法(二十四)。或以门地(第)授(三十一)。趋竞巧滥之弊所由消(销)也(三十三)。精求牧宰之材(才)(三十四)。无介直以立仇(雠)敌(三十五)。邴(丙)吉不问死伤者(三十八)。侵刻(克)不已(三十九)。闇然而日彰(章)于天下矣(五十七)。

2.唐讳字。如:万人(民)在下(八)。人(民)以君为心,君以人(民)为体(二十二)。“民”字在唐代本不尽讳,白集各本他处亦常见人(民)之歧出。

3.虚字增减及替换。其歧异一般不影响文意,只有关语气疾徐强弱。用某字或不用某字亦无规律可循,亦无法据此推知其行文习惯或风格。如:陛下又能(多“而”字)终之(二)。天下(多“之”字)至广,王化(多“之”字)至大(六)。朕虽不及(多“乎”字)古(多“人”字”),然(多“亦未尝不”四字”)以百姓(多“之”字)心为心(七)。则在陛下恕己及物而已(多“矣”字)(十)。勃焉(然)而兴(十四)。其(多“或”字)继周者(十五)。盖阴阳之定数矣(尔)。耿寿昌之常平者(无“者”字)(十八)。则(无“则”字)天下聚敛之臣将置力焉(二十一)。(多“亦自”二字)知其不可(二十四)。唐虞之际也(无“也”字)(三十四)。(多“在”字)委任宰相。不以(必)勤倦自婴。故(无“故”字)陈平不肯知钱谷(三十八)。又何故也(欤)(五十)。无出于此焉(者)(五十一)。生业著于地者(无“者”字)矣(五十二)。可废(多“而”字)不可用。其可变而改作(多“之”字)乎(五十三)。其要者(无“者”字)在乎举有次(五十四)。仓禀实(多“而”字)知礼节,衣食足(多“而”字)知荣辱(五十五)。文物焕其(乎)明备(六十)。乐稍失于奢(多“者”字)(六十二)。当举而行(多“之”字)(六十三)。夫(无“夫”字)器者所以发声。闻之者(多“亦”字)必融融洩洩矣(六十四)。然于(无“于”字)异名则殊俗(六十六)。至若(於)献替之际(七十)。好问之旨深也(矣)(七十五)。

4.字句小异而意近同。除虚字增减外,还有大量对文意影响不大的异文。如:小(微)臣狂简之过(一)。如指(运)。掌耳(二)。尘渎圣鉴(览)(三)。思酌(纳)下言(四)。王者之教待(持)久而成(六)。浇而复和(朴)(八)。昔宓(多“子”字)贱得之(十一)。心一则固(同)(十三)。非(多“祯”字)祥出而后国兴。足(是)明休徵(多“皆”字)在德,吉凶由(“由”字作“皆在”二字)人矣(十六)。木石华(草)虫之怪。明寖所(寝。“寝”上空一格)加(十七)。且思乎军镇(旅)之中。无乃有忠贤(良)者耶。赋入(敛)之法。将(特)在乎禀积有常。表恭(敬)天之罚(十八)。田垄疲人望(终)岁勤力者。使百货通流(流通)(十九)。君之奢俭为人富贫(贫富)之源(二十一)。日削而月朘(剥)。家无异风(殊俗)(二十二)。行(货)无榷税。利尽(则)人于私室(二十三)。若以为长(常)久之法(二十四)。人力屈于嗜欲(利)。故(多“天”字)作四时八节。地力(利)屈于僭奢。将在乎寝(饮)食起居(二十五)。虽臣有(倦倦)之诚。无因(罔克)下知(二十七)。又何患乎事不(未)举而政未成哉(三十)。御史遗补(补遗)郎官(三十一)。不逾时月(日)。吏能有闻(为)者。陛下试垂(留)意而察焉(三十二)。淫或(苟)未惩。则知(多“人”字)虽至明也。州畏于使(多“司”字)(三十四)。财(赋)征减耗(四十)。月征而倍息无(不)已(四十一)。皆欲(愿)之销(四十四)。故有不能理(领)兵之将(四十六)。表饵之术(策),娄敬兴(开)和亲之计。威必震詟(惊)(四十八)。非为(特)封建之弊也(五十一)。立(定)井田之制。因循未(莫)迁。有(存)亡相保(五十二)。原其始终(终始)(五十四)。将刑法不便于(多“当”字)时耶(五十六)。外户庶见于不扃(闭)者矣(五十八)。疏通知远(敏捷)之训(六十)。(多“司”字)马迁论之备矣(六十一)。不和(合)者改而更张(六十三)。乐者不可以伪,唯(“伪”下多“为”字,“唯”作“惟”)明圣者能审而述作(作述)焉(六十四)。万人(多“畅”字)顺,百神(多“效”字)和(六十五)。伤财(人)力之一端也(六十六)。释氏尤(犹)甚焉。何必使人去此(彼)取彼(此)(六十六)。与三代同风(归)(六十八)。政有毫(毛)发之善。自开辟以来未之闻(有)也(六十九)。是以明王(主)知君子之守道也(七十一)。君臣之道既阻(沮)于上。君待(视)臣如犬马,则臣待(视)君如路人(七十二)。

以上这两类异文在明刻本中最多,也是一般校勘中最常遇到的情况。其歧异方式,与古抄本同刊本《文集》之间常见的大量歧异也极为相似。

5.形近、音同或意连而导致疑误。其例如:连(述)赞美之(四)。从(纵)一人之欲(七)。故不出阁而东(北)海之政成(十一)。推(惟)诚则化(十三)。岂吉凶或僭(潜)在人。则昇(鼎)耳之异自殄。悟(惧)天鉴者。固未足质(知)帝王之疑(十六)。徙市(徙步)修城(十八)。籴甚贵钱甚轻则伤人(人伤),籴(粜)甚贱钱甚重则伤农(农伤)。又责之以钱,钱者(二字作“刀”)桑地不生铜私家不敢铸(十九)。天下之心同其喜(善)(二十一)。鸟兽不狘(狨)(二十六)。不用于颇(陂)邪(二十七)。以大授小(小受大)(三十)。轻重不可齐致(故)也(三十四)。聪(钦)明文思也。祖宗之理(礼)(三十六)。况天下之钱一(一钱)也(四十一)。畏(威)爱相济。恩荣不知(加)(四十七)。必待(将)赏罚(四十九)。功不偿(赏)费(四十八)。蚕食瓜剖(割)。导化源(缘)(五十一)。授(受)之者必贤良也(五十六)。合敬同爱之诚(美)(六十)。声与体犹可遗(道)。足以致理(“致理”二字作“制礼乐”)(六十三)。而后行为政、顺为教者(著)也(六十九)。恶其违(危)己守道者(七十一)。

从异文的产生来说,与前面1、2、3、4类基本上无所谓正误的情况不同,这类疑误显然产生于传写翻印中的无意混淆或误读误会,必有一种异文与原文不符。就此而言,不同异文之间当有正误之别。但异文出现的结果却不尽相同,有的可能与原意差别不大,如:以大授小(小受大)。蚕食瓜剖(割)。合敬同爱之诚(美)。于是,与3、4两类情况极易相混。也有的意可两通,如:从(纵)一人之欲。推(惟)诚则化。悟(惧)天鉴者。固未足质(知)帝王之疑。畏(威)爱相济。恩荣不知(加)。这时,就比较难判断究竟哪种异文合于原文。再有则是异文之间相互排斥,只应有一种合理或合于原意。但即使是这种情况,由于判断的根据不同,取舍也可能有很大出入。

6.字句脱衍歧异导致不同。明刻本有一处脱四句:

闻《禾黍》之咏,则知时和岁丰也。闻《北风》之言,则知威虐及人也(六十九)。然而,明刻本也有一处独多二句:

讴歌日兴,(贼盗自息,田野渐开,)此之谓休徵(十六)。此外明刻本的脱文或较他本文字增多的还有几处:人道(多“至善”二字)以善教人(十五)。伐为凶短(多“为”字)折(十七)。不为名尸(无“尸”字)义然后动(四十三)。此由爵无限而法不行使(无“使”字)之然也(四十七)。诫(多“不肯”二字)自用者(七十)。还有一处明刻本及各本《文集》之间歧异较严重:

策林 英华绍兴本马本

在乎操理柄…… 在乎操理柄…… 在乎操理柄…… 在乎操理柄… 五十一

固邦本,刑化德 固邦本而已矣。 固邦本之业者, …固邦本而已

立 是故刑行德立在乎刑行德立。盖刑行德立

以上六类基本概括了明刻本的独有异文。实际上,上节所列明刻本与各本《文集》之间的异同,其导致歧异的原因也基本上可以归为这六类。就5、6两类来看,明刻本的异文有一些是可以订正刊本《文集》之误,或至少可备一说的。例如:

臣闻:高宗不聪,飞雉鸲于鼎:宋景有罚,荧惑守于心。及乎懋懿德以修身,出善言而罪已,则昇(鼎)耳之异自殄。(十六)“鼎耳之异”即指上文所谓“高宗不聪,飞雉鸲于鼎”,用《尚书·高宗肜日》飞雉升鼎耳而鸣之典。其意同于柳宗元《愈膏肓疾赋》:“桑谷生庭而自灭,野雉鸲鼎而自息。”各本《文集》均误为“昇耳”,郭勋刊本《白乐天文集》作“昇耳”,盖均因误识“鼎”之手写体而误。又如:

当丰岁,则贱籴(粜)半价不足以充缗钱。……夫籴甚贵,钱甚轻,则伤人;籴(粜)甚贱,钱甚重,则伤农。(十九)罗校谓“籴甚贱”句当从明抄本作“粜”,与上句对举,与颜师古《策贤良文》“卖谷极贱,则农人劬劳而不给;籴价翔踊,则工商窘乏而难振”文意同。就明刻本来看,前文“贱籴”亦作“贱粜”。证以白居易《论和籴状》“免令贱粜”、“既无贱粜麦粟之费”,这两处均应从明刻本作“粜”。又如:

今则谷帛之外又责之以钱,钱者(二字作“刀”)桑地不生,铜私家不敢铸,业于农者何从得之?(十九)据明刻本,这四句则应点断为:“今则谷帛之外又责之以钱刀,桑地不生铜,私家不敢铸,业于农者何从得之”,文意更为顺畅。又如:

于是乎三不和之气交错堙郁,伐为凶短(多“为”字)折,攻为疾,聚为忧,损为贫,结为恶,耗为弱。(十七)“伐为凶短折”句意不明。据明刻本,则应作“伐为凶,短为折”,与下文同为三字排比句,就文意和文势而言均优于他本。此外如:“隐见出处,亦不于(为)常”(十六),“于常”虽可意会,但毕竟不如“为常”更妥。

四、明刻本的版本系统及《白集》的校勘问题

从以上对勘结果来看,明刻本《策林》具有他本不可代替的特殊版本价值。从它具有大量独有及与《文苑英华》等相合的异文来看,从它的若干异文足以订正各本之误来看,我们的初步结论是,它不是现在所见的任何一种《白氏文集》刊本(绍兴本、那波本、马本等)的抽刻本,而是另有来源。神鹰氏文曾以日本金泽文库本(仅卷四七之一卷)和管见抄本与明抄本对校,列举了十余处相同之处,因此提出明抄本可能与唐抄本相关联的推测。白集的版本系统,基本上可以划分为以日本金泽文库本等为代表的古抄本系统,及以绍兴本、那波本等为代表的刊本系统。从以上对勘来看,相对于明刻本的大量独有异文而言,它与金泽本等抄本的相合之处并不多。神鹰氏文所列举的十余处中,还有几条实际与马本一致,并不是古抄本独有的异文。从相异之处来看,似乎可以说,明刻本《策林》与这两种系统的《白氏文集》都保持着一定距离。这一事实提醒我们,根据晚唐五代以来的文献记载,白居易作品集有着丰富的传本,而现存的日本抄本和各种刊本《文集》,不过是反映了其中一部分的面貌而已。在已知的两种主要系统之外,明刻本《策林》可能还反映着早期白集传本的另外一部分情况。

根据《金史》有关《白氏策林》的记载以及明刻本保存宋讳字的情况来看,我们可以大致断定,明刻本是以一宋刻本为底本。元稹《酬乐天馀思不尽加为六韵之作》(《元氏长庆集》卷二二)诗中曾提及,当时曾有白居易的《百道判》、《白朴》单行。《白氏策林》是否也有较早的单行本呢?《新唐书》卷六十《艺文志四》著录“《元和制策》三卷,元稹、独孤郁、白居易”,另有“《五子策林》十卷,集许南容而下五人策问”。这种合编策问集的流行,是为满足士子钻研“策学”的需要。在《宋史·艺文志》中,还著录了这两种策问集。不过,现存的《白氏策林》却不大可能是由这种合集抽编而成的。它保存了完整策目,编排顺序也完全同于《白氏文集》,此外就文字歧异的情况来看,它并不像“原本单行”的《白氏讽谏》那样严重,而是与《文苑英华》同《文集》的歧异程度近似,由这几点来看,现存《白氏策林》最有可能是宋人从当时通行的《白氏文集》中抽出印行的。

由它保留的宋讳字来看,明刻本与绍兴本基本一致,讳“构”、“桓”、“鸲”字。遇“构”字作“犯御名”(《序》),遇“鸲”字作“犯御嫌名”(二十二)。遇“桓”字一处作“渊圣御名”(三十七),但另一处未讳(二十八)。遇“鸲”作“犯御嫌名”(十六)。另有一处文异,“桑穀”作“祥桑”(十六)。明刻本的特殊之处是,在“飞雉鸲于鼎”(十六)和“罪梯构”(二十二)两句中,既加讳注,又于其下补原字,在后一例中又误补为“植”字。这种补字估计是明刻本翻刻时所加。同时出现“构”作“犯御名”、“桓”作“渊圣御名”,表明明刻本的底本同绍兴本一样,也应刊于高宗绍兴年间。由于存在着其他许多差异,而且两本的讳字处也不完全统一,我们不认为这种讳字上的一致表示明刻本是绍兴本系统的直接抽刻本,而只是表明明刻本的底本与绍兴本刊于同一时期罢了。

对于明刻本的版本系统,我们只能做一些推测。北宋时期的《白氏文集》刊本今天所知的有:属七十卷本系统的宋敏求所见吴本、蜀本,及属七十二卷本系统的景祐杭州刊本、晁公武著录本。今天所能见到的绍兴本和那波本,均出于七十二卷本系统。由这一系统又衍生出南宋的苏本、蜀本,及后代各本。即使是被钱曾当作“北宋时镂诸版,所谓庐山本”的钱氏绛云楼藏本,也属于这一系统。因此,至少有两种北宋前期的刊本(吴本、蜀本),是后人所未见的。而这两种刊本,由于同属于七十卷本系统,与日本存留的若干种古抄本可能更为接近,与北宋初《文苑英华》编纂时所据的底本之一也可能更为接近。明刻本《白氏策林》恰恰具有与《文苑英华》和日本古抄本接近的一面,而同时又具有自己的独异之处。在无法进一步提出其他确证之前,我们不妨假设,明刻本的原本是某一北宋七十卷本《文集》的抽刻本,在南宋绍兴时期被抽刻或翻刻,而最终成为明刻本的底本。

白居易曾将自己的文集写成五本,此外在作者生前还有“日本、新罗诸国及两京人家传写”的各种流传本。作者手定五本虽已亡佚,但后人据以传抄、翻刻,终于使其流传下来。就卷次而言,我曾推测,这五本未必完全一致,家藏两本之外的寺藏本有可能仅为七十卷。因此,宋代七十卷系统本与七十二卷系统本的区别,实际上是源于不同的底本。就文字而言,我们从常识也不难作出判断,即使这五本全部由白居易本人手抄(事实上不大可能),也不可能相互之间完全一致。除了纯技术性的或不经意的歧误外,同一作者在将自己的作品分抄数遍时,也常常会有一些临时的、即兴的变动。这时,作者的情况有点类似于演奏家:每次演奏都是一次即席的发挥,也就是一次新的创作。相信动笔写文章的人都会有这样的体会。因此,我们可以假设,在白居易原来手定的五本中也许已经存在着若干文字上的差异。除了难以避免的笔误之外,这种差异应该基本上是意近或意可两通的。

在白集校勘中我们遇到的大量文字歧异,恰恰属于这种情况。无论是古抄本与刊本的对校,还是《文苑英华》、《白氏策林》与《文集》的对校,上节所列举的3、4两类异文都占有多数。这其中固然也有一些可能产生于传写之中,但许多语气词的增换,许多经得起推敲而看不出有形歧误线索的异文,却最有可能出于作者本人的即兴改换。相反,在敦煌本白居易诗、《白氏讽谏》(光绪本、明刻本)与《文集》的对校中,我们却看到相当多的意虽可通但来源明显不同的异文。原因恰恰在于,敦煌本以及《白氏讽谏》本来即是大集之外的流传本,其歧异便不止于在传写翻刻的技术过程所产生的异文,而是在广泛流传中经由无数接受者参与而形成了一种新文本。

附记:撰成此文后,蒙日本帝塚山学院大学中国文学研究室神鹰德治先生惠寄台北国立中央图书馆藏明抄本《白氏策林》影印件,大喜之余急用两本对校一过,证实抄本除卷一不缺页外,其他题注、提行、误刻等情况均与刻本同,仅有三两处文字与刻本小异,可知抄本虽并非直接以北图所藏明刻本为底本,但确实源出于同版之别本。本文第一部分所提问题基本得到解决。附志于此,并向神鹰先生致谢!

注释:

①神鹰德治:《台湾国立中央图书馆藏影抄明刊本〈白氏策林〉について》,《东方学》第61辑(1981年1月);《朝鲜铜活字本〈白氏策林〉について》,《朝鲜学报》第106辑(1983年1月)。

②罗校明抄本较简略,有些异文恐未出校。另罗校与神鹰氏文所介绍的情况,亦偶有相互矛盾之处。

③据罗校,明抄本与此同。

④暂据影印明隆庆刊本《文苑英华》,未及校明抄本。神鹰氏文所据为日本静嘉堂藏明抄本,若干异文不同于隆庆刊本而与明刻本《策林》同,如:劳体励(厉)精(七)。盖是谓(谓是)也(十三)。贵(贫)贱之别(二十五)。文物声明(名)(六十三)。将有而不用(任)耶(七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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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科“白子林”考论_策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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