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当代中国科学观的重构_科学论文

论当代中国科学观的重构_科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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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9839(2006)06-0142-07

每个学科都有自己的元问题,不同学科之间的元问题,间或有一定交叉。对于从不同侧面、运用不同方法研究科学的科学哲学、科学社会学和科学史来说,它们有一个交叉性的共同的元问题:科学究竟是什么。在一定的意义上,科学自身以及上述三个学科的每一步发展,都会为推动人们对科学的认识注入活力。反过来,科学观的进步又会从根本上对各个国家的科学以及上述三个学科的发展发生制约作用。因此,随着当代科学技术和科学哲学等学科的发展,永不停顿地反思科学观的时代本质及其变革问题,不论从理论上说还是从实践上说都是一件相当重要的事情。

一、科学的基本品格和形象

或许正是由于科学具有指数规律这样神奇的发展速度,才使得它迅速成为一个极具复杂性的事物,以致人们一般认为它有多种形象、多种品格。例如,美国社会学家默顿指出:“科学是一个容易使人产生误解的、范围广泛的术语,它所指的是诸多不同的、尽管是相关的事项。它通常被用来指:(1)一组特定的方法,知识就是用这组方法证实的;(2)通过应用这些方法所获得的一些积累性的知识;(3)一组支配所谓的科学活动的文化价值和惯例;或者(4)上述任何方面的组合。”[1](第362-363页)英国科学社会学家、科学家贝尔纳也说过:“科学可作为一种建制(制度)、一种方法、一种积累的知识传统,一种维持和发展生产的主要因素,以及构成我们诸信仰和对宇宙和人类诸态度的最强大势力之一。”[2](第6页)

此外,关于科学的含义,人们经常谈到的还有许多。如,认为科学是:一种认识活动、一种文化、一种智力游戏、一种解难题的活动、一种社会交往、一种生活方式等等。

当然,也有人主张科学是单义的。例如,西方科学哲学家通常单纯从知识的角度看科学,认为科学仅是一种真理性的认识、一种具有可证实性或可否证性的知识,等等。不过,大多数主张科学是单义的人,其关于科学的定义所指,无非是上述提到的许多含义中的一种。而且主要表明他们研究科学的角度是特定的。并不一定意味着他们完全否认科学的多面性。

在科学的多种品格、多种形象中,有些品格和形象是比较重要、比较基本的。其中,最重要、最基本的是以下几种:

1.一种关于世界客观规律的真理性知识体系

从词源上说,拉丁语Scientia广义上的含义是学问和知识,德语中相应的词Wissenschaft延续了拉丁语的含义,包括一切有系统的学问。在英语中,含义有了变化,英语Science则专指自然科学。在中国的古籍中,很早就有“科学”一词,其原意是科举学校的简称。如宋代陈亮说:“自科学之兴,世之为士者往往困于一日之程文,甚至于老死而或不遇。”(陈亮:《送叔祖主筠州高要簿序》)这里“科学”是指科举之学或科举学校,与现代意义上的以求知为要义的“科学”相距甚远。明末清初,徐光启在翻译西书时,把西方科学译为格物穷理之学。后来简称“格致”、“格物”、“格致学”或“格致之学”、“格物之学”。格物致知是儒学术浯,最早见于《大学》,其含义说法不一。南宋朱熹的解释是“即物穷理”,即从事物出发探求做人的道理和知识。尽管其着眼点在儒学框架内的伦理道德,并且以内省与直觉为基本方法,但毕竟强调了接触实际事物去认识的思想。徐光启对科学的译法即是遵循了朱熹的解释。19世纪末年,康有为在其编行的《日本书目志》中,第一次从日本引进了“科学”一词,并采纳了日本关于科学的“分科之学”的含义。日本福泽谕吉在其《劝学篇》(1872)中有“一科一学”的说法,1874年,西周在他的《知说》一文中首先使用了“科学”一词。康有为采纳日本译法,旨在把西方分科的科学与中国文史哲不分家、浑然一体的传统学术相对应。后来,这一译法被学界普遍接受,对科学的理解也逐渐和西方统一起来了。例如,1915年陈独秀就明确指出:“科学者何?吾人对于事物之概念,综合客观之现象,诉之主观之理性,而不矛盾之谓也。”[3](第77页)

“科学”一词的上述演变情况表明,“一种关于世界客观规律的真理性知识体系”当是科学最初始、最基本的含义,也是最常见的一种科学定义。许多流行的权威性辞书就是这样定义科学的。如:

《德国百科全书》:“科学是作为一个整体的知识的总和,……或者在它总体上的描述,有计划的发展以及研究”。

英国《新百科全书》:“科学是按在自然界的次序对事物进行分类和对它们意义的认识。”

《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以范畴、定理、定律形式反映现实世界多种现象的本质和运动规律的知识体系。”

上述定义,都是首先肯定科学是一种知识,然后,再给这种知识以特定的限制,以便较准确地刻画科学的本质。例如在知识的前面冠以“真理性”或“客观性”的限制词,强调的是知识内容与经验事实对应的可靠性和完备性。这样一来,就把科学与神话、宗教、伪科学等区别开来;在知识的前面冠以“体系性”或“系统性”的限制词,强调的是个别的知识与其他已有知识必须具有逻辑融惯性,这样一来,就把科学与常识、“前科学”(如古代中国科学或古代希腊科学)等区别开来,等等。

从知识的角度看,科学的表现形式通常包括科学学科、科学理论、科学概念、科学定律、科学常数、科学事实等。另外,科学知识的核心在科学方法。正是有了实验方法和数学方法的结合,才有了科学知识的客观性和系统性。所以有人主张科学是一种方法,旨在强调科学方法的关键性。其实,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不可分离,二者是一体的。

2.人类认识世界客观规律的社会性活动

从这个角度看待科学的也很多。例如:

苏联《大百科全书》(1958):“科学是对现实世界规律的不断深入认识的过程。”

英国著名科学社会学家巴伯在专门论述“科学是什么”时,强调:“首先从根本上把科学看作是一种社会活动,看作是发生在人类社会中的一系列行为。”[4](第2页)

美国著名科学家小李克特认为,科学是“一种社会地组织起来探求自然规律的活动。”[5](第19页)

上述定义都首先肯定科学是一种活动,然后再给这种活动以特定的限制,以较准确地刻画科学的本质。在科学的前面冠以“认识的”限制词,便把科学与工业生产、农业生产等实践活动区别开来了。从广义上说,科学也是一种实践,只是,科学实验对认识对象兼具认识和改造两重性,而且改造从属于认识、服务于认识,其认识属性更为根本。在科学的前面冠以“社会性的”限制词,强调了科学的群体性、对社会的依赖性和有组织性等特点,这就把科学与“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般的个人审美活动和“上帝在我心中”、“心诚则灵”的个人信仰等个体活动区别开来。

从社会性的认识活动的角度看,科学包括认识主体(科学家、科学共同体)、认识工具(科学方法、科学仪器)和认识对象(自然界)三个组成部分。最典型的科学认识活动有:科学观察、科学实验、科学测量,以及学术交流和学术评价等。

3.一种以发展真理性认识为目标的社会制度

从这种角度理解科学的,主要是在科学社会学界。如,默顿明确指出:“近代科学除了是一种独特的、进化中的知识体系,同时也是一种带有独特规范框架的社会体制(社会制度)。”[6](中文版前言第6页)

目前,这种对科学的理解,已基本上获得了学界的广泛认同,如一些权威的工具书已经把这种理解吸收进来了。例如:

《苏联大百科全书》(1974):“科学,是人类活动的一个范畴,它的职能是总结关于客观世界的知识,并使之系统化;科学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在历史发展进程中,科学可转化为社会生产力和最重要的社会体制(社会制度)。”[7](第383页)

中国《自然辩证法百科全书》中的“科学”条目:“反映客观世界(自然、社会、思维)的本质联系及其运动规律的知识体系、组织科学活动的社会建制(社会制度)。”

“社会制度”(institution)是社会学的专用术语。它是指为满足某种社会基本需要而形成的组织体系。譬如家庭作为一种社会制度,主要满足社会培养、教育下一代、赡养老人,以及男女两性互助、互补等方面的需要。每一社会制度都包含人员、机构、物质设施和行为规范等要素。主要的社会制度有教育、宗教、政治、经济等等。

科学作为一种社会制度,它所要满足的社会需要是:推动关于客观世界真理性认识的发展和进步。和其它社会制度相比,其特点主要表现在:①具有一套不成文的、特殊的行为规范。按照默顿的观点,这套规范的主要内容是:普遍主义、公有性、无私利性和有组织的怀疑主义等。这套规范集中体现了科学制度中从业人员共同认可的一套价值准则。②从业人员的主体是科学家和由科学家组成的科学共同体(研究兴趣一致、学术交流较为充分的科学家群体)。③有一套独具特色而又行之有效的奖励制度。科学奖励的核心不是金钱而是同行承认。承认的形式包括论文发表、同行引证、获奖、荣誉称号、以私人名字命名科学发现、史书记载,等等。

通常,当人们说科学领域、科学部门、科学事业、科学战线的时候,其所指大致相当于科学制度,在“科教文卫”或“科教文”这两个词组中,“科”的含义也大约指的就是科学制度。科学制度的机构设置通常是科研院所、实验室、大学、学会、学派、课题组等。

从人们对科学的认识过程看,上述三个侧面是有先后顺序的。古代,人们已经认识到科学是一种知识形态;近代,开始认识到科学是一种社会性的认识活动;直到19世纪中叶,社会学诞生以来,人们才逐渐认识到科学是一种以发展真理性知识为目标的社会制度。三个侧面的时间顺序,标志着人们对科学认识的层层深入。因此,以上关于科学的三种基本含义,可称之为“科学的三层次说”。另外,上述三种基本含义还有其他多重内在联系。如,科学的知识含义和制度含义是静态的,科学的活动含义是动态的;科学的知识含义着眼于结果,科学的活动含义着眼于过程,科学的制度含义着眼于存在和发展的形态,等等。

总之,科学包括许多侧面。每个侧面都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在一定意义上,可以把每个侧面都称之为科学;针对每一个侧面进行专门的研究,也未尝不可。但是,我们一定要牢记,科学的这诸多侧面都有一定的片面性和局限性,只有把它们整合起来,有机地联系或统一起来,才能真正全面、透彻地认识和理解科学。为此,许多关于科学的定义都尽量囊括了科学的各主要侧面,而许多学者也非常强调这种综合看待科学的方式。如英国著名社会学家和物理学家齐曼这样说道:“正确地讲,科学是上述事情的全部,甚至更多。它确实是科学研究的产物;它也的确采用了独特的方法;它是一种组织化的知识体系;它是一种解决问题的工具。它也是一种社会建制(社会制度);它需要物质设备;它是教育的主题;它是文化资源;它需要被管理;它是人类事务中重要的因素。我们的科学‘模型’,必须把这些相互差异、有时是相互矛盾的方面联系起来,并且统一在一起。”[8](第6-7页)

强调认识和理解科学时须把有关的侧面整合起来、有机地联系起来或统一起来,这并不意味着科学仅仅是多个侧面的整合,而没有统一的本质。科学是有确定的本质的,统一本质是什么?一般可把它理解为科学精神。关于科学精神的含义,学术界分歧很大,迄无定论。但大致可把它理解为求真精神与理性态度两点,若细致说来,也还可以举出诸如普遍怀疑的态度、彻底客观主义的立场、逻辑思维的原则、继承基础上的创新精神和精确明细的表达方式等等。

其实关于科学的本质,乃是西方科学哲学曾一度热心探讨的“科学划界”问题,该研究的目的就是试图寻找出科学区别于非科学的本质特征。西方科学哲学各流派在科学划界标准问题上意见纷呈,迄无定论。

以上关于什么是科学的说明,对于科学这个复杂的事物,还只不过是一个大概,要想对科学有一个更深入一点的认识,还需要下许多功夫。譬如,关于科学知识这个侧面,仅仅了解它是具有真理性和系统性,远远不够。科学知识的结构是什么?作为科学知识表达手段的科学语言具有什么特点?科学知识是怎样产生的?它的发展动力和发展模式是什么?诸如此类的问题还有许多,只有弄清楚了这些问题,才谈得上对科学的许多侧面有了一个基本的认识。科学的其他侧面也同样存在这样的情况。为此,读一点科学哲学、科学社会学、科学史等旨在从不同侧面理解科学的科学人文学科的知识,对于全面、深入地认识科学肯定是大为有益的。

二、当代中国科学观的缺陷

在一定的意义上,中国古代科学是儒学的一部分。在以儒学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框架内,中国人在科学观上有许多特点。其中之一就是梁启超所说的“把科学看得太低了”。整个古代,中国人习惯于把科学称之为“技艺”。技艺不等于技术,含有技能、手艺甚至旁门左道的意思。古代中国人把今天可以称之为科学技术的东西,往往与占卜、巫术、杂技、武术等并置,认为这些东西和正心诚意、纲常伦理比较起来,乃细枝末节、雕虫小技。所以,中国古代人的科学观一向是“道本技末”,不怎么看重科学技术的,古人这方面的论述很多,《论语》樊迟学稼问圃故事中所表达的崇尚礼、义、信,贬低“稼”的观点是一个代表;再如,王阳明说过:“大端唯在复心体之固然,而知识技能非所与论也”;清代大学士倭仁说:“立国之道,尚礼义不尚权谋,根本之图在人心,不在技艺”,等等,都是典型的例证。

自从明末清初接触实验科学以后,中国人对科学的认识即科学观先是经历了一个由“格致”到“科学”的转变,即经历了一个由儒学主导到西学主导的立场转变,由“技”到“道”即科学精神的内容转变,由内省、直觉到实验、逻辑的方法论转变,以及由伦常关系到外部世界的研究对象转变。此后,随着中国科学制度化的实现和科学进一步发展,认识逐渐深化。1949年以来,在中国占主导地位的科学观大致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一是科学技术与生产力“直接联系”论;二是“科学技术是生产力”论;三是“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论。在第一、第二两个阶段之间,还穿插了一段“文化大革命”中“左”的势力宣扬的“科学技术是上层建筑”论。[9](第4页)

迄今,中国人的科学观应该说已经比较全面、深刻了。不过,缺陷也还是明显存在的。其突出表现是:

(1)以技术代科学,或重技术轻科学。强调科学知识的实用性,相对忽视科学知识的真理性和系统性。特别是社会基层,一谈到科学技术,首先想到的是技术,或者心目中根本就只有技术。科学与技术的关系恰如树根与树叶的关系,树叶的养分由树根供应,根烂叶枯,根深叶茂。尽管有些操作性的技术可以从经验中产生,但形形色色的新设计、新工艺、新产品等新技术,几乎完全寄生在科学基础上。在当代,不论技术创新还是技术引进,离开科学,是不可设想的。也正因为此,如果片面强调技术应用、却忽视对科学研究的投入和发展,就必定会陷于科学和技术双双落后的被动境地。

(2)把科学知识等同于真理,盲目崇拜科学。一般地说,科学知识具有真理性、系统性和精确性,是人类知识中一种比较典型、比较发达的一种形式。因此,尊重科学是理所当然的。但是,科学知识的真理性不是唯一的、一劳永逸的和至高无上的。不少的人对科学由尊重发展到了盲目崇拜的地步,把科学完全等同于真理,对已有的科学知识缺乏一种应有的理性批判性态度,并且,试图把科学知识模式延伸到一切人类文化之中,视科学知识为一切知识形式的圭臬,蔑视以及排斥科学之外的一切正当的知识形式。其结果既妨碍了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也不利于科学自身的发展。

(3)对科学活动的社会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在不少人看来,科学活动主要在实验室内进行,是少数穿白大褂的科学家们的事。其实,在当代,一方面,科学的规模迅速扩张,科学活动所动用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逐日攀升,科学对国家和民众的依赖性越来越强了;另一方面,科学的技术应用和文化影响等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整个社会已基本奠定在科学的基础上。科学活动既是社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也是每个人生活方式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公众理解科学、学习科学、应用科学、支持科学、知情科学以及参与科学活动和科学决策,对科技发展的意义日趋重要。

(4)关于科学是一种社会制度的意识淡薄。科学作为一种社会制度,其本质是它有一套独立的行为规范、一套独具特色的奖励制度。这套规范和奖励制度集中体现了科学的自主性。中国科学界对科学规范科学奖励制度的自觉意识不够强。譬如,科学成果的评价往往渗透进科学成果质量以外的许多人为和社会因素,因而对普遍主义的追求和信守远远不够等;国家和社会在尊重和爱护科学规范的施行方面,还存在很多体制和观念等方面的问题。譬如,如何建立健全相应的体制、营造一种良好的生态环境,以便在科学评价和资源与人力配置等方面,充分发挥同行评价的作用,让科学界按照自己的行为规范解决问题,尽可能地充分保障科学的自主性等等,都亟待加强。

三、当代中国科学观重建的着力点

20世纪下半叶以来,科技发展呈现出了一系列新的特点。例如:

从知识的角度说,科学技术不断突破人类知识的极限,发展速度空前加快,而且,科学转化为技术以及技术产业化的周期大大缩短了。一项基础研究往往很快就能转化为技术并应用到经济和社会的各个方面去。尤其是具有重大意义的基础研究迅速转化为对于社会具有全局意义的高新技术开始大面积出现,特别鼓舞人心。

从社会活动的角度说,科学技术的社会化程度空前提高了。这不仅是指科技队伍的扩大、科技研究规模的扩大,而且是指科技与大众的距离空前缩小了。一方面,科学技术成果向大众普及的速度加快;另一方面,大众对于科学技术活动、科技决策和科学技术应用的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也空前增强了。

从社会制度的角度说,科学的制度化程度空前提高了。在科学史上,科学的制度化晚于科学的诞生,以后,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科学的制度化程度逐渐提高。迄今,这种制度化程度已经达到了比较发达的地步。当代科学制度化程度较为发达的突出标志是:从世界科技的全局和主流上看,科学家行为规范更加明确、细化和完备,科学的自主性也更加突出。许多科技发达国家基本上能够做到:一方面,科学界在从事以兴趣为导向的基础研究的同时尽可能地服务于国家目标;另一方面,国家则努力净化学术环境,鼓励和的支持科学界遵守科学规范,尽可能地维护科学自主性。

基于上述情况,中国当代科学观亟待进一步变革。大致说来,当代中国科学观重建的当务之急至少应包括以下几点:

(1)充分估价技术对科学的依赖性。在中国许多人中间有一种观点十分流行:科学无国界、科学成果一旦做出就应当及时公开发表,因此,科学研究可以尽情让外国人去搞,我们仅仅学习现成的科学知识,并把精力集中到搞技术上去,照样可以使技术高度发达。应当说,这是一种十分糊涂和错误的认识。须知,技术对科学的依赖性不仅仅体现在“特定技术是特定科学知识的应用”,更重要的是,任何一项先进技术的自主诞生,不仅是已有科学知识的综合运用,而且,随时都需要在已有科学知识的基础上补充和发展新鲜的科学知识。就是说,技术和科学知识几乎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而单单依靠引进先进技术,首先会受到技术保密制度的制约,使得许多先进技术的引进成为不可能;其次,专利制度使得许多先进技术的引进费用昂贵,代价巨大;再次,依赖引进也意味着在知识获得方面的延误,并随时产生一种危险:一旦引进渠道中断,不仅会使进行中的有关生产线蒙受巨大损失,而且要形成本国的独立研究能力,需要花费相当长的时间。这一点决定了,必须下决心自主发展本国的先进技术,而要自主发展先进技术,科学上没有相当充分、扎实和较全面的根基,是难以实现的。总之,企图完全依靠他国的基础研究或单纯依靠引进他国的先进技术而把本国的技术搞上去,是办不到的。必须牢牢树立依靠科学发展技术的思想,下决心建立较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把本国的科学研究搞上去。

(2)高度尊重科学的自主性。关于科学的自主性,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中国理论界主要关注的是科学知识自身发展的内在逻辑。西方科学社会学引进后使我们认识到,科学自主性还有一层更为重要的含义,这就是:作为和教育、宗教、家庭等相并列的社会制度,科学具有一套以”普遍主义”为精髓的社会行为规范、一种以“同行承认”为基石的奖励制度、一种以“精英统治”为特点的社会分层、一种以“无形学院”为核心的学术交流方式等等。科学的自主性作为科学所固有的本性和自发的发展趋向,是科学发展规律最重要、最突出的表现,是科学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因此,对于科学的自主性只能因势利导,合理利用,不能弃置不顾,甚至恣意妄为。漠视乃至践踏科学的自主性无异于糟蹋和摧残科学。令人遗憾的是,我国多年来在历史唯物主义的框架下,物质生产对科学的动力作用得到强调,科学的自主性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遮蔽。进而造成了在科学发展的实践中,人们对于科学自主性的轻视和违反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完善各项科学具体制度,从观念和制度上真正做到爱护和尊重科学的自主性,对于保障和促进当前我国科学的健康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3)清醒认识科学技术的局限性。早在20世纪20年代,胡适就说过,自19世纪以来,科学就在中国获得了“无上尊严的地位”和“几乎全国一致的崇信”。“无论懂与不懂的人,无论守旧和维新的人,都不敢公然对它表示轻视或戏侮的态度”[10](第10页),尽管后来西方反科学、反理智主义思潮连绵不绝,而且迄今“科学是把双刃剑”的理念也渐渐普及了,但从根本上说,中国人对科学“几乎全国一致的崇信”态度却始终没有改变。鉴于中国科技欠发达的现实,以及大多数人对科学技术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的基本认识,中国对反科学主义俨然有一种本能的抵制。这种情况有其合理的一面,但也有偏颇之处。因为科学具有局限性,乃不争事实,必须冷静、客观地予以面对。科学的局限性不仅表现在它转化为技术后会对社会带来一定的负面效应,而且还表现在:

第一,科学认识不是自足的,它的形而上学前提需要靠其他认识形式提供。科学认识活动要顺利进行,必须首先解决诸如自然界是否客观存在的、自然界有无客观规律、因果性是否存在、偶然性在事物发展中居何地位、现象背后是否存在本质等大量形而上学问题。这些问题直接支配着科学家的信念、影响着科学研究的途径和方法,无论如何是绕不过去的;而且,科学本身不去研究它们,要靠哲学、宗教等提供。靠哲学提供,这一点不难理解,问题是宗教是否也能为科学研究提供形而上学前提呢?答案是肯定的。[11]既然如此,我们就应当正视和承认宗教合法的认识论地位。那种认为只有科学知识是真理的唯一形式,盲目排斥一切非科学认识形式的观点是浮浅和错误的。

第二,可错性是科学知识的本性。一般地,科学知识都是经验证实了的并且和已有知识相一致的知识。为此,我们称科学知识为真理。但是,科学知识的真理性并不是绝对的、永恒的和至高无上的。相反,它与错误难分难解。正如波普尔所认为的那样,一种知识只有当它具有可否证性,才是真正的科学知识,这是因为,一种知识只要有所断定、包含有经验的内容,它就始终存在被无限多样性和无限发展着的经验事实否证的可能性。科学知识一旦被否证,并不是完全被抛弃,而是成为新知识产生的垫脚石。所以,科学知识被经验否证不是坏事,相反却为科学知识的发展提供了契机。这样看,今天的科学真理很有可能就是明天的错误,科学与错误是可以相互转化的。这并不是有意抹煞科学与错误的界限,科学与错误的区别仍然是客观存在的,只是决不像有些人所想象的那么绝对和一劳永逸。我们应当对宗教、神话、潜科学等通常被称为错误的东西保持足够的宽容;同时,也切忌把科学当成一种标签或护身符,以为不论什么事情,只要冠之以“科学的”,就是绝对正确的或永恒的真理。

第三,科学知识包含一定的社会建构成分。科学知识并不像一些人所想象的那样完全是客观对象的反映,科学知识社会学(SSK)的实验室研究、科学争论研究,以及文本和话语分析研究等表明,在科学知识生产的过程中,要想避免社会因素的浸染是根本不可能的。这种浸染或许不像SSK所渲染得那么严重,但是一定程度的浸染是必然的。就是说,完全的客观性只能是科学知识一种永恒的目标,而任何具体的科学知识都难免包含或多或少的社会成分。实际上,这也正是科学知识可错性或可否证性的主要根源。从科学知识的社会建构的角度看,科学知识与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的区分也有一定的相对性,那种恣意抬高科学知识、片面贬低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的观点是错误的。

第四,科学不能解决价值问题,相反它需要价值观念的指导。从根本上说,科学旨在反映客体的本质和规律,价值旨在反映客体与主体需要的关系,因此,尽管科学中难免渗透某种价值因素,但从整体上说,科学无力解决价值问题。相反,它需要价值观念的参与和导引。譬如,科学家从事研究活动的动力、科学研究方向的选择以及科学应用的实施等,都离不开价值观念的指引。科学所需要的价值观念来自哪里?主要来自人文社会科学。这表明,科学的存在和发展离不开人文、社会科学。因此,科技与人文应当携手共进、互相尊重和实现互补,而不是彼此隔离、无端蔑视甚至激烈对抗。

(4)继续深化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认识。从理论上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点已经把科技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核心地位强调得相当充分了。既然这一观点已在中国相当普及,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中国人对科技在经济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已经认识得十分到位了呢?事实远非如此。在现实中,科技远远没有真正成为第一生产力。许多地方、单位和部门发展生产力仍然习惯于走加大人力、资金、原材料投入的外延扩大的路子,甚至许多大中型企业生产线的科技含量还很低。在一些干部那里,总是把那些短期之内足以显现政绩的所谓“贴金工程”或“短、平、快”的项目排在第一位,至于科技创新,基本上仍然处于“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可怜境地。对待科学技术这种叶公好龙式的态度不足取,也相当危险,最终是要误国误民的。必须从科学观上充分认识科技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把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及时而充分地应用到各项事业中去,让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真正奠定到科学技术的基础之上。

收稿日期:2006-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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