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籍精英群体(上)_美国社会论文

美籍精英群体(上)_美国社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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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华人移居美国最早可追溯到19世纪40年代。迄今,美国的华人社区经历了四个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无限制移居阶段(1848年至1881年);排华阶段(1882年至1943年);限额移民阶段(1944年至1967年);平等移民阶段(1968年至今)。在每个阶段里,华人社区和华人移民显著不同的生存发展方式引致了精英群体在内涵和特征上的诸多不同。精英群体是美国华人中最活跃、最优秀、最有成就、最有代表性和感召力、起主导支配作用的群体,因而具有极高的研究价值。本文试图依顺历史沿革,联系特定的社会、经济、文化背景,对华裔精英问题进行透视。论述基本上围绕着三条线索而展开:1.精英产生的条件及决定其发展的因素;2.各华人精英群体的特点、功能以及它们之间合作与对抗的深层原因和结果;3.华人精英及其群体对各华人社区和全美华人社会的作用及影响。

一、早期精英群体:掮客和商人

在无限制移居时期到达美国的华人,主要是一批来自广东沿海因应美国西部的大开发而签约的劳工或苦力。同一宗族的掮客,在引诱、招募、控制劳工,以及促进这种人口交易中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由于跨洋旅行费用高昂,几乎没有劳工能负担得起,一种组织严密的信用票券系统便产生了:欲外移的劳工先与掮客签订合同,再由掮客安排船只、预支旅费,劳工到达美国后必须用他们工资中的一部份或固定劳动一定年限来偿还这笔高额费用。劳工们大多不识字,也不清楚这笔欠债到底有多大,很难谈得上签订公平协议,因此这种签约劳工贸易用广东话称为“卖猪仔”。

1851年至1860年间,大约41000名中国劳工到达美国西部, 他们几乎全部集中在加利福尼亚州,84%在金矿劳作。起初劳工们都希望能满载金银返回故土,但这等好事很少发生。1860年后期,中太平洋铁路公司除了从已到美国的中国矿工中招募人手去修建第一条横贯北美大陆铁路的西段外,还大量从中国招募新的契约劳工。那段时间, 约有64000新的中国劳工抵达美国。虽然针对华工的暴力事件时有发生,但由于华工被认为最勤劳和最肯吃苦,他们仍受到称赞和欢迎。在东西主干铁路修成后,有些留下来继续筑路,有些转去干农活,有些则到旧金山或其他城市在卷烟厂、制鞋厂及其他服务行业打工。

华工在金矿、筑路工地及其他场合的存在,为一小股同族商人提供了商机。这些商人了解华工们特殊的物质文化需要,他们开设商店专门向华工出售食品、衣饰、中草药、烟酒等从中国运来的产品及一些本地产品,也传递一些有关中国家乡和美国当地的消息给这些孤独寂寞的劳工,商人们还作为大公司和劳工之间的中介人帮助劳工寻找、转换工作以获取佣金。慢慢地,这些商人成了劳工们所依靠的人物,他们的店铺也成了劳工们重要的社交场所。

另一方面,家族、宗亲和乡亲关系以及跨国劳工召募机构共同形成的非正式组织网络是早期华人对外移民的唯一通道。其结果是到美国的移民们往往来自同一村落或血亲,而且是成群结伙而行。他们被劳工合约、掮客和担保人牢牢控制,没有多少个人自由。一到达美国,他们便被集中管理起来,以确保合约的履行和已预支旅费的偿还。由于当时宗族组织还没有建立起来用以合约的实施和劳工之间的互助,那些同一族裔的掮客和商人们便成了移民们赖以生存的核心人物。掮客和商人在族群内拥有权力和信息资源,并与母国、所在国的跨国劳工交易系统和家乡的商业组织有广泛的联系。因而直接或间接地支配了早期华人们的生活和命运,成为最早的华人精英群体。

二、宗族和社区组织的兴起及精英群体在中国城的出现

早期来美国淘金的中国移民很快发现自己成了歧视和排斥的对象,他们对西部开发的业绩和辛劳不仅不被承认,而且大开发过后他们微弱的存在也成了众矢之的。19世纪70年代,华工受到了当地强烈反华情绪和白人工会的极力排斥,他们被指控在美国社会内部建立了“肮脏、腐烂的窝点”,用奸诈的竞争手段排挤白人劳工,他们被贬称为“黄祸”,不可饶恕的恶魔。在“中国佬滚回去”的口号下,加利福尼亚劳工党推动美国国会于1882年通过了排华法案,后于1892年又延续该法案并扩及到所有亚裔移民。

在法律制约和美国社会不予接纳的情况下,华人移民只能把自己囿于一个与外界隔离的小区域内,这就形成了早期的中国城(俗称唐人街),今天在美国一些主要大城市里所看到的中国城其实是美国社会排华的产物。这些早期移民们大多是单身或未带家眷的青壮年男子,在此地没有家庭,也没有打算长期呆在美国,他们创建中国城的最初目的是营造一个临时的、类似家乡的避难场所。在一些华人社区在美国社会扎根的过程中,各种富于中国传统的、封建家庭式的、成员相互重合的社区组织便涌现出来,以满足这些被社会排斥和隔离的华人的社会、经济和文化需要。在排华时期,中国城里主要有三种社区组织:宗族组织、乡土地域组织和商会组织。这些社区组织,既催生了华人社区,也给美国社会烫上了烙印,他们的巨大影响不仅在于社区事务,还在于社会成员的个人和社会生活方面。华人社区里的精英群体就随着这些组织而产生了。

(一)宗族组织

中国传统的家庭概念本来就很宽泛,在美国,这一家族概念被进一步拓宽了,超出了同一姓氏、同一祖宗和同一村落的范围,只要姓氏相同,便称为同一宗族。一些人数较少的姓氏甚至联合起来成立宗族组织以提供相互协助和对成员安全的保护。宗族组织的规模小到20至100 人,大到几百至上万人。其形式有“房”、血亲会和宗亲会等。“房”是最小的一种组织形式,其功能类似于一个大家庭,成员们有相同的姓氏、来自同一村落、从事同一工种。“房”通常隶属于某一大的宗族组织,租用专门场地为总部,那里既提供食宿、生意和工作服务,又成为成员们的娱乐场所。

所有亲族组织的运作均以亲情为理念。除组织的领导人类似家长外,其余成员间的关系均似兄弟或亲戚。他们与中国家乡有直接联系,又能立即满足滞留在外的侨民同胞们的各种需要。他们无偿地资助新来者食、住、行和找工作,安抚病者,安葬逝者,安排孤儿寡母返回中国,提供翻译和文字服务,提供资金借贷,解决生意争端和人际纠纷等等。

宗族组织通常由会长、副会长或理事会主席控制。他们一般是年高望重、有钱及有决策能力的人。理事会成员通常还有英语秘书、业务经理及财会人员、对外联络人员等。这些宗族组织的权力结构都是父权和独裁式的,缺少监督机制,尽管理论上讲那些管理者可能是选出来的,实际上有钱人往往是仅有的候选人,而且可连任,任期无限制。

(二)乡土地域组织

这些组织通常由来自同一地区讲同一种方言的成员组成,也称为会馆,冠以中国来源地的县名和城镇名。由于跨越了民族和村落,会馆的人数都较多,一些人数较少、方言相近的区域往往联合起来组成较大的会馆。

同乡会或会馆在保留原住地文化习俗、调节各宗族和团体之间的利益纠纷、对成员提供社会经济协助、保护成员生命财产等方面同样起着重要作用。这些组织为其领导人提供了参与社区政治、经济事务的机会,并成了一些富有者的保护伞。其内部权力组成是世袭或终身的,商人或小业主获得了较大的尊重,因其他成员需依靠他们来获取就业和有关生活方面的机会。在组织的创建中,个人财富最多和出资最多的发起者往往成为领导人或称侨领。

侨领是中国城精英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常被称作中国城里的大人物、靠山和后台。他们不仅是一些社团组织的领导人,也是乐善好施的富有商人。他们凭借自己的财产取得权力和尊贵,而这些又有助于他们更多地牟取经济利益和控制社区事务。他们的特殊身份还使他们能与社区各类成员包括最低层及地下组织成员维持较好的联系。

(三)商人组织

商人组织俗称堂,即堂会、帮会。一些小的氏族和弱势群体为防止受到诸如李氏宗亲会、台山会馆之类大的宗族、地区组织的胁迫,便自愿联合起来组成更大、更有力量的社团,又称堂。堂会不讲血缘、地缘和宗祖,而要结盟起誓、拜兄弟、讲义气、遵守堂规、不计私利、广招朋党、对外英勇打斗。其内部的结构、人员、财力和活动隐秘,由于能给予成员更多的安全和保护,引来了各种劳工、海员、店员和小业主们纷纷加盟,许多宗族组织和地域组织的成员也投入其旗下,因而堂会拥有更多的会员、更大的财力和更强的武力,成了控制中国城内部事务、确保社区安全、族群团结和抵抗外来侵犯的强有力机构。

堂会具有双重性:体面的商人协会和地下黑社会,合法、非法的事都干。它们既帮助那些有需要的乡亲同胞,规范社区成员们良好的社会、经济、政治行为,又以地界划分各自的势力范围和保护对象,确立各自的非法业务及操纵这些非法活动。19世纪后期,中国城内各堂会之间为经济利益和地盘控制而引发的公开暴力冲突经常发生,遂后才转为较为隐蔽的争斗。在排华时期,有些堂会还涉入国际非法交易活动诸如走私、卖淫、赌博、贩卖鸦片等,有些则利用法律间隙,以“纸子”(注:1882年的排华法案禁止华人劳工进入、移民美国,规定已进入美国的华人不能归华入藉,一旦出境,不能再进入。但各堂会利用1870年的公民法漏洞来协助、组织非法入境,1870年的公民法授予境外出生的美国人公民身份。于是,男人们回中国探亲,稍后谎称生了儿子,编造家谱和书面证明。这种假的证明可卖给任何想到美国赚钱谋生的男人,买到这种假证明后,这些便能以“儿子”身份合法进入、居留美国。)方式专门组织非法中国移民进入美国。

(四)中华公所

来自外部的社会和法律歧视和内部各社区组织之间不断升级的紧张关系最终促成了华人组织的大联合,全美中华公所诞生了。它充当了华人社区里唯一合法的“内部政府”角色,将各种宗族、地域和商人组织置于统一领导之下,管理社区主要的商业经营活动,调解内部纠纷,规范社区事务和个人行为,保护社区权益,反对歧视与不公,代表华人与外界谈判交涉。中华公所成立后,不断利用各种组织关系、主雇关系、中国传统文化、生意和亲缘纽带来强化其权力与地位。

中华公所的前身是著名的“六宗亲团”(the Six Company ),1880 年后期出现于旧金山的唐人街, 当时最有影响的六家宗亲组织(后来又有两家宗亲组织也参与进来)面对日益严重的反华暴力、社会歧视和法律不公自发联合起来以应对排华浪潮。“六宗亲团”的基本目的有两方面:在社区内整合各个派系,团结所有同胞,管辖全部事务;在白人世界则代表华人社区,为族群利益而抗争。在19世纪和20世纪之交,“六宗亲团”用法律手段挑战排华法案的斗争接连失利,削弱了其影响力,一些堂会则趁机提高了声望。当中华公所依据加州有关法例于1901年正式组建时,另外两个势力最大的堂会被邀加盟。当时中国政府也承认了中华公所的权威性。中华公所确立了商人精英们对中国城的管制,其总裁也变成了中国城的非官方市长。

在政治上,中华公所与中国国民党政权维持了密切联系,国民党在中国城里建立海外工作部以增进与那些有钱有势的华人精英之间的关系,并取得华人社区的支持。它们之间的政治理念相似,都反对劳工武装、群众运动和自由思潮,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中华公所成了国民党政权的延伸。国民党中国城支部吸收华人精英入党工作,并在中华公所董事会里长久地占有席地。

在排华时期,也有其他类型的联合组织曾挑战中国城的少数精英控制,如形成于1904年的“加州土生华人组织”(后改名“美国籍华人同盟”),成员均为第二、三代华人和20世纪30年代形成于纽约的华人洗涤业同盟,都曾反对中华公所和大的堂会组织对同族裔的剥削及它们过大过多的权力,但均不成功。这些组织的领导人也被排除在精英群体之外,因为他们缺少华人社区传统权力架构的支持。

三、中国城的权力架构和精英群体的聚合与冲突

社区组织是中国城权力架构的基础,而且不论是各种宗亲会、同乡会和堂会还是单一的政府型权威实体如中华公所等,都是仿照中国社会里同类机构的传统模式建立和运作的。另外,该权力架构的形式也与排华浪潮直接相关。在旧中国城里,权力架构是简单明了的:中华公所在上层,各社会组织并列于中层,普通劳工大众们处于下层。那时,社区里的精英人物是众所周知的。他们由中华公所和各社会组织处于领导岗位的人所组成。互相交叉的身份和多重兼职使他们既有威望,又能在社区事务尤其在经济方面扮演重要角色。同时,各社区组织与个人之间,社区组织与中华公所之间以及精英与大众之间都是高度互相依赖的。由于来源地相近、社会经济文化背景相似,语言和交往能力的缺乏,不愿永久生活并同化于客居国,以男性为主的单身汉生活状态,以及同受所在国社会的敌意、排斥与孤立等多种主客观因素的共同作用,催生了社区组织和社区政府,强化了华工侨民们的社会联系。中国城形成了一个相对和谐统一、互为依存的权力结构。当然,一定程度的矛盾和冲突仍是难免的。

(一)内部冲突

尽管统一协调是主要特征,中国城里不同层次、不同范围的内部冲突仍是普遍存在的。在个人层面,冲突一般发生在小额物质利益、合约承诺的兑现等方面,由于相互之间的依赖性,人缘、地缘和各组织的约束,往往能将人际摩擦减少到最小限度。但对精英阶层而言,透过不同组织之间争夺社会地位和经济利益的集体冲突则是巨大而尖锐的,各堂会之间的火并则是典型的例子。虽然暴力争斗不是基本的矛盾解决方式,但却是矛盾的最终仲裁者。由于公开的街头打斗引来了地方行政当局的司法干预,中华公所认为这有损于社区的完整和中国城的生存,为了削弱堂会和帮派力量,便协助行政当局逮捕及驱逐有关当事人。在中华公所内部,各成员组织之间为了权力和职位的分配,争论与纠纷也是频繁的。另外,华人社会里传统的群体矛盾,如客家人和讲白话的广东人之间的矛盾也被转移到唐人街里。

(二)凝聚亲和力

地理界限上的被圈围和物质、文化上的被隔离,激发起了华裔族群的整体忧患意识和危机感,进而增强了民族和社区的凝聚亲和力。任何一个社区组织都需要组织内各成员在思想和行动上步调一致,互助、互惠和协作精神对个人及其领导者,对组织及其业务经营,对社区里精英与大众之间、商人与劳工之间的主雇关系都是至关重要的。主雇关系越密切,凝聚力就越强。老中国城里的商业活动基本上是建立在血缘、亲缘、地缘等基础上的,这种基础的共通性大大缓和了社区内雇工与富有的商人之间的阶级冲突。

社区成员间的和谐也通过成员间相互施压甚至强迫手段来维持。所有成员包括那些处在精英位置的成员,都被各种形式的社区组织编织到一个复杂的社会控制网络里,任何越轨行为都会被视为违反公信、祸及团结、破坏行为准则。值得注意的是,华人社区的凝聚力并不是内生于成员们的道德力量以及他们在中国所形成的价值观念,而是附随于他们所处的社会环境。那些来自不同方言区并在情绪上有历史纠葛的人群,并没有在新土地上表现出特别的团结,也没有同为中国人的强烈意识。族群的凝聚,仅是为了对抗外界强加给这个看来完全相同的整个族群的敌意,而采取的应对策略。主流社会的排斥和歧视使得本来一盘散沙般的华人侨民们树立和强化了民族意识。

(三)老一代精英在二战后所面临的挑战

随着1943年排华法案的废除和1945年战时新娘法例的颁布,华人社区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当时的法例从理论上允许家庭成员特别是妇女可以与在美国的丈夫团聚,但实际上,紧闭的大门只对中国移民开了一条小缝,每年只有105名移民额度。随后的20 多年里只有几千人(包括1949 年前后从中国大陆来的政治移民)合法定居到美国, 同时,1949年后中国关闭了对外移民的大门。

在限额移民时期,唐人街里悄悄地发生了一系列变化,慢慢地冲破了与主流社会及与世界其他各地华人社区的隔离状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切断了中国城与大陆千丝万缕的联系,促使唐人街里的精英群体更多地卷入了国际政治事务,加强了与亚洲的海外华人团体的联系。中华公所公开支持流亡到台湾地区的国民党政权,并协助其重新夺取政权。而少数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侨民在华人社区变得沉默了。唐人街的精英群体在政治上迎合了美国政府遏制中国及亚太地区共产主义的政策,从而使华人社区有限地参与了美国的主流政治。

另一方面,社区老一代精英们遇到了来自社区成员特别是第二代移民的挑战。尽管仍残存着回国梦,多数老移民们已意识到回中国的想法越来越不现实了。他们开始对自己的组织和社区的精英分子施加压力,要求协助解决夫妻团聚、安家落户、提高英语水平、提供职业培训和改善工作条件。老移民们大多没有文化,社会关系又少,因而他们的挑战是及其有限的。真正对社区精英们构成挑战的是那些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已长大成人的第二代移民。与他们的父辈及那些虽生于美国但成长在排华年代的兄长们不同,这些生长于美国和一些虽生于国外但在美国受教育的新第二代移民,文化水准高,思想开放,经济独立,能融入美国社会,不接受传统的社区组织和老一代精英们的约束和管制。他们积极地冲出社区局限,并要求社区的改革。他们的教育背景,对主流社会的熟悉和联系程度及平等和融合意识,使他们能够从地方和联邦政府及美国各类私人基金会取得经济资助,建立起现代族群组织去挑战中国城的传统权力架构。

这些新的民间组织并不以血缘、亲缘和地缘为基础,而是以整个华人社区为服务对象,其领导人并不热衷于将影响力转换成为个人获利和赚钱的资本,而希望将华人社区推向更大的社会及影响公共政策。但是,这群新的精英分子及其组织并没有获得很大成功,一直在为获得资金来源和民众支持而奔波、劳碌,许多五六十年代开展的活动都因为经费不足或经费使用效益低而成效不彰。他们也被经常指责为天真幼稚,不关心华人的特殊文化需要,不了解家庭和亲情纽带的作用,不恰当地套用白人中产阶级的模式来解决中国移民的社会问题等等。他们所处困境的部分原因是他们在华人社区缺乏长期的切身利益、不稳定的社会身份及对外界资金的依赖。另外,由于住在社区以外,他们缺乏对社区休戚与共的归属感,也不能得到老一代精英的支持。

第二代移民中的代表人物们通过服务于不断产生的社区发展需要而获得了精英地位。他们所创办的新型民间组织集中于解决华人社区最突出的几个社会问题:贫困、失业、健康、医疗、住房、辍学、青少年犯罪等。例如, 在纽约, 中华公所的竞争对手“唐人街计划署”初创于20世纪60年代后期,该组织通过发动普通民众及从社区外部取得资金支持,对中华公所的传统家长制管理模式和保守立场进行了挑战。该组织开展了许多针对青少年问题的活动,比如反吸毒、社会教育与培训、文化娱乐、辅助新移民子女适应新环境等。这些活动多数仍在继续、扩展和多样化。同时,该组织已扩大到中国城的外围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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