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笔迹鉴定案的出庭体会
陈柳珠1,2
1. 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广东 广州 510070 ;2. 广东省化学危害应急检测技术重点实验室,广东 广州 510070
摘 要: 近年来,国家对鉴定人出庭作证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2005 年10 月1 日颁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十一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 修正)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中也有相应规定,足以表明鉴定人出庭质证的重要性。
关键词: 鉴定人出庭;质证;笔迹检验
一、鉴定人出庭的重要性
社会在不断地发展与进步,社会分工变得越来越复杂,使得具体的个人只能对某一具体的领域具有相对的知识优势,而对其他的领域则相对陌生。所谓“隔行如隔山”,鉴定人制度进入诉讼制度当中,是由人类的认识规律所决定的。建立鉴定人制度的基础是,法官可能是某一领域的法律专家,但我们不能要求法官是一个全能的法官,对于解读具体的案件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所涉及的领域内专业的认识可能是欠缺的,甚至是陌生的。因此,引入具有专业知识的人,通过专业人士的帮助,发现案件的真相,就成了唯一的选择。鉴定意见作为证据的种类之一,和案件的其他证据一样,只有经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质证是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对鉴定提出的问题进行质辨的活动。质证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审查鉴定意见在程序及实体上的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从而完成法庭对证据的调查,并解决诉讼参与人对证据的疑问。鉴定人出庭质证的实质是通过当事双方及法官对鉴定人的发问来调查核实相关问题而帮助法庭查明事实。
(一)从司法实践看,鉴定人出庭是诉讼的内在要求。司法实践中不仅要求证据具有客观性和关联性特征,而且“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鉴定人出庭有助于查清案件事实。
地震过后三天,应Andrew Lawson的请求,加州州长George C.Pardee任命了一个8人组成的地震调查委员会。就如Lawson所请求的,委员会将无薪工作,仅要求最后从卡内基研究所(它也发表了最终报告)募集到的野外费用。Lawson领导该委员会并监督超过25名地质学家、地震学家、大地测量学家、生物学家和工程师以及为此项工作做贡献的其他300多人的工作(Prentice,1999)。
(二)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证,有利于对鉴定意见的科学性、公正性进行调查。鉴定意见是法庭审判的重要依据,其可靠程度直接影响审判的结果,因此,鉴定人必须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实事求是地做鉴定。鉴定人接受法庭的发问,回答有关的问题,以此来表达法庭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三)鉴定人出庭作证是维护法律尊严、实现法治的需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了更充分地显示证据在法庭审判中的重要性,开庭时通知鉴定人到庭,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参与人参加法庭活动,接受法庭调查,从法律程序上来看,鉴定人是法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利用科学出示证据。
二、出庭作证案例
(一)基本案情
在审判法官核实了鉴定人身份、向鉴定人明确鉴定人出庭的权利和义务后,被告代理人向鉴定人进行了询问。
于是在一个春天的早晨,依旧是十八年前的那些人把我送到门口,这里面少了几个,也多了几个。还是和那次一样,看不见我姐姐的影子,那次是我没有等待她,这次是我找不到她的坟墓。一个叔父和一个堂兄弟到车站送我,十八年前他们也送过我一段路程。
(二)庭审节录
2018年6月,广东省某法院送检一起原告东莞某公司与被上诉人广州某公司、刘某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要求对送检的《送货单》内收货单位及经手人“张某”签名与样本同名签名是否一人笔迹进行鉴定。我所依法受理此案后,在规定的时限内对此案做出了鉴定意见,即送检的三张《送货单》内收货单位及经手人“张某”签名与样本上的“张某”签名不是同一人所写。
被告代理人:根据《笔迹鉴定规范》第4部分的4.4测量,用合适的测量工具活测量软件对某些笔迹特征进行测量和分析,如笔画的长度、角度、弧度、距离、搭配比例关系等。你所的意见书鉴定过程中提到起收笔运笔的弧度、角度、力度、笔力分布存在差异,并没有一个量化的标准,弧度、角度、力度分别是多少。
鉴定人:被上诉人认为,对个别特征的弧度、角度没有具体的量化标准。就目前来说,我们国家还没有在笔迹鉴定上说明弧度或者角度是多少就可以作出认定或者否定的结论。有些签名符合点数量多,但质量上一个质量高的差异点就可以将其否定,所以对数量和角度纯粹数学的角度考量是不对的。
被告代理人:你所在鉴定意见书里没有对是否存在符合点,符合点是多少,原因是什么进行解释,而X天鉴定所的意见书对两者差异点和符合点总和进行了比较分析,所以X天鉴定所的意见书更为专业。
①m(AMPS)∶m(AA)的确定在引发剂加量0.1%,pH值6,水浴温度70℃条件下合成缓凝剂,并配置水泥浆(配方A)进行性能评价,实验结果显示:最佳的m(AMPS)∶m(AA)为6∶4(表2)。
鉴定人:我所在鉴定的时候,严格遵循笔迹鉴定的步骤和方法,对三张送检的送货单的笔迹构成是怎样的,特征能否得到反映;样本的书写特征能不能得到反映进行分别检验,然后对检材和样本进行比较检验,最后是综合判断。我们在鉴定书中提到检材签名的运笔细节呈抖动“形快实慢”的不正常迹象,已经表示了检材签名是摹仿笔迹形成,也说明检材签名与样本签名存在“大同小异”,大同就是相同点,小异就是细节上的差异,这本身已经说明了异同的关系。
被告代理人:我方认为样本张某的签名写法就有多样性,在样本里面出现的写法就有几种,你所的意见书并没有解释这个多样性,如果同一个人在不同的环境和状态下书写的笔迹是不是会出现不同?
鉴定人:作为张某本人,他是一个成年人,人的书写习惯一旦形成动力定型后,基本可以保持很长一段时间不变。笔迹的自身同一是指同一个人不同时间、地点形成的笔迹都保持者基本特征,其自身存在同一关系的属性。自身同一,不是绝对等同,而是包含着差别的同一。因为书写习惯既有可变性,又有稳定性。一个人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下形成的笔迹不可能没有变化。
电源转换模块有两个功能:一方面为数据采集及插深控制单元中的电子器件提供工作电压;另一方面为横向仿形机械单元的角度位移传感器提供输入电压。A/D转化电路的输入端与角度位移传感器相连接,可以精确检测到角度传感器细微的位移变化,将模拟信号转换成数字信号,送入微处理器进行数据处理,然后通过电机控制模块发送命令实现对步进电机的实时控制。此外,还可以利用电平转换模块与上位机进行通讯,不仅可将数据采集结果及插深控制数据送往上位机保存,还可通过上位机对插深控制参数进行调整。
通过庭审笔录可以发现,被告代理人主要抓住三点,即同一个人在不同的环境和状态下书写的笔迹是不是会出现不同;如何解释书写签名的多样性;对检验过程的弧度、角度、力度为什么没有量化的标准这三个问题进行质询。通过本案出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总结以下几点对于出庭前的准备和鉴定人出庭作证的一些技巧。
首先,接到法院的出庭通知后,鉴定人应将需要出庭案件的档案材料重新梳理一遍,与案件的承办法官进行沟通,询问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对鉴定意见书的疑异点在哪里,对开庭时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能提出的问题进行预测,再对可能提出的问题做有针对性的准备工作。
三、分析总结
被告代理人:我方委托其他鉴定所的样本中,其中有3个样本的“张”字的起笔是与检材“张”字的起笔特征是符合的,我方有13份《送货单》作为样本,样本充分;而你所的样本只有10张《送货单》,样本不够充分。
双方当事人接到我所出具的鉴定意见书后,被告向法院申请本案的鉴定人作为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我所接到法院的出庭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出庭接受了询问。到达法庭之后,我们被告知被告另外委托X天鉴定所对此案做了鉴定,并得出与我所截然相反的结论。
(一)出庭前,要主动、及时与主审法官或者经办人员沟通,了解相关情况
鉴定人:我方是依法接受广东省某法院的委托,对送检的检材和样本进行鉴定。检材的日期分别是在2015年的4、6、7月份,而样本时间跨度是从2014年5月至2015年5月,历时性的特征能够得到充分反映,可以反映书写人的固有习惯。
1.在日常生活中引导学生发现与感受。儿童的生活经历是“作文”的源泉,虽然学生并不缺少生活,但很多孩子不善于感受生活。因此教师应培养学生仔细观察,用心感受的能力,让他们感悟生活的丰富多彩、生活的色彩斑斓,明白作文来源于生活的道理,逐渐养成观察生活、感悟生活的习惯。
在与本案法官进行沟通之后,传来了当事人对鉴定结论的一些异议点,针对这些异议,鉴定人相应地做了一些准备工作,并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能提出的问题,该如何回答,鉴定人也做了一些准备工作。从出庭的结果来看,鉴定人出庭前预测的几个问题,大部分都被问到。正因为有了充分的庭前准备,为鉴定人在出庭时沉着应对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对案件的相关情况全面了解和掌握,做到心中有数,了然于胸,只有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只有做到全面掌握,事先有针对性地做好应答准备,才能做到合理解释和应答自如。在出庭之前多练习表达,注意语速不要过快,表达清晰完整,说明深刻透彻。
(二)仔细研究当时鉴定的情况,全面熟悉案件材料
在接到法院的出庭邀请函时,与主审法官或者经办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后,要将案件鉴定存档材料全部调出来,全面熟悉案件鉴定材料。回忆当时的送检情况,记录当时送检检材、样本的情况,查阅原始记录和鉴定意见书。要重点研究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送检的程序是否合法,是否重新鉴定,该鉴定是否在诉讼中案件的鉴定。二是全面熟悉原始记录,如特征比对表上的所有特征,哪些是作为比较突出、质量比较高的特征,是否有不准确的地方,仔细研究鉴定书的出具主要是根据哪些特征。鉴定文书的整体格式和各部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和规定。
后来念蓉想,她之所以来到酒店,也许只为给自己一个虚假的安慰。楚墨回家的时间是凌晨三点,现在的时间是清晨七点,四个小时里,纵是一个凌乱的足球场,也会被打扫得干干净净。更何况,似乎没有哪个女人愿意在她的情人离开自己四个小时以后,仍然傻乎乎地守着一张大床。
(三)鉴定人要加强平时的基本素养
鉴定人在平时的工作中就要不断积累相关的科学知识,积累和丰富工作经验,精通本专业知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拓宽知识面。强化专业素养,提高鉴定质量,是鉴定人出庭作证的坚实基础。有些案件,可能会经过两次以上的鉴定,也许会出现有其他鉴定所作出鉴定意见相反的结论,所以在出庭前一定要认真做好检验鉴定工作,确保鉴定意见真实、可靠。只有保证结论的准确全面,鉴定人才能自信地面对法庭,面对各种询问,充分阐述鉴定意见的科学性、可靠性,取得法庭对鉴定意见的认同。
(四)在对质型询问中,抓住问答的技巧,掌握主动权
庭审过程中,当对方对你的鉴定意见存在异议时,有时会提出非常尖刻的问题,甚至是与鉴定无关的问题。这个时候,鉴定人必须保持沉着冷静,不要轻易回答明确的问题,也不要轻易得出肯定性的结论,甚至可以反驳对方对一些常识问题的无知,争取质证的主动权。同时明确双方当事人法庭辩论的焦点,有针对性地做好辩论的准备工作,掌控法庭辩论的主动权。
(五)注重职业仪表,显示内在底气
鉴定人出庭时一定要注重自身的仪表,有时这将起到一种潜在的正能量作用。鉴定人出庭时,穿着整洁、得体,举止稳重、成熟,表达清楚、明了,逻辑清晰、分明,这可以作为对鉴定人仪表的基本要求。这样的结果首先可以在气势上和心理上占据优势,其次是使在座的其他人员更容易接受你的观点和鉴定意见,从而使出庭锦上添花,收到更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贾玉文,邹明理.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大全文件检验[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
[2]许爱东.笔迹鉴定理论与实务研究[M].法律出版社,2014.
[3]胡祖平.出庭质证方法与技巧[M].浙江大学出版社,2015.
中图分类号: D918.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4379- (2019 )31-0143-03
作者简介: 陈柳珠(1986- ),女,汉族,广东广州人,本科,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广东省化学危害应急检测技术重点实验室),工程师,研究方向: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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