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与建设是分不开的--论“革命党”和“党的建设”的形成_邓小平南方谈话论文

革命与建设是分不开的--论“革命党”和“党的建设”的形成_邓小平南方谈话论文

不能把革命与建设截然分开——关于“革命党”、“建设党”提法的商榷,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革命党论文,提法论文,能把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年来,一些阐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文章,常常以“从革命党转变为建设党”来说明我们党所处历史方位的变化,论证提出“三个代表”的客观依据。我认为这样的说明和论证不无道理,但是对“革命党”、“建设党”的提法却不敢苟同。因为把革命与建设、把我们党领导革命的任务与领导建设的任务截然分开,从理论上看未必科学,从政治上看未必恰当,从效果上看未必有益。

“革命党”、“建设党”的提法在理论上并不准确和科学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所谓革命,通常是指社会革命,即人们改造社会的重大变革。变革的根源,在于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特别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变革的任务,在于改变陈旧、落后、过时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扫除制度性的障碍;变革的手段,在剥削阶级统治的条件下,主要采取阶级斗争的形式以解决对抗性的矛盾,在剥削阶级统治不复存在的条件下,主要是实行自上而下的改革以解决非对抗性的矛盾,而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就变革的根源和任务而言,都具有革命的性质和意义。在这里,变革的手段虽然重要,但不是决定性的。

有些同志说,列宁多次指出,一切革命的根本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国家政权从一个阶级手里转到另一个阶级手里,都是革命的首要的基本的标志,我们早在五十多年前就解决了国家政权问题,我们党早已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难道不能认为革命已经结束了吗?不错,列宁是说过这样的话。但是,首先,从字面来看,列宁说的是革命的“基本问题”,而不是革命的全部问题。其次,更重要的,列宁是在1917年4月,即十月革命前说这些话的。当时的情况是,俄国经过二月革命,推翻了沙皇专制制度,政权转入资产阶级手中,就这一点来说,俄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已经完成。与此同时,又成立了工兵代表苏维埃,出现两个政权并存的局面。但后者接着自愿把政权让给资产阶级,自愿做资产阶级的附属品。因此,社会主义革命尚待进行,以实现全部政权归苏维埃,而到了1918年3月,即社会主义革命取得胜利,无产阶级掌握全国政权以后,列宁则强调社会主义革命不同于资产阶级革命,指出两者的基本区别之一就在于:对于从封建制度中生长起来的资产阶级革命来说,还在旧制度内部,新的经济组织就逐渐形成起来,逐渐改变着封建社会的一切方面,资产阶级革命面前只有一个任务,就是扫除、屏弃、破坏旧社会的一切桎梏。任何资产阶级革命完成了这个任务,也就是完成它所应做的一切。但是,“社会主义革命的情况却完全不同。由于历史进程的曲折而不得不开始社会主义革命的那个国家愈落后,它由旧的资本主义关系过渡到社会主义关系就愈困难,这里除破坏任务以外,还加上了一些空前困难的新任务,即组织任务。”[1]后来他又指出:为了彻底战胜资本主义,第一、必须战胜剥削者和捍卫被剥削者的政权,这是用革命力量来推翻剥削者的任务;第二、担负起建设任务,就是建立新的经济关系,树立怎样做这件事情的榜样。“实现社会主义变革任务的这两个方面是密不可分的,这使我们的革命不同于过去一切只满足于破坏方面的革命。”[2]在往后的一系列著作中,他又反复强调和阐发这一基本思想。尤其是提出了社会主义就是消灭阶级的论断,指出无产阶级的目的是建成社会主义,消灭社会的阶级划分,使社会全体成员成为劳动者,消灭一切人剥削人现象的基础。这个目的不是一下子可以实现的,这需要一个相当长的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3]列宁逝世后,斯大林也就此作过很多论述,捍卫并深入发挥了列宁的这些基本思想。可见在列宁看来,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面临的极其艰巨的组织工作,即建设任务,建立新的经济关系的任务,消灭阶级的任务,是社会主义革命内容的有机组成部分。所以,把革命看成是仅仅夺取政权,认为取得了全国政权也就宣告彻底结束革命,不是列宁主义的观点。当然,持这种观点的同志也并非“只满足于破坏方面的革命”,但无论如何,在提法上不能形而上学地把革命与建设机械分割开来。

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个问题,还特别有必要援引邓小平的一段深刻论述。1980年4月,他在同中央负责同志的谈话中指出:“革命是要搞阶级斗争,但革命不只是搞阶级斗争。生产力方面的革命也是革命,而且是很重要的革命,从历史的发展来讲是最根本的革命。”[4]这是彻底历史唯物主义的论断,是对唯物史观关于革命的实质和真谛的最朴素、最简要、最科学、最透彻的诠释,与列宁的上述基本思想一脉相承。这一论断为我们党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政治路线,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归根到底就是要实现生产力方面的革命。既然如此,怎么可以简单地把我们党说成是过去的“革命党”、现在的“建设党”呢?这种提法,易于使人理解为现在我们党不再是革命的党,不搞革命的党,没有任何革命任务的党。

所以,我认为“革命党”、“建设党”的提法,不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有悖于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观点,在理论上是站不住的。

“革命党”、“建设党”的提法不符合党中央的一贯精神

随着“文化大革命”的结束,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我国真正转入了和平发展的新时期。新时期的根本任务,是通过改革以完善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大大发展生产力,为实现社会主义的四个现代化而斗争。那么,这是一场什么性质的斗争?其意义何在?邓小平早在1978年10月中国工会九大上就说过: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既要大幅度地改变目前落后的生产力,就必然要多方面地改变生产关系,改变上层建筑,改变管理方式,“这是一场根本改变我国经济和技术落后面貌,进一步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伟大革命”[5]。同年12月在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主题报告中又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是一场深刻的伟大的革命。”[6]1981年6月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历史问题的《决议》,正是在这些重要思想和论述的指导下,深刻指出:“我们坚决纠正‘文化大革命’中所谓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口号的错误,这绝对不是说革命的任务已经完成,不需要坚决继续进行各方面的革命斗争。社会主义不但要消灭一切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而且要大大发展社会生产力,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消灭一切阶级差别,逐步消灭一切主要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不足而造成的重大社会差别和社会不平等,直到共产主义的实现。这是人类历史上空前伟大的革命。我们现在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进行的斗争,正是这个伟大革命的一个阶段。”同时指出,这种革命不是通过激烈的阶级对抗和冲突来实现,而是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有领导、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的。“这个转入和平发展时期的革命比过去的革命更深刻,更艰巨,不但需要很长的历史时期才能完成,而且仍然需要许多代人坚持不懈、严守纪律的艰苦奋斗,英勇牺牲。”因此,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在新的时期中,“一定要继续保持崇高的革命理想和旺盛的革命斗志,把伟大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进行到底”。

其后,邓小平又就这个问题,特别是改革的革命性意义,作了许多深入的阐述,进一步发挥了上述观点。他一再指出:“我们把改革当作一种革命,当然不是‘文化大革命’那样的革命”[7];“改革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引起了经济生活、社会生活、工作方式和精神状态的一系列深刻变化。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在一定的范围内也发生了某种程度的革命性变革”[8];“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9]在1992年的南方谈话中,他进而指出:“革命是解放生产力,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以后,还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是改革,所以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10]这些论述告诉我们,不但仅仅把我们党在历史上夺取政权的斗争看作革命是不正确的,而且把通过对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看作社会主义革命的最终完成,也是不妥当的。

江泽民继承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和邓小平所阐述的这些基本思想,一以贯之,毫不动摇。例如,他在1992年10月的十四大报告中说:“十四年来,我们从事的事业,就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通过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其引起社会变革的广度和深度来说,是开始了一场新的革命。”1995年1月,他在中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讲话,从干部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的角度,强调“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一场深刻的革命”。1997年9月的十五大报告,又指出“改革开放,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这是在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的领导下开始的新的革命”。等等。这些基本精神,还贯穿在他的其他一系列重要讲话之中。

由此可见,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重要文献和党的领导人的重要著述中,始终把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看作具有革命性的意义,反复强调这是一场无比深刻的伟大革命,其实也就是指明社会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建设互相渗透,密不可分。革命中有建设,革命的根本任务是建设;建设中有革命,建设本身也即是革命。它们两位一体,有机统一,完整地构成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使命。所谓“革命党”、“建设党”的提法,把革命与建设简单、机械地分开,显然不符合这些文献和著述所一再阐明的观点和精神,因而从政治上看也是不恰当的。

“革命党”、“建设党”的提法客观上可能发生某种误导

其一,“革命党”、“建设党”的提法,把革命与建设截然分开,无助于客观、清醒地认识我国现阶段的阶级斗争问题。

在如何正确认识和对待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问题上,我们党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有过极为沉痛的教训。从历史上的“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变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十一届三中全会的重大战略决策。但与此同时,在部分同志中出现了完全否认阶级斗争的倾向,从而走到了另一个极端。有鉴于此,邓小平在1979年3月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中指出:我们反对把阶级斗争扩大化,不认为党内存在一个资产阶级,也不认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在确已消灭了剥削阶级和剥削条件之后还会产生一个资产阶级或其他剥削阶级。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在社会主义社会,仍然有反革命分子,有敌特分子,有各种破坏社会主义秩序的刑事犯罪分子和其他坏分子,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新剥削分子,并且这种现象在长时期内不可能完全消灭。同他们的斗争不同于过去历史上的阶级对阶级的斗争(他们不可能形成一个公开的完整的阶级),但仍然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阶级斗争,或者说是历史上的阶级斗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特殊形式的遗留。他还指出这种国内斗争必然与国际斗争相联系,以此来论证国家的专政职能不可能消亡。1980年1月,他在《目前的形势和任务》中又详尽分析了我国社会上出现的种种不安定因素,科学地回答了有人提出的“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消灭了,怎么还会有阶级斗争”的问题,指出:“现在我们看到,这两方面都是客观事实。目前我们同各种反革命分子、严重破坏分子、严重犯罪分子、严重犯罪集团的斗争,虽然不都是阶级斗争,但是包含阶级斗争。”[11]次年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以邓小平的这些重要论断为指导,就社会主义社会中的阶级斗争问题作出经典性的权威表述:“在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消灭以后,阶级斗争已经不是主要矛盾,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既要反对把阶级斗争扩大化的观点,又要反对认为阶级斗争已经熄灭的观点。”二十年来,这一表述及其蕴含的基本精神,一直为党中央所坚持,并突出体现在党的重要文献和党的领导人的重要讲话中。例如,1991年7月江泽民在庆祝建党七十周年讲话中说:阶级斗争已经不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但是它在一定范围内还将长期存在,并且在一定条件下还可能激化。这种斗争同国际敌对势力与我们之间的渗透与反渗透、颠覆与反颠覆、和平演变与反和平演变的斗争密切联系,相互交织。1992年的十四大报告也指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建立后,由于国内因素和国际影响,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和正确地处理这方面的问题。2000年6月,江泽民在《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中又说:我们与国内外各种敌对势力在渗透与反渗透、颠覆与反颠覆上的斗争将是长期的复杂的。这是阶级斗争在我国一定范围内仍然并将长期存在的主要表现。并强调:“我们纠正过去一度发生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是完全正确的。但是这不等于阶级斗争已不存在了,只要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我们就不能丢弃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和阶级分析的观点与方法。这种观点与方法始终是我们观察社会主义与各种敌对势力斗争的复杂政治现象的一把钥匙。”[12]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我国社会上出现的种种不安定表现,特别是1989年的政治风波、1999年开始凸现的“法轮功”事件、当前有愈演愈烈之势的各种严重腐败现象和严重犯罪现象,以及国际上敌对势力对我加紧实行“西化”、“分化”图谋等等,这些铁的事实,充分证明上述思想和论断的正确性。可见,现阶段我们党固然必须以领导经济建设为根本任务,但是经济建设过程中存在政治上的斗争,存在一定范围的阶级斗争。江泽民的建党七十周年讲话特别告诫1989年这场惊心动魄的政治风波所提供的历史教训,我们永远不应该忘记。十五大报告又特别指出“反对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显然,进行这方面的斗争,无疑具有重大而深刻的革命性意义,党在新的历史时期中仍然有领导革命的任务。我们决不能忽视革命,厌恶革命,远离乃至“告别”革命。这个问题关系到是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关系到是否把基本路线中的“两个基本点”辩证地统一起来,因而是一个根本的原则的问题。如果把我们党搞成单纯的片面的“建设党”,党就会在政治上走偏方向,丧失自己的先进性,也就谈不上什么做到“三个代表”。

其二,“革命党”、“建设党”的提法,把革命与建设截然分开,无助于客观、清醒地认识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

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我国转入和平发展时期的革命比过去的革命更深刻、更艰巨,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强调这种革命的长期性,需要许多代人的艰苦奋斗,英勇牺牲,全党和全国人民必须继续保持崇高的革命理想和旺盛的革命斗志。邓小平把改革看作是一场革命,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逻辑的结论也就是必须充分认识改革的深远意义及其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全党全民必须以坚韧不拔、百折不挠的意志和毅力,为之作出奋斗和牺牲。在南方谈话中,邓小平还就国内国际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经验作了总结性的论述,深刻指出:“我们搞社会主义才几十年,还处在初级阶段。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需要我们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决不能掉以轻心。”而作出这些论述的立论依据是:“依靠无产阶级专政保卫社会主义制度,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运用人民民主专政的力量,巩固人民的政权,是正义的事情,没有什么输理的地方。”[13]这说明他还是侧重从政治的角度提出问题和论证问题。但是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相当一部分干部党员中,离开了《决议》和邓小平这些论述的基本精神,崇高理想淡化了,革命意志衰退了,只求索取不思奉献了,贪图享受不讲艰苦奋斗了,安享太平不愿再言牺牲了。江泽民曾在一系列讲话中对这一现象提出严厉批评,一再强调干部和党员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加强党性锻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只有这样,才能在这场社会大变革中经受住严峻的考验。2002年12月,胡锦涛在西柏坡学习考察时,就重温和牢记毛泽东当年倡导的“两个务必”,大力发扬艰苦奋斗作风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指出: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没有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民族,是难以自立自强的;一个没有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国家,是难以发展进步的;一个没有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政党,是难以兴旺发达的。他尖锐地批评这些年来,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在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中有滋长蔓延之势,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在一部分党员、干部那里被淡忘了,在少数人那里甚至被丢得差不多了。他联系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与庄严历史使命,联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要求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保持艰苦奋斗的思想作风,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并且引用毛泽东的有关论述,从能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的高度,深刻阐明坚持艰苦奋斗的极端重要性,而保持和弘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关键在于从根本上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问题。所有这些都昭示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仍然必须始终保持自己的革命性。只有保持党的革命性,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如果把革命与建设截然分开,使党单纯片面地成为“建设党”,不管主观愿望如何,客观上将会发生误导,使人们淡忘理想,淡忘政治,淡忘艰苦奋斗,更谈不上甘愿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英勇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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