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全过程中反腐败与廉政的整合分析_反腐倡廉论文

社会管理全过程中反腐败与廉政的整合分析_反腐倡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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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语: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腐败与反腐败日益呈现新的特点。一方面,任何一个腐败问题,都可能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管理中的一个或多个领域,都可能触及体制、机制、权力和利益中的一个或多个因素,都可能反映着历史的演进渊源或现实的衍生条件;另一方面,特定的发展时期,国家的生产方式和社会制度的不同,社会环境的差异,又会使得反腐倡廉的本质、内容、目的、任务和方式也大有区别。但无论如何,当代中国要与时俱进地预防和惩治腐败,要实现坚决反腐与积极倡廉的统筹兼顾、全面推进,最重要的就是要始终坚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着手,始终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的拓展融入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最密切的领域。这是中国特色的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必由之路。

——广州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 卢汉桥研究员

中图分类号:D 5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394X(2007)08-0003-05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已经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反腐倡廉工作要适应社会的不断发展,必须融入这“四个建设”中,努力形成有效的防治腐败机制。

一、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社会管理全过程是紧迫的现实课题

社会管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举足轻重,又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社会管理工作中,有利于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发挥党的先进性。

(一)从党的宗旨看,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社会管理全过程是反腐斗争发展的必然趋势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性质和宗旨的根本体现。要在实践中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必须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建设和谐社会背景下党和政府应对社会利益多元化与处理各种社会利益关系的基本原则。作为党和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坚决打击和遏制与人民根本利益相违背的腐败现象在各个领域的蔓延与发展,无疑应该成为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的战略任务与工作重心。从广州市近年来反腐倡廉工作的实践看,一些与社会管理工作息息相关的部门或行业的领导干部,陆续出现了一些问题。例如这几年查处的原广州市环保局局长李维宇、原广州市药监局局长杨卫东、原广州市公用事业局局长丁振武,以及原广州市医药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蔡志祥和副董事长、总经理李益民等。这些事例提醒我们,预防和惩治腐败必须做到与时俱进,哪里出现问题,反腐倡廉工作就要做到哪里,社会领域出现了问题,就必须要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社会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只有这样,才能在这个与群众切身利益联系最密切的领域中,充分履行党纪国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神圣职责,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党的宗旨。

(二)从斗争策略看,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社会管理全过程是源头治腐的必然选择

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的工作报告中,吴官正同志提出要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四个方面,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领域。“拓展”的主张,既是对我国反腐败斗争实践的科学总结,也是在全球化大背景下对腐败和反腐败新特点的深入思考,为我们科学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有力推动反腐倡廉向纵深发展指明了方向。腐败现象不是孤立发生的,任何一个腐败问题,都可能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管理中的一个或多个领域,都可能触及体制、机制、权力和利益中的一个或多个因素,只有分清当前与长远、处理好局部与整体的关系,才能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方针。只有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的斗争策略,反腐倡廉工作才能避开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误区,从根本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吴官正同志深刻指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个领域。我们要认识到,权力是关键,利益是核心,道德是基础,群众是根本。围绕党的先进性建设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既要把握四个领域防治腐败的重点,又要妥善处理相互之间的关系,统筹兼顾,整体推进。”

(三)从腐败现象的倾向和特点看,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社会管理全过程是对腐败问题日益社会化的必然回应

当前,我国“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尚未建立健全,政府逐步放权还未完全到位,市场经济体制尚待进一步完善。在这种情况下,许多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社会领域的行业或群体,利用各种体制、机制的漏洞或空白,千方百计地谋求本群体的特殊利益,腐败现象由少数公共权力掌握者逐渐向各社会群体蔓延,具体表现为各种行业不正之风屡禁不止,利用职业之便谋私徇私行为泛滥流行,投机钻营商业贿赂活动无孔不入。以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贵、看病难”问题为例,据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2003年度广州医疗行业服务公众评价追踪调查报告》反映, 81%的病人认为医院收费尤其是药品价格过高。《2004年度广州社会心理与情绪追踪调查》反映,市民对看病就医的不满意度达35.8%。究其原因,一是药品及原材料价格虚高。二是“以药养医”的现行体制造成部分医院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不同程度地存在大处方、滥检查的现象。据统计,2004年广州地区部属、省属、市属、区属医院门(急)诊医疗费用中药费占的比例分别为55%、61%、55%、50%。三是有些医务人员乱收费、开单提成、收受经销商的回扣、收受患者的“红包”。在药品的购销上,少数医疗单位与药品经销商相互勾结,暗箱操作,规避招投标。除此之外,部分社会管理工作部门利用职权乱收费、乱罚款,收入用于集体福利、发放奖金和额外开支的行为;通信、煤气等垄断行业利用垄断地位操纵价格,谋取垄断利润的行为;部分学校收取高额择校费的行为,以及各种明目的“红包”、“赞助费”、“好处费”、“辛苦费”、“礼品”等均可视为是腐败社会化的表现形式。针对这种倾向和趋势,纪检监察工作就需要把自己融入社会管理的全过程,坚决反腐与积极倡廉双管齐下,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与打击商业贿赂两头并举,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二、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社会管理全过程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的阶段性特征表现为: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在这段时期内,发展不平衡的矛盾日益凸显,社会利益的分化程度显著加剧,涉及深层次体制、机制的矛盾越来越多。1997年至 2002年10月,广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电话60602件(次),2003年至 2006年10月,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电话达 32 313件(次),这些数字凸显了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社会管理中不得不面对的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一)人民群众要求提高生活质量、增加发展机会的迫切愿望与公共用品数量不足、公共资源分配不公之间的矛盾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许多本应由市场和社会承担的、按照市场规则来运行的社会事务却仍旧由政府部门依靠行政权力来管理,这就造成政府职能的“越位”。另一方面,随着国家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加快推进,社会管理的主体、对象、目的、内容、手段、方式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但许多本应由政府为主承担和重点管理的领域要么被简单地推给市场,要么因无法体现“政绩”而遭到冷落,进而造成政府职能的缺位。政府职能“越位”和“缺位”现象的共存导致“上学贵、看病难、住房贵”等一系列关系民生的问题日益严重,人民群众要求提高生活质量、增加发展机会的迫切愿望与公共用品供应不足、公共资源分配不公之间的矛盾逐渐凸显。 2006年,广州市GDP超6000亿元人民币,常住人口人均GDP超7800美元,到2011年有望达1.3万美元。但即使在这么一个经济相对发达的城市,还有8.46万户中低收入家庭,有5643户人均居住面积小于10平方米的双特困户家庭需要解决住房难的问题;还存在财政对教育投入不足,学校教育质量和水平差异较大,部分学校收取高额“择校费”的问题;还有几十万困难企业职工、征地农转居人员、农民工和早期离开企业人员需要参加社会保险、而保险金还没有着落的问题。

要协调解决人民群众要求提高生活质量、增加发展机会的迫切愿望与公共用品供应不足、公共资源分配不公之间的矛盾,在为经济建设提供有力保证的同时,反腐倡廉工作还需要应对四个问题:一是如何从制度上抑制政府机关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的冲动与倾向;二是如何减少政府作为微观经济主体直接参与市场竞争或利用其垄断地位与民争利的现象;三是如何从监督的角度,协助推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努力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四是如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现行政机关及官员在社会管理工作方面的权力与责任的统一。

(二)人民群众内部矛盾多样多发、利益分化程度加剧与社会管理过程中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的体制、机制缺位之间的矛盾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一方面,经济成分、经济利益、社会生活方式、社会组织形式越来越多样化,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呈现出多发性、群体性、复杂性、长期性的特征。另一方面,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的体制、机制、渠道尚未建立或完善,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着更多的体制、机制难题。我们在广州增城调研时发现,该市经济比较发达,村委会主任的职位很有吸引力,竞争比较激烈。与此同时,该市村民的上访问题也比较突出,总有一些人试图通过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吸引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竞争对手的违纪违法事实,以达到打击现任、为自己参选造势的目的。要解决这个矛盾并不容易,因为据当地官员分析,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只有三年的规定。三年任期对经济发达地区来讲太短,大多数当选者只有一年努力工作的时间。因为第一年需要熟悉环境,第三年就要准备再次参选了。要改善这种情况,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条文是关键,但显然,这绝非地方党委政府能力所及。

面对诸如此类涉及体制、机制的矛盾,纪检监察机关面对的难题有三:一是如何保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协调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相互关系;二是如何协助制定和落实行政审批、教育管理体制、医疗管理体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农村管理体制等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措施,从源头上做好各种社会矛盾的化解工作;三是如何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人民群众参政、维权意识增强与政务、村务、厂务公开程度不够,群众维权渠道不畅的矛盾

腐败的天敌是阳光,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只有在民主和法治的阳光下才能获得完整和深刻的阐释。对反腐倡廉工作来说,“民主”意味着监督渠道得以拓展,监督力度得以加强。“法治”则意味着权力的缰绳握在法律的手中,任何腐败的行为都能得到及时有效地惩治。现在的问题是:人民群众参政意识逐渐苏醒、维权意识日益增强,但政务、村务、厂务公开度不够,透明度不高、各种维权渠道多而不畅。以广州市为例,从2003年1月1日起,广州就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及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必须主动向社会公开事权、财权、人事权等政府信息,但从实践效果看,公开内容不明确、公开时间不及时等问题仍然大量存在。要解决这些问题,纪检监察工作必须从根本上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及时依法处理群众反映的线索,努力使社会矛盾化解在苗头阶段;必须对举报线索查处情况进行及时反馈,努力提高党和政府反腐倡廉的公信力,尽量避免因为信息不对称造成民众对党委、政府不必要的质疑;必须大力发展基层民主,以人民群众关心的事项和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为重点,建立健全面向人民群众的公开机制,不断完善对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的保障机制。

三、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社会管理全过程的具体思路

社会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各个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同,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社会管理全过程的具体思路也会有所差异。但不管这种差异有多大,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切实担负起纪检监察机关维护党政纪律、履行党政监督职能的重任,坚决查处各种腐败现象、纠正各种不良风气,努力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一)以改善民生问题为根本,重点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维护公平正义

党的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部分党员的腐败行为会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而造成党同人民群众的疏离,影响党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因此,要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社会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就必须以解决民生问题为突破口,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抓起,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在劳动就业方面,严肃查处各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案件,努力创造良好的劳动就业环境。(2)在社会保障方面,严肃查处与社保资金有关的违法违纪案件,协助妥善解决社保历史遗留问题,如早期下海的国企职工、乡镇企业职工、知青的社保问题等。(3)在教育管理方面,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问题,理顺教育管理体制。一是落实中小学校收费“一费制”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不断完善校务公开制度,保证高校招生资格和招生计划、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学生入学条件和录取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4)在医疗卫生方面,除继续打击商业贿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外,还要规范药品采购行为,加强对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疗设备集中招标采购情况的监管。(5)在房屋拆迁和土地征用方面,要监督落实征地补偿款最低保护标准、征地补偿款标准听证会、征地补偿款实名支付和直接拨付到农民、征地安置补助专项资金等制度,加大打击各种权钱交易、侵害居民、农民权益的腐败行为,确保安置、补偿资金的及时到位。(6)在安全生产方面,要加大事故查处力度,深挖幕后腐败行为,强化行政责任追究。(7)在环境保护方面,要加大惩处企业违法排污的力度,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追究在专项执法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责任。(8)在社会治安方面,要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监督作用,通过查处各种以权谋私、严重侵权等案件,大量减少因干部腐败和社会不公诱发的社会治安案件,消减社会不稳定因素。(9)在推进农村各项改革方面,要监督落实各项惠农支农措施和农民减负增收政策,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协助探索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农村金融保险体制的改革。

(二)以拓宽监督渠道为基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立健全公开机制

纪检监察工作融入社会管理的全过程,关键是要适应人民群众政治参与意识不断增强的特征,建立健全有利于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工作机制。一是要在思想上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努力拓宽民意表达渠道。二是要在重点领域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完善政府信息披露和民意反馈机制,认真实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决策机构决定相结合的制度。三是继续推进和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社)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四是要创新参与手段,拓展群众反腐渠道。在信访举报方面,推行网络举报、密码举报等,发挥现代科技在反腐败中的作用。在媒体参与方面,可与电视台合作,畅通政风行风热线,为群众参与政风行风评议提供渠道。在专家参与方面,可以针对腐败在各个行业和领域表现出的特点和规律,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系统的研究,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和智力支持。

(三)以完善群众监督权利保障机制为目标,营造人民群众愿意、善于、敢于监督的社会氛围

完善群众监督的权利保障机制,不仅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机关的公信力,还有利于进一步加大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社会管理工作全过程的速度和深度。具体来讲,一是要对实名举报者实行两次答复制度,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受理情况、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二是要加大奖励举报有功人员,逐步建立参与反腐败的表彰奖励制度和奖励基金,对其人身、财产、生活等方面提供保障,同时要严肃查处故意泄密及打击报复举报人案件。三是要坚决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努力做到发现一宗、查处一宗,严肃追究其法律纪律责任,净化举报环境。

(四)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为关键,夯实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社会管理全过程的基础

“徒法不足以自行”,只有抓住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这个关键,不断改进队伍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才能形成一支具有高度战斗力和执行力的纪检监察队伍,夯实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社会管理全过程的基础。一是要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干部整体素质。对纪检监察队伍中出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小题大做”,防止因“小节”酿成大错,保持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二是要加强监督,确保正确使用执纪权、执法权。要围绕信访举报及投诉的处理权、案件线索取舍权、承办案件的检查权、案件审理权和纠风及执法监察的处置权,着力对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人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遵守工作纪律、遵守保密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对违纪违法者要严肃处理。要不断拓宽监督范围,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生活作风的监督,做到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矩工作圈、管住活动圈。三是要完善制度,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通过打造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明确具体目标,责任落实到人,严格考核评议,奖优罚劣。通过“明责任、严考核、硬约束、重激励”,解决好“干什么,谁来干,干好干坏怎么办”的问题,进一步调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收稿日期:2007-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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