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伴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建筑行业也在不断发展。不但建筑规模日益扩大,而且其结构设计业越来越复杂,施工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因此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有着非常重的意义。本文根据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首先介绍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特点,指出了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中发现的问题,同时也提出了一些针对的措施,旨在促进与同行的沟通交流,不断提高我国的施工安全监管水平。
关键词:建筑行业;安全监督;施工现场
引言
近年来,建筑市场持续升温,建设工程投资规模越来越大。长期以来,建筑施工虽然一直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但是建筑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导致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也在逐渐增多:高空坠落、深基坑土方塌陷、机械伤害等。因此为了保障建筑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必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从而保障建筑业的平稳发展安全生产。
1建设施工现场的特点
建筑施工现场是进行工程施工的重要场所,其特点是生产设施的临时性、作业环境的多边性、多工种立体作业以及人机的流动性并存等。同时汇聚大量的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施工材料及临时设施,这就使得建筑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更加复杂和多样。建筑施工现场的主要特点包括以下几点:
1.1施工难度大、危险性高
建筑工程的主要特征就是施工周期长、产品体积大、人多、设备多、材料多,施工时间常常要持续几个月或者几年。特别是近些年来,我国固定投资的增长速度比较快,每年建筑物的总产值增长速度都保持在10%左右,建筑物也从传统的简单、低层转化为现阶段的复杂、高层,施工场地也变得越来越狭窄,垂直运输量与吊装量也越来越多,平面立体的交叉作业也逐渐增加,导致施工的难度及危险性也随之增大。
1.2投资主体多元化,现场施工管理难度增加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成熟,建筑工程的投资主体也一改过去以集体经济和国有经济为主的单一形式,慢慢形成了多种投资(包括个体商户、国营、私营、外商投资、股份制投资等)并存的多元化形式,这就给政府的监管带来一些难度,不乏有部分投资主体不按法律程序投资,盲目开工的现象,严重影响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水平。此外,随着工程建设的进步,现代化的工程建设分化成了监理、总包、分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多种主体,虽然分工更加详细,但是也很容易出现分工主体职责不明确的情况。相关人员互相推卸责任,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难度。
1.3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整体素质低下
建筑规模的扩大对劳动力的需求也随之增加,大量的人员涌进建筑行业。其中农民工占我国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绝大部分,有的施工现场占到90%以上。其中,大多数人员都未接受过系统的施工技能培训。此外,由于人员的流动性较大,工种协调复杂,致使各种安全知识培训、宣传和教育工作易流于形式,一些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的具体规范与安全标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不能真正落实,导致建筑工程的作业方法、操作方法缺乏科学性、规范性和安全性,使得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难以有效实施。
2.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主要存在的问题
2.1建设主体未按要求履行职责
由于我国建筑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对于违法的惩治力度也不够严格,这就导致一些建筑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地遵照法律法规办事,加上疲劳作业和交叉施工的影响,致使安全事故频发。还有一些监理单位对建设单位只抓进度不管安全的现象持迁就态度,怕处理不好关系影响工程监理任务承包和其他工作的展开;加上部分监理员对工程技术不了解,不能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有效的分析,提出的整改意见没有针对性,对施工企业的安全防护工作不能进行有效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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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不扎实
许多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不到位尤其是跨区的大型工程建筑,对外埠工程项目疏于管理,大多数都是以包代管,许多企业不配备安全生产机构与管理人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新材料,新技术与新工艺在建筑工程得到广泛的应用,而建筑从业人员以农民工为主体,企业对现场施工安全与施工技能培训投入不足,不能满足建筑业现代化发展的需要。大多项目部编制的应急预案、施工用电、消防方案可操作性不强,未能有效指导施工。未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一但出现险情无法按预案展开排险。部分项目在高支模搭设和基坑开挖中未按施工方案实施。安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进行检测。绝大多数企业为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往往会千方百计降低安全生产成木,减少安全生产防护方面的投入,甚至冒着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风险强行生产。
2.3配套法律不完善
虽然,在各部门的积极努力下,已经形成了基本的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但是配套制度的建设和相关法律之间的衔接还存在一些问题,某些条款操作性不强,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还比较大,安全标准还有待提升。随着近年来建筑工程的复杂性越来越高,工程施工中常常存在交叉施工的情,这又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分包企业的整体素质良莠不齐,一些分包商施工技术、社会信誉与管理水平较差,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操作、偷工减料、冒险施工的情况时而发生,而施工人员又隶属不同企业,给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带来极大难度,很难实现对安全生产统一管理。
3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的措施
3.1健全监理法律法规,整顿监理市场
建立健全监理法律与法规对工程监理市场的发展以及整个监理行业的推动具有重大意义。结合建筑法的相关信息,通过对市场的深入与研究,完善监理法律法规,建立完整的建筑市场监理管理体系,使建筑业的发展具有开放性、公平性、安全性与有序性,提高监理部门的执法能力,以市场经济为主向标,约束与规范建筑业,加快监理市场的良性发展。
3.2加强对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管理实质上就是对人的管理,要想从根本上提高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必须要强化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不断提升其专业技能水平,全面地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此外,安全教育和培训要体现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原则,覆盖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包括分包单位人员),贯穿于从施工准备、工程施工到竣工交付的各个阶段和方面,通过动态控制,确保只有经过安全教育的人员才能上岗。
3.3完善相应法规,加强总包、分包的管理
政府必须要完善现阶段的管理法规,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管理,对于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要予以降低资格或者暂停投标的处分,利用信息管理手段建立诚信体系和不良记录,把企业市场行为、安全业绩和存在问题全部纳入,与市场准入、资质认证、评优评先、行政处罚直接挂钩。总包、分包单位要加强工人培训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业。建立完善的报告制度,严格施工人员准入制度,刚刚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要经过相关的培训之后才可以从事相关的工作,同时,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班组的交底工作,防止违章情况的出现。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只有不断完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才能保障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施工企业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法规,强化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性,才能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社会主义市场建设做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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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吴家利.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现场管理要点分析[J].才智. 2011(24).
[3]胡泉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探究[J].城市建筑. 2014(02).
论文作者:关卫东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3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18
标签:施工现场论文; 建筑论文; 建筑工程论文; 作业论文; 安全生产论文; 人员论文; 施工人员论文; 《基层建设》2016年32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