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证券市场引入外资的效应,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外资论文,效应论文,我国证券市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2年6月4日,中国证监会颁布《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和《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规则》(以下简称“两规则”),并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参股”和“设立”是两规则所规范的主要行为,既是中国加入WTO证券行业对外开放承诺的履行,又体现了管理层对证券行业的适度保护和渐进性开放原则。两规则出台预示着外资进入证券业开始实战阶段,其将通过加速中国证券行业的主要参与者——证券公司与基金管理公司的洗牌,重塑我国证券市场的整体面貌。两规则的实施必将对我国证券市场的机构行为与竞争格局产生深远影响。
一、价值所在
经过十余年的高速发展,中国证券市场的渐进性开放已经具备充分的可行性。以台湾为参照,目前大陆在外汇储备、上市公司数量、股票总市值、流通市值、股票交易量等总量指标上均超过其1991年开放证券市场初期的水平。中国的证券与基金行业发展到目前阶段,不仅在规模上需要进一步提高,更重要的是提高内在的管理和服务水准,而循序渐进的对外开放是提高的必由之路,当行业自身的推动力已经不能更好地促进行业高速成长的时候,引进外资机构不失为一条加快发展的有效之举。
1、对中方合作者的意义
外资参股首先意味着所有权的改变,那么合资证券机构的公司治理结构将会改变。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变将从根本上推动国内券商的兼并重组,冲击证券公司业务品种单一。资本金小且经营模式趋同的现状。随着外资先进的投资管理技术与理念的运用,中国的券商将有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学习国际证券市场的运作模式,最终外资参股公司的收益和风险控制水平都会提高。外方在新兴业务方面的优势将是合资机构产生利润的重要来源,中方与外方股东的组合将有助于推动与促成合资机构的战略与业务转型。外方擅长运用现代管理技术,例如ERP、CRM、Credit Reporting等技术支持手段有效整合资源,实现其战略意图。辅以合作中方对本地市场的认知,则合资机构在战略管理上的优势相当明显。国内最早的中外合资券商中国国际金融公司的发展就是一个例子。中外股东的组成既为中资公司提供了全球资本市场的管理理念,证券分销经验与网络,直接投资管理经验,又储备了境内渠道与网络。
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多家机构看好的合作项目有重要的优势。外方在基金产品设计、基金销售手段、人员培训等方面,提供很好的支持;可以为跨境基金服务提供技术、渠道和经验。中方在境内基金发行和营销方面可以提供自己的客户源和适应本土游戏规则的营销网络。外方的管理技术经验是国内同业规范化发展的方向;外资证券机构通常都拥有庞大的研究部门,其研究方向比较全面和贴近市场;合资机构的品牌与资金优势则有利于吸引人才,尤其是海外人才的加盟。
2、对外方合作者的价值
作为新兴资本市场的中国证券市场,具有领先于持续高速增长的中国经济的市场潜力,具有监管环境宽松、融资方便等特点。对外资证券机构而言,是位于证券市场线之上的一点,可以分散风险,通过区位投资获取更高的单位风险收益。
站在外资公司的角度上,他们希望参与中国的大市场与持续高增长的前景。“两规则”出台后,参股中国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将成为外资进入中国市场的主要途径。今后,通过合资公司的形式,外资能够慢慢接触和了解中国市场,并获得投资中国的机会。由于外资的资产管理业务比较成熟,更重要的是与合资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互补性强于竞争性,因此将受到外资股东的重视。而大量外资企业在中国证券市场的上市已经是必然。无疑会为这些熟悉外资机构的外方证券、基金公司提供了大量潜在的客户和巨额的利润空间。
二、影响
“两规则”的出台,短期不会形成冲击,将对证券、信托类上市公司的外部环境产生非常大的影响,并进而推动其二级市场走势;也将对银行类上市公司的市场预期,起到积极作用。但由于在中外合作中涉及的股权结构、业务战略等利益十分复杂,所以合资影响的实际兑现仍需假以时日,短期内不会造成大的冲击。
1.有利于提高券商的业务水平。按照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留给中国证券公司“练好内功”的时间仅有五年。未来五年是证券公司发展中关键的五年,通过设立中外合资证券机构,引起境外券商市场化的运作机制、先进的管理技术、创新能力和管理经验,重建境内券商的管理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业务拓展能力和创新能力。例如:目前我国券商很少涉足海外业务。我国许多面向国际市场的投资银行业务只能拱手让给国外券商。如H股及红筹股业务以及在国际市场发行债券等,国内券商都未能承接。面对国际化发展趋势,境内券商迫切需要学习国际金融机构先进的管理技术与经验,提高风险控制水平,中外合作为之提供了契机。
2.有利于促进证券公司集团化的发展。近年来,通过增资扩股和扩大资产规模,国内证券公司的总资产规模已由1996年的1590亿元增加到2001年的3000多亿元。但是与国际大券商动辄上千亿美元还是太小,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较差。与国外同业竞争的压力,使得境内证券机构在再次增资扩股之际,考虑通过兼并重组、战略联合和集团化运作等方式,实现资本、资产规模的乘数递增。《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已经将控股公司作为中国证券公司集团化的方向,因此“两规则”的出台将会加快证券公司集团化的发展,拓展国内证券公司的发展空间。
3.将对证券市场中长期资金供给产生重大影响。首先,中外合作资产管理、基金管理业务将直接吸引增量资金入市。外资参股证券机构独特的品牌与信誉、规模优势以及成熟的运作经验,将吸引增量资金进入市场。其次,外资参股证券机构的设立,将通过推动境内机构的重组与改革进而间接改善证券市场的中长期资金供给。中外合作证券机构的运作会对境内券商及其他投资机构产生经营压力和推动作用,我国证券机构的资本资产规模将可能通过兼并重组进一步扩大,从而对整个市场的资金面提供支持。
4.将引进新的投资理念。引进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基金管理公司,也就引进了国外先进的投资管理技术与经验,引进了成熟市场的投资理念。金融服务行业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海外企业进入,中国证券市场的主流投资理念将同国际证券市场理念趋于一致,市场开始树立真正的投资观念。这已为亚洲其他地区证券市场开放的历史所证明。
5.博弈复杂化、合资机构可能本土化。目前我国正在超常规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证券市场正从庄家对中小散户的博弈将快速转变为机构对机构、机构合规资金对机构不合规资金的博弈。从机构投资者控制的股票市值与资金实力看,2002年我国证券市场开始进入机构博弈时代。新的投资理念行将树立,证券价值的重新定位酝酿着新的市场机会。随着两规则的颁布与实施,国际股市成熟的理论和技术在成长期中国股市的适用性将不断被检验,机构投资者将在不断的研究和试验中本土化。
三、问题和对策
1、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决策制度面临的挑战。外资参股将会改变国内券商所有制单一的本质缺陷,新的股权结构将对经理层形成有力的约束和激励机制,进而对公司的组织结构、决策制度、业务战略等产生深刻影响。但是新的股权结构的划分正是合资双方谈判中遇到的主要阻碍,因为中外双方在事关切身利益的股权比例上存在较大的分歧。在确定外资股东的持股比例时中方的首要考虑因素是,能否吸引到愿意与国内券商在业务上开展充分交流与合作的较有实力的外资股东。而不论外资参股的具体比例是多少,对中方而言,集团化和国际化应当是证券机构做大做强的发展思路。实施证券集团化战略,组建外资参股的证券业务子公司和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以此为平台推进人才、机构和业务的国际化。并在中方处于控股地位的阶段,借助合资公司的平台迅速成长起来,以更快更好地实现证券业与国际资本市场的接轨。组建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基本思路是:首先将现有国内券商改组为证券集团,证券集团下设投行、资产管理等业务子公司;其次分步拿出部分子公司与境外券商共同出资设立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目前法规允许成立经营证券承销业务的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国内券商应当依据自身业务优势成立子公司,再根据自己的特长去寻求国际合作方。这种强强联合的合资方式有利于改变国内券商没有单项业务特长的现状,在国际证券市场上初步建立相对竞争优势。
2、业务战略的合作与竞争。基金管理与资产管理在国外证券集团的财务报表中占有重要比例,而我国券商的这两项业务规模尚小,在券商经营收入中所占比重很小。但是这两项业务在中国极具潜力。自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财务公司等获准进入股票市场以来,国内资产管理业务的市场空间得以体现;在社保基金、商业保险基金行将入市的背景下,定向募集基金和开放式基金的管理都具备极大的市场潜力。因此中外合资证券机构可考虑开拓基金管理与资产管理业务来培育自己的核心利润增长点。中外合资的背景有利于其运用国外先进的投资管理技术,并结合中国市场特定的运作机制、风险收益特性等,设计开发出富有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产品与管理模式。在中国资本市场尚未实现完全的对外开放,外汇流动仍然实行严格管制的前提下,中外股东在资产管理与基金管理业务上基本不存在竞争压力,而是可以在优势互补的基础上合力培育合资证券机构的业务特长。
3、风险控制方式。目前国内券商在业务操作控制、授权批准控制和实物安全控制等方面有较高的管理水平,而在内部稽核控制、组织结构控制、风险的评估与执行等方面仍存在较大的差距。国内的基金公司由于成立较晚、运行较为透明,所以通常拥有更健全的风险控制体系。因此,面临对外开放挑战的国内券商和基金管理公司,亟待建成与国际接轨的风险控制体系。
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是券商执行风险控制目标的最大阻力,内部人控制的法人治理结构是追求短期利益的主要原因。引进国外股东将有助于优化合资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与风险控制成本相匹配是公司的长期竞争力与市场信誉,而非当期经济效益。所以风险控制引起的显性和隐性成本不应当根据短期内的损益情况来约束,而应配合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来规划。国内券商更应当在风险评价和控制手段方面发挥外方的优势,通过运用VAR分析法、场景分析法等评估方法,在运营中加强对日常事务的监管与稽核,及时通过预测宏观的政治、经济发展动向来定期评估与制定风险控制策略。在风险控制的执行手段上,学习境外券商通过运用充实资本金,提高资产流动性,用衍生产品规避风险,合理配置资产结构等措施,综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