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的生死劫,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互联网论文,生死劫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互联网异军突起,似乎所向披靡。但是,坊间谈论的互联网成功故事却越来越少,而且多半是几大互联网巨头的关联企业。一极是创业投资基金蜂拥而入,另一极是诸多行业的公司纷纷触网,而真正在“互联网+”浪潮中胜出的为何如此之少呢?这就有了本文所谈的话题:“互联网+”的生死劫! “互联网+”的核心是“+”什么?是传统企业“+”互联网?还是互联网“+”传统企业?这似乎是一个非此即彼的选择题,其实错矣! 互联网是表象,大数据才是内容,IT是成本,DT才是资源。所以,要理解大数据为何到今天才被人们奉为企业的核心资源。 大数据的前世今生 人类社会的大数据智慧源于中国的庄子。早在约公元前300年,庄子曾曰:“学无涯而问不止,问无休而学有成。”“学问”一词就是最古老的大数据——超过人脑信息处理能力的数据量,背后是信息无限性和人脑有限性的矛盾。 由于“问不止”,所以“记不住”,学界前辈就有了储备卡片的习惯,结果又发现卡片多了“找不着”,直至电脑有了记忆和存储的功能,数据库才替代了卡片存储和分类档案,然而大数据本身的问题依然如故,只是暂时化解而已。信息无穷而人脑有限,于是光纤传输和云计算等技术应运而生,直至可以无限扩张的“分布式”电脑网络突破了信息无限性的存储边界,大数据才真正成为可供人脑使用的无限资源。 由此看来,大数据从智慧到资源的进化是在最近20多年才完成的,堪称21世纪最伟大的技术创新之一。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把创新分为五种:生产方式创新、生产要素重组、新市场的开发、新资源的发现和新技术的变革。以此分类为标准,大数据技术直接覆盖后三种创新,并间接激活了前两种创新。所以大数据不仅仅是技术、资源、市场,而是划时代的综合性的创新。 没有大数据技术的互联网就像没有灵魂的人一样,会变得更傻。原来傻傻地做生意,傻人有傻福,没有互联网还能多活几年。如今是乡巴佬穿名牌,啥都标上O2O,否则显得自己干这一行没品位。其实,许多企业的利润主要来源于信息不对称,也就是消费者不知道你赚了他们多少钱。但是上了互联网,傻瓜客户都能看明白批发和零售之间的差价有多少,也几乎都能发现真货假货之别,所以靠坑蒙客户赚钱的生意都会“露馅”。还有一些似懂非懂的生意人,看人家学会O2O了,自己也跟着干,不知不觉把金饭碗给别家当夜壶使,上网后,连老客户都会送给别人。 再好的数据也会“变傻” 大数据是一种可以分享的资源,关键在于两大定律:摩尔定律和麦卡姆定律。 英特尔的创始人之一摩尔发现,电脑芯片的信息处理成本每18个月下降一半以上,所以英特尔将这一技术从286扩展到386、486、586,再升级到奔腾1234……让电脑的脑容量超过了人脑。科学实验证明,爱因斯坦的脑子也只能同时处理大英百科全书5倍的信息量,在这方面,电脑早已超越了人脑。人脑的优势已不在于信息处理的能力,而在于想象力和决断力。比如股票投资的关键是:选股择时配组合,其中,“选股”——电脑优于人脑,“择时”——人脑电脑各有优势,只有在“配组合”的时候,人脑优于电脑。 更重要的是麦卡姆定律:信息终端的价值是其使用频次的平方。这一定律的重要性在于:大数据是可以多次重复性使用的资源,大数据的价值主要取决于信息使用者,而不是信息本身。换言之,同样的数据库存储了同等量级的信息,没有人用的信息都是垃圾信息,若使用者中傻瓜居多,再好的数据库也会“变傻”。 借此提醒诸位蜂拥触网的人们,投资或决策之前要有三问:一、有大数据吗?二、数据有人用吗?三、使用者足够聪明吗?“互联网+”的死亡与死亡_大数据论文
“互联网+”的死亡与死亡_大数据论文
下载Doc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