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做好的矛盾分析及对策_社会保障论文

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做好的矛盾分析及对策_社会保障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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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5年,我们在做好社会保障工作方面,投入了很大精力和财力,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把做好社会保障工作,放在了十分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障工作,目前所面临的任务很艰巨、矛盾很复杂、困难也很多,急需研究提出应对措施。

一、探索和成效

(一)积极为社会保障筹资。筹资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自1998年以来,我们主要做了三件大事:

一是颁发《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把征缴社会保险费作为筹资的主渠道。1998年到2002年间,全国每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从1732亿元增加到3912.4亿元。

二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预算超收的财力主要用于补充社会保障基金。1998年至2001年,各级财政用于“两个确保”的补助支出达到1483亿元;2002年,仅中央财政用于“两个确保”就达540亿元。此外,各级财政用于城市“低保”的资金大幅增加,已从1997的12亿元增加到2002年的105亿元;自2001年以来,中央财政加大了对财政困难地区的“低保”支持力度,补助资金连年翻番,2001年支出23亿元,2002年支出46亿元,2003年预计将达到92亿元。

三是建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并设基金理事会,负责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和积累。理事会自2000年底成立以来,基金已达到一定规模。截至2002年12月31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总资产为1241.86亿元,累计实现收益30.84亿元,其中2002年实现收益21亿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建立,不仅宣告中国社会保障没有积累的时代已经结束,而且证明中国政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信心是坚定的,完全有能力兑现社会保障承诺。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富有成效。自2001年7月起,国家在辽宁省进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辽宁试点涉及内容很多,但最主要的有两项:一是做实个人帐户,二是下岗与失业并轨。

做实个人帐户涉及到调整和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一是缩小个人帐户规模。企业缴费不再划入个人养老帐户,个人缴费比例一步到位提高到8%,并全部记入个人帐户;二是个人帐户实帐运营。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帐户基金实行分帐管理,后者由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在一定时期内只能购买国债;三是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缴费超过15年的,每满1年增加一定比例的基础养老金,但最终控制在当地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的30%。

为下岗与失业并轨确定时间表。从2001年1月1日起,国有企业不再建立新的再就业服务中心,企业新的减员不再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各地区用3年左右时间,有步骤地完成下岗与失业并轨。下岗职工同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

百万职工同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是辽宁试点的重要成果。1998年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是在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情况下的过渡措施。辽宁在试点过程中,明确不再新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企业新裁员也不再进中心。截止2002年底,全省再就业服务中心由2000年底的4801个减少到371个,在中心的下岗职工由44万人减少到3.9万人。同时,全省累计有124万国企下岗职工同原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近50%的并轨人员通过自主择业实现了再就业。人员多,已不再困挠辽宁企业。

做实个人帐户,是辽宁试点对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贡献。从2001年7月1日起,企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步到位提高到8%,并全部记入其个人帐户。在1年半的时间里,全省个人帐户已积累资金47.9亿元,并全部由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统一管理。其中,13亿元购买国债,其余资金存入国有商业银行。

辽宁试点的成效远不止这两条,但仅这两条就足以证明: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辽宁进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试点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辽宁试点并没有就此划上句号,扩大试点工作正在酝酿之中。

二、矛盾和困难

(一)在职骨干想提早退休。前几年,在国企改革和结构调整过程中,企业减人采取的主要方式,是让40岁以上的职工提前退休。据劳动保障部对10个城市1997~2000年提前退休人员的典型调查,提前退休人数占当期办理退休人数的比例为29%,平均提前3.69年退休。据此推算,2000年因提前退休造成基金减收24亿元,多支出养老金82亿元,两项合计106亿元。

最近几年,在事业单位转制过程中,一些接近退休年龄的骨干人员,担心将来退休时按企业的养老金计发办法确定退休待遇,待遇水平下降过多,因而千方百计争取在过渡期内,按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办理退休手续。这种情况在科研院所转制为企业时已经出现,并对医疗机构和学校等事业单位人员产生很大影响。

(二)医疗保险制度的认同程度并不高。随着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参保单位和个人的认同程度并不高。特别是效益较好的参保单位,因其职工的医疗待遇水平明显下降,参保的积极性被挫伤。

医疗保险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其他问题是:其一,对参保职工形成“两头堵”:个人既要负担门诊或小病的医疗费用,而且还要负担一定比例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负担明显太重;其二,8%的医疗保险费用中,接近一半(3.8%)流入了个人帐户,造成资金沉淀,统筹互济的余地变小;其三,医保制度几乎变成了“富人俱乐部”,困难企业和离退休人员多的单位反映参保难。

(三)社会保险费过高几乎压垮企业。据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抽样调查,1998年,全国制造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相当于人均工资总额的27.4%,占其人工成本的17.4%。按当年人工成本占成本费用12.9%推算,因参保而增加企业总成本2.24个百分点。如果企业的盈利空间很小,社会保险费用能把全部利润吃掉。

这几年,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工作进展不顺利,究其原因在于社会保险的门槛太高。企业为逃费,要么瞒报人数,要么瞒报工资基数,甚至采取“雇黑工”等方式逃避缴费。

这种状况的存在,不仅增大了社会保险费征缴难度,减少了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而且严重影响扩大就业,企业为减少人工成本尽量少雇人,下岗职工因雇主不参保而缺乏安全感,即使再就业了,也不愿同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

(四)企业养老金制度靠财政“输血”。养老基金收不抵支状况越来越严重。1997年,当年基金收不抵支的省份为5个,到1999年扩大到25个。为确保养老金发放,各级财政特别是中央财政出资弥补缺口,而且中央财政的投入逐年增加:1999年至2002年分别为163亿元、338亿元、349亿元和409亿元。

在辽宁试点中,因做实个人帐户而出现的统筹基金缺口,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75:25的比例分担。仅此一项,中央财政在一年内补给辽宁15亿元,辽宁财政负担5亿元。据财政部测算,今年把试点范围从辽宁扩大到黑龙江和吉林两省,支持做实个人帐户需中央财政再拿出20多亿元。

三、对策和建议

(一)社会保障的筹资和制度创新要出新招。最近,媒体热炒一个观点,即从国有资产中切出一块,以偿还对老职工的社会保障欠帐,切割国资的规模将达1.8万亿元。

对此不应过分渲染。因为所谓的债务是潜在的,财政术语叫“或有债务”,即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可能多发生、也可能少发生。即使要偿还这笔债务,也不是在几年内还清,大约需要30年到40年逐年消化。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筹资是很重要的方面。但按照目前的筹资渠道,融资潜力已经很小:

——企业缴费比例不能再提高,相反,从增强企业竞争力和扩大就业考虑,应该设法降低;

——各级财政出资补充社会保障资金,虽然还有一定的余地,但长此以往会增大财政风险;

——减持、变现部分国有资产,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大方向是对的,但在国内证券市场操作,尚需破解许多难题。况且,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具有战略储备的性质,不宜过早提取使用。

这几年,劳动保障部门虽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但至今仍有未被社会保险制度覆盖的人群,而且规模还很大,粗略估算约有2.6亿人。这既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创新的宝贵资源,也是社会保障筹资的新渠道。

在尚未被社会保险制度覆盖的人群中,除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以外,最主要的是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农民工。根据我国的国情和国力,我们不能把这类人群再套用城市社会保险制度,而只能对其实行狭义的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重点关爱老年人,即政府只负责向65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项目要少而精,以养老和医疗两项为宜,其中养老包括老年保障、遗属保障和伤残保障(习惯称之为“老遗残”);

——社会保障门槛要很低,社会保障税率控制在15%以内,由雇员和雇主各负担一半。只要按时缴纳社会保障税,且达到一定年限(比如25年甚至更长)在65岁以后都有资格享受社会保障待遇。

过去,政府对乡镇企业职工和农民工,并没有做出过社会保障承诺,因而不存在所谓的欠帐问题;将来,即便政府做出承诺,也是有限度的、非常谨慎的,况且他们目前大都年轻力壮,政府兑现承诺,是未来20年、30年以后的事情。到那时,政府已经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做大做强,兑现承诺是不成问题的。

如果乡镇企业职工和农民工按2亿人、每人每月收入按400元估算,社会保障税率暂定为15%,每人每年应缴税720元,全国征税额达1440亿元。此外,今后进城农民工每年都保持一定的增量,即使按450万人测算,每年社会保障税的增量也有30多亿元。

每年有1500亿元左右的社会保障税入帐,而且要持续20年至30年,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有雄厚的财力和足够的时间。

(二)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养老金制度改革要有新思路。稳定和安抚人心,应是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养老金制度改革的出发点。具体设想是:

对于工龄在25年以上、年龄在50岁以上的人员,仍执行现行的退休养老办法,在其退休之前不再更改。但按老办法退休,必须在年满60岁之后才能领取养老金,并逐年提高领取年龄(比如从2004年起每年增加6个月,到2014年提高到65岁)。

对于新录用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新聘用的人员,一律进入新制度。新制度的内容包括两块:一是实行狭义的社会保障计划,同乡镇企业职工和农民工一样,按月缴纳社会保障税,到65岁以后领取养老金;二是建立职业年金制度,由财政(或单位)和个人共同供款,全额计入个人帐户,交由专门机构投资运营。

对于工龄在25年以下、年龄在50岁以下的人员,不再像企业养老金制度那样作为“中人”予以特别处理,而是让其自主选择:是按照老办法退休养老,还是同新人一起加入新制度。为鼓励更多的在职人员加入新制度,财政或单位可根据工龄长短,为其个人帐户多供款,比如为新人的供款比例为工资收入的4%,工龄为20年的可再增加2~3个百分点。具体比例在实施时精算确定。

(三)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改革要有新办法。用较低的费用,让更多的人享受健康保健和医疗服务,是改革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的目标。为此,建议采用分层保障的新办法,具体设想是:

首先,大力发展全科医生或家庭医生,并以家庭为单位竞争选择。全科医生或家庭医生的任务,是做好公共卫生、健康保健和小病医治,经费来源于服务对象的年费和财政部门的定额补助。年费标准要同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不宜过高(比如100元至200元);财政定额补助根据全科医生所服务的对象数量确定,从一般财政支出中列支。

其次,以大社区为单位,组建各种慢性病俱乐部。俱乐部可设在社区医院或二级医疗机构,鼓励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患者分病种加入俱乐部。俱乐部运转费用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慢性病患者缴纳的年费,费用标准也要充分考虑居民的承受力,以每年不超过500元为宜,缴纳年费后,个人不再承担慢性病医疗费用;二是财政定额补助,具体补助额根据慢性病患者数量确定,补助资金从社会保障预算中列支;三是医疗机构和医药生产厂家的科研和药品试验费。

再次,建立重病和大病医疗救助体系。所有用人单位必须为其职工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以解决职工在65岁以前患重病和大病的医疗费用来源;同时参加上述狭义社会保障计划,缴纳社会保障税,确保65岁以上老年人的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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