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社会工作专业化的思考--以国际(地区)比较为视角_社会工作专业论文

中国大陆社会工作专业化的思考--以国际(地区)比较为视角_社会工作专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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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828(2010)06-0010-06

专业化,professionalization,在外文文献中可以同时代表专业化和职业化两种含义。在中国内地的文献中,有的将专业化与职业化区别开来。对于前者,专业化是指按照专业的标准,持守专业理念、运用专业方法进行服务,规范地发展该学科的过程。在这种意义上,任何学科的发展都有从不甚专业变为较为专业的过程,这就是专业化。对于后者,专业化是指某一职业越来越由受过专门的高等教育的人充任,并按照专业要求为社会服务的过程(王思斌,2006)。也有的学者在广义上使用专业化的概念,同时包含“学科”和“职业”两种含义(李迎生,2008)。本文中的专业化包含“学科”和“职业”两种意义。

Weiss I.和 Welbourne P.等(2008)运用结构功能主义,从专业化的特质角度,归纳了社会工作专业化八个特征,包括:公众认可度、专业垄断、专业自治权、知识基础、专业教育、专业组织、伦理标准、职业声望和报酬。并曾用这些指标对十个国家进行了比较研究,发现其存在共性特征和个性差异。本文将借鉴这八个专业化特征,梳理西方国家和中国香港地区的社会工作专业化历史,在总结其特点的基础上,将中国内地社会工作发展与之比较。

一、西方社会工作专业化历史

产生于西方的社会工作从一种实践变成一种专业经历了一个长期的过程,对于社会工作的历史,学界意见比较一致,认为开始于英美等国。其历史在欧美等主要国家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民间慈善工作阶段;起步阶段,19世纪末开始;20世纪20年代到60、70年代为专业化阶段(Woodroofe,1962);20世纪80年代后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20世纪90年代后专业化出现危机。

1601年英国伊丽莎白女王颁布实施《济贫法》,这部法开创了国家以立法形式救济贫民的先河,并明确了政府和社会有济贫的责任。18世纪中期到19世纪末,兴起于英美等国的慈善组织会社(charity organization society)与睦邻运动(me settlement house movement)共同促进了社会工作的形成。当时在民间推广救济及慈善工作的通常是一些宗教或慈善团体,由热心的义工担任所谓“友善访问员”,他们是最早的具有社会工作性质的人员。慈善组织会社进一步推动了济贫工作的专业化,确定了服务到个人的社会工作理念。

1898年纽约慈善组织会社首次给慈善工作者提供训练课程,到1904年,纽约慈善学院提供了一年期的教育项目。很快,许多学院和大学都开设了社会工作训练项目。

社会工作专业化的重要阶段开始于1915年,那一年亚伯拉罕·弗莱克斯纳(Abraham Flexner)在慈善与矫治国际会议上发表了题为“社会工作是一个专业吗?”(“Is social work a profession”)的演讲,提出一种职业成为一个专业的六个条件,并据此认为社会工作还不能称之为专业。(Payne,2005)他的演讲激发了社会工作者努力推动专业化的热情。接下来的十年,社会工作界致力于增强社会工作的专业地位,为其寻找知识基础,使其更加“科学”。1917年,Mary Richmond出版了社会工作历史上最重要的一本著作《社会诊断》("Social Diagnosis"),此书的出版被视为社会工作专业化进程的开端。

1919年,美国社会工作学院协会成立,吹响了社会工作专业化的号角。这个专业组织的成立把社会工作的专业化问题提上议事日程。因为它让社会工作者看到了在社会工作教育中存在的非标准化、非规范化和非专业化的问题。因此,进入20年代,社会工作教育标准化和规范化运动在美国迅速发展,大大促进了社会工作教育的专业化进程。同时,在实践领域,社会工作也开始了类似的标准化和专业化进程。1934年,波多黎各在美国率先颁布了“社会工作师执照法”。1935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社会安全法案(Social Security Act),这意味着社会工作成为政府推行收入维持系统和社会服务系统的专业服务(Specht,1988)。1955年,由7个独立的社会工作专业组织组成了全国社会工作人员协会(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s),目标是为了明确统一的社会工作专业身份和寻找共同的社会工作实践的基础。1962年,英国成立了“社会工作者训练委员会”,1969年成立“英国社会工作者协会”。社会工作人员协会的成立,标志着社会工作专业的成熟。

1956年在55个国家的专业性社会工作人员协会的基础上成立了国际社会工作联盟。这个联盟的成立,使社会工作专业化的进程扩展到全世界(王思斌,2004)。至此,社会工作在西方已经被广泛接受,成为一种中产阶级的职业,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

然而,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一方面,社会工作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分工越来越细,另一方面,随着西方社会普遍进行福利改革,以及管理主义、经济理性等思潮的影响,社会工作专业化面临新的危机与挑战。

如Mullaly(2007)等从专业化的社会背景出发,认为西方社会的福利改革及管理主义、经济理性等思潮使得社会工作渐渐边缘化,处于充满威胁的环境,专业化出现倒退。另一些学者则关注专业化过程对社会工作专业带来的损害,引发社会工作是否专业化程度越高越好的反思。如Specht(1994)等从专业角色和功能出发,认为社会工作在追求“科学”、“客观标准化”的过程中日渐趋向微观而忽视社会结构性问题,渐渐沦为政府管理和控制的工具,背离了维护社会正义、推动社会变革的最初使命,成为“堕落的天使”。朱自强(2005)等从社会工作的本质、价值观出发,认为社会工作本质是一种政治实践和道德实践,专业化与职业化过程中强调价值中立,使得社会工作与服务对象距离越来越远。违背了社会工作是一种政治实践和道德实践的本质。Dominelli(1996)等甚至提出“去专业化”。

二、中国香港地区社会工作专业化历史

作为被英国统治了150多年的殖民地,香港的社会服务模式深受英国影响(Fang,1998)。社会工作在香港的建立和发展主要是二战以后的事。香港早期的社会福利组织都是西方福利组织的分支,1950年代开始,一些国外的专业社会工作者随着国际救济组织来到香港,社会工作专业随之被介绍进香港。为了更好与本土人员合作,他们开始对没有任何专业训练的本土工作人员进行一些在职培训。1949年,香港社会工作人员协会成立。直到1970年代以前,政府在福利事务中扮演的角色都很有限。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是香港社会工作专业化阶段的黄金时代。随着经济起飞,社会渐趋复杂,政府制订了一系列的福利政策,大力发展社会福利服务,同时也逐步建立了社会工作的庞大队伍。1972年,政府宣布要求助理社会工作主任职级或以上只聘用曾受社会工作学位训练的毕业生担任,这可以说是香港社会工作专业化的开始(Chow,2008)。1973年港英政府发表社会福利白皮书,1977年,社会福利署将部门分为社会工作部及社会保障部,将曾受训的社会工作者调往从事专职社会工作,并其后在志愿机构推行,明确了社会工作的职位和责任。志愿团体也从单做救济工作转移到做较有需要专业社会工作技巧的工作。自此,社会工作踏上专业化的里程。

香港的社会工作者注册制度首先是志愿团体倡导的。在香港社会工作人员协会的组织下,1990年4月1日,社会福利专业人员注册局的成立,开始进行自愿注册制度,标志着社会工作迈进了专业的行列。

1997年《社会工作者注册条例》获立法局通过,香港正式实行社会工作者注册制度。1998年,香港成立了社会工作者注册局,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专门监管社会工作者的职业操守、行为,提高社工专业水平,维护社工合法权益。

经过60多年的发展,香港的社会工作已经覆盖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在专业服务、教育及培训等方面已奠定了相当强固的基础。截止2007年3月31日,在香港社会工作者注册局注册的社工人数已达13025人,2/3在非政府组织,1/3在政府部门(Chow,2008)。进入二十一世纪,与西方社会类似的专业化危机也同样出现在了香港。

三、西方和中国香港社会工作专业化过程的特点

综观西方和中国香港社会工作的发展历史,从一种志愿的慈善实践成为一个专业,社会工作专业化经历了一个长期的过程。笔者尝试总结其以下特点:

第一,专业化是自然的内发的过程,由下而上的产生,从民间的慈善工作开始。其发展过程可总结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产生了大量社会问题和困难群体,在人道主义、宗教等思想号召下,民间组织和个人介入救济这些人群,随着对服务质量需求的提高,社会工作逐渐专业化,政府福利事业的扩展,促使政府以立法形式承认支持社会工作,对其职业与岗位进行明确,进一步推动了社会工作专业化。

第二,社会工作的专业化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和文化基础。根植于欧洲古代的社会思想传统、基督教文明以及人道主义的慈善工作,为社会工作的发展提供了深厚的社会与文化基础。社会福利政策影响社会工作的专业化发展。

第三,专业化的途径与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特质途径,通过使社会工作具备一些专门特质如专业知识与技能,而得以专业化(Flexner,1915; 2001)。如Greenwood(1957)归纳的社会工作专业化五个特征及Weiss I.和 Welbourne P.等(2008)归纳的八个特征。很多国家正是逐渐使得社会工作具有这些特征而完成专业化。另一种是权力途径,通过一系列操作,如赋予社会工作专门的资格和权力,产生专业控制力和地位而完成专业化(Freidson,1970a; 1970b)。如通过政策、法规、注册、登记等赋予社会工作专业地位。

最后,专业化程度并非越高越好,追求专业化的过程可能会带来对专业使命与本质的损害。

四、中国内地社会工作发展历史

有学者把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分为四个阶段:1949年之前的慈善阶段;解放后到1979年社会工作处于停滞状态;1979年到1999年寻找专业合法性位置的阶段;2000年后社会工作快速发展(Yuen-Tsang & Wang,2008)。

我国现代社会工作的发展开始于20世纪20年代,一些外国慈善组织来到中国从事慈善事业,一些海外归来的人士也把国外的社会工作介绍到中国。1925年燕京大学成立社会学与社会服务系,社会工作教育得到较大的发展。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扶贫救济、支持贫弱的工作完全由政府来承担,社会工作发展停止,1952年社会工作教育也随着社会学的取消而消失。

1988年,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北京大学社会学系设立社会工作专业,中国社会工作专业自此走上了一条与西方国家社会工作专业不同的发展道路。专业教育先于专业实践,大学开办社会工作专业成为中国社会工作专业的起点,大学也就必然地承担起建设中国社会工作专业的使命。1994年社会工作教育协会成立。到1999年全国开办社会工作专业的高等学校有30多家。不过,此时的社会工作的发展方向实际上处于相对模糊的状态,对社会福利实践影响很小,也不为公众所认知。

进入2000年,社会工作进入快速发展期,到2006年已有200余家高等学校开办社会工作专业,每年毕业生达万人。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是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里程碑。2006年,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下,中央政府把发展社会工作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2006年7月20日,人事部民政部联合发布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首次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正式建立。2008年6月28日全国第一次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参加者达13.7万。

五、中国内地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特点与困境——国际(地区)比较的视角

社会工作在中国的快速发展并不是偶然的,有着复杂的社会、政治、经济背景。有学者(王思斌,2004)总结为:第一,社会转型期产生了大量社会问题,急需新的解决途径;第二,政府在社会政策领域的理念变化。我国启动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力图建构“小政府、大社会”的社会管理格局,强调责任共担和社会力量的参与,倡导社会福利社会化。政府退出的某些领域,开展具体服务就落到社区组织和社会力量的肩上,于是社会工作的作用才可能在功能替代的过程中显现出来;第三,高等教育的扩张和专业化教育的发展,使得社会工作教育出现契机。1999年高等教育扩张,社会工作被视为一个容易建立,不需要太大投入的软科学,全国各高校纷纷申请开办。第四,国际交流和海外对中国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的支持。尤其是香港社会工作界和社会工作教育界的支持,成为推动内地社会工作专业化的重要力量。

正是由于以上的原因,与西方和中国香港地区社会工作专业化相比较,中国内地社会工作专业化表现为如下特征:第一,早期的慈善工作与今天的专业社会工作之间出现断层,使得专业化过程不像西方社会经过漫长酝酿和积累,职业化先于专业化,在各种必须的专业特质缺乏情况下快速推进;第二,政府主导。社会工作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政府运用行政手段以社会政策的方式,由上而下来推动,以权力途径来推进专业化;第三,专业教育先于专业实践,其专业化的推动力量很大程度上来自社会工作教育界。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虽然于1991年7月成立,但其影响力远远不如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大;第四,本土社会工作与专业社会工作的衔接还存在制度上的制约,社会工作职业化同现行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有一些冲突;第五,社会工作的理念和实践模式受西方影响很大,同中国社会文化相适应的本土社会工作知识体系尚未成熟。

这些不同于西方和中国香港的发展特征使得社会工作虽然存在巨大的发展机遇,但目前还远远称不上专业化,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还很多。内地学者们从各方面对这些困难和挑战进行了归纳。如:王思斌(2001)、王丽丽(2008)等从建构专业知识基础角度,认为现有的专业理念和实践模式几乎全部借鉴西方,本土社会工作知识体系尚未形成。因此要从总结本土知识和外来知识本土化两个方面着手。李文君(2008)、李迎生(2008)等从发展专业教育角度,认为目前专业教育师资缺乏,理论与实践脱节,因此要加强专业建设。王思斌(2006)、史柏年(2006)、李立文(2007)等从建立职业体系角度,认为目前两种社会工作(准社会工作和专业社会工作)并存,如何衔接和处理两者关系成为难点。解决的方法有“在职培训论”,“专业替代论”,“专业转化论”。陈为雷(2006)等从组织管理角度,认为目前有两种运作模式,“政府包揽式”(即在政府福利和社会服务部门中直接设置社工岗位)和“政府购买,社团运作式”。后者是主要趋势,因此要加快培育非政府组织。叶兴华(2003)、文军(2007)、贺立平(2007)等从提高职业地位角度,认为目前社会认可低、职业地位低,要建立规范的职业资格认证、岗位准入制度和提高薪酬。

在笔者看来,与西方和中国香港地区的专业化过程相比较,中国内地社会工作专业化主要有两大困境:制度与组织困境,文化困境。

六、制度与组织困境

西方和中国香港社会工作的起源并非依托政府,也不是依附于市场,民间力量起了巨大推动作用。社会工作的发展是由下而上,由志愿的义务工作到与政府合作、政府购买服务,不存在两套体系。而在中国内地,长期以来民间组织不发达,对社会福利事务的参与很少,社会福利服务一直由政府全权负责,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政府运用行政手段以社会政策的方式来推动。这使得中国内地社会工作目前存在二元结构并存的现状:行政、半(准)专业的实际社会工作,专业社会工作。

在西方专业社会工作传入之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一套以政府为主体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相结合的民政工作体系,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制度、岗位设置与人员安排。这一体系长期承担社会救助等福利事业,已成为内地社会福利制度的主要实施途径。这一体系虽然与专业社会工作存在很多共同点,如,都以助人为目的,为弱势群体服务,但在具体工作手法、理念上存在着很大差异。民政工作作为政治工具和行政手段,其功能是社会管理和维护社会秩序与稳定;理念上是强调政治思想上的统一和政治目标的优先性,国家、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工作模式是政治思想教育和行政模式,强调服务对象的行为形塑、思想统一,单向接受,与受助者之间是上下级的不平等关系。

而来自西方的专业社会工作以社会公平与正义、个人自由与发展为目的,重视个人利益与自由选择,建立平等、尊重的工作关系。这两者之间差异很大,使得专业化在中国内地不是一个自然的工作,而是一个很大的转变,非一日之功,从而困难重重。专业化本来就应该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需要一蹴而就。可是中国内地的现状却使得这一过程不得不加快,因为目前存在两类人力资源,一方面,原有的实际社会工作制度安排继续发挥效用,有大批政府和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直在做国外专业社工在做的工作。另一方面因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的快速发展,每年有近万名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因为社会工作没有专业化、职业化而无法在社会福利服务领域就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大量流失。专业教育与专业实践的脱节对社会工作专业化产生巨大威胁。

二元并存情况下如何处理这两者的关系,是补充、合作、结合,还是一方取代?在政府方面,强调要充实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配备社会工作专门人员,完善社会工作岗位设置,通过多种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提高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既要强调从业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又要考虑现职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做到对现职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能力提升,同步引进专业社工毕业生(Zhen,2008)。一个例证就是,在2008年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的参加者中,绝大多数为实际从事各种社会工作实践的人员,而很少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参加。

由此可见,专业社会工作被视为新鲜血液,是一种补充和从属地位,其功能是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在现实中两者的力量对比也非常悬殊,社会工作及其专业人才实际上仍然处于配合与配角的地位,与政府部门的关系仍是主导与依附或优势与劣势的不平等的关系。

面对政府的强势建构,中国内地社会工作专业化与职业化该如何进行?虽然我们尚处在摸索阶段,尚不清楚不同的路径对社会工作专业的影响怎样,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一道路注定与西方和中国香港不同。

七、文化困境

人类学家A.L.Kroeber Clyde Kluckhohn,归纳文化是成套的行为系统,核心由一套传统观念,尤其是价值系统所构成(余英时,2007)。价值伦理是社会工作发展的长久动力和精神源泉。源自西方的社会工作是以西方文化和社会制度为背景,基督教文化是社会工作产生和发展的哲学基础,直到今天,作为价值来源的基督教精神仍然弥漫在各个文化领域。自由、平等、博爱的价值观直接影响着社会工作的伦理、职业道德和工作方式。正是根深蒂固的基督教伦理滋润了专业社会工作工作的发展,使社会工作者能出于神圣的使命从事社会工作。

西方所走的途径是受它特殊文化系统所限定的,中国的历史文化背景不同,决定了它无法亦步亦趋的照搬西方模式。余英时把中西方文化定义为内倾和外倾文化(余英时,2007)。西方的天赋人权、个人主义、生而平等,都是与基督教密切相关,人格化的上帝集中了这个世界的一切力量,价值来源是上帝,个人对他人提供帮助是源于对上帝的信仰,响应上帝的号召。这一信念使个人的行为有价值的支撑。这种力量是从外面来的,是一种外在超越。因此,西方人遇到自我精神危机时往往向外求助。

而中国人超越世界没有走上外在化、实质化的途径,而是走内向超越的路,认定价值之源出自于天而实现则落在心性之中,从个人内在寻找价值支撑。中国人相信人心中具有一种价值自觉的能力,督促自我不断向上。而每个个人的修养实际有助于个人的心理平衡和社会稳定。

中西方都有最高的普遍原则适用于一切人。西方以公平为代表,中国则是仁。公平是法律观念,其源头在上帝立法说,是外在超越的取向。仁是道德观念,根据在心性论,是内在超越取向。

由此就不难理解,人人平等、自我抉择、接纳、助人自助、民主、个人自由、公平、追求社会正义这些看起来理所当然的价值观和理念,其实都是根植于西方的宗教和政治哲学。因此,有可能中西文化的差异使作为社会工作核心的价值伦理在中国内地缺少了文化和社会基础,从西方移植过来的社会工作失掉了存在和发展的价值观基础。

然而中国社会工作专业化从一开始就是学习西方,有很严重的照搬西方专业体系的倾向。一方面,这使得中国社会工作理论与本土实践无法衔接。来自西方的社会工作在中国“水土不服”,尤其是在农村社会和少数民族地区。其理论、理念、价值伦理、工作方法等在移植在中国社会工作服务过程中,在许多方面比较难适应中国的实际情况。另一方面,有些人把西方社会工作作为最理想模板,认为本土的、传统的就是落后的。这也引发一些学者的质疑,西方社会工作价值观是不是至高原则、人类真理,如果照搬,中国的社会工作专业化是不是西方化,中国的文化、价值观是不是也要一并改变?有学者警告,在全球化不断地侵蚀民族的和社区的文化边界,试图消解各种特殊性的社会结构的时代,防止各种以全球化的名义对具有不同文化传统和社会结构的民族或国家共同体进行新的殖民入侵的力量,把社会工作变成破坏地方性知识和民族文化特殊性的手段的重要工具(钱宁,2008)。另一学者则认为,问题不在于这些价值观念是否具有普遍意义,而在于把它作为一种普适价值提出成为具有普遍强制性的行为规范和道德规范,不仅忽略了不同民族在社会经济发展程度上的差别性和文化传统上的异质性,还体现了作为强者的西方发达国家的霸权。借助福柯的“权力/知识”理论我们可以看到这一现象背后所掩盖的权利不平等(苏国勋,2005)。

八、小结

西方和中国的香港地区已完成了社会工作专业化,而中国内地社会工作专业化还处在起步阶段。在借鉴他人已有理论和经验的同时,时刻要警惕自身的特殊性。在组织和制度层面,推动制度层面的改革过程中,既不能割断历史,也不能忽视体制转变的基本国情,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现在正在进行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是在本土社会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在有相当数量的人员实际上在从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的(王思斌,2006)。同时加快本土理论与知识的总结,以中国文化为根本,融合西方价值观念中的合理成分,提炼出切合中国人心灵、性格与文化特点的社会工作价值观与知识体系。

对西方社会工作理论与价值观具有足够的敏感性同时,对中国独特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环境及文化的主体性要有足够的体验和尊重。如果说社会工作的本质是一种道德实践和政治实践(朱志强,2002),那么在文化、政治有很大差异的中国,应有不同于西方的社会工作实践。社会工作作为一种专业性服务在不同制度文化背景下有不同的专业化道路,这并不影响作为一个专业和学科的社会工作专业的发展。

最后,当前西方国家和中国香港地区专业化的危机及对专业化的质疑值得我们警惕,专业化不应该是最终目的,帮助弱势群体,实现社会公平才是社会工作的本质。在追求社会工作专业化过程中要保持其最初的专业价值观与使命,坚持其最初的专业本质,不因追求专业化而扭曲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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