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企业助推社区治理问题的研究进展与未来发展
韩照婷
(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苏州 215123)
[摘要]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提出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得“治理”一词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社区治理作为其中一环,其“政府、居民、企业”三要素良性互动的理想模式备受关注,而社会企业作为一个新兴的研究领域,在社区治理过程中已发挥的作用、局限及发展趋势理应进行研究。故而,梳理国内外社会企业助推社区治理的措施、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再将国内外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析我国目前在此方面取得的进展、不足及对未来的展望显得十分重要。
[关键词] 治理;社区治理;社会企业;模式
提到社区治理模式,我国研究者多以“政府、社会”两要素来概括。有效的社区治理,能够有效地供给社区公共物品,满足社区需求,优化社区秩序等。同时,社区治理也是治理理论在社区领域的实际运用,是研究界理论在实务界的运用。近年来,社会企业成为了一个新兴的研究领域,已然引起了许多研究者的关注。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①因而笔者认为,作为“小荷才露尖尖角”的社会企业,存在着助推社区有效治理的潜力。
学术界为了夯实实务治理的理论基础,做到理论指导实践,自然对社区治理问题进行了较多的研究,其中也不乏对社会企业在社区治理中所发挥作用的研究。因而梳理并回顾这些文献资料,不仅能够把握社会企业助推社区治理已经取得的进展及动态,更能进一步地发现其中的问题及不足,使得进一步的研究与实践能够继续开展。
1 概念与内涵的研究
在进行文献回顾与梳理之前,我们首先需要定义清楚两个关键性的概念。一是“社会企业”,国外学者Defourny(2001)认为社会企业是合作社与非营利组织的交叉点,偏向于劳动者合作社与生产型非营利组织的混合体[1]。刘小霞(2012)对欧洲学者的社会企业定义进行了总结,将社会企业界定为融合经济与社会两项指标之混合组织(见图1)[2]。
图1 欧洲社会企业概念图
我国学者对社会企业的概念界定与国外学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潘小娟(2011)指出社会企业是介于以营利为目的的传统企业与民间的非盈利组织之间的[3],而杨家宁(2009)以另一种表达方式,将社会企业定义为以传统企业行为来实现非营利组织目的的一种组织形式[4]。总的看来,通过社会企业这种特殊的“中间性”,我们可以认为,社会组织不会以盈利为第一目标,却也不会放弃追求盈利。
第二个需要弄清楚的概念是“社区治理”,社区治理的解释各有说法,有的文献中定义为对社区范围内公共事务所进行的治理,阎耀军、李佳佳(2014)则将其界定为基于共同完成社区公共事务统一目标支持下的一种动态过程及调控机制[5]。本文所指的社区治理偏向于后者,由于笔者在阅读文献过程中发现绝大大部分学者均表明不能用静态的方法去分析问题,且后一种对社区治理的界定强调了“共同”一词,而社区治理早已不是自上而下的单向权力运行,它的权力向度理应是多元、相互的,应该强调上下互动、合作、协商等。故而本文认为“基于共同完成社区公共事务同一目标支持下的一种动态过程及调控机制”这一表述更加准确。
2 我国社会企业与社区治理的研究
2.1 社区治理现状研究
简单地说,主体是故事中追求某种目标或完成某项任务的人物;客体是所追求的目的;发送者既可能是一个人,又可能是引发主角行动的抽象力量;获得对象的则称为接受者;帮助者是对主体起促进作用的人或抽象事物;阻碍者则起阻碍作用。
周红云、谷千乔、胡浩钰(2017)在以海都公司为例研究社会企业供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时便总结道,基于社会企业介于营利的传统组织与非营利组织间的特殊地位,其在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时能够起到弥补政府失灵、市场失灵、志愿者失灵的作用。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政府投入资金有限、政策支持不足、过度干预的局面,并同时坚持社会效益高于经济效益,不做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的“经济人”。当然,这种以“居家养老”为核心受众的社会企业所发挥的作用是否能合理外延到其他不同类型的社会企业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与思考。
2.2 社区治理中社会企业发挥的作用
美国法中涉外专利之诉的法律适用与执行——基于管辖与禁令执行的分析 ......................赵 雷 02.90
2.3 社区治理中社会企业存在的问题
但正如邓汉慧、涂田、熊雅辉(2015)所说,虽然社会企业是非营利组织进行商业化运作的一种模式,但“非营利”仍是其最本质的特征,而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发育并不够成熟,存在着诸如立法工作滞后、自治化进程缓慢、政府准入门槛过高、资金短缺等一系列问题。除此之外,社会企业的文化与中国源远流长的传统文化不相适应,社会企业文化在中国本土出现水土不服症状的情况也不容忽视。同时,沙勇(2011)也指出,中国的社会企业在观念、法律及人才方面均存在着发展困境,社会企业平白顶着“社会创新领域最新动态”的名号,相关法律及政策措施、相应行政管理体系、洞察中国国情的社会企业家队伍却仍存在着大量缺口。
2.4 社会企业推动社区治理的对策研究
近期(10月 29日-11月 2日),中国化肥批发价格综合指数持稳运行。11月5日中国化肥批发价格综合指数(CFCI)为2319.29点,环比下跌5.52点,跌幅为0.24%;同比上涨317.21点,涨幅为15.84%;比基期下跌59.58点,跌幅为2.50%。
3 国外社会企业推动社区治理的研究
关于社会企业推动社区治理的研究,我们不能仅仅将目光放在国内取得的成就与不足,对国外相似治理的研究和探讨也十分必要。放眼国际上社会企业助推社区治理,英国很好地发展了自1980年代便提出的“福利多元化”概念,将政府、志愿组织、非营利组织、家庭组织都纳入了多元化治理当中。并对在这一过程中逐渐演化而成的社会企业提供各种宽容的支持政策,如低息贷款和税收减免等经济手段。而在立法方面,早在上世纪末,西方的很多国家就已经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来规范社会企业,例如2002年英国议会通过的《社区利益公司规章》,美国虽然没有统一的有关社会企业的法律制度,但是部分州也制定了社会企业的专项法律。相比较而言我国能对社会企业活动进行规范的《公司法》《合伙企业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就显得缺乏针对性与专业性。顾冰洁(2015)笔下的美国著名社会企业Greyston公司,从创立者和管理团队、员工和供应商、合作伙伴和受益人等角度提供的多方利益相关者模型也能够给我国的社会企业发展带来启示。
正如李健、王名(2015)所言,现如今的社会不再是传统的管理型社会,创新型社会是大势所趋,社会企业在西方欧美国家的浮现与发展已经足以证明合作治理的重要性,然而中国的社会企业发展处于刚刚起步的状态,要做好发展社会企业道路上会有诸多障碍的心理准备。
4 评述及展望
冠词的错误类型有三种:冠词冗余、冠词缺失和冠词替代。其中以后两种最为常见,学者们也多围绕这两种错误展开研究。
4.1 研究简评
4.1.1 研究层次的分布不均衡
如上所述,当下国内学界确实越来越多地关注社会企业在社区治理中已经发挥或可能发挥的作用,但相关的研究也确实存在着一些不足和局限。
4.1.3 缺少定量分析与比较研究
4.1.2 深度和系统性有待进一步拓展深化
在社区治理中社会企业现存问题方面,已有较多从外在政策角度、体制环境角度、社会企业本身角度等视野开展的研究,但是对这一问题的系统性和综合性研究尚显不足。例如从社会企业本身角度来看,以往学者们关注更多的还是在其“自身能力”等宏观层面,缺乏对这一“自身能力”更为微观的影响因子研究。另外,现有的研究很少将社会企业与相关制度的改革甚至重建联系起来,亟待跳出现有的固定模式和框架,在更加开阔的事业下对社会企业助推社区治理进行更加深入、系统的综合性研究。
截至2019年3月31日,于CNKI中国知网检索相关文献,社会企业研究中,基础研究文献786篇,占比45.12%。行业指导文献357篇,占比20.49%。而政策研究文献325篇,不及基础研究文献的二分之一。通过数据间的直观对比我们可以看出社会企业相关研究层次的分布并不均衡,这或许也就是为何目前我国仍然缺乏相关具体政策制度的原因。
在社会企业助推社区治理现状方面,已有的研究大多是通过具体的现状描述、实际的案例分析来进行定性分析,缺少现有社会企业已经在社区治理工作中发挥作用的定量分析和比较研究,这就使得实务界对当前我国社会企业助推社区治理的总体情况、内在规律、地区差异和发展前景等了解都不够深入。
针对目前我国社会企业存在的诸多问题,学术界也提出了许多具有探索性的对策和建议。例如李衍儒、江明修(2011)提出的要提升对社会企业的认知,强调其重要性,为社会企业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邓汉慧、涂田、熊雅辉(2015)提出从法律制度层面健全社会企业发展的制度保障,明确界定政府的管辖范围,构建政府与社会企业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官有垣则认为相关经费援助、专业知识技术引进、专业人才培养、管理能力的养成缺一不可。李静以残疾人就业服务为例来说明社会企业与社区、政府、社会工作者等多元主体充分合作的重要性。概括说来,社会企业推动社区治理的发展对策普遍分为外在政策、体制环境和自身能力三方面。
4.1.4 缺乏学科间的交叉研究
对社会企业助推社区治理无法依靠单一的学科进行,其涉及学科包括公共管理、企业管理等学科,但同样离不开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研究。相关政策制度的完善、相关法律的实施都与多种学科的分工合作息息相关。例如不同政策制度也要考虑其在不同地区的可操作性及社会企业的接受程度等。但目前学界不同学科间关于社会企业助推社区治理的交叉研究较为缺乏,更逞论构建学科交叉模型。
通过对分数概念演变过程的梳理与分析,可知分数概念的演变过程中,伴随着一明一暗两条发展脉络.明线,是指通过四种途径产生的分数定义的顺次发生:“部分/整体”→“测量”→“除法”→“集合论”;暗线,是指人们对数系扩充的认识:整数系→有理数系,如图1.
想要进一步提高社区治理的效率,或者使社会企业更加有效助推社区治理,首先是要了解社区治理的现状。曾宇青(2007)将传统两要素的社区治理模式“政府、社会”拓展为三要素“政府、企业、公民”[6]。其中,1989年深圳市房管局对原来政府直管的各房管所全部改制为实施企业化管理的物业管理公司这一举措,虽然与社会企业推动社区管理仍有定义上的出入,但也是企业成为社区治理重要因素的标志。同时,我国政府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就已开始倡导社区治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李枭(2014)便阐述了政府将权力下放社区、建立居委会、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初现的局面[7]。
4.2 发展与展望
如上所述,有关政府与水环境治理的问题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依旧存在着一些相对而言比较薄弱的环节甚至是尚未涉及到的盲区,值得广大学者深入研究。
农机深松整地技术可以在不打乱原有的土层结构的情况下对土壤进行疏松处理,打破犁地层,改善土壤耕作层结构,从而不断提高土壤肥力、通透性。
首先,需要平衡不同的研究层次,加强系统性研究,完整的结构体系的建立无疑有利于社会企业更好地融入社区治理。可以用创新的眼光,真正地将社会企业与目前现存的非营利企业从本质上加以区别,对如何建立有自主性的且相对独立的社会企业进行研究。一般而言具备这样特性的社会企业可由政府直接授权,同时具备传统企业的职能。笔者相信,兼具主动性和灵活性的社会企业一定能更好地推动社区的治理。
其次,对社会企业的测度方法、评价体系、理论模型和定量的研究也十分缺乏。全国不同地区社会企业参与社区治理的程度究竟如何?影响理论研究分布不均的因素有哪些?不同的地区是否又会有不同的影响因素?这些都是迫切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
最后,多学科间的交叉研究是不可或缺的一环,仅仅依靠某医学的单一力量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握社会企业助推社区治理研究过程中不同学科、不同要素之间的联系,努力达到提升社会企业助推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的最终目的。
注释:
①新华网.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网址:
在以往的小学德育教育中,大部分教师都认为小学生年龄过小,认知水平和自控能力有限,因此仅仅将其作为德育教育的对象和客体,以教师为绝对主导,忽视了学生的主体性地位,师生之间缺乏有效的互动交流,导致德育教育无法使学生信服,不利于学生自主意识的培养。
【参考文献】
[1]Jacques Defourny.“Introduction:From Third Sector to Social Enterprise,”in Carol Borzaga& Jacques Defourny(eds.),The Emergence of Social Enterprise[M]. London & New York:Routledge,2001:1-28.
[2]刘小霞.社会企业研 究述评[J].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3):9-22,56.
[3]潘小娟.社会企业初探[J].中国行政管理,2011(7):20-23.
[4]杨家宁.社会企业研究述评——基于概念的分类[J].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09(3):78-81.
[5]阎耀军,李佳佳.英国政府社区治理政策与实践及对我国的启示[J].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4):8-11,38.
[6]曾宇青.社区治理的三种模式——以深圳为研究文本[J].理论前沿,2007(17):35-37.
[7]李枭.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现状及问题分析[J].中国经贸导刊,2014(29):28-29.
[中图分类号] C2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1995(2019)22-0094-03
基金项目: 2018年国家级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项目“社企共治——合作治理视角下社会企业助推社区治理的机制研究——以苏州市为例”(编号:201810285007Z)。
作者简介: 韩照婷(1997-),女,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16级本科生,研究方向:公共管理。
标签:治理论文; 社区治理论文; 社会企业论文; 模式论文; 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