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证券市场的风险防范与规范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风险防范论文,市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众所周知,因历史与客观原因中国股市是一个不成熟、不规范的市场,仍处在发展的初期阶段。六年来,证券市场虽然保持较高的发展速度,上市公司投资人数、股票市值及证券品种虽有了较快发展,但质量仍难尽人意,主要表现在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效率不高、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力度不强、市场供求失衡、风险观念淡薄、人才素质不高等,凡此种种,都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解决,从而使中国证券市场稳定地、规范地发展。前期推出的一系列举措,便表明了管理层加快证券市场发展及调节证券二级市场供求关系的意图,同时也反映其加强监管力度和规范发展证券市场的决心。对此,我们认为针对股市蕴藏的潜在危机及其各种表现,应面对现实,采取“以发展求规范,以规范促发展”辩证策略,积极推进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
1、建立健全证券法规,加大证券执法力度
证券市场是典型的公平交易市场,是市场经济的发达形态,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而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法制建设严重滞后,《证券法》、“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几经波折,迟迟不能出台,而已经出台的部分法规,针对性不强存在着严重的缺陷,诸如券商的概念未能明确界定,没有在法律上严格区分,承售商、证券商、自营商的身份及信用交易、场外交易的法律规定等,导致在操作上易于“钻空子”、“出漏子”,很难做到有法可依。因此,加快证券立法工作的进程,完善现行的各项法规,这是证券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迫切要求。
证券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完善监管手段,首先要建立高度统一的集中管理体制,加强监管部门的权威,1996年,国家监管部门授权地方政府批准建立的,旨在管理本地区证券、期货市场的管理机构监管职能,初步形成了“两级监管体制”,前者管全局、宏观,后者管局部、管微观,问题在于后者既存在有职无权、监督无力,又存在地方保护、区域维护的双重窘境,出现管理真空,要彻底扭转这种局面,可从体制上与机制寻求出路;其次,要改变监管方式,要彻底改变那种以行政计划管理为有效手段的市场调控,摒弃“政策救市”的短期行为,建立以“看不见手”的市场调控法则,让市场规律来规范市场行为;第三,要加大执法力度,发现违规问题,严格处理,坚决杜绝“违规者受益,自律者吃亏”的不正常现象,真正做到了市场面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强化券商自律意识,规范市场主体行为
证券市场是联接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纽带和桥梁,而证券商则是实现这一功能的主体,无论是一级市场的发行,还是二级市场中的交易,券商的中介作用是不可替代的。现实的股市中,券商缺乏必要的自律意识,存在着向客户透支,超范围经营、挪用客户保证金、超规模自营等违规行为,必须规范券商行为,要规范券商行为必须做到标本兼治,在严格查处的同时,要解决诸如证券机构无渠道融资,经营范围无明确的法律界定等根本问题,才能根本杜绝违规问题,券商也应自觉维护法规,加强自律规范意识,正确处理好长远利益与近期利益的关系,不要短视、近视,更不要以牺牲长期利益为代价来获取短期利益,做到两兼顾;正确处理本部与分支机构的关系,在强调本部权威性的同时,也在一定范围内根据分支机构的实际情况,区别给予一定的自主权,为加强管理统一调度调控,坚决执行统一法人制度和授权法人制度,可尝试建立“保证金上存”制度,比例可根据调控力度要求及分支机构具体情况确定;正确处理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的关系,要严格区分一级市场业务与二级市场业务,在一级市场业务中要强化对上市公司的辅导,监督约束和科学包装工作,在二级市场业务中要做出“公平、公正、公开”;正确处理标准业务与非标准业务关系,标准业务应专业化、规范化、程序化,非标准业务要精细慎重,谋而后动,试而后行;正确处理奖励机制与惩罚机制关系。强化自身管理,加强内部稽核,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准,以科学有序的管理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好规范经营。
3、发展各类投资基金,扩大中介经纪业务
目前,我国的投资基金业务刚刚起步,谈不上发展,已有的投资基金主要是契约型和封闭型的,它作为一种投资工具,无论是已上市的基金或未上市的基金,都未能很好地体现“专家经营、风险分散、利益共享”的精髓,就投资基金而言,它的风险是要低于股票,但其收益却又高于债券及储蓄,发展各类投资基金,一方面可以增加投资者的投资渠道,分散股票投资的压力,从而有效抑制股市的过度需求;另一方面基金的经理人可集中资金规模,发挥其“专家经营”优势,当用其来投资于股市,将减少散户投资者的盲目追杀,利用其信息优势,知识优势及资金优势,在获取较高稳定收益的同时,避免股市暴涨暴跌,达到稳定股市的目的。但同时也应该看到,投资基金做为机构投资者,做为散户资金的中介经纪人,它是带着风险和负担责任入市的,它要为基金的投资人带来合理的投资回报,不承担“救市”与“托市”的义务,从而减少了人为因素对股市的干扰,有效控制了市场操纵行为。
随着上市公司数量的不断扩大及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全民炒股、散户入市的现象将被经纪人、代理人制度替代,散户在经过信息不灵、盲目跟风、亏损打击的痛苦实践后,将客观要求有专门知识的、能控制风险的代理人和经纪人代其理财,目前,市场上出现的理财公司和投资顾问等组织初显了其经纪代理的特征,这将是中国股市的又一发展基点。因此,国家要在政策上给投资基金与中介经纪业务发展契机与环境,来共同维护和稳定繁荣中国的证券市场。
4、加强监督管理力度、规范机构与上市公司行为
纵观近年股市的暴涨暴跌,无一不同证券经营与中介机构的不规范行为密切相关。总体上看,我国百余家证券公司及四百多家信托投资公司资本金少、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其中三分之二的公司资本充足率不足8%。小规模公司之间的过度竞争,导致各显神通, 违规操作现象严重,扰乱了正常市场信号的传递与扩散,造成股市过度震荡,加上目前股市不能很好地约束上市公司行为而导致少数上市公司与券商或机构联手,利用重大信息公布的时间差与交易上的便利,联手造市、恶炒个股、投机牟利。因此,当务之急是必须规范中介机构与上市公司行为,强化对其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已有的法律、法规,重点监管证券机构的资本充足率及风险资产的比例控制,明确落实其财务制度和内部风险控制措施;特别是在目前这样证券市场大规模扩张时期,更显得重要与迫切。加强对上市公司尤其是国有上市公司的监督与管理,从法人治理结构、金融财务制度及信息披露制度等方面规范上市公司的行为。当前要重点解决两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信息披露不真实,作虚假公布,欺诈投资人;二是动用募集资金和信贷资金非法炒做本公司上市股票,都直接损害了证券市场发展的根基,解决这些问题是化解股市潜在风险的关键所在,也是保证中国股市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和根本途径。
5、树立正确投资理念,强化投资风险意识
正确的投资行为需要有正确的投资理念去指导。投资股票市场应立足于中长线投资,应在认真研究分析的基础上,选择管理先进、技术领先的企业、选择成长性良好的股票,以分享企业成长、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收益。机构投资者必须强化风险意识,不能存在侥幸的心态,要借鉴西方成功的投资基金经验所遵循的投资操作原则,组合投资、理性投资,做到稳中求进。中国股市是一个发展迅速的、有活力的市场,又是一个充满风险与机遇的市场,能否在这个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关键在于投资决策者以什么样的思想去指导自己的行为,在于管理者是否能深刻理解和把握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能准确地判断证券市场的大趋势。人站得越高,才能看得更远。正确的投资理念不是看几本书能够学会的,而是要在研究与实践中,反复领悟,用身心去体验,在成功与失败中锤炼自己的意志,修正自身的行为,才有可能掌握中国证券市场的投资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