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调控不等于行政控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不等于论文,宏观调控论文,行政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前经济生活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产品质量下降,经济效益滑坡。有关部门统计结果显示,国有企业1996年1—8月份,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有21个出现了多年罕见的净亏损。究其原因不外乎两大类,即体制性原因和结构性原因。在体制性原因中,政企职责不分又是最主要的根源,而导致企业职责不分的重要原因之一,则在于我们一些地方的党政领导错误地把宏观调控与行政控制划等号。
宏观调控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指国家运用各种手段通过对经济总量的调节,控制经济运行的节奏和方向,或改变经济运行的方式和状况,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微观经济活动。宏观调控有直接调控和间接调控之分。直接调控是国家主要运用行政手段和指令性计划手段,强制约束企业等微观主体的经济活动符合国家宏观调控目标的一种调控方式。间接调控是国家主要运用经济手段,通过调节利益关系,引导微观主体作出符合宏观调控目标要求的决策的一种调控方式。间接调控有利于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的宏观调控应是直接调控与间接调控相结合,以间接调控为主的方式:从量的构成看,间接调控占有绝对的比重,并且,直接调控采取了完全不同于计划经济体制下依靠行政命令的措施和做法,只强调直接调控而忽视间接调控,等于走计划经济的老路,只强调间接调控而忽视必要的直接调控,市场机制的消极作用就不能得到抑制,就会导致市场秩序紊乱,由此不难看出,宏观调控既有强制性特征,更有较强的指导性特征。
行政控制,是把宏观调控中直接调控与间接调控严重割裂开来的做法,只承认宏观调控的强制性,强调绝对服从和行政干预,无视企业的法人地位和市场的主体地位。这种单纯依靠直接调控的行政干预方式,虽也可以获得某一阶段效益或取得一定时期的成果,但从长远发展看不利于企业发展,并将成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严重障碍。
大量事实表明,行政控制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其一,一些党政领导不懂得宏观调控的科学内涵。错误地认为宏观调控就是加强管理,就是要企业听领导的话、听政府的话,对宏观调控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联系知之甚少,理解不深。其二,一些党政领导不懂得宏观调控的正确运用。这些领导绝大多数是从计划经济体制下走过来的,他们或多或少、直接间接地受到计划经济手段的影响,进行行政控制轻车熟路,而对运用经济方法和法律方法调控经济则比较陌生。其三,少数党政干部官本位意识作祟。这些人也懂得宏观调控怎么做,但因怕失权,怕企业不听摆布,仍然把企业当成是政府的附属物,要求企业一切必须向他们汇报,听从行政调遣,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企业的新型关系漠然置之。其四,也有一些企业依赖思想严重。特别是过去主要吃政策饭、依靠政策生存的企业,进入市场后手足失措,无所适从,或者指望上边给扶持,或者企盼市场来机遇,缺乏自我生存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当前行政控制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表现:一是采用考核的方法迫使企业完成政府下达的任务指标。操作上往往是制定生产经营指标,然后倒推,向微观经济主体落实,强迫企业必须完成。特别是欠发达地区,一些党政领导为追求政绩,脱离实际制定高指标,面对这样的高指标,企业或者是拼资金、拼设备,或者是掺假掺水,虚报浮夸。某市一些乡镇,乡镇办企业效益大零蛋,上报起来几千万,问厂长经理为什么这样做,他们说是上面逼着他们这样干的。二是进行行政协调指令有关部门和单位执行。企业技改上不去,一些地方的领导就会运用地方职权,要求金融、财政注入资金,至于资金效益如何,他们几乎不问。如果不听话,就可能百般刁难,阻挠你在这地方生存。三是运用人事权更换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的产生不是按照公司制、股份合作制法规执行,主要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而是人事分开,仍由党委政府包揽,若经济滑坡,效益下降,企业厂长经理将受到频繁更换。四是过分依赖会议,上级有什么政策,有什么精神,不是通过市场组织去实施,而是一级级开大会,层层级级往下转,遇到责任只查企业,不究自身。
以上原因和现象说明,行政控制即单纯依靠宏观直接控制,违背经济规律,违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正确理解和科学把握宏观调控与行政控制的关系,对于深化企业改革,推进政企分开,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当前,围绕改善宏观调控,转变政府职能,必须着力抓好以下四个转变:
首先,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其一,要破除“企业是政府附属物”的思想。明确企业是市场经济的微观主体,新形势下企业不是依照政府意志行事,而必须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其二,要破除“企业离开政府不能活”的思想。企业进入市场后,根据市场要求,运用价值规律,大胆开拓,勇于竞争,它的生存之本,在市场而不在政府。企业离开政府的保护伞进入市场后,从长远看,不但能够生存,而且完全能够健康发展。其三,要破除“企业只能发展不能死亡”的思想。市场经济最明显的特征就是竞争,有时竞争十分激烈,也很残酷,这是市场规律。在竞争中,适者生存,劣者淘汰,是完全正常和自然的事情。不能指望靠行政干预,就能杜绝企业亏损或破产倒闭的现象发生。只有坚决破除以上各种过时落后的陈旧思想,政企才能得到分离,政府职能才能真正转变,企业运营的市场机制才能真正建立起来并获得更好、更快的发展。
其次,要深化认识,转变思路。一方面,宏观调控要突出“宏观”层次。现在讲究调控,县一级讲,乡一级讲,甚至村一级也讲,这显然是不对的。宏观调控主要应该是中央和省级实施的调控手段,从世界其他国家和我国宏观调控的手段体系看,也正是这样规定的,县以下党政机关主要从事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用事业建设,贯彻落实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对所属企业进行依法管理。另一方面,要把宏观调控与行政控制严格区别开来。国家宏观决策机关要建立健全宏观调控法律法规,合理划清宏观调控与行政控制的政策界限,确定出国家和地方各级的调控权限,原则上,国家和省调控要精而活,市以下调控要小而少。对不讲原则违规越权继续单纯搞宏观直接调控的,要依法予以纠正。
再次,要适应形势,转变手段。企业与政府脱钩进入市场后,政府通过科学实施宏观调控,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指导、服务和监督。在指导、服务和监督中要注意把握三点:一是要建立政府投资体系。通过政府投资对有关企业进行控股或部分控股,以发挥宏观调控对经济总量和经济结构的调节作用。二是要注重金融调节。通过科学的利率政策和货币政策,扶优扶强,聚优限劣,实现资源要素的优化组合,引导国民经济和区域经济向高科技、高质量、高水平方向发展。三是加大法规建设和执法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与宏观调控相适应、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和执法监督体系,打通市场环节和市场渠道,实现区域市场与宏观市场相衔接,真正建立竞争有序、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推动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
最后,要深化改革,转变机制。从目前的实际看,宏观调控被行政控制所代替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企业改革不彻底、不到位。适应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当前企业改革要抓好以下两点:一方面,要巩固已有改革成果。对已实行公司制和股份合作制的企业,必须依照法律健全机构,规范运行,加强监督。改制企业的机构设置和各项制度,必须面向市场而不是面向政府,必须面向法律而不是面向某个组织,改制的监督必须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而不能以行政控制为依据,必须以市场规律为准则,而不能按照个别领导的行政意志办事。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深化改革。企业改革要打破“公有与私有”的界限,允许一部分地区非公有制经济成份超过公有制经济成份,对大量中小企业坚决走民营化道路,宜卖则卖,能股则股,把现有的企业转让给内部职工、金融部门、社会组织或进行公开拍卖。只有这样,企业的市场机制才能真正建立,企业员工的主人翁作用才能得到有效发挥,企业发展的活力才能真正增强,目前亏损加剧、效益滑坡的势头才能得到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