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论的建构_文学论文

论文论的建构_文学论文

文学理论建设刍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刍议论文,文学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门理论科学在其走向成熟的过程中,一般总要经历积累材料、整理材料和掌握材料这样三个阶段。没有材料的积累固然不能成为一门科学;但若对材料只是作简单的收集而不予以整理,并进而为我们所掌握,也还是不能为建设我们的理论科学服务的。“掌握”一词的德文原意是在精神上“占有”、“据为己有”,按照黑格尔的话来说,就是在思维中“扬弃了与对象之间的对立”,而“把这一内容变为我的”(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导言》)。所以,只有做到了这一步,我们所积累起来的材料才能为我所有;否则,就很难吸收到我们的思想体系中来,并对建设我们的理论科学真正有所帮助、有所补益。

按照这一认识来审视当今我国文学理论研究的现状,我认为我们基本上还只能说是处于材料积累的阶段。过去,我们对于国外现代文学理论研究和发展的现状所知甚少;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不仅引进了许多当代西方文学理论,而且对于传统的西方文学理论,也有了更加全面而完整的介绍,如除了现实主义的理论之外,还出现了一些以前不被人所注意和重视的浪漫主义理论的译本及其研究著作。这对于开阔我们的视野、丰富我们的理论资源、从各个视角和层面来认识文学的性质和特点,无疑是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的。但使人感到不满足的是,目前的工作一般还停留在引进和介绍上,甚至连初步的分析、评价、梳理、鉴别的工作还很少有人在做,或者做得很少。所以,若是不改变这个状况,使我们的工作迅速向整理材料和掌握材料的阶段推进,要建设具有我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恐怕也就无从谈起了。

那么,我们如何才能实现这一目标呢?我认为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导言》中谈到近代欧洲自然科学发展和演变历史时的一段话,对我们是很有启发意义和指导作用的。他指出:“虽然十八世纪上半叶的自然科学在知识上,甚至在材料的整理上高过了希腊古代,但是它在理论地掌握这些材料上,在一般的自然观上却低于希腊古代。在希腊哲学家看来,世界在本质上是某种混沌中产生出来的东西,是某种发展起来的东西、某种逐渐生成的东西。在我们所考察的这个时期的自然科学家看来,它却是某种僵化的东西、某种不变的东西,而在他们大多数人看来,则是一种一下子造成的东西。科学还深深地禁锢在神学之中。它到处寻找,并且找到了一种不能从自然界本身来说明的外来的动力作为最后的原因。……在这个僵化的自然观上打开第一个缺口的,不是一个自然科学家,而是一个哲学家。1755年出现了康德的《自然通史和天体论》,关于第一次推动的问题被取消了;地球和整个太阳系表现为某种在时间的进程中逐渐形成的东西。”他认为,“在康德的发现中包含着一切继续前进的起点”,后来一系列的“进一步的发现使得它最后获得了胜利”。从此,“一切僵硬的东西溶化了,一切固定的东西消散了,一切被当作永久存在的特殊的东西变成了转瞬即逝的东西,整个自然界被证明是在永恒的流动和循环中运动着”。正是这个崭新的自然观,推动着19世纪欧洲自然科学的突飞猛进的发展。这段话对于我们的巨大的启发意义在于:它说明了正确的观点在整理和掌握材料、推动科学走向进步的过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使我们认识到目前的文学理论研究之所以处在材料积累的阶段而停步不前,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至今还没有形成和确立一个足以反映我们时代要求和民族文化精神、并有能力来整合和同化已经积累起来的一切有价值的理论资源的文学观念。因此,尽管我们已积累了一定材料,我们也无法对其进行整理,更谈不到正确地予以掌握。

对于我们所应确立的文学观念,我之所以提出这样的要求,是因为文学如同我们通常所说的是“人学”,不论从客体还是从主体方面来说,它都是以感性的形式把人的生存状况以及思想、情感、意志、愿望作为一个整体显示在人们面前。这就决定了一切真正的文学都必然具有以下这样一些特点:首先,它不仅以人为对象,而且还以人为目的,它总是从现实人生中寻求题材,从现实人生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并试图通过对这些人生问题的思考和回答,藉以改造人生,使人生向着真善美的境界迈进。而人乃是社会的存在物,所以一切人生问题,说到底又是一个社会问题。它既受着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的规定,又是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必须予以解决的。所以,真正的文学就不应该回避这一社会历史的要求,应该结合对人生意义和价值的探询和追问,对其作出自己的回答,在推动社会的进步方面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其次,人既然是社会的存在物,他必然又同时属于一定的民族。所以,在他的身上必然积淀着一定民族的文化意识、价值观念和审美情趣。文学活动的主客体既然都是一个整体的人,那么,当文学把人物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再现、当作家作为一个整体的人投入创作时,也就必然会把这些民族的文化精神和文化意识反映到作品中来,从而使文学成了一定民族的“文化的肖像”。这样,民族性也就成了一切真正文学作品与生俱来的一种属性。因而作为存在于我们头脑中的对于文学的一种概括的反映形式的文学观念,也就不能不打上这种民族的文化精神的印记。再次,文学面对的是整体意义上的人,所以它只能以感性的形式对他作出反映。这就决定了文学活动不只是一个抽象思维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情感与想象的过程;不只是属于审美反映的活动,同时还包括着传达和物化的工作。这就决定了我们对于文学活动及其产品只有通过多学科、多层面、多视角的研究,才能对它作出全面而完整的把握。而以往的文学理论研究虽然未能达到这一步,但也不能否认它们从某一层面、某一视角对文学问题的研究所作出的一定的贡献。因此,这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无疑是我们的文学理论所要吸取的,我们文学观念就应该有能力来对这些理论资源进行整合和同化;否则,我们对文学的认识也将是不全面、不完整的。这就是我们主张我们的文学观念必须具有反映我们时代要求、反映民族文化精神、有能力来整合和同化已经积累起来的一切理论资源这样三个条件的主要原因。若是我们不能尽快形成和确立这样一个文学观念,并按照这样的观念去

整理和掌握我们的理论资源,那么,积累的资料再多,也只是一堆各自独立存在、互不相干的集合体,而不能达到通过对它们之间内在联系的深入发现和揭示而使之转化为一个有机体。这样,对这些材料的利用也就不能发生质变,产生飞跃,最终为建设和发展我们的文学理论所用。所以,正确的文学观念的形成和确立,也就成了今天把我们的文学理论研究推向前进的最关键的环节。

观念是客观事物在人的意识中的反映的产物,但如洪堡特所说,没有任何一类观念可以被看作是对某个现存事物所作的单纯性的观察的结果,感官的活动必须与精神活动内部行为综合起来,从这种联系中才产生了观念;观念成为对立于主观力量的客体,而它作为客体又被重新感知到,并回到主观力量上来。这样,观念反过来也就成了人们认识和掌握客观事物的一种思想中介。文学观念也不例外。正是由于任何观念都具有反映世界和掌握世界这样一种双重的性质和功能,因此,它就不可能只是从对事物作经验性的总结中,而且还必须通过批判性的反思才能形成。唯其这样,当我们有了正确的观念之后,才能够超越现实,打破现实的局限,使我们有可能站在社会历史的高度来指导我们对实践经验的总结和理论资源的吸收,从而对科学的发展真正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所以,今天我们要寻求一个足以反映我们时代要求的、能够反映民族文化精神的、并能指导我们文学理论建设的文学观念,回顾和总结一下文学理论发展和演变的历史,显然是必不可少的。

众所周知,任何文学理论都是在一定的文化背景下产生并发展的,其中对文学理论影响最大的又是哲学。中西哲学自古以来就存在着重大的差异:一般来说,西方传统哲学重物、重知,而我国传统哲学则重人、重行。所以,建立在“知识论”哲学基础上的西方传统文学理论往往把文学看作是对生活的反映,是知识的一种特殊的形式,它服务于人的认识。特别是在19世纪批判现实主义的理论中,这种倾向更是发展到了极致。而我国传统的文学理论则是在“人生论”哲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更强调文学在培养读者的文化人格以及塑造理想的文明社会方面的作用。《毛诗序》所论的诗可以“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就是这种文学观念的集中体现。但是后来由于这种文学观念为封建统治阶级所利用,把“文统”视为“道统”的一个分支,过分宣扬“文以载道”,因而,到了“五四”时期,这种文学观念就遭到新文学运动倡导者们的全盘否定和彻底抛弃,转而对西方文学理论来一个体系性的大移植。经过将近一个世纪的文学实践的检验,我们发现:建立在知识论哲学基础上的西方文学理论也并没有穷极真理,就是在西方本土,自19世纪以来,它也在不断地遭到批判和诘难。特别是德国浪漫主义和现代人本主义的文学理论,都一反视文学为一种特殊的知识形式的观念,把文学的目的看作是对人生意义和价值的探询和追问,认为文学应服务于人的实践。这就不仅打破了两千多年来的知识论文学观在西方文学理论中的一统天下的局面,而且也把人们对文学的认识推到了更深的一个层次。因为正是这一观念的转变,才使得文学与人的实际生存状态获得了真正意义上的沟通,从而使作为“人学”之一的文学,在理论上真正展示了它丰富而深邃的“人学”的内涵。西方文学理论发展和演变的这一历史轨迹是值得我们重视和研究的。特别是近些年来,我国人民群众在物质生活水平方面虽然有了明显的提高,但不能否认,在精神生活方面却存在某些萎缩的现象,在强大的金钱势力的诱惑之下,一些文艺作品日益失去了自身独立的品格而逐渐沦为金钱的奴隶,成为人们茶余饭后休闲和消遣的东西。这一严峻的现实促使我们静下心来重新思考:文学的意义和价值到底是什么?它作为“人学”的一种形态,在对人走向全面发展,社会走向全面进步的历史进程中所承担的使命和责任又是什么?作为一个具有理性精神和当代意识的文学观念,就应该面对客观现实来作出自己正确的回答。这里,我们是可以从近代西方文学观念的发展和演变

中获得某种启示的。

但是,过去我们由于受以知识论哲学为基础的文学理论的影响,几乎完全看不到这一观念的发展和演变中所包含的客观真理性和历史必然性,往往在推崇现实主义理论的同时,面对浪漫主义的理论粗暴地、不加具体分析地一概采取否定和排斥的态度。试想:要是文学向人们提供的只是一种知识,那么它在性质上与科学又有什么不同?我这样说,自然并没有丝毫否定文学作品所本应具有的认识价值的意思,而只是认为文学的认识与科学的认识不同,它是经由作家的审美体验和审美评价来反映生活的。它的任务就不只是判明真与假,而且还要辨别善与恶和美与丑;它不仅向人们指出生活中存在着什么,而且还应向人们表明生活应该怎样,从而启示和教导人们怎样对待生活、进行生活。这也就是一个文学作品审美价值的根本之所在。若是一个作品对于读者完全不能承担起这一责任,那么,它也就丧失了美,丧失了它作为一个艺术品的最起码的品格。现在我们的许多文学作品之所以格调不高,我觉得所缺少的正是这一点。这表明,要全面而深入地认识文学,我们就不能仅仅只是从知识论的角度去理解,而且还要引入人生论、价值论的观点来说明。而后者正是我国传统文学理论的优势和特色之所在。所以,如果我们能从西方文学理论在近代从知识论向人生论、价值论的演变中得到启示,对我们原有的文学观念作一些必要的调整,把文学与人的生存意义和价值的关系这些内容吸收到我们的理论中来,那么,我们就不仅可能推进原有观念的更新,而且也从根本上找到了与我国传统文学理论对话和融合的途径,就可以更有效地吸取它的一些思想精髓和合理成分,来丰富、充实我们现代文学理论的内涵,从而达到民族精神和时代内容真正有机的统一。

当然,若是我们由于强调文学价值论、人生论的内涵而对于知识论视角的研究一概持否定的态度,那也是不全面的。这是因为对于客观世界的真理性的认识在任何时候都不仅是科学的世界观的目的,同时也是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基础和前提。离开了这个基础和前提,对于人生意义和价值的回答也就失去了客观的依据,就会走向相对主义,就会像有些德国浪漫主义诗人那样,脱离生活实际而陷入神秘的内心体验,寄希望于通过这样一种精神活动来达到对人的生存危机的超越。这就是他们创作的路子愈走愈窄,作品的内容愈来愈空虚、贫乏的原因。就像勃兰兑斯在批评诺瓦利斯等人的作品时所说的:由于把外部世界消解为内心世界,让内心世界吞没了一切,从而使得他们的作品最终导向了主观主义与回避现实(参看勃兰兑斯:《十九世纪文学主潮·德国的浪漫派》,12)。这一事实提示我们:只有当我们把对世界规律的认识与对人生意义和价值的探求有机地结合起来,我们才会有真正完整意义的哲学,也才会找到真正完整意义的文学观念;而只有当我们有了这样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文学观念,并从这一观念出发去整理、吸收这些年来我们所积累起来的材料,我们才有可能建立起真正科学的、完整的、既具有时代特点又能体现我们民族精神的文学理论来。与之相应,我们在探寻整理和掌握材料的方法时,也才会有真正科学的依据。

回顾新时期以来我国的文学理论研究,几乎一开始就是与对研究方法的探寻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先后被引进的有系统论的方法、结构主义的方法、符号论的方法,等等,但几乎都是昙花一现、稍纵即逝,都没有在研究中达到过预期的效果。其原因,都是与把方法和观点分割开来,离开了正确的观念的建构、孤立地就方法来谈论方法是分不开的。因为方法作为认识的工具和手段,按照黑格尔的说法是“主观方面通过这个手段和客体方面发生联系的中介”。因此,要使方法在研究中得到卓有成效的运用,首先我们就必须了解客体。而观念,就是反映在意识中人们对客体性质的一种认识。这样,就决定了方法与观念有着一种不可分割的内在的联系性:它既是从一定的观念出发,按照一定观念来认识事物、把握事物的思想途径,又通过这一思想途径,使这一观念所包含的内涵在意识中渐次获得全面而完整的展示,从而使人们达到全面认识这一事物的目的。正是由于以往我们不认识观念与方法之间的这种辩证的关系,所以在文学研究中我们在运用“新方法”时难免有些生搬硬套,而不能使之与文学自身的特点获得有机的结合。如系统论的方法,它根据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思想,要求把事物看作是由诸多元素组成的有机整体,从多种关系和联系中来对事物进行考察和认识的一种充满辩证精神的思维方法。它对于我们全面而完整地理解文学的整体特性,无疑是很有价值的。但由于现代系统论作为在生物学、控制论和通讯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门科学,在方法论意义上是属于一般科学的方法;所以,它对于文学理论研究只具有借鉴意义,而很难简单地加以搬用。只有当它与我们所研究的具体对象文学(反映在意识中就是文学观念)达到有机地结合之后,才能转化为文学研究方法,并对我们认识文学现象真正有所帮助。而文学按照我们前面所说的就其性质来说既然是知识与价值的统一,不同的成分只有通过不同的方法才会对之作出有效的把握。文学的这种双重性质决定了对于文学研究的方法,我们也只有从科学的与人文的两种方法的有机结合中去探寻。而这种结合也就带有对系统论方法进行具体应用的性质。

科学的方法与人文的方法作为在近代哲学中产生并发展起来的两种相对独立的研究方法,它们对事物都有自己独特的认识视角和途径;所以,即使同一事物,经过这两种不同方法的研究,也会出现两种不同的风貌。这两种方法的差别自然可以从许多方面来谈,但在我看来,最主要的似乎有这样两点:一、科学的方法所探寻的是知识,是不以主体的存在状态为转移的事物的性质和规律,目的是服务于人的认识。文学理论是以对文学作品的研究为基础的。从科学的视角来看,文学作品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它与社会存在之间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所以,我们对任何一部文学作品的思想性质和思想倾向性都可以联系当时的社会现实作出科学的分析和评价。虽然文学作为黑格尔所说的一种“感性的意识”、一种“以存在、直接的东西为对象的思维”(参看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第7章,第3节),它不可能像理性意识那样,通过概念、判断、推理,超越感性存在直接深入到社会关系的本质领域,而始终以感性的形态呈现在人们面前,但是它对现实所作的一种未经分解的整体性把握的特点,又使得被理性思维分解和排除了的生活现象唯有在文学作品中才能获得丰富而生动的展现。再加上历史是不会重复的,所以这些生活现象向人们所提供的认识价值也就永远不会因历史的发展而丧失。这就是一切优秀的作品之所以具有永久魅力的客观原因和文本的依据。这是需要凭借科学的方法才能掌握的。而人文的方法所把握的是价值,价值是一种主体性的事实,它是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以及主体的生存条件和需要的变化而变化的。所以作为价值形态之一的文学,我们又不能像对待科学那样只是把它当作一种历史的、既定的存在,完全按科学认识的方法去进行研究,同时还必须借助“理解”和“解释”才能对它作出判断。“理解”和“解释”按照当代解释学大师伽达默尔的意见就是“在过去中重新发现最好的东西”。它与认识的方法之不同就在于总是带有主体置入的特点,认为只有当对象与主体获得某种经验上的沟通,并“在主体语言中找到表达”之后,才有可能为主体所理解。所以就其性质来说是主客体之间所开展的一种“对话”,并通过这种对话,克服文本历史的疏远性,使得它变得仿佛是现实的、当下的,以致读者觉得艺术品对每个人讲话时都好像是特别为他而讲。这决定了任何理解和解释都不可避免地带有时代和个人的思想印记。这就是赫尔岑所说的人类世世代代各以自己的方式反复阅读荷马的原因。唯其这样,历史上

流传下来的优秀作品才会生生不息、历久弥新。这是优秀文学作品之所以具有永久魅力的主观原因和接受依据。而要说明这些,不通过人文的方法是难以完成的。二、由于科学的方法所探寻的是知识,知识是事物现象和规律的反映,规律是事物本质的联系,只要具备必要的条件,合乎规律的现象就会重复出现,所以它具有普遍的有效性的品格。因而文学作为一种社会的意识形态,它与社会存在的关系、以及文学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不同于其它社会意识形态自身的特点等等,自然也就成了一切科学的文学理论所研究的重要课题。这些问题对于一切国家和民族的文学来说,都是普遍有效的;不论某些国家和民族的文学发展过程如何独特,都不过是这些共同规律的一种个别的、特殊的形态而已。而人文的方法由于面对的是价值,价值既然是一种主体性的事实,它是相对于人的需要而言的,所以它也只有通过评价才能把握。因此,在文学理论研究中也就不可避免地包含着在主体一定趣味标准支配下对于文学审美价值所作的估量和裁决的因素在内,完全不带有任何思想倾向和趣味标准的、价值中立的文学理论是不存在的。趣味标准是因各民族的文化心理背景、以及各人的社会教养、性格气质而异的,因此审美评价也就不可能完全不带有民族和个人的印记,所以也就不可能有什么“全球一体化”的文学理论。从历史上看,不仅中西文学理论有着巨大的差别,就是西方各国的文学理论之间,这种民族的差异性也同样存在。如同是浪漫主义理论,在德国是思辨的、哲学的,而到了英国就变成了经验的、心理学的;又如同是现实主义理论,在法国较多受实证主义的影响,比较倾向于科学主义,而到了俄国,则更多与民粹主义和农奴解放运动的思潮联系在一起,更带有强烈的人文色彩。这就是因为这些国家历史条件和文化心理不同而产生的变异。人文科学内容的生动性和丰富性,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对这种个别性和差异性的认可而获得的。

既然科学的与人文的作为两种相对独立的方法而各自具有自己独特的对象和内容,那么,这两者之间又怎么能达到有机的统一和融合呢?这是因为科学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分,文学是一种社会的现象,就科学研究的角度来看,它也只能归属于社会学科之列。社会不同于自然,它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马克思:《致巴·瓦·安年柯夫》),所以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一样都是以人为主体的。人虽然由自然分化而来,但就其本质来说都是社会的存在物。因为在现实世界中,任何人都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生活,他的思想意识和行为举止无不打上一定社会和文化的印记。因此要对人文现象最终作出科学而正确的说明,就必然要联系一定的社会实际,借助社会科学研究的某些成果。这样,我们就在人的问题上找到了科学的与人文的两种学科研究的结合点,并且通过将科学的与人文的两种方法结合起来,把目前我们已经积累起来的材料,按照它们内在联系进行梳理,为建构我们的文学理论体系创造条件。若是能够做到这一点,我们就可能改变和克服以往那种仅仅从知识论、认识论的视角或仅仅从人生论、价值论的视角来进行研究所造成的片面性,我们的文学理论建设,也一定会在已经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迈出新的步伐,取得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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