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藏》非殷人之易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非殷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周代筮占非一,有所谓“连山”、“归藏”与“周易”。然“三易”之性质、来源及其相互关系,却是易学史上长期聚讼不决的问题。(注:关于三《易》真伪之讨论,可参见《经义考》、《伪书通考》及《古史辨》有关材料。)由于马王堆帛书《周易》尤其是湖北江陵王家台秦墓竹简等易学文献的出土,(注:一九九三年三月,湖北省江陵县荆州镇郢北村(现荆州市郢城镇郢北村)王家台十五号秦墓出土了一批秦代竹简。其中有《易》占简三百九十四支,约四千余字。整理者认为,与同墓出土其它简文对比,这批《易》占简文字“形体最古,接近楚简文字,应为战国末年的抄本”。参见王明钦《王家台秦墓竹简概述》,2000年北京大学新出简帛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学术界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有了重大突破。李家浩、廖名春、王明钦、连劭名、王宁、邢文诸先生先后发表论作,认定王家台秦墓之《易占》简就是失传已久的《归藏·郑母经》,从而证明《归藏》乃先秦旧籍而并非伪书。并根据出土《易占》的卦名、卦象、卦辞等材料进而研究“三易”的相互关系,取得了瞩目的成果,为一些长期聚讼的问题提供了是是非非的学术依据。但是,就发表的相关论述来看,尚有诸多未尽之谊。本文拟就《归藏》是否殷人之易以及其他相关问题,谈谈个人意见。不妥之处,敬请方家批评指正。
一、“三代之易”为东汉晚出之说
《周礼·春官》曰:“太卜掌三易之法,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其经卦皆八,其别皆六十有四。”又《筮人》亦“掌三易以辨九筮之名。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三易”之名,虽见于《周礼》,但《汉书·艺文志》的著录,却颇有疑窦。
《汉志》于《六艺略》“易类”著录“《易经》十二篇,施、孟、梁丘三家”。所谓“十二篇”,包括上、下经及称为“十翼”的《易传》,此即今传世的《周易》。然《汉志》于《数术略》“蓍龟家”又著录“《周易》三十八卷”。显然,《六艺略》中的“《易经》十二篇”是不包含在这“《周易》三十八卷”之中的。而《连山》、《归藏》二书,《汉志》却没有特别著录。
桓谭《新论·正经》曰:“易,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连山》八万言,《归藏》四千三百言。《连山》藏于兰台,《归藏》藏于太卜。”(注:引自严可均《全后汉文》卷14,中华书局1958年12月版545页。)桓谭于《连山》、《归藏》言之凿凿,则《汉志》不录,不可谓汉代无其书。桓谭生于成帝阳朔二年(前23年),稍幼于刘歆,但自成帝末年始,即与刘歆同朝为官。(注:刘歆于汉成帝河平二年(前27年)为黄门侍郎,桓谭于汉成帝绥和二年(前7年)为奉车郎。参见刘汝霖《汉晋学术编年》上册,上海书店《民国丛书》本第57页、第96页。)刘氏校书中秘,于哀帝时奏《七略》,当然不应未见桓氏所见之书。然而《七略》不载,《汉志》不录,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桓氏所见之《连山》、《归藏》,刘歆没有细加分别,统称为《周易》归之于《数术略》“蓍龟家”;其书所以“三十八卷”之多,当是总集当时所见一切周代易占之书。此外,《数术略》“蓍龟家”著录与“易”有关的家数,除“《周易》三十八卷”之外,尚有“大筮衍易二十八卷”、“大次杂易三十卷”,不冠“周”名,当是汉代的易占家。《连山》《归藏》合入此二家的可能性不大。
刘氏《七略》不别《连山》《归藏》,统称为“周易”,足证刘歆、桓谭之时,未有“夏、商、周三代之易”的说法;且班氏《汉志》于《七略》有所订补,往往自行注明,常有“出某家若干篇”、“入某家若干篇”、“省某书重”、“出某书入某(类)”之说。而《连山》《归藏》,既不见分篇别录,亦不见出入省并之说,则《汉志》亦视二书为“周易”。
“三代之易”,其说究竟出于何时?郑玄《周礼·太卜》注引杜子春云:“连山,宓戏;归藏,黄帝。”杜子春说,可视为“三代易说”的萌芽。又,王充《论衡·正说篇》录“儒者”之说曰:“古者烈山氏之王得河图,夏后因之曰连山;归藏氏之王得河图,殷人因之曰归藏;伏羲氏之王得河图,周人因之曰周易。其经卦皆八,其别卦皆六十四,文王、周公因彖十八章究六爻。”王充所录,与杜子春说不同。杜氏以《连山》源自宓戏;《归藏》源于黄帝;《周易》源于何氏,则付之阙如。而“儒者”之说,比杜子春系统,却与杜说有所抵牾。此外,宋人著作往往引《山海经》曰:“伏羲氏得河图,夏后因之曰连山;黄帝氏得河图,商人因之曰归藏,列山氏得河图,周人因之曰周易。”(注:王应麟《玉海》卷35引北宋仁宗时王洙之说,又《路史·发挥一》罗苹注亦引其文,皆言出《山海经》。此文不类《山海经》文字,疑为古注佚文,王氏或误以为《山海经》正文。)今本《山海经》无其文,王应麟《玉海》亦不直接引据《山海经》,则王应麟所见《山海经》亦无其文。不过,所谓《山海经》的文字,其来源虽无考,但出于杜子春之后的可能性极大。因为,“伏羲氏—夏后—《连山》、黄帝氏—商人—《归藏》、列山氏—周人—《周易》”的说法,显然意在补充杜子春说的不足。(注:王洙以为杜子春说本于《山海经》,实乃本末倒置,岂有前说反比后说完备之理。)不过,“三代之易”的传承系统虽较完备,但与《系辞传》言《周易》出于包牺氏的说法不侔。故王充所引“儒者”之说,便作了适当修正调整以照应《系辞传》,从而形成“烈山氏—夏后—《连山》、归藏氏—殷人—《归藏》、伏羲氏—周人—《周易》”之“三代易说”的新系统。
据贾公彦说,杜子春汉明帝“永平(58-75)之初,年且九十,家于南山”讲《周官》,“郑众、贾逵往受业焉”。(注:见贾公彦《序周礼废兴》,阮元刻《十三经注疏》,第636页。)杜子春说《周官》,不仅言“连山,宓戏;归藏,黄帝”;又解“太卜掌三兆之法,一曰玉兆,二曰瓦兆,三曰原兆”亦云:“玉兆,帝颛顼之兆;瓦兆,帝尧之兆;原兆,有周之兆。”杜子春受业于刘歆,故用刘氏“三统三辰”之意说《周礼》“三易”、“三兆”之名。(注:刘歆“三统三辰”说及《三统历》,并见《汉书·律历志》。)是“三代易说”的始作俑者,实为杜子春。其后经由师门授受,不断修正与补充,至东汉后期,“夏、商、周三代之易”随古文经学之盛而大行于世。
郑玄注《易》注《礼》,作《易赞》、《易论》,皆云:“夏曰《连山》,殷曰《归藏》,周曰《周易》。”又释三易之名云:“连山者,象山之出云连连不绝;归藏者,万物莫不归藏于其中;周易者,言易道周普无所不备。”(注:孔颖达《周易正义卷首·论三代易名》,阮元刻《十三经注疏》,第9页。)注“三易”“三兆”之名又引杜子春说,实杂拌经今古文学而两存其说,樊然淆乱,学者无所适从。故其弟子赵商疑之:“子春云《连山》宓戏,《归藏》黄帝,今当从此说以不(否)?敢问:杜子春何由知之?”郑答曰:“此数者,非无明文,改之无据,故著子春说而已,近师皆以为夏、商、周。”细玩郑氏答语,其意有三:一,“夏商周三代之易”,出于东汉“近师”之说;二,“非无明文,改之无据”,是郑氏已不能确定,故注《易》《礼》直据“近师”为言,实为不得已;三,因其“改之无据”,故录杜子春说,以广异闻。由此可知,无论杜子春说,还是“近师”所传,皆无所据,郑氏难以折中,不过因袭众家之说而已。
综上所述,刘、班不别夏、商之名,并集《连山》《归藏》于“周易三十八卷”,是桓谭、刘歆之时,尚无“三代之易”,班氏亦不信其说。(注:王充虽录“儒者”之说,亦不之信,观《论衡·正说》自知。王充与班固同时,且师事其父班彪。)杜子春师刘氏“三统三辰”之意说《周官》而后,古文经师乃增益其说,浸假至于东汉末年,遂大行于世。
“三代之易”,为东汉“近师”晚出之说,不可信据。至于谓“周以十一月为正,天统,故以乾为首;殷以十二月为正,地统,故以坤为首;夏以十三月为正,人统,人无为卦首之理,艮渐正月,故以艮为首”,拉杂之说,龃龉难通。(注:贾公彦《周礼注疏》卷24,阮元刻《十三经注疏》,第2195页。)以乾为“天统”、以坤为“地统”,其说尚可比附,而以艮(山)为“人统”,则不伦不类,实无足辩。故孔颖达曰:“先儒因此遂为文质之义,皆烦而无用,今所不取。”
二、易名释义与商周“稽疑”之法
什么是“易”?相传汉人旧说大抵有二:一是许慎的形体解说。《说文》九篇下“易部”曰:“易,蜥易、蝘蜓、守宫也;象形。秘书说曰:日月为易,象侌阳也。一曰从勿。”二是郑玄的“易”名释义。郑玄曰:“易一名而含三义:易简一也,变易二也,不易三也。”实乃《易纬乾凿度》之说,郑氏因袭而已。
许氏依据小篆形体,分析“易”字本义,又引纬书穿凿之说,实难凭信。且罗列三说,以广异闻,可见许氏昧于造字之原而无所适从。今按,甲骨文“易”字作,郭沫若认为,“易”字就是“益”字的简化字,其说甚确。(注:郭沫若《由周初四德器的考释谈到殷代已在进行文字简化》,《文物》1959年第7期。)而“益”字乃“溢”字之初文,可见“易”字是“溢”字的同音假借而又省其形体,在文字学上属于“造字假借”(益与易上古皆为锡韵,声母皆为喉音)。许慎依据讹变的小篆形体,以为“象”蜥易、蝘蜓之“形”,实难凭信。前人依许氏“易”字三种说解,联系郑玄“易一名而含三义”之说,又附会推衍出不少新的说法。各家之说,见丁福保《说文解字诂林》,兹不备引。
郑氏之说,代表汉人对“易”名的一般见解。不过,汉人的理解,未必尽合“易”名本意。《周礼》将“连山”、“归藏”与“周易”合而称为“三易”,应当是以“三易”所具之共性作为称名的依据的。我们认为,这共性就是郑玄所列的第一义:“易简”。孔颖达曰:“易者,易也;音为难易之音,义为简易之义。”(注:孔颖达《周易正义卷首·论易之三名》,阮元刻《十三经注疏》第7-8页。)斯言最得“易”名之本真。“容易”、“简单”,正是“易”之所以名“易”的根本原因。至于“变易”与“不易”,或为后世传《易》者涂附之说,未必“易”所立名之朔。
“易”之所以名“易”,是与龟卜的繁难相对立言的。卜用龟,筮用蓍,无论是材料的来源,还是操作的程序与技法,筮占相对于龟卜来说,确然“简易”多多。(注:参见容肇祖《占卜的源流》,前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1本第1分册。)将筮占称为“易”,其着眼点正在于龟卜的繁难与筮占的“简易”;尔后,筮书既成,依所筮之卦稽之于书,更其易易。于是揲蓍以占吉凶之筮法称“易”,一变而称筮书为《易》,这是符合语言发展规律的。
根据近几十年的考古发掘以及学者们的研究,筮占的方法似乎起源很早。而且,如果江苏海安县青墩遗址的考古人员没有将地层与年代弄错的话,最早的筮卦形式,还可追溯到新石器时代。(注:1979年江苏海安县青墩遗址出土骨角柶和鹿角枝上有易卦刻文八个。张政烺说,这是长江中下游新石器时代文化,是目前所发现的最早的易卦形式。见张政烺《试释周初青铜器铭文中的易卦》,《考古学报》1980年第4期。)不过,目前所发现的甲骨文及青铜器铭文中类似筮卦的数字符号,基本上是商末周初的材料。张政烺《试释周初青铜器铭文中的易卦》以及张亚初、刘雨《从商周八卦数字符号谈筮法的几个问题》(注:张亚初、刘雨二氏之文,载《考古》1981年第2期。)搜罗详备(当然张、刘二氏文所列材料,未必皆为筮卦符号),兹不备引。这些类似八卦的数字符号,无疑是《周易》卦象的前身,对研究《周易》的起源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
由于甲骨文与铜器铭文中数字符号之研究的重大突破,学术界曾经普遍认同的“殷人用卜,周人尚筮”的观念,发生了根本性的动摇。更有甚者,连带“夏易《连山》,殷易《归藏》”的说法,也被认为得到了考古学的“实证”。
按理说,既然筮法起源甚早,商人不至于放着简单的方法不用,偏要自讨麻烦,采用复杂烦难的龟卜之法以断吉凶,至少也该卜筮兼用。基于这种想法,学人便考证出“早在武丁时期已有占筮活动”,证据就是“甲骨文中有许多‘’字”,理由是“‘’即‘筮’字”。(注:见上引张亚初、刘雨二氏《从商周八卦数字符号谈筮法的几个问题》一文。)然而,杨树达《史懋壶跋》明确指出,“甲骨文有字,即今巫字”,(注:杨树达《积微居金文说》,中华书局1979年12月版第224页。)杨氏并没有说“”就是“筮”字。而且,据诸多学者研究,卜辞之“”(巫),实为殷人的祭祀对象,乃神祇之名。甲骨文中的“曰”,相当于“神曰”,并不能认为“巫曰”就是“筮曰”。(注:参见于省吾主编《甲骨文字诂林》第2923页姚孝遂《按语》。我们认为,“筮”、“巫”固然同源,但“筮”字后起。研究者以前期之“巫”等同后起之“筮”,混淆时代,超前处理,不是历史的科学方法。)事实上,虽然殷人占卜有多种不同的称名,但没有一种可以明确肯定为“筮占”;即使是最有可能认为是“易筮”的“彝”字,也仍然是龟卜,而不是筮占。(注:参见连劭名《商代占卜丛考》,文载《象数易学研究》,齐鲁书社1997年6月版。按甲骨文“彝在中丁宗”、“在父丁宗彝”等文,是否即是对“卜”的称名,殊难确证。按殷虚及周原卜辞文例判断,“彝”字似应解为与祭祀相关的活动。)因此,尽管筮法起源甚早,商代王室的“稽疑”方法,仍然是龟卜,而不是筮占。(注:安阳殷墟四盘磨村西区发现的筮卦骨刻,乃灭殷之后,周人进驻者遗留之物,并非殷人的筮占记录。说见张政烺《试释周初青铜器铭文中的易卦》。又《尚书·洪范》:“择立卜筮人。”此乃西周末年,周人整理《尚书》时所增。参见刘起釪《古史续辨·〈洪范〉这篇统治大法的形成过程》及拙作《西周末年的鉴古思潮与今文尚书的流传背景》([台]《汉学研究》19卷第1期)。然学者多引之以证殷人用筮之说,非是。)这原因很简单,正如纸张早在西汉即已发明,东汉中叶蔡伦又大大提高了纸的质量,按理说,汉人亦早该用纸张抄书才是,但汉代有身分的文人抄书却仍然只用简、帛而不用纸张。因为,纸乃贱物,并不为当世所重。(注:后汉崔瑗《与葛元甫书》:“今遣奉书钱千为贽,并送许子十卷。贫不及素,但以纸耳。”(《艺文类聚》卷31)即是其证。)
周民族处在远离商代政治中心的西北,文化较商为低,无所谓“传统”的负担,因陋就简,主要采用筮占的方法“决嫌疑,定犹豫”,这是顺理成章的。自与商王朝接触之后,周人才接受了殷人的龟甲兽骨之卜。(注:周民族吸收商文化大抵从太公诸盩(古公亶父之父)受卦于商之后才开始(参见范毓周《试论灭商以前的商周关系》,《史学月刊》1981年第1期)。周人用卜亦或在其时,考古公亶父迁于周原,始云“爰始爰谋,爰契我龟”。而公刘迁豳不尔。周人模仿殷人占卜的证据,拙著《中国早期文化意识的嬗变》有关章节论之甚详,此不赘述。)尔后周人立国,龟卜与筮占往往交叉并用,(注:《周礼·占人》:“掌占龟,以八筮占八颂。”郑注:“谓将卜八事,先以筮筮之。”)但他们更倾向于“龙兴”之前常用的简单稽疑方法,《周礼·筮人》所谓“凡国之大事,先筮而后卜”,明白地表露着这一消息!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殷人用卜,周人尚筮”,应该是不错的。《左传》僖公四年明言“筮短龟长”,正是龟卜盛行时日化筮占久远之确证。
商人既不用筮占,何有《易》筮之书!
三、《周易》的编纂
筮占的起源,与筮占的广泛运用甚至为一代统治王朝所尊崇,并不是同步的;筮占的大量运用,与“易”书的编纂,也不能混为一谈;甲骨与金文中类似于八卦的数字符号与《易》卦卦象,仍然有本质的区别。(注:“卦”虽起于“数”,但从“数”到“卦”,是一次质的飞跃,二者有联系,但区别更大。参见韩仲民《帛易说略》,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10月版。)这道理是不言而喻的。
商末周初甲骨文及铜器铭文中大量存在的筮占数字符号,既说明了筮占在商末周初大量运用的事实,亦与《系辞传》“《易》之兴也,其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当文王与纣之事邪”之推测正相吻合。“兴”者,勃然兴盛之谓也。筮占在商末周初的勃然兴盛,是与周人的政治影响与军事实力密切相关的,所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其意在此。至于《周易》的编纂,古之所谓“文王重卦,周公作卦爻辞”之说,虽然查无实据,难于征实,但也是合于情理的。设想周人开国之后“制礼作乐”,组织一帮太卜,按照文王使用的筮占方法,进一步将数字抽象化,变为“-”(奇)与“∧”(偶)两种符号,从而编制一部筮书,作为筮占的参考,未始不可能。有了这部参考书,筮占之法,不仅相对龟骨之卜“简易”,而且揲蓍之后,依所得之卦,按图索骥,岂不比先前有筮无书,更加易于操作!《系辞传》曰:“易则易知,简则易从”,既是《周易》编纂的出发点,也是《周易》编纂的最终目的。至于后世从《周易》之中读出了别的意义,那是“易学”的发展问题,与《周易》编纂的初衷毫无关系!
四、《归藏》成书在《易传》之后
“夏、殷之易”为东汉晚出之说,实不可信;筮占的兴盛,在商末周初,与周人政治实力的壮大密切相关;殷人重龟骨之卜而轻蓍草之占,《周易》的编纂又在周人开国之后,则《归藏》非殷人之《易》,也就不言而喻了。
而王家台秦简的出土,为研究《归藏》的性质及其成书年代提供了直接证据;只要将《归藏》的文本稍加辨析,问题也就一目了然。
首先,就秦简《归藏》的部分释文以及散见于载籍的《归藏》逸文而论,《归藏》的行文体例是相当格式化的。王明钦叙述秦简《归藏》的格式化体例曰:“首先是卦画,接着是卦名,卦名之后以‘曰’字连接卦辞,卦辞皆为‘昔者某人(请求贞卜人名)贞卜某事而攴(枚)占某人(筮人名),某人(筮人名)占之,曰:吉(或不吉)。其后便是繇辞,繇辞多用韵语,最后是占卜的具体结果(利作某事,不利作某事,何时何方吉,何时何方不吉等)。”(注:王明钦《王家台秦墓竹简概述》,2000年北京大学新出简帛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这种整齐划一的行文体例,显然是出于刻意的安排,与《周易》卦爻辞的杂集式编撰体例大为不同。由此可以断定,《归藏》的成书,决然在《周易》之后。
其次,由《左传》、《国语》所见,卦象说早在春秋时代即已产生。但《春秋》《国语》中的卦象说,主要是八卦卦象。而《易传》的卦象说,与《左》《国》相较,不仅有相对复杂的系统,也经过了分类整理。(注:参见韩仲民《帛易说略》,第40-55页。)据学者研究,《归藏》卦辞涵义,与《易传》的卦象说关系十分密切。如王家台秦简第501简:
寡曰不仁。昔者夏后启是以登天,啻弗良而投之渊。寅共工队囗江囗(注:简文卦画阴爻皆作“∧”,本文以通行本《周易》卦画表示,便于排版印刷。)
今本《周易》作“坤”。帛书《周易》作“川”。《释名·释亲属》:“无夫曰寡。寡,踝也。踝踝,单独之言也。”《周易·坤·文言》:“坤至柔而动也刚。”又曰:“阴疑于阳必战,为其嫌于无阳也。”《周易·谦·象》:“地中有山,谦,君子以捋多益寡,称物平施。”虞翻注:“艮为多,坤为寡。”是《归藏》所以将“坤”称为“寡”,乃因“坤”之六爻皆阴,纯阴而无阳,故称之为“寡”。又《老子》七十八章:“天下莫柔弱于水。”“坤至柔”,故“坤”又为“川”为“水”。因此,《归藏》以“投之渊”与“共工坠江”为卦辞,其成文当在《老子》、《文言》与《象传》之后。又,第181简:
天目朝朝,不利为草木,赞赞偁下囗
今本《周易》作“乾”,帛书本《周易》作“键”。简文“天目”之“目”,与《归藏》格式化的行文体例不类,当是“曰”字误书。(注:说见廖名春《王家台秦简〈归藏〉管窥》,《郭店楚简与早期儒学》,台湾古籍出版有限公司2002年5月版,第268页。)按《周易·离·彖》:“百谷草木离乎地。”虞翻注:“震为百谷,巽为草木,坤为地。”《周易·说卦》:“巽,东南也。”又曰:“乾,西北之卦也。”“乾”为“西北之卦”,当然不利于“东南”,故简文曰“不利为草木”。可见其成文又在《彖传》、《说卦》之后。
《归藏》卦辞与《易传》卦象说相通,例证颇多,今人连劭名论之甚详,兹不赘述。(注:参见连劭名《江陵王家台秦简〈归藏〉筮书考》,《中国哲学史》2001年第3期。)《归藏》卦辞与今传《易传》关系如此密切,这是《归藏》成书于《易传》之后的铁证!
第三,秦简《归藏》的卦画、卦名与《周易》吻合,(注:王明钦《王家台秦墓竹简概述》附有秦简《归藏》、传本《归藏》、帛书《周易》、今本《周易》卦名及卦画比较表。由所列卦名来看,各本卦名多数相同,少数不同者,乃通假字。廖名春曰:“秦简《归藏》卦名与今本《周易》同者更多于帛书《周易》”,“帛书《周易》卦名的异文,大多是假借而非本字”(《郭店楚简与早期儒学》,第269页)。)是《归藏》衍生于《周易》的又一力证。宋人李过《西溪易说》曰:“《归藏易》……与《周(易)》卦名同者三之二。曰屯、蒙、讼、师、比、畜、履,次序大略亦同。……则文王重卦,止因商易之旧。今以《周易》质之《归藏》,不特卦名用商,如屯之屯膏,师之帅师,渐之取女,归妹之承筐,明夷之垂其翼,皆因商易旧文。(注:李过《西溪易说序》,武汉大学出版社原文电子版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6-7页。)李氏认为“文王重卦,止因商易之旧”,这实在是误信东汉“近师”之说的过错。如果考虑到前述二个方面的证据以及商代王室不用筮占,则李氏的这些论证,恰好可以掉过头来,说明《归藏》是受了《周易》的影响,才可能“同者三之二”的。(注:今人又有以李氏之说为前提,论证《归藏》为殷易,且认为《周易》卦名基本上沿用《归藏》卦名。此误入歧途,其思想方法与李氏同。)
由上述可见,《归藏》实从《周易》派生,其成书远在《易传》之后,而决不是相反。(注:朱渊清谓王家台《归藏》内容多出《穆天子传》,其成书在战国时代,亦可为本文相互参证。见朱氏《王家台〈归藏〉与〈穆天子传〉》,载《周易研究》2000年第6期。)
五、余论
《左传》襄公九年“穆姜薨于东宫,始往而筮之,遇艮之八”,杜注云:“《周礼》大卜掌三易,然则杂用连山、归藏、周易。二易皆以七八为占,故言艮之八。”孔颖达曰:“所云‘遇艮之八’,不知意何所道。以为先代之易,其言亦无所据,贾、郑先儒相传云耳。先儒为此意者,此言‘遇艮之八’,下文穆姜云‘是于周易……’。《晋语》重耳筮得贞屯悔豫皆八,其下司空季子云,‘是在周易……’。并于‘遇八’之下别言‘周易’,知此‘遇八’非周易也。”(注: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卷30,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1942页。)孔氏不信《连山》《归藏》为“先代之易”,以为“贾、郑先儒相传”之说,甚有见地。而“遇艮之八,不知意何所道”,亦慎言阙疑。
今考《左传》《国语》所载,言“八”之筮凡三条。一是襄公九年穆姜“东宫”之筮:
穆姜薨于东宫。始往而筮之,遇艮之八。史曰:“是谓艮之随。随其出也。君必速出!”姜曰:“亡!是于《周易》曰:随,元亨利贞,无咎。……”(《左传》襄公九年)
穆姜筮得“随卦”,史为其占断,谓“随其出也”,其方法是用“随卦”卦名的字面意义,即“随之而出”。而穆姜占断用的是“随卦”的卦辞。二是晋公子重耳“得国”之筮:
公子(重耳)亲筮之曰:‘尚有晋国?’得贞屯、悔豫,皆八也。筮、史占之,皆曰:‘不吉。闭而不通,爻无为也。’司空季子曰:‘吉。是在《周易》,皆利建侯。不有晋国,以辅王室,安能建侯?我命筮曰“尚有晋国”,筮告我曰“利建侯”,得国之务也,吉孰大焉!’”(《国语·晋语四》)
重耳筮得“贞屯悔豫(上下皆震)”,即“震卦”,筮与史之占断,大抵是据卦体为占,认为上下皆“震”,乃“闭而不通”。而司空季子则用《周易·屯卦》卦辞与“初九”爻辞及《豫卦》卦辞(三者皆有“利建侯”一语)为占。三是董因为重耳“济河”之筮:
董因迎公于河,公问焉,曰:“吾其济乎?”对曰:“……臣筮之,得泰之八。曰:是谓天地配亨,小往大来,今及之矣,何不济之有?”(《国语·晋语四》)
董因筮得“泰卦”,既用卦体(乾下坤上)为占(“天地配”),又用《周易》卦辞为占(“小往大来”)。将上二条筮占材料综合比勘,用《周易》与不用《周易》,占断的着眼点是不一样的。用《周易》,往往是用《周易》的卦爻辞作为占断的依据;不用《周易》,则或以卦名之字面意义为占,或以卦体的构成为占。因此,董因“得泰之八”的占断,则既用卦体的构成为占,又依《周易》的卦辞为占,当是兼用《周易》与非《周易》两种占法。
由此可见,用《周易》占与不用《周易》占,其区别并不在于揲蓍以得卦的筮法,而在于用不用《周易》的卦爻辞。仅用卦名字面意义及卦体的构成为占,也就意味着《周易》之外的占法,只取卦画与卦名,而不取卦爻辞。或者说,仅用《周易》一书的卦画与卦名为占,而将其卦爻辞悬置不用,这就形成了一种不同的易占风格。这种风格似乎比用《周易》卦爻辞为占更其“简易”,愚夫愚妇,仅知卦画与卦名,即可为占,不必详记450条之多的卦爻辞!
论述至此,似乎可以做出如下两种推断:
一,这种取卦舍辞的易占方法,行之既久,便形成了某些不同的易占流派;由此又出现了依托《周易》卦画与卦名而又全然不同于《周易》既有卦爻辞的新型易筮之书。于是,有《连山》焉,有《归藏》焉,有《汉志》之所谓“《周易》三十八卷”焉!
二,由不同的易占流派转而又衍生出多种不同的易筮之法。据王明钦《王家台秦墓竹简概述》,“王家台十五号秦墓中出土了六十支制作精致的筭筹,且放置于一竹筒内,它们应与筮策有着密切的联系”。如果这“六十支制作精致的筭筹”不存在余羡备用的情况,则在《系辞传》“大衍之数五十(有五)”之外,尚有“大衍之数六十”的可能性。果如是,则周代易筮之法,除了不同的占断之法以外,尚或存在不同的揲蓍之法。不过,仅据六十支筭筹,我们无法知道具体的揲蓍程序;因为仅有游戏工具,无法知道游戏规则。又,《汉志》“蓍龟家”录有《易卦八具》一书。“八具”详情,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既有“八具”之多,则求卦的工具也就不可能仅是“蓍草”或“筭筹”,当包含“蓍草”或“筭筹”之外的物件。这些代替“蓍草”或“筭筹”之外的多种不同工具,想必也是因筮法的衍变所导致的卦具衍变罢!
相信这两个推断,弟令不中,当亦不远!
本文结论
《汉书·艺文志》不别《连山》与《归藏》而统称为《周易》,则西汉刘歆之时尚无“三代之易”的说法,郑玄所谓“近师以为夏商周”,足证“三代之易”乃东汉晚出之说。作为一种简易的稽疑方法,筮占虽然起源甚早,其勃然兴盛,却在周民族的政治势力壮大之后。至于《周易》一书,则更是周民族开国立基“制礼作乐”的产物。由于对《周易》的不同使用方式而形成了不同的“易占”流派,由不同的易占流派又导致了各种易筮之书的产生,故有包括《连山》《归藏》在内的“周易三十八卷”易筮之书。因此,汉人所见之《连山》《归藏》皆为《周易》的衍生物,其成书大抵与《易传》的时代相先后,决非夏、商之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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