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国有经济的建立及其重要作用_经济论文

建国初期国有经济的建立及其重要作用_经济论文

国营经济的建立及其在建国初期的巨大作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作用论文,建国初期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国营经济是构成新民主主义经济的五种成分之一。其大部分是在革命胜利后没收的官僚资本企业、逐步收回的英美垄断资本在中国的企业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还有一部分是革命根据地、解放区的公营经济转变而来的。国营经济的建立,对于彻底改革旧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经济制度,迅速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以及在我国顺利地完成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都起过巨大的作用。

官僚资本是一种具有封建性和买办性的国家垄断资本,它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凭借地主买办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力量而发展起来的。早在19世纪60年代,官僚资本已开始产生。到了1927年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新军阀的统治开始后,官僚资本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以蒋、宋、孔、陈四大家族为代表的官僚资本集团,是半殖民地半封建中国的垄断资本。到1949年全国解放前夕,官僚资本在旧中国约占中国全部工业资本的三分之二和全部工矿、交通运输固定资产的80%。“垄断了全国的经济命脉”,成为国民党反动政权的经济基础。这是旧中国贫穷落后,经济不能发展,政治不能进步的根本原因所在。

毛泽东在1945年就提出了“取缔官僚资本”,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顺应形势发展,力争通过和平的途经来实现中国的进步和发展,一度把没收官僚资本改为“反对国内官僚资本”,进而改为“防止官僚资本之发展”。但是由于国民党挑起内战,中国共产党不得不把“防止官僚资本之发展”恢复为没收官僚资本。1947年8月31日, 西北野战军前委提出:“没收战争罪犯、官僚资本、贪官污吏、反动头子、恶霸全部财产”。9月1日,中央复电同意。10月10日,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口号》中同时正式明确地提出了“没收官僚资本”的口号。12月25日,毛泽东在《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的报告中把没收官僚资本归新民主主义国家所有列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三大纲领之一。1949年9月29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从法律上确认“没收官僚资本归人民的国家所有”。

为了顺利的没收官僚资本,中共中央十分注意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1948年2月19日, 中央发出《中央工委关于收复石家庄的城市工作经验》,指导全党接收城市没收官僚资本的工作。2月25日, 又发出《中央关于注意总结城市工作经验的指示》,“责成各中央局分局前委对自己占领的城市,凡有人口五万以上者,逐一作出简明扼要的工作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中央。此后各地及时总结经验,报告中央。11月28日,陈云在向中共中央东北局并转中央的报告中,系统的总结了接管官僚资本的经验。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接收官僚资本企业的指示》(1949年1月15日)、 《关于没收战犯财产问题的指示》(1949年1月26日)、 《中央关于对旧职员的处理原则的指示》(1949年3月22日)、《中央关于接收企业问题的指示》(1949年5月26日)、《中央关于旧人员处理问题的指示》(1949年9月)。同时, 中央批转了4 月1 日《华东局关于接管江南城市指示草案》及请示报告(1949年4月25日)、5月14日《华东局对无锡市恢复和发展生产的指示》(1949年5月21日)。此外、 政务院制定并公布了《企业中公股公产清理办法》(1951年1月5日)、《关于没收战犯、汉奸、官僚资本家及反革命分子财产的指示》(1951年2月4日)、《关于没收反革命罪犯财产的规定》(1951年6月)。 这些指示和《国内和平协定》(最后修正案)(1949年4月15日), 详尽地规定并解决了有关接收官僚资本企业的方针、政策、方法,保证了官僚资本主义企业不受损害和破坏,并随即顺利地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的国营企业。

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进行,人民解放军每解放一处,即由人民政府把官僚资本没收归人民所有。到1949年底,除台湾外,所有大陆上的官僚资本企业,都相继由人民政府接管。共计接管的官僚资本企业有:

工矿方面:国民党政府资源委员会所属企业;中国纺织建设公司所属企业;国民党兵工系统和军事后勤系统所办企业;国民党政府交通部、粮食部和其他部门所办企业;宋孔家族和其他官僚的“商办”企业;“CC”系统的“党营”企业;以及各省地方官僚资本系统的企业。合计工矿企业2858个,其中包括发电厂138个,采煤、采油企业120个,铁锰矿15个,有色金属矿83个,炼钢厂19个,金属加工厂505个, 化学加工厂107个,造纸厂48个,纺织厂241个,食品企业844个,等等。 这些工业企业的职工约129万人,其中生产工人75万人。

交通运输方面:国民党交通部、招商局等所属全部交通运输企业。计有铁路2198万公里,机车4069台,客车约4000辆,货车约47000辆。载货运输汽车32543辆。铁路车辆和船舶修造工厂约30个。 轮驳船5698艘,共37万吨。原中国、中央两航空公司在香港的12架飞机,也由职工起义,飞回祖国。

商业方面:复兴、富华、中国茶叶、中国石油、中国盐业、中国蚕丝、中国植物油、孚中、中国进出口、金山贸易、利泰、扬子建业、长江中美实业等十几家垄断性的贸易公司。

金融方面:四大家族把持的“四行两局一库”系统和国民党省、市地方银行系统共2400多家银行,以及原国民党官商合办的其它银行中的官股。

上述企业,包括了官僚资本的最主要部分,没收了它们,标志着没收官僚资本任务的基本完成。官僚资本主义企业,从被接收的那一天起,随着所有制关系的改变,性质就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成为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企业。接着,党和政府对这些企业进行民主改革和生产改革。比较彻底地消除了这些企业中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残余,全面地建立和巩固了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实现经营企业化和生产现代化,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

在解放战争中,在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逐步地摧毁了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经济控制权,实行了独立自主的海关政策和对外贸易政策,建立了对外贸易的管理和外汇的管理。然而,直到新中国成立,对帝国主5义国家在中国残存的一千多家企业,并没有没收。可是,由于这些企业大都是伴随帝国主义对我国的经济侵略和依靠各种特权发展起来的。它们是帝国主义侵华的产物和殖民主义特权机构。在新中国成立后,特权一被废除,它们就失掉了依靠和存在的条件。特别是美帝国主义对我国实行“封锁禁运”以后,这些企业陷于业务瘫痪状态。有些企业(如银行和洋行)经营不下去了,便申请歇业;有些企业(如开滦煤矿)自行放弃经营;有些企业(如颐中烟草公司、中国肥皂公司等)要求转让给中国政府,以抵偿它们在中国的债务;有些企业则由我国作价收购。

随后,我国政府通过管制、征用、代管转让等方式,对有关国计民生和带有垄断性的外资企业以及公用事业有步骤地、有区别地进行了处理。到1952年底,基本上肃清了帝国主义在我国的经济侵略势力。这些帝国主义企业转入我国政府手中后,也变成了社会主义国营经济。这就使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得到了壮大。进而为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与世界各国建立和发展经济往来关系,为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创造了条件。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在艰苦的斗争中,创建了根据地、解放区,建立了革命政权,兴办起一些公营企业。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进行,产生了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新民主主义的经济由多种经济成分组成,但其中公营企业是社会主义因素,居于领导地位。

还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就出现了公营企业。在中央苏区、湘鄂西苏区、鄂豫皖苏区和其它苏区都相继建立过一批兵工厂、子弹厂、炸弹厂、被服厂、纺织厂、炼铁厂。 一般拥有工人数百人以至数千人。 据1934年3月不完全统计,中央苏区有较大的军需工厂33个。 川陕苏区所属的兵工厂设有翻沙厂、烘药房、子弹厂及枪房,拥有千余工人,每天能造枪120支,子弹约万发;另外还办有两个钢铁厂,各有数百工人。除军需工业外,有的苏区还经营了一些民用工业。如川陕苏区开凿了一批盐井。闽浙赣苏区经营了若干煤矿,其中乐平煤矿职工达2万余人。

抗日战争时期,在抗日根据地内, 公营经济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1938年,陕甘宁边区政府,先后建立了纺织厂、造纸厂、被服厂、农具厂和制药厂等。到1941年,公营工业中已有纺织厂36个,造纸厂12个,机械修理厂6个,印刷厂3个,木工厂10个,化学厂8个。此外, 还有石油、瓷窑、皮革、制毡、面粉、麻绳、打铁等工厂,总计97个,拥有职工7000余人。1944年,各公营工厂的工人已达12000人。 机器制造业已开始为印刷、造纸、纺织、肥皂等工厂配制零件。同时,公营贸易事业也有很大发展。1942年,边区政府物资局的所属土产公司有8 个分公司,盐业公司有123个骡马店。在其它根据地,公营经济也有较大发展。 晋绥区1945年有纺织厂6个,年产布54600尺。华中根据地淮北苏皖边区自1941年秋开始,创办了淮北工厂,这个工厂分设纺纱、织布、化学、被服、造纸、纺纱机器制造六部,自12月统计至1942年8月, 九个月生产了布1335尺,毛巾352条,白纺纱56745斤、纸828刀、肥皂410条、土碱40斤、墨水25斤,解决了边区部分需要。山东根据地1945年各类公营工厂达88个,其中染织厂17个、丝绸厂9个、肥皂厂7个、造纸厂7个、 化学工厂8个。此外,还有金矿、煤矿、矿工约1万人。1944 年产金1000余两,产煤约1800万斤。

抗日战争胜利后,公营经济进一步发展。全国解放以后,各解放区的公营企业自然地转归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成为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企业。这部分企业虽然数量不多,规模有限,但它是新中国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来源和基础之一,是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最初最早的前身。在20多年的革命战争历程中,它们对支持革命战争,打破敌人经济封锁,满足军民生活需要,以及对夺取革命的胜利和创建中华人民共和国都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根据地建设中,还培养和锻炼了一大批经济工作干部,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济的经验。为新中国成立后国营经济的建立准备了管理人才和工作经验。这是建国初期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建立和发展的宝贵财富。

社会主义国营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的全国人民所有制为基础的,它的建立,在建国初期有着巨大的作用。

首先,它为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国家的人民民主专政奠定了可靠的经济基础,成为新中国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建国立业的主要物质基础。它对于党在解放初期稳定政治大局,克服财经困难,以及开展其它各项斗争都起了极为重要的保证作用。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建国初期的艰苦日子里,能够依靠自己的力量,战胜帝国主义的经济封锁和战争威胁,粉碎土匪特务的破坏活动,保卫国家的独立和民族的尊严。也为尔后的经济建设工作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第二,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建立,保证了我国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新中国的国民经济主要由五种经济成分组成。国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处于领导地位。它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它的领导地位能够保证中国走向社会主义。随着国营经济比重的不断增加,使中华人民共和国能够有力量和有条件对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国民经济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组,把它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轨道转向新民主主义轨道,使各种经济成分(包括合作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以及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沿着新民主主义轨道,在国营经济的领导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促进了整个社会经济协调和稳步的发展。

第三,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建立,使国家牢牢地掌握国民经济的领导权。由于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建立,使人民政府控制了国家经济命脉和足以操纵国计民生的事业。这就保证了国家对国民经济的领导权的掌握。也就能够调整社会需求,稳定市场物价,打击投机资本,扶持正当工商业,组织和发展工农业生产,统一财政经济工作,迅速恢复被战争破坏的国民经济,并为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和逐步向社会主义过渡奠定了经济基础。如新中国成立前后,依靠国营经济的力量制止了从1949 年4月到1950年2月,商业投机资本家掀起的四次物价大暴涨的风潮。 接着,运用政权和国营经济的力量,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1950年3月3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很快取得了国家财政收支的平衡,制止了通货膨胀,稳定了物价,取得财经工作的基本好转,形成了不怕资产阶级造反的大好局面。

第四,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建立,为我国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向社会主义社会提供和创造了条件。国营经济的建立,大大地削弱了中国的资本主义经济,彻底改变了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力量对比,使资本主义经济的其余部分,即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不得不依赖社会主义国营经济。这就为我们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以及引导个体农民手工业者经济实现合作化,稳步地把我国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向社会主义社会提供和创造了条件。

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在建国初期的巨大作用是有目共睹的。然而,社会主义建设又是前无古人的事业,随着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探索的不断深入,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暴露出很大弊端。当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党的中心任务已经不同于过去,社会主义建设任务极为繁重复杂,权力过分集中,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必须进行改革。但是这并不能否定国营经济在建国初期的巨大作用。也不能取消或削弱国营经济在目前乃至今后的地位和作用。我们必须承认:

第一,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和政治保证。解放初期和几十年的实践中已证明了这一点。我国目前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初级阶段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在全社会范围内确立了统治地位。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二是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还是刚刚建立,它在各方面还不完善,经济发展水平还比较低,我们必须正视这个现实,一切从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幻想直接过渡到纯社会主义经济形式和纯社会主义的分配,这不是我们力所能及的事情。我们不能超越这个阶段进行空想,但也不能由此而没有国营经济。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是对以往一切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社会制度的根本否定。目前,我们要建立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它在方法上同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相似,不同点就在于经济基础,我们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如果没有公有制,没有国营经济,还有什么社会主义?当然也谈不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第二,我们已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所有制结构一定要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以全民所有制经济为主导。这是保证整个国民经济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发展的基本前提。在我国的整个经济中,公有制经济居于主体地位,全民所有制经济起着主导作用,这是历史形成的客观实际,也是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的要求。我们应该始终坚持。全民所有制经济,由于控制着全国绝大多数骨干企业,掌握着国家经济命脉,具有强大的经济实力;由于同现代化程度较高的工业相联系,掌握着最先进的生产手段,代表着社会经济发展的方向;由于社会化程度较高,分布范围较广,便于宏观调控,因而它自然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对社会经济起着支配作用。它的不断发展能够推进社会经济繁荣发达,保证集体经济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保证非公有制经济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服务。

第三,在当前,国营经济尽管有这样那样的弊端,仍然有其巨大的作用。全民所有制企业,在国民经济的运行、在加强宏观调控、在稳定政治和稳定社会等方面,都起着中流砥柱的作用。一是这些企业对国家贡献大。以所得税为例,国有企业比非国有企业高几倍。二是国有企业为国家担了重担。国有企业历史久,离退休职工多,劳保福利和企业的社会负担每年的开支接近工资总额。应该说,离退休职工是国家的职工,社会的职工,应有国家来负担,应有社会来负担。但实际上都有各企业为国家为社会负担起来。没有这些国有企业,国民经济就失去了骨干,而且将使上亿职工的生活和劳保福利失去保障,势必成为社会上极大的不安定因素。三是已有不少国有企业,通过加大经济改革、技术改革和结构调整的力度等措施,已跃出低谷,稳步发展,发挥了稳定全局,带动全局的巨大作用。

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在建国初期曾起过巨大的作用,在目前,它的作用也应充分肯定。只要国有企业更新观念,走向市场,转换机制,存在的问题一定能克服,并正在克服。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在今后必将充分显出更大的作用。

标签:;  ;  ;  ;  ;  ;  ;  

建国初期国有经济的建立及其重要作用_经济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