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电力企业的运行发展过程中,电力企业需要充分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展开,对“转方式、转作风、转职能”工作进行不断的深化,将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实到实处,进而为纪检监察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为电力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政治保障。
关键词:电力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三转
电力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通过深化“三转”,能够实现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提高了企业运行效率,有助于在企业内部形成良好风气,有效的避免了企业内部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同时还能增强企业竞争力,强化企业凝聚力,为实现电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对电力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一、电力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深化“三转”的含义
“三转”是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转职能”要求对职责定位予以明确,并凸显主业,加强对电力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监督,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使企业更加规范、有序的运行;“转方式”是改变传统监督形式,完善监督程序,创新组织制度,做到对电力企业运行的全面监督,深化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职能,对贪污腐败现象予以严厉打击;“转作风”是指纪检监察机构必须建设一支综合素质较高、工作踏实认真、严格要求自己的纪检监察队伍,遵循中央、自治区纪委的工作指示,做好各项监察工作,及时察觉电力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预防和解决。
二、电力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深化“三转”措施
(一)转职能
1、明确主业主责
对于纪检监察工作,王岐山同志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强调,要求我国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当中能够明确职责,在对反腐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充分聚焦的基础上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在对工作作风、工作职能以及工作方式进行科学深化的基础上对履职能力进行全面的提升。简单来说,在该项工作中,我国纪检监察机构应当将反腐败工作以及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以及工作责任看待。
2、实现监督再监督
监督职责是纪检监察的重要任务,对此,需要我国电力企业能够对该责任进行进一步的强化。实际上,我国电力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在工作中并没有忽视监督职责,但由于其所具有的监督范围相对较广,企业中很多业务部门在工作开展当中也习惯性的联系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在这种情况下,就会使纪检监察部分出现力量分散、战线过长的情况,对于具体业务很难具有有效的监督手段以及信息渠道。
3.强化执纪问责
在当前工作环境下,强化执纪问责是纪检监察反腐倡廉工作开展的重点。对于电力企业来说,其需要对自身优势进行充分的发挥,通过增加内部办案部门、设立机构改革等方式对具有区域性特征的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建立。同时,也需要不断加强办案力量,在对已有纪检监察人员工作能力进行培训的基础上建立起办案工作的专门人才库,在对办案队伍进行组建的同时对办案骨干人员进行动态管理、统一调配,通过以干带训、集中教育等方式培养出一支具有优秀能力的纪检监察队伍:在日常工作中,相关人员各司其职,而当工作任务来临时,其日常培养的素质则能够满足其良好的投入到实际工作当中。在该队伍建立的同时,则需要进一步做好作风建设以及腐败案件的治理工作,全力遏制腐败问题出现。
(二)转方式
1、转变腐败惩治方式
电力企业作为我国国家经济命脉,需要在工作开展中做好腐败蛀虫的清理,以此保证企业的健康发展:首先,要坚定决心。对于腐败问题,要查清一起、惩治一起,绝不给腐败分子侥幸心理。其次,要改进案件查办方式。而对腐败案件时,以上级纪委为主,在案件查办以及线索处置时需要按照“两同时”的原则进行。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最后,要对党风廉政责任制进行充分的落实,对于长期滋生不正之风以及经常出现腐败案件的区域,需要在对当事人严惩不贷的同时追求相关领导责任。
2、转变监督制约方式
在监督制约方式上,需要对再监督职能进行积极的强化,以此对问题的发现与整改产生有效的促进作用:首先,要狠抓职责分工。对不同部门的监督职责进行分类明确。对于部门工作来说,由部门自行开展相关的监督检查工作,而综合性业务,则由纪检工作小组负责监督与检查,并形成责任部门向纪检监察机构报告监督检查情况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线索情况的制度。
(三)转作风
1.强化组织建设
首先,要做好组织机构改革工作。根据自身形象以及中央工作要求,电力企业在联系自身情况的基础上需要建立起不同层级的纪检干部管理监督机构,在总部层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室,下属单位根据企业规模设立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岗,专门负责考核纪检监察干部遵规守纪、履职尽责情况,以此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对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效果进行进一步的强化;其次,要做好组织改革措施的落实,加强对下级纪委领导的提名与考察,如果在考察当中发现干部不适合纪检岗位或者在日常工作中存在较强的不作为现象,则需要及时地将其调离纪检系统,保证人在岗在具有高度担当、责任心的同时具有更强的战斗力。
2.强化制度约束
要通过制度的良好建设在纪检监察部门内部形成有效的内部制约:首先,要根据案件查办以及线索处置两项工作形成“一案双报告”制度,并在该制度中对报告形式、报告范围以及处置程序进行充分的明确,以此实现对案件查办的有效监控;其次,要对现有党风廉政责任追究制度进行积极的完善,如果发现隐瞒不报、有案不查等情况,则需要按照该制度严肃进行问责;再次,要对权力制约机制进行完善,形成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线索收集以及案件审理等程序的分开办理,在此基础上形成相互制衡、权责清晰的工作流程;最后,要坚持以案明纪、以案促建,开展案件剖析工作,查找存在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对办案权进行严格的规范,在减少案件自由裁量权的基础上避免领导人员对具体办案可能产生的非正常干扰。
3.强化纪检组织模式
纪检人员应以身示范,将自身独立的一面展露于其他党员,其示范过程尤为重要,不仅是提升党员领悟能力的关键,同时也是促进干部树立良好作风的基础。其实际工作重点,通常置于革新工作内容,以及引领正确作风的两种方式之间。针对干部作风应严抓并重点关注,对其行为应严厉给予批评,对其教育方式应采取鞭策制式,使其逐渐做到严于律己,尊敬自身的工作内容。也可透过适当的建立规章制度的方法,用以规范干部行为模式。纪检人员应细化监管体系,做到虽严格管理,却不肆意控制,给予干部一定程度的自由,也是提升干部基础能力规范的一种高效方法。
4.强化率先垂范
要想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纪检监察干部的率先垂范非常重要,要围绕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的要求,以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的新作为深刻领悟好上情,调查研究好下情,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首先,要带头改进作风。对于规章准则中别人需要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就要先做到;其次,要带头严格管理。对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严肃查处泄密、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要严格进行处理;最后,要主动接受干部员工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结语
国内电力企业通过实验的形式,实践三转规定内容,不仅真实改进了企业运营难点,同时也解决了许多过往的根本性问题,“难以根治”不再困惑电力企业营运,其发展方向与轨迹得到了充分稳固。而作为重点事项的,纪检监察任务,则将注意力转移至企业发展策略,并通过与三转方案的结合,现已实现优秀的转换模式,并以此充分树立并规范了电力企业的运营态势。
参考文献:
[1]董雅静。电力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深化“三转”问题研究[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5(12):186-187.
[2]肖潇。纪检监察部门如何在电力施工企业中推进和实现“三转”[J].东方企业文化,2014(23):238-238.
论文作者:潘志慧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3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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