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个部门单位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09年第12号〕,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审计署论文,财政收支论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论文,部门论文,单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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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林业局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7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国家林业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65个二级预算单位(含1户代管中央企业)及项目执行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国家林业局200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为所属单位代编代报预算2.32亿元。
国家林业局在编制2008年部门预算时,为所属80家二、三级预算单位代编代报财政专项预算共计2.32亿元。
(二)未将项目管理费262.75万元纳入局本级账内核算。
2007至2008年,国家林业局将按协议约定从捐赠收入中提取的管理费收入262.75万元,存放于所属一事业单位账户,未纳入局本级账内核算,形成账外资金。
(三)所属机关服务局未经批准出租国有资产取得租金收入5680万元,未在法定会计账户内核算物业管理费等资金4448.27万元。
1.2006至2008年,机关服务局未经批准,将国家林业局委托其管理的闲置房屋等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取得的5680万元租金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2003年以来,机关服务局将收到的物业管理费等各类资金,未纳入法定会计账户内统一核算。截至2008年底,资金总额为4448.27万元。
(四)扩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支出559.13万元。
2007至2008年,国家林业局以项目委托合同的形式,将559.13万元专项资金拨付给所属单位,用于其他项目支出。
(五)先支出后编预算345万元。
国家林业局在编制2008年预算时,将2007年用自有资金垫支的345万元列入2008年预算,并于2008年决算报经批准后,用申报的预算资金归还了该笔垫款。
(六)在本级预算中列入非所属单位项目预算1.76亿元。
国家林业局在编制2008年部门预算时,在局本级名下列入了非所属预算单位的项目预算1.76亿元。
(七)20个所属单位自行动用上年度结余资金4149.86万元。
2008年,20个所属单位在未编制年度预算的情况下,自行动用了上年度结余资金4149.86万元。
(八)2个所属单位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等合计681.5万元。
1.2007至2008年,所属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将428万元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改革经费,拨付给不属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的三级预算单位。
2.2006至2008年,所属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将财政专项资金253.5万元,以经费补助等名义拨付给部分地方野生动物保护协会。
(九)所属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违规报销10.33万元。
2008年,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在财政专项资金中报销与专项无关的支出1033万元。
(十)所属中国绿色时报社违规收取宣传费等245.48万元。
2008年,中国绿色时报社在局本级预算已安排了林业重大宣传专项资金的情况下,仍向国家林业局和部分事业单位收取宣传费、版面费等共计245.48万元,作为广告收入。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为所属单位代编代报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不得为所属单位代编代报预算;对未将项目管理费纳入局本级账内核算的问题,要求纳入局本级账内统一核算和管理;对未经批准出租国有资产、未在法定会计账户内核算物业管理费等资金的问题,要求按照有关规定纠正和整改,追回结余资金,纳入法定账户内核算;对扩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对先支出后编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先按规定编报预算后支出:对在本级预算中列入非所属单位项目预算的问题,要求商财政部解决;对自行动用上年度结余资金的问题,要求按有关规定纠正;对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问题,要求收回挪用的资金;对违规报销的问题,要求追回已报销的资金;对违规收取宣传费等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规定执行。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家林业局应从体制、制度和管理上分析原因,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严格执行预算和财务制度,将全部收支纳入预算统一核算和管理;完善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局本级及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和财务监管的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国家林业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国家林业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听取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对为所属单位代编代报预算的问题,在编制2009年部门预算时已改正;对未将项目管理费纳入局本级账内核算的问题,已纳入局本级账内统一核算和管理;对未经批准出租国有资产、未在法定会计账户内核算物业管理费等资金的问题,已将租金收入结余上缴局本级,正在办理国有资产对外出租报批手续,未在法定会计账户内核算的资金已纳入法定账户内统一核算和管理;对扩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支出的问题,已归还原资金渠道,并相应调整了有关会计账目;对先支出后编预算的问题,表示今后将严格按预算支出:对在本级预算中列入非所属单位项目预算的问题,将与财政部会商,努力从体制机制上彻底解决此问题;对自行动用上年度结余资金的问题,今后将按规定编制预算;对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问题,已将资金归还,并调整了有关会计账目;对违规报销的问题,已全部追回违规报销的资金;对违规收取宣传费等问题,相关单位已做出检查,今后将严格执行预算。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国家林业局已进行了整改。
国家知识产权局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知识产权局)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3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知识产权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3个二级预算单位及项目执行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知识产权局200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及时批复预算,监督检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3130万元专项经费未细化到具体项目。
2008年,知识产权局未将委托所属专利复审委员会执行的3130万元专项经费细化到具体项目。
(二)自行调整预算1500万元。
2008年,知识产权局未向财政部申请自行调减了局本级人员经费预算1500万元,调增了所属专利局人员经费预算1500万元。
(三)未按预算批复要求及时安排使用专项资金5000万元。
截至2008年底,知识产权局对列入部门预算的知识产权统筹经费预算指标5000万元,既未按要求提出具体使用意见,也未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导致该笔资金全部未能及时投入使用。
(四)自行动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603万元。
2008年,知识产权局在未编制预算的情况下,将以前年度结余资金603万元用于专利统计调查工作。
(五)所属单位违规收费1.74亿元。
1997至2008年,中国专利技术开发公司(由所属专利局和检索中心共同出资成立)所属的北京国专知识产权有限责任公司,在承担专利缴费服务项目时,违规按每代缴一笔专利费,向专利代理机构收取10至42元不等的服务费,共计收取1.74亿元。2002年和2005年,该公司用所收的服务费4597.65万元购买了两处房产,低价租给专利局用作办公用房。
(六)所属专利局多支付保洁费31.8万元。
2008年,专利局在与机关服务中心签订办公楼卫生保洁服务合同中重复计费,多支付保洁费31.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专项经费未细化到具体项目的问题,要求今后加大细化预算工作力度;对自行调整预算和动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的问题,要求按有关规定纠正和整改;对未按预算批复及时安排使用专项资金的问题,要求按规定纠正;对所属单位违规收费的问题,要求停止违规行为,对已收取的服务费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依法作出处理;对专利局多支付保洁费的问题,要求收回,归还原资金渠道。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知识产权局应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行为,与有关部门协商制定专项业务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知识产权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工作,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该局数次召开会议责成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对所属单位违规收费的问题,正与有关部门协商,研究解决办法;对多支付保洁费的问题,专利局已收回资金,归还了原资金渠道;对其他问题,知识产权局正在整改。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知识产权局已进行了整改。
国家旅游局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旅游局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2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国家旅游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国家旅游局200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逐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支出不实155.58万元。
2008年,国家旅游局委托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执行本级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等证书文本制作项目预算,列支后支付给机关服务中心制作费用288.5万元。实际上,机关服务中心仅支付制作成本和税费等132.92万元,其余资金结存在服务中心。由此,造成预算支出不实155.58万元。
(二)旅游宣传品制作招投标过程存在违规行为。
2008年5月,所属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人同时以该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成员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双重身份,参与了国家旅游局2099.45万元旅游宣传品制作项目的招投标。机关服务中心投资兴办的北京兴旅广告有限公司参与该项目投标过程中,利用篡改的相关资料,通过评审并成为中标单位。
(三)项目净结余资金2478.85万元未按规定处理。
截至2007年末,国家旅游局本级及所属信息中心和机关服务中心累计结存基建项目净结余资金2478.85万元,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局本级1947.25万元,信息中心414.20万元,机关服务中心117.40万元。
(四)将2015.4平方米的房产提供给所属公司无偿使用。
国家旅游局将2015.4平方米的房产提供给所属信息中心投资设立的北京金旅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金旅雅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使用,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也未收取房屋租金。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或移送其他部门处理。对预算支出不实的问题,要求责成机关服务中心重新计算、分摊费用,据实收回结余资金;对旅游宣传品制作招投标过程存在违规行为的问题,已移送财政部处理;对项目净结余资金未按规定处理的问题,要求商财政部处理;对将房产提供给下属公司无偿使用的问题,要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市场价收取租金。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家旅游局应严格执行项目支出预算,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合理配置和严格管理国有资产,认真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国家旅游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国家旅游局高度重视,认真纠正和整改。对预算支出不实的问题,已责成服务中心重新计算并分摊了费用,收回了结余资金61.28万元;对项目净结余资金未按规定处理的问题,正在与财政部协商处理;对将房产提供给下属公司无偿使用的问题,已督促相关单位签订房屋使用合同,缴纳房屋使用费。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国家旅游局正在整改。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12月至2009年2月,审计署对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6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国管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17个二级预算单位及项目执行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国管局200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利息收入1490.49万元未按规定上缴中央财政。
截至2008年底,国管局管理的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账户利息余额为1490.49万元,在暂存款科目挂账。
(二)已竣工基建项目21.05亿元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2002至2008年,国管局负责组织实施的中央部门基建项目中,有51个竣工超过3个月但未完成竣工财务决算,涉及投资规模21.05亿元,其中2008年5个项目,投资规模2.86亿元。
(三)水利调度综合楼拍卖款结余资金3361.38万元未及时上缴中央财政。
截至2008年底,国管局2002年取得的水利调度综合楼拍卖款,尚结余3361.38万元(其中本金结余2934.6万元,利息426.78万元),在暂存款科目挂账。
(四)预算外资金结余1155.11万元未纳入经费预算。
2008年,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人防办)预算外资金结余1155.11万元,未纳入经费预算安排使用。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利息收入未按规定上缴中央财政的问题,要求将利息收入及时上缴中央财政;对已竣工基建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要求协调有关方面尽快办理;对水利调度综合楼拍卖款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中央财政的问题,要求将上述结余资金上缴中央财政;对人防办管理的预算外资金结余未纳入经费预算的问题,要求纳入经费预算,统筹使用。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管局应进一步强化综合预算意识,将应纳入部门预算的收支全部纳入预算,提高部门预算的完整性;加强对中央预算内基建项目的管理,及时清理,做好竣工项目的财务决算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国管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国管局高度重视,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分析查找问题原因,研究落实整改工作,并在全局财务管理和服务经营工作会议上,通报了审计情况,对整改工作做了专项部署。对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利息收入未按规定上缴中央财政的问题,已向财政部申请将基本建设资金利息列入该局2009年度部门预算后使用;对竣工基建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已批复了其中16个项目的决算,8个项目决算正在办理,其他27个项目正督促项目单位抓紧办理相关手续;对水利调度综合楼拍卖款结余未及时上缴中央财政的问题,已将结余资金全额上缴财政部;对人防办管理的预算外资金结余未纳入经费预算的问题,人防办已经整改,并报财政部备案。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国管局已进行了整改。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2月至3月,审计署对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以下简称港澳办)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2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港澳办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办本级和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港澳办200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经批准使用历年基建结余资金350.94万元。
2007至2008年,港澳办未经财政部批准,将历年基建结余资金350.94万元用于该办信息系统建设。
(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经批准自行调整工资总额。
2006至2008年,机关服务中心在账面亏损逐年增加的情况下,未经批准,自行将工资总额从2006年的244.01万元分别调整为2007年的311.97万元和2008年的299.7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未经批准将基建结余资金用于信息系统建设的问题,要求上报财政部批准;对机关服务中心未经批准自行调整工资总额的问题,要求责成机关服务中心报经批准后,根据该中心效益增减情况核定职工收入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港澳办应规范预算管理,加大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督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港澳办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港澳办高度重视,责成有关单位认真纠正和整改。对未经批准将基建结余资金用于信息系统建设的问题,已向财政部报告;对机关服务中心未经批准自行调整工资总额的问题,已责成机关服务中心落实整改。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港澳办已进行了整改。
新华通讯社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2月至3月,审计署对新华通讯社(以下简称新华社)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2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新华社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社本级和39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新华社200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经批准使用项目支出净结余8821.76万元。
2008年末,新华社未经批准将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净结余8821.76万元用于基本支出。
(二)未经批准自行调整项目支出预算2.51亿元。
2008年,新华社未经批准自行调整25个项目支出预算2.51亿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批准使用项目支出净结余的问题,要求新华社调整账目,如实反映项目支出净结余;对未经批准自行调整项目支出预算的问题,要求新华社向财政部如实报告,并采取措施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新华社应加强对项目支出预算的管理,按规定的用途使用预算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新华社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新华社高度重视,认真纠正和整改。对未经批准使用项目支出净结余的问题,已进行了调账,调增了项目支出净结余;对未经批准自行调整项目支出预算的问题,已按财政部的有关要求予以纠正。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新华社已进行了整改。
中国科学院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科学院(以下简称中科院)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10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中科院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院本级和116个二级预算单位及项目执行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中科院200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决定执行率达100%。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及时将预算细化并批复给所属单位。
中科院在接到财政部批复的2008年部门预算后,未及时细化并批复给所属单位。截至2008年底,中科院累计有15.14亿元(其中2008年5.32亿元)的预算资金未细化和批复给所属单位。
(二)4个所属单位和1个代管单位扩大科研经费开支范围支出4270.09万元。
1.2001至2007年,所属计算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计算所)在科研经费中超比例提取管理费846.20万元,列支房租、房屋维修费和职工社保费用542.34万元,合计1388.54万元。
2.2008年,所属高能物理研究所(以下简称高能所)在科研经费中违规提取管理费275万元,列支绿化费、物业管理费和保安费148.98万元,合计423.98万元;自行规定按课题到位经费7%的比例,提取“能源动力费”270.71万元。
3.2007至2008年,所属化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化学所)自行规定按课题到位经费5%的比例,提取“设备运行费”1055.54万元(其中2008年提取622.82万元)。
4.2008年,所属软件研究所(以下简称软件所)在发放某项目奖励经费时,超比例发放40万元。
5.2006至2008年,代管的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事务中心(以下简称事务中心)在中科院下拨的专项经费中,列支1091.32万元机构运行等费用(其中2008年支出407.18万元)。
(三)2个所属单位挪用科研经费254.71万元。
1.2002年1月,化学所与某企业共同投资成立公司,双方约定各持股41.86%,其余为个人持股。为保证实际控制权,化学所以“技术服务费”的名义从科研经费中列支89.30万元,以职工名义参股该公司。截至审计结束时,上述股权仍登记在个人名下,取得的投资收益已上缴化学所。
2.2007至2008年,化学所从拨付给其关联公司的科研经费中,列支购车、车辆保险等支出15.41万元(其中2008年支出2.77万元)。
3.2003年12月,软件所挪用科研经费150万元,以个人名义购买了150万股某公司的股份。截至2009年4月审计结束时,此笔款项尚未归还,该股份经配送已累计达到165万股。
(四)2个所属单位及软件所投资的1家公司未按照规定核算管理国家补助资金800万元。
2008年,所属研究生院、软件所及其投资的一家公司在收到产业化项目国家补助资金共计800万元后,未按规定作为单位资本公积核算管理。
(五)2个所属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2.86亿元。
1.2006至2008年,所属文献情报中心(以下简称文献中心)未按政府采购程序采购文献支出合计2.75亿元(其中2008年支出1.09亿元);未经招标,选择为其提供数据录入服务的企业,累计支付录入费608.79万元。
2.2008年,所属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以下简称遗传所)未按政府采购程序采购显微镜及配套设备共505.57万元。
(六)2个所属单位少计收入1909.63万元。
1.2006年6月,软件所将以前年度持有的10%某公司股权进行转让,收到转让费1800.03万元。截至2009年4月审计结束时,该笔股权转让费仍未结转收入。
2.2002年12月以来,挂靠在计算所的数字音视频解码技术标准工作组将收取的会员费等一直在该所往采账核算,未结转收入。截至2008年11月底,账面结余109.6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未及时细化的问题,要求中科院今后提前细化预算并及时批复给所属单位;对计算所等单位扩大科研经费开支范围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调整会计账目、归还原资金渠道,要求高能所将违规提取的管理费上缴中科院,用于科研项目;对所属单位挪用科研经费的问题,要求追回被挪用的科研经费并上缴中科院,用于科研项目;对相关单位未按规定管理国家补助资金的问题,要求项目单位按照规定管理国家补助资金;对所属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规定进行采购;对所属单位少计收入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并补缴相应税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中科院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规范政府采购程序,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科院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中科院高度重视,责成有关单位认真纠正和整改。对预算未及时细化的问题,中科院表示将努力将预算支出落实到具体项目及其执行单位;对计算所等单位扩大科研经费开支范围的问题,除事务中心事项正与财政都积极沟通、协商外,其余已按审计要求纠正;对所属单位挪用科研经费的问题,化学所已追回部分科研经费并上缴中科院,软件所挪用科研经费购买的股份,因相关公司正筹备主板上市,股权交易冻结,待解冻后将转让该部分股权,并将收益上缴中科院;对相关单位未按规定管理国家补助资金的问题,正在协商解决;对所属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问题,中科院表示将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文献中心已与相关单位停止服务合同,遗传所制定了相关细则;对所属单位少计收入的问题,已调整有关会计账目。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中科院已进行了整改。
中国社会科学院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社会科学院(以下简称社科院)200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10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社科院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院本级和4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社科院200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及时细化与批复项目预算1922.64万元。
2008年6月之后,社科院才逐步细化和批复了该院“科学技术”类项目预算1922.64万元。
(二)2个所属单位扩大项目经费使用范围支出103.47万元。
2006至2008年,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志办)在项目经费中,列支会议费、购书款、出版费和发放人员费用等共95.76万元(其中2008年10.48万元)。2008年,考古研究所(以下简称考古所)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建筑物维修费7.71万元,用于平房改造工程。
(三)所属考古所对外投资60万元核算不规范。
1992年12月以来,考古所累计拨付给所属一家企业注册资本金60万元,一直在往来款挂账。
(四)所属城市研究中心收支核算不规范60.63万元。
2004年12月和2005年12月,城市研究中心将已列支的办公用房租金和生活补贴共50.63万元调至往来款核算至今。2003年12月以来,城市研究中心按年租金6万元对外出租办公用房,但截至2009年4月审计时仅收到租金10万元,在往来款核算。
(五)所属日本研究所虚列支出37.73万元。
2008年12月,日本研究所列支后将45万元图书报刊款预付给某图书公司,但截至审计结束时,仅收到7.27万元的图书。由此,造成虚列支出37.73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及时细化与批复项目预算的问题,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对所属单位扩大项目经费使用范围、对外投资与收支核算不规范和虚列支出的问题,要求社科院责成相关单位调整有关会计账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社科院应加强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经常性监督,督促其规范会计核算工作,确保预算资金的安全有效。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社科院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社科院高度重视,认真采取整改措施。对未及时细化与批复项目预算的问题,正在采取措施整改。对所属单位扩大项目经费使用范围、对外投资与收支核算不规范和虚列支出等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做了纠正。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社科院已进行了整改。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审计署对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发展研究中心)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5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发展研究中心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中心本级和3个二级预算单位及项目执行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发展研究中心200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预算管理与财务监督检查不断加强,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人员经费挤占公用经费支出231.41万元。
2008年度,发展研究中心人员经费预算超支231.41万元,通过挤占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予以解决。
(二)自行调整项目预算33.72万元。
2008年度,发展研究中心未经财政部批准,自行将一个项目支出超预算部分33.72万元,调整到另一个项目经费中列支。
(三)所属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未经批准和未经评估转让北京劳动大厦资产。
2001年12月16日,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在向财政部申请但尚未得到批复的情况下,未经资产评估,即将其拥有的北京劳动大厦全部资产以32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两家公司。截至2008年底,上述资产转让款还有400万元未收到。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人员经费挤占公用经费的问题,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纠正和整改;对自行调整项目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对所属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未经批准和未经评估转让北京劳动大厦资产的问题,要求发展研究中心责成该基金会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催收欠款,进一步核查资产转让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发展研究中心应加强预算管理,保证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进一步重视财务工作,加强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指导监督。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发展研究中心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发展研究中心高度重视,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纠正和整改。对人员经费挤占公用经费的问题,正在整改;对自行调整项目预算的问题,表示今后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对所属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未经批准和未经评估转让北京劳动大厦资产的问题,正在补办相关手续,并通过法律程序追讨转让欠款。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发展研究中心已进行了整改。
国家行政学院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2月至3月,审计署对国家行政学院(以下简称行政学院)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3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行政学院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院本级和3个二级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行政学院200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定了经费等方面的管理办法,对两个所属单位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非税收入725.79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008年,行政学院将所属单位上缴的725.79万元资产占用费转作自筹基建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公用经费支出超预算373.14万元。
2008年,行政学院公用经费预算为3557.40万元,实际支出为3930.54万元,超预算支出373.14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学院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公用经费超支。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非税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问题,要求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公用经费支出超预算的问题,要求加强管理,严格执行预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行政学院应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编报工作,严格按批复的预算执行;加强对国有资产收益的管理,严格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行政学院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行政学院高度重视,组织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对非税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问题,已调整2009年预算外资金收支预算,将资金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公用经费支出超预算的问题,已要求所有下属单位严格执行预算,压缩公用经费开支,以确保2009年公用经费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行政学院已进行了整改。
中国地震局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地震局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3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中国地震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46个二级预算单位及项目执行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中国地震局200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基本执行,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公用支出599万元。
2008年,中国地震局机关在项目支出中列支机关部门公用支出共计599万元。
(二)所属中国地震台网中心(以下简称台网中心)在项目支出中列支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295.76万元。
2008年,台网中心在其管理的3个项目经费中列支259.50万元,用于人员支出等;列支36.26万元,用于公用经费支出。
(三)所属中国地震灾害防御中心(以下简称震防中心)结存基本建设项目净结余资金100万元,未按规定处理。
因“中国地震科普馆穹顶展厅”项目一直未实施,截至2008年底,震防中心仍结存财政部2005年拨付的该项目建设资金100万元,未按规定处理。
(四)2个所属单位决算报表编报不完整。
2008年,中国地震应急搜救中心部门决算报表中未反映该单位当年的“经营收入”和“拨入专款”等两类收入合计402.38万元,支出合计300.09万元。
2008年,震防中心将当年取得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等收入抵扣其支出后的余额762.64万元,转入往来款,致使该中心当年决算报表少计收入与结余各762.6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局本级及所属单位在项目支出中列支人员支出、公用支出的问题,要求调整相关会计账目,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对震防中心基本建设项目净结余资金未按规定处理的问题,要求商财政部对项目结余资金处理;对所属两个单位决算报表编报不完整的问题,要求责成两个单位调整相关账表。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中国地震局应加强预算编制的管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加快项目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得自行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或转作他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国地震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部分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国地震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单位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对局本级及所属单位在项目支出中列支人员支出、公用支出的问题,中国地震局本级已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并已责成台网中心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台网中心正在落实;对震防中心基本建设项目净结余资金未按规定处理的问题,拟将项目结余资金调整方案商财政部后处理;对所属两个单位决算报表编报不完整的问题,已按规定调整相关账表。
中国气象局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气象局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3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中国气象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50个二级预算单位及项目执行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中国气象局200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经批准动用以前年度项目结余资金1455万元。
2008年,中国气象局在财政部批复的当年部门预算之外,未经批准动用以前年度项目结余资金1455万元,安排所属影视宣传中心(现更名为公共气象服务中心)用于项目支出。
(二)所属行政管理局以前年度基建项目净结余资金2982.09万元,未按规定处理。
截至2007年底,行政管理局仍结存财政部2002年和2005年拨付的项目资金共计3282.09万元,已形成净结余,其中有2982.09万元未纳入该局2008年度预算。
(三)2个所属单位挪用项目资金71.94万元。
2008年,所属气象探测中心将项目资金43.85万元,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其他项目支出。
2008年,所属国家气候中心将项目资金28.09万元,弥补了基本支出和其他项目支出。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批准动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的问题,要求向财政部补报审批手续;对所属行政管理局以前年度基建项目净结余资金未按规定处理的问题,要求商财政部对项目结余资金做出处理;对2个所属单位挪用项目资金的问题,要求将资金归还原渠道。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中国气象局及所属单位应规范预算编制与批复工作;督促所属单位严格执行项目预算,不得改变资金用途;加快项目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国气象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部分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国气象局高度重视,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对未经批准动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的问题,已商财政部正在补报项目建设内容变更手续;对所属行政管理局以前年度基建项目净结余资金未按规定处理的问题,已经提出净结余资金使用方案,正与财政部沟通补报相关手续;对2个所属单位挪用项目资金的问题,已将资金归还原渠道。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12月至2009年1月,审计署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4个所属二级单位(含其下属的三级单位)。
一、基本情况
银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会本级、36个二级预算单位和300个三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银监会200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对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通过组织对辖内18家银监局的财务大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对派出机构的预算管理和财务监督;认真执行2007年预算执行审计决定,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基本整改到位。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支出345.64万元。
2008年,银监会存在超标准发放通讯补助和用公用经费补充人员经费等问题,涉及金额141.36万元。
截至2008年底,所属安徽、北京、海南银监局等3个单位存在用公用经费补充人员经费、项目支出与公用支出资金相互挤占等问题,涉及金额204.28万元。
(二)所属单位少计收入296.17万元。
2007年12月,所属北京银监局将北京市西城区政府奖励给该局的200万元资金存入了工会经费账户,用于购买人保寿险团体补充医疗保险。
2007年2月至2008年10月,所属海南三亚银监分局办公楼租金收入96.17万元未纳入账内核算(其中2008年47.51万元)。
(三)所属单位以租代购、未经批准置换办公楼,涉及金额4666万元。
2004至2008年,所属河北保定银监分局和海南三亚银监分局以租代购办公楼,涉及金额2439万元:河北邯郸银监分局和安徽安庆银监分局未经批准置换购建办公楼,涉及金额2227万元。其中2008年涉及金额596万元。
此外,银监会及所属单位在预算编制、固定资产管理和财务核算等方面还存在管理不规范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少计收入和未经批准以租代购与置换办公楼等问题,均要求按规定的开支渠道和标准调账、入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银监会应加强对公用经费支出和人员经费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银监会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银监会高度重视,认真纠正和整改,并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系统内政务考核的范围。对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问题,已整改并按要求调整了会计账目;对所属单位少计收入的问题,已责成相关银监局调整会计账目,并提出进一步规范管理的要求;对所属单位未经批准以租代购或置换办公楼的问题,已责成相关银监局尽快办理产权过户和置换审批手续,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对预算编制、固定资产管理和财务核算等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银监会已进行了整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12月至2009年1月,审计署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4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证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会本级和3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证监会200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不断加强预算管理与财务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提高开支标准支出58.66万元。
2008年,证监会超出国家规定标准发放和报销公务移动通讯费用补贴58.66万元。
(二)扩大项目经费使用范围支出343.88万元。
2008年,证监会及所属北京证监局等单位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基本支出107.21万元;中国证券业协会和中国期货业协会在项目经费中列支人员经费等236.67万元。
(三)所属上海证监局少计收入498万元。
2008年,上海证监局收到上海市人民政府拨付的经费498万元,未作收入反映。
此外,证监会在加班费发放、固定资产采购等方面还存在管理不规范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提高开支标准支出的问题,要求证监会按照有关法规进行纠正;对扩大项目经费使用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证监会及其所属单位按国家规定调整经费列支渠道;对所属单位少计收入的问题,要求证监会责成相关单位调整会计账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证监会应严格执行预算,规范会计核算,完善制度建设。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证监会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证监会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要求证监会机关相关部门和派出机构认真纠正和整改。对提高开支标准的问题,证监会已按规定进行了纠正;对扩大项目经费使用范围的问题,相关单位已调整了经费列支渠道;对所属单位少计收入的问题,相关单位已调整会计账目;对存在的其他管理不规范问题,证监会已制定整改措施。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12月至2009年2月,审计署对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4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保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会本级和3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保监会200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会本级及4个所属单位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支出1030.50万元。
保监会本级及4个所属单位违规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支出1030.50万元。如深圳保监局2007至2008年在基本支出中列支办公场地装修费200万元,发放交通补贴、误餐补助等共计118.51万元;天津保监局2006至2008年在项目支出中按月发放职工巡考费共计111.71万元,其中2008年发放44.10万元。
(二)未经财政部批准动用事业结余153.62万元。
2007年,未经财政部批准,保监会动用2004年以前职工购房补贴结余153.62万元,用于支付职工购房补贴。
(三)所属深圳保监局收支核算不规范。
2008年,深圳保监局未在决算报表中反映的收入共518万元,其中:在工会账户中收入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拨入的20万元慰问金,全部以现金形式发放给职工;收入农行深圳分行支付的办公场地装修补偿款98万元,其中作为午餐补贴发放给员工33.6万元,结余64.4万元。将收到的深圳市财政局拨款400万元,用于发放职工津贴补贴42.94万元,用于办公场所装修及家具采购254.19万元,年底资金结余102.87万元。
截至2008年底,深圳保监局历年拨付给某家受托单位的考试费用168万元,均在往来科目挂账。
此外,审计还发现部分保监局存在固定资产管理、未经批准擅自调整和变更稽查办案项目等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支出的问题,要求按照有关法规调整会计账目;对未经财政部批准动用事业结余的问题,要求今后按有关规定使用事业结余;对深圳保监局收支核算不规范的问题,要求责成该单位调整账目,追回有关款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保监会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保监会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和所属单位深入查找原因,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对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支出的问题,已按照有关法规调整了会计账目;对未经财政部批准动用事业结余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使用事业结余;对深圳保监局收支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已责成其调整预算科目,追回有关款项。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保监会已进行了整改。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3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电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会本级和13个二级预算单位及11个三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电监会200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先后制定了《电监会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电监会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等3项规章;加大了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力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扩大项目资金使用范围支出510.45万元。
2008年,电监会在本级“办公用房租赁费”中列支34.54万元,用于支付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的办公用房租赁费及物业费。
2006至2008年,电监会所属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在其“办公用房租赁费”中列支110.50万元,用于支付物业费。
2007年12月,财政部追加电监会所属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预算1512万元,专项用于解决该会2003至2007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资金缺口。后因有关情况发生变化,该会未将上述资金补缴以前年度社会保险费,而是于2008年将其中365.41万元缴纳了职工当年的社会保险费,余款1146.59万元转入事业结余。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预算3亿元编报依据不足。
2008年,电监会在尚未取得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的情况下,即编制了当年电力监管费收入预算3亿元。实际上,这一预算当年未能执行。
(三)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所属科技开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科技开发服务中心)未经批准出租房屋。
2006年10月和2007年1月,科技开发服务中心未经批准将两处房屋分别对外出租。截至2008年底,累计取得租金收入44.75万元,其中:2007年收入13.75万元,2008年收入31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项目开支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要求电监会与有关部门进一步协商,妥善解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前年度欠缴社会保险费问题,避免财政资金闲置;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预算编报依据不足、当年未能执行的问题,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纠正和整改;对科技开发服务中心未经审批出租房屋的问题,要求补办审批手续。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电监会应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就编制电力监管费收入预算的问题进一步协商,形成明确的意见,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加强对本级和所属单位项目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项目资金,避免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扩大开支范围等问题。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电监会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电监会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纠正和整改。对扩大项目开支范围的问题,已归还原资金渠道,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已责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尽快与有关单位协商,妥善解决以前年度欠缴社会保险费问题,避免财政资金闲置;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预算编报依据不足、当年未能执行的问题,已就继续收取电力监管费问题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进行协商;对所属科技开发服务中心未经审批出租房屋的问题,已责成科技开发服务中心补办审批手续,并对科技开发服务中心出租房屋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审核意见。
国家外国专家局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外国专家局(以下简称外专局)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3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外专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外专局200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008年,外专局未列入预算,直接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16.59万元,安排了两个当年延续项目的经费支出。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编报和使用结余资金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外专局在今后编报预算时,应将以前年度结余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统一安排使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外专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外专局表示今后在编报年度预算时,将按照规定把结余资金纳入部门预算后再使用。
中国民用航空局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7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民航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25个二级预算单位及项目执行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民航局200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扩大范围支出638.19万元。
2007至2008年,民航局本级在自有资金中列支了所属离退休干部局和空中警察总队的部分人员经费合计638.1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编报不规范。
2008年初,民航局提前编报部分基建项目预算,导致29.99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预留待批。截至2008年末,上述预留待批基金未细化到具体项目,结余19.74亿元。
(三)摊派筹资1亿元修建中国民航博物馆。
2003至2006年,原民航总局自行决定向所属空中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空管局)、三大航空集团公司和机场集团公司等7个单位收取资金1亿元,用于修建中国民航博物馆。
(四)所属空管局基建项目资金净结余3.74亿元,未按国家规定处理。
2004至2008年,空管局委托所属技术中心管理财政资金拨款的建设项目46个,其中30个已竣工并交付使用。截至2008年末,已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6个项目资金净结余0.70亿元,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24个项目资金净结余3.04亿元,共计3.74亿元,未按国家规定处理。
(五)扩大公用经费使用范围支出432.74万元。
2004至2008年,空管局及其所属4个事业单位,在公用经费中列支职工服装费432.74万元。
(六)事业收入2.19亿元未纳入预算管。
2000至2008年,空管局所属北京通达航空服务部取得事业收入1.34亿元;2002至2008年,空管局所属北京天航信民航通信网络发展有限公司取得事业收入8569.72万元。以上事业收入共计2.19亿元均未上交空管局纳入预算管理,而是直接用于公司经营支出。
(七)空管局违规将国有资产出租给所属公司经营。
2002至2008年,空管局未经批准,将利用政府性基金投资建设的资产,出租给所属公司经营,取得租赁费69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追回资金归还原渠道;对政府性基金预算编报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将基金预算结余统筹列入2009年度部门预算支出,并商财政部解决预留待批的问题;对摊派筹资修建中国民航博物馆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空管局基建项目资金净结余未按国家规定处理的问题,要求空管局尽快办理已竣工项目的财务决算,按国家规定处理项目资金净结余;对空管局扩大开支范围支出和事业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要求严格按预算规定执行;对空管局违规将国有资产出租给所属公司经营的问题,要求尽快补办审批手续。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民航局应改进预算编制工作,保证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真实性;加大对民航专项资金的管理力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使用资金,认真履行项目审批程序,提高民航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管,进一步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民航局在审计前开展了预算执行情况自查和经营性资产专项清查,并纠正了自查和清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民航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对扩大支出范围的问题,正在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对政府性基金预算编报不规范的问题,已将基金预算结余统筹列入2009年度部门预算支出,并获财政部批复;对空管局基建项目资金净结余未按国家规定处理的问题,正开展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待竣工决算完成后,按规定处理基建结余资金;对空管局事业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已将事业收入全部纳入2009年度预算管理;对空管局违规将国有资产出租给所属公司经营的问题,已补办报批手续。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民航局已进行了整改。
国家文物局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文物局(以下简称文物局)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4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文物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文物局200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基本执行,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纠正和整改。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基本账户划款1577.78万元。
2007年6月,文物局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划款1577.78万元到基本账户,其中住房公积金1116.28万元,提租补贴461.50万元。
(二)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安排项目资金650万元。
2004年,文物局在所属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尚未完成基本建设程序前期工作的情况下,就在部门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中安排该项目建设资金600万元和前期经费50万元。当年9月,该项目因选址不符合北京市规划要求被中止。截至2009年4月审计时,共发生前期费用11.48万元,累计结余638.52万元。
(三)所属国际友谊博物馆违规扩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支出111.02万元。
2008年,国际友谊博物馆在用财政专项资金向7个单位支付办展费等共计172.98万元后,再由这些单位以制作费、劳务费的名义,通过该馆所属实体北京友博国礼文化艺术发展中心返还给国际友谊博物馆111.02万元,用于该馆的基本支出。
(四)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挪用基建项目资金96.22万元。
机关服务中心将“文博大厦改造工程”基建项目资金,用于购置家具、电视机等支出共计96.2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基本账户划款的问题,要求向财政部报告;对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安排项目资金的问题,要求将结余资金收回,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所属单位违规扩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挪用基建项目资金的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有关会计账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文物局应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加强基本建设管理和项目管理,加强对所属单位财务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文物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责成有关单位认真整改。对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基本账户划款的问题,已向财政部报告;对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安排项目资金的问题,已将结余资金收回,并调整了会计账目;对所属单位违规扩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问题,已将追回的部分资金归还了原资金渠道,并调整了会计账目,对剩余资金制定了追款计划;对所属单位挪用基建项目资金的问题,已归还原资金渠道,并调整了会计账目。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文物局已责成有关单位进行了纠正。
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审计署对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央外宣办)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2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中央外宣办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办本级和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中央外宣办200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3.86万元未上缴财政专户。
2004年以来,中央外宣办将取得的电视纪录片发行收入53.86万元,存放在其所属单位,未上缴财政专户。
(二)所属干部培训中心对外借款造成损失21.01万元。
2002年,干部培训中心借款给新办的汽车修理厂20万元。2008年,修理厂撤销后,该中心在事业支出中核销了10.89万元尚未收回的借款。2004年,干部培训中心借款给所属新宇盼餐厅15万元。2008年该餐厅撤销后,干部培训中心在事业支出中核销10.12万元尚未收回的借款。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未上缴财政专户的问题,要求收回并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对干部培训中心对外借款造成损失的问题,要求中央外宣办责成干部培训中心今后加强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央外宣办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央外宣办高度重视,及时部署整改。对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未上缴财政专户的问题,已经纠正;对干部培训中心对外借款造成损失的问题,已要求干部培训中心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决策和管理机制。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中央外宣办已进行了整改。
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审计署对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央国家机关工委)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5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工委本级和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及项目执行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中央国家机关工委200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自行调整预算673万元。
2008年,财政部批复中央国家机关工委39个项目预算2931.96万元。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在预算执行中,自行对其中24个项目预算作了调整,调整金额为673万元。
(二)办公楼维修工程270万元未按规定招标。
2006年5月,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同意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办公楼进行维修,并拨付维修费270万元,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在实施该工程时未按规定招标。
(三)所属单位图书销售收入38.56万元未纳入本级预算管理。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所属的国青经济技术开发中心将对外销售图书取得的38.56万元销售收入,未上交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纳入预算管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自行调整预算的问题,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对未按规定进行招标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招标;对图书销售收入未纳入本级预算管理的问题,要求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予以收回,纳入预算管理,并调整有关账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强对所属单位财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促进其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水平;加强对基建项目的管理,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专门召开会议,通报审计发现的问题,责成相关单位认真纠正和整改。对自行调整预算的问题,提出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科学细化预算,规范预算编报流程;对未按规定招标的问题,表示今后将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对图书销售收入未纳入本级预算管理的问题,国青经济技术开发中心已将图书销售收入上交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国家保密局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保密局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3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国家保密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2个二级预算单位及项目执行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国家保密局2008年度的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办公用房租金使用不规范。
2008年,国家保密局从“办公用房租金”项目中拨付给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金城出版社50万元,用于局机关音像中心设在该社的办公用房租赁,但合同签署单位是国家保密局金城出版社。
(二)项目执行进度缓慢。
2008年,国家保密局在局本级财政专项经费中列支150万元,拨付所属国家保密科学技术研究所项目经费,由于该单位承担其他紧急任务,致使项目拖延,年终剩余经费116.99万元。
(三)所属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涉密载体销毁中心预算编报不规范。
中央和国家机关涉密载体销毁中心预算编报年初人数与年末实际到位人数有明显差异,造成年终结余122.46万元;同时,因预算编报不完整,销毁文件资料回收款69.47万元未纳入预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办公用房租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项目执行缓慢和预算编报不规范等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纠正和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家保密局应加强预算编制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国家保密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部分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国家保密局高度重视,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和意见,责成相关部门和所属单位认真分析问题原因,积极整改落实。对办公用房租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已将拨款全额收回,并制定了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项目执行缓慢和预算编报不规范等问题,已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了纠正。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国家保密局已进行了整改。
经济日报社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审计署对经济日报社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5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经济日报社按照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方式管理,部门预算为其本级预算。
审计结果表明,经济日报社200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广告易货实物收入3065.02万元未在账内核算。
2005至2008年,经济日报社以广告版面置换的实物中,有3065.02万元未纳入报社财务账内核算,主要用于向职工发放福利1012.02万元,办公费用支出729万元,购买礼品780万元,库存及其他544万元。
(二)虚列支出59.31万元。
2007年,经济日报社广告部虚列咨询费和设计费支出59.31万元后,将资金支付给所属的中国经济报业广告公司和企业形象策划部,用于这两个单位聘用人员的工资及奖金。
(三)非公益性活动收支核算不规范。
2007至2008年,经济日报社在“社会公益往来”科目中核算收取的宣传活动经费等非公益性活动收入1402.92万元,以及报社人员工资等非公益性活动支出1117.51万元。
(四)所属中国服饰报社少计收入67.10万元。
2008年,中国服饰报社未确认应收的67.10万元广告费收入。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广告实物收入未在账内核算的问题,要求尽快清理,纳入账内核算;对虚列支出的问题,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纠正;对非公益性活动收支不规范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账务;对中国服饰报社少计收入的问题,要求其确认收入。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经济日报社应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加强对广告业务的控制和部门负责人的监督;加大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督和管理力度,并督促其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经济日报社高度重视,在审计期间已经对部分问题进行了整改。对广告实物收入未在账内核算的问题,已经确认了部分收入,并根据实物分配使用情况相应增加了成本费用;对虚列支出的问题,正在纠正;对非公益性活动收支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已调账处理;对所属中国服饰报社少计收入的问题,已要求其补计收入。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以下简称中国文联)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7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中国文联属中央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中国文联本级和14个二级预算单位及项目执行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中国文联本级和7个所属单位2008年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报人员经费64.90万元。
2008年,中国文联在编制当年部门预算时虚报行政人员21人,多得经费60.06万元;重复报领干部抚恤金4.84万元。
(二)扩大范围支出18.64万元。
2008年,中国文联在其行政人员基本支出中,列支临时人员工资、过节费和社会保障费等共计18.64万元。
(三)5700万元支出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
2008年,中国文联本级有5700万元支出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
(四)未经批准调整项目支出预算3062.30万元。
2008年,中国文联将原由本级执行的4个项目预算中的一部分调整给所属单位执行,涉及调整金额3062.30万元。
(五)印刷业务支出76.05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
2008年,中国文联未执行政府采购支出印刷费53.17万元;所属中国戏剧家协会未执行政府采购支出印刷费22.88万元。
(六)7个所属单位扩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支出585.71万元。
2008年,7个所属单位在专项资金中列支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475.71万元。其中:机关服务中心112.85万元,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106.79万元,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98.86万元,中国文联文艺学校36.96万元,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34.97万元,中国艺术报社85.28万元。
2007至2008年,中国电影家协会在专项资金中,列支图书出版费110万元。
(七)3个所属单位应缴未缴国有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855.40万元。
2008年,机关服务中心共取得国有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415万元:中国电影家协会取得办公楼出租收入202.77万元。2000年和2004年,中国摄影家协会分别收到单位拆迁补偿款197.23万元和40.39万元。以上各项收入合计855.40万元,均未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管理。
(八)5个所属单位滞留抗震救灾捐款320.64万元。
截至2008年末,中国书法家协会等6个单位仍滞留四川汶川抗震救灾捐款320.64万元。
(九)4个所属单位私存私放资金500.70万元。
自2007年5月起,中国杂技家协会通过截留收入,账外存放资金450.99万元。截至2009年2月,已支出33.33万元,结存资金417.66万元。
截至2009年2月,中国音乐家协会将涉外文化活动结余款项及部分境外捐款共折合人民币28.48万元,除1900美元现钞外,其余均存入了个人账户。
截至2008年末,中国电影家协会将出版社以稿酬方式支付的“回报”款10.37万元账外存放。
2008年以来,中国舞蹈家协会通过截留收入,账外存放10.86万元。截至2009年2月,已支出8.45万元,结存2.41万元。
(十)中国美术家协会所属单位未办理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
2005年5月以来,中国美术家协会所属的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办公室一直未办理税务登记,截至2008年末,累计取得收入1709.43万元,未申报缴纳相关税款。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报人员经费的问题,要求今后应按规定编报预算;对扩大支出范围的问题,要求调整会计账目,归还原资金渠道;对支出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的问题,要求进一步细化项目支出预算;对未经批准调整项目支出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预算;对印刷业务支出未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所属单位扩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问题,要求责成有关单位调整会计账目,归还原资金渠道;对所属单位应缴未缴国有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的问题,要求责成有关单位按“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管理;对所属单位滞留抗震救灾捐款的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尽快将捐款集中到民政部“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专户”;对所属单位私存私放资金的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调整有关会计科目,追回私存私放资金;对中国美术家协会所属单位未办理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的问题,要求责成该单位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并申报纳税。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中国文联应进一步细化项目支出预算,完善规章制度并加强内部管理以及对所属单位的监管,搞好财经法规等内容的学习培训。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国文联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纠正和整改。对多报人员经费的问题,已对2009年相关人员经费预算作了调减;对扩大支出范围的问题,已调整会计账目,将资金归还原渠道;对支出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的问题,已进一步细化了2009年项目支出预算;对未经批准调整项目支出预算的问题,已加强了预算调整管理;对印刷业务支出未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已加强了2009年的政府采购管理;对所属单位扩大专项资金支出范围的问题,已责成有关单位调整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对所属单位应缴未缴国有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的问题,已责成有关单位按“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管理;对所属单位滞留抗震救灾捐款的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将接收的捐款尽快集中到民政部“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专户”;对所属单位私存私放资金的问题,相关单位已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私存私放资金;对中国美术家协会所属单位未办理税务登记和申报纳税的问题,已责成该单位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并申报纳税。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中国文联及有关单位已进行了整改。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2月至2009年3月,审计署对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中直管理局)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5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中直管理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34个二级预算单位及8个三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中直管理局200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制定了《中办机关公务车辆维修费用统一支付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制度;加大了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力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决定全部得到执行。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非税收入1426.14万元未按照“收支两条线”要求管理。
2008年,中直管理局取得房租收入中有1064.69万元,取得的拆迁补偿款361.45万元,作为其他收入核算,未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要求管理。
(二)基本建设拨款利息339.58万元未及时上缴中央财政。
2005年至2008年,中直管理局将取得的基本建设拨款银行存款利息339.58万元挂在往来账上,未及时上缴中央财政。
(三)所属单位上缴款等1186.69万元未纳入部门预算。
2008年,中直管理局将取得的所属单位上缴款等1186.69万元,用于发放中直机关特困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等方面开支,未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使用。
(四)出借款项2000万元未按期收回。
2003年,中直管理局将预算外资金2000万元出借给局属事业单位用于周转。该笔借款2008年10月31日已到期,但至审计时尚未收回。
(五)部分房屋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和产权登记,未纳入固定资产账核算。
至审计时,中直管理局有15座已竣工的房屋未办理产权登记,其中10座房屋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和结转固定资产;该局所属并由后勤服务中心下属单位使用的另外14处房产,未纳入局本级固定资产账核算。
(六)所属后勤服务中心下属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566.12万元。
2006年,所属后勤服务中心下属单位用直接签订购买合同的方式,采购了188万元的采暖锅炉及变配电室改造工程设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了378.12万元的职工食堂改造工程施工方。
(七)所属后勤服务中心下属单位4个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涉及金额3268.4万元。
所属后勤服务中心2个下属单位的4个基建项目已分别于2006年、2007年投入使用,在建工程总额3268.4万元,但均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非税收入未按照“收支两条线”要求管理的问题,要求商财政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基本建设拨款利息未上缴中央财政的问题,要求上缴中央财政;对所属单位上缴款等未纳入预算的问题,要求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对出借款项未按期收回的问题,要求尽快收回资金;对部分房屋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和产权登记、未纳入固定资产账的问题,要求进行清理,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对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的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严格履行招标程序;对基建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抓紧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中直管理局应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意识,完整反映部门财政财务收支状况;理顺与所属事业单位之间的国有资产管理关系,对国有资产收益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组织对全局国有资产开展专项清理,界定产权归属,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直管理局在审计前认真组织了自查。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中直管理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和专题协调会议,通报审计情况,研究整改工作,将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分解到各相关单位,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对非税收入未按照“收支两条线”要求管理和基本建设拨款利息未上缴中央财政等问题,正在与财政部协商处理:对所属单位上缴款等未纳入预算的问题,已经按规定将此类收支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对出借款项未按期收回的问题,正在对该出借款项进行清理,尽快收回资金;对部分房屋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和产权登记,未纳入固定资产账的问题,正在进行清查核实;对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的问题,已要求后勤服务中心责成相关单位今后严格履行招标程序;对基建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抓紧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其他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中直管理局已进行了整改。
国家档案局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档案局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5个所属单位和1个挂靠社团。
一、基本情况
国家档案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8个二级预算单位及项目执行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国家档案局200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扩大项目预算开支范围支出171.88万元。
2008年,国家档案局在“中央档案馆档案装具购置及更新工作用车”等3个项目中列支局机关办公楼、食堂和工会购置空调、数码相机等款项63.99万元;在“档案保护、抢修、缩微、复制等专项业务费”等3个项目中列支所属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档案出版社等购置办公桌椅、电脑服务器、打印机等支出共计71.58万元;动用“档案局机动费”36.31万元,给中国档案出版社等3个所属经费自理单位发放离退休人员津贴补贴。
(二)2008年,国家档案局在公用经费中列支15.35万元,用于向全体在职人员发放正常配备之外的劳保用品。
(三)所属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存在的问题,涉及金额合计292.45万元。
2008年,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有120.74万元收入未在账内核算;违规发放购物卡和公款旅游支出8.12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金额107.17万元;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支出6万元;在分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结余时,违规增加职工福利基金50.4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项目预算开支范围和向在职人员发放正常配备之外的劳保用品的问题,要求归还资金原渠道,并冲转有关账目;对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存在的问题,要求将未纳入账内核算的资金纳入该所财务账统一核算;将扩大开支范围支出和违规分配到职工福利基金的财政拨款归还资金原渠道,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违规发放购物卡、公款旅游的问题及违反政府采购的问题,要求按国家规定纠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家档案局应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支出;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监管,切实履行好部门管理职责;进一步规范本系统的会计基础工作,加强财务管理,严禁私存私放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国家档案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部分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国家档案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对有关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明确要求在2009年上半年要见到整改实效,年底有根本改观。目前,除向在职人员发放正常配备之外的劳保用品的问题正在整改外,其他问题均已整改完毕。为强化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力度,国家档案局成立了结算中心,建立了部门财务管理局域网,使用统一的财务管理系统,从提高财务人员工作能力入手,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水平。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国家档案局已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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