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阶级统治到阶层共治——新中国国家治理模式的历史考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中国论文,阶层论文,阶级论文,模式论文,国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相关概念分析
1.阶级与阶层
在西方,“阶级”、“阶层”两个概念采用同一个英文单词class。不同理论间的差别主要体现在划分class的标准上。马克思主义坚持经济决定论的划分原则,将生产资料的占有形式作为判定class的唯一标准,而韦伯主义则强调身份认同,坚持多元的class划分标准——身份、经济状况和政治权力。①无论class被理解为阶级还是阶层,都有其两面性:既存在相互利益的矛盾性,也存在相互利益的可协调性。马克思和毛泽东当年对阶级问题进行分析时主要是为了改造旧的社会制度,因此特别强调阶级阶层间的冲突性和对抗性。而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建设成为国家社会生活的中心任务,对阶级阶层间的关系不应再抱一种对抗性的态度,而应更多的强调不同阶级阶层间的和平相处、利益整合。本文区分阶级与阶层的立意也正在于此,即阶级概念用于指代自建国至文革结束时段内诸class间的关系,其间以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作为class划分的唯一标准,强调阶级斗争与阶级专政。而阶层概念则用来指代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利益分化为基础的相对细化的class间关系,强调阶层划分的多元标准,强调阶层间的和平共处与利益整合。
2.统治、治理与共治
在政治学研究中,“统治”(government)一词常常是作为释词而存在的,也就是说“统治”经常用来解释其他政治学词汇,而对其本身,很少有学者界定其内涵。本文认为“统治”的内涵包括两个方面,其一为“统”,另一为“治”。统者,就是某一阶级或集团通过掌握国家机器,来获得和维护其集团利益;治者,就是管理,掌握国家权力的阶级和集团通过各级政府机构来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进行管理。“统治”这两方面的内涵有机地揭示了国家的基本职能,即政治统治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二者相辅相成,社会职能的执行取决于政治统治,而政治统治的维持又必须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②
治理(governance)一词源于拉丁文的gouvernail,原意是掌舵、引导和操纵。③长期以来,它与统治(government)一词交叉使用,但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后,西方学者赋予governance以新的含义,使其涵盖的范围远远超出了传统的意义。在“治理”的各种定义中,全球治理委员会的定义比较有代表性:“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这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④治理也像统治一样需要权威和权力,其最终目的也是为了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这是二者的共同点。治理与统治有两点基本的区别。首先,也是本质性的区别,就是治理虽然需要权威,但这个权威并非一定是政府机关;而统治的权威则必定是政府。其次,权力运行的向度不一样。政府统治的权力运行方向总是自上而下的,治理则是一个上下互动的管理过程。⑤
共治(co-governance)一词的基本含义是共同治理。现代意义上的治理本身就具有共治的含义。因此共治可以当作一个与治理对等的概念,或者可以当作治理概念的子集。这里之所以取共治这一概念,就是为了强调治理主体的多元性、治理机制的非对抗性以及利益取向的可调和性。
3.治理模式
由社会经济制度变迁而引发的阶级关系新变化,进而导致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必然对传统意义上的国家统治方式产生深刻影响。正是基于这一判断,本文以社会经济制度变迁而引发的阶级关系新变化为主线,以党和国家重要文献对不同阶段各阶级与阶层政治地位的定位为依据,对治理模式的概念进行限定,它是一个包含治理主体、组织载体、实现机制等方面内容的有机统一体,并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呈现出不同的主导模式。
二、新中国国家治理模式的历史变迁
建国以来的历史,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转折点,可以分为两个不同的时期,这已是共识。此前的28年历史,建国初期的经济形态属于新民主主义经济,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则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即使是在新民主主义经济时期,国家的计划和管制仍占主导地位。而此时国家治理模式则是典型的阶级统治模式。阶级斗争、阶级专政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导形态。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伟大转变,封闭僵化的社会发展模式逐渐被改革开放的社会发展模式所取代。计划经济体制逐渐松动,商品经济迅速发展,市场经济体制呼之欲出。1992年的中国共产党十四届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战略目标,其主要着眼点在于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成为全党上下的共识。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利益的分化日益明显,新的阶层不断涌现。在国家治理模式上,阶层共治渐露雏形,缓慢发展。
这样我们就以社会经济制度变迁而引发的阶级关系新变化为主线,以党和国家重要文献对不同阶段各阶级与阶层政治地位的定位为依据,将新中国国家治理模式的变迁过程划分为三个不同阶段。第一阶段:从1949年建国至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国家治理的主导模式为阶级统治模式。第二阶段:从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至1992年党的十四大,国家治理的主导模式呈现出从阶级统治模式向阶层共治模式的过渡特征。第三阶段:1992年十四大之后,为阶层共治模式的逐渐成形阶段,阶层共治模式逐渐取代阶级统治模式成为国家治理的主导模式。
三、阶级统治式的国家治理模式的基本特征分析
1.治理主体的一元性特征
自1949年建国起至文化大革命结束,我国共诞生了三部宪法性文件,即 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宪法》和1975年《宪法》。三部宪法性文件对我国的治理主体都做了相同的规定,即以工人阶级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由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两个阶级构成的统治主体之所以被认为具有一元性,是因为人民民主专政在实质上是一种无产阶级专政。农民阶级作为中国革命和建设的积极参与者和无产阶级专政的自觉维护者,其阶级利益和无产阶级的阶级利益具有一致性。无论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还是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工农都作为利益共同体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而且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内部都未出现利益的进一步分化,这就更加强化了治理主体的一元性特征。
2.阶级关系的处理具有策略性
新中国成立之后,为了集中力量解决民主革命遗留下来的任务和恢复经济发展,毛泽东在七届三中全会上指出:“必须处理好国内各阶级、政党、民族等各方面的关系,以便孤立和打击当前的主要敌人。必须在一个方面有所让步有所缓和,使工人、农民、小手工业者都拥护我们,使民族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中的绝大多数不反对我们。”⑥基于这样的战略考虑,党和政府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了既扶持又限制的政策,民族资产阶级既被确定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成部分,又在“五反”运动中成为被斗争的对象。经过三年经济恢复,国内的阶级关系逐渐发生了一些变化,毛泽东开始思考阶级关系处理的新策略。他在1952年的一个文件中批示:“在打到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故不应再将民族资产阶级称为中间阶级。”⑦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中共八大作出了“我国的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已经基本解决”的历史判断。但是这一正确结论并未真正得到贯彻。特别是1957年开始的反右派斗争,使得中央特别是毛泽东对国内阶级关系的认识发生了变化。八大二次会议按照毛泽东的意见断言:“在社会主义社会建成以前,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斗争,社会主义道路同资本主义道路的斗争,一直是我国内部的主要矛盾。”⑧在这种“左”倾认识的影响下,阶级关系的处理逐渐偏离了正确的轨道,并在“文化大革命”中走向极端。
3.治理的实现机制为阶级动员和阶级斗争
依照马克思主义的解释,在阶级社会里,阶级斗争既是无可避免的也是无法调和的,阶级斗争构成了阶级社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与阶级斗争密切相关的是阶级动员。所谓阶级动员,就是指组织和动员广大劳动阶级,以合法的阶级斗争的方式来改造和教育自身以及所要改造的阶级,从而为社会发展创造必要的阶级基础和政治资源。⑨阶级动员与阶级斗争是阶级专政的两个必要环节,通过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动员,来开展对敌对阶级和异己阶级的斗争是阶级专政的实现路径。同时,通过对异己阶级的斗争,又能使统治团体内部达到更好地团结。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已经熟练地掌握了这种阶级动员和阶级斗争的方法,在取得政权后,每当遇到重大问题时,这一方法会自然而然地被重新启用。自建国后,历次重大的政治运动和经济建设运动都是依靠阶级动员和阶级斗争来完成的,有效的阶级动员一般会带来高速的工作进度并达到预期的效果,社会主义改造的提前完成即是很好的例子,但是这种动辄绕开行政和组织程序的做法,必然对国家政治体制的建设造成严重的侵害。
4.治理的组织载体为各级党组织和国家政权机构
中国革命的特点之一就是中国共产党先于国家和社会取得了政治合法性。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通过遍布基层的党组织发挥了强大的战斗力。建国后,在中国共产党被确定为国家领导核心的同时,地方上也形成了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党政一体化结构。党的组织系统形成了一个封闭的回路,国家行政机构则外挂和依附于这个回路之上。以各级党组织和国家政权机构为核心,以各种群众性组织为辅的组织形式,实现了党对国家和社会的统一领导,并为中央各项政策的执行提供了强大的组织支撑。可以说,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共产党正是用这种方式并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了组织化运动之目标。这种组织化运动有很强的政治目的性,它有效地保证了社会资源被快速整合,有力地支持了中央各种运动的开展。但由于革命时期遗留下来的政治惯性,中央也往往直接通过党的系统而非行政系统来贯彻各项政策。
四、过渡阶段国家治理主导模式的基本特征分析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至1992年党的十四大召开这一段时期一般被称为转型时期。从国家治理模式的角度考察,这一阶段可被称为过渡阶段,这一阶段的国家治理模式既不同于计划经济体制下以阶级统治为主导的治理模式,又不同于市场经济体制下阶层共治的主导模式,而呈现出过渡性特征。
1.阶级结构开始分化,但并未产生新的阶层
社会阶级关系的变化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结果,更是社会经济制度变迁带来的必然结果。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思想上的拨乱反正,作出了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重要决策。在所有制上破除了越“纯”越好的观念,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新结构。经过不断发展,新的经济体系已经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个体经济、私人经济、合作经济等成分。同时所有制结构的变化和社会分工的发展带来了职业结构的变化。社会上逐渐形成了工人、干部、农业劳动者、知识分子、职员、企业经理、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主等主要职业群体,每个群体中还细分出若干的小群体。⑩但是这些新生的职业群体尚不稳定,而且也没有得到社会层面和制度层面的认可。根据当时的人事管理制度,所有社会成员都被划分为“干部”、“工人”、“农民”三种身份。
2.社会组织的形式发生变化,但变化主要集中于经济组织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会组织是集各种功能于一身的准行政性组织,社会成员的生老病死等都离不开特定的单位。单位制体现着政府办社会的理念,国家对社会实行全方位控制,国家权力挤占了社会权力的生存空间,二者合二为一。改革开放开始后,社会组织的形式和功能慢慢发生着变化。在农村,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和政社分开,以乡镇企业和农业服务组织为代表的新的社会组织迅速成长。在城市,按照政企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当分离的原则,国有企业的职能得到优化。此外,城市的各种服务性行业机构也悄然兴起。社会组织发生的这些变化一方面表明了社会与国家的相对分离,社会正在逐渐取得独立地位,而国家“公域”之外的“私域”之成长是孕育新的阶级阶层,实现阶层共治的前提条件。另一方面,这一阶段社会组织形式的变化主要表现在经济组织上,这与国家的改革首先由经济领域启动相关,同时意味着社会组织的分化远未成熟,尚未形成阶层共治的社会基础。
3.国家治理主体的构成开始发生改变,但未能及时反映阶级关系的新变化
如前所述,社会经济制度的变迁引发了转型时期社会阶级关系的新变化,与此同时,国家治理主体的构成也相应地发生了缓慢变化。对比1956、1982、1987年三个时期的党章可以清晰的看出,党章中逐渐去掉了“中国工人阶级的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的提法,着重强调了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这样党的阶级基础就不再限于工人阶级。入党条件的变化主要有两点,其一是不再把不从事剥削作为必要条件,这是对改革开放后经济成分变化的客观反映。其二是着重提及了知识分子。这表明知识分子的地位已经得到了提升。宪法的比较也可以得出类似结论。
通过上述比较,我们可以得出四点认识。其一,以党的十二大为阶段性标志,党章修改和宪法修改都体现出了不同于阶级统治式国家治理模式的新特点。其二,中国共产党对自身的阶级基础有了新的认识和界定,这是社会结构变化的客观反映。其三,知识分子作为一个独立的阶层其地位得到提升。这是过渡时期国家治理模式主体构成的最大变化。知识分子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国家政治生活之中,国家治理模式呈现出政治精英与知识精英的初步结合。其四,过渡时期国家治理的主导模式的新历史特征并未及时地体现在宪法及党章的权威性界定中。如1987年的党章修正案和1988年的宪法下案都未能及时地对过渡时期各阶级与阶层政治地位进行重新定位。
4.在治理方式上摒弃了传统的以阶级斗争为核心的治理机制,但未找到新的治理方式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果断停止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口号,实现了国家工作重心的转变。1982年宪法对我国国内矛盾做了如下认定:“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但是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从此,国家治理模式不再以大规模疾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来实现,而是复归正常的组织和行政程序。曾经作为阶级动员和阶级斗争物质载体的各级党组织,其职能也有了新的规定。在1982年党章中,对基层组织的任务着重规定了要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纪律和人事制度。党组织对国家法律的遵循,体现着中国国家治理模式向现代法治模式的转变。民主与法制是现代政治的基本特征。然而,民主化与法制化进程都需要以相应的社会发展水平为基础。1978~1992年的中国,正处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期,无论是生产力水平还是社会发展程度都不足以支撑如此重大的转变。中国共产党在摒弃了传统的以阶级斗争为核心的治理机制之后,尚未能找到新的治理方式来替代。
过渡时期的国家治理模式由于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的不同步,而呈现一种复杂化的特征。这主要是因为改革的步伐最初是从经济领域迈出的,政治领域的改革则相对迟缓,这就必然导致过渡时期国家治理模式难以应对快速的社会经济变化所带来的各种冲击。
五、阶层共治式国家治理模式的基本特征分析
1992年的中共十四大正式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中国的社会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新的阶层不断涌现,这反映到国家治理模式层面,直接催生了阶层共治这一新的国家治理主导模式的显现。
1.新的阶层的不断涌现,阶层结构趋于稳定发展态势
十四大之后,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职能分工的多样化,使得单纯以生产资料的占有形式来区分各个阶级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生产资料占有形式的多样化和社会结构的复杂化使得以一种多元分类标准来分析阶级阶层成为必然。陆学艺等提出了一种以职业分化和对组织资源、经济资源、文化资源三种资源的占有状况为标准的分析框架。在这种框架下,中国国内的阶级结构被划分为十大阶层,即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和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11)这十个阶层都有着相对稳定的构成,在社会中占据着各自的经济等级和社会地位。由于社会的中下层在逐步缩小,社会中间层出现并不断扩大,同时由于现代化的阶层位序已经确立,现代化的流动机制也已经出现,这就导致了我国的阶层结构渐趋于稳定。(12)但这种社会阶层结构还不够成熟,农业劳动者阶层规模过大,社会中间层规模过小,还远未形成现代化社会所应有的橄榄形阶层结构。
2.治理主体渐趋多元化
国家治理主体的变化体现着不同阶层实力格局的变迁。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工农阶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扮演着一元化治理主体的角色。改革开放后,知识分子首先得到了地位提升,知识精英被吸纳为国家治理的主体之一。但由于在传统上知识分子是作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而存在的,因此知识分子地位的提升并未完全改变一元化的治理格局。十四大之后随着社会阶层结构的变化,社会阶层实力格局得以重组,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性有所下降,其他阶层的精英分子,首先是经济精英,被吸纳到治理主体中来,国家的治理主体渐趋多元化。在2004年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将统一战线的组成部分做了相应修改:“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新兴阶层的政治地位终于在国家的根本大法中得到承认和定位。
3.阶层共治的政治基础进一步扩大
在十六大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写入了党章。中国共产党通过对自身性质的重新界定来寻求其与社会各阶层的契合之处。这也体现在党章对入党要求的最新规定上。十六大党章中将十五大党章中“其他革命分子”去掉,改为“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自然是指十六大报告中论述的作为社会主义建设者的新兴阶层。
六、结语:和谐共治式国家治理主导模式的新开端
2004年9月召开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面地论述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问题。党在新时期应具备的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的突出强调,体现了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国共产党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对国内国际新形势的正确认识和判断。
2005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了更详细的论述,即“要按照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13),并将其作为十一五规划的重要发展目标。
注释:
①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流动》,355-356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②王沪宁主编:《政治的逻辑——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原理》,第143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③皮埃尔·卡蓝默:《破碎的民主——试论治理的革命》,4-5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05。
④全球治理委员会:《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转引自潘小娟、张辰龙主编:《当代西方政治学新词典》,第223页,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
⑤《治理与善治》,见俞可平著:《权利政治与公益政治》,143-144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⑥胡绳:《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299-300页,中共党史出版社,2004。
⑦《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三卷,第458页,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
⑧胡绳:《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第388页,中共党史出版社,2004。
⑨林尚立:《当代中国政治形态研究》,第133页,天津人民出版社,2003。
⑩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7-8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11)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48-58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12)《人民日报》,1999年9月15日第10版,《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构成统计表》。
(13)《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会议公报》(2005年10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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