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反思”概念的三种定义及其现实意义_认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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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作为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缔造者,他“不仅对俄国和东欧的发展,而且对地球上其他各大洲的发展,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①];作为马克思、恩格斯的杰出学生的伟大继承者,他善于理解马克思主义学说的实质并且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把它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以下简称《唯批》)和《哲学笔记》是他留给我们的宝贵的哲学遗产,也是他一生的两部主要哲学著述。从这些著作中可以看出,列宁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是全面的,而其中最重要的贡献之一是对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发展。他从“辩证法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②]的高度出发,建立了完备的、科学的、能动的反映论。坚持“生活、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道德的和基本的观点”[③]并“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应用于认识的过程和发展”[④]是这种能动的反映论的两个基本特征。前一个基本特征克服了旧唯物主义反映论的直观被动的性质,把主体的能动性从唯心论中拯救出来,使反映论和主体性结合起来;后一个基本特征扬弃了旧唯物主义反映论的形而上学的性质,把辩证法从黑格尔的唯心论中解放出来,使反映论和辩证法结合起来。正是在这两个结合的高度上,列宁分析得出了“认识论中的实践: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并且创造客观世界”[⑤]的核心命题。

然而,本世纪20年代,由卢卡奇、柯尔施发难,在欧洲学术界掀起了批判哲学反映论的浪潮。近年来,这个浪潮涌进了我国,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和文学艺术领域引起了广泛的动荡。显而易见,这个矛头是直接指向列宁的反映论的。他们反对列宁坚持的反映论思想并由此反对一切称作反映论的提法。其手段是在列宁和马克思之间、早年列宁和晚年列宁之间制造种种对立,把马克思的早期哲学思想归结为“人化自然”的思想,然后把它同列宁的《唯批》对立起来。如梅劳·庞蒂说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的冲突在马克思主义那里已被发现为辩证法思想与自然主义的冲突”;还把列宁在不同的理论斗争形势下论述问题时的侧重点不同说成是自相矛盾,制造了“老年列宁的成熟作品《哲学笔记》”与“‘青年列宁’的不成熟作品《唯批》”的对立,尔后用他们的片言只语来否定反映论的基本观点,否定列宁的能动的反映论高于旧唯物主义的直观的反映论。认为列宁的反映论不仅是过时了,而且是对马克思的倒退,“与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毫无共同之处”;还说列宁的《唯批》坚持的是“机械的、非辩证的”认识论思想,应“当作机构的直观唯物主义”而予以彻底抛弃。

这是违背事实的。他们反对把认识看成是反映,把认识论和本体论的联系完全割裂出来,使认识活动脱离了客观的自然前提,最终导向唯心主义。可见,坚持反映论与反对反映论之间的斗争是哲学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斗争在认识论上的表现。因此,辩证唯物主义者一方面必须坚持列宁提出的哲学党性原则,另一方面必须看到,辩证唯物主义的反映论只能被丰富和发展,决不能被动摇和推翻。

掩卷而思,我们发现,长期以来,由于没有正确区分列宁“反映”概念的三种界定,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人们对列宁的“反映”概念的真实意义乃至整个学说产生种种误解,也给反映论的批判者留下了某种口实。

通常人们只是简单地指出列宁在《唯批》中多次使用“反映”、“模写”、“摄影”等概念是为了强调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原理,认为“模写”、“摄影”、“复写”这些用语是列宁用来批判把感觉看作是人和外部世界割裂开来的屏障的错误观点的,并认为,在这里列宁并不是给反映作界说,而只是强调世界是可以认识的。应该肯定,这种观点没有错。但仅停留于此非但于事无补,反倒给反对者把列宁的反映论等同于洛克或费尔巴哈那样的“直观”的反映论以口实。事实上,列宁不只是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对立以及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对立的角度来使用、界定“反映”范畴,而且还从辩证法和唯物史观的角度来使用、界定“反映”范畴,并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分别从认识的感性阶段、理性阶段以及认识的全过程三种界定使用“反映”范畴。

1、感性阶段的反映。

列宁说:“对象、物、物体是在我们之外、不依赖于我们而存在着的,我们的感觉是外部世界的映象。”[⑥]又说:“物存在于我们之外。我们的知觉和表象是物的映象。”[⑦](注:着重号为笔者所加。以下同。)这里,列宁论述的是感性阶段(感觉、知觉和表象)的反映即现象。

在《唯批》里,列宁指出,马赫主义者强加给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是,唯物主义者承认物质世界存在于经验界限之外,从而以不直接被人感知的东西为出发点,这样就把自已的学说建立在不稳固的基础之上。他们确认,似乎正是他们才以直接感知的东西(感觉)为出发点。因此,为了批驳马赫主义者的论点,列宁在感觉的意义上来谈反映,提出了关于实际上物质是在感觉中直接被人感知的论点。

显然,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两大哲学营垒的区别,在感觉的问题上表现在对物与感觉(映象、表象)关系的不同态度上。唯物主义者认为物是第一性的,知觉和表象只是物的映象,唯心主义者认为物只是感觉的复合。可见,“从感觉出发,可以遵循着主观主义的路线走向唯我论,也可以遵循着客观主义的路线走向唯物主义。”[⑧]感觉是人对外部世界的直接感知。一切知识都来自经验、感觉、知觉。但是,作为经验、感觉、知觉的泉源却是客观实在。如果“你否定经验中的客观内容,否定经验认识中的客观真理”[⑨],必然否定外部世界的客观性和可知性,陷入主观主义和不可知论,如康德和休谟。而“当一个唯物主义者,就要承认感官给我们揭示的客观真理”[⑩],承认我们的感觉是外部世界的映象。所以,列宁说:“认为我们的感觉是外部世界的映象;承认客观真理;坚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观点,——这都是一回事。”[(11)]

因此,唯物主义常常用感性阶段的反映来说明认识的客观源泉和物质的客观实在。列宁的“物质”概念就是一证。列宁说:“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12)]这里,列宁通过感觉对外部世界的感知、反映来说明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存在的客观实在。尽管这种客观实在需要自然科学和哲学长期发展的证明。弄清了这点,就会明白在《唯批》里列宁为什么特别强调感性阶段的反映,除了论战的需要之外,还有其内在的原因。当然,即便是对于这个阶段的反映,列宁也作了能动的理解。列宁指出感性阶段的反映也包括一定的抽象(某物、质、事物的规定性、量),认为“感觉是客观世界、即世界自身的主观映象”[(13)],承认主体因素在感觉中的作用。

2、理性阶段的反映。

列宁说:“恩格斯就经常毫无例外地在自已的著作中谈到物及其在思想上的模写或反映,不言而喻,这些思想上的模写无非是由感觉产生的。”[(14)]又说“人的思维在正确地反映客观真理的时候才是‘经济’的。”[(15)]“逻辑形式和逻辑规律不是空洞的外壳,而是客观世界的反映”。[(16)]又说:“万物之间的世界性的、全面的、活生生的联系,以及这种联系在人的概念中的反映——唯物地颠倒过来的黑格尔。”[(17)]承认理论和模写,是客观实在的近似的复写,这就是唯物主义。”[(18)]在这里,列宁是在理性认识的意义上使用“反映”范畴的。

“理论是模写”,说明了反映并不被限制在感觉阶段,仅认作是一种感性认识。科学理论、理性认识也是对客观规定的反映,并且是对其世界性的、本质性的联系的反映。唯物论的反映论首先包含对现实具体实践活动的能动的反映,也包含对具体概念和普遍规律的把握。也就是说,反映有不同的层次,不仅有初级的感性具体的形式,而且有高级地理性抽象的形式。“人的概念就其抽象性、隔离性来说是主观的,可是就整体、过程、总和、趋势、泉源来说却是客观的。”[(19)]“物质的抽象,自然规律的抽象,价值的抽象及其他等等,一句话,那一切科学的(正确的、郑重的、不是荒唐的)抽象,都更深刻、更正确、更完全地反映着自然。”[(20)]可见,“理论是模写”,这既是唯物的又是辩证的。明确地把“模写”提高到理论理性层次,这是列宁反映论的特色,也是正确理解列宁“反映”概念的关键。

3、作为意识、认识的反映。

列宁说:“意识是反映存在的,这是整个唯物主义的一般前提。”[(21)],“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础是承认外部世界及其在人脑中的反映”[(22)],“认识是人对自然界的反映”[(23)],“我们的感觉、我们的意识只是外部世界的映象;不言而喻,没有被反映者,就不能有反映,被反映者是不依赖于反映者而存在的。唯物主义自觉地把人类的‘素朴的’信念作为自己的认识论的基础。”[(24)]他又说:“从客观世界在人的意识(最初是个体的)中的反映过程和以实践来检验这个意识(反映)的观点来看,把生命包括在逻辑中的思想是可以理解的——并且是天才的。”[(26)]“如果不承认那种认为意识反映客观实在的外部世界的唯物主义反映论,就必然会主张不属于任何人的感觉,不属于任何人的心理,不属于任何人的精神,不属于任何人的意志。”[(26)]这里的“反映”是指整个意识现象的反映,它既包括感性阶段的认识又包括理性阶段的认识,整个认识过程就是反映过程,认识就是反映。这就是列宁“反映”概念的真实意义。一般情况下列宁都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论述自已的学说的。

但是,长期以来,人们一方面把感性阶段的反映误认为是列宁“反映”概念的真实意义,从而把这个阶段的反映所具有的外在性、表面性当作列宁“机械反映论”的依据;另一方面又由于看不到列宁“模写”概念所具有的理论理性高度,从而把“模写”、“摄影”、“复制”等当作列宁机械反映论的表现。因此,弄清列宁的“反映”概念的三种界定的真实意义,有助于我们正确地理解列宁的反映论。

列宁认为,“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础就是承认外部世界及其在人脑中的反映”[(27)],即强调外部世界的优先地位和制约作用,遵循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客观主义认识路线。同时,列宁认为,这种反映“不是简单的、直接的、照镜子那样死板的动作,而是复杂的、二重化、曲折的”,是“一系列抽象过程”[(28)],是“创立抽象、概念、规律、科学的世界图画等等。”[(29)]一句话,反映具有主体性。这种主体性具体包括:

第一、主动性。主体不“只是因为受客体的影响才认识了客体”[(30)],而是因为自己主动地对客体发生影响才认识了客体。正如列宁指出的:“世界不会满足人,人决心以自己的行动来改变世界。”[(31)]第二、目的性。反映是主动的,但并不盲目。目的性作为人的一种内在的本质力量,驱使人去选择客体、去能动地认识和改造客体,使人同动物、也同本能的人区别开来,从而成为现实的主体。第三、中介性。即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是借助反映形式和实物工具等中介进行的。列宁指出:“仅仅‘相互作用’空洞无物,需要有中介(联系)。”[(32)]第四、抽象性。反映是一系列抽象的过程,而一切科学的抽象“都更深刻、更正确、更完全地反映着自然。”[(33)]抽象性是主体能动性的明显的表现,它最能体现反映的主体性。第五,创造性。即主体运用逻辑的思维方法、经验知识要素和非理性的情感、意志要素以及生理、心理的作用对客观事物进行一系列的抽象、改造。列宁非常重视幻想的创造作用,认为“幻想的观念来自现实,而关于现实的最正确的观念必须靠幻想的吹拂才会生辉。”[(34)]第六,主观性。反映是由主体进行的,它必定带有主体主观的特性。在《哲学笔记》里,列宁曾经摘录了黑格尔的一段话。在这段话里,黑格尔说,有些自然科学家告诉他,“他们所观察、谈论的只是他们所看到的东西。”但黑格尔认为“不是直的,他们是不自觉地通过概念改变着直接看到的东西。”列宁紧接着指出,黑格尔的这个看法“非常正确而且重要。”[(35)]

可见,列宁的“反映”论是既区别于唯心主义认识论又区别于旧唯物主义反映论的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而这种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是奠定在唯物史观和辩证法的高度上的。

1、它坚持“生活、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先的和基本的观点。”

(1)实践是反映主体、反映客体和反映形式三项统一的根基。首先,主体不是某种“抽象的——孤立的——人的个体”[(36)],而是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从事某种实践活动的人。其次,客体不是简单地等同于物质、客观世界,而是纳入主体对象性活动的事物和现象。实践是主体和客体的“交错点”,即联系主体和客体的中介、桥梁。再次,作为反映形式的概念、范畴之所以具有公理的意义,乃是主体亿万次的实践的结果。

(2)实践是反映过程的一个环节。列宁说:“真理是过程,人从主观的观念,经过‘实践’(和技术),走向客观真理。”[(37)]这就是说,认识经过实践达到客观真理,实现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的统一。

(3)“必须把认识和实践结合起来。”[(38)]认识和实践是统一的,“这个统一正是在认识论中”。[(39)]列宁把这一思想简洁地表述为:“认识论中的实践: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并且创造客观世界。”[(40)]仔细分析,可以发现,这段话包括两层意思:其一,肯定反映是模写与创造的统一,这是就意识反映本身的特性而论的;其二,肯定反映与实践是统一的,这是就反映与实践的关系而论的,但侧重于强调实践的作用。

就第一层意思看,首先必须弄清楚的是,列宁谈的是认识即意识现象的反映问题。因为这一部分列宁摘录的是有关黑格尔《逻辑学》第三篇“观念”第三章“认识的观念”的内容。其次,这里的“反映”主要指理性阶段的反映即“(理论)的认识”。所谓“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即是说,“人的意识、科学(‘概念’)反映自然界的本质、实体。”[(41)]强调的是反映的相符性、本质性和普遍性。列宁曾说过,承认理论是模写,是客观实在的近似的复写,这就是唯物主义。在这里,列宁又进一步明确指出,反映不仅有相符性而且有创造性。它不仅在思想上再现原有客体,而且依据自身需要创造出观念形态的理想客体。这种观念形态的理想客体付诸实践后便得以物化,即转变为现实的“客观世界”。可见,反映和实践是统一的。一方面,实践决定反映,“实践高于(理论的)认识因为它不但有普遍性的优点,并且有直接的现实性的优点。”另一方面,人类对客观世界的改造必须以对客观世界的正确反映为指导,否则就无法达到预期的目的。正如列宁指出的:“人的意志、人的实践,本身之所以会妨碍自己目的的达到……就是因为意志把自己和认识分隔开来,并且不承认外部现实是真实存在着的东西(是客观真理)。”[(42)]这就是说反映和实践并不是两个独立的东西,而是同一主体活动的两个方面。

总之,在这段话里,列宁不仅强调反映是模写和创造的统一,而且首先强调反映和实践的统一;不仅强调反映的创造性特性,而且首先强调实践的直接现实性优点。因此,在这里,我们不仅要看到意识反映的能动性,而且首先要看到实践的能动性。也就是说,要正确、完整地理解列宁的这句话,既必须分清两个层次的意思,又必须把两个层次联系起来考虑,以达到唯物论、辩证法和实践观三者的统一。

那么,对列宁的这段话,人们何以产生各种不同的理解呢?究其原因,大致有三个:首先,这段话是列宁改造黑格尔思想的产物,字面上的表达(如“意识”创造“客观世界”)容易引起混淆、产生误会。其实,这里的“客观世界”并不是指本来意义上的客观世界,更不是指意识凭空创造的东西,而是指被实践打上了人的意志的烙印、已经实现了的但同样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客观存在的东西。其次,人们没能区分列宁“反映”概念的多种界定,只是直观、机械地理解反映。再次,由于人们没能抓好反映与实践的关系,因而造成了理解上的方向性错误。

2、它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中”。主要体现在:

(1)提出“反映三项说”,揭示反映结构的多极性。列宁指出:“在这里 的确客观上是三项:①自然界;②人的认识=人脑(就是那同一个自然界的最高产物);③自然界在人的认识中的反映形式,这种形式就是概念、规律、范畴等等。”[(43)]这就是说,主体对客体的反映并不是由主客体直接作用而构成两极运动模式,而是由主体、中介和客体这三项基本要素构成的多极运动模式,即

(2)提出认识客观实在的辩证途径,揭示反映过程的阶段性。列宁说:“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并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这就是认识真理、认识客观实在的辩证途径。”[(44)]这里,“生动的直观”指感性阶段的反映,“抽象的思维”指理性阶段的反映,“生动”与“抽象”分别体现了主体在这两个阶段的反映中的能动作用。反映从感性到理性的飞跃也就是从具体向抽象的运动。而“抽象的思维”过程包括思维的抽象和思维的具体两个环节。那么,从具体到抽象的认识的辩证运动和抽象到具体的逻辑范畴的运动的关系是怎样的呢?列宁认为,逻辑、辩证法和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三者是一致的。这就把反映过程的阶段性提高到辩证法和逻辑学的高度。

3、提出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原理,揭示实践标准的辩证性质。列宁说:“在这里不要忘记:实践标准实质上决不能完全地证实或驳倒人类的任何表象。这个标准也是这样的‘不确定’的,以便不至于使人的知识变成‘绝对’,同时它又是这样的确定,以便同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的一切变种进行无情的斗争。”这里,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即指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实践标准的不确定性即指这种标准又是相对的、有条件的。这就把唯物主义的观点和辩证法的观点有机地统一起来,贯彻到真理标准问题中,使得马克思主义关于实践标准的理论更臻于完备。

注释:

①《神奇的传人——列宁》第2页。

② ④ ⑤ (16) (17) (19) (20) (23) (25) (28) (29) (31) (32) (33) (35) (37) (38) (39) (40) (41) (42) (43) (44)《列宁全集》第38卷,第410、411、228、192、153-154、223、181、194、216、421、194、194、229、172、181、290、215、233、236、228、220、232-233、194、181页。③ ⑥ ⑦ ⑧ ⑨ ⑩ (11) (12) (13) (14) (15) (18) (21) (22) (24) (26) (27)《列宁选集》第2卷,第142、101、107、125、126、132、129、128、117、35、170、271、330、10、65、353、10页。

(30)《普列汉诺夫著作选集》第3卷,第146页。

(34)转引自《哲学家列宁》第188页。

(36)马克思恩格斯:《费尔巴哈》第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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