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冷谈“马家军”裂变的教训,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热点论文,教训论文,马家军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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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家军的闪现,的确是我国运动竞技史上的一大奇迹,像一颗光芒四射的流星探空而过,引起了世界的注目;因而,马家军第一代的裂变,也就成了世人关注的话题。许多记者、学人都想探明马家军第一代裂变的原因,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比如,有的把马家军同古希腊城邦的“僭主政治”比拟,认为“马家军不大的集团,实施的僭主政治,也就是无限制的专政政治”是造成马家军差失壅塞溃决的根,就是一种说法。不过我觉得还是崔大林讲得对:“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如何加强对运动队的管理,特别是像辽宁女子中长跑这样的明星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很重要的课题,目前我们还没有成型的经验,需要认真地研究和探索。”(《新晚报》95—04—07)主要意思想说,在市场经济环境里,运动队伍建设的关键在于:一是内部结构如何以市场经济的运作规则为指导去构建,也就是如何用市场经济关系来协调内部成员之间的人际关系;二是外部如何适应市场经济大环境的要求,如何把内部的人际关系同外部市场环境对接。我看,这似乎可以说是探索马家军裂变的主要着眼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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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的理论讲,任何一个社会组织都是一种“有意识地组织起来以达到特殊目标的社会群体”,是为了达到一种特殊目标而有计划有组织地建立起来的一种社会机构。是什么力量把一群人组合在一块?是共同的奋斗目标。因此,共同目标是一个社会组织凝聚、团结的核心。任何一个组织的领头者都知道,如果目标不科学,就没有吸引力;而成员的目标不统一,就没有凝聚力。马家军也同样,其裂解的根本原因,首先是共同目标的裂解。
我们知道,万事万物都在不断发展变化着,没有一成不变的事物,一个组织的价值目标也在不断发展变化着。一个组织的目标,一般有三个层次,第一是宏观层次,就是组织的价值目标取向必须和国家的、民族的整体社会目标相一致,这是一个组织能否生存发展的决定因素。第二是本组织的集体奋斗目标,马家军是一个为了参加世界竞技而建立的中长跑队伍,有他自己的奋斗目标,这就是以马俊仁的意志为代表的集体目标。第三是每个成员的个人目标,就是队员个人的期望和追求,每个成员通过组织活动要达到的个人目的。一个组织在宏观目标既定之后,主要而大量的工作就是把集体目标同个人目标协调统一起来,其中个人目标又是基础的、易变的,也是最活跃的,它随着成员的年龄、心理、社会阅历的变化而变化,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又是最容易受市场环境影响的。一个组织兴亡盛衰的关键,就在于能否在发展变化的过程中协调好集体目标与个人目标的关系。在这方面通常要付出大量的工作投入。这就是通常讲的思想政治工作与政策调整。马家军第一代的裂变,正是由于队员绝大多数的个人目标已经发生了突变,而马俊仁还没有察觉、意识和认识,更不能及时采取政策调整,矛盾激化,导致了不可逆转的裂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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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家军在1993年10月以前,全队的目标是明确、坚定而高度统一的(尽管有个别人如刘东认为自己不是原装马家军,始终把自己视为局外人,时时刻刻提防自己别受气、别吃亏),大家都团结在马俊仁的权威之下,忍苦负重,一门心思地为国争光,成为一个团结拼搏的战斗力很强的组织。
到1993年10月之后,就发生了变化,队员从单纯的农家子弟变成见过大世面的青年,眼界宽了,社会接触多了,年龄增长了,个人主体意识逐渐强化了,考虑个人利害、个人前途、家庭利益的多了,个人目标逐渐同集体目标发生偏离和分歧了。其根源何在呢?
有的说,是马家军的训练太苦太累,队员们忍受不了。这是因素之一,但似乎不是主导的,因为农家子女,干农活的苦累程度,比如铲地、割水稻、割小麦、刨冻粪、扬粪、打茬子等这些活计的劳动强度,绝不低于马家军最大的运动量和强度,比较起来,运动训练还要轻快一些。
有的说,是马俊仁的“僭主政治”、苛刻残暴,导致了壅塞溃决。这也是因素之一,似乎也非主要者。因为马家军的训练,只是在大赛备战期间,才实行封闭式的强化训练,此期内,不准打电话、不准看电视、不准会朋友、不准接受记者采访等等。这样的时间,一年内也有限,其余时间的自由度还是相当大的。一定时间的封闭式强化训练,把运动员的身心潜力全部集中在适应“世界大战”。形成最佳竞技状态,这完全是必要的,还谈不上什么“僭主政治”,说到极致也不过是一种高度集中的管理方式或训练方法而已。要在世界强手林中夺取金牌,没有过人的技术和身心最佳功能那是绝不可能的;而要形成最佳的身心、技术功能,不忍受超人的艰苦,不牺牲某些“自由”或生活的某些方面也是绝不可能的。
或者说,是队员忍受不了马俊仁的粗暴管理,确实,马俊仁的管理是有粗暴甚至不近人情的缺点,他自己也说:“回过头来看,确实有过于粗暴的地方”,但以农家姑娘的耐受力来看,还是可以接受的,队员就说:“马导对我们严,但他为的是让我们有出息呀!……说实话,马导比我们的父母对我们都好,没有马导,就不会有我们的今天,真的!”(《马家军覆亡始末》:《生活报》或《体育搏览》)。
由上可见,马家军第一代的裂解有各种因素,但这些都不是主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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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马家军裂变的“根”是什么呢?不少记者说是“钱”,我看大有道理,因为这正好抓住了市场经济和运动队建设的牛鼻子。中国人有种老脾性,人们之间能共忧患,不能同安乐,打江山的时间同呼吸共命运,坐江山的时候你夺我抢,各怀鬼胎,拳脚相向。也就是在利益特别是经济利益面前,因为农民对荣誉、十佳什么的,不太感兴趣,感兴趣的是那些实实在在的对生活有实际作用的利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那就是钱了。
就在1993年10月以后,马家军积累了大量的财富,有人计算过,大约有493 万元的资金和赞助, 150 万广告收入, “生命核能”出售得1000万,有每辆值8万美元的奔驰车3台,还有一幢300多万元的别墅。 钱!钱!钱!一下子来了这么多,马俊仁心理上根本没这个准备。这么大量的财富,能不使人眼馋心动?俗语说:财帛动人心。农家出来的青年男女面对着(她们都是暗中计算的,马俊仁没向她们透过底)这么大量的财富,心里能没有个算计!当时还是“万元户”的时代,哪个队员不想当“万元户”?就算自己不想,家里还想呢!这个巨大变化,太可怕了,它可以在一夜之间令人完成一次蜕变!悲剧就在于这个蜕变已经发生了,而马俊仁还没有认识,更谈不上正确对待。
第一个是刘东为钱闹,从斯图加特一回来,她就提出要分奖金和汽车,不兑现就不参加全运会训练;出走后动员她归队,她仍坚持:世锦赛奖的汽车和霍英东奖牌不解决,她不能归队。
接着是7名男队员因扣发资金,不辞而别。
后来便是94年12月王军霞率众分离,话题当然仍是钱。在马拉松大奖赛之后,王军霞获8000美元奖金,马俊仁说,这钱你一半我一半,你的折人民币3.2万,你父亲前些天借去5万,扣去这3.2万,你还欠我1.8万。这1.8万你先欠着,但要计算利息的。这一下触动了王军霞的爆发点,好你个马导,你和我的帐算的这么细,我是不是也得和你算一算?这么多年,我应该分多少资金,应当有多少利息,你也该给我吧!王军霞先是以家里用钱几次提出,马导始终不答应。这当然激起了小姐妹们的不满,大家联名写信要求发奖金,经过省体委的干预,把奖金发下去了,王军霞70万,曲去霞69万……,可大伙心里想的是,我应得的远不止这个数,那些都哪去了?
在家长会上,家长们也一致表示:奖金发多发少没关系,但千万不能让个人侵吞了。王军霞父亲去北京参加运动员家长会时,有的家长说:你们王军霞有百万存款了吧。王军霞父亲说:奇怪,我怎么一分也没见着。回去后因修房子向马俊仁借了5万,又叫女儿给退回去了, 试想,他们里是啥滋味。再说当时的农村,家家都等钱用,盖房子、办喜事、买化肥,有的还想作生意呢!自家的钱自己不能用,是不是马俊仁要独吞!这怎能答应。
再说社会上也有一些人帮着鼓动,要马俊仁把奖金分下去。这样内外结合,一股要钱的暗流便涌动起来,要奖金,分汽车、分别墅、分赞助,闹的人心分离,感情破裂,无心训练,也无心再同马俊仁一起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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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家军队员的个人目标已经被“钱”主导了,“钱”成了队员们奋力争取的对象,因此,当时掌握和控制“钱”的马俊仁自然就成了队员们的对立面,双方形成对抗,组织自然就要瓦解了。作为对立面的马俊仁是什么态势呢?
马俊仁的根本目标的是要保证队伍的团结和稳定,保证队伍的训练稳定性和完成训练计划的可靠性,这就是马俊仁集体目标的核心。许多事例证明,运动员一旦掌握了大量的钱,心里就想得多了。因此,一就不愿再刻苦训练,不能完成训练计划了,二是想离队,想出去另谋高就了。这是在市场经济环境影响下运动队伍建设的大课题,不控制队员的钱就不能保证队伍的稳固。因此,第一,在北京时中央有位首先告诉他:先可以把奖金存起来,支援国家建设,等队员退役后再发还。第二,马俊仁也确实认为,运动员手里有了钱,就会影响训练,军心动摇,如果手里有了10万元的人民币,谁还愿意再在这儿受这份罪呢?再说,马俊仁建队初期也没想到会来这么多的钱,对钱的分配原则、分配方式,脑子里根本也没有底数,一时间也还拿不出科学正确的主意来。于是便决定,队员的奖金、金牌,全都交集体保管,每个人都有一个存折,一笔一笔都存入银行,等到35岁全部发还,在此之前,一律不能动,不能发到队员手里。这是符合马俊仁的集体目标的需要的,因此,他坚持这种办法。
一方要求分,一方要集体保管,必然形成对立。队员怀疑,钱都把在他一个人手里,到末了会不会有自己的份?会不会让他个人独吞了?在这个根本性的问题上发生了怀疑,必然要动摇马俊仁的威权,威权一动摇,核心的凝聚力就要丧失,自然会导致组织的崩解。实际上,经过省体委的检查,马俊仁的财务收支是清楚的,队员个人的资金也是准确的,连本带利,清楚明白,可惜,他没有向队员讲明白,没有把财务收支给队员交底,否则也不至发展到如此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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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钱,导致队员同马俊仁形成了互相对立的势态,为什么发展到不可调和呢?
队员一方,合理合法,决不退让。按照国家政策法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要受到保护,劳动者的报酬收入由劳动者个人支配。既然奖金、汽车、金牌是运动员拼搏所得,属于劳动报酬,就应当归我们自己所有,由我们支配,任何人不经同意不能任意侵犯我们的权利,扣留我们的奖金是不合法的。何况你说到35岁才发还,这还有十好几年呢,十多年,我们自己和家庭多少地方都用钱,就拿去做生意、炒股票说不定还能挣钱呢,那能让你一扣十几年,国家公债才多少年。
马俊仁一方,情有可原。队员的收入只是定期集中保管,到期连本带利保证归还。就是怕你们拿到了钱,就不好好训练,有的还会另谋出路,那样咱马家军不就垮了,多年的心血不白搭了,怎么为国争光。虽不合法,情有可原。更错误的是,一、财务收支缺乏透明度,收支多少,每人存了多少,队员都不知道,心里不踏实,总在掂算着。只要家庭、社会上有人一鼓动,就会爆发出来。二、当出现要钱的苗头时,他不能冷静、灵活处理,反而想凭个人的权威,简单粗暴地对待。在94 年9月,有队员提出工资、奖金时,他在全体队员面前,一手拿着厚厚的一叠人民币,一手拿着打火机,说:“你们不是都有钱了吗?发了工资就不好好跑,没见过钱!”说着打着火点燃了钞票,恨恨地说:“我叫你们花,叫你们花灰!”几分钟,八名队员的工资就成了灰烬。这种毫无道理的犯法行为,能不触发队员们的对立情绪吗?
可以说,队员一方,合理合法,完全合于国家的政策法规,得到了人们的同情。马俊仁一方,虽不合法,情有可原,但蛮横、僵化、粗暴;本来,保管运动员的奖金就属不合法,若取得队员的同意,还是可以的,马俊仁却一意孤行,不能协商解决,导致矛盾激化,对立加剧,裂变是难以避免的。揆马俊仁的初衷,是想通过保管奖金来控制,使大家团结一致;却没想到竟由于控制奖金也会导致队伍的崩裂,事物的辩证法就这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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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马家军这样的运动训练组织,是我国体育体制改革过程中的特殊产物,它带有明显的不稳定性或过渡性,即由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而向适应方向转化的过程性,当然这种过渡不是和平的,而是有震荡的,这是由它的构成矛盾所决定的。首先,马家军的内部构成基本上采用了旧社会师徒关系的结构方式,带有浓厚的宗法、家长专制色彩,所谓“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师傅和徒弟是父子关系,师父在组织里享有最高权威,徒弟对师父要毕恭毕敬,师父对徒弟是以恩相结,内部关系是恩情加权威的关系,徒弟学徒期间变成了人身依附或人身从属,只有满期出徒后才有自主性,这是我国旧日技艺学习和传授的基本方式,现在许多武术、功夫班也还是这种方式,这恐怕不能叫“僭主政治”,而是中国传统的行帮方式。其次,马家军还受旧的计划经济下形成的体育体制的束缚,许多方面还受国家、省体委的约束,有些是十分必要的,有些则是同市场经济不适应的,如上级首长指示要把奖金存起来就是不适应市场经济机制的。第三,这个队伍生存、生活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里,队员们来参加训练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各自的经济目的,就是赚钱,通过劳动来换取劳动报酬,再用经济收入来安排自己和家庭的生活,她们又受着打工自由、转队自由、劳动收入、个人支配等经济世界的强烈影响,她们的主体意识已经觉醒,对自我前途、自我权益有了省觉,特别对经济权益的不可侵犯有了强烈的意识,如果其它一些方向尚可忍耐的话,那么经济权益的无保证、受侵犯则是不可忍受的,因为经济权益是维系她们个人前途和家庭生活的“生命线”,这就是说,队员们是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抱着赚钱的目的来从事训练劳动的,她(他)们是市场经济的代表,是市场经济因素在这个队伍中的代表。而马家军却想按照旧的集中统一,高度集中的模式进行管理,无视或蔑视队员的根本权益,严重侵犯队员的经济权益,这就形成了旧体制加师徒关系的机制,同市场经济因素的严重对立,也就是旧体制对新生先进因素压抑的新旧对抗,导致了马家军第一代的裂变。因此,我们说,马家军第一代的裂变,是新的市场经济同旧的集中统一体制的矛盾的发展结果,是市场经济的因素通过马家军的内部因素起的作用,因为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大潮流之中,任何不适应的事物都必须要被改造,马家军的裂变也是自然的,是市场经济强力作用的必然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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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们从马家军第一代的裂变中,似乎可以得到这样一些教益。其一,在市场经济(说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简化)的大环境里,运动体制的深化改革,必须是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因此,任何运动训练组织也必须首先考虑如何适应市场经济的先决条件,否则这个组织就难以生存。其二,市场经济也可以说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肯定、承认并发挥了个人主体性,要协调自由度增大了的个人行为,必须依靠法制,要办好优秀选手的训练组织或队伍,既不能靠个人权威,也不能靠个人恩情,必须依靠法制,依法办队,把组织内的关系纳入法制规范,由法权保护,这样才能保证组织的生存与发展,也就是说,要学会用法制来规范和调节组织的内部、外部关系,这是成败的关键一环。其三,招收队员要建立合同规约,在合同中规定教练、队员双方承担的义务,训练达到的目标,达到目标的条件和要求,明确规定不能履行合同的处置办法,以及对履行合同的奖惩办法,用合同来约束队员的训练行为。其四,要建立经济财务制度,定期公布收支帐目,要建立相应的监督组织,重大财务支出要经过讨论;同时,要聘请专业的财务人员对帐目进行科学管理。其五,最好聘请法律和财经顾问各一人(兼职),对队内财经和法制进行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