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意识与法国青少年公民教育_政治论文

公民意识与法国青少年公民教育_政治论文

法国青少年的公民意识与公民教育,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公民论文,法国论文,青少年论文,意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代法国青少年的参政意识和公民责任心

在法国第五共和国的历史上,有两个里程碑式的年代:1986年和1968年。1968年伊始,法国社会就弥漫着一股不安的气氛,从这年的2月份起,学生骚乱不断发生,最终酿成被称之为“社会性地震”和“历史性震动”的“五月风暴”。学生青年强烈要求享有参与和发表政治言论的权利,反对“美国资本主义、帝国主义和外国占领”,反对“国家机器和官僚压迫”。这一代的青年不仅敢作敢为,敢于向传统观念挑战,而且对国家政治生活和民族前途也深度关心,把“自由”视为座右铭,拒绝羞答答而又无效的改良主义。他们等待革命已经等得不耐烦了,甚至宣称:“我们准备推翻现在的制度”、“68学潮”影响深远,客观上它产生了两种结果:一般说来,如今的青少年比他们的父母接受了更加自由化的教育,与此同时,他们也获得或继承了父辈们怀疑各种意识形态、怀疑政治划分、甚至怀疑选举的政治取向。进入80年代后,以1986年法国政府“左右共治”局面的形成为标志,一种不受宗教、哲学或意识形态因素左右的个人主义道德价值观已然形成,其表现形式为:

1、怀疑各种政党和选举,试图寻找其他形式的政治参与。1988年4月,法国民意测验所进行的一项调查表明,政治在青少年中名声不大好,69%的法国青少年对政治生活不感兴趣,认为政党和政府“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的比例分别为61%和55%。他们最不愿意把自己按照左右来划分,这种对政治划分的敌视态度导致越来越多的青少年主张取消政党。另外,在选举上没有登记选举的人中青年人所占比例很大(18、19岁的人中有38%;20、21岁的有23%;22至24岁的有15%),即使有登记选举,弃权的比例也较高。如在1981年第一轮议会选举中,18至24岁的青年人中有29%的人弃权,而在65和65岁以上的人中,弃权的只有9%。若从旧的选举观念来看,青年显然对社会参与缺乏应有的热心。然而另一方面,20世纪后半期青年人在反对恐怖主义、种族主义、饥饿、战争的宣传与运动中表现卓著,他们比一般民众、特别是年纪大的人更愿意参加保护环境、裁军、捍卫和平与人权的组织及运动,这可说是当代法国青少年另类形式的“政治参与”。

2、对失业问题与个人前途的忧虑成为近年来法国学生运动的一个主题。1995年秋季,新学期刚开学,里昂市大学生就首先罢课,要求增加教育经费、增加师资、改善教学条件。图卢兹、波尔多、巴黎、奥尔良、图尔等市大学生纷纷响应,部分教师和高中生也加入到示威游行队伍中。秋季学潮的根本原因是学生青年对前途的忧虑。80年代初,法国有110多万大学生,1995年增至220多万。学生人数翻了一番,但教学设备、体制、方向及劳动市场并没有发生相应的变化,许多大学生毕业即失业,瞻念前程,忧心忡忡,学生们企望通过抗议示威来争取一个比较理想的前途。有人将1995年学潮与1968年大学生造反加以比较,认为60年代的社会动荡是激进的学生青年对保守过时的教育制度与颓废的社会风气及令人压抑的社会价值观的不满、抗争;而90年代的学生运动所导致的社会动荡则被一种对生存环境与前景的忧虑、恐惧所笼罩,人们在为维持现有的物质生活条件不致进一步恶化而抗争。

3、对社会政治组织的低度信任,青年群体分化显著,组成小群体的关系网,公民责任心不同程度的弱化。法国青少年既不是无政府主义者,也非革命者。然而自1986年以来,青年人对各种机构的信任程度呈明显下降趋势,没有一个政治组织或政党的被信任度超过50%。与其他年龄组的人相比,青少年更喜欢自己的小群体。一般来说,这些小群体以感情为组织基础,没有固定等级制度,它最开放,也最反对排它性,但并不反对社会运动,它们是青少年保护自己、抵制社会可能对自己进行侵犯的组织。在处理有关传统社会公德的问题上,当今的法国青少年的兴趣、语言和习惯令社会深感震惊:他们并不像一般民众舆论那样把象征缺乏公民责任心的某些行为看得很重。如砸碎一个电话亭、偷税漏税、欺骗雇主、在超级市场行窃、用假文件逃避服兵役等。

4、政治信仰比前辈更模糊不清,他们是“政治边际”人。60年代的法国青年是奋起抗争的一代,他们的政治信念坚定而执著,既有信仰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也有信奉宗教极端主义、恐怖主义和个人主义。当今的青年深受自由化教育的影响,对各种社会意识形态更宽容、更开放,但也正因为如此,他们的政治态度和行为具有强烈的“边际性”特征。据调查,声明自己准备始终不懈地积极参加某个协会活动的人很少,只有36%的青少年同意“断断续续”参加一些与“维护和平”或“裁军”有关的社会活动。与此相矛盾的是,认为参加社会活动和维护自己思想才是个好公民的人占65%,63%的人把反对种族主义放在第二位。对自由与民主的理解也正在贬值,77%的人更珍惜“随心所欲地驾驶汽车的自由”,就像“选择工作和学习”的自由一样。当代法国青少年既非对任何事物都“持嘲笑和怀疑态度的一代”,也非理想而又完美无缺的一代,可以这么说,在政治上他们扮演的恰是“边际人”的角色。

法国学校公民教育概观

法国公民教育基于这样两个直接的目的:弘扬传承法国文化,抵制美国文化。作为一个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有着相当强大国力和政治抱负的国家,法国曾经是一个称雄欧洲、影响遍及世界的强国,直到现今仍在国际舞台上发挥着重要作用。难以割舍的大国意识使得法国社会总寄望青年重振当年雄风。然而,近几年来,恐怖主义、罢工浪潮、学生运动、改革滞缓等社会政治经济问题“积重难返”,使得法国人普遍对现实和前景缺乏信心。另外,法国人也深为法国文化的发展担忧,因为美国文化长驱直入,风靡全球,而法国文化的影响力却日渐缩小。即使在法国,青少年们对美国的民主、自由,米老鼠、唐老鸭,牛仔服、可口可乐,好莱坞电影、摇滚乐等美国文化的象征形式耳熟能详,趋之若鹜。面对这样的困境,法国各界对加强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教育和品德教育的认识空前一致,认为学校在传播法国文化与恢复信心方面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学校应是培养公民道德的场所,培养共和思想和民族精神的中心。

但这一共识的形成颇费周折,在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初这一时期,公民教育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1977年基础教育阶段的公民教育被取消。因为在当时的法国看来,自由化至关重要,教育的首要目的是培养自由社会的公民,“使每一个青年有头脑,从而使他能够独立地重申社会协约,或他认为在需要时能够修改这种协约”,养成“摆脱教师约束的独立精神,能够完全自由地作出自己的选择”。尽管七八十年代的教育改革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忽视公民教育也造成了大量的社会问题,社会动荡不安,学潮、罢工、贪污腐败、贫困、吸毒、同性恋等层出不穷。因此,进入80年代后,公民教育又回归学校。为保障学校公民教育的顺利进行,法国教育当局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1、大力推进教育改革。90年代,法国教育改革的重要目标是大幅度提高教育的质量和效益,使所有青少年学业成功。为着这一目标,法国教育当局从以下两方面切入:一是提高教育质量,在中小学实施“优先教育区”政策,打破传统的年级教学组织形式,建立学习阶段的新结构,重视个别化教学和方向指导;二是改革师范教育,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建立大学的教师培训学院,提高初等教育教师的培养规格和教师待遇,为有意从事教师职业的大学生设置专门津贴。

2、公民教育课程的恢复和设置。1985年,公民教育课在基础教育阶段,从1989年起,初中阶段实施新的公民教育课程,高中阶段的公民教育课则与历史、地理结合,课时安排也相应增加。初中公民教育课要求学生认识“作为法兰西共和国的基础”即“民主基础的社会准则”,了解法国宪法和政府机构的职责,掌握关于公用事业、世俗学校、国防和税收制度方面的知识,并能够对这些方面的“综合目的性进行思考”。另外,学生还要了解政治力量和社会力量,学会对“舆论的形成和信息渠道进行思考”。高中的公民教育课则重点强调历史学习,它的课程计划覆盖从法国大革命到现今。通过学习了解共和国的艰辛历程、伟大的革命精神和绚丽多彩的法兰西文化,培养民族自豪感、认同感,“恢复法国人的信心和希望”(法国总统希拉克语)。

3、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提高督导人员的素质。教育督导在发达国家教育决策、方针、政策和法规的执行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法国的教育督导从中央到大学区、省学区,依次为总督学、大学区督学、省督学。教育督导人员的选聘严格,素质要求高。如对于总督学来说,不仅有年龄、工作年限、资格学历的要求,而且要求应聘者来自公立教育部门的工作人员,关心教育,为人公正、和蔼、威严,乐于并善于革新。为了提高教育督导的质量,法国对各级督导人员采取严格而科学的招聘制,给予督导人员以较丰厚的工资待遇。三级督导人员的选聘制度分别是:对于总督学,主要采取通过有关部门审议的方式进行招聘;大学区督学招聘程序大致是“申请→大学区初选→学科组和联席会议讨论→教育部长确定”;省督学则通常是通过“考试→培训→实习”方式招聘。

4、鼓励社会参与,建立公民教育社会参与机制。社会团体及公众参与教育事业的管理,在一些国家已有很长的历史,且形成传统。自20世纪70年代后,法国教育改革突出强调自治和参与,制定了一系列有关法律,用以来保障公民教育社会参与的正常进行。法国国民教育的社会参与主要有三个方面:其一是家庭的参与。法国教育部在70年代的教育改革方案中就提出,“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互为补充”,应当使“教师与学生家长之间的关系制度化”。其二是学生的参与。主要是扩大学生对教学活动的参与,学生有能力自己安排学习,对他们的学习要“善于增加难度”。其三是参与指导机构的建立。法国全国性社会参与管理机构1989年前有两个:“国民教育高级委员会”和“普通教育和技术教育委员会”。1989年,法国颁布《教育指导法案》,成立“教育高级委员会”,统一领导社会参与工作,取代前两个机构。

对我国学校德育教育的几点启示

启示一:完善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协同的法律基础。法国1989年《教育指导法案》规定,成立“教育高级委员会”,统一领导协调青少年的公民教育工作。我国教育界历来就强调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参与。但对政府、社会、家庭、学校在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的参与协同方面的地位、作用以及实施程度、方法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尚待完善,应当而且有必要借鉴国外有关公民教育管理体制中社会参与的法律规定和精神。

启示二:德育内容及其课程的改革、充实。德育内容的改革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我国学校德育由于偏重于以某一时期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作为学校德育的主要内容,忽视了道德品质的系统教育,对受教育者的年龄特点、个性特质、教育层次等因素的考虑不周,导致德育效果不大理想。法国学校公民教育课多强调对各学科的渗透,不断更新公民教育内容。法国总统密特朗就曾明确提出,要加强中小学的历史教育,增加这门课程的教学时数,通过历史课,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品德教育。这无疑为我国德育课程改革提供了借鉴。

启示三:青少年品德能力的开发、培养。注重学生的独立精神和自我学习能力,把德育和能力培养结合起来,法国在这方面有成功的经验。从简单灌输转变为灌输与道德判断能力、自我教育能力培养并重,把道德教育的实施和能力养成结合起来,是时代的要求。

标签:;  ;  ;  ;  ;  

公民意识与法国青少年公民教育_政治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