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社会经济运行的背景下,城市化的发展理念为城乡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稳定支持,使城乡的建设工程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模式。因此,在以人为本的政策理念下,需要城乡进行科学化的管理及建设,通过对公众参与问题的分析,进行公众意见的收集,从而积极推进城乡规划的合理建设,为社会和谐发展提供稳定支持。
关键词:城乡规划;公众参与;实现方式
导言: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人民的文化水平不断的提高。很多人自愿参与到城乡规划中,这样的做法便使得这一方式成为了提高城乡规划决策水平的绝佳方式。但参与城乡规划,政府相关部门不仅要保障公众的参与权、监督权、知情权、还要对参与城乡规划的公众展开深入人心的教育。并在公众参与城乡规划中,对于公众保持城乡规划的方式、途径、内容、以及救济制度等的透明性。只有这样做才能让更多的公众参与到城乡规划中,为我国的城乡规划的发展做出贡献。
1 公众参与城乡规划对我国城乡规划具有重要的意义
从国家颁布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走过了几个春秋,公众参与城乡规划是我国对于城乡规划这一领域的重大的研究和探索。但是要公众切实能够得到了其权利,履行其职责,还需要不少的路要走。近几年来,政府已经将这一法律法规作为行政民主的重要方式。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透明度得到不断的提高。各级城乡规划部门的执法也越加公正、文明。而公众参与城乡规划不仅能够让城乡规划部门接受监督。并且依靠群众的力量让城乡规划部门能更好的执法,并能更好的做好城乡规划的工作。而且公众参与城乡规划能够促进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感情。
1.1以人民群众的为主体地位是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首要价值
我国的法律法规的实行,都遵循着一个准则,便是以人为本,而公众参与城乡规划也必须要遵循这一条准则。城乡规划涉及面较广,例如涉及环境、城市空间发展、城市经济发展、群众住宅发展等方面。其对于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未来都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综上所述,让民众切实的参与到城乡规划中来,这样便可以促进这一保障体系制度的建立。并能够为群众建立一个保障利益的良好平台。而在公众参与城乡规划中。由于人民群众广泛的人脉,能将更多的利害关系人吸收到城乡规划中来。为我国的城乡建设发展注入一份新的活力。并且利害关系人更能明确城乡间的情况,向城乡规划部门详细的陈述一个区域的基本情况。这样一来,城乡规划部门便能全面的掌握一个区域的具体信息并加以参考研究。最后能科学合理的对城乡的空间作出合理的空间布局。使得人民群众的意志受到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尊重。这样的做法,能够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公正、公平、透明、民主的决定。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充分的倾听公众意见的合理性、合法性、有效性、可实性。结合各种意见,最后得出最为可行的决策。将错误的规划扼杀在萌芽中。
1.2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是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根本价值
城乡规划与公众的利益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在以往行政的法律法规中,社会公众与行政主体处于对立面。但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由于其具有特殊的意义,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缓解消释两者之间的关系,这对于我国的经济建设、法律法规的进步和完善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公众参与城乡规划既是对于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和运用,也是维护公共利益不受侵犯。众所周知,强拆引发的悲剧屡屡发生,但究其根本是公众对于城乡规划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的缺失。一些城乡规划决策者打着公共利益的大旗损害或直接无视公众的个人权益。而如果要抑制这一类问题,那就必须要公众参与到城乡建设中来。发表正确的见解,真正为人民群众谋取福利。
2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现状
我国现在城乡规划基本是由地方政府独立完成,公众对于城市规划的内容知之甚少。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发展,加之政府加强了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宣传力度,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热情逐渐提高,经过几年时间的实践,许多地方政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是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2.1认识不到位
许多地方城市管理者受传统思想的影响,他们错误的认为城乡规划是单独的政府行为,是城市管理部门独享的权利和职责,将社会公众参与城乡规划和遵守工作纪律对立起来,担心群众了解的信息过多会影响城乡规划的工作,或者是认为公众缺乏城乡规划方面的专业知识,对城乡规划工作帮助甚微。不仅如此,许多群众认为城乡规划是政府部门的事情,与自己毫无关系,所以就不关心城乡规划的论证、编制和实施。作为城市的主人和管理者,广大公众和政府部门要积极配合,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去科学的进行城乡规划工作,摆脱传统观念的束缚。
2.2法律保障不健全
我国制定了《城乡规划法》,它赋予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权利,体现了国家对公民知情权和参与权的尊重,是宪法民主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体现,该法规着重对城乡规划行为进行了规范,但是对城乡规划工作的监督和管控工作未做详细规定,例如公众如何参与城乡规划以及参与的深度和范围。所以目前我国还没有一套完整的关于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新的法规需要在公众获取政府信息、规范公众参与城乡规划考核标准、公众参与城乡规划方式、规范监督保障机制、公众诉求的反映方式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只有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才能提高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效率,规范公众和政府行为。
3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路径
公众参与城乡规划是城市科学发展有效手段,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公众参与城乡规划制度,是各级政府面对的重要课题,这需要各级政府和广大公众共同努力,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前进,积累经验教训。结合我国现状,今后应从如下几方面进行改进。首先,加大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宣传力度。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首要前提就是加强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教育,增强公众参与城乡规划意识。城乡管理部门要引导公民普及城乡规划学科知识,充分认识城乡规划的意义,让公众真正了解规划的实质,积极为公众参与城乡规划创造条件。借助新媒体、广播、互联网等手段宣传城乡规划对广大公众的意义,让广大群众了解和支持城乡规划。其次,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立法要明确规范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目标、性质、内容、职能、机构、组织、权限、程序、处罚等,确保公众参与城乡规划权利的实现。为公众参与城乡规划提供配套制度,确保公众参与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等。
最后,充分考虑公众参与城乡规划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政府主管部门不要一味去满足公众要求,要兼顾利益平衡的原则,权衡利弊得失,使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保持一种适度的平衡,保障各种利益群体能够对其既有利益与未来预期有影响的城乡规划决策发表意见,充分实现城乡规划行为的有效性。
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现阶段城市化进程发展的背景下,城市的规划建设需要在此基础上满足人性化的建设理念,因此,通过公众参与平台的设计,可以使公众积极参与到城市规划及建设的过程中,这一项目的创新为城市建设的和谐化、民主化提供了稳定支持。所以,在现阶段城市规划的过程中,需要完善相关的制度管理机制,拓宽民众参与的平台,促进城市进程的稳定推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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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汪丹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3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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