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性的重述与重建_伦理学论文

德性的重述与重建_伦理学论文

德性主义的重叙和再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德性论文,再建论文,主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8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539(2016)03-0013-09

      在罗国杰的伦理思想中,人生、社会、国家、民族和个人价值追求是高度相关的。他在马克思主义伦理学、道德教育、道德建设理论诸方面都卓有建树,然而我们最感兴趣的还是“德性论”部分。他的德性论以德性养成、守护传统道德精神、实现理想社会以及建设具有中国特色和中国气派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为理论追求。德性论固然是罗国杰广义的有系统的伦理思想的一部分,但我们更关心的是如何把这一部分问题相对独立地加以分析,从而把这一部分的讨论推向深入。在伦理学史和当代伦理学讨论中,这一类性质的讨论并不少见,如中国先秦和古希腊的思想家各自强调明德、爱智,共同点集中在如何行所已知、立身成德、学以成人。我们关心的是,从德性伦理学的角度来看,罗国杰关于“德性论”的问题是怎么提出来的?这个理论的成立,有什么预设或考虑?马克思主义的德性论作为一代学者晚年总结性的思考,其学术所求对于我们在多元文化冲突、融合的环境下进行现代性道德问题探讨,具有什么意义?

      一、德性论的提出及学术追求

      罗国杰曾在晚年最重要的《学术自述》(2011年)及《罗国杰生平自述》等回顾学术生涯的文章中追述学思历程,最终寄怀于德性论,并把自己的思想归结为一种“新德性论”或“马克思主义的‘新的德性主义’”,以进一步论定伦理学的功能与伦理学人的使命。他认为伦理学在各门学科之中是对于人的道德品质和思想素质的塑造最为重要的学科,其功能在于形成、教育、塑造和升华人的道德人格力量,其任务涉及人生观或人生意义以及实现和达到人生目的之方式手段。

      罗国杰在早期主要是从强调道德和重视修养来理解儒家思想的,后来认识到古代思想家大多阐述德性问题,在20世纪80年代考虑谋划伦理学体系和框架时,自然使其对德性的认识与马克思主义、现实社会伦理和道德关联起来。《学术自述》中有一段话简要而集中地如此说道:“儒家的德性理论……对我产生了重要影响。……儒家思想和中国古代大多数思想家所论述的问题,都是从各个不同角度、不同方面和不同方法来研究、讨论和阐述人类社会中的德性问题。……在进一步的研究和思考中,我对儒家……有了较深刻的把握。因此,在建立新的伦理学的体系和框架时,我试图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抛弃其中的糟粕,吸取其中的精华,使我们的伦理学能够更加具有中国特色和中国气派。”[1]关于“进一步的研究和思考”应包含他在六十多年的学术生涯中对中国本土民族伦理传统的持续关注,也包括他在相关文章中提到的对中国、西欧、印度、穆斯林等文化伦理的比较和关注。[1](110-113)

      上述关于“中国特色和中国气派”的话语至少有如下几层意思。第一,道德修养是儒家所重、伦理求索之终,这是罗国杰从早期到晚年一直学习、力行、研究伦理学,始终关注的一个中心问题。第二,德性问题似乎属于普遍主义和基础主义问题,具有某种传统性和根源性,为中西方古代多数思想家所分析和关切,现代性德性自然不能离其道而行之。第三,罗国杰的学术活动始终贯穿着他自身的感受和好恶,他在一生为之奋斗的事业中很强调从古到今的主流社会价值且为之探索、辩护,同时也有自身的独特认识和信仰并为之奋斗、付出。第四,罗国杰的德性论以实践的唯物辩证法为方法和立场,同时也以志道据德、依仁游艺的古学为根基和渊源,作为20世纪中国社会实践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或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重要标志性人物,他的德性论实可以说是中学传统、西学思想与马克思主义相结合的一个典型。第五,在结合的具体方式上,罗国杰比较注重不同伦理思想的交流和比较,吸收和改造相关学术资源来建设伦理学体系,这在国内伦理学界建立系统思想的前辈学者当中是一个范例。他不仅对社会主流价值观和伦理学的重大理论问题,不断进行新的概括、新的论证、新的分析和新的突破,而且也追求心灵自由、独立思考,晚年倾心于德性问题,将伦理学研究进一步落实到关于德性的理论和实践,重视个体心性、自由思考、自由德性,这是他晚期伦理思想发展的一个值得关注之点。

      中国传统道德重视“德性修养”同它的“德性论”紧密联系,伦理学是一门关于人的德性形成的理论和实践的科学。罗国杰的这一提法与他早期主持编纂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1982年)、《伦理学教程》(1985年)、《伦理学》(1989年)等系列著述,从“道德”概念出发界定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体系对伦理学研究对象的基本看法,大体上一脉相承,所不同的是:第一,对中国传统德性主义与马克思主义关系的强调;第二,对伦理学的功能与学术关切在于“德性”这一重要论题的强调;第三,对道德概念的认识从意识形态、上层建筑规范系统的视角,转向沉思人的精神世界,以主体丰富、生动、深刻、多样的精神世界深层之德性为核心思考人的生存之境,由此深入观照、探察道德。这几个方面使马克思主义理论、观点、方法与德性统一起来,化理论为德性、化德性为方法,应该就是他所说的如何“使我们的伦理学能够更加具有中国特色和中国气派”所指。

      “中国特色和中国气派”一词内涵大概有萨缪尔·亨廷顿新著American National Identity一书“Identity”欲表明的含义虽受外来影响但实有本土的、标志民族身份的“特性”。中国特色和中国气派某种意义上也是中国民族风格和民族特点的另类表述,这是20世纪以来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潮在与西方自由主义伦理思潮(如西体中用论)、东方文化传统主义伦理思潮(如新儒家)相冲突、交流和融合中努力实现中国化的自我体现,更是中国现代人文社会科学立足于本土致力于建设民族文化的基本追求。罗国杰对伦理学基本理论、社会伦理道德问题及主流道德价值的认识和论证,代表了20世纪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本土化、民族化的一个基本方向,他的思想形成和发展历程伴随着中国现代性或现代文明秩序的成长和建立,这个过程也是中国主流伦理思想有意识地或无意识地以欧美文化形态为背景或参照系统的发展。近代以来中国社会伦理思潮的发展一直受到欧美思潮的挑战和强势影响,即使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欧美思潮仍在升温,同时中国人文社会科学也出现了守护传统或本土回归的潮流,在此环境下,罗国杰把马克思主义与传统德性思想结合起来,以回应社会发展伦理问题,建立具有民族特色和民族气派的伦理学。可以说,在中学、西学交流融合的环境下,罗国杰讲的“中国特色和中国气派”恰恰就是通过阐释伦理传统中的德性思想,融合“中西马”,使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体系更具中国特点。

      罗国杰的德性论不仅接着中国传统讲、接着马克思主义讲、比较西方伦理学和新儒家等其他形式的伦理传统讲,同时也在批判和借鉴各种社会思潮中讲。他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及对伦理学的问题意识是接着马克思主义来讲的,而他所注重的人文精神和强调德性关切的方面,则与中国传统主流的伦理思想、信息化环境和市场经济条件下人的价值发展和人生需求相关联。他把这些方面都结合起来,以重叙和再建的形式更新德性理论传统。《学术自述》强调“伦理学是一门关于人的德性形成的理论和实践的科学”,从探索应答社会伦理问题、关注人的精神世界之视角,以民族德性传统为根基,推进或更新《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伦理学》等书中基于“伦理学是关于道德的科学”“道德是社会意识形态等的规范系统”等判断对道德概念的基本认识。他是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不间断地强调继承弘扬儒家为代表的传统伦理优良因素的主要人物,他以沟通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与儒家伦理思想的形式论证和守护主流道德价值,从而使得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潮成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思潮。

      20世纪以来在大陆和港台持续兴盛的儒家伦理思想代表了与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自由主义西化派伦理思想并存的第三大思潮,20世纪80年代后,中国社会思潮(包括官方的和民间的思潮)除了居于主导地位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之外,还有老左派思潮、新左派思潮、自由主义思潮、民主社会主义思潮、民族主义思潮、新儒家思潮、民粹主义思潮、底线主义思潮[2]。这些思潮或部分重合,或彼此分立,或激烈争辩,几乎反映了中国社会的过去和现在,代表了中国社会思想界对当代社会主要伦理观念(如个人、集体、国家、民族,以及自由、民主、人权、公义、多元、王道、环保等)的基本看法,也反映了人们对中国社会伦理观念的未来的探求。罗国杰坚持的儒家传统负载着中国的历史文化和思想道德,他以理性的方式和态度把如何对待传统道德总结为“批判继承、弃糟取精、综合创新、古为今用”十六个字[3]。他一直批判价值观念上坚持个人或个体重于社会、集体、民族的个人主义,从国情、民情、世情出发,结合东方整体主义传统,对自己信仰的集体主义思想做了多角度、多层面的辩证论述,并持之以恒地身体力行。20世纪90年代以来,罗国杰集中精力研究传统道德,这个时期由于社会文化发展与伦理建设的推动,加上麦金太尔的德性伦理学系列著作先后面世,哲学、伦理学界一度兴起对德性伦理的讨论热潮。罗国杰在这期间系统地分析、研究了传统道德,编著了多卷本《中国传统道德》和《中国革命道德》,其中饱含着批判的分析、同情的默应、理性的尊重,全书以阐述道德传统精粹、补充和论证主流价值为职志,力图克服盲目的偏见,从规范、理论、修养、德行诸方面为现代道德探究提供一份尽可能充分的基本资源和评价参考。这两套书的编纂及其思想内涵、结构框架的形成不无包含着罗国杰用历史唯物主义分析研究德性思想,以形成“伦理学是一门关于人的德性形成的理论和实践的科学”这样一个基本论断。

      由此看来,罗国杰提出德性论在学术上意在追求尊重、发扬中华民族传统,意在关怀、建设中国现代性文明秩序,意在补充、论证主流道德价值,意在建立、发展本土化、民族化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罗国杰晚年对德性论的探求,表明他对现代中国社会道德理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中国化、伦理学的本质和发展及相关问题的一种新的思索。

      二、德性论的内涵和旨趣

      《学术自述》全文对德性论有相对完整的分析和自觉论说,但与其说是一篇论证性的分析或论说文章,毋宁说是一代学者晚年留下的一份对于伦理学及社会道德某些核心问题予以扼要说明的纲要性文章,故称其为“伦理学遗嘱”应是恰如其分。正是这份“伦理学遗嘱”,对马克思主义的德性主义特征有着相对集中的表述,即它关注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献身精神、重视每个人都应抱有崇高道德理想的追求、要求先进的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坚持动机和效果的辩证统一、个体的自我完善、个体对整体的道德责任[1](7)。这些方面凝结了罗国杰对德性之目标追求、理想境界、人道要求、价值结构、内外养成、责任所求诸方面的最广之见识、最终之期待。

      第一,关于德性之目标追求。德性之目标凝聚了罗国杰从青年至晚年不息争取而至精神世界积淀之最深信念,理想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是他的梦想,或如孔子所言之大同之世、佛陀所言之净土世界等,非经艰辛求索、漫漫长路而不得。君子志道据德,德性培养诚然重要,但偏离社会、缺少梦想及对合理目的之预设,德性的实现无疑也会落空。罗国杰一生为追求理想社会而奋斗,他相信通过社会主义建设,逐步实现平等、自由的理想社会。比之于儒家天下为公的大同之世、佛教涅槃解脱的极乐来世、道家小国寡民的清平之世,社会主义的建立扭转了16世纪以来资本主义占据世界支配性地位的格局,在今日全球化的时代,社会主义是理想社会的初级阶段,现代的改革和发展已使中国从世界边陲走向中心,中国社会主义基本上实现了百年追求的独立、自主、富强之梦。但是,社会主义的理想与现实之间存在巨大落差,尤其是苏联路线的社会主义败落之后,世界范围内社会主义不同程度地出现各种问题(如权力异化、贪腐入骨、贫富不均等),大有重返资本原始积累时代之势。世界史的变幻和时局的动荡使罗国杰更加坚定人生信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化理论为方法、化理论为德性,从运用理论作方法和运用理论提高思想觉悟着手,探索以正确的思维方式和方法论解决现世的道德和价值观问题,这在广义认识论的意义上遵循着一个共同的辩证实践原则,即“以得自现实之道还治现实”,其合理性在于从现实生活中吸取理想,又促使理想化为现实。

      第二,关于德性之理想境界。道德之应然即含人的理想和向往,德性养成即在实现道德之应然。依现实人的实际努力而造就德性的不同程度或层次,由此使不同人有境界上的区别。克除自私自利、合理利己,达于无私奉献、大公无私,是古今仁人求德之所同。孟子言善、信、美、大、圣、神不同境界,称涂之人皆可成贤、成圣,不仅意在期望一种个人道德发展上的理想主义,而且更在实际地促成个人人生、人格、修养的日进无疆。因此,罗国杰多次撰文对人的德性修养之境界做多方面、多角度、多层次的论说,如依据人的价值取向多样化状况和道德修为努力达到的程度,将道德修养划分为自私自利、先公后私、大公无私三个层次,并将道德境界划分为大公无私、先公后私、合理利己、自私自利四大类型,强调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应抱有崇高的道德理想,都应当具有达到这种崇高道德理想的追求,克服合理利己、自私自利,从先公后私的社会主义道德境界逐步发展到大公无私的共产主义道德境界。这应是新德性主义道德理想主义与道德现实主义相统一的理论品格之体现。

      第三,关于德性之人道要求。德性与人道之联系的探讨始自20世纪80年代初对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的生产关系、人际关系之异化问题的反思,罗国杰在“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大讨论中撰文阐述了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本质、内涵和要求,认为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是社会主义社会中对待人的一种伦理道德原则,它“站在人类大多数立场,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并高度强调“以集体主义为核心”,劳动者成为社会的主体和目的,实现了自己手段价值的人和目的价值的人的真实统一。个人首先要对集体、对他人做出贡献,使自己的存在具有积极意义,即有手段价值;集体和大家也把个人当作目的来服务,每个个人也就取得分享他人劳动成果和集体利益的权利,实现自己作为目的而存在的价值。[1](353-372)20世纪80年代末苏联意识形态发生变化,人道主义原则作为反思集权制或意识形态专制、权力异化等相关问题而成为重要的伦理学原则,罗国杰在此期间出版《伦理学》一书,其中充分总结了各种人道主义的基本观点,阐述了社会主义人道主义道德要求和原则的基本内容:“尊重人的价值和尊严”“能够实现目的与手段的统一……作为手段……社会也要尽可能去满足每个劳动者的利益”“关心人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等。《学术自述》之所以提出“新的德性主义具有先进的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要求”,是深切地关切到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充分尊重人的价值和尊严、实现目的与手段的统一、关心人的需要之必要与重要。

      第四,关于德性之评价结构。历来功利论与偏于以“实然”的或现实的方式理解道德价值本身的道德目的论关联密切,德性论则与以“应然”的或理想的方式理解道德价值本身的道德义务论有内在联系,目的论与义务论在解释与论证的方式和标准方面、对道德的功能与意义之特定理解、对道德或伦理的文化背景预制和理解都有所不同。对总体道德价值的理解,罗国杰倾向于德性论者,具体到对德性评价结构的解释,他认为德性论较之功利论更具有一种对提升人的道德素质和道德人格有意义的内容,而功利论易引导人向追求功利的目的、追求最大利益的方向倾斜。他自述自己从研究伦理学一开始就是一个动机与效果的辩证统一论者,是一个倾向德性论和义务论的德性主义者。从《伦理学》一书在道德评价问题上对动机论和效果论各自偏颇的分析以及对动机与效果关系的理论阐释,到《学术自述》对道德行为的动机与效果关系之辩证论说,表明罗国杰思想的前后一贯性和深入性。他对康德义务论的动机论尤其赞赏和偏爱,认为义务论的动机论“抓住了人的道德行为的本质,掌握了善恶的关键”,按照自己的善良意志或好的动机、目的而行动,同时又合乎普遍道德律,人就有了意志自由、个性自由。不过这种赞赏和偏爱是辩证的、有节制的,其基础是人的多样性、历史性和社会性而非人性或人的理性,这正是马克思主义德性论和义务论的特色。

      第五,关于德性之实践方法。德性实践方法是德性理论及其基本要求的落实,罗国杰认为“修身”“慎独”之个人“自我完善”是道德行为的重要方面,而道德的他律与道德的自律则为德性养成之内外方法。德性养成是他的伦理思想一贯强调的主题,也是其伦理学体系的落脚点,早期的《中国伦理思想史》讲义稿和《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一书对此都有重点论述,他认为系统的伦理思想包含道德基本理论、规范体系和品德实践方法三部分。没有伦理规范体系,道德基本理论就流于疏阔;没有规范体系,道德实践方法就失去了依存的意义和根据。罗国杰在《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一些基本问题》(1982年)、《试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体系结构的特征》(1983年)、《伦理学教程》(1985年)、《伦理学》(1989年)等论著中对以理论、规范和实践相结合为基本结构的伦理体系的细部作了具体分析和阐述,认为伦理学的中心在于人的德性之养成,核心论点意在强调“道德自律”的觉悟和实践对于德性论之重要,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德性主义者在个人道德修养上的最深刻要求。

      第六,关于德性之责任所求。与《伦理学》一书在道德选择、道德行为及道德品质的相关问题中分析“责任”不同,《学术自述》在“义务”的意义上理解“责任”,而“义务”与“责任”正是他所认为的“理性主义思想家中的德性主义者”的核心道德用语之一。新德性论认为康德的义务论以其对“善良意志”的规定最具有吸引力,对义务与责任的论说也最接近道德的本质。罗国杰强调道德上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但认为这种统一性不同于法律上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与平衡性,一个德性主义者更应注重负责任的义务和担义务的责任,重视对他人、集体、国家、民族所应负的道德责任。他赞同康德义务论的责任伦理,认为“道德”本身所包含的一个重要的“元素”就是“义务”或“责任”,没有“义务”或“责任”也就没有“道德”。道德义务或责任的履行程度是衡量个人、民族、集体、国家道德风尚和人的道德品质高低的主要指标。义务或责任的履行不能以追求和享有道德权利为前提,履行了道德义务的人应享有应有的物质的精神的道德权利。罗国杰在德性论的最后部分强调“责任”,意在从既按善良意志或目的又合乎普遍道德律而行为的实践,过渡到德性的价值指向,最终将“责任”真正作为马克思主义德性主义最为重要的概念之一。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新德性论伦理学也是一种新责任论伦理学或新义务论伦理学。

      上述诸方面表明罗国杰对道德本身认识的一个变化,即从早期《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伦理学》等代表的从社会意识形态和思想上层建筑的角度认识、分析道德,到晚年转入沉思人的精神世界,以主体普遍性的德性为核心思考人的生存之境的角度观照、探察道德,从而再次厘定伦理学的功能与伦理学人的使命。他从人的丰富而能动的精神世界深层,多方面阐释了人是作为追求德性的存在、伦理学应该以德性养成为关怀。这一识见对于当代德性伦理的论争和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中国化的意义和价值是不言而喻的。

      三、德性、德行与规范的统一

      伦理学以改造人类灵魂、提高人们的品质、培养人们的情操、陶冶人们的气质为追求[4]。以德性、德行与规范的统一性为基本精神和方法,建立有效的德性培养之规范伦理系统,始终是罗国杰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早在《伦理学》这部承前启后的规范伦理体系之作中,罗国杰就认识到:历来伦理思想家有强调理论反思和辩证法、有重视伦理规范、有关注分析概念之不同,但是,无论谁都不否认伦理学的最终目的是要培养人的道德品质,使人做出正确的行为选择,有高尚的价值目标,使社会达到完善个人、完善他人的和谐境地[5]。因此,《伦理学》全书在“道德规范”“道德选择”“道德行为和道德品质”“道德教育和道德教育”等大部分章节都是在德性、德行与规范相统一的思维中立论的。道德以行为贵,德行就是反身实践和身体力行。只有体诸身、见诸行,充之为品德,凝之为人格,才能使道德成为提升个人境界和改善社会风气的一种精神力量[6]。罗国杰多处强调中国传统伦理学中的知行论题,在相当大的程度(包括内容及范围)上涉及德性与德行的关系:与行知统一的理论构架相联系,“知”往往指向德性之知,而知与行的互动既意味着在习行过程中涵养德性,也蕴含着化德性为德行的要求。德性既涉及规范,又制约着行为;规范既规定应当做什么,又提供评价行为的准则;德性指向成就人格,是实有诸己之品格,可以看作一种内在的精神结构,同时又体现于现实的行为过程。德性内在于人,德行见之于行,德性与德行内外一体。

      德性、德行与规范内在一致的观念不仅体现于《伦理学》等相关著述中,而且也相当简练而明确地贯穿于七卷本《中国传统道德》和六卷本《中国革命道德》各卷内容分析、纲目设计及体系编排之中。前者从最具普遍化、一般性的德性条目中提炼规范要求,并从德性的基础性、特殊性、个别性特质中归纳不同类别的规范系统,其中把道德规范分成“基本道德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家庭道德规范”和“文明礼仪规范”四部分,“规范卷”又提纲挈领地归纳出十八个基本规范,即公忠、正义、仁爱、中和、孝慈、宽恕、谦敬、诚信、礼让、自强、持节、明智、知耻、勇毅、节制、廉洁、勤俭、爱物。这十八方面在伦理规范上表现为“你应当”(You ought to)之类的形式化约束性要求,而从德性角度看,则是“我应当”(I ought to)的需要表达形式。对行为来说,“你应当”似乎呈现为某种外在的命令,“我应当”则源于行为者的自我要求,后者乃是基于向善的意愿、善恶的辨析与认定、好善恶恶的情感认同等精神定势,可以看作是内在德性结构综合作用的结果。

      《中国传统道德》渗透着这样的认识:德性的现实特质和社会普遍性要求与规范的自律本性相关,全部德目大都是用复词表述的,而且都来自古远传统且经历了历史考验的基本道德文献,其综合的形式提醒我们构成德性伦理生长绵延的基本条件,不仅是道德文化共同体的文化组织支撑,还有人类自身道德生活的目的本身。“规范卷”概括的十八个规范中前九个着重从伦理关系方面考虑,后九个着重从个体行为方面考虑。一个统一的道德体系不仅要求规范与德性相联系,而且要求规范之间形成内在有机关联,如网上之纽结有一定的结构秩序和确定的位置。各规范之间相互关联、相互推演、相互包含、相互重叠而形成相对完整的系统。十八个基本规范是综合传统道德并考虑现代社会道德需要提炼而成,并不绝对限定数目,内容上涵括现代社会道德建设之必需。《中国传统道德》(普及本)以基本规范为主阐述了二十一个规范,即公忠、正义、仁爱、中和、孝慈、诚信、宽恕、廉敬、礼让、自强、持节、知耻、明智、勇毅、节制、廉洁、勤俭、爱物、敬业、友谊和礼仪,前九个为人际交往的基本道德规范,第十至第十八个规范是关于个人如何处己立身的道德规范。

      罗国杰作为中国革命、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的亲历者、参与者和见证人,以弘扬革命德性为己任,他肯定源于中国革命道德传统的革命德性是中国文化和社会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内容,革命道德是共产党人、人民军队、仁人志士、先进分子和人民群众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中所形成的优良道德[3](1107)。中国革命德性是一个涉及社会生活、职业生活和家庭生活诸多方面的美德体系,它以实现共产主义为崇高理想,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集体主义为基本原则,以实事求是为思想路线,以追求真理、勇于献身、热爱人民、服务人民、英勇顽强、坚韧不拔、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和艰苦奋斗为基本要求,以爱国主义、国际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和服务人民为主要内容。多卷本《中国革命道德》中的德性条目可概述为忠诚、奉献、利群、求真、勇敢、友爱、勤俭、孝慈、平等,其中奉献、利群、友爱、平等是社会美德,孝慈是家庭美德,忠诚、求真、勇敢、勤俭是个人美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既是革命德性的核心,又是一项基本道德要求;集体主义是中国革命德性的基本原则,贯穿于美德体系的各个方面,也是一个高层次的道德要求。罗国杰多次撰文论述革命德性之价值与意义①,数次引述邓小平在20世纪80年代关于用“共产主义的思想体系指导整个工作”、用“共产主义道德约束共产党员和先进分子的言行”[7]的语录。他通过对中国革命道德的梳理和提炼概括,力图体现革命道德传统的群众性、实践性和民族性的本质。在20世纪末曾一度存在宣扬告别革命、文化保守主义的思想环境下,罗国杰阐述革命德性思想的价值与意义,不仅在于补充、论证主流道德价值,尊重、发扬更具包容性的中华民族道德传统,也在于以革命道德传统增强人民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理想与信念。

      上述两书以历史的、分析的方法对德性传统进行了提炼和概括。罗国杰认为任何一种德性的解释都离不开它赖以产生的基础和传统,因此他在实践中界定德性,在历史传统中分析德性,在批判的考察中把握德性,在与古今中外的比较和结合中强调德性。近二十多年来,哲学、伦理学在德性伦理探究上呈现出不同的方法和路径,借助于相关传统和伦理资源,现有研究业已揭示了德性伦理的本性、生成根源和依存基础、传承方式、构成特征及实践语境等。但是,在经历了西学冲击、一度偏激地否定本土伦理之后,立足于民族传统和现实道德实践,如何发展更具中国特色和中国气派、民族特点和民族风格的德性伦理学,以有效回应现代社会道德理论与实践难题,罗国杰在这方面的探索无疑会提供有益的启示。

      四、德性论的方法特点

      从德性伦理学角度分析罗国杰的德性论,理解这一思想的内涵与特性以及这一命题得以成立的诸理论条件和实践条件,可以发现,其德性伦理在思想上不仅具有民族特色和民族气派,方法上更具自身特点。

      一是故土情怀。罗国杰对德性传统的阐释伴随着社会主义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事业的发展,这个历史阶段也是中国的现代化从提出到全面启动的时期,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始终与反传统、否定传统的道德批判交织在一起。最近的传统道德批判出现在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随着封闭已久的国门的敞开,西方道德观念和伦理思潮借助西方文明的强势冲击力蜂拥而至,给知识界和较为先锋的生活群体以强烈的震动。经济发展的较大差距,拉近了人们对西方文化的认同,同时反思历史的教训引致人们对西方文化的感情倾斜。此次的传统批判在某种程度上是与对西方文化的充分肯定、把现代化等同于“西方化”的潮流相联系的②。新旧交替、价值转换,中国人强烈渴望从物质到精神领域实现全面的改变,形成人们投向西方的契机。身处此种环境,罗国杰对自己的研究,无论在思想上还是方法上,都有一种基本的自觉。他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剥削阶级的道德可以批判继承”,80年代提出传统道德“批判继承、弃糟取精、综合创新和古为今用”,90年代在《中国传统道德》中提出“从一定意义上说,中国传统道德是中华民族思想文化传统的核心”。2011年提出德性论较之功利论更具有一种对提升人的道德素质和道德人格有意义的内容,传统道德思想同“德性论”紧密相关[1](6)。不论是探索西方伦理史,还是研究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罗国杰力图通过传统德性论与现代道德的结合弘扬民族道德传统,其根本目的在于振奋我们的民族精神,提高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信心,使社会主义道德有更丰富的内容,有更加具有民族特色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在于使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真正成为思想上的主旋律,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形成有中国特色的价值观和伦理道德规范。这表明罗国杰力图在自己的学术追求中使伦理学体现鲜明的民族文化、传统和历史特色。

      二是现代的道德观。新德性论不仅如罗国杰所言是“马克思主义的‘新的德性主义’’,必然要以历史唯物主义的精神来体现和反映一定经济基础之上和特定历史条件之下的人的道德完善性之追求,与各种人本主义的、民族主义的、自由主义的、宗教信仰主义的德性观相区别,在我们看来,他的德性论更是一种现代道德观。罗国杰在几十次再版的《伦理学》等著述中,以中西伦理史为基础,从道德现象的构成理论出发,提出内在一体的道德基本理论体系、道德规范体系和道德品质培养体系,其中最基本的因素是他与时俱进的现代道德观,即从社会需要出发,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法阐述的道德人论基础、社会条件、传统因素以及善恶论、规范论、品质论等。在《中国传统道德》相关部分及多篇论文中,罗国杰对道德发展的规律性进行了阐述,他表明道德发展是传统性和现代性、阶段性与连续性的统一,现代道德是对过去人类一切优秀道德传统的继承与发展。对于中国现代性道德的建立,罗国杰重点阐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与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密切关系。第一,传统文化包括传统伦理道德,是积淀在民族的思想意识和行为规范里的民族心理和民族性格的组成部分。一个着眼于未来、大力进行现代化工作的国家和民族必然不会忘记自己的历史,更不会抛弃本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第二,任何一个国家的现代化,都是以不同的文化道德传统和价值观念作为指导的,每个不同的民族都有与其他民族不同的传统文化,任何一个人都要直接或间接地接受包括传统道德在内的传统文化的哺育和影响。第三,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对于优良道德风尚的形成,对于中华民族的团结、和谐与发展,产生过并仍在产生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对于道德遗产应根据历史进步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根据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根据千百年来人们在思想中所认同的人际关系的一些准则和规范,根据社会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道德原则,予以加工和改造,使其成为反映人民利益的、科学的、积极的现代性道德。

      三是理性的方法。罗国杰是新中国成立后系统思考并阐释伦理学方法的第一人,《伦理学》一书首章从一般、特殊到个别对适合于伦理研究的方法有着深刻的认识和全面的体察。他对方法有着清醒的自觉,前后一贯地渗透到德性伦理的研究中。他的方法在具体方面是分析的、辩证的,更是历史的,这在他关于道德传统批判继承的方法论说中有鲜明的体现。从普遍和特殊、抽象和具体、一般和个别的相互联系出发,罗国杰认为任何一种道德思想都内在地包含着一般和个别、抽象和具体、普遍和特殊的辩证关系,个别中包含普遍,而普遍只能在个别之中。任何一般的、普遍的、共同的东西都是同特殊的、具体的、个别的东西相联系而存在的,它们只能存在于这些个别的道德思想、道德要求、道德命题和道德原则之中;普遍的、一般的、共同的东西又往往扬弃了特定时间、特定地点、特定具体含义而选择、提炼、积淀和保留下来的道德命题和道德要求,都具有特殊意义和普遍意义。某些共同的历史背景必然会使道德有某些“共同之处”。这就是我们今天所以能够批判继承的理论根据,把握其一般的、普遍的、共同的属性中的能够适用于今天的内容,就是我们今天能够批判地予以继承的基本内容③。这一论说的理论基础在于历史的唯物的辩证分析,其前提显然是针对冯友兰的“抽象继承法”。罗国杰在具体的理论研究中又不重文字的训诂考证或纠结于相关的历史背景,而重于伦理义理的了解体会。他对德性的研究不仅关注思想与时代及社会环境之间的互动,而且也注重思想本身的意义,概念命题的分析,学派、观念的流变传衍。从传统来说,这又是他所体会的哲学史和伦理学史中的宋学方法。

      四是包容的态度。罗国杰尊重中西方德性传统,尤为强调中国的“尊德性而道问学”,注重在分析不同文化伦理各自特点和贡献的基础上,在多元文化交流融会背景下倡导对各种道德观念和伦理思想进行比较与会通,以此建立更具开放性、完备性的伦理学体系。他认为不同的文化是由于不同民族、地区、心理、道德等因素形成的生活习惯、文化伦理、价值观念、行为准则和道德情感等为主要内容的体系。西方文化对世界的贡献不同于东方文化对世界的贡献,研究、分析这种不同和独有特点,对我们研究世界伦理文化是有重要意义的。他从对各种文化存在的根据、条件和特点的分析出发,认识到西方文化强调理性、实证精神,重视自我价值、个人尊严和自由等伦理精神;东方文化强调伦理道德的意义,重视整体、个人道德品质修养,推崇德治和身教的作用。追求崇高的道德价值,是中西文化中相互吸收、相互融合的一个重要契机。[1](110-111)建立基本道德共识,不仅需要包容异质文化伦理的态度,更需要容纳同质文化中多样化价值观。罗国杰多次对道德建设在具体要求上的层次性的论说、对道德原则要求层次的划分、对价值取向多样化状况的理解、对道德修为努力达到不同程度的认识、对道德境界不同类型的分析,都意在努力以最大可能性来建立同质文化下的基本道德共识。包容的态度显然有助于我们思考一种与我们社会的历史条件和限制相一致的、公共理解的德性是如何产生的,其主要意义不在于产生的理论是否是医治道德危机的济世良方,而在于蕴含在其中的历史主义的分析方法,指出德性存在、传统延续的可能性、必要性,并把处境化的个体情感、判断和关联作为伦理判断的基础。

      罗国杰在多篇关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论文中反复论说,一个人的品德如果是真正一贯的、明确的、坚定的,那么它一定是某种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体现。如果他在社会中能够始终一贯,既自尊又尊重别人,既个性解放又具有社会责任感,具有个性自由与大同团结统一的德性,那么他便是把唯物辩证法的世界观、科学社会主义的人生价值观贯彻到自己的行动中,变成自己的德性了。因此,罗国杰的德性伦理思想也可看作一个广义的教育伦理理论体系,是从实践唯物主义辩证法的立场对人的一定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基础上的德性观的形成和教育的系统说明和深刻研究。新德性论的提出就标志着这一思想初步形成了。

      ①参阅罗国杰编著:《中国革命道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前言”;《中国革命道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9年版,“编者的话”。

      ②参阅罗国杰主编:《中国传统道德(规范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编者的话”。

      ③参阅罗国杰主编:《中国传统道德(规范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编者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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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性的重述与重建_伦理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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