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语法化问题的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汉语论文,语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H1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263(2003)02-0063-09
一 研究对象和领域
1.1 对象 实词意义经虚化而衍生出语法意义,表明从词汇领域跨越到了语法的领域(A),这种现象就是典型意义上的“语法化”现象,是语法化的狭义内容。广义地说,语法化还包括语法意义的再生现象,即词在虚义水平上的意义演变活动,一方面可以是由不太虚向更虚义变化(B),孙朝奋[1]、江蓝生[2]都指明了这一点,另一方面,演化前后的意义差不多处在同等虚灵的层次上(C),主要见于多义连词、语气词等。A、B构成语法化的主体,所以“虚化”在某种程度上也是“语法化”的同义语。从国内语法化研究成果的数量和规模看,最多是以A为对象的研究,其次是以B为对象的研究,以C为对象的研究成果最少,以C为研究对象的如马清华。[3,4]沈家煊曾把“短语或词组逐渐凝结为一个单词的过程,即短语的词汇化”也纳入语法化的范围,但未成为主流观点,也几乎没有出现过这方面的相应成果,[5]他后来修正说,“语法化也就是实词虚化为语法标记的过程。”[6]石毓智把句法结构的演变也纳入语法化研究范围,使“语法化”变成一个大而无当的概念,造成和整个历史语法学研究对象的重合,笔者不赞同这种处理。[7]所以说白了,“语法化”其实就是“语汇语法化”的缩略说法。
对语法化现象的观察有微观和宏观两个层次:在微观层次上,要对每一个虚词作出深入细致的个例研究,因为虚词是高频封闭类,每一虚词的语法特点不同,都对完善语法理论、指导语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在宏观层次上,语法化研究一要将孤立的个例研究提升到对整类句法语义范畴或整个词性类别的研究高度,研究其兴替、调整的机制,并作出解释,[8]二要置放在词汇更替的大背景下来看(参二)。
1.2 理论领域及其成果 语法化研究的理论领域有三个:(1)语法化诱因与机制,(2)语法化阶段与表征,(3)语法化轨迹与时间表。前一项也可泛称“语法化机制”,后两项合称“语法化过程”。语法化机制是语法化研究开辟的新领域,换言之,现代意义上的语法化研究时代的开始,以对语法化机制的特有关注为标志。相比之下,语法化过程属于比较传统的研究领域。
我国词义虚化研究虽然起步很早,但多关注语法化过程,对语法化机制谈不上有什么系统研究的目标。上世纪80年代开始,研究开始进入有意识的宏观探讨阶段,黎运汉[9]着重探讨虚化过程,解惠全[10]着重探讨虚化机制,但在当时都没有引起足够重视。随着功能语言学对解释因素的普遍强调,我国的虚化研究也逐渐在描写基础上寻求解释。梅祖麟说,“描写不是解释。所谓解释,一则是要把需要解释的现象和其他的类似的现象连贯起来,二则是要说明以前没有的结构怎么在那时期产生。”[11]解释的结果应进一步归纳、抽象,才能上升为理论,由于缺乏后一步工作,个别深入细致的具体研究论文虽闪现过与现代语法化理论一致的学术思想,但终未能上升到普遍理论层次,不得不将理论发明权归于西方学者。如蔡镜浩[12]说,南北朝时“看”由测试义动词向语助词虚化,先是后置于其他测试义动词,构成连用式,然后由它逐渐失去动词性,开始向语助词的过渡,其间经历了一个难以断言“看”是动词还是语助词的阶段。此处所说的两可阶段与“虚化语义链”理论(参下)完全合拍,而后者是1994年才介绍到我国的。从九十年代初开始,我国的虚化研究在国外理论带动下发生巨大质变,上升到了语法化这个更高的层次,将系统探讨语法化机制作为富有创意的研究目标,在语法界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首先是1994年沈家煊[15]和孙朝奋[1]几乎同时分别在《外语教学与研究》和《国外语言学》上发表文章,发布了国外语法化研究的理论总况和最新成果,适当表明了自己的看法。时隔不到一年,刘坚、曹广顺、吴福祥[13]在《中国语文》发表文章,立足于国外已有理论和国内汉语研究基础,从理论高度对汉语语法化机制进行了抽象归纳的首次尝试。这三篇文章共同构成我国语法化研究的理论宣言。沈家煊1998年补充介绍了国外又一本最新语法化著作的有关理论,为渐成热点的语法化研究添加了助进剂。[6]四篇文章的理论框架内容成为后来中国语法化研究的基本指导性理论,值得语法化研究者特别注意。其他一些学者的论文也有若干理论补充。可以说,我国现代意义上的语法化研究是从1994年开始的。2001年秋,在天津召开了首届汉语语法化问题国际学术讨论会,20多位国内外学者参加了会议,表明语法化已成语法学者关注的一个焦点。
“语法化机制”(注:这一术语目前在使用上比较笼统含混。石毓智、李讷[7]分析汉语时体标记的诞生机制时,是在最广的意义上操作,包括语法化实现的条件,语法化阶段及其相应表征;沈家煊[6]则在更窄的意义上使用这一术语,大致同“语法化方式”;石毓智、李讷[7]第22章所谓“诱发语法化的两个机制”则意味着机制本身就是诱因。洪波(《论汉语实词虚化的机制》,载郭锡良主编:《古汉语语法论集》,语文出版社,1998年)认为语法化机制是能引起语法化现象发生的因素,显然把它等同于诱因,但它又认为这个意义上的语法化机制跟语法化条件不是一回事,因而出现“以句法结构为条件,以句法意义为机制”诸如此类的表述,比较令人费解。)在狭义上指语法化方式,广义上还包括语法化的诱因,诱因和方式常有大致对应的关系,所以它们可划归同一研究领域。诱因的解释任务是说明为什么(why),其成果可用以预测后一步的语法化方向。徐烈炯在其著作《语义学》序言中说,科学意义上的词义变化的研究应能说明过去词义为什么变化,预测未来词义怎样演变。[14]用这一论断来衡量,语法化研究把词义演变的研究朝科学目标推进了一大步,因而是语法历时研究的一个划时代革命。虽然预测是语法化研究期望达成的一个目标,但根据条件不一定都能推出或预测到正确的结果,如“爱/NP”泛化到“爱/VP”,仍停留在动宾结构阶段,而“想/NP”泛化到“想/VP”,则很快从动宾结构发展为状中结构,比较“爱/看”和“想/看”,不能因为“爱/看”跟“想/看”在组合及其结构的来源上相似,就说“爱/看”也可像“想/看”那样分析作状中关系。这是共时分析给语法化的一点启示。布拉格学派重要继承人雅各布逊曾指出,对变化的解释必须是有目的的,要根据结果,(注:事实证明,从果到因的回溯推导法在语法化研究中是有效的,比如,语法化的结果很多都在一定句法位置上实现,这种语法化肯定与句法位置有关,词汇语法化的目标是演化为功能词,而功能词是封闭词类,封闭词类使用频率必然比开放词类高,语法化肯定也与使用频率有关,确实如此,郭小武(《古代汉语极高频字探索》,载《语言研究》2001年第3期)分析了古汉语极高频字后指出,封闭性强的词类一般总对应于极高频的词类,高频词类一般也总是虚的,总是语法要点的最重要承担和体现者,斯瓦西里语也有同样的统计分析结果(沈家煊1994)。)不要根据原因。[15]我们赞同在对由结果推出的原因作一定归纳后,再把它们作为条件来预测结果。(注:如石毓智、李讷[7]等。)引进或国人研究而得的语法化机制理论,归纳起来主要有:(1)解惠全[10]指出,实词虚化要以意义为依据,以句法地位的固定为途径。(2)孙朝奋[1]谈到,“上下文诱发新解释、重新分析(注:黄晓惠(《现代汉语差比格式的来源及演变》,载《中国语文》1992年第3期)最早借用“重新分析”这一范畴。)、词义自身特点”是诱发语法化的因素。(3)刘坚、曹广顺、吴福祥[13]提出,诱发汉语词汇语法化的四个因素是“重新分析、句法位置变化、语境影响(注:主要指句法环境。)、词义变化(注:孙朝奋[1]曾在关于“词义自身特点”这一诱发因素时说,“值得注意,虽然虚化是由上下文的语境诱发的,话语起了很大的作用,但虚化不能说是源于话语,而应说虚化的先决条件是一个实词的词义本身。因为虚词一般都是语义具体的基本词汇的变体。某些涉及基本概念范畴的语言,在特定的语境中,其非焦点义成了主要的意思,久而久之,通过约定俗成,经过比喻引申,导至词性发生类变。”也许出于与此说同样的考虑,刘坚、曹广顺、吴福祥[13]也把“词义变化”作为语法化诱因之一。)”。(4)沈家煊[6]介绍了“隐喻、推理、泛化、和谐、吸收”五种虚化机制。(5)石毓智、李讷[7]介绍并结合汉语论述了“类推、重新分析”这两个诱发语法化的机制。(6)刘丹青[16]提出“叠加”机制。张谊生[17]是全面运用以上大部分新范畴分析汉语语法化现象的典型代表。
语法化过程方面的重要成果有两点。首先,发现语法化各阶段的特征可以贯穿起来,构成两条链:一条是虚化特征链,词义因虚化活动而出现功能分层,新旧层次共存、消长,带动词义分离,如果一个阶段的意义、形态、频率、语音、句法特征(词类、作句子成分的能力等)构成一个集合,那么虚化的全程就成为由若干集合交叉构成的综合特征链,各侧面上的表征都有一个固定的、倾向性宏观走向;[2,6]另一条是虚化语义链,在渐变式语法化过程中,必经历一个两解并存(两可)的中间阶段,以作为实现旧解向新解过渡的桥梁,“这是语法化给我们的主要启示”。[5]其次,发现语法化原理具有一定程度的语言普遍性(参二)。
语法化过程虽是词源学研究的传统领域,但现代研究照样可在更高层次上实现理论创新。比如,语法化时间表是确认语法化阶段、辨明语法化轨迹的客观指标,涉及时间表的有四个概念:绝对时间、相对时间、时间跨度和虚化速度。绝对时间以世纪、朝代、成书时代等来描述,相对时间以先后关系来描述。在时间描述中,最主要是从绝对时间和时间跨度中分别得出相对时间和虚化速度。沈家煊曾问:“实词虚化的速度为什么有快有慢?有的要经历漫长的世纪,有的好象在短期内就可观察出来。其原因和条件是什么?哪些是阻碍或阻止语法化发生的因素?”[5]这是针对虚化速度的重要提示。可见,对语法化时间表的描写不仅必要,而且有利于语法化其他领域的深入研究,甚至可上升到语法化年代学的层次,在语法化研究方面有特殊用武之地。
1.3 事实领域及其成果 汉语语法化的事实研究主要在情态标记、指称标记、结构标记这三个功能领域展开,指称、情态属语义范畴,结构属语义关系。
1.3.1 情态标记 情态成分在表层语句中归属述谓性成分或整个句子,在深层语义结构中却又不属于表述,它包括时体、语气、肯定否定、比况等标记成分[18]。从词类角度看,大凡现代汉语的副词、语气词和除结构助词外的其他助词都是情态词。上世纪90年代以来,在时体范畴方面,有蔡镜浩[12]对中古汉语助词尝试体“看”、李崇兴[19]对近代汉语意向助词“去”的虚化分析,张伯江、方梅[20]对汉语尝试体范畴的语法化分析,徐丹[21]、孙朝奋[22]和江蓝生[2]对动态助词“著”的语法化研究,石毓智、李讷[7]分析了汉语时体标记“却、去、了、着、过”等的诞生机制,刘勋宁[23]对现代汉语句尾词“了”的来源分析,张国宪[24]对形容词体的形态化历程的推断,吴福祥[25]对完成体助词“了”演变序列的分析,等等;在副词方面,有赵长才[26]对疑问副词“亦”的来源分析,张谊生[17]分析了诱发汉语实词副词化的三种主要句法结构关系等;在语气方面,江蓝生[27]详细分析了疑问语气语“呢”的来源,朱庆之[28]分析了疑问助词“那”的来源,罗骥[29]对北宋句尾语气词“也”作了研究,吴福祥[30]对语气词“麽”的来源分析,钟兆华[31,32]分析了语气词“吗”、“呀”的来源,孙锡信[33]系统研究了近代汉语语气词等;在比况方面,江蓝生[34]分析了比况助词“似的”的来源。
1.3.2 指称标记 指称标记在词类上包括指示词和称代词,语义上大都归属体词性成分。在指称标记的虚化研究方面,吕叔湘《近代汉语指代词》是早期重要代表[35]。张伯江、方梅[20]探讨了指代词的虚化过程。李宇明[36]论述疑问标记的功能衰变机制时,有意无意也涉及到指称范畴的语法化问题,认为疑问标记的功能衰变后,可转表任指、虚指、定指、互指等。
1.3.3 结构标记 结构标记在词类上包括介词、连词和结构助词。上世纪90年代以来,在介词方面,郭锡良[37]、赵大明[38]都探讨了介词“于”的发展变化,石毓智[7]论述了整个介词的宏观虚化机制;在关联词方面,张炼强[39]分析了“X时”的语法化过程,李泰洙[40]以《老乞大》四种版本的实例为据,也对假设语气词“时”的语法化过程作了探讨;在结构助词方面,冯春田[41]、江蓝生[42]分析了结构助词“底(的)”的来源等。
石毓智、李讷[7]是迄今为止汉语语法化事实研究方面一部较为全面的专门性力著,但仍还遗留下不少未竟工作,如连词的语法化问题等都未分析到。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汉语虚词词典》和董志翘、蔡镜浩《中古虚词语法例释》是注意语法化问题并作了充分诠释的两部重要词典。总的来说,各事实领域的语法化研究还不充分,离能够描绘出由轨迹、年代及其各节点上动因与方式组织起来的汉语语法化总体轮廓,还有较远距离。
二 研究方法的创新
如果把虚化研究中已形成的传统研究模式概括为:(1)以个例词或词条式研究为纲,(2)以传统语言学为主要理论基础,(3)纯粹单一的历时眼光等,那么可以说,我国的语法化研究在以下五个方面取得了方法的创新,代表着语法化研究的最新方向:
2.1 共时变异的研究 语言共时平面上的变异(Variation)是语言历时演变(change)在不同阶段不同层次的反映,虚化最终是一个共时平面上的、心理语言学问题,[6]所以把历时考察和共时分析结合起来,应是语法化研究的最高层次之一。汉语语法化研究在这方面的突破性工作以张伯江、方梅[20]和李宇明[36]、方梅[43]等为代表。
张伯江、方梅[20]指出,历时系统中的形式兴替和共时系统中的功能分工实际是有关系的。新形式总是从有标记向无标记发展,意义越来越宽泛,旧形式则从无标记向有标记退化,意义越来越狭窄,如表尝试范畴的“VV看”结构式兴起后,原有的尝试表达式“V看”里的“V”就只限于明显带尝试义的动词了。书中又以指代词的虚化过程为例阐述了以下原理:同一个词在共时系统中表现出来的不同用法,表明它正处在语法化的动态过程中,可用动态、历时的眼光分析词在共时系统中的变异及其原因、途径、认知依据。这跟虚化特征链原理相吻合。
李宇明[36]在共时句类功能的宏观框架下,探讨了疑问标记的功能衰变机制,认为疑问标记在下列情况将不表疑问或不能很好表达应该表达的疑问信息:(1)用于反问句;(2)非是非问疑问标记用于是非问句(如“你想吃点什么吗?”);(3)用于呼应同指式(如“谁不爱听谁退场”)等八种可致衰的非疑问句。这三种情况既是致衰条件,也是衰变标志。疑问标记衰变后,转表否定、任指、虚指、定指、互指、列举、条件等。疑问标记负载的疑问信息量越大、越具体,越易衰变,比如疑问语段层(如特指疑问词、X不X疑问式等)就最易衰变,而疑问语气层(由疑问语气词构成)和疑问语调层只在反问句中才发生衰变。异层的多个疑问标记可共同传递一个疑问点,造成疑问信息的羡余和疑问标记的功能衰变,如“你到底去不去吗”中,“吗”的疑问衰变就起因于两层疑问标记的复用。李文等于告诉人们,一种语义范畴的表达式若置身于一个与之意义略有抵触的句式或其非典型用法,可促成该范畴的衰变,并且这些致衰句式是可被归纳的,从而提高了语法化的预测能力。
方梅[43]从语用角度揭示了话语交际对语法化的作用。它以连词“所以”为例,分析了日常话语中后项连词的弱化机制。当后项连词在日常口语中不能添补上与之匹配的前项连词时,其真值语义关系实际被话语衔接作用置换了,即发生了“语义弱化”。比如,后项连词“所以”原表结果(前后项有直接因果关系),弱化用法表结论(前后项有论证关系),也可进一步弱化,表话题的找回或结束一个话串等,弱化时的“所以”不能配上表原因的“因为”。为什么后项连词会出现语义弱化现象?从信息内容看,汉语常规句的核心成分大致构成一条左轻右重的矢轴,因此汉语主从复句的常规语序一般都是从句在前,主句在后。方文说,汉语复句的前项连词语义负载相对较轻,因此常可“省略”。(注:事实上,在口语里人们常常宁可用重音来增强前项的语义负载,也不愿择用前项连词,只有在表达缜密逻辑思想的语体或场合才使用成对的关联词。在变式里,由于汉语常以语序的超常变式作为表现强调信息的手段,所以后项的次件连词语义负载转重,往往不得删略。)这样,后项连词就少了一项约束,多了一点自由表现的空间,当它将话语衔接作用吸收进词义后,弱化便开始了。话语衔接作用固然是弱化的信号,但并非绝无真值语义关系的意味,比如在论证关系中,后项连词有时不过是表达前项大语包(涵盖整个上文)和后项成分之间的逻辑关系,而不像典型场合表现的近距离小范围内(句和基本句群)的逻辑关联罢了。
共时分析可给语法化研究以有益的启示,反过来,语法化成果又可指导、服务于我们的共时分析,沈家煊[6]也说;“实词虚化的过程能为共时语法现象提供一种重要的解释。”比如,学生对“负责/送你去医院”的结构关系有述宾和状中两种判定结果,两种结果都应予以承认,因为“负责/VP”这种用法是从“负责/NP”(如“我负责这件事”)的用法泛化来的。动词所及范围由带名词性宾语泛化到可带谓词成分,并因在信息分配上处于次要动词地位,进一步由述语功能转成状语功能,这是汉语的一种常见语法模式,“负责/VP”中的“负责”正好处在由述语虚化成状语的中间线上,不同分析结果表明对不同虚化层次的关注。在同样是由“想/NP”(如“我想她”)泛化而来的“想/VP”(如“我想去北京”中,“想”已完全由述语虚化成了状语,就是说,心理动词“想”完全助动词化了。所以,一般把“想/VP”分析作述宾关系,不从刘月华等(1983)分析的状中关系。又如学生对“西瓜有这样危险的经历,我先前单知道它在水果店里出卖罢了”的复句关系有并列和转折两解,学生认定为转折关系的理由是,后项用了“单”。“单”表少量,少量范畴本是非关联性的,它确可出于委婉原则,向转折关联功能扩张,并具有语言普遍性。如汉语转折连词“但、不过、只是”本意都是“只、仅仅”,英语转折连词but也有“只、仅仅”的意思,满语damu作副词时表“只、只是”,作连词时表转折(但、但是),但汉语表少量范畴的副词“单”既没有连词化,也未将此处的临时性弱转折意味凝成一个义项,所以不能作为转折标记,此题仅支持并列一说,这一解释可让学生信服地放弃原来强调的理由。
2.2 词汇兴替的宏观观察 从词义分析的角度看,语法化只是词的多义发生学的一部分,因此有的学者进一步拓宽视野,把语法化纳入到整个词汇兴替的宏观背景下来研究,这以刘丹青[16]、李宗江[44]等为代表。
刘丹青曾就尝试范畴的语法化引发一段论述,认为非典型用法的势力增大,有一个量的变异过程,他说:“语法化似乎可以分为三种不同的程度,即不足、充分和过度语法化。过度语法化的结果是语法范畴弱化、消失或重开新一轮语法化过程。新一轮语法化往往也是以新的不足语法化为起点的,形成一种语法化的循环。”(转引自张伯江、方梅[20])他所注意的不止是孤立的一次语法化过程,而且是若干次或理论上无数次语法化之链,并把这些链接的语法化过程置放在词汇兴替的大背景下,这就把问题上升到了更高的历史层次。石毓智、李讷[7]也曾指出,“理论上讲,词汇替代过程是没有终结的”。刘丹青[16]进一步从理论上提出并分析了“更新”、“强化”等词汇手段跟语法化的关系,词汇更替因素的掺入,使语法化进程变得更加复杂。新老词汇形式交替叫“更新”,如汉语用当时还比较实在的“在、对、向、被、比”等取代上古很虚化的介词“于/於”,新老词汇形式并存归“强化”,如“于(介词)”因强化需要出现“在于(复合介词)”,“在于(复合介词)”又因弱化或虚化的带动沦为“在”。刘文说,“更新和强化属于语法化的逆向产物。为了维持语言的交际功能,语言常在语法化的一定阶段加以更新或强化。更新和强化的产物本身也会因语法化而走向弱化,形成长江后浪推前浪的永恒动态。”
李宗江[44]在具体的历时研究中,把功能词及其每种功能义项的语法化过程放在一系列相关词的竞争角逐、角色分担的大舞台上来观察,体现了索绪尔式的系统精神和价值精神。
把语法化置于词汇变化的大背景下来考察给我们一个启示,即可以从理论上把词汇化和语法化明确区分开来,达到分析的进一步细化。若A、B代表词形,a、b代表词义,则A的语法化可表示为A(a→b),a的词汇化可表示为a(A→B),词汇化和语法化互相作用,一个词汇更迭的过程可以包含若干个语法化过程,即有a(A(a→b)→B(a→b)),若干个语法化过程反过来又可以造就一组同义形式,即有(a(A(a→b);B(c→b))。如果把从直接起点义项到虚或半虚的目标义项间连成的矢轴叫一个化段,那么虚义项或半虚义项多于两个的多义词必拥有两条以上化段,多条化段的组合在理论上至少有四种结构:链接式(a→b→c→d)、平行式(a→d,c→d,它们由语法化现象以外的实义性演化关系a→c桥接起来)、发散式(a→b,a→c,a→d)、综合式(a→b→c,b→d)。同一个词位的所有化段的集合及其轨迹构成一个化位,一个化位只存在于一个词位中。什么是一个词位?词位是由一个词的各种历时变体构成的,这些变式起因于弱化(如:[了 liǎo]、[了 le]、缩减(如:[没有]、[没])、合音(如:[不用]、[甭])等各种损耗方式。词跟它经过造词加工而成的其他相关形式下构成一个词位(如[生]/[生命])。不同化位的发展是不平衡的,有些可历经数个阶段由相当实在发展到最虚,有的可能发展到半虚就在跟其他化位的竞争中被淘汰出局。外在的词际挤压力和竞争力、自身语义范畴的内在制导力、句法环境的强制力等各方面力量的合力,决定一个化位在词汇和句法舞台上活动的生命。正因如此,不单要分析为什么会诱发语法化现象,还要分析为什么有些语法化现象不会发生,这就要求人们不要单把注意力放在链接式化段结构上,而忽略其他化段结构的可能性和对它们的分析。
2.3 语言普遍性的研究 语法化可以纳入到语言普遍性领域来研究,在专门研究时对它表示特别关注的以马清华[45]和石毓智、李讷[7]等为代表。
马清华在《文化语义学》“理据”一章分析了具有强普遍性的词据、概念理据、义类理据,认为起点词本身的义类特征可作为语法化的某种激励因素,即以义类诱因引发语法化现象,而且其语义条件往往具有语言的普遍性。越到高层抽象的意义层次,概念理据就越表现出趋同性,抽象的实义词(如喜悦概念词)是这样,抽象性更高的语法意义更是这样,如在许多语言里,强级程度义往往是数量多、吓人、死、坏、好等意义的词发展而来。[45]义类特征往往是语法化活动的先决条件,比如空间义类可以扩张出时间义类,不管“在”和“从”在概念上有怎样的不同,都遵循这样一条虚化的规律,反过来,既有的时间义类却不可能向空间义类演化。马清华[4]通过广泛的语言比较,揭示出并列连词由表并列关系发展到表示接、转折关系的普遍性语法化轨迹,如古汉语“而、且”表并列,也表转折,黎语(属壮侗语族)连词表“又”,又表“却”,越南语mà是并列连词,同时又是转折连词,法语连词et表并列,又表转折,德词连词und表并列,又表转折,《英华大词典》指出:英语连词and表并列,又表转折。
石毓智、李讷[7]指出,语义范畴最终决定哪些动词最容易演化成介词,不同语言表达同一语义范畴的词往往属于同一词类,比如英语中跟汉语介词“被、给、为、用、通过、从、在”等的语义范畴分别对应的是by、to、for、with、through、from、at等,也都是介词。而且英语介词的句法特征跟汉语的一样,只具有与指示时间信息无关的带宾语、被否定等动词句法特征,而失去了与指示时间信息有关的时、体、态、人称等动词句法特征。他们从像义词的语法化研究中得出启示,“只有具备某种语义特征的词语才适宜演化成某种语法范畴”,认为概念相同的一组词,由于语法化时间不同,句法环境也有了变化,最终的功能也会因此而各具特色。
在相反的方面,诸如“桌子”这样的词无论如何也不能发展出假设等关联义。这就验证了“语义先决性原则”[46]。孙朝奋[1]说,“虚化的先决条件是一个实词的词义本身。”沈家煊[5]曾提示人们:“为什么有的实词经常虚化,有的实词几乎从不虚化,为什么有些实词朝这方面虚化,有些实词朝那方面虚化?这方面我们知道很少。”语法化中的语义先决性原则可以作为这一问题的部分答案。
语法化研究将得益于普遍性研究,因为单一语言的古代证据有时是不充分的,凭古代书面资料中当事义项的有无、出现频率的大小、拟古音声系统等构拟出来的虚化序列并不一定是事实上的序列,只能说是以一种不确定的、可能几率接近于事实序列,横向、共时的比较语言学证据可作为对历时研究的必要补充,以加强说服力,正因如此,索绪尔也将“由古及今”的正视法(prospective method)和“借今溯古”的回顾法(retrospective method)看作历史比较语言学两种不可缺一的方法。另一方面,语法化研究也可服务于普遍性研究,它能引导我们发现人类语言更为深刻的共同认知本性,成为语法认知功能研究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从这些意义上来说,对语法化的普遍性问题的研究具有不低于语法化其他任何课题的重要性。如果说汉语语法化研究主要归功于近代汉语学者,那么语法化的普遍性研究将特别寄希望于民族语言学者和有古汉语素养的外语学者,方言学者也将能为语法化的语言比较研究作出贡献,孙朝奋[22]、梅祖麟[47]、江蓝生[2]、刘丹青[16]等在分析中就巧妙利用了方言的活材料。普遍性研究在实证性、细节性上不可避免地逊色于具体母语的研究,但普遍性研究的不足也反过来提高了对其解释性、普适性和方法论的要求。总之,普遍性研究跟对某一时期某一语言的细致研究是不能互相取代的。
语法化问题的语言普遍性研究,大都是从语义范畴入手的。就是说,以语义范畴为纲的研究往往是普遍性研究的基础,两者互有联系。
2.4 注意结构体系性变化对实词虚化的影响 虚词和结构是句法系统的两个有机组成部分,结合句法结构来看虚化,已是语法化研究的既定方向之一。“重新分析”、“次要句法位置的固化”等业已形成的语法化机制理论,就是在跟句法结构的关系中观察得出的。不过,这多针对具体某种结构而言,实际上,整个虚词手段的产生、兴盛及其虚化轨迹,都可放在句法类型或句法转型这种结构体系的背景下来考察(当然,虚词手段的变化也会影响结构的变化)。注意结构体系性变化对虚化的影响,是语法化研究的一个全新而颇具慧眼的视角。这方面研究以石毓智、李讷[7],石毓智、徐杰[48],王珏[49]等为代表。
“语法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各个结构之间存在着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关系。其中某一点发生了变化,就会打破原来系统的平衡,引起连锁反应。新语法手段最容易影响到的是与之功能相同或相关的语法格式。”[48]石毓智、李讷[7]根据句法结构变化探讨了“像……似的”的由来,指出,元明以前,汉语单句结构不同于现代汉语的突出一点是动宾之后有个第二谓语位置(记做X):S+V+O+X。元明以后,第二谓语位置X完全消失,像义词短语在此语序转型的大背景下也完成了语序变换,由“主语+谓语+(像义词+NP)”变成了“主语+(像义词+NP)+谓语”。像义词在元明以前发生了语法化,经重新分析和虚化两步骤,最终变为词尾(“似、也似”)。元明以后,随着“似”的比喻表达功能的淡化,那么人们在表达比喻时就再引进一个“像”字。词尾“似”在这一时期也发生了用法变化,它已不是副词、形容词词尾,而是跟“像……”构成复合标记,成了书面语的仿古形式,“似”由于加了“的”,因而使像义词短语具有了“的”字短语的句法功能。
石毓智、徐杰[48]又反过来论证了语法化对结构变化的影响,认为判断词“是”的产生对旧的语序焦点表示法有两方面重要影响,第一,判断词“是”的低及物性限制了作宾语的疑问代词前移,创造了大最“V+疑问代词”用例,削弱了语序变换。第二,“是”又演化成一个新兴的焦点标记,如“今时有者,皆是先写(《世说新语》)”,从功能上取代了旧的语序焦点表示法,使其失去存在的理由。语法化和结构变化的相互影响表明,它们的演变是成系统的、和谐的。
王玉[49]为研究语言内部各要素在历时变化中的互动作了系统的理论准备,王文引用O.Jespersen的观点表明,英语虚词手段的产生和兴盛主要源于对词的形态损失的代偿。沈家煊[5]便指出,“从结构类型看,象汉语这样的分析型语言,实词虚化到一定程度后似乎不再继续下去,没有象屈折型语言那样虚化为屈折形态。语法化是否要受语言内部结构的制约,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2.5 用汉语语法学自产理论解释语法化问题 借助国产理论对语法化问题进行独到的研究,是新时期语法化研究的一种方向性突破。这方面的尝试以石毓智、李讷[7]和姚振武[50]等为代表。
尽管“语义指向”理论至今仍是一个需要改造的笼统范畴,但石毓智、李讷[7]借助这一汉语界自创的理论,成功分析了汉语时体标记“却、去、了、着、过”等的诞生机制。它按语义指向类型对补语作了分划,指出汉语动词后面的时体标记是由指动补语发展来的。
姚振武[50]将朱德熙提出的“陈述”和“指称”范畴用于语法化问题的研究。认为被动义动词“为”、动词“以为”、连词“以”、第三人称“其”的产生,均源于指称与陈述的语义相通和语用兼容。以被动义动词“为”为例,如“管、蔡为戮(《左传·襄公21年》)”既表指称,意思是管、蔡成为杀戮的对象(“为”的早先用法是带名词性成分的),又表陈述,意思是管、蔡被杀戮。指称式和陈述式在这里构成同义的两解。姚文说指称与陈述本质上是相通的,因此语用上的兼容导致了“为”的语法化,由判断标记演化为被动标记。当然,姚文的具体观点尚有可商榷之处,比如,仅仅说指称与陈述的兼容是“为”的语法化动因似嫌粗疏。“为”所及成分从典型指称式到被动陈述式的语法化过程,至少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受到两种方式的作用,绝不是一下子实现的:(1)所及是名词性成分(指称式):管、蔡为人(=管、蔡是人);(2)所及是谓词性成分(指称式):管、蔡为戮(=管、蔡是杀戮的对象);(3)所及是谓词性成分(陈述式):管、蔡为戮(=管、蔡被杀戮)。由于泛化作用,(1)发展为(2),“为”的搭配范围由名词扩大到谓词领域,就如“有些、在、要”本用在名词成分前,后扩大使用到谓词成分前(如“有些盐→有些乱│他在房间→他在睡觉│他要火柴→他要休息”)。接着,由于重新分析的作用,(2)发展为(3)。泛化前后的两种形式不一定有近义关系,且不占用同一表层形式;重新分析的前后两种形式应限定于近义且占用同一表层形式的情况。重新分析本身也是有原因的,或由于后人理解上对旧形式的隔膜,或是几个相连动词在信息上的主次区分造成了次要动词的必然虚化。(注:洪波(《论汉语实词虚化的机制》,载郭锡良主编:《古汉语语法论集》,语文出版社,1998年)认为重新分析是语法化之果,不承认是语法化之因。这是片面的。全面地说,结构式可以引发概念转化,这时重新分析是语法化的动因,概念转化又反作用于句法结构,这时重新分析是语法化的结果。)姚文把从(2)到(3)的语法化过程看做是因指称和陈述的兼容引起的,其实是为重新分析方式添加了一种新的起因。这种由泛化和重新分析综合带动的连环虚化为词义扩张创造了高能产条件,即使在现代汉语中也仍然发挥着语法化的催生作用,前文说的“负责、想”等语法化现象即属此类。
【附记】本文在写作中得到邵敬敏教授的指点,谨致谢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