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之道:精神的传承、生产与原创,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之道论文,精神论文,大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610(2003)06-0022-04
在现代社会里,大学被誉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站。知识的保存、生产与应用,精神的传承和创新,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无不依赖大学作为基础。社会实践已无可置疑地证明,经济体制和社会体制的运作必须有健全的精神导向。大学作为人类的精神堡垒,具有提高人的精神境界、丰富人的思想情感的重要功能,这种功能给予了大学从学理和思想上关注、思考、讨论和批判社会问题的权利,使大学成为公认的科学与人文精神的中心,成为为社会树立知识标准和思想标准的圣地,成为现代社会人类的精神家园。精神的传承、生产与原创,成为大学的重要使命。
一、精神:大学的精髓与灵魂
20世纪西班牙著名的思想家奥尔托加认为,在大学里建立起符合时代要求的思想体系,树立崇高的精神境界,是大学的一项驾凌于其他之上的基本功能。大学首先应该把受教育者培养成具有“人的精神”的人,[1]使他们处于时代标准所要求的高度。精神成为大学存在与发展的精髓与灵魂。
我们认为,大学所肩负的“精神”使命,是通过大学精神的塑造而实现的。大学精神是大学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通过内化社会先进文化并以创新为取向所形成的约束大学行为的价值和规范体系,是体现这种价值和规范体系的独特气质。作为一种深层次的文化现象,大学精神不像物质文化、制度文化那样直观可视,然而,由于其精髓已浸透和附着在校园内各种文化载体及行为主体上,从而使人时刻感受到其独特的感染力。大学精神是大学校园里一种奔涌着的、富有生命力的、令人感动、激越、升腾的力量。
作为校园文化基本核心的大学精神,体现了高校群体每个成员的价值观和精神意志,以其潜在的规范性支配着群体每个成员的行为,以一种无形的最富渗透力的力量对群体每个成员产生重要影响,对大学的可持续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正如A·弗莱克斯纳所指出的那样,“总的来说,在保障大学的高水准方面,大学精神比任何设施、任何组织都更有效。”[2]
大学精神滋养着人格、理想,孕育着超越的精神文化,并以此为社会设立精神价值尺度,从根本上引导着社会进步。大学生将在学校形成的良好行为习惯、性格品质带到自己生活和工作的场所,用自己所理解的完美标准去创造理想中的完美境界。大学精神作为一种高层次的优秀文化辐射到社会中去,对人们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产生积极的影响。同时,社会先进精神文化的塑造与形成又将为大学的发展构建适宜的人文环境,为大学精神不断注入新的活力。
大学精神是时代的客观本质、发展趋势和社会崇高思想情感、精神境界的体现,大学以自身独特的方式融汇着多种先进文化与精神。我们认为,当代大学所承载的主要精神有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
时代精神是时代风貌中最根本、最深刻的因素,代表和反映着所处时代的中心主题及其肩负的历史使命,代表着历史前进方向的时代文化本质。大学的改革要不断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大学的理念来改造自己、发展自己,致力于铸造新的时代精神,使大学成为时代精神的体现者和创造者。大学应该承载和铸造怎样的时代精神?江泽民同志曾提炼和概括了五种精神,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紧跟时代、勇于创新的精神,知难而进、一往无前的精神,艰苦奋斗、务求实效的精神,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精神。这五种精神,是最能体现时代风范和最具时代价值的崇高精神,是民族传统精神与时代精神的高度统一。
自19世纪中叶科学主义取代人文主义成为在大学中占支配地位的知识价值观以来,大学的科学精神日渐丰满。我们所说的科学精神是指从科学中凝炼和提升出来的文化精髓和价值观念体系。大学的科学精神主要包括实事求是、尊重规律的严谨态度,独立思考、敢于怀疑的批判精神,对真理的信仰和对未知探索的理性精神,对公正、创新等原则的严格遵循。科学精神既为我们提供了改造世界的物质力量,又为我们提供了改造主观世界的精神力量,提供了科学的思想方法。大学是开展科学研究、培养科学人才的重要基地,科学研究中所形成的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通过教育、感染而内化为一代代学人的精神气质,最终形成他们的科学理性精神、科学追求精神和科学道德精神。
人文精神是整个人类文化所体现的最根本的精神,是一种以人的价值与存在为内核,注重人的发展与完善的价值信念和思想态度,它特别关注人生意义,关注人和社会的发展需要。一个社会的文化底蕴和精神气质,尤其体现在大学的人文理性之中。具体而言,大学的人文精神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高扬人的价值,追求人自身的完善和理想的实现;坚持理性原则和主体意识,重视终极追求,执着探索超越现实的理想世界和理想人格;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及永恒的道德精神;谋求个性解放,并建立自由、平等、和谐的人际关系,提倡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人文精神关系到社会导向,关系到健康人格和民族精神的塑造。
大学精神中的时代精神、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交融,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当前在我国大学精神教育中,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已经失衡,出现人文教育和科学教育的割裂,对科学技术的过分青睐与对人文的过分冷漠,并导致物质和精神的错致。我们要呼唤人文精神的回归,实现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在时代精神上的统一。
二、大学的责任:精神的传承与生产
精神作为人类高层次的意识形态,是以文化和人这一文化主体为载体的,所以精神的传承与生产必须依赖文化的传承与生产。
精神文化的继承不能遗传,只能通过传递方式继承并发展下去。教育从一开始就作为传递和保留人类文化的重要手段而存在。尽管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国家、民族、阶级会有不尽相同的教育方法、教育思想,然而精神文化的代代相传则是一切教育的基本要义。都德的《最后一课》之所以被世界许多国家奉为经典并列入教科书,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它有力地唤醒人们内心深处对民族文化与精神的承递意识。大学教育对精神文化的传承,一是通过教育使大学生掌握人类文化传递和保存的手段、工具和载体,二是将各种载体上的精神文化信息转移到人这一活生生的载体上,使受教育者成为“有文化的人”和具有“人的精神”的人。精神文化的传承以“主体—客体—主体”的形式循环往复,螺旋式上升,大学教育成为精神不断“内化—外化—内化”的“文化呼吸运动。”
精神文化的传承是需要选择的。现代社会的广为开放和信息的高度流通,使精神文化表现出多元化特点。有主流文化、传统文化、本土文化,也有非主流文化、先锋文化、异质文化,有文化精华,也有文化糟粕。大学面临着一个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碰撞甚至对峙的状态。大学对精神文化的选择要求教育面向世界,对多样化的文化兼容并蓄,对各种文化持大度包容的态度,从而达到文化的融合、交流与互相促进。精神文化的选择必须对繁茂芜杂的文化进行筛选,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提高受教育者主体的选择能力。大学教育根据一定的目的,对精神文化进行甄别、筛选、扬弃,大学实际起着精神文化采集器和过滤器的作用。大学教育对精神文化的选择,主要通过以下途径来实现:通过教育价值观、教育方针和培养目标采选择文化;通过课程设置、教材及教学内容来选择文化;通过教学方法、教育过程来选择文化;通过校园环境来选择文化。
如果没有精神文化的传承,我们就可能丧失一切原有的精神文化,这个社会也就可能变成精神文化的沙漠;而如果没有精神文化的生产,我们就只能无奈地厮守日渐退化的精神文化。大学教育对精神文化的意义不仅仅是单纯的传递和继承,还在于不断地进行精神生产。大学作为高深文化的中心和高级文化人才的荟萃之地,具有很高的文化“势能”。大学信息灵通,师生思想活跃、视野开阔,往往最能得风气之先,容易接受新观念、新思想,在多元文化的交流、互补、整合从而创造新的精神产品中扮演重要角色,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这一过程中,大学学者(教师和学生)是精神生产的决定因素,是优秀文化的承载者,高深学问的代言人。当然,他们更是思想者。他们追求真理、探索未知,从事着知识和精神生产活动,在探求、反思和批判中创造新的精神文化。
在当代中国,大学在社会转型、全面开放的深刻变革之中,将担负起越来越多的创造精神产品的重任。一方面,大学创造精神产品为大学不断以新的精神文化教育学生提供有力的支持;另一方面,精神产品的生产更是对社会的直接贡献,除了在生产力方面对社会的贡献外,大学通过直接的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和宣传为社会提供精神产品,大学学者们在锻造和批判社会生活的同时,把各种精神产品投放到社会,为社会文化建设提供丰富的内容。大学将生产出的精神传递给社会,以新风尚、新观念影响人的精神面貌,实现其深层的、久远的价值引导。大学的这种精神产品,一种表现形式是以物化的形式为载体,如书、画等,其精神生产的意义不在于这些物化形式本身,而是体现在它们所内含的精神内容上;另一种表现形式是依附于精神生产行为,以人的活动作为自己的物化载体和表现手段,如艺术表演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但不管表现形式如何,其本质在于它的精神性的内涵和价值。大学精神生产具有自身的运动和发展规律。从生产过程来看,大学生产和创造精神价值的活动过程是精神生产者运用特有的思维能力,通过主体和客体的有机结合,对反映在头脑中的客观现实和以往的思想材料进行思维加工,生产出具有一定观念形态的意识产品的过程。从大学的办学目标看,精神生产是实现人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就必须充分发展个体精神生产能力,将大学生潜在的精神素质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从而实现人的个性的真正解放。
三、大学之道的核心:精神的原创
美国教育家赫钦斯认为,大学“具有一种强烈而严肃的使命,这就是思考。大学是独立思考的中心,既然它是一个思想中心,一个独立思想的中心,那么它也是一个批判的中心”。[3]大学作为独立思想的中心、批判中心,所表现出的最本质的特征便是精神的原创。
原创是社会进步最根本的原动力。它作为创新的价值尺度和价值导向,是创新追求的一种崇高目标。原创性科学理论往往导致科学观念的变革和科学方法论的飞跃,而精神的原创则是一切原创的本质和灵魂。大学从产生之日起,就是探索、发现、传播新知识的场所。正是为了探索和发展高深学问,才有了“教师和学生共同探索学问的行会组织”这一最初意义上的大学。即使以坚守理性主义和古典主义者著称的英国红衣大主教纽曼,也认为大学乃是一切知识和科学、事实和原理、探索和发现、实验和思考的高级保护力量。以发现新知为目标的科学研究成为大学的重要职能,创新、开拓逐渐成为大学精神气质中的重要的特征。大学这种“创新开拓”,既要体现“原”,又要体现“创”,体现出问题的原发性、过程的创新性、结论的独特性等特点。
精神的原创强调自主性,以自由自觉作为“本性与灵魂”。马克思称精神的生产是一种“自由的生产”、“自主的生产”。而雅斯贝尔斯更是在《历史的起源与目标》中用轴心期这一概念表明了精神自觉对人类形成自己的历史的关键性作用。精神的原创作为一种观念性的活动,必须积极发挥个体的创造才能,充分而自由地表达自身的意识倾向。这一过程是精神生产者抒发自我情感,表达理想,阐述自我对世界、人生的体验与追求,并通过外显的方式进行自我关照和价值确立的一种重要方式。精神生产者独特的具有鲜明个性的风格可以自由地运用物质性的和精神性的生产手段,自由地运用生产对象进行观念的创造。但思维方式、创造的方法与技巧,以及个人的才能、风格、个性等精神性产生手段的自由运用比物质性的生产手段更为重要。同时,精神原创的自主性要求精神生产者不受阶级、时代、民族、地域等限制,根据社会和自身需求而自由选择、取舍、整合生产对象,最后形成独创性的观念或精神产品。
精神的原创是在开放体系下,以创造性实践为基础与时俱进的过程。大学不仅是推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力量,而且它是认知未知、探求客观真理、为人类解决面临重大课题提供科学依据的前沿,大学以创造性的实践引导着社会前进。不断进行创造性实践是大学实现尊重科学、追求真理、提高学术水平、实现精神原创的基本保证。作为高度的知识密集和智慧卓越的大学,原创精神的发扬和原创成果的出现正是其充满活力和发展的重要标志。精神的原创要求大学以与时俱进的精神适应时代变革的要求,大学所进行的一系列创造性实践要以社会的需要为情怀,以充分利用社会环境所给予的一切为动力,以对真理的关爱为至上,以自身的聪明才智为资本,以对社会的贡献为满足,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牺牲精神竭力为社会和自身进步进行独特的创造。
精神的原创是一种以批判性态度摆脱历史成见,以新的理论开创未来的过程。批判精神是理智的、独立的、客观的精神。1998年10月世界高等教育大会主题报告《21世纪的高等教育:展望和行动》中指出,高等教育及其师生应当完全独立和充分负责地就文化和社会等问题坦率地发表意见,成为社会的知识权威,以帮助社会去思考、理解和行动,通过不断分析社会、经济、文化和政治趋势,增强批判功能和前瞻功能。在精神的原创中,大学批判精神表现在:其一,从精神文化传递的视角看,大学是整理、保存、传递、发展精神文化的重要场所,无论是哪一项活动,都要以批判的眼光来看待。其二,大学是各种精神理念、思想观念兼容并蓄、自由发展的场所,各种精神理念与思想观念是在批判与反批判的交锋中发展的。我们强调大学“保守”的精神文化品格,重视通过原创而获得的传统或成果,并不是采取保守主义的态度和方法,满足于已成“定论”的或流行的观点、行为,满足于不假思索地只凭习惯而接受包括社会意识在内的社会状况,而是对传统和成果进行批判的分析,以理性、智慧为武器剖析社会、构筑社会,使大学成为以理性透析社会的一面明镜。大学运用自己所拥有的文化、知识和精神的力量,对现实社会中的不良倾向进行独立的批判,不仅表现在关于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重大判断和决策上,而且表现在人们区分善恶建立信念和认识上,“大学是一个时代的智力良心(intellectual conscience)它对发展真理负有无限的责任”。[4]
精神的原创作为精神生产者自由地创造独特观念产品的创造性精神劳动,要求减少来自各方面的干预和影响,给大学的发展和精神创造提供宽松的环境和更大的自由空间。从这个意义看,大学自治与学术自由是实现大学精神原创的根本要求。
大学自治作为特殊的教育管理组织形态,与大学相伴而生是大学保障的重要手段。其内涵是指:大学可以自由地治理学校,自主地处理学校的内部事务,尽可能地排除来自外界的干预和支配。大学自治是大学作为一个学术组织为避免外界干扰而提出的属于大学整体发展需要的决策自主、管理自主的权力需求。大学自治对于确保大学发挥它特殊的作用,实现精神原创至关重要,是大学完成自身使命和履行国家赋予它的职责的先决条件。
我们可以认为,学术自由是精神原创的“源头活水”。无论是作为办学理想或追求,还是面对所处的生存环境,大学都一方面努力适应社会,另一方面则不断追求和提高自身的学术水平,以求在贡献社会的同时实现大学自身的提升与发展。这既是大学发展的历史事实,同时也是大学的生存、发展之道,是大学区别于其它教育机构内在规定性的关键标志之一。学术自由指的是大学学者可以不受约束、不受限制自由地探索学术问题,发表自己的学术观点和交流自己的学术思想。这个概念包含如下信息:第一,学术自由主要指大学学术活动中的教学自由、学习自由、研究自由;第二,享有学术自由的群体是大学的教师和学生;第三,学术自由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学者在追求真理的过程中不受外界不合理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章开源曾指出:“没有学术自由,只能培养庸才,培养不了具有高度创造力的人才。”[5]学术自由能使人的潜能充分释放。学术自由本质上是思想自由,意味着学者在从事学术活动时所做的任何选择或学术结论,遵从的都是他自己的理性判断和对真理的执著信念,而不是对任何权威的盲目遵从。学术自由能减少人们从事科学研究的精神束缚和阻碍,使人在从事学术研究和精神创造时不至于受到外界干扰,从而处于思维的活跃状态,加快对真理的认识。以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为基本前提的精神原创的自由,不是绝对的自由,这种自由必须体现对规则和规范的充分尊重。大学在享用学术自由的权利时,必须讲究学术规范、学术责任及科学道德,意识到它对国家、社会民众所承担的责任。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实现精神原创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人的个性张扬和全面发展,在于解决社会问题,推动人类社会的进步。只有这样,精神的生产与原创才能在创造性活动的动机、过程与结果中体现其价值性,大学才能自觉实现与国家、社会的价值认同,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实现自身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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