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资金流入与留置情况分析_流动人口论文

上海市流入人口滞留态势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上海市论文,态势论文,人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资料来源

80年代以来上海市先后进行了六次流动人口抽样调查,为分析上海市流入人口滞留状况的时期变化提供了可能。但是,关于全市流入人口滞留时间分布的调查汇总数据,仅有1988年、1993年和1997年三次;而且,这三次调查中前后两次的年份间隔及具体调查时点都不相一致,各次调查关于滞留时间的划分标准也有差别。例如,在滞留时间5 年及以上的时间段中,1997年调查划分为5~10年、10~15年、15 年及以上三段,1993年调查只分5~15年和15年及以上两段,而1988年调查只有5年及以上一段。因资料所限,进行以一年或二三年为时间跨度的时期分析显然不可能,只能试图以5年为跨度的时期分析, 但又必须根据现有数据推测1987、1992和1998年的已流入人口滞留时间分布数据,同时还需将1988和1993年调查时已滞留5年及以上的流动人口数据按5~10年、10~15年和15年及以上三个时间段加以划分。至于各次调查时点的日期差别,只能忽略不计。

为便于进行以5年为跨度的追踪性时期分析, 本文对上海市流入人口滞留时间分布的调查数据作如下推测性的调整处理:

1.1 按1993~1997年上海市流入人口由223万减少到181万, 年均递减率为5.08%,推算1998年流入人口约为172万人;按1993~1997 年已滞留5年及以上的所占比重由6.6%上升到14.1%,年均递增1.9 个百分点(见表1),推算出1998年流入人口中滞留5年及以上的占16.0%。

1.2 以1997年已滞留5年及以上25.6万流入人口为100,其中5~10年、10~15年、15年及以上各占62.9%、23.8%、13.3%;以1993年已滞留5年及以上14.7万流入人口为100,其中已滞留15年及以上所占比重为9.5%,1997年比1993年已滞留15年及以上所占比重高了3.8个百分点。由于1997年181万流入人口中已滞留5年及以上所占比重为14.1%,比1993年流入人口中相应滞留时间段所占比重6.6%上升了7.5个百分点,因此可以认为,流入人口中滞留5年及以上的比重每上升1个百分点,滞留5年及以上流入人口中滞留15年及以上所占比重也随之上升约0.51 个百分点,反之亦然。据此,在已知1988年流入人口中已滞留5 年以上比重(9.6%)比1997年下降4.5个百分点的情况下,可以推算得1988年已滞留15年及以上流入人口在已滞留5年及以上流入人口中的比重为 11.0%(见表2),在流入人口总数中所占比重为1.1%,其绝对数量约为0.8万人。

表1 上海市流入人口的滞留时间分布(调查数据)

1988年 1993年 1997年

万人%万人%万人%

合计 76100 223100 181100

半年以下40.1

52.8113.7

51.054.330.0

0.5~1年11.8

15.5 44.9

20.135.319.5

1~5年 16.8

22.1 49.7

22.365.936.4

5~10年 ┐ ┐ ┐

┐ 16.1 8.9

│ │ │13.3

│6.0

10~15年│2.3 │9.6

┘ 6.1 3.3

│ │

15年及以上 ┘ ┘1.4 0.6

3.4 1.9

资料来源:张开敏主编:《上海流动人口》,中国统计出版社,1989年;王午鼎主编:《90年代上海流动人口》,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上海市第六次流动人口抽样调查数据。

表2 若干年份上海市流入人口的滞留时间分布(5年及以上)状况的估计

1997年1983年1988年

滞留5年及以上流入人口 14.1 12.6

9.6

占总流入人口比重

比1997年增减(a)-

-1.5 -4.5

以滞留5年及以上流入人口为100:

15年及以上所占比重13.3 12.5 11.0

比1997年增减(b)- -0.8 -2.3

10~15年所占比重 23.8 23.8 23.8

比1997年增减

---

5~10年所占比重

62.9 63.7 65.2

比1997年增减(c)- +0.8 +2.3

1993年1998年

滞留5年及以上流入人口 6.6

16.0

占总流入人口比重

比1997年增减(a) -7.5 +1.9

以滞留5年及以上流入人口为100:

15年及以上所占比重 9.5

14.3

比1997年增减(b) -3.8 +1.0

10~15年所占比重 23.8

23.8

比1997年增减

- -

5~10年所占比重

66.7

61.9

比1997年增减(c) +3.8 -1.0

注:根据1993年和1997年实际调查结果,1993年b/a=0.51,表中其他年份b、c两项数据均为在已知a的条件下,按b=0.51a、b=c 进行估算的结果。

1.3 由于1998年已滞留5年及以上流入人口比重比1997年上升了1.9个百分点,按上述方法可推算得1998年已滞留5年及以上流入人口中已滞留15年及以上比重比1997年约上升1.0个百分点,即为14.3%, 其绝对数量为4.0万人,占流入人口总数的2.3%。

1.4 按各年已滞留5年及以上流入人口中10~15年时间段所占比重与1997年相比维持不变(都为23.8%),5~10年时间段比重与1997 年相比的增加或减少百分点数即为15年及以上时间段比重的减少或增加数这一基本合理的假定,可以推算得在1988、1993和1998 年各年已滞留5年及以上流入人口中,已滞留5~10年的比重分别为65.2%、66.7 %和61.9%,其绝对数量分别为4.8万、9.8万和17.0万。上述假定之所以基本合理,主要在于能够大体上反映流入人口滞留时间分布重心上移或下移的总体趋向。

1.5 由1988年前溯5年,估算1983年流入人口滞留时间分布的估计数据。该年上海市已流入人口按有关资料估算约为33万人(张开敏,1989)。80年代后上海市流入人口由社会型占绝对优势转变为经济型为主,而社会型流入人口滞留时间又明显长于经济型,因此,1983年流入人口中滞留5年及以上的比重只会高于1988年。按1988 年流入人口中滞留5年及以上比重(9.6%)比1993年(6.6%)高3个百分点前溯推测,把1983年流入人口中滞留5年及以上的比重估计为12.6%。

以现有调查数据为基础经推测估算后的各年已流入人口滞留时间分布数据汇总于表3。

表3 上海市流入人口的滞留时间分布(估计数据)

1983年1988年1993年

1998年

万人

%万人

%万人%万人%

合计 33

100

75.8 100

223100

171.8 100

5年以下 28.8 87.4 68.5 90.4 208.3 93.4 144.3 84.0

5~10年 2.7

8.2

4.8

6.3

9.84.4

17.0

9.9

10~15年 1.0

3.0

1.7

2.2

3.51.66.5

3.8

15年及以上

0.5

1.5

0.8

1.1

1.40.64.0

2.3

无疑,以上关于各个年份已滞留5年及以上流入人口按5~10年、10~15年和15年及以上时间段划分的估测数据很难达到相当精确的程度,但从估测结果看,大体上还是符合滞留时间分布的一般规律。

2. 比较分析

2.1 时点比较

从表1可以看出,在1988年、1993年、1997年三个调查时点上, 已流入人口的滞留时间分布状况有明显的差异。1993年与1988年相比,已滞留半年及以上的比重由17.2%上升到49.0%, 上升了1.8个百分点, 在这个意义上似乎可以认为滞留时间有所延长;但已滞留1 年及以上的比重由31.7%下降为28.9%,下降了2.8个百分点;而已滞留5年及以上的比重则由9.6%下降到6.6%,下降了3 个百分点。因此从总体看,1993年已流入人口的已滞留时间不是比1988年延长,而是缩短。但是1993~1997年的情况与1988~1993年相比发生了转折性的变化:1997年已流入人口中不但已滞留半年及以上的比重比1993年明显地上升了21个百分点,而且已滞留1年及以上、 5年及以上的比重也分别上升了18.6和7.5个百分点。因此,1997年已流入人口的已滞留时间总体上的确是比1993年延长了。值得注意的是,1988~1993年半年以下和1~5年两个滞留时间段的比重变化不大,而0.5~1年的变化较大; 1993~1997年却是0.5~1年时间段的变化不大,而半年以下比重急剧下降, 同时1~5年时间段的比重明显上升。

通过时点比较分析流动人口滞留时间分布状况的变化是很有意义的。但是,时点分析只能反映某个时点上已流入人口至该时点为止已经滞留的时间状况,只能反映一地区流动人口滞留时间分布状况的时点间差异,而不能全面反映流动人口滞留时间状况的时期间变化。例如,通过上述时点比较,可以认为1993年上海市已流入人口滞留时间比1988年缩短,而1997年则比1993年延长,但是,却不能据此笼统地认为上海市的流入人口在1993~1997年间比1988~1993年间更趋向于在上海长期滞留。

2.2 时期比较

在一个时间跨度为5年的期末时点上,已滞留时间不满5年的流入人口为在该时期内新流入的,已滞留5~10 年的人是在时期初已滞留时间不满5年的流入人口中继续滞留下来的,已滞留10~15 年的人是在时期初已滞留5~10年的流入人口中继续下来的,而已滞留15 年及以上的人是在时期初已滞留10年及以上的流入人口中继续滞留下来的。在取得间隔为5年的时期初和时期末时点上已流入人口按5年时间段划分的已滞留时间分布数据基础上,可采用类似生命表的时期分析方法,研究各个时期初不同滞留时间段流入人口于时期末滞留比率的差异和变化。

根据表3数据可绘成流动人口滞留时间“生命表”(见图1)。

图1 上海市流入人口滞留时间“生命表”(万人)

分析表明,若将1983~1998年划分为1983~1988年、1988~1993年和1993~1998年三个时段进行比较,上海市流入人口滞留时间状况的变化态势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2.2.1

从各时期初已流入总人口中至时期末仍滞留的比重(前向滞留率)变化看,80 年代初以来的时期变化总体上呈下降趋势(见表4)。

如表4所示,在1983~1988年时期初已流入的33万人中, 至时期末仍滞留22.1%;在1988~1993年时期初已流入的近76万人中,至时期末仍滞留19.4%;而在1993~1998年时期初已流入的223万人中, 至1998年仍滞留12.3%。

2.2.2

从各时期初已滞留不同时间段流入人口至时期末仍滞留比重的时期变化看,时期初已滞留时间不满5 年的流入人口至时期末仍滞留的比重逐期下降,期初已滞留5~10 年的流入人口至时期末的滞留率先升后降,而期初已滞留10年及以上流入人口至期末的滞留率则呈逐期上升变化态势。可见,各时期初已流入人口至时期末的滞留率变化总体上呈逐期下降趋势,但不是因为时期初已滞留不同时间段流入人口的继续滞留比率都同步下降,而是由于期初已滞留时间相对较短(5 年以下),流入人口继续滞留的强度逐期减弱而引起的。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1983年已滞留不满5年的流入人口与1988 年已滞留5~10年的流入人口同属1978~1983年内的流入人口,1988 年已滞留不满5年的流入人口与1993年已滞留5~10 年的流入人口同属1983 ~1988年内的流入人口,而1983年已滞留5~10 年的流入人口则是在1973~1978年内流入的,因此,上述各时期初已滞留不满5年和5~10年的流入人口至时期末的滞留率变化,反映出过去不同时期流入人口滞留强度的变化,即:与1978年相比,1978~1983年流入人口的滞留强度是增大的,但是,1983~1988年和1988~1993年两个时期内流入人口的滞留强度均比前一时期减少。至于最近5 年内流入人口今后继续滞留的强度将会呈现何种变化态势,尚待进一步考察。

表4 不同时期上海市流入人口滞留态势变化

期初已滞 期初已滞

合计 留5年以下

留5~10年

万人

%万人%

万人%

1983~1988 期初已流入33100

28.8

100

2.7 100

其中:期末仍滞留 7.3 22.1

4.8

16.7 1.7 63.0

1988~1993 期初已流入75.8 100

58.5

100

4.8 100

其中:期末仍滞留 14.7 19.4

9.8 14.3

3.5 72.9

1993~1998 期初已流入223

100 208.3

100

9.8 100

其中:期末仍滞留 27.5 12.3 17.0

8.2

6.5 66.3

1998~2003 期初已流入

171.8

144.317.0

其中:期末仍滞留

期初已滞留

10年及以上

万人%

1983~1988 期初已流入

1.5

100

其中:期末仍滞留0.853.3

1988~1993 期初已流入

2.5

100

其中:期末仍滞留1.456.0

1993~1998 期初已流入

4.9100

其中:期末仍滞留4.081.6

1998~2003 期初已流入 10.5

其中:期末仍滞留

2.2.3

从时期初已滞留不同时间段流入人口至时期末仍滞留比率的差异看,各时期都呈现时期初已滞留不满5 年流入人口至时期末的滞留率较低,而时期初已滞留5 年及以上流入人口至时期末的滞留率明显高于前者的共同特征。

由表4可见,与期初已滞留不满5年流入人口滞留率相比,期初已滞留5~10年和10 年及以上流入人口的滞留率高出的百分点数, 1983 ~1988年分别为46.3和36.6个百分点,1988~1993年分别为58.6和41.7个百分点,1993~1998年则分别为58.1和73.4个百分点。

2.2.4 从按流入时期(5年跨度)划分的同批流入人口(指期初或期末实际滞留)于不同时期的滞留率变化看,也呈现一旦在流入地居住满5年,继续滞留比率即大幅度提高的趋势。

表4显示,1983年已滞留5年以下的28.8万流入人口在1983~1988年、1988~1993年两时期的滞留率(以时期初已滞留人数为分母)由16.7%升至72.9%。1983~1988年流入并滞留到1988年的68.5万人中,1988~1993年和1993~1998年两个时期的滞留率由14.3%陡升至66.3%。这种变化再次表明,在流入地区已滞留5年以下和5年以上的流动人口继续滞留的强度大不一样。

需要注意的是,表4中1993~1998年期初已滞留10 年及以上和其中期末仍滞留的流入人口的流入时间是泛指1983 年及以前, 而不仅是指1978~1983年,因此81.6%并不等同于1978 ~1983 年间流入并滞留到1993年的人中到1998年仍继续滞留的比率。如果以1983年已经流入并滞留的33万人为同批人,这批人在以后的1988、1993和1998年滞留人数相继为7.3万、4.9万和4.0万人,其递进前向滞留率分别为22.1%、67.1%和81.6%,1983年已流入人口经过15年到1998年仍滞留的比重则为12.1%。可见,随着时间推延,过去流入的人口滞留的数量不断减少,但递进滞留的相对强度却趋于增大。若将1978年前流入的人视为同批人,情况可能有所不同。这批人在1983年滞留4.2万人,至1988年仍滞留2.5万人,即1983~1988年间的前向滞留率为59.5%,但至1993年仍滞留数仅为1.4万人,即1988~1993年间的前向滞留率为56.0%, 比前个时期下降了3.5个百分点。这又意味着,这批人在滞留满10 年以后继续滞留的强度又比过去有所减弱。

3. 问题讨论

3.1 滞留时间分布变化的原因

从1983~1998年时间跨度为5年的三个时期的变化情况看, 各时期初已流入人口至时期末的滞留率呈下降趋势;但从时期末或时期初各时点已流入人口滞留时间分布状况看,已滞留5年及以上的比重从1983 年至1988年直至1993年均为下降,而1993~1998年则转为明显上升。从中引出的一个问题是,1993~1998年时期初已流入人口至时期末的滞留率既然比上个时期明显下降,为何时期末已滞留5 年及以上的比重反而明显上升?

问题的解释并不困难,因为以5 年为跨度的某个时期末已流入人口中滞留5 年及以上的比重不但取决于时期初已流入人口中滞留至时期末的滞留数,还取决于时期内新流入并滞留至时期末的人口数量(即时期末滞留5年以下的流入人口)。

设时期初已流入总人口为P[,0],其中滞留5年以下和5 年及以上的人数分别为P[,0<5]和P[,0≥5];时期末已流入人口P[,t],其中滞留5年以下和5年及以上的人数分别为P[,t<5]和P[,t≥5], 时期初与时期末已流入人口中滞留5年及以上的比重分别为r[,0≥5]和r[,t≥5]:

显然,要使r[,0≥5]=r[,t≥5]的条件应为:

P[,t<5] P[,t≥5]

────=────(1)

P[,0<5] P[,0≥5]

P[,t<5] P[,t≥5]

令────为n,────为e(时期初已流入人口至时期末的滞留

P[,0<5]

P[,0]

率),式(1)经推导又可改写为:

e

n=───── (2)

r[,0≥5]

e

显然,r[,0≥5]>r[,t≥5]的条件应为:n>────(3)

r[,0≥5]

e

r[,0≥5]<r[,t≥5]的条件应为:n<────

(4)

r[,0≥5]

由表5可见,1983~1988年和1988~1993 年两个时期的时期末与时期初相比,之所以已滞留5年及以上流入人口都比时期初下降, 都是因为n>e/r[,0≥5]。

可以认为,1988~1993年时期末与时期初相比已滞留5 年及以上比重下降,一定程度上是由于该时期初已流入人口至时期末的滞留率比上个时期有所下降,但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时期内新流入人口规模的急剧增长。1993~1998年时期末与时期初相比已滞留5 年及以上流入人口比重明显增大,其主要原因是时期内新流入并滞留到时期末的人口数量比上个时期明显缩减:由1988~1993年的208.3万人减少到144.3万人,减少了30.7%。

根据式(2),在1993~1998年这一时期已知r[,0≥5]=6.6%、 e=12.3%的条件下,如果要使1998年已流入人口中已滞留5 年及以上的比重(r[,t≥5])仍维持1993年6.6%的水平,n应为1.86, 即1993 ~1998年新流入并滞留到1998年的人数必须达到208.3万人×1.86=387.4万人,然而,实际数(144.3万人)仅为此项数字的40%还不到。

表5 不同时期流入人口滞留状况变化

时期初已滞留5 时期末与时期初 时期初已流入

年及以上比重

已滞留5年以下

人口至时期末

(%)(r[,0≥5])人数之比(n) 滞留率(e)

1983~1988 12.6

2.3822.1

1988~1993

9.6

3.0419.3

1993~1998

6.6

0.6912.3

时期末已滞留

5年及以上比重e/r[,0≥5]

(r[,t≥5])

1983~19889.6

1.75<n

1988~19936.6

2.01<n

1993~1998

16.0

1.86>n

3.2 滞留时间分布的变化趋势

从80年代以来上海市流入人口滞留时间状况的变化态势看,最近一个5年与过去相比发生了一些值得注意的新变化。 关于今后的变动趋势,本文尝试性地对下一个5年(1998~2003年)作一些不成熟的推测。

下面采用A、B、C三种方案估测1998~2003 年时期初已流入人口至时期末可能仍滞留的比率。A方案的假定条件为, 时期初各滞留时间段流入人口至时期末的滞留率仍保持1993~1998年的水平;B 方案的假定条件为,时期初已滞留时间不满5 年流入人口至时期末的滞留率由1993~1998年的8.2%下降到5.0%(更大幅度的下降不太可能),时期初已滞留5~10年流入人口至时期末的滞留率由1993~1998年的66.3 %下降到56.0%。期初已滞留10年及以上流入人口至时期末的滞留率由上个时期的81.6%下降到1988~1993年的56.0%;C方案假定条件为, 期初已滞留不满5年流入人口至时期末的滞留率由过去逐期下降转为上升, 上升到1988~1993年的14.3%,其他两个时期初已滞留时间段流入人口的滞留率同B方案。

按A、B、C三种方案的估测结果,1998年已流入人口到2003 年时的滞留率可能达到18.5%、13.2%和21.0%,即都要高于1993~1998年的12.3%。显然,滞留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期初滞留不满5 年的流入人口,即1993~1998年内新流入人口的滞留强度。从上海市流入人口滞留时间分布重心看,已由过去的半年以下时间段上移到1~5年时间段,但这一变化既可以解释为近5年内新流入人口滞留强度趋于增大, 又可解释为最近一年内新流入人口明显减少。上述C方案即主要基于近5年来新流入人口今后继续滞留的强度比过去增大的假定。

表6 1998~2003年上海市流入人口滞留状况的可能趋势

期初已滞留期初已滞留

合计 5年以下 5~10年

万人%万人%万人%

时期初已流入 171.8 100

144.3 100

17.0

100

其中:时期末仍滞留

方案 A

31.7 18.5

11.8

8.2 11.3

66.3

B

22.6 13.27.2

5.0

9.5

56.0

C

36.0 21 20.6 14.3

9.5

56.0

期初已滞留

10年及以上

万人 %

时期初已流入

10.5 100

其中:时期末仍滞留

方案 A 8.6 81.6

B 5.9 56.0

C 5.9 56.0

调查结果显示,1997年与1993年相比,上海市流入人口的原因构成和来源地分布状况都发生了一些值得注意的新变化:因经济型原因流入的比重由74.6%下降到70.9%;来自江浙皖邻近地区的比重由67.8%下降到55.0%;流入前从事农林牧渔业的比重由71.6%下降到54.6%;同时流入人口与沪籍青年结婚的人数也明显增加。这些迹象表明,近年来新流入人口长期滞留的强度可能会比过去增大。因此,1998年已流入人口到2003年时的滞留率将可能逐期上升。至于2003年时点上已流入人口中滞留5年及以上的比重,如果1998~2003年5年内新流入人口的数量达不到足够的规模,那么,在目前16.0%的水平上继续上升也是难免的。

4. 结论

4.1

上海市流入人口滞留时间分布状况的时点比较分析结果表明,1993年与1988年相比流入人口已滞留时间总体上趋于缩短。这是由于这一时期初已流入人口至时期末的滞留率比过去下降,以及这一时期新流入并滞留至时期末的人口数量比过去明显增加。而1998年与1993年相比则趋于延长,主要原因是这一时期新流入并滞留至时期末的人口数量比上个时期明显减少。

4.2 同时期意义上的同批流入人口,随着时间推延, 在流入地的滞留人数趋于减少,但在已经进入长期滞留的流入人口群体中,继续长期滞留的强度明显增大,即流入人口的滞留强度呈现出某种“累积惯性”的特征。

4.3不同时期意义上的不同批流入人口, 其长期滞留的强度以1978~1983年为最大,1983~1988年和1988~1993年逐期减少。1993年以后长期滞留的强度有可能转为比上个时期增大。

4.4 今后几年上海市新增流入人口预计不会出现90 年代初期急剧增长的情况,下个世纪初上海市已流入人口中长期滞留的绝对数量和相对比重将会继续增大。

尽管曾经滞留于上海的流动人口中,长期滞留以至趋向永久性居住的人只是很小一部分,但不可忽视其数量的逐渐累积。应当看到,城市对外来流动人口既需要吸收又需要控制的矛盾,主要集中反映于长期滞留的流入人口群体。如果要避免流入人口过度长期滞留,那么相关政策措施不宜实施于长期滞留现象积重难返的既成事实出现以后;城市对流入人口的选择性吸收(给予市民合法身份)也不能只是体现对这一既成事实的被动承认,而应及早面对尚未进入长期滞留的流动人口群体。

标签:;  

上海市资金流入与留置情况分析_流动人口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