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DOI技术的数字信息知识产权保护研究_知识产权保护论文

基于DOI技术的数字化信息知识产权保护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知识产权保护论文,技术论文,信息论文,DOI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引言

随着计算机和通讯技术的飞速发展,人类正进入信息时代,数字图书馆应运而生。数字图书馆加快了信息的采集、编目、流通、传递以及技术服务的电子化,使得信息传输网络化、信息存取自由化、信息资源共享化、实际操作自动化,这就对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全新的挑战。在复杂的网络环境下,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所面临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变得越来越重要,如何保护网络环境下数字化信息资源的知识产权成为世界各国政府共同关注和重点研究的课题[2-3]。为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探索既符合中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数字化信息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和方法,研究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数字化信息资源传播之间合理的平衡机制,已成为保证我国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步骤和重要发展战略[3]。

由于网络环境的特殊性,网络与数字化信息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仅仅依靠法律和行政手段是不行的。要尽量降低网络安全受到的威胁,保护网上信息资源的知识产权,网络自身技术的支持与发展是必不可少的[4],DOI技术是实现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力保障。

IDF最初构想DOI就是把它作为一种帮助版权所有者管理知识产权的工具。近十年来,国外学术界和出版界的许多研究者对其进行了深入研究。Bill Rosenblatt在《DOI解决了在线版权保护的尴尬境况》中指出,DOI是非常重要的用于标识在线出版物的新兴国际标准,其一系列的技术能使在线出版物的版权获得保护,内容创建者能获得补偿、消费者能从中获利[5]。James Dalziel在《DRM环境中的DOI》中指出,DOI是一个在数字环境中标识、交易知识产权的系统,它提供了一个管理知识产权内容、链接客户和内容提供商、方便电子交易以及自动化管理所有媒体的版权的框架。利用DOI更容易、更方便在网络环境中管理知识产权,构建电子商务的自动服务和交易,应用于DRM保护出版物的知识产权[6]。

2 数字化信息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问题分析

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统计,全世界大约有130多个国家为数字化信息资源提供版权保护[7]。各国之所以用版权法对数字化信息资源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是因为:版权保护的数字化信息资源从作品属性上看,归位于汇编作品。目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伯尔尼公约》、TRIPS协议、美国和台湾等大多采用版权法保护数字化信息资源。

但是用版权法进行数字化信息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有极大的缺陷,因为版权保护数字化信息资源的实质性要件是要在内容“选择和编排”上具有“原创性”,制作者智力创作的原创性是用以确定数字化信息资源能否适用版权保护的唯一标准。也就是说,版权法只对数字化信息资源进行“形式”上的保护而不保护数字化信息资源的“具体内容”,这就不符合数字化信息资源的特性,没有达到对数字化信息资源的全面保护。而DOI是对数字化信息资源的内容保护,正好弥补了版权保护形式的缺陷。

3 采用DOI技术进行数字化信息知识产权保护的机制

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是DOI系统中的唯一标识符,该系统是美国出版商协会在1994年组织专门的研究机构设计出来的一种既能保护知识产权又能保障版权所有者商业利益的系统[8]。

只有向DOI申请注册、成为正式成员之后,才能对数字资源进行保护。DOI注册机构(RA),如CrossRef,受DOI国际基金会(IDF)的委托受理DOI的注册事务,并提供已注册DOI信息的存储、解析和检索服务。出版商负责DOI的注册,并负责更新和维护该注册信息的可靠性。这样用户在使用数字资源时,DOI就能自动对其内容进行保护[9],如图1所示。

图1 DOI知识产权保护原理

其具体保护机制如下[9]:

(1)出版商为其出版的每一数字资源编制一个含有出版商本身DOI前缀的DOI,并将其附加到数字资源元数据(Metadata)及其URL上,这样DOI就成为数字资源的一部分,始终与该数字资源共存;

(2)每个DOI记录、元数据及其URL信息一起被送往DOI注册中心数据库,得到登记、进行存贮。这种被集中存贮起来的资料形成了一个资源标识库。利用特殊的软件,这一资源标识库可以连接、或分辨每个DOI,使与其有关的数字资源的位置联系起来;

(3)当用户寻找一个数字资源或有关这一资源的相关信息时,DOI查询请求就会被传送到DOI注册中心的数据库主机上;

(4)该数据库主机寻找到DOI的记录及与其相关的信息地址,将二者连接起来,将其URL送回给用户浏览器并将结果显示给用户,其过程与寻找URL一样快捷方便;

(5)当出版商将其产品版权转让或出售时,即某一数字资源的位置发生了变化,该出版商应将这一资料改变的信息送到DOI系统的服务器,该服务器将自动更新,中心服务器将会保持数据的完整。

通过以上保护流程,数字资源出版商或所有者可以对数字资源的内容设置权限,哪些允许读者自由阅览下载,哪些不允许。

4 基于DOI技术的数字化信息知识产权保护策略

4.1 信息采集和加工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信息的采集和加工是指对纸质文献的数字化和网络信息的采集,它是数字图书馆建设的基础。当同样的数字资源内容已经被其它信息资源出版商登记注册,即版权所有的时候,就不能再在RA上进行登记注册,拥有该数字资源的版权。当数字资源所有者发生转移时,只要把此变化信息传送给DOI系统服务器即可,从而适时对其内容进行保护。

4.2 信息利用与服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数字图书馆建设的最终目的就是信息利用和服务,也就是把整理后的信息通过系统或互联网进行传播、扩散,以达到信息资源全方位共享[10]。

当用户在网络上点击链接后,会被自动链接到相应出版商网站的某一页面,其中显示的是该链接对象的完整书目信息及其文摘。对于订户而言,会同时允许其访问全文信息;而对于非订户则提供其它的访问选择如订阅、文献传递、一次性付费阅读等。这样就实现了DOI在信息利用与服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4.3 数据库的知识产权保护

数据库是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组织的主要形式,它是指经系统或有序的安排,并可通过电子或其他手段单独加以访问的独立作品、数据或其他材料的集合[11]。

DOI系统弥补了“版权法”只能对数据库进行“形式”保护的缺陷,专对信息资源的“内容”进行保护[9]。DOI的知识产权保护原理如上所述。

目前,国际上大多数的数据库提供商,都正在逐步地采用DOI来标识数据库的内容实体。可以预料DOI的使用将在互联网上逐步得到发展与普及。而我国的数据库产业仍处在初步阶段,更需要与世界先进水平接轨,引进DOI系统,对数据库进行全方位的保护,促进数据库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4.4 基于DOI的DRM知识产权保护

数字版权管理(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DRM)是一种用来保护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和方法,是一项涉及到技术、法律和商业各个层面的系统工程[12]。DRM技术通过把数字内容加密,并使其只对那些已经获得授权的用户开放,内容供应商可以轻易地发送数字文件给消费者,并界定其使用权限,发布对应不同权限的许可证,来保护数字媒体免遭侵权[13]。

典型的DRM流程可以由以下四个环节来描述[13]:

(1)信息资源打包。DRM将信息资源打包处理包括:创建、压缩和用密钥对其进行加密处理。在打包的过程中,一些与信息资源有关的信息也会添加到该文件中,如资源的标题、著者、版权声明以及相关DOI信息等。

(2)发布。通过Internet或局域网向用户发布信息资源。

(3)获取许可证。用户在获取信息资源前,必须向版权和权限管理中心获取许可证。许可证捆绑在客户端的计算机上,并且不能共享。

(4)获取信息资源。用户根据许可证的授权和权限获取信息资源。

图2是基于DOI的DRM系统结构图,从图中我们可以看出,DOI主要应用于信息资源创建与保护以及信息资源发布这两个过程。我们在上面已经详细分析了DOI保护知识产权的内部工作原理,不再赘述,在此主要分析DOI在DRM系统中的应用。

图2 基于DOI的DRM系统结构图[1]

在信息资源创建与保护的同时,把信息资源的DOI、元数据及其URL向RA登记注册,存储这些信息,并由RA对其进行管理维护。发布信息资源时,信息资源的DOI信息与其一起发布,用户要获取数字资源或有关这一资源的相关信息时,DOI查询请求就会被传送到DOI注册中心,由DOI解析系统即Handle Sysetm解析该DOI的URL地址,将其URL送回给用户浏览器并将结果显示给用户。通过DOI和DRM的结合,数字资源出版商或所有者可以对数字资源的内容设置权限,达到版权保护的目的。

5 结束语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数字化信息传播与使用方式发生了变化,与此同时,数字化信息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一方面,知识产权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另一方面,应当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保护措施。随着DOI在Internet上逐步发展与普及,基于DOI技术进行数字化信息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必将迎来更广泛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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