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校民族预科教育模式与民族院校预科教育模式比较研究_阅读与写作论文

新疆高校民族预科教育模式与民族院校预科教育模式比较研究_阅读与写作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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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245(2004)02-0146-06

一、新疆高校民族预科教育的历史及其模式

(一)新疆高校民族预科教育的历史

新疆高校民族预科教育的发展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

1.体系的建立阶段(1959-1965年)

新疆的高等学校都是多民族的学校,少数民族占50%左右,而且包括十多个民族。民族学生的教学工作,有其具体特点,从现实情况看,采用民语教学,民族教师少,教材和参考资料缺乏;采用汉语教学,师生之间语言不通。为提高少数民族的教学质量,各院校曾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试验,前新疆学院曾采用维、汉、哈、蒙、俄等五种语言教学,但教学计划、教学质量均无保证。前八一农学院也曾采用过翻译教学,结果事倍功半。鉴于此种情况,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决定,从1959年起,本、专科民族班都要先在预科学习一年汉语,然后再进入专业学习。积自治区高等教育的几十年经验,搞好预科汉语教学是解决现实教学中的语言、文字、教师、教材、参考资料、工具书以及教学计划、教学组织、教学方法等问题的关键一环。

为保证高校的预科教育质量,制定了预科一年汉语教学计划及具体要求:在预科一年中,除节假日外,近40周的教学时间,每周集中学汉语22学时左右。为使民族学生能利用汉语这一工具学习专业知识,必须掌握常用词语3000个左右,其中基础汉语词语2000个左右,专业汉语词语1000个左右,掌握最常用的汉语知识(主要是基础语法)。在听的方面,能基本听懂最常用的生活用语,能听懂专业课50%以上的内容;在读的方面,能读译浅显的汉语文章,能够看懂专业教材60%以上的内容;在说的方面,能说最常用的生活用语,能在课堂上用汉语提出和回答问题;在写的方面,会写常用字1000个,能够抄写板书笔记,能用汉文写实验实习报告。[1](P.210)

为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推动工作,进一步提高汉语教学质量,1960年2月,自治区召开了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的汉语教学经验交流会。会议提出:汉语教学要以“培养学生汉语的听、说能力为主,听、说、读、写并重,要求全面发展,通过一年的汉语学习能使民族学生用汉语听懂专业课,看懂汉语教材和参考书,给今后继续提高汉语水平打下基础”。1961年,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人力编写了第一部《汉语》教科书,该书修订后于1964年正式出版发行。[2](P.136)至此,新疆高校预科汉语教育体系建立起来了。

2.停滞阶段(1966-1976年)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给新疆的少数民族教育带来灾难,整个教育事业处于瘫痪状态,刚刚起步的民族预科教育也被迫停滞不前。

3.恢复前进阶段(1977-1992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恢复了高考制度,高等教育走上正轨,民族预科教育被重新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1979年,自治区教育厅又组织人力编写了《基础汉语》教材,于1980年出版发行,为自治区高校通用教材。该教材长期作为自治区高校预科民族学生的教科书,同时也是各行各业民族同志学习汉语的基本教材,是新疆少数民族汉语教学领域使用面最广、影响面最大的一部教材。

为了便于集中管理,20世纪80年代初、中期,各个高校相继成立了专门管理预科教育的系处级教学单位——预科部。到90年代初改为汉语教学研究部,简称“汉教部”。有的高校的预科教育由语言部、语言系、中语系、基础部、中文系等教学单位管理。后来,有的高校的汉教部又改称“预科部”,如新疆大学。总之,不管其管理单位如何改变,预科教育总是存在的,即使在中专学校也不例外。

1982年12月16日,自治区党委常委巴岱同志给自治区党委和党委书记王恩茂同志写了题为《对加强民族学校汉语教学的建议》的信,再一次肯定了高等学校设预科的做法。信中建议:“在全日制学校中应该把‘民汉兼通’作为汉语教学的基本方针”,要“继续办好大学预科。在中学汉语过关之前和过关之后,都必须办大学预科”。自治区党委同意巴岱同志的意见,转发了信的全文,并于1984年1月9日专门发了通知,要求“各级党委要把加强汉语教学当作加速培养少数民族建设人才的一件大事来抓,注意克服轻视汉语教学的倾向,解决汉语教学中的问题。要加速汉语教师的培养,稳定汉语教师队伍。学校要按照汉语教学大纲的要求,完成汉语教学计划”。通知还强调:为落实巴岱同志提出的“全日制学校应把‘民汉兼通’作为汉语教学的基本方针,并办好大学预科”的建议,教育厅应作出全面规划拿出具体措施。[1](P.201)

为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高等教育,1984年12月,自治区教育厅提出了《关于加快发展民族高等教育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的意见》,其内容之一就是要认真总结预科汉语教学经验,提高预科汉语教学水平。[3]

1990年10月11-13日,自治区教委召开高校汉语教学工作座谈会,并印发了《关于加强高等院校汉语教学工作的几点意见》,确定了汉语教学的地位和作用。明确指出:“汉语是自治区高等院校民族学生必修的一门课。汉语水平的高低,对民族学生能否掌握好必要的科学技术知识,从而成长为社会需要的合格专业人才,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汉语教学工作是自治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好汉语教学是提高民族高等教育质量的一项战略措施。”[4]

1992年9月1-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院校汉语教学研究会首届学术讨论会在伊犁师范学院举行。这是新疆预科汉语教学界四十年来的首届盛会,是对四十年的汉语教学工作的肯定和总结。在开幕式上,自治区教委副主任、自治区高等院校汉语教学研究会理事长苏丹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汉语教学的目标是“民汉兼通”,要求各院校要抓紧抓好教师队伍建设和教材建设,编写好教学大纲。[5](P.36)

4.改革发展阶段(1993-)

这一阶段由于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的引进与推广,新疆高校预科汉语教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各高校纷纷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绩。

HSK是专为测试母语非汉语者的汉语水平而设立的国家级标准化考试,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能够有效地鉴别考生的实际汉语水平,这项考试的权威性已得到世界的公认。

1991年9月29日,中央民族学院(现中央民族大学)对来自新疆的民族预科生进行了一次入学摸底性的HSK,赵学会老师就此专门撰文论述了HSK对新疆学员的适用性,并呼吁在新疆学员中推广HSK。[6](P.89)

1992年6月15日,中央民族学院进行了一次获取证书的HSK,赵学会老师再次撰文阐述了HSK对新疆少数民族学生汉语教学的积极作用。[7](P.68)

由于HSK的影响越来越大,引起了新疆高校汉语教学界的强烈反响。20世纪90年代初,新疆医学院(现新疆医科大学)、喀什师范学院、伊犁师范学院等高等学校纷纷引进样题,对本校的民族预科学生进行测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如1993年7月3日,伊犁师范学院预科部对146名即将结业的预科生进行了首次摸底性的HSK测试,发现了教学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对以后的预科汉语教学改革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8]

1995年10月,新疆财经学院做出决定,改革汉语教学,采用HSK摸底测验,分级入学。测验成绩达到五级以上者,免修预科,直接进入专业班学习。五级以下者分级进行预科学习。预科一年后,HSK五级以上者可进入各系进行专业学习,达不到者继续交费重修。学院还以此为中心,对汉语教学目标、教学管理、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进行全面改革。

这一改革,得到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教委的高度重视。自治区领导在听取新疆财经学院试行HSK工作的汇报以后,决定从1996年开始在全疆高校推广HSK。

1996年,国家汉语水平考试管理中心作出决定,在新疆财经学院设立HSK考点。这是新疆唯一的一个考点。

1996年6月15日,自治区举行首次HSK考试,来自自治区各高校的1500多名民族学生参加了这次考试。[9](P.42)同时,自治区首届HSK与新疆民族教育研讨会也在新疆财经学院举行。会议期间,新疆财经学院HSK课题组承担的自治区教委重点课题《HSK与新疆民族教育研究》的最终成果《HSK与新疆民族教育》一书也由新疆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

会议之后,出版了论文集《HSK与新疆民族汉语教学》(新疆大学出版社,1997年3月版)。

1997年5月25日,新疆举行第二次HSK考试,考区扩大到四个,即乌鲁木齐、喀什师院、塔里木农大、伊犁师院。以后每年的5月和12月都举行HSK考试。

1998年9月25-27日,新疆第二届HSK考试与民族教育研讨会又在新疆财经学院举行。本次会议由自治区教委主办,旨在以推广HSK为手段,进一步促进新疆少数民族教育改革。大会围绕如何深入推广HSK、改革高校汉语教学、提高汉语教学水平,从而提高少数民族教育质量这个主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讨。

会议期间,代表们宣读了论文,开展讨论和经验交流并观摩了新疆首次举办的高等中国汉语水平考试。会后形成了《新疆第二届HSK与民族教育研讨会纪要》,并又出版了一部论文集《少数民族汉语教学研究》(新疆教育出版社,1999年12月版)

1999年2月,自治区教委下发了《关于转发〈新疆第二届HSK与民族教育研讨会纪要〉的通知》,明确指出:“进一步做好HSK的推广工作,不断改革高校汉语教学,提高汉语教学水平,全面提高我区少数民族高等教育质量。”[10]

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关怀下,21世纪,新疆高校民族预科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二)新疆高校民族预科教育的模式

新疆高校民族预科教育的模式,从学制来分,有一年制的和两年制的;从培养的目的来分,有为本校培养预科生的,有为内地高校培养预科生的。新疆绝大多数高校实行的都是为本校培养预科生的一年制教育模式,主要是进行汉语教育。只有新疆财经学院汉教部实行的是两年制预科教育模式,第一年主要开设汉语课程,第二年除开设少部分汉语课程外,还增设文化基础课程。此外,新疆大学预科部、新疆师范大学汉教部、新疆农业大学语言部还承担着为内地高校培养预科生的任务,学制是两年,主要学习大学汉语和大学文化基础课程。如新疆大学预科部自1984年开始承担委培任务,最初的规模是每年大约100名学生入校,自1999年开始,规模扩大为每年约200名学生入校,在读学生总数400名左右。开设的课程有《汉语精读》、《汉语阅读(中级)》、《汉语听说教程》、《汉语写作训练》、《基础英语》、《基础数学》、《计算机基础》、《体育》等8门。

二、我国民族学院预科教育的历史及其模式

(一)民族学院预科教育的历史

民族学院是我们党和国家为解决国内民族问题,更好地推进我国民族地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而创建的专门培养少数民族各类人才的综合性民族高等学校,也是我国普通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1](P.135]

民族预科是民族学院所特有的教育层次。各民族学院一般都设有预科。预科的层次介于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之间,主要任务是帮助少数民族青少年补习中学课程,加强基本技能训练,为各高校培养和输送合格的少数民族学生。设置预科是民族学院从民族地区特点和民族特点出发,为培养少数民族人才而采取的一项特殊措施,是各民族学院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2](P.26)

1941年,中国共产党在延安创办了一所专门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高等学校——延安民族学院。该院设置了研究班、普通班和文化班三种形式。其中普通班分高年级和低年级两个阶段,高年级开设研究班的课程,相当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低年级开设政治基础理论、汉语文、民族语文、历史、地理及自然科学等课程,其程度亦与大学预科相似。这种新型大学的预科形式的建立,为解放后大学民族预科的发展提供了新鲜经验。[11](P.151)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教育事业。20世纪50年代初,在几个主要地区设立了民族学院,专门为少数民族培养政治干部和急需的各类专业人才。但是,民族地区的文化教育都比较落后,少数民族学生的文化程度偏低,而这些地区又急需培养干部和各类人才,为解决这些矛盾,民族预科这种形式首先在民族学院开始创立。

1950年11月24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60次政务会议批准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和《筹办中央民族学院试行方案》。《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规定:(一)为了国家建设、民族区域自治与实现共同纲领、民族政策的需要,从中央至有关省县,应根据新民主主义的教育方针,普遍而大量地培养各少数民族干部。(二)为此目的,在北京设立中央民族学院,并在西北、西南、中南各设中央民族学院分院一处,必要时还可增设。[13](P.423)按照这个规定,我国先后在北京、兰州、成都、武汉、昆明、贵阳、南宁、西宁、咸阳、广州、银川、恩施、大连成立了中央民族学院(1993年改为中央民族大学)、西北民族学院、西南民族学院、中南民族学院(2002年改为中南民族大学)、云南民族学院、贵州民族学院、广西民族学院、青海民族学院、西藏民族学院、广东民族学院(1998年改为广东职业技术师范学院)、西北第二民族学院、湖北民族学院、大连民族学院等13所民族学院,并把预科教育作为民族学院办学的重要任务之一。《筹办中央民族学院试行方案》规定:目前先行设立军政干部训练班、本科政治系和语文系,本科政治系以2年时间培养各民族的革命骨干,其中水平较差者先入预科学习半年或1年。按照此规定,中央民族学院从1951年就开始招收预科生。1953年1月,正式举办预科教育,把它列入当年的工作重点。[14](P.16)1953年3月,创建预科部。[15](P.23)1955年,贵州民族学院开始试办初中预科班,1956年开办高中预科班。1960年,西藏民族学院举办预备班,中南民族学院、广西民族学院、云南民族学院、青海民族学院等都先后设立了大学预备班、大学先修班、大学预科班等办学层次。[11](P.151)

“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时期,大多数民族学院被取消或被迫停办,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受到严重摧残,民族预科教育也不例外。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民族学院得到恢复和发展,民族预科教育也随之步入了一个迅速而健康发展的新的历史时期。

1979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民委、教育部关于民族学院工作基本总结和今后发展任务的报告》指出:“民族学院为其他高等院校开办少数民族的大学预备班,帮助学生补习、提高汉语水平,等等,都是卓有成效的好经验。”“民族学院20多年来的历史充分证明,密切联系各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办学的方针是正确的,必须继续坚持。”[14](P.17)

1980年5月,根据中央[1979]52号文件精神,卫生部、国家民委、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医学教育工作的意见》决定:“中央民族学院要恢复医预班,并于1982年恢复招生。各民族学院也要办好附中和预科。预科班专门招收边远地区和文化教育落后的山区、牧区中的少数民族优秀中学生,帮助他们补习汉语和科学文化知识以升入高、中等医学院校学习。”[14](P.17)

1983年6月19日,《卫生部、国家民委、教育部关于全国重点高等医学院校培养少数民族高级医学人才的意见》指出:“北京、中山、四川医学院,上海第一医学院和北京中医学院,自1984年起,每校每年从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西藏五个自治区各招收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学生。中央、西北、西南、中南四所民族学院,从1983年起各办一个医预班,为上述五所医学院培养预科学生。医预班主要补授高中文化课和汉语文课。来自内蒙古、宁夏、广西自治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医预班的学制为一年;来自新疆、西藏,维吾尔、哈萨克等少数民族学生,医预班的学制为二年。”[13](P.505)

1984年3月30日,《教育部、国家民委关于加强领导和进一步办好高等院校少数民族班的意见》指出:“高等院校民族班分预科(含预科部或基础部,下同)、专科和本科三种。民族班的主要任务是:在预科班阶段,根据少数民族学生的特点,采取特殊措施,着重提高文化基础知识,加强基本技能的训练,使学生在德育、智育、体育几个方面都得到进一步发展与提高,为在高等院校本、专科进行专业学习打下良好基础;在本、专科阶段,则根据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培养又红又专的少数民族各类专门建设人才。高等院校民族预科班的学习时间,应根据学生的文化基础确定。学生文化程度较好的预科班,学习时间为一年;学生文化基础知识较差的预科班,学习时间为二年。”“根据高等学校专业培养目标和学生的实际,教育部要组织力量,逐步制订出民族预科班的教学计划,确定课程设置。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民族预科班学生特点和专业学习要求,逐步编写出具有系统性、科学性的教学大纲和主要教材以及教学参考资料,以适应教学的需要。”“举办高校民族班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高等教育的组成部分,是发展民族高等教育的必要的、有效的步骤,要长期坚持下去。有关高等学校和民族学院要把办好民族班作为积极支援国家四化建设的一项光荣任务和应尽的职责。”[13](PP.516-518)

1986年5月16日,《国家民委、国家体委关于在成都体育学院和西南民族学院举办体育民族班的通知》指出:为了加速发展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体育运动,为民族地区培养合格的体育师资,我们拟在成都体育学院和西南民族学院举办体育民族班。该班在西南民族学院预科补习一年,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升入成都体育学院体育专科学习。[13](P.554)

1988年3月14日,《广播电影电视部、国家民委关于为西藏、青海等省(区)举办民族班的通知》指出:西藏、青海等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基础薄弱,缺乏较高层次的各类专门人才,严重影响了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和节目质量的提高。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根据这些地区人才需求情况,决定采取特殊措施,于1988年暑期开始,分别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云南省、内蒙古自治区举办民族班。民族班招收民考汉的高中毕业生,考生须参加当年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由北京广播学院按有关规定录取。为保证民族班的教学质量和专业水平,学员先在中央民族学院预科班学习一年,主要补习与专业有关的高中文化基础知识。预科班学习结束,经考试合格者直接生入北京广播学院本科相应专业学习。[13](P.616)

1990年2月20日,国家教委、国家民委印发的《关于内地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支援协作规划会议纪要》指出:根据新疆文化教育基础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内地为新疆举办高等学校民族预科(班)、本专科民族班,均列入国家计划。1990年至1992年,每年平均招生人数应为800人左右。为了保证人才的培养质量,应本着适当照顾的原则,并根据有关规定择优录取参加统考的少数民族学生。通过统考录取的学生应先进高等学校民族预科学习两年。主要学习汉语文,提高文化基础知识。有条件或已办民族预科的院校,可委托中央民族学院、西北民族学院或新疆高等学校代办。[13](P.678)

1992年10月20日,国家教委、国家民委印发的《关于加强民族教育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民族学院在历史上为培养民族干部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新形势下应继续办好,当前除重点办好具有民族特色的学科、专业和对少数民族干部进行培训外,还要办好大学预科。[13](P.712)

1993年7月9日,《国家民委关于加快所属民族学院改革和发展步伐的若干意见》指出:“民族学院以普通本专科教育为主,今后一个时期,要积极发展普通本专科教育,努力发展研究生教育,继续办好预科教育和干部培训、函授夜大学等成人教育。”“预科教学应注意与本科教学的衔接,用绝大多数时间重点学好数学、外语、汉语文或与本专科专业教学密切相关的几门主要课程,避免平均使用力量。”[13](PP.726-727)

1994年7月30日,《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指出:“重视和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认真办好高等学校的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和本专科民族班教育。”[13](P.737)

1999年7月27日,《教育部、国家民委关于落实内地高校支援新疆培养少数民族本专科生2001-2005年招生计划的通知》指出:内地高校招收新疆少数民族学生,继续实行预科招生的同时就确定本、专科学校和专业,并由学校录取的办法。预科阶段培养由国家民委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所属高等学校负责组织实施。除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可以从统招中选拔优秀的少数民族学生直接进入本科学习外,其余各高校招生录取的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先在预科学习一年(民考汉)或两年(民考汉)。预科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方能转入本、专科学习,并纳入当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之内。[13](P.8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也明确规定:国家举办民族高等学校,在高等学校举办民族班、民族预科,专门或主要招收少数民族学生。

党和国家一系列有关民族预科教育的法律和政策,有力地促进了民族预科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自1980年以来,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累计招收少数民族预科学生9万多人。1998年,共有23个部委、16个省市自治区所属的94所高校招收少数民族预科学生7142名。2001年,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少数民族预科生的招生规模达到了13000人。[14](PP.18-19)

2002年7月,《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明确指出:“进一步增强对民族教育的扶持力度,做好高校民族班和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工作,以上学年招生规模为基数,并按上学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平均增长比例,确定当年国家部委及东中部地区所属高等学校民族班和民族预科班的招生规模;预科生的经费按本科生标准和当年实际招生数,分别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核拨,加强民族预科教育基地建设,深化预科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这就为我们指明了今后的发展方向。我们相信,在党和国家的英明领导下,民族预科教育一定会蓬勃发展,不断进步。

(二)民族学院预科教育的模式

民族学院预科教育的模式,从学制分,有一年制的,有两年制的,但大多数是一年制的;从培养目的分,有为外校培养预科生的,有为本校培养预科生的,但主要是为外校培养预科生;从生源分,有从全国各地招来的“民考汉”的,有从新疆招来的“民考民”的,但大多数是“民考汉”的。一年制预科班大都是从全国各地招来的“民考汉”的学生,有的高校称之为“全国班”或“民考汉”;两年制预科班都是从新疆招来的“民考民”的学生,所以,有的高校称之为“新疆班”,中央民族大学就是如此。根据学生的专业性质,预科班又分为文科班、理科班、医科班等。预科班开设的课程包括主干课和必修课(或称主要课程)。一年制预科班的主干课程有三门,即语文、数学、英语;两年制预科班(新疆班)的主干课程是汉语、数学、英语。必修课程各校略有不同,如中央民族大学预科部,一年制预科(全国班)文科班开设的课程是:三门主干课《阅读与写作》、《数学》、《英语》;三门必修课《形势与任务》、《中国文化概论》、《体育》;理科班开设的课程除三门主干课、两门必修课《形势与任务》、《体育》与文科班相同外,另增设了《物理》和《化学》。两年制预科(新疆班)文科班开设的课程是:三门主干课《高级汉语》、《阅读与写作》、《数学》,四门必修课《英语》、《中国文化概论》、《形势与任务》、《体育》;理科班开设的课程除三门主干课、三门必修课《英语》、《形势与任务》、《体育》与文科班相同外,也增设了《物理》和《化学》。再如西北民族学院预科部,一年制预科班开设的课程有:《阅读与写作》、《外语》、《数学》、《历史》(文科)、《经济地理》(文科)、《物理》(理科)、《化学》(理科)、《政治》、《体育》等。两年制预科班开设的课程除了《阅读与写作》换成《基础汉语》外,其他的都与一年制预科班相同。预科班使用的教材,主干课的都是全国统编的,如:《基础汉语》、《阅读与写作》、《英语》、《数学》;必修课的有的是借用公开出版的教材,有的是自编的,如中央民族大学预科部自编的教材有《微积分》、《科技汉语》、《代数》、《化学基础原理》、《古典文学作品选》、《新汉语文教程》、《中国汉语文化讲话》、《汉语写作》、《汉语阅读》、《中国经济地理》、《民族地理》等。[16](PP.30-31)

三、新疆高校民族预科教育模式与内地民族学院预科教育模式之比较

新疆高校民族预科教育模式与民族学院预科教育模式相比,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同时,还有不足之处。

(一)相同之处

1.教育目的相同。两者都是为大学本专科培养合格的生源。

2.地位与作用相同。都是普通高等教育的一个特殊层次,是民族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金色桥梁。

3.管理体制相同。民族学院预科教育由各院(校)预科部(或称大学预科部、民族预科部)管理,新疆高校民族预科教育大都也由各校预科部(或称汉教部、语言部、中语系)管理,个别学校由基础部、中文系管理。

4.新疆高校两年制委培预科班与民族学院两年制预科班(新疆班)在各方面都是相同的。

(二)不同之处

这主要表现在一年制预科方面。

1.生源不同

新疆高校一年制预科生都是“民考民”的新疆少数民族学生,文化基础较差;而民族学院一年制预科生都是“民考汉”的全国各地少数民族学生,文化基础较好。

2.培养目的不同

新疆高校一年制预科是为各高校自己培养本专科生源,且专业都是定好的;而民族学院一年制预科大都是为外校培养本专科生源,有的专业是定好的,有的没定好,以后根据学习成绩再定专业。

3.学习内容不同

新疆高校一年制预科主要是学习汉语言,掌握汉语这个工具,为将来更好地学习本专科专业打下牢固的语言基础;而民族学院一年制预科主要是学习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政治等文化基础课程,为将来学习专业打下牢固而宽广的文化基础。

4.教学规模不同

新疆高校一年制预科教学规模较大,因为所有的民族学生都必须上一年预科,招多少民族学生,就有多少预科生。尤其是近几年由于实行扩招,预科生的数量呈直线上升趋势;而民族学院一年制预科教学规模相对较小,学生数量增加平稳有序,一般保持在200~600人之间。

(三)不足之处

1.同样是从新疆招收的“民考民”学生,民族学院实行的是两年制预科,而新疆高校实行的却是一年制预科(不包括内地委培班),学制整整缩减了一半。这样怎么能提高预科教育质量、为大学本专科专业输送合格的生源呢?

2.民族学院的预科教育不仅传授汉语言知识,更主要的是传授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政治等文化基础知识,而新疆高校的预科教育则主要是传授汉语言知识,不传授或少传授其他文化基础知识,这是新疆高校预科教育的主要弊端之一。

3.民族学院预科教育的主干课程都有部委统一颁布的教学大纲和全国统编预科教材,如《基础汉语》、《阅读与写作》、《数学》、《英语》等。而新疆高校的预科教育既没有统一的教学大纲,也没有全疆统编的预科教材,很难统一管理、统一评价。

(四)改进建议

基于上述不足之处,提出如下建议:

1.新疆高校民族预科教育应由一年制改为两年制,原因有二:一是新疆少数民族中小学教育质量太差,这从每年的高考成绩可以看出;二是早在1984年3月30日,教育部、国家民委《关于加强领导和进一步办好高等院校少数民族班的意见》就明确指出:“高等院校民族预科班的学习时间,应根据学生的文化基础确定。学生文化程度较好的预科班,学习时间为一年;学生文化基础知识较差的预科班,学习时间为两年。预科班学生入高校本、专科进行专业学习,其学制与该校本、专科学制相同。”[13](P.516)

2.新疆高校民族预科教育不仅要传授汉语言知识,更要传授其他文化基础知识,因为学生的文化基础知识普遍较差,甚至比其所掌握的汉语言知识还要差。如果学制能延长一年,这个问题就好解决了。

3.应尽快制定全疆统一的高校预科教育教学大纲,编写出高质量的全疆统编预科教材,这样才能统一管理,协调发展。

[收稿日期]200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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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校民族预科教育模式与民族院校预科教育模式比较研究_阅读与写作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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