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准入制度论文,农产品市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年来,“菜篮子污染”、“餐桌污染”问题越来越多,蔬菜农药残留超标、“毒大米”、“毒猪肉”等一系列涉及农产品安全的事件层出不穷,有害农产品令人胆寒,农产品安全已成为广大市民、百姓和政府最为关心的热点问题之一。为从根本上解决重庆市农产品安全问题,其措施在于把好源头,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是指经检测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有资质的机构或权威部门认证的农产品或经过认证的企业生产加工的农产品允许进入市场销售,对未经认证、检测或将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不准上市流通,并由有关部门进行监督、管理的制度,实质上是政府管理、规范市场的行为,是一项行政许可制度。
一、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意义
(一)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可有效保障农产品安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按市场准入标准,规范经营者与生产者之间的契约关系,包括农产品产地认证、产品认证和品牌标识制度,通过对其生产基地、屠宰加工、市场销售等环节的全面认证和管理,实现对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全程监控,确保安全粮油植物、动物及其产品、蔬菜、水果等农产品上市流通。
(二)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可提高农产品质量。通过市场准入的“门槛”,杜绝疫病污染、残留超标等有害农产品进入当地市场,从市场环节加以控制,提高农产品质量。有利于增强消费信心,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
(三)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是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也是国内农产品质量管理的必然趋势。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按照国际标准组织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实施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控。
(四)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可促进动植物防疫工作。防止外来动植物疫病的传入和传播,促使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从各个环节主动加强动植物疫病控制工作,促进良好动植物饲养种植和生产规范的实施,从而降低重大动植物疫病的发生频率和可能。
二、国内农产品和食品市场准入状况及分析
(一)全国食品市场准入状况
2002年7月,国家质检总局启动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首先对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等5类食品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监督管理。这项制度的主要内容:一是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二是对食品出厂产品实施强制检验;三是贴食品市场准入QS标志。
(二)国内省市农产品市场准入情况
北京、上海、江苏、四川和海南等省市近年来分步骤对蔬菜、畜产品实施了市场准入制度。
北京市2002年6月正式实施《进京动物及动物产品监督管理办法》,2003年1月,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2003年1月27日起,所有从外省进入上海市的动物、动物产品均须经过所设的8个准入道口的消毒;2003年4月起,长春市对进入市场的动物、动物产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2003年6月起,成都市正式提高部分水产品市场的销售门槛,要求进入市场的所有水产品必须获得检疫、卫生、运输工具消毒等五个证照方可销售;2003年10月起,长沙市实施《长沙市城区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青岛市对进入市场的蔬菜实施日常检测制度,对不符合无公害要求的蔬菜进行现场无害化销毁处理;2003年起,江苏省严格执行畜产品市场准入“三不准”政策;四川省和海南省等根据无规定疫病区示范区项目建设有关要求,也采取了不同程度的市场准入政策。
各地实行农产品、畜产品和食品等的市场准入,基本出发点都是为了提高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产品的安全生产、流通和销售,防止不合格和有害的产品进入市场,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但是,应该看到市场准入制度是一把“双刃剑”,与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壁垒具有等同的效果。首先,市场准入制度在保障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和安全的同时,也给农民和经营商增加了很多限制,部分农民和经营商可能因为农产品和食品不符合相关标准而被迫退出市场。其次,实施市场准入制的做法还有待完善。比如,四川和海南等地禁止从其他省份调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做法,在具体操作上还有待商榷,根据WTO有关透明度原则的规定,应该有合理的依据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给其他省份,或以公告形式向社会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出说明,避免相关措施被视为地方保护主义。
三、在重庆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建议
重庆城镇人口多,农产品的消费量大,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水平相对较低,农产品呈现出多主体多样化的流通格局,重庆市农产品市外调入渠道较多。在重庆市采取统一的农产品市场准入模式相关准则,完善农产品市场准入的法规、标准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控,开展认证工作,健全农产品信息服务体系,积极推行各种不同形式的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对农产品实施“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从源头上加强农产品安全管理,确保上市农产品安全,是十分必要的。
(一)完善农产品市场准入的法规、标准体系
保障农产品安全的根本,在于有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在现有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应尽快制定《重庆市农产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地方性法规方式,明确行政许可实施的主体、内容、条件、程序。按农产品的类别、品种,分别制定“重庆市无公害×××产品生产技术规程”,通过应用、完善和补充制定农产品上市标准,加强农产品质量管理,加强疫病和农产品质量控制。
(二)建立多元化的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模式
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应分品种、分阶段、分步骤进行。一些大宗农产品如某些品种的蔬菜、水果、大米、面粉、畜禽及其制品、水产品、食用油可先期实施。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建立监测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监测,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推广速测技术。在重庆市的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推广速测技术,做到现场检测,现场销毁处理不合格产品,并将检测结果以适当的方式公布,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创建专销网点。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超市,积极推进安全优质农产品的专销区建设。
——实施标识管理。根据不同农产品的特点,积极推行产品分级包装上市,实行产地标识制度和无公害标识制度。
——做好产地认证。在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监测的前提下,对本地农产品和外来农产品的主产地实行安全认证。
——实行追溯和承诺制度。按照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可相互追查的原则,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
(三)健全农产品信息服务体系
完善重庆市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加大农产品信息化的基础投入,特别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投入。建立权威性的农产品市场信息统计、分析、报告、查询制度,为消费者、生产者和政府决策者提供及时、全面、精确的市场信息和参考资料。
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工作的难点在于如何有效根据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标准和规定,确保上市农产品安全。当前,在抓紧制定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立法、总体规划的同时,应加快推进制定或修订、执行农产品安全标准,实施农产品安全标识管理。
附表 重庆市主要农产品市外调入情况表(2002年度)
品名 市外调入量市外调入农产品来自的主要地区
肥猪92万头 重庆的周边地区
肉兔400万只 山东、四川等
肉鸡700万只 山东、广东、广西等
禽蛋1.2万吨 陕西、河北、北京等
冻鸡、鸡爪、鸡翅 6.2万吨 山东、广东、广西等
水产品 2万吨
广州、福建等
鸡爪2.5万吨 美国、澳大利亚等
牛毛肚 0.3万吨 美国、澳大利亚等
海产品 1万吨
泰国、日本等
鸡苗800-900万只 广西、陕西、上海、广州、湖北、成都等
水果(西瓜、柑橘、苹果、香蕉等) 30万吨 陕西、广西、山东、四川、海南、泰国、河北等
蔬菜36万吨 广西、广东、云南、四川等
稻谷(大米) 10万吨 河南、河北、泰国、东北三省等
面粉及其他
140万吨 河南、河北、泰国、东北三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