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苞古文理论的破与立——桐城“义法说”形成的文学史背景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桐城论文,古文论文,文学史论文,背景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桐城派的古文理论素来受到关注,其影响也一直绵延至民国而流风不息。何以一个古文流派具有如此大的生命力?何以在重重阻力中曲折发展的桐城派能够引领一个时代的古文创作风气?这里面除了作为流派具备自足的理论体系之外,也与这一流派在兼容中能自立面目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作为桐城派的先驱人物,方苞不仅有着一种自觉的为古文开宗立派的意识,而且他充分意识到在开立宗派过程中必然会遇到许多尖锐的问题,他的许多理论都是兼具破与立两者的,当然如何从“破”中吸取合理的成分,如何在“立”中不割裂传统的因子,方苞对此都有相当充分的考虑。正是因为这种来自传统与现实的双重背景,以及将古文理论建立在破与立的合理调配中,所以其奠基的理论才能不断被丰富和发展。本文即结合文学史背景扼要分析其理论肇端之情形。
一 桐城派古文的“纲领”
关于桐城派及其理论的研究,并不是一个新鲜话题,相关的专著或论文数量已是十分可观,相关的文献发掘也应该程度很深了。笔者在阅读有关方苞及其桐城派的文献中,对沈廷芳《书方望溪先生传后》中引录方苞的一节文字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类似这种闲谈而出,不必曲意敞开或设防的文字,应该是从方苞心中流出的最真实的思想。这一节师生谈话读来有一种让人动容的思想和艺术魅力:
南宋元明以来,古文义法不讲久矣,吴越间遗老犹放恣,或杂小说,或沿翰林旧体,无一雅洁者。古文中不可入语录中语,魏晋六朝人藻丽俳语,汉赋中板重字法,诗歌中隽语,南北史佻巧语。①
沈廷芳曾从方苞学古文,其古文也有一时之誉,晚年更在粤秀、敬敷等书院讲授古文,是一个学有师承并具备较高创作业绩的古文家。因为他曾侍读方苞左右,耳濡目染,所以对方苞古文的理论体会比较深刻。方苞类似的话其实也散见在不少地方,但沈廷芳的记述不仅集中,而且观点明确,足以代表方苞的义法、雅洁说,有与专门论述、长篇说解不能替代的地方。故各家论说桐城派之义法多引此节文字,良有以也。但此节文字所包含的逻辑脉络以及意义指向却一直没有得到充分的解读。
从字面上来看,这一节话总体是在“破”的基础上来“立”,所以与一般的正面阐说不同,这节文字颇带锐气,对流行文风的批评甚至近于严苛。其所针对的时段指称“南宋元明以来”,是强调文风积弊由来已久,他批评所指,针对的地域是“吴越间”,针对的主要作者群是“遗老”。遗老与清初的特殊时代有关,“遗老”是由明入清的一个士大夫群体。在文学上难以完全摆脱明季的风气。明季小品文盛行,类似小说的传记文比比皆是,公安、竟陵诗文雄踞文坛,这些明季的文学思潮仍被“遗老”不同程度地带到清代而延续着。此外,易代之变,这些“遗老”或顺时而成贰臣,或坚守气节。但无论是哪一种文人,其实都无法回避文字表达的禁忌问题,文字狱成为悬在他们头上的一把利剑,他们作古文,即或有故国之思,也往往隐约其词,或者通过大量用典,将寄托隐藏其中;或者杂用小说家言,在貌似枝蔓旁逸中表露心智。清初吴越间遗老最为集中,故方苞亦集矢于这一地域,而且正如黄宗羲所说“吾越自来不为时风众势所染”②,其强势和特立自然是令人刮目相看。另外的原因是吴越自来是人文荟萃之地,文人数量众多,读书广博,而且性灵洋溢,这才使得用典的“翰林旧体”与尘俗的小说家法,也在这一地域群体中表现得特别充分。与遗老相比,方苞是新朝子民,出生时已是康熙七年(1668),祖籍桐城,也不在吴越之地的范围之内。所以方苞超越了“遗老”的时代和地域,批评起来也就更能客观冷静和不留情面,从而也就具有挑战兴盛已久而且享誉天下的吴越文章的气势和力量。
二 “吴越间遗老”:小说技法与翰林旧体
所谓“吴越间遗老”究竟所指哪些人?要列出一个准确和完整的名单来,也许是困难的,但至少黄宗羲应当在这群人中间。李慈铭《读〈南雷文定〉》提到“越俗不好古”,特别挑明黄宗羲就在方苞所批评的“吴越间遗老”之中。李慈铭曾记云:
此书(指《南雷文约》)自丙辰阅一过。今二十六年矣。梨洲文鲜持择,才情烂漫,时有近小说家者。望溪谓“吴越间遗老尤放恣”,盖指是也。然本原深厚,随在倾吐,皆至情至理之言,读之餍心,昔人所谓杜诗韩集愁来读,似倩麻姑痒处搔也。③
李慈铭所言颇具文学慧眼。黄宗羲乃浙江绍兴人,明末清初极具声誉的经学家、史学家、思想家,入清后不仕,从朝代、籍贯、仕履来看,完全合乎“吴越间遗老”的要素。黄宗羲“才情烂漫”的为人特点,注定了他“文鲜持择”的为文特点。不过李慈铭应该并不认同方苞的文学价值尺度,所以认为像黄宗羲这样本原深厚的人,“随在倾吐,皆至情至理之言”。李慈铭甚至引杜牧句用“麻姑搔痒”比喻读黄宗羲古文后的感觉,其中的倾慕意味是十分明显的。这当然可见李慈铭并不坚守桐城古文立场,或许认为破体也是另外一种意义上的尊体。
黄宗羲的文章也驰誉一时,而“杂小说”正是其散文创作的一个基本特征。如其《陆周明墓志铭》、《王征南墓志铭》、《万里寻兄记》、《丰南禺别传》等,或多或少都使用了小说的笔法,这与明代传记文的发达和小说繁荣有着密切的关系。明末清初的传记文使用小说家法,是一时风尚,诚如汪琬在《跋王于一遗集》一文中批评王于一《汤琵琶传》和侯方域《马伶传》所说“以小说为古文辞”,并感叹“此病久中于艺林矣”,然而黄宗羲不仅在古文中大量使用小说笔法,而且对这种以小说为古文的写法予以了充分肯定,可见其乃是自觉地进行着以小说为古文的写作实践。黄宗羲《论文管窥》云:
叙事须有风韵,不可担板。今人见此,遂以为小说家伎俩,不观《晋书》、《南北史》列传,每写一二无关系之事,使其人之精神生动,此颊上三毫也。史迁伯夷、孟子、屈贾等传,俱以风韵胜,其填《尚书》《国策》者,稍觉担板矣。④
黄宗羲主张叙事不可“担板”,讲究风韵摇曳,传写人物以传神生动为要。在反对板重一点上,方苞和黄宗羲是一致的。但黄宗羲追求风韵而不惜用“小说家伎俩”,即铺陈形容、藻饰等等,则是方苞所不能接受的。此外,清初侯方域等人的传记文也往往杂有小说,虽增文章“风韵”,但与方苞强调“纪实”的主张不免形成矛盾。
其实,写作古文而夹杂小说手法在明代就已经比较流行。明代万历年间礼部尚书于慎行就曾经说:
先年士风淳雅,学务本根,文义源流皆出经典,是以粹然统一,可示章程也。近年以来,厌常喜新,慕奇好异,《六经》之训目为陈言,刊落芟夷,惟恐不力。陈言既不可用,势必归极于清空;清空既不可常,势必求助于子史;子史又厌,则宕而之佛经;佛经又同,则旁而及小说。拾残掇剩,转相效尤,以至踵谬承讹,茫无考据,而文体日坏矣。原其敝始,则不务经学所致尔。⑤
于慎行眼中的“文体日坏”,当然是以粹然统一的经典为法则的,所以对于明代文坛“厌常喜新、慕奇好新”,以至不断拓展古文语言的边界,最后“旁而及小说”的行为无法认同,并追其根源,认为在“不务经学”这一点。可见得方苞为何将批判的矛头要指向漫长的“南宋元明以来”了。因为自“唐宋八大家”之后之所以未能再出古文大家,就在于古文文体一直行走在“破体”的道路上,或以心学的清空为之,或从子史中掇取故实,或涉猎佛教,最后连小说的技法也渗透到古文之中。这种对古文文体的无限制拓展,从根本上将古文陷入到一种面目全非的境地。方苞显然是深度认同于慎行的观点。只是于慎行虽有呼吁,却未见效果。这有其主观的原因,但恐怕还与客观历史政治文化环境有关。而方苞的呼吁在取代明朝的清朝则开始慢慢扭转当下文风,渐渐形成占据文坛主流的桐城一派。
明乎上面的“或杂小说”的内涵,可以接着来讨论何为“或沿翰林旧体”的意思了。所谓“翰林旧体”就是指清初翰林学士的文章风格,特别是以陈维崧为代表的骈文写作风尚。方苞曾入值南书房,身居翰林官。晚年退隐回乡后,还被特赐翰林院侍讲。所以方苞是“翰林旧体”的亲历者。而翰苑以骈文为核心过于讲究雕琢粉饰的风气,与方苞心目的“雅洁”文风形成了极大的矛盾。实际上,在康熙朝时,关于翰林文风的走向就已经引起了康熙的注意。康熙曾说:
文章贵于简当,即施日用如章奏之类亦须详要。明朝典故,朕所悉知。如奏疏多用排偶芜词,甚或一二千言。每日积至满案,人主讵能尽览,势必委之中官。中官复委於门客及名下人。此辈何知文义,讹舛必多,遂奸弊丛生,事权旁落,此皆文字冗秽以至此极也。⑥
康熙是从文章作用的角度来批评翰苑文章多用排偶芜词,以至影响到其政治效用。为此特别提倡“简当”的文风。而方苞的文章正以“专贵简削”(朱珔《小万卷斋文稿自序》)为人所称。方苞人值南书房后的一项主要工作便是为康熙撰拟诏诰,康熙尚“简当”的文章观自然也就深深影响到方苞的文章理论。所以方苞要改造翰林旧体的雕饰之风,以树立清通简明的“翰林新体”。
方苞的雅洁古文观,追求的是“澄清无滓,澄清之极,自然而发精光”(《古文约选序》)的艺术境界,这种境界也就是胡适所说的桐城诸家“甘心做通顺清淡的文章,不妄想做假古董”的意思。这意味着“炼气取神”是古文家创作古文的铁门限。因为古文气体要做到“至严乃不杂”必须坚决排除文辞的繁缛之风。方苞在《礼闱示贡士》中说:“必高挹群言,炼气取神,而后能古雅,非然,则琢雕字句,为涩为赘,为剽为驳而已矣。”⑦而翰林旧体的“琢雕字句,为涩为赘,为剿为驳”自然就成为“炼气取神”的对立面了。事实上,方苞的古文也正如后来曾国藩《论文臆说》中所评“规模极大,修词极雅洁,无一俚语俚字,不能不推为一代巨手。然其行文,不敢用一华丽非常字,此其文体之正而才不及古人也”,这才是曾国藩心目中的“文体之正”。
三 义法:学行与文章
“义法”是桐城派的核心主张,方苞的“义法”说渊源于经史之学。他在《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中即将“春秋之制义法”作为开端,而此后得司马迁抉发,自此成为文章基本法则。方苞并在《春秋通论序》中详细分析《春秋》之义法说:“凡诸经之义,可依文以求。而《春秋》之义,则隐寓于文之所不载,或笔或削,或详或略,或同或异,参互相抵,而义出于其间,所以考世变之流极,测圣心之裁制,具杂于此。”可见,在方苞的观念中,法包括体例和规则,其中包含许多具体而微的方法在内。而“义”乃是从“法”中体现出来,两者之关系至为密切,不可分离。“义”的底蕴,方苞虽简括为“言有物”三字,但实际是统括在儒家思想的大范围之内的。方苞在《杨千木文稿序》中说:
文者,生于心而称其质之大小厚薄以出者也。……古之圣贤,德修于身,功被于万物,故史臣记其事,学者传其言,而奉以为经,与天地同流。其下如左丘明、司马迁、班固,志欲通古今之变,存一王之法,故纪事之文传;荀卿、董傅,守孤学以待来者,故道古之文传。管夷吾、贾谊,达于世务,故论事之文传。凡此皆言有物者也。其大小厚薄则存乎其质耳矣。⑧
方苞虽然把古文分为纪事之文、道古之文、论事之文,但这只是文章体例之划分,而在思想上则一统于儒家思想。前揭“吴越间遗老”的文章只是方苞批评的一个点。方苞对南宋以来的古文总体是不满意的,所以沈廷芳援引的方苞之语,开头劈空而来的一句话就是“南宋元明以来,古文义法不讲久矣”。从文学史或学术史的角度来说,方苞这句话虽然包蕴广博,却也无法以此囊括所有古文创作现象。因为一个最简单的事实是:古文发展从来不是单线条的,其中的繁复多变需要通过细致的梳理和冷静的评判之后才可能得出。所以这一判断虽然未必不符合文学发展的部分历史事实,但更关键的问题是如何看待这个事实。文体作为一种社会文化形态,有其稳定性和承传性的一面,同时又处在发展和变化之中,它决不是静止的、凝固的。南宋以降,文化的通俗化趋向明显,戏曲、小说兴起,汉语发展进入近代,所有种种都在影响古文。南宋以来的古文已不像北宋以前的古文,是正常的历史现象。方苞认为这是古文义法的被抛弃,是古文的堕落,他要挽回古文的颓势,恢复古文的传统。如此便跳跃了南宋元明而直接承接唐宋。这种思维颇类以重振道统自居并领导古文运动的韩愈。
当然方苞也明白,若只是将桐城古文直接唐宋古文,割断并摒弃南宋元明五百年古文历史,实际做不到,也无从体现桐城古文的独特价值。所以方苞在宏扬唐宋古文的前提之下,增加了义法和雅洁。这两点补充不仅对唐宋古文有针对性,对方苞当下的古文创作也有同样的针对性。唐宋古文过于讲究儒家道统,所谓“仁义之人,其言蔼如”,文以载道,文只是传道的工具,虽然如柳宗元、欧阳修、苏轼等,在文章中增加了“辅时及物”的内容,但道德、政治毕竟成为古文最为倚重的内容。唐宋古文家非不讲究义法,但很少讲究有辙可寻的义法,而是主张在一种从容、自然之中达到古文的浑成之境,像韩愈的“气盛言宜”,苏洵的“风行水上”,苏轼的“行止自然”,等等。其中固然有“法”,但这种“法”未免悬格太高,对于初学者或者从推广流派的角度来说,未免让人有难窥端倪,无从下手之嫌。方苞的义法说,一方面以“义”承接着唐宋古文的道统,一方面又用“法”变换着唐宋古文的发展方向,为桐城古文的崛起奠定了基本格局。方苞自称“学行继程、朱之后,文章介韩、欧之间”,前者重在“义”,后者重在“法”。其中“义”的内涵也对以韩愈为代表的儒家道统作了一定程度的调整,因为以程朱为代表的理学虽然与儒学有着非常紧密的关系,但因为其中融入了禅宗的思想等,而使得程朱的理学带着“新儒学”的色彩。方苞顺应这种思想的流变,当然也是为了拓展古文的思想格局和境界。他在《送李雨苍序》中说:“凡无益于世教、人心、政法者,文虽工弗列也。”又在《再与刘拙修书》中,对黄宗羲、颜元的反程朱理学的思想,也予以了批评。可见其基本的思想立场。
四 桐城派与“时文”及其流派之形成
当然,更不可忽视的是:方苞的古文立场又是潜在地以对抗明代渐次毫无精神气象的八股时文之角度来建立的。八股文是科举考试文体,它的写作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反映一个人熟悉“四书”“五经”的程度、逻辑思维的能力和遣词造句成文的写作水平,字数限制和程式性强,方便于衡评,作为一种考试文体的存在,不能说没有一定的历史合理性。但应试的功利性逐渐销熔了作者的思想才情,致使八股文变成名利的敲门砖,剽窃陈言而徒具形式。在方苞看来,明代八股文到隆庆、万历“以机法为贵,渐趋佻巧”,发展到天启、崇祯更是弥坏之至,不但使“文”的生命和生气越来越萎靡,而且连带士风亦坏,“国运亦随之矣”⑨。方苞曾不止一次地劝说朋友远离形式主义的时文,因为在方苞看来,这类时文不过是“章句无补之学”(《与熊艺成书》)。但从本质上来说,方苞并不一味反对八股文,他只是要把古文的清真雅正的精神灌注在八股文中。他视八股文为古文中之一体,“是亦古文也,岂二道哉”⑩!乾隆元年(1736)他奉敕编选《钦定四书文》,要旨就是阐扬清真雅正的标准,以此作为衡量八股文的绳尺。
古文与时文的关系从明代以来就一直是文人关心的问题。明代的古文家如归有光、唐顺之等本身也是时文名家,他们从时文中获得进身的机会,但也深谙时文的弊端所在,所以用古文救时文之弊,也一直成为不少古文家的基本立场。譬如艾南英《金正希稿序》不仅认为《史记》、欧阳修文与时文气息相通,而且在本质上“制举业之道与古文常相表里”。如此,古文与时文的关系在明末以来就成为虽充满争议却也无法割裂的关系。方苞也是如此。他在《古文约选序例》中说:“学者能切究于此,而以求《左》、《史》、《公》、《谷》、《语》、《策》之义法,则能触类而旁通,用为制举之文,敷陈论策,绰有余裕矣。”这意味着“义法”可以通贯各体文章。将八股文纳入古文的范畴,使得方苞的古文义法和雅洁之说涵盖了更广大的文类,且因八股文的重要地位更使他的古文义法和雅洁之说具有了极大的影响力。方苞自己也许没有十分强烈创建文学流派的自觉,但就本文讨论的这一段文字,无论在破在立都引领着古文发展的方向,表现出扭转当时不良文风,开创新的古文风气的强烈愿望。一个文学流派的开创非一日之功,也非数人可成。从方苞到师从方苞的桐城人刘大櫆,再到师从刘大櫆的桐城人姚鼐,终于形成了有创作亦有比较完整系统理论的散文“桐城派”。纵观桐城派的形成史,在方苞之时,其实更多是以复古为口号进行着的。方苞曾自言“学行继程、朱之后,文章介韩、欧之间”。所谓“学行继程、朱之后”,乃是为后来的桐城文派带着学派的特征奠定了基础,姚鼐义理说的宋学根基也可追溯到这里。“可以说,桐城派主要是乾嘉时代汉宋之争的产物,是姚鼐数十年为抗衡汉学派而苦心经营的直接结果”(11)。所谓“文章介韩、欧之间”,并非是高下韩、欧二人,从而为自己定下位置,而是就“法”的角度来说。因为韩的气盛与欧的从容,一紧迫一舒缓,各有其度,但在“法”的层面来说,韩欧古文都有不易把握处,一旦要总结其理论以垂范后人,问题就出现了。如何在韩愈的气盛与欧阳修的从容之间取得平衡?方苞着眼所在,正在于此。所以桐城派斤斤于法,单一看来,似乎过重文章技艺,其实背后不仅有着学行的原因,更有着开宗立派所应有的学理在内。
五 文体与语体
文学是语言的艺术,无论是程朱之理,还是古文之法,终究要形诸文字,法隐没在文字之后,义亦时隐时现在文字之表里,归根到底,语言才是古文最直观的载体。所以方苞讲究义法,批评南宋以后古文发展史脉和吴越间遗老,出言不免峻急,但归纳不讲义法之弊端,仍在语言不够雅洁一端。如果细致寻绎,雅更侧重在义理之雅正,洁更讲究语言之醇厚自然与简洁。方苞指责吴越间遗老的“放恣”,无非是在雅正之义理与雅洁之语言两相欠缺上。小说家言殊失古文庄重之体,是对古文的严重破体,雅正义理的表现自然会受到影响,小说家言的流转尘俗也同样不合乎古文清雅的文体要求。“翰林旧体”其实相近于宋初的西昆体,因其饱读诗书,熟知典故,故形诸诗文,亦典故纷纭,文风密实,有炫学之嫌疑。这同样也是方苞所反对的。
那么,究竟怎样的语言才是桐城古文所提倡的呢?方苞依然没有正面立论,他只是从避免五种不适宜的语言来表述其古文的语言观。这五种应该回避的语言是:语录中语,魏晋六朝人藻丽俳语,汉赋中板重字法,诗歌中隽语,南北史佻巧语。语录中语因为随性而谈,接近口语白话,故可能流于俗。方苞对“语录中语”的排斥,其实涉及到古文家关于“文”和“言”的不同体认,“文”的语言指向是文言,而“言”的语言指向是白话和语体。方苞一直定位“桐城派”是个“文”派,而且是以典雅为基本特征的文派,所以其对“语录中语”的反对简直是必然的。桐城诸家也大体继承了这一基本思想。梅曾亮《姚姬传先生尺牍序》一文云:“先生尝语学者,为文不可有注疏、语录及尺牍气。”(12)姚鼐反对语录体的渊源应该至少可以追溯到方苞这里。当然姚鼐也反对带有头巾气的注疏体和尺牍气,这是根据后来的创作状况而增加的作文之忌。南北史佻巧语因多故求机智,故可能流于滑;诗歌中隽语,非无价值,但可能流于巧;魏晋六朝人藻丽俳语,乃是缘骈文体制而成,移诸古文,其用典密集,语言对仗,可能流于做;汉赋中板重字法,乃因汉赋铺张其事所需,而古文清隽,字法板重,转失古文之趣味。其中对板重字法的反对,显然隐含着对明代“文必秦汉”的反拨,这种对秦汉散文的过度崇拜,必然导致如黄宗羲所说的“填《尚书》《国策》”情形,从这一点来说,方苞与吴越间遗老也有趋向一致的地方。应该说,方苞提出的古文用语五弊,确乎自蕴其理。因为作为一种代表主流意识形态的古文流派,其雅洁的艺术追求注定是不可违抗的,语录体的俗、六朝骈文的艳丽、汉赋的滞重、诗歌和南北史中的轻巧,在雅洁的古文流派审视下,确实很有生存的空间。但如果把桐城文派从地域和时代上分离出来,则其理论的偏仄也就清晰可见了,因为文体与文体之间,在语言上并非泾渭分明,彼此不相兼容,实际的情形是一文体之发达,在语言上往往正是博采众长,熔铸新词方能造就。对照各文体的发展轨迹,似乎概莫能外。如诗词体制不同,但“以诗为词”其实是词体常见的写法,这其中对诗歌语言的借用就是一种常态。再如白居易的诗歌中类似于小说叙事的特点,也丰富了白居易诗歌的表现艺术。所以方苞语境中的“不可”如果更改为“慎入”,就不存在学理的问题了,因为文体自身的特性毕竟是要坚守的,如此对他文体的借鉴确实以不损害到自身文体的独立性为前提。
以上对方苞讲论古文义法、雅洁的分析,只是大体局限于方苞自身的语境而展开的。实际上,方苞此论余响不绝。如桐城派的古文家吕璜所纂吴仲伦《初月楼古文绪论》也说:“古文之体忌小说,忌语录,忌诗主话知,忌时文,忌尺牍,此五者不去,非古文也。”何以忌此五者?仍是由雅洁二字横亘在心耳。郭绍虞《中国文学批评史》亦曾关注到方苞的此节话语,他特别提到方苞的雅洁除了出于古文义法的要求之外,“谨严朴质刊落浮辞”也是其中要义所在。确实,在方苞的《书萧相国世家后》,他也曾明确说:“柳子厚称太史公书曰洁,非谓辞无芜累也;盖明于体要,而所载之辞不杂,其气体为最洁耳。”这个“气体”其实是对于雅洁的一种抽象感觉而已。
方苞在清初提出“清真古雅”的古文主张,从文章的角度来说,固然是试图为古文正本清源,导引正途;而从时世的角度来说,通过古文弘扬程朱理学,以清雅平正的古文来为清朝统治者服务,恐怕是更深层的文化心理。康熙帝不遗余力推崇朱子之学,在文学上提倡醇雅。方苞的古文主张,颇得康熙帝赏识。康熙五十年(1711)方苞牵连戴名世《南山集》之狱论斩,李光地即以方苞能古文而乞免,并入直南书房,奉旨所作古文获康熙帝激赏。可见方苞的这一套古文主张确实得到了清初统治者的支持,桐城一地之古文而推衍成带有全国性意义的古文流派绝不偶然。一种文学思想,一个地域流派,一种文体好尚,要得以确立和发展,除了要合乎文体之轨范,也要合乎时世的要求。以方苞为代表的桐城派,应该是兼有了这两层因素,所以在此后的近二百年间长盛不衰,流风余韵,一直到20世纪初新文化运动产生,才渐渐退去。其中的盛衰之故,真是足有深思者在焉。
①沈廷芳:《隐拙轩集》卷四十一,清乾隆二十二年刻本。
②黄宗羲:《黄宗羲文集》第十册,第61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
③李慈铭:《越缦堂读书记》“南雷文定南雷文约”条,第990页,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版。
④沈善洪主编:《黄宗羲全集》第十册《黄宗羲诗文集》,第649页,浙江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
⑤于慎行:《谷山笔麈》,第86页,中华书局1984年版。
⑥《康熙起居注》,第1156页,中华书局1984年版。
⑦方苞:《方苞集集外文》卷八《礼闱示贡士》,第776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
⑧方苞:《方苞集·杨千木文稿序》,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
⑨《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九0集部“总集类五”《钦定四书文》条,第1729页,中华书局1965年版。
⑩姚鼐:《惜抱轩稿序》。
(11)王达敏:《姚鼐与乾嘉学派》,第4页,学苑出版社2007年版。
(12)梅曾亮:《柏视山房全集·文续集》,《续修四库全书》第1514册,第105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