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金融监管问题研究

合作金融监管问题研究

李红艺[1]2004年在《农村信用社改革过程中的监管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农村信用社是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金融机构,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广大农民的金融纽带。当前,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正在进行,如何保证改革措施的顺利施行,保证改革的扶持政策顺利到位,是农村信用社监管面临的新形势。 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壮大,农村信用社积极深化机制改革,改进内部管理,端正经营方向,改善金融服务,资产质量明显好转,防范化解风险能力不断提高,已发展成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较好地发挥了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农村金融体制中存在的一些根本问题也逐步暴露。产权不明确、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是制约农村信用社发展的最大障碍;某些特殊的制度安排也制约了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沉重的历史包袱加重了农村信用社的经营负担;在微观层面上农村信用社的经营也受到很多制约等等。 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管,可以说是伴随着农村信用社的发展而逐步完善起来的。在合作金融监管发展的历程中,也存在许许多多的问题,诸如监管重点侧重合规性、忽视风险性,重市场准入轻日常管理,现场检查立项缺乏科学性、计划性,非现场监管被动应付,缺乏前瞻性、预见性,某些监管考核办法损伤监管人员积极性,以及存在合作监管人员少与农村信用社法人机构众多的矛盾,等等。究其原因,一是合作金融监管的角色错位,二是监管制度基础十分脆弱,三是监管理念落后,监管内容未突出审慎监管原则要求,四是注重了农村信用社外部监管,忽视其内部控制的重要性,五是没有建立实用有效的监管人员培训机制。从监管内容、方式到监管手段都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加上我国合作金融具有的封闭、脆弱、低质、社区、落后等特征,对其实施持续、有效、审慎的金融监管更具现实意义。 2003年4月2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中国的银行业监管跨上了新的台阶。随着《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颁布、新的监管理念的出台,极大促进了监管工作专业化水平的提高。在现阶段,首先要做好六个方面的转变:监管理念要从行政主导模式向审慎主导模式

周一鹿[2]2010年在《中国农业信贷资金配置效率研究》文中指出本论文是关于中国农业信贷资金配置效率的研究。研究的基本思路是,以农业信贷资金有效配置为目标,在借鉴前人的理论研究成果基础上,结合我国农业信贷资金配置的实际情况,系统地构建了农业信贷资金配置效率的理论框架,并运用该理论框架对国外农业信贷资金配置及其制度安排进行了比较考察,然后对中国农业信贷资金配置效率进行了实证分析,从中揭示出了中国农业信贷资金配置存在低效率问题,并分析了其中的根源,在此基础上,深入研究了中国农业信贷资金有效配置的模式、机制、战略选择及政策建议。一、主要研究内容本论文主要研究了以下内容:第一,农业信贷资金配置效率的理论框架。该框架在借鉴金融效率理论、资金配置理论、金融发展理论、农村金融市场理论等基础上重点探索了农业信贷资金配置效率的内涵、机制、实现机理和绩效评价;第二,农业信贷资金配置的国际经验。该部分重点考察了美国、法国、德国、日本和印度等五个国家的农业信贷资金的配置体制和机制,并总结了农业信贷资金配置的基本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第三,中国农业信贷资金配置的总体效应。主要以经济增长理论为基础,运用动态计量模型分析法考察了中国农业信贷资金配置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效应;第四,中国农业信贷资金配置效率评价与偏差分析。运用数据包络分析法对中国农业信贷资金配置效率进行了评价,并分析了效率偏差及其原因;第五,中国农业信贷资金配置效率的模式选择。通过比较研究,论证了政府与市场协调型信贷资金配置模式是我国的现实选择;第六,提升中国农业信贷资金配置效率的机制培育。第七,提升农业信贷资金配置效率的战略构想和政策框架。二、论文的基本结论1.农业信贷资金配置是一个由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经济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农业信贷资金有效配置是要实现农业信贷资金供求主体双赢的效率目标。农业信贷资金配置在本质上是一种稀缺性约束下的经济选择行为。如果这种行为能够使农村金融机构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用一定的农业信贷资金投入,并通过其循环过程推动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并实现自身盈利最大化,即实现了农业信贷资金配置的外在效率和内在效率,实现了农业信贷机构财务可持续性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双赢局面的终极目标,则表明农业信贷资金配置是有效率的。2.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农业信贷资金配置都是在有效利用市场机制下进行的,并有健全的农业信贷制度法规做保障。通过国际比较发现,国外农业信贷资金配置及其制度安排存在一些共性特点:一是各国均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构建了一个职责明确、分工合作的农业信贷组织体系,包括农业商业信贷、政策信贷、合作信贷和民间信贷组织,其中,农业合作信贷组织是农业信贷组织体系的核心;二是各国政府均采取了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以支持农业信贷机构为农业发放贷款;三是各国政府都非常重视发展农业保险,通过发展农业保险来分散农业信贷风险;四是各国都用健全的法律制度来确保农业信贷资金的有效配置,提高其安全性。在成熟的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如美国、法国等,市场机制在农业信贷资金配置中的作用大于政府的作用,而在新兴的市场经济国家如印度,政府的作用要大于市场机制的作用。这表明,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一国农业信贷资金配置必然将从政府导向逐步向市场导向模式转换。3.中国农业信贷资金配置总量虽然得到快速增长,但农业信贷资金功效有限,配置效率并不十分理想。从总量看,改革开放以来,农业信贷资金配置总量增长迅速,区域配置失衡显著。从地区结构来看,东部地区明显比中西部地区获得的农业信贷资金比重高得多,表明农业信贷资金配置的区域配置结构差异显著。协整检验表明,1952—2007年,中国财政支农资金与农业增加值之间存在负的弹性关系,而农业信贷、农业投资与农业增加值正相关,说明增加农村投资和农业信贷总体上有利于农业经济的发展。格兰杰因果检验表明,1952—2007年,财政支农、农业信贷、农村投资与农民收入之间不存在短期因果关系。农业自身产出水平的提高,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政府对其投入力度;而农业信贷、农村投资与农业增加值之间不存短期因果关系。从方差分解来看,财政支农和农业信贷资金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农业增加值的贡献率较小。相对于财政支农和农业信贷,农村投资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农业增加值的贡献率相对较大。因此,无论是对农民收入增长、还是农业发展,农业信贷资金的实际功效都非常有限。4.中国农业信贷资金配置效率的地区差异明显,提升中国农业信贷资金配置效率需要采取差异化的调控政策。整体而言,2003—2007年中国农业信贷资金配置效率呈现平稳态势,但各地区存在明显差异,西部地区显著低于东部和中部地区。近年来,甘肃、四川、内蒙古、新疆、云南、陕西、宁夏等省区农业信贷资金配置的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益均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云南、陕西和宁夏三省区更是没有达到了完全的技术效率水平。同样,规模效益也明显低于东部地区。由于存在资金投入规模严重不足的情况,难以实现规模经济,进一步又造成中西部地区农业信贷资金外流,进而导致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供给严重不足。长此以往,西部地区农业信贷资金配置将无法摆脱资金投入不足与资金配置效率低下的双重约束,并因此进入纳克斯的贫困恶性循环之中。这不仅需要政府及其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还需要加强相关制度建设以提高农业和农业信贷资金的配置效率,地区效率差异才会明显缩小。5.选择有效的农业信贷资金配置模式是提升农业信贷资金配置效率的关键。农业信贷资金配置模式分为市场主导型、政府主导型和政府与市场协调型三种。市场主导型模式依靠市场的力量和因素,虽然能够实现农业信贷资金有效率地横向配置,但这种需求追随型配置模式必然受到农业的低比较效益、高风险和弱质性缺陷的制约,使得信贷资金在农业和非农产业部门之间的配置容易出现失衡,从而阻碍农业技术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政府主导型模式无法根本解决预算软约束问题,从而降低信贷资金配置效率。比较而言,政府与市场协调型模式更适合处在经济转型和结构升级的中国农业的发展需要,该模式可以克服前两种模式固有的内在缺陷,使农业信贷资金配置效率达到最优,这一模式的基本特征是信贷资金配置实现了均衡性、互补性和普惠性。6.健全农业信贷资金配置机制是提升农业信贷资金配置效率的重要条件。该机制包括供求机制、价格机制、竞争机制和监管机制。其中供求机制则为农业信贷资金配置提供健康的市场基础,包括供给制度支持机制、供给模式优化机制和需求机制;价格机制则包括公平定价机制、利率市场化机制和农业补贴机制,其作用就是利用价格信息调节和平衡资金的跨期和部门间的供求关系;竞争机制则为农业部门提供可供互相替代的多种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增加农业部门的剩余支配权,它主要包括市场准入机制和竞争监控机制;监管机制则负责对各种风险进行控制和防范,减少农业信贷资金的漏损,它主要包括金融预警机制、合作监管机制和金融安全网机制。7.中国农业信贷资金配置必须围绕如何改造大量的传统小农户经济,提升中国农业产业的竞争力来设计必要的农业信贷资金配置效率提升战略。这一战略包括农业经济发展战略、农村金融发展战略、综合协调发展战略。农业经济发展战略包括农业市场化发展战略、农业产业化发展战略、农业集约化发展战略,通过上述战略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农业部门的效率和资金产出能力;农村金融发展战略包括多元化的农村金融发展战略、创新型的农村金融发展战略和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优化战略;综合协调发展战略包括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战略和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战略,该战略有助于消除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实体产业部门和金融产业部门的协调发展,最终提高农业信贷资金的配置效率。三、论文的政策建议1.改造农业企业(农户)的经营机制。农业企业和农户是农业信贷的重要需求主体,培育多样化的农业企业,提高企业和农户的素质是防范农业信贷风险的关键举措。应当采取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提高企业治理能力,转换经营机制、提供各种税费减免政策等提高农业企业经营素质。同时,应加强对农民市场经济意识和现代农业知识的培训,提高农民经营素质。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提高农业公共产品供给水平,以降低农业信贷面临的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促进农业生产和农业信贷的有机结合。2.重塑农业信贷组织体系。一是要加快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改造,把农村信用社建设成真正意义上的合作信贷组织,在经营机制上,鼓励其引入市场机制,实行商业化经营,但应保留真正服务于“三农”的信用合作体制。二是要适当扩大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健全支农功能和运行机制,真正体现政策支农的要求。三是积极推进农业银行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确保农业商业信贷机构定位不变,要增强其支农功能,防止支农功能退化。四是培育和发展包括邮政储蓄银行在内的小额信贷机构,发展一批微型信贷组织,满足农村信贷需求。五是要积极鼓励和支持农业信贷组织的创新,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等多元化的农业信贷组织。3.完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一要大力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开发农产品期货品种,以分担部分农业信贷风险;二要加快培育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多元化的农业保险机构,积极发展农业保险产业。政府应积极组建农业政策性保险机构,支持农业保险的发展。三要创新农业信贷联合担保机制,建立适度竞争、充满活力的农业信贷市场。四要政府应逐步放松对农业信贷市场的利率管制。4.推进农业信贷产品与服务的创新。首先要立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鼓励农业信贷组织创新信贷产品,满足农业信贷需求,推广农户和专业合作社联合担保贷款,大力发展农业小额信贷;鼓励成熟的信贷产品延伸到农村经济各个领域。其次是在农业信贷风险可控制的条件下,创新农业信贷资金配置的长效机制,加快农村信贷支付体系的建设,简化农业信贷交易手续,优化农业信贷产品结构,提高农业小额信贷额度,推行农业小额贷款、小额贷款担保、小额贷款保险的联动机制。5.完善农业信贷资金配置的全程监管体系。一是要建立完备的农业信贷监管法规体系;二是加快完善农业信贷资金配置的全程监控体系;三是转变农业信贷资金配置的监管方式,按照“激励相容”的原则做好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的监管工作;四是加快农业信贷资金配置风险预警体系建设,提高农业信贷监管效率,防范农业信贷风险。四、论文的创新点1、在总结相关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探索性地构建了农业信贷资金配置效率内涵、模式、机制及其实现机理的理论分析框架,为农业信贷资金有效配置提供了理论依据。2、根据实证分析的结论,选择了政府与市场协调配合的农业信贷资金配置模式,从供求、价格、竞争、监管等四个方面,构建了提升农业信贷资金配置效率的运行机制。3、从农业自身发展与金融的有效配合双重层面,系统提出了提升农业信贷资金配置效率的战略构想和政策框架。

周世友[3]2009年在《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经营绩效与风险预警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在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作为正规合作金融机构唯一代表的农村信用社存在着诸多的问题,这些问题影响着它的发展,使其原有的为农村和农民服务的宗旨无法有效的实现。尽管近年来中央推动了以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为中心内容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与创新,可是,改革效果并不理想。一方面,融资渠道不畅严重了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被政府限制的“草根金融”在许多农村地区有日渐繁荣之势,但明显缺少规范和引导。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农村信用社的健康发展,是金融工作乃至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一件大事,也是迫在眉睫的一件要事。加强农村合作金融的研究,有利于完善农村金融体系,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多元化发展;有利于推进农村其他方面金融改革的进行;有利于解决农村资金的供求矛盾,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目前关于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研究文献很多,但国内目前的研究和改革重点普遍都放在了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和产权改革方面,较少探讨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经营效率和风险监管问题。本研究则从管理学、金融风险、农业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社会学角度探寻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经营效率较低和风险产生的理论根源及价值,借鉴国外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的成功经验,在此基础上进行中国农村合作金融体系重构与政策选择,以求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信用社存在的诸多问题,把农村信用社办成真正的合作金融组织,更好地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和如下:第一部分为绪论部分。介绍论文的来源、背景,研究的目的和意义以及国内外研究现状和研究的创新点及框架。第二部分介绍农村合作金融的基本理论。主要目的是通过探讨现代合作原则的演变过程,找到合作制组织的精髓,再结合现代金融理论,探讨现代意义合作金融的基本原理,为研究中国农村合作金融提供理论参考。第三部分是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时空分析。本部分试图从时间上对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进行梳理,总结出其发展阶段规律;从空间上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分布进行整理,揭示出其空间分布规律。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影响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时间、空间因素,为促进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参考。第四部分是农村合作金融的国际比较。本部分从发达国家中选择了美国、德国、日本,从发展中国家中选择了印度、孟加拉,对各国的农村合作金融进行了分析比较。希望借鉴这些国家农村信用合作组织的成功经验,为当前我国农村合作金融事业发展提供有益参考。第五部分是中国农村信用社经营绩效分析。本部分将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研究对象,从农业信贷产品和信贷服务对社会的满足程度、农村信用社的资本运用效率、农村信用社的盈利能力等方面对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经营绩效进行全面分析,找出农村合作金融经营中的问题,以期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第六部分是中国农村信用社发展的经济学分析。本部分运用制度经济学理论着重从制度层面分析我国农村信用社经营效率不高,亏损严重,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等问题,以揭示制约我国农村信用社发展的主要障碍。第七部分是H省Z市农村信用社风险预警模型构建。运用企业经营危机理论、投资组合理论与人工神经网络方法,构建农村信用社风险预警模型。在此基础上,利用H省Z市农村信用社资料检验金融预警模型的预测能力。如果检验结果良好,表明可以利用“金融预警系统”综合判定农村金融机构的营运等级。第八部分是中国农村合作金融体系重构与政策选择。基于前面几部分的分析,针对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情况,按照深化市场化改革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要求,重构我国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并从制度保障、风险监管、市场需求、法律保障、生态环境、服务创新等角度探讨如何保证农村合作金融健康发展。

姜妮[4]2016年在《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允许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在2014年、2015年以及201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均提出了要发展农民合作社合作金融,在合作社信用合作的发展上要从稳步增长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其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有的合作社做超范围进行吸储放贷等金融业务办理,还有一些不法分子假借合作社名义来从事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甚至是民间高利贷等违法犯罪活动,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合作社资金互助潜在风险加大,在个别地方或大量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了农村金融秩序以及社会稳定性功能的发挥。上述可见,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中出现的问题亟需有效的措施来防范风险以及问题的发生。通过对问题的剖析以及相应的内外监督管理机制对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的健康发展具有理论及实际意义。本文首先是搜集并整理国内外文献,找出论文研究的中心切入点,在第一章提出本文的研究背景、目的意义、研究方法和内容结构安排。其次在阅读文献后总结相关理论,做出调研问卷,通过深度访谈及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走访并调研辽宁地区总计九家农民合作社,指出辽宁地区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的现状,在此基础上,通过调研结果、查阅统计年鉴以及在对合作社信用合作发生的真实案例进行有效信息梳理过后,结合调研走访九家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的实际情况,指出辽宁省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出现的问题。本文在后两章节中借鉴国内外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的经验,国内以调研走访的山东济宁三家农民合作社和浙江温州的五家农民合作社为例,国外以日韩农协为例,进行信用合作发展经验总结,在借鉴国内外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发展经验基础上,根据我国国情和实际情况再提出解决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问题的对策建议。

张红展[5]2013年在《城乡统筹背景下农村金融市场监管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指出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党的十八大都重视农村金融问题,政策强调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金融监管,推进金融创新,维护金融稳定。只有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金融服务体系和金融监管体系,才能有效配置社会经济资源和分散金融风险,从而为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地金融环境,进而在根本上维护金融稳定。农村金融市场监管是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现代农村金融制度的建构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即是现代化的农村金融市场监管制度和金融生态。因此可以说,农村金融市场监管的法律问题是农村金融体制机制构建中的重点问题,也是深化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敏感问题。20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的全球金融海啸导致国际金融体系剧烈震荡,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其重要原因在于现在的金融制度仍然存在缺陷甚至硬伤。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已往纵深发展,金融体制的建设与改革也正在稳步推进,但应该看到,我国金融业的总体发展水平与世界先进水平之间仍然存在不小的差距,尤其是金融市场监管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更是金融体制机制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在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广大农村地区,金融业发展水平总体较低且参差不齐,金融监管制度的建设则更加薄弱。良好的农村金融市场监管制度,是抵御农村金融市场风险和经济危机的护身符与减压阀。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的过程中,在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若不对农村金融制度尤其是农村金融市场监管制度的建设高度重视,同步推进,则必定给农村经济的繁荣和农村金融业的发展埋下隐患,削弱其抗风险能力。本研究从当前农村金融市场监管的国内外相关已有研究着手,梳理了国内外对其基本理论、原因、问题和对策的最新研究,国内外的针对金融市场监管法律问题的研究已经著述颇丰,也形成了一系列颇有影响的成功,但专门就农村金融市场监管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研究目前尚付诸阙如,真正立足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对农村金融市场监管法律问题的认识也限于少数学者进行的局部、零散的研究。因此,在总结研究了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监管相关概念界定、内容内涵与特性基础上,结合法学的金融发展权理论、利益与利益机制理论和经济学的监管供求和俘获理论、金融抑制与深化理论、市场失灵理论,并在我国当前城乡发展的现状分析下,指出城乡统筹是农村金融市场监管的价值取向和目标定位。在分析了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监管发展的三阶段及其特点后,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访谈的方式,分析总结出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监管的现状及其存在的相关法律问题,从法律意识、监管法律体系、监管主体法律问题、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以及监管人员设置等问题。在国际比较方面,通过考察国外典型国家的金融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包括美国、日本、法国以及印度和孟加拉国,总结出对我国农村金融市场金融制度构建的启示。最后本研究提出相关具体的对策建议来对解决我国的农村金融市场监管法律问题提出初步的思考。其中包括:一是明确农村金融市场监管的原则:保障金融市场安全原则、追求金融市场公平原则、实现金融市场效率原则;二是探索并建立相关农村金融市场监管制度;三是完善农村金融监管权法律配置;四是采用适合农村金融市场特质的监管方式;五是构建农村金融市场的风险保障机制;

张权[6]2016年在《农村资金互助社可持续发展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新常态,农村金融的有效供给是急需解决的难题。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有效路径,强化农村普惠金融。作为现阶段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最主要的形式,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可持续发展可以有效缓解农村金融供需矛盾。然而,农村资金互助社自设立起就因诸多因素的制约始终面临着规模小、数量少等问题。法律对金融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在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以法学知识研究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为促进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可持续发展,本研究首先梳理了农村资金互助社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理论。在剖析农村资金互助社内涵、特征、类型的基础上,阐释农村资金互助社可持续发展的含义及要求,并进一步分析农村资金互助社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运用可持续发展理论、市场规制理论、农民金融发展权理论、普惠金融理论、不完全市场竞争理论作为研究的理论支撑。其次,分析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现状。阐释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历程、发展规模及地区分布,从市场准入与退出、内部治理、融资、监管、风险防范五个方面分析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立法现状,在此基础上,分析农村资金互助社可持续发展存在的法律问题,主要有市场准入门槛过高,市场退出机制不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融资渠道狭窄;金融监管体制僵化,风险防范措施单一。再次,考察典型国家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通过考察美国、德国、孟加拉国和印度尼西亚的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实践,分析各个国家的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在此基础上,为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益借鉴:完善农村金融法律体系,政府给予财税支持,创新经营管理制度。最后,提出农村资金互助社可持续发展法律问题的解决对策。一是确立农村资金互助社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包括合作制原则和农民金融权益保护原则;二是坚持“多予、少取、放活、促生”的原则,为促进农村资金互助社可持续应增加金融支持、较少经营负担、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提升自身可持续发展能力;三是提出农村资金互助社可持续发展的运行保障机制,包括存款保险、信用评价、行业自律、纠纷解决机制。

张洁[7]2013年在《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理论与实践研究》文中提出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是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十二五”规划中提出要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目前中国农村正处于金融抑制的状态,广大农民获得信贷和金融服务的权利没有受到保护,农村经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制约。国内外的研究表明,健全的金融体系对经济发展具有促进作用。农村金融体系由合作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这“三驾马车”共同组成,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主要依赖于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基于中国农村经济金融发展极不均衡的现状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契机,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中如何构建一个“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已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是以互助合作为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农民自愿参加的合作组织。按照是否被纳入国家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范畴为划分标准,农村合作金融又可以分为正规农村合作金融和非正规农村合作金融。中国的正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主要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发展经过历次体制改革之后,形成了目前由一级法人体制农信社、县乡二级法人体制农信社(极少)、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共同构成的体系。改革后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从表面上看大多扭亏为盈,但是仍然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中日益增长的资金需求。所以,处于“地下金融”的非正规农村合作金融在农村金融市场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补充作用,而这种“地下金融”又蕴含着大量的金融风险,不利于农村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所以本文通过对国内外关于农村合作金融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探索如何将正规农村合作金融和非正规农村合作金融作为一个整体来破解农村“贷款难”的问题,建议在接下来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中通过推进金融深化来消除农村地区的金融抑制。本文综合运用了马克思主义哲学、金融学、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等学科中的理论观点,通过唯物辩证法、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动态分析与静态分析相结合和比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以农村合作金融为研究对象,在研究和学习国内外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马克思主义合作经济思想、西方学者的合作纲领和农村金融理论为理论基点,借鉴了发达国家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的运行模式,着重从正规农村合作金融和非正规农村合作金融两个方面对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历程、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分析,最后综合以上的研究对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路径选择提出几点建议,探索通过对正规农村合作金融的改革和非正规农村合作金融的正规化,建立一个合理高效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和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本文共分为七章。第1章绪论部分主要阐述了论文的选题背景和选题意义,总结和分析国内外学者在农村合作金融方面的研究现状,并对本文采用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基本思路进行阐述,最后说明了本论文的创新点和存在的不足之处,而且对文中研究范围界定做了特别说明。第2章首先界定了合作经济、合作金融和农村合作金融的概念,然后从马克思主义合作经济思想、西方合作经济思想和农村金融相关理论的角度对农村合作金融的理论基础进行了阐述,为后续的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第3章研究和借鉴了德国、美国、法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的运行实践,总结了各自的特点和成功经验,对于中国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的建构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我们应该:构建独立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明晰金融机构产权职责;以“三农”为服务对象;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完善相关法律体系。第4章将农村信用合作社自新中国成立以来至今的发展历程划分为试办与推广阶段、曲折发展阶段、改革中调整阶段、独立发展阶段和深化改革阶段,分别对各个阶段的发展背景和改革效果进行评价,并且总结了农村信用社经过新一轮改革后在经营状况、资本来源和支农作用方面取得的成就。第5章分别介绍了正规农村合作金融和非正规农村合作金融目前的存在形式及其特点,明确了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市场的主力军地位,肯定了非正规农村合作金融在农村金融市场中不可或缺的补充作用。第6章对农村合作金融发展中面临的困境进行了总结:正规农村合作金融在产权制度、经营管理、行业监管和发展环境四个方面存在的不足;非正规农村合作金融存在缺乏政策和法律的保护、经营组织管理不规范、风险控制能力差等问题。第7章针对各自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未来发展的路径选择。正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该明确产权制度、改革经营管理机制、完善监管体系、改善发展环境;在支持非正规农村合作金融发展方面应该为其搭建依法活动的平台、引导非正规农村合作金融规范化发展、创新非正规农村合作金融正规化模式。结论部分主要是对论文作简要总结,并对正规农村合作金融和非正规农村合作金融如何共同推动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给予政策建议。

唐开妍[8]2007年在《国外农村金融体系对中国的启示》文中认为近几年来,国内外研究表明,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两者密不可分。但由于发展中国家实行偏向城市和工业的发展战略,对农村金融的直接干预以及农村金融自身的系统性缺陷,导致发展中国家的农村金融体系未能对农村经济的发展起支撑作用,而且还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因此,对农村金融体系重构的研究成为发展中国家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由于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经济的发展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关系到我国社会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根本,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虽然农村金融历经了几次改革,但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因此,重构农村金融体系,也是我国金融改革和农村经济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将对我国农村金融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结合国外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的经验与教训提出一些措施。全文一共由五章组成。第一章阐述了国内外有关农村金融的理论研究,其中包括现代金融发展理论和农村金融理论等等。第二章介绍了美国、法国、德国、日本、巴西、印度等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国家的农村金融特点。在此基础之上,第三章总结了国外农村金融体系发展对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启示。第四章分析了我国现有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如金融组织体系、市场体系、监管体系等方面。第五章提出了一些针对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比如推进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完善农村金融组织结构、加强农村金融风险管理制度的建设以及改善农村金融发展的外部环境等措施。总之,要从我国国情出发,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实践的需要,不断完善适合农村经济发展的农村金融制度体系。探索建立一个运作有序、竞争公平、安全高效的现代农村金融市场,形成一个农村金融监督管理机构高效运作、商业银行广泛参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基础性作用、国家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发挥重要引导作用的现代农村金融制度框架,为我国农民、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保护和支持,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以及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和进步。

罗华权[9]2017年在《域外合作金融的法治创新及对我国的启示》文中研究说明合作金融运动兴起于19世纪的欧洲,其作为合作制金融机构,对缓解金融抑制与市场失灵,构建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主体,改善贫困以及实现金融权益平等共享都具有重要意义。合作金融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与实践,强调合作金融服务供给的可持续性,内在要求形成结构合理、衔接紧密、良性竞争的现代金融体系,促进合作金融扶助贫困,金融普惠的功能得以真正发挥,进而为世界各国的合作金融运动提供更科学的方向指引。20世纪70年代以来,域外各国推动金融自由化与金融全球化的历史进程中,使合作金融的可持续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这也是域外各国合作金融进行法治创新的驱动所在。就域外合作金融的发展历程而言,其传统制度体系与可持续发展理念要求之间的矛盾日益显现,部分历史渊源已久、具有浓厚合作制色彩的传统法律制度已然不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形成了阻碍合作金融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制度障碍:一是域外合作金融发展过程中面临严重的资本约束,应当就缓解资本约束进行法治创新,形成稳定持续的资本补充机制与扎实的资本基础;二是域外合作金融在治理结构层面集中反映了经营管理专业化与社员管理业余化,以及社员民主自治与市场主体高效决策之间的矛盾,应当就完善治理结构进行法治创新;三是域外合作金融的监管框架与其组织特性不相匹配,应当就构建匹配监管框架进行法治创新,治理结构与监管框架的法治创新分别从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管角度推进合作金融制度体系的完善,治理结构创新需要融入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的理念精神,监管框架创新也需要贯彻匹配性监管的先进理念。本文围绕上述研究对象,以实现合作金融的可持续发展为视角,就近年来域外合作金融进行法治创新的理念与实践、路径与成效、经验与教训展开研究与论述,以对域外各国合作金融法治创新的规范分析、价值分析、比较分析为主体,也积极借鉴国际性合作金融示范法、相关准则框架以及合作组织区域性统一立法的先进经验,归纳域外合作金融法治创新的重要经验与特征规律,结合我国合作金融的发展现状与所面临问题,为促进我国合作金融可持续发展提出有益的思考与建议。

温涛[10]2005年在《中国农村金融风险生成机制与控制模式研究》文中指出本论文是关于中国农村金融风险问题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在总结和归纳金融组织理论、金融风险理论和金融发展理论的基础上,本文重新界定了农村金融的理论范畴和农村金融风险控制的概念框架;结合农村金融组织演进与制度变迁的历史与现实剖析了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历程,得出影响和制约中国农村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发展的主导因素;从农村金融自身内部运营和农村金融发展外部环境两个角度,重点研究了目前中国农村经济、金融发展中所面临的风险问题及其生成机制与传递效应;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建立了农村金融风险的预警指标体系和预警模型,揭示了中国农村金融风险水平的基本状况,并构造了中国农村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与救援机制;最后,在确立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农村金融战略重组目标的基础上,提出了中国农村金融重组的战略模式与政策措施。 一、论文的基本结论 1、中国农村金融发展面临严重的风险问题困扰 通过对中国农村金融演进过程的历史分析、制度分析和统计分析,可以知道,中国农村金融发展始终伴随着风险问题的困扰。目前,中国农村金融发展,一方面正面临自身内部运营风险的阻碍,主要表现为:超高负债经营与巨大不良资产包袱所导致的农村金融机构内在脆弱性的加剧;农村金融产权与治理结构缺陷所导致的对农村金融稳健性的危害;农村金融经营管理不力造成的经营、管理风险滋生;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的过度管制与不规范运作致使风险不断产生等等。另一方面,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正面临来自于外部环境风险的巨大压力,主要表现为:农业生产风险问题、农村金融经济失调风险问题、金融结构风险问题、农村金融区域风险问题、政府行为不规范问题。如果这一状况不能够得到有效地改善,农村金融、经济的健康发展难以实现。 2、中国农村金融风险的形成有其特殊的背景和原因 利用时间序列分析方法对中国农村金融、经济1952—2003年和1978—2003年的阶段性分析,可以知道,无论是中国农村金融的内部风险问题,抑或是外部风险问题,从深层次来看,都属于体制性风险。由于制度抑制的长期积累,中国的经济、金融发展形成了“二元结构”。在这种“二元结构”下,一方面,整体金融发展对农村经济发展产生“结构性”的抑制,而农村经济低水平徘徊又对农村金融深化形成约束,这种金融与经济的相互制约直接导致农村金融外部环境风险的生成、积聚和扩散。另一方面,在“二元

参考文献:

[1]. 农村信用社改革过程中的监管问题研究[D]. 李红艺. 山东农业大学. 2004

[2]. 中国农业信贷资金配置效率研究[D]. 周一鹿. 西南大学. 2010

[3].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经营绩效与风险预警问题研究[D]. 周世友. 华中农业大学. 2009

[4]. 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问题及对策研究[D]. 姜妮. 沈阳农业大学. 2016

[5]. 城乡统筹背景下农村金融市场监管法律问题研究[D]. 张红展. 华中农业大学. 2013

[6]. 农村资金互助社可持续发展法律问题研究[D]. 张权. 华中农业大学. 2016

[7].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理论与实践研究[D]. 张洁. 吉林大学. 2013

[8]. 国外农村金融体系对中国的启示[D]. 唐开妍. 四川大学. 2007

[9]. 域外合作金融的法治创新及对我国的启示[D]. 罗华权. 广西大学. 2017

[10]. 中国农村金融风险生成机制与控制模式研究[D]. 温涛. 西南农业大学.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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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金融监管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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