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电分营后的管理新课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邮电论文,新课题论文,分营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邮电分营后如何加强企业的经营管理?总的说,与合营时没有原则的不同。因为在合营时期,对邮电两大专业的管理也是按不同特点区别对待的。但是,分营后邮政和电信企业所处环境和主攻目标是不同的:邮政是面对经营亏损、市场空间较小和技术含量低的现状,继续利用政企合一的优势,锐意经营,打开局面,争生存、求发展;电信是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来自国外的压力和新技术的挑战,进一步加快发展步伐,巩固作为信息化主力军的地位,增强国际竞争力。因此,分营后邮政和电信企业应在分析企业现状和市场环境的基础上,分别制订自己的经营战略和策略。
从发展趋势看,邮政和电信都面临企业化、商业化、专业化、行业融合化和通信全球化的问题。这里,就有关几个需要注意的问题说几点想法:
区分普遍服务与商业服务两个市场
邮政和电信企业都具有普遍服务与商业服务两种职能。普遍服务是邮电部门承担国家为保证公民获得宪法所规定的通信权利而履行的义务,它的主要特征是服务的普遍性、平等性、非盈利性、质量的规定性以及国家授予的专营权,它体现了邮电部门公用性的一面。属于普遍服务的业务,依照各国邮电法规,邮政是指函件、民用包裹和小额汇兑,电信是指普通电话服务。(注:在我国,报刊发行业务是个特殊的例子,50年代实行“邮发合一”时曾规定所有报刊发行业务由邮局专营,划入“普遍服务”范围,但自报刊实行多渠道发行后,事实上已退出普遍服务领域。)
商业服务则是指除了上述普遍服务以外的其他邮电业务,它与一般企业一样,依照市场价值法则,通过公平的竞争手段,以谋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求得自身的发展。它体现了邮电部门企业性的一面。
普遍服务是邮电企业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是邮电企业的生存基础,不搞好就是失职。但普遍服务是非盈利的,需要通过商业服务来增加企业积累,不搞好商业服务,邮电就缺乏自身发展的活力。
在传统的邮电企业经营中,往往没有注意区分这两种市场,而这两种市场在营销机制和方式上是有很大不同的。例如,在普遍服务领域内,对所有用户的服务都是一律平等的,主要营销手段是提供服务设施,而不主动推广,资费一般是按照社会的“可承受性”制订,而不是面向成本、服务水平和质量,由政府按照国家实力分别制订目标予以实施,等等。而在商业服务领域内,对各类用户需进行市场细分,要重点加强大客户的服务,邮电企业要主动推广业务,开拓市场,按经营成本和市场竞争情况灵活制订资费,按照客户需求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近几年,各国由于社会需求不断提高,政府不堪负担,对普遍服务的范围重新进行限定,不使扩大,而邮电企业商业化的趋势日益强劲。在我国,邮政业务中属于普遍服务领域的业务收入(不包括报刊发行)已缩减为20%左右;电信业务中随着电话普及率的提高,城市中电信商业服务的比重正在大幅度提高。加强商业化操作,已成为各级邮政和电信企业的迫切任务。要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等方面加强商业服务领域,同时要保证普遍服务领域不受影响,并继续得到发展。两类业务要分别核算,制订经营目标和策略。
多元化经营要依托邮电通信网有重点地发展
搞多元化经营需要几个基本条件:一是有核心产业依托;二是有核心专长支撑;三是与核心主业的关联程度。对邮电来说,前两个都没有问题,对关联程度的理解,现在还有不同看法。多元化经营有“相关联多元化”和“无关联多元化”两类,各有理由,也各有利弊。美国邮政靠房地产业扭亏为盈,成为全美最大的房地产商;新西兰把全国邮政局所改成邮政商店,出售文化商品,这些在外国成功的经验,未必适合我国国情。从我国邮电情况看,应当开拓那些与通信有关联的业务。从这几年各地邮电企业开展多种经营的情况看,搞与通信无关的业务,由于缺乏邮电核心专长的支撑,加上人才、资金的限制,大都不太成功,反而分散了领导精力。而且多元化经营也不是越多越好,必须有重点。邮政确定六大专业(速递、储蓄、报刊发行、集邮、商涵广告、邮购),加上待开发的邮电融合业务,重点是明确的;电信在普及电话网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移动通信、电信增值业务和多媒体信息业务,重点也是明确的。问题是这些重点业务中,哪些业务最有希望成为“拳头业务”?国外如日本邮政的储蓄业务,香港邮政的速递业务,美国邮政的商函业务,也还要实践一个时期才能明朗化。电信市场变化很快,尤须捕捉信息,抓住商机,争取主动。因此,邮电企业实行“以邮电通信网为依托的有限的相关联多元化经营战略”较为适宜。
专业化经营要注意条块结合
邮电两大专业分别经营后,邮政和电信内部的各个专业也有必要实行专业化经营,有条件的都应组建专业公司。这样便产生了各个专业公司和大网的关系,也就是所谓“直切”和“横切”的问题。
从全国范围看,大网(邮政网和电信网)是邮电通信的基础,必须保持它的统一性、完整性和先进性。各个专业的业务网是附着在这两个大网上的,不能离开大网而独立存在。全国邮政和电信都必须依托统一的大网,才能保证全程全网统一指挥和联合作业。既不能强调专业特点脱离大网另搞一套,也不能强调地区差异把大网分割为平行的若干地盘而破坏统一。
在各个专业公司成立以后,要加强专业的条条领导。各地各级邮政和电信企业都应服从上级专业公司的生产指挥调度,执行统一的业务规章制度,不能强调特殊,各行其是。但在业务经营上,专业公司必须依靠各地邮电企业才能完成,只有当地的邮电企业才最了解当地市场,才能组织最有效的营销手段。特别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下,专业公司一旦脱离了地方邮电企业的经营积极性,就会一事无成。在加强专业领导的同时,要确立地市局在市场竞争中的主体地位,妥善处理好条条与块块的关系。
邮电企业要走出门去与别人合作
行业融合是当今社会发展的总趋势,跨行业经营已成为时代的一个特色,行业间出现了既竞争、又合作的局面。邮电企业要加快发展,不能单靠自己包打天下,必须走出门去与别人合作。要看到邮电企业既有优势的一面(拥有普及的通信网络和在人民群众中间的信誉),又有劣势的一面(邮政网对交通部门的依赖,电信缺少计算机和软件方面的实力),与其它行业合作,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如邮政方面,可与运输部门合作,发展商包和特快专递业务;与其它速递公司合作,开发国内外速递市场;与国内外邮购公司合作,通过参股或合办形式发展邮购业务;与报社合作,在合理调整现有体制的基础上发展报刊发行业务;与大客户合作,签订系列服务合同;与社区合作,发展委托代办业务等等。电信方面,与地方政府、大企业、大用户以及新开发区的联合建设,要在原有基础上继续加强,与信息内容业、信息集播业和信息设备制造业间的合作也要主动开展。所有的合作都要遵循互利互惠原则,可以分别采用联合建设、有偿使用、按资分利、承包经营、委托代办、成立专业股份公司等各种形式。即使是竞争的对手,也可争取成为合作的伙伴。
重视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
邮电分营以后,有许多邮电两大专业之间需要协调的事情要做,这些事过去往往占了邮电管理局和地市局日常工作的相当一部分,有些基层局问:“今后谁来当裁判?”当然,大的问题有上级专业主管部门(上级邮政局和电信局),还有地方主管信息产业的政府部门进行协调,但是这类需要日常协调的事情很多,不可能都由上级解决。而且政企分开以后,政府部门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的事务。因此,分营后需要有一个中介机构来处理这类事情。各级邮电企业管理协会,经过改组充实后,可以成为政府、企业和用户之间的中介机构,也是邮政与电信两大专业之间的协调机构。邮电企业管理协会要根据政企分开、邮电分营后的新形势,重新确定自己的职责,在领导部门授权下积极开展工作,发挥中介机构应有的桥梁纽带、咨询服务和组织协调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