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入医保不宜“一刀切”
文|蔡运磊
如果体检入医保,将是医改的一大改革,一大创新。革故鼎新是否更好,需要事实判断、实践验证。
9月25日,国家医保局在就关于将健康体检纳入医保范畴的建议进行回应时指出,目前基本医疗保险还没有能力将支付范围扩大到包括健康体检等非治疗性的、预防筛查的项目。由此可见,官方态度只是因为“没有能力”,并不代表今后“有能力”时也不予以实现。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能力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加之中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发展、综合实力参差不齐,体检入医保是条件都成熟时再行动还是先试先行呢?
明确构成要素有助于找准抓手,有效开展具体工作。有助于在具体工作中明确着力点,提升犯罪预防效果。有利于推动犯罪预防工作真正步入着力于限制和消除犯罪的诱发性因素和促进性因素,而不是专注于事后打击的良性轨道。[2]
笔者认为,“一刀切”式的做法不如先试先行。
电影《我不是药神》最后,曹警官对程勇说,“以后别碰假药了,正版药进医保了。”那么,“进医保”这事,是否就意味着大家都用得起正版药了?未必。同理,即便全国统一行动,把体检纳入医保,是否就意味着大家都能享受那些体检的“豪华套餐”了?同样未必。
《社会保险法》既已明确规定不纳入,那眼下唯有照办。况且2011年年底,相关统计公报显示,我国基本医保制度已覆盖13亿多人口,成为全世界覆盖人群最多、规模庞大的全民医保体系。迄今为止,我国的基本医保参保率一直稳定在95%以上。倘若再把体检人群也全覆盖,目前的国家财政是否允许,尚未可知。
接枝率高于40%以后, 接枝部分比例变大,尤其是接枝率大于50%以后接枝链中SAN树脂的分子链变长,分子链与基体SAN树脂差异大导致相容性变差。
当然,有人之所以希望体检入医保、全国统一行动也不是没有缘由的,比如目前我国基本医保平均报销比例已达60%,个人自付费用占28.7%。这个比例对那些即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家庭来说,无疑是一大负担。体检的根本目是治未病,若能将大病消灭于萌芽阶段,就相当于节约了一大笔本该支出的钱。从这个角度看,全国统一全民体检入医保,也颇有几分道理。
首先,法无禁止即许可。《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故体检等项目应通过公共卫生服务等渠道予以解决。
其次,把钱花在刀刃上。这主要是为了“集中力量办大事”,不撒胡椒面。医保基金俗称“救命钱”。各地的经济状况不同,如果一声令下,一夜改观,那些欠发达地区势必要“跑步进入共产主义”,这将有违社保初衷,无法及时救急。
所谓“医保”,全称是《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这就意味着,医保保障的只是基础,报销的只是寻医问药的基本费用,并非想吃什么新药、进口药,想享受什么样的体检套餐统统可以报销。而且,即使有医保报销,但报销的前提还是要患者自付一定比例的。对真正的困难家庭来说,这小小的一部分自费也是沉重的负担。再有,国家已经行动起来,采取了不少先试先行的措施。比如,针对农村妇女免费开展“两癌”筛查已有多年,国家卫健委推出的免费孕前优生检查,已涵盖了所有农村育龄青年,部分城市青年也被纳入保障范围。不少地方还针对老年人、学生等开展了免费体检。也就是说,在体检投入方面,国家和地方并没有保守机械,而是“步子再大一点,办法再多一点”,采取了渐进式增加福利的策略,这些行动逐渐累积,将产生与“全民体检入医保”相似的效果。
生命周期成本(life cycle cost,LCC)源于20世纪60年代美国国防部对军工产品的成本计算[12],是基于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的一种成本研究方法,指产品从开始酝酿,经过研究、设计、发展、生产、使用一直到最后报废的整个生命周期内所耗费的研究、设计与发展费用、生产费用、使用和保障费用及最后废弃费用的总和[13]。
如果体检入医保,将是医改的一大改革,一大创新。革故鼎新是否更好,需要事实判断、实践验证。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薛澜的观点说,就是“治病救人”的最好药方即“在中国过去的创新政策研究当中,一个基本的前提就是创新的结果都是积极有利的,我们主要关注什么样的政策能进一步推动推动创新。对于创新可能带来的风险,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以及如何对这些风险和不利影响进行有效的规制,考虑得还不够。另外,在创新政策制定过程中,怎么把公众意见有效纳入进来,我们还需要更多探索。所以在创新治理体系中,我们在技术风险治理,不同利益的协调机制、不同价值理念的协商机制等方面都需要进一步完善。”
(作者系资深新闻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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