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族称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藏族论文,族称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文首次对见于历代汉文史籍中藏族族称的各种写法进行了系统分类,指明其出处,考释其由来。作者认为历代藏族族称的汉文写法可分为四类:第一类是依居住处的水名地名命名的族称,如藏人、藏民、藏族;第二类是依西藏高原周边部落的他称译写的族称,如吐蕃、土伯特、图白忒等;第三类是依藏族及其先民自称记音的族称,如番族、濮、百巴、北发、发羌等;第四类是藏族先民部落名称(即藏语的藏族古称)的译写,如悉补野、弗夜、宝髻、附国等。
藏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一名古老的成员。在汉文史籍关于远古时代传说的记载中,就已出现藏族先民的部落名称。千百年来,藏族与中原各族交往不断,历代汉文史籍亦不绝于书。但是,由于朝代更迭,汉语古今音变化,加之藏文创制后,字母拼写读音与藏语口语发音有别,各朝汉文记音译写又各有不同,遂使藏族族称的古今汉文译写形式迥异。这种情况给史家深入研究藏族先民的历史造成了障碍。因此,系统疏理考释藏族古今族称的汉文形式,廓清掩盖早期藏史面目的迷雾,对藏族历史的深入研究不无裨益。
综观藏族族称的古今汉文书写形式,大致可分为四类:第一类依水名地名为族称,如藏人、藏民、藏族;第二类依西藏高原周边部落的他称为族称,如吐蕃、土伯特、图白忒;第三类依其自称为族称,如番族、濮、百巴、北发、发羌等;第四类是藏族先民部落古称的译写形式,如悉补野、宝髻、附国等,学术界视之为早期吐蕃的译写名称,藏族则认为其原型是本族古称。
一、藏人、西藏、乌斯藏、卫藏
藏族,亦称藏人、藏民。“藏人”之称,始见于清康熙朝,如《清实录》康熙三十八年[乙卯]闰七月庚子(1699年8月28日)日录。又称为“西藏人民”,见康熙五十八年[乙亥]二月癸酉(1719年4月19日)日录。又称为“西藏之人”,见康熙五十八年[乙亥]十二月丙辰(1720年1月27日)日录。“藏族”之称,在《清实录》中见于宣统三年[辛亥](1911)实录。
“西藏”作为地名,最早见于《清实录》康熙二年[癸卯]八月丙申(1663年9月2日)日录:“西藏班禅胡土克图故,遣官致祭”。“胡土克图”是蒙古语音译,意为圣者,是清朝中央政府授予藏族和蒙古族地区佛教大活佛的封号。此言“西藏”的地域概念,显然是指班禅住持地“藏”。
“藏”作为地名,又指“地方之深处”。[①a]其地界,据《清朝文献通考》卷292记,指噶木巴拉岭以西,玛尔岳木岭以东,扎木拉岭以北,鲁克裕木磋淖尔以南。其政治宗教中心旧称扎什伦布,意为“吉祥山寺”,后称日喀则,意为“土质最好的庄园”。
《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中载有“藏蕃”,是与“悉补野蕃”并立的蕃人部落名称。“藏蕃”在松赞干布的父亲朗日论赞时被“悉补野蕃”兼并。[②a]
“藏”在藏语中含有满盈、纯净、清澈之意。加上后缀“薄”,汉文音译通常记为“藏布”,意为“满盈纯净清澈者”,即大江河水也。一般的大河或江都可称为“藏布”。对于从后藏日喀则地区流出来的雅鲁藏布江,还有一个专门的名称“藏曲”。“曲”在藏语里的意思是“水”,引伸指“河”。“藏曲”即“藏河”。新旧《唐书·吐蕃传》均书为“臧河”。当地藏族至今仍有称雅鲁藏布江为“藏曲”者。
可见,“藏”初为水名,又为部落名,又为地名。其为地名,狭义仅指后藏(日喀则)地区。满族以其地处祖国西陲,首开先河,称之为“西藏”。“西”取自汉语。“藏”出自藏语。
此后数十年间,“西藏”的概念内涵逐渐从仅指后藏地区扩大到包括拉萨在内的整个雪域高原的称呼。以清康熙六十年《御制平定西藏碑》为标志,西藏成了地括“坎麻藏卫等部人众”的法定正式地名。[③a]“坎麻”是“康”的另一种按藏文拼写字母译写的形式,地指今西藏昌都地区和四川甘孜州。“藏”即以日喀则为中心的后藏。“卫”指以拉萨为中心的前藏。“等部”实际包括阿里。
“卫”地之称,始于松赞干布。当松赞干布把统治中心从山南雅隆河谷扩展到拉萨河谷以后,就把雅隆河谷和拉萨河谷合称为“卫”,意思是“中心地带”。与后藏合称为“卫藏”,[④a]其地域所指,包括整个雅鲁藏布江流域及雪域高原的主要部分。
“卫”是按藏语发音的译记形式。元朝蒙古族按藏文字母拼写读音译记,则记为“乌斯”。明代因袭之。所以,元明二朝,称雪域高原的主要部分为“乌斯藏”。
依居住地名作族称,是中国传统命名习俗之一。清代文献依此俗将居于西藏之人称为“藏人”、“藏民”。在中国古代汉文文献中,“人”、“民”等都是指人群或人们共同体。“民”又含编户齐民之意,即编入国家户籍之人。至今,川滇西部各族人民仍保留称藏族为“藏民”的习俗。
二、番、吐蕃、土伯特、图白忒、唐古特
在藏语里,藏族本身并不自称“藏”,而是自称“poe”,音濮。宋代以后各朝汉文史籍通常记为“番”或“蕃”,读音播。作为族称,有别于明代以后称高山族为“东番”之“番”,后者读音翻。
然而,公元7世纪,当藏族崛起于雪域高原,赫然见载于史籍时,《唐书》为之立传,却名之曰“吐蕃传”。何以称藏族为“吐蕃”?(唐)杜佑撰《通典》,注意到吐蕃与秃发(发音跋,秃发即拓跋之别写)音近,因记传闻,言其君为鲜卑秃发樊尼之后,故名。新旧两《唐书》皆袭此说。
现代史家注意到“吐蕃源出秃发”说与藏族自称及历史不合,转而主张“吐”为汉语“大”之别写,并举汉语沪方言读“大”如“吐”为证,指“吐蕃”为“大蕃”而不直书者。[①b]此说法忽略了藏语“吐”所含高处之意,并将藏语“吐”与汉语“大”视为同义,明显缺乏语言学上的依据。因为与汉语“大”意同的词在藏语里音“青玻”,不音“吐”。《甥舅和盟碑》中,与汉文“大蕃”对应的藏文啤文读音是“蕃青玻”,不是“吐蕃”。而且,由甘肃、青海进入藏区的蒙古族也称藏族为吐蕃,这就否定了“吐”字源出汉语沪方言的解释。
“吐”是藏语“上方”或“高处”的汉文音译。“吐蕃”的意思是“高处的蕃”或“上方的蕃”。此称最初当出自西藏高原周边地区,即今西藏自治区东北部、青海、甘肃西南部、四川西部、云南西部的藏族先民对兴盛于雅鲁藏布江流域的蕃人部落的称呼。
中国西部和西南部地形的总体特征是阶梯形的高原和山地。当地包括藏族在内的各族都有以“上方”“下方”为区别标志称呼部落或族群的习俗。如成书于公元4世纪的《华阳国志·南中志》云南郡条下“有上方夷、下方夷”,是滇西地区以上方下方为族称的习俗记录。当时的云南郡,治在云南县,即今云南省祥云县。
反映在藏文文献上,成书于公元16世纪的藏文史籍《贤者喜宴》记,公元7世纪吐蕃灭苏毗,于其地置苏毗茹(相当于地区一级的军政组织),下辖11个东岱(相当于千户),其中有6个东岱是按上下方命名:上桂仓、下桂仓、上窘、下窘、上哲、下哲。说明藏东北亦有以上方下方命名的习俗。
沿袭至今,藏东北、青海藏区、甘肃西南、四川西部仍有众多以上方下方命名的藏族部落名和地名:如西藏嘉黎县的上、下尼屋;青海玉树县的上、下拉秀,果洛州的上、下昂欠曲;甘肃省夏河县的上、下牙秀;四川甘孜州理塘县的上、下木拉等等。[②b]
元朝设“土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辖地包括今甘肃南部、青海东部南部以及四川西北一部分。又置“土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辖地包括今四川西部岷江、大渡河、雅砻江流域及迤西。“土蕃”即“吐蕃”,亦作族称。
“土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及“土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不置于拉萨,而置于西藏东北周边地区,正是这些周边地区曾经存在吐蕃观念的反映。从历史上看,这些地区的若干部落先是称高原上的蕃人及其政权为吐蕃,之后该地区被吐蕃征服,这些部落又自属吐蕃,因而具有明确的吐蕃观念。
在拉萨反而不存在吐蕃观念。那里的藏族言及族称,则称为“蕃”;言及地方,则称为“卫”;从不认为自己是“吐蕃”。元朝依当地称呼习惯,在西藏高原上设置“乌斯(即卫,指前藏)藏(后藏)纳里速古鲁孙(阿里三围)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所辖地区与今西藏自治区大致相同。
在汉译蒙文史籍中,又把“土蕃”译写为“土伯特”。“伯特”是藏文“蕃”的字母对译。如《蒙古源流》卷3记:“岁次丙寅(1206年),年四十五岁,征伐土伯特之古鲁格多尔济汗”。土伯特汗遣使率300人进献橐驼,会成吉思汗于柴达木之地,奏请愿降之意。成吉思汗赏赐其汗及使臣,并致书仪于萨嘉·察克·罗咱瓦、阿难达·噶尔贝喇嘛,遥申皈依之诚,仰恳护佑之力,于是收服阿里三部属80万土伯特人众。
成吉思汗进军路线是从柴达木到阿里,再往印度。在青海知悉土伯特名称,先入为主,蒙古族遂称藏族及西藏地区为土伯特。
初,满族未入关之时,循蒙古族“土伯特”之称,而书之为“图白忒”。如崇德四年(1639),清太宗遣察汉喇嘛等致书于“图白忒汗”,表述延请之意。此事载《清实录》。之后,或记为“图白忒部落”,[①c]或记为“土伯特国”。[②c]皆由“吐蕃”衍生的名称。
此外,又有称为“汤古忒”、“唐古特”者,如《清实录》顺治四年[乙亥]三月乙未(1647年4月22日)日录:“喀尔喀部落墨尔根绰尔济、额尔德尼绰尔齐、苏尼特部落魏正台吉及汤古忒部落使臣来朝贡。宴赉如例”。顺治五年[戊子]正月甲寅(1648年2月11日)日录“唐古特国达赖喇嘛遣使表献方物,宴赉如例”。同年三月乙巳(4月2日)日录:“汤古忒国达赖喇嘛、厄鲁特部落顾实汗等遣使表贡方物,宴赉如例”。这几次书为“汤古忒”、“唐古特”的朝献均与蒙古部落(喀尔喀、苏尼特、厄鲁特)的朝献相伴,“汤古忒”“唐古特”当是满族因袭蒙古族对藏族的又一种称呼的译写。蒙古族至今称青海藏族为“唐古特”。其语源出藏文“党蕃”(意为“党地区的蕃人”)的异读译记。“党”是青海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县和玛沁县一带的地名,至今该地区仍有许多冠以“党”字的地名,如党(当)洛、党(当)项等。以后,清朝也把“唐古特”作为对高原上的政权及族群的称呼。《清史稿》卷80西藏条记:“其俗称国曰图伯特,又曰唐古忒”。
三、番族、濮、百巴、北发、发羌
前已言及,藏族自称“poe”,音濮。这是包括前藏(卫)、后藏(藏)、阿里和川、滇、甘、青所有藏族共同一致的自称。
名从主人,是中国又一种传统命名习俗。依藏族自称产生的族称有“番族”、“番人”、“番民”、“濮”、“博巴”、“番巴”、“百巴”、“北发”、“发羌”等。
“番族”之称是在宋代以后,朝廷官员直接与藏族群众接触之后产生的。见记于宋元明清史籍。“番”亦作“蕃”,音播。
见于宋代史籍者,如《续资治通鉴长编》卷56记:(宋)“真宗景德元年三月乙酉朔(1004年3月24日),赐西凉蕃族雅尔藏虎皮翻披。蕃俗受此赐者,族人推奉之”。宋以故凉州置西凉府,治在今甘肃武威市。
见于元代史籍者,如《元史·世祖本纪》记:(至元)“七年五月甲辰(1270年5月26日),威州汝凤川番族八千户内附,其酋长来朝,授宣命,赐金符”。元代威州,治在今四川汶川县。
见于明代史籍者,如《明史》卷80茶法记:“番人嗜乳酪,不得茶,则困以病”。“番族利私茶之贱,因不肯纳马”。
见于清代史籍者,如《清实录》康熙十五年[丙辰]八月乙卯(1676年9月12日)日录:“靖逆将军甘肃提督张勇疏言:‘番人滚布窥我兵调征河东,乘隙入内地,收掠番族人畜’”。
与藏族用藏语自称poe的发音最接近的汉字是“濮”。最早把藏族与“濮”联系在一起的是元朝统治者,体现在一个郡王的封号上。据《元史·世祖本纪》及其《诸王表》、《诸公主表》记载,元世祖忽必烈至元二十四年(1287)封驸马昌吉为宁濮郡王,授金镀银印龟纽。其分封地在西宁州。《元史·地理志》西宁州条下记:“元初为章吉驸马分地,……至元二十四年,封章吉为宁濮郡王,以镇其地”。《明史》卷330追记:“元封驸马章古为宁濮郡王,镇西宁,于河州设吐蕃宣慰司,以洮、岷、黎、雅诸州隶之,统治番众”。“章古”为“章吉”之误。“章吉”为“昌吉”之别写。
元明两朝之西宁州,治在今青海省西宁市。河州,治在今甘肃省临夏县。洮州,治在今甘肃省临潭县。岷州,治在今甘肃省岷县。黎州,治在今四川省汉源县。雅州,治在今四川省雅安市。元世祖时驸马昌吉坐镇西宁,主持土番等处宣慰司事务,“统治番众”。其郡王封号为“宁濮”。此“濮”明显即“番众”,亦即“土(吐)番”。但作为族称,元朝汉文史籍仍沿袭惯例,称藏族为“番”、“土(吐)蕃”、“土伯特”,未称为“濮”。“濮”为中国古代部落名称。其族人迁徙繁衍,融合分化,与汉、藏等西南地区诸族均有族源关系。
藏族又称“poe ba”,音濮巴。巴是后缀,在这里的意思是指人,即濮(番)地之人。汉文又记为“蕃巴”,[①d]“博巴”,[②d]“百巴”。[③d]史籍记为“北发”,见《史记·五帝本纪》虞帝纪载:“南撫交阯,北发”。
交趾,又作交阯。其为地名,泛指五岭以南。汉置交址剌使部,辖境相当于今广东、广西大部和越南北部中部。其为人民,则指岭南之人。与交阯并列为南方人的“北发”,只能是地处西南的“番(濮)巴”。番地在中原之南,交阯之西。据《大戴礼记·少闲》记载,其地处“海外”。古代把中原周边地区称为“四海”,《尔雅·释地》:“九夷八狄七戎六蛮谓之四海”。四海之外称为“海外”,意指边陲远地。被列为“海外”远民的“北发”,当是西藏高原上的“番巴”。“北发”之名见载于《史记·五帝本记》虞帝纪,说明藏地之人在上古之世已与中原相往来,消息相通,故其名方能载于史籍。
两汉时期,依藏族先民的自称而见于史籍的西藏地区的部落名称有“发羌”,载于《后汉书·西羌传》。该传记汉代诸羌凡百五十种,其中“发羌、唐旄绝远,未尝往来”。此言“未尝往来”是指与汉朝无直接朝贡关系及兵戎相见等事。但仍可依传闻得知信息。
据《后汉书·西羌传》载,东汉和帝永元十三年(101),西羌迷唐部攻金城郡边塞,被汉、月氏、诸胡、牢姐羌等族联兵击败。结果,“迷唐遂弱,其众不满千人,远逾赐支河首,依发羌居”。事后,隃麋(治在今陕西千阳县)相曹凤上书言及此事:“(迷唐)今者衰困,党援坏沮,亲属离叛,余胜兵不过数百,亡逃栖窜,远依发羌”。后,“迷唐失众,病死。有一子来降,户不满数十”。
“发羌”当时虽地处绝远,而可以作为依恃,足见其强盛自立,声名远播。虽然,汉代学者因其居地在羌地徼外西南绝远处,而将之归于羌属,实则“发羌”非羌。“发羌”之“发”,《集韵》音北末切,读拨,与藏族自称“博”(蕃、濮)为同音异写。汉代发族的地理位置处在羌系族群与濮系族群的交接处,因而容易将“发”族混淆为羌系族群。但从民族意识来看,藏族强烈地认为自己是“poe”(番或濮),或认为自己是“poe ba”(濮巴或番巴)。在藏语里,“羌”指北方,“羌巴”指北方人。西藏地区的古代居民“发”族以其自称“发”得名,与羌族无关。至于后来羌族后裔大量融入藏族之中,又另当别论。
四、悉补野、弗夜、宝髻、附国、宝王
唐代汉文史籍记松赞干布及其先祖诸赞普所居部落名称为“悉补野”,此译名首见于唐代杜佑撰《通典》。又见于后晋刘煦修《旧唐书·吐蕃传》,书为“窣勃野”。
《通典·边防六》吐蕃传记:“始祖赞普自言天神所生,号鹘堤悉补野,因以为姓”。“始祖赞普”即聂赤赞普。《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赞普世系表》说聂赤赞普是“天神之子作人间之王”,[①e]与《典》所载相合。从聂赤赞普到松赞干布,凡32代。以25年为一代计算,聂赤赞普约当公元前2世纪的人。“号”和“姓”都是按汉族习俗来理解所作的诠释,“鹘堤悉补野”实际是早期吐蕃部落的名称。藏语“鹘堤”意为光明。“悉补野”的藏语读音为“补杰”,又译作“宝髻”、“弗夜”,藏族以此为本族部落时代的古名。
《册府元龟》卷961《外臣部·土风三》吐蕃条记:“自号吐蕃为宝髻”。《新唐书·吐蕃传》记:“亦号弗夜氏”。王忠先生著《新唐书吐蕃传笺证》指出:“宝髻即窣勃野(悉补野)的异译”,“弗夜氏”即“不夜”,亦为悉补野之异译。[②e]之所以造成如此殊异的汉文译写形式,是因为或依据藏语口语音译;或依据藏文书面语字母及音节对译;又因为汉语古今音读不同。
从整个藏族文化历史的过程来看,先有松赞干布及其先王的藏语部落名称“补杰”(或音译为“宝髻”)存在,然后才有创制的藏文字母去拼写它,再从藏文按字母及音节对译成汉文,其中还发生了把用于注明特殊发音的上加字和后加字都当成基字对译的情况,结果“补杰”就变成了“悉补野”。
“弗夜”是“补杰”的又一种异译。“弗”在上古音韵属物部,声纽帮母,入声,读为“不”。[③e]“弗夜”古读“不夜”,即“补杰”,即“悉补野”。
“补杰”(悉补野)还有其它译写形式。如廓诺·迅鲁伯著《青史》,郭和卿译本作“布嘉”。[④e]根敦琼培著《白史》,法尊大师译本作“布贾”[⑤e]等等。
仔细对照早期吐蕃部落名称的藏语发音中每一个音节的含义和古今汉语发音不同的具体特点,就会发现,《隋书》和《北史》中的“附国”,实即早期吐蕃部落“补杰”(悉补野)之音义结合对译的汉文形式。“附”的上古音韵属侯部,声纽并母,去声,读“布”,与“补”为一声之转。“杰”在藏语里作词根时含“国”的意思。换言之,“附国”即“布国”即“补杰”即“悉补野”即“宝髻”。都是早期吐蕃部落同一名称的不同汉文译写形式。
需要说明的是,“附国”即早期吐蕃,亦即悉补野之说,并非笔者发明。先是岑仲勉教授著《隋书之吐蕃——附国》,[⑥e]首倡此说,综合国内外学者的有关研究成果,从地理位置、河流、国名、王号、城栅、物产等方面论证。随之,有马长寿教授著《氐与羌》,[⑦e]认为此说“无论在名称上或疆域发展史上都有一定的根据”。之后,又有孙尔康、唐景福合写《〈隋书〉之附国即早期吐蕃(悉补野)》,[⑧e]从地理位置、自然条件和物产、社会生活情况及名称语音方面作了更具体的考释。继之有藏族学者格勒博士著《论藏族文化的起源形成与周围民族的关系》,[⑨e]从汉藏文献记载、国名、习俗、王号、农作物、民居、葬俗、兵器、乐器、服饰、气候、矿产、水产、里程、疆域、政治状况等16个方面详细比较,论证附国为早期吐蕃。
1974年出版的《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五册《隋时期全图》和《宝髻附国图》把“宝髻”(悉补野)与“附国”标示为两个行政单位应予重新考虑。
在理清早期吐蕃的各种汉文译名形式之后,长期以来疑而难定的关于唐高宗封赠松赞干布的王号,究竟是宾王?賨王?还是宝王的问题,也自然有了答案。
《册府元龟·外臣部·封册二》记:“(唐)高宗以贞观二十三年(649)即位,拜吐蕃赞府(音普)弄赞(即松赞干布)为附马都尉,封海西郡王。弄赞因致书长孙无忌云:‘上初即位,若臣有不臧之心者,请勒兵以赴之’。并献金银珠宝十五种,请置太宗灵座之前,以表其诚。于是进封宾王,赐杂彩三千段”。此事亦载于《通典》及新旧两《唐书》,但所记封号为“賨王”。
又,《册府元龟·外臣部·褒异一》记:“永徽元年(650)五月,宝王吐蕃赞府(音普)薨。帝举哀于龙化门,遣右武侯将军鲜于济赉玺书往吊祭之”。
上述各文献所记,松赞干布受封王号共有三种写法:一是宾王;二是賨王;三是宝王。
“宾王”显系笔误,因为找不到可作依据的合理解释。
“賨王”乃賨人之王。“賨人”是汉晋时期对巴人的称呼。《晋书·载记》说:“巴人呼赋为賨,因谓之賨人焉”。虽然,从地理位置来看,賨人和吐蕃都在西南地区,历史渊源上都属于西南夷范畴,但查唐代史籍,从未有过把吐蕃与賨人联系起来的记载。说明唐代学者未曾产生过把吐蕃与賨人联系起来的思考。因此,唐高宗不大可能以“賨王”为王号封赐吐蕃赞普。
“宝王”则是“宝髻(悉补野)音义合译的汉文译写形式。“宝”是藏文基字“补”与上加字“悉”拼读的音译,是松赞干布所在部落的名称。“髻”在藏语中意为“王”。“宝王”的封号是以吐蕃赞普“自号宝髻”(悉补野)作为封王名号加以册封的,符合“名从主人”的中国惯例。所以,唐高宗进封松赞干布的王号应是“宝王”。
注释:
①a 根敦琼培著、法尊大师译:《白史》,西北民族学院民族研究所1981年铅印本,第4页。
②a 王尧、陈践译注:《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民族出版社1992年版,第45页、第162页,第52页、第165页。
③a 《清实录》康熙六十年[乙丑]九月丁巳(1721年11月18日)日录。
④a 王尧、陈践译注:《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P·T·1287,民族出版社1992年版,第189页。
①b 姚薇元:《藏族考源》,《边政公论》1944年第3卷第1期。
②b 青海省社会科学院藏学研究所编:《中国藏族部落》,中国藏学出版社1991年版。
①c 《清实录》崇德七年[壬午]十月乙亥日录。
②c 《清实录》康熙三十五年[丙子]六月癸丑日录。
①d 《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版,第527页。
②d 《中国少数民族》,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57页。
③d 李有义:《今日之西藏》,天津知识书店1951年版,第25页。
①e 王尧、陈践译注:《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民族出版社1992版,第174页。
②e 王忠:《新唐书吐蕃传笺证》,科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3页、第24页。
③e 唐作藩:《上古音韵手册》,江苏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38页。
④e 廓诺·迅鲁伯著,郭和卿译:《青史》,西藏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4页。
⑤e 根敦琼培著,法尊大师译:《白史》,西北民族学院民族研究所1981年铅印本,第4页。
⑥e 辑入岑仲勉《中外史地考证》,中华书局1962年版。
⑦e 马长寿:《氐与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⑧e 载《西北民族学院学报》1982年第1期。
⑨e 格勒:《论藏族文化的起源形成与周围民族的关系》,中山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