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人假说”的当代建构_人性论文

“信息人假说”的当代建构_人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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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82-05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39-8041(2007)02-0017-07

关于“人是什么”的问题,历来是人类反思自身与研究自我的根本问题。历史上有许多关于人的基本特质的经典著述,如亚里士多德的“人是政治动物”,西塞罗的“人是社会动物”,卡西尔的“人是符号动物”等等。此外,关于人的研究中还有比较通行的“经济人”、“道德人”、“社会人”、“组织人”、“复杂人”等人性假说。这些假说在成为不同学科的理论前提的同时,也限定着该学科理论研究的边界。随着信息社会与网络时代的来临,历史上对人的认识与学科上对人性的假定越来越显得缺乏统一与全面的解释力。为此,很有必要从人的生存状态的更本质层面来对人的本性和特征作新的考察,重新透视人的本质。

一、“信息人假说”的提出与论证

人的奥秘在于人自身,人性的奥秘在于人的价值的自我定位。“人是试图认识自己独特性的一个独特的存在。他试图认识的不是他的动物性,而是其人性。他并不寻找自己的起源,而是寻找自己的命运。人与非人之间的鸿沟只有从人出发才能理解。”① 因此,“信息人假说”的提出与建构也必须从人本身的存在现实开始谈起,从人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存在开始谈起。

人首先是通过对人的“自然生命”这一生存前提的认识来把握自身的。人类一开始总是从与不同的自然物的类比中去发现人与自然物的异同,进而确定人的自身属性。法国哲学家拉美利特在《人是机器》中不仅强调人具有动物性,如人吃生肉会变得凶暴起来;而且强调人还具有植物性,如把人移植到另一个地方他就会水土不服。因而,拉美利特认为,人无非是比最完善的动物再多几个齿轮和多几条弹簧的机器。当然,今天我们认为,人与自然与其他动物是有着本质的不同的。但把人的存在比喻为一种机器的存在,是当时机械论视域对人的把握。

人继而是通过对人的“精神生命”这一生存标志的认识来把握自身的。人作为自然的存在者,有着种种生存竞争中的匮乏,然而,正是人的这种匮乏性的“不幸”,使人有可能充分利用大脑去适应一切环境,进而摆脱生物的“种”的规定,走出动物界,成为具有“类特性”的人。人为了生存,他只能“向世界开放”,并通过对自然生存能力匮乏的补偿,如理智的获得、意识的发展、理性能力的提高、精神世界的确立等来超越自然所给予人的初始状态。因而,把人的存在理解为一种意识的存在,是理智论视域对人的观照。

人对自身更高层次的把握是认识到自己是一种体现“类性”的“价值生命”的存在。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只有通过人的实践活动把人的自然生命与人的精神生命整合在一起,创造出文化符号,进而获得人与人之间相统一的“价值生命”,人才真正开始自己的历史发展进程。自然生命呈现的仅仅是物种的属性,作为动物它只能生存于其“种”的规定之中,即存在于动物本质的先定性、自然性、相对固定性、与生命活动的直接同一性、无个体性之中。而作为人的存在特性“类性”,揭示的是人的本质的后天生成性、自主自为性、发展动态性、生命活动的自我否定性、个体性等。把人的存在提升到“类性”的层面进行分析,确定人的存在是一种“类存在”,是实践论视域对人的透视。

其实,无论是人的自然性存在、精神性存在,还是体现出社会意义的价值性的存在,在生存论的意义上它们不是完全割裂而互不相关的,在现实中人的自然、精神与价值特性是整合而统一于“类性”的。那么,统一这三者的“类性”的基质是什么呢?应当说是信息。不但物质、能量和信息这三大基质组成了我们所赖以生存的世界,而且这三大基质还成为了人类自身的基质。这其中,信息是决定意义维度的基质。如果说人是物质的或是能量的实体,都没有把人与外部世界区分开来,而当我们说人是信息的符号化高级处理器时,则就凸显了人之为人的根本特性。正是信息基质决定了人在根本上是“信息人”,或者可以说“信息人”是人之为人的根本标志,同样,信息基质通过“信息人”的演化而生成的“文化信息基质”则决定了人的“类特性”形成与发展。

从人的存在、人的生存状态的信息交换过程的角度分析可以看出:人是能组织和处理信息的存在物,人的信息能力是人的创造性的源泉,是人的理性能力的重要表现,也是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一个基本特征。控制论的创始人维纳研究了信息与人的特征行为的相关性,提出了信息是不确定性的消解的著名论断。历史上,最早提出“信息人”概念的是美国学者兰开斯特,他认为,在信息社会中起主导作用的是“信息人”。美国图书馆协会(ALA)下属的“信息素养总统委员会”曾于1989年对“信息人”作了如下定义:“作为信息人,一个人必须能够认识到何时需要信息并且能够有效地查寻、评价和使用所需要的信息……信息人最终是指这样一些人:他们懂得如何学习,这是因为他们知道知识是如何组织的,知道如何找到信息,知道如何利用信息。”② 中国学者卢泰宏认为,信息人是“在信息时代和信息环境的生态环境下,人逐渐形成某些共同性的信息行为和信息心理,它们构成了现代人的一种后天性的特质。当我们撇开人的其他方面而专门谈这种特质时,我们把人视为或抽象为‘信息人’”③。因此,“信息人假说”的人性再定位是对“信息人”概念的再抽象,它建基于人本身就是复杂的“信息系统”、拓展于符号信息是“人之为人”特定标志、归结于信息交往方式提升人的本质的事实。

首先,人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巨型“信息系统”。人体大约由100万亿个细胞组成,成年人体内每秒有500万个细胞死亡与相同数量的细胞诞生,每个细胞都是信息交换器。另外,人体每天产生2000亿个红血球,成人每个肺由3亿多个小肺泡组成。此外,人的神经系统更是处理信息的巨型复杂系统。维纳在《人自有人的用处》中认为,人通过感觉器官感知周围世界,在脑和神经系统中调整获得的信息,经过适当的储存、校正和选择等过程后进入效应器官,这些效应器官反作用于外部世界,同时也通过像运动感觉器官末梢这类感受器,再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这些感觉器官所收到的信息又同已经储存的信息结合在一起,影响着将来的行为。可见,在维纳看来,人自身就是一个信息系统。它包括,感觉器官——信息接收系统,神经系统——信息传输系统,大脑——信息处理系统,以及效应器官——信息作用系统。所以说,就人的自然属性来看,人本身不仅是一个物质系统与能量系统,更是一个信息系统,离开这个信息系统,人无法生存和成长。

如果从个体发生学的角度来看,人的这个“信息系统”不仅是物理的、生理的,而且还是精神的、文化的,它承载着信号与符号的传递与处理的双重功能。从婴儿降生便开始了信息交流活动,这种信息交流是双重的,即物理信号式的与文化符号式的信息交流。著名儿童心理学家J.皮亚杰就曾指出,“在和他人交往、形成自我之前,我们就已目睹儿童通过模仿和学习手势符号等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交往系统”。当婴儿开始学习语言,他的信息活动便具有了新的形式与内容。通过信息交流,幼儿不断地把自己的感觉认识同成人的反应、组织的反馈、社会的认同协调起来。此后,家庭、学校、社会等分别成了儿童社会交往与信息交流的重点领域,从而使其社会化程度也逐步加强。从生物性的婴儿到社会化的人,都是在多重信息交互的作用机制下得以实现的。所以,信息活动特别是文化符号的信息交流是形成人的社会性的根本前提。

其次,信息是“人之为人”的一种特定“基质”。人通过自身系统与外界环境系统进行物质、能量及信息的交换,维持与促进着自身的生命过程。这其中的信息的交换,就包括自然信息、精神信息、社会信息等内容。美国技术哲学家阿伯特·博格曼(Albert Borgman)在他的《抓牢现实——世纪转换之际的信息的本性》一书中,阐述了信息经历的三个阶段:(1)自然信息:关于现实的信息(information about reality);(2)文化信息:为着现实的信息(information for reality);(3)技术信息:作为现实的信息(information as reality)。所以,人作为信息的存在物,以信息的接收、贮存、处理、输出为生命持存的重要标志,以“信息场域”的当下即时性、视窗组合性、多重自我性为生命交流的重要特征。

从对信息的依赖性的角度分析,表现为人有强烈的“信息欲”。“信息欲”是人的生命持有的必需,是人之存在的基本源泉。我们强调人的“求知欲”,其实是源于人的“信息欲”。信息欲是人的更为基本的欲望。从人类的信息消费的角度分析,人在根本上受着“信息欲”的支配,或者说人是“信息人”的特定体现者,“信息人”是人的本质特性所在。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许多人用于“信息代谢”的消费开始超过用于食物代谢的消费。作为信息人,信息的有无、信息的数量及质量都会对“信息人”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信息是“信息人”的必备营养,然而,现代社会信息量呈几何级数增长,但人类的大脑与思维还没有很好地调整以适应和接受如此大量的信息,由此也造成了一系列“信息焦虑”、“信息忧郁”、“信息狂躁”等症状。

再者,信息交换方式决定着人的本质的提升。按生命起源和进化论的研究,地球上有机生命系统汲取外界信息的能力,是地球环境长期演化的结果。这一演化过程的最高产物便是诞生了人类这种有自我意识的生物。但人的智力活动的信息特征,却已经突破了单纯生命信息传递过程的框架,从而使人的信息特征不仅仅具有生命意义、物理意义,而且更重要的是具有社会意义和文化意义;使人的信息交流不仅在“物理时空”内具有实用意义与功效意义,而且更重要的是在“价值时空”④ 内具有价值意义与审美意义。并且,这种意义随着信息交换方式的进化发展而不断得到扩展和提升,最终重新模塑人类自身。

人与外界的自然信息的交换是维持人自然生命的前提,人与外界的精神信息的交换是维持人的精神生命的前提,人与外界进行社会信息的交换是维持人的价值生命的前提。维纳说,我们“不是简单地取得外界的消息,而是要经过装置内部的改造加工才能获得”⑤。信息分信号信息和符号信息,前者对每个个体都是一样的,如红灯就表示停止前进;但后者却不同,它依赖于不同主体不同的解释视域,又与主体对于信息的整理加工紧密相关。因此,“信息人”可以运用逻辑推理的规则对既有信息进行变化处理以产生更深层次的新信息,还可以汲取社会集体实践的成果来帮助完成自身信息的整理与处理工作。

“信息欲”的不同层次的需要与追求,“信息心理”与“信息行为”的不同方面的表现与变化,体现着人的不同价值层次的需要与追求。经验层次、先验层次与超验层次的区分,表明人与外界进行信息交换的需要与追求层次的区分。“信息人”组成的社会是一个“信息场”空间或称“信息场域”,“信息人”就是在“信息场域”中交流并共享“货币信息”、“权力信息”、“知识信息”、“情感信息”、“思想信息”、“艺术信息”等各种信息资源,从而体现生命本质的不同维度、提升生命需要的不同层次。

二、“信息人假说”对传统人性假说的超越

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特别是网络虚拟空间的普遍出现,“信息人”的特定的“多重自我”的心理动力结构与“虚拟实在”的行为表现方式,对建基于传统社会的各种人性假说提出了挑战。

首先是对“经济人假说”的挑战。“经济人”一词,起源于享乐主义哲学和亚当·斯密关于劳动分工的经济理论。在斯密的经济学理论体系中,使用抽象分析方法假定个人行为的基本动力是追逐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其理想模型便是“经济人假说”。“经济人假说”在19世纪中叶以后得到蓬勃发展。当时的学者们研究社会,确定以“人”的经济行为作为研究对象,认为经济活动中的个人经济行为是自利的,他们的行为是理性的;他们都会合理地利用自己收集到的信息进行计算和判断其不同经济结果的各种可能性,从而获得利益最大化。

“经济人假说”是西方经济学理论分析的重要基石和重要出发点。从整个西方经济思想发展史看,“经济人假说”通过古典经济人、新古典经济人和泛经济人三个类型的演绎,将“经济人”模式扩展到非商品性领域,不断修正和扩大了原来意义上效用的概念,使其超越了边沁把利益只狭隘地定位在单纯追求金钱和快乐的范畴,扩大到人们所想得到的一切目的和偏好,以期来应对其他学科理论的反诘。比如,贺伯特·西蒙已超越了传统的“经济人假说”,提出人的“有限理性说”,但西蒙仍没有摆脱工业社会对人的认识的立场局限。而“信息人”的行为方式以“信息欲”的偏好取代了“趋乐欲”的偏好,从根本上冲破了“经济人”所界定的人的行为“自利实在性”与人的“理性边界”的约束。

与“经济人假说”相对的是“道德人假说”。“道德人”主要是指人是有同情心的,具有一定的“道德情操”,有利他的一面。这个概念最早也是由亚当·斯密并先于“经济人”概念提出的。

“道德人假说”是伦理学学科的逻辑起点和人性假说的理想模型。如果说“经济人假说”追求的是工具理性的话,那么“道德人假说”所遵循的基本上是一种价值理性。“经济人”是以“成本—收益”作为理性衡量的标准,有着自己明确的预期;而“道德人”是一种无条件的、对固有价值的纯粹的信仰,他的行为的意向不在于行为之外是否能取得成就,而在于利他这种特定行为方式的本身⑥。但这两者又不是截然对立的。因为,任何时候,“涉及利润、增长、技术进展的问题,都有伦理上的维度”⑦,都与经济学、伦理学本身的源起和它们的共同基础相关,就像阿马蒂亚·森所认为的“经济学研究与伦理学和政治哲学的分离,使它失去了用武之地”⑧。所以说,“道德人假说”在某种意义上是对“经济人假说”的修正与补充,但它在本质上也脱胎于工业社会的人的存在视域,对信息社会中“信息人”动机与行为的“善”与“恶”无法作出自己的有力的诠释。

“信息人假说”对传统人性假说的挑战还体现在对“社会人假说”的超越上。传统工业社会中“社会人假说”是由行为科学的创始人埃尔顿·梅约在1933年发表的《工业文明中的人性问题》一书中首先提出的。之后,经过埃里克·屈斯特在英国塔维斯托克研究所进行的采煤作业研究再度得到验证。“社会人假说”的基本观点主要有:人类工作的主要动机是社会需要而不是经济需要;人受“非正式”组织的社会影响比受正式组织经济诱因的影响更大;人的积极性取决于社会需求的满足程度等等。“社会人假说”是继“经济人假说”之后出现的,它否定了“经济人假说”中的个人主义价值观,不仅看到了人的经济要求,而且看到了人的社会要求,把人追求归属感与群体感、重视人际关系的这种社会动机看作是影响人的积极性的主要因素。但是,“社会人假说”并没有揭示人的行为本质的“内在性”和人在网络空间中的“虚拟性”,因而也无法最终给人的行为以根本的指导。

传统人性假说除了“经济人”、“道德人”、“社会人”之外,还有“自动人”、“组织人”、“复杂人”假说等。这些人性假说的产生及其发展,与工业社会经济模式、生活方式息息相关,都具有历史条件下的合理性,都是从一个角度来解释人之本性与特征。但就像“经济人假说”那样,它的理论基石依然是自利,仍然将“成本—收益”核算作为分析人行为动机的标准,所以仍脱离不了工业社会的生产模式的窠臼。这种抽象的、固定的人性论无法解释网络时代对人本质的影响。并且,“在马克思看来,这种原子式的自利的经济人是封建社会形式解体和16世纪以来新兴生产力的产物,与其说是亘古以来,并且是永恒不变的所谓的‘人性’,不如说是特定社会的产物,它也会随着社会本身的变化而变化”⑨。另外,传统人性假说往往将处在社会中的现实的、复杂的、活生生的人简化、还原为一个简单的、孤立的数学模型中的“原子化的个人”,即“处在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⑩。因此,在以时空压缩、全球化、数字化、虚拟化为特征的赛博空间和网络社会全面诞生的时代背景下,这些人性假说的解释力、说服力以及普遍性受到了质疑。“信息的能动本质发展到今天,已使它从作为对现实的反映到能把现实虚拟化。这个‘虚拟化’潮流预示着人类意识在对世界实行了语言化之后将能推进的更深刻的信息化。”(11) 于是,解释信息时代和网络社会中人性特质的“信息人假说”就顺时而生。

三、“信息人假说”的当代价值

“信息人假说”立足于网络时代的背景,围绕“信息人”这一人之为人的“特质”,从不确定性、虚拟实在性、多重自我性、精神流变性、视窗组合性等角度审视人的活动方式,通过人之身份、交往、动机、归属等层面批判传统人性假说的局限,进而为“信息人”在网络社会中的存在方式提供了可供参考的诠释依据。

——“信息人”标示着人的“自我身份”在网络时代有了新的内涵。在传统社会中,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住址、银行信用等信息,往往使人具有确定身份,即某人成为某人而不是其他人。但当人类从物理世界进入计算机技术创造的虚拟世界之后,便产生了一种新的自我意识和生存体验,“实名”人的现实“同一性”可以发生出变异。于是,在虚拟空间里,人们能够通过联结许多“世界”而创造出一个全新的“自我”。德国学者巴巴拉·贝克尔(Barbara Becker)在《虚拟身份:想像的自我》(" Virtual Identities:the Imaginary Self" )一文指出,通过对网络行为主体的大量分析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数据网是由所谓的虚拟身份所组成的。U.霍夫曼也认为:“在网络世界里,严格地说,发生相互作用的不是人,而是存在的数码,由此出发,人们可以在网络虚拟的经验空间里轻而易举地构建自己的新的身份。”(12)

在网络中行动的“信息人”就是一种身份特征虚拟化的人。在网络中,“信息人”的生命似乎是由许多视窗组成的,真实的生活不过是其中的一个“视窗”而已。在网络上,人的身份标识只具有非常小的作用,别人无法从你给人提供的符号“身份”中辨识屏幕之外那个“真实”的你,日常生活中你的行为表现了“真实”的你,还是屏幕那边的那个你才是“真实”的,别人已经无法确认,甚至连主体自己也可以说自我发生了“衍射”,甚至找不到真实的“自我”。如在网络游戏中,参与者用一种虚构的身份上网,通常扮演一定的角色,如武士、巫婆、怪物、皇帝、大将、英雄等,而你既不知道与你同时参与游戏者是谁,别人也同样不知道你在社会中的真实身份是什么。因此,我们通过对虚拟游戏过程的分析,从中可以发现“信息人”在网络中的身份复杂化了,人的身份具有了虚拟性、想像性、多样性、随意性或不确定性等特点。由于在网络上自我可以虚构、可以想象和可以创作,因此,确定自我的概念,也就是我们平常的“身份”概念便要重新赋予一种新的理解。这种多元“身份”定位在以往的人性假说中无以立足,也无以解释。

——“信息人”主体身份的虚拟化导致了有别于现实世界的新交往模式的产生。在网络世界中,信息人在“间接互动中”实现带有某种想像性的“真实”交往。人们在摆脱了传统“熟人社会”众多的道德约束的同时,进入了网络“虚拟社会”的角色不确定的多重性交往。这种交往是以“虚拟实在”为行为表现方式的,它有其自身特点。人们有时难以确定,网络中的“信息人”是“想像的”还是“实在的”?他们的“身份”是纯粹的符号还是具有实体意义的要件?虽然一切社会行为和网络交往行为的主体是人,但网络交往方式的虚拟性、符号性等特点,一方面使行为者的“主体感”在某种程度上加强了,网络行为更突出了行为主体的自觉性和个性;而另一方面,人的主体“身份感”,即把自己当作与人打交道的、处于实际社会关系中的真实人的感受却有不同程度的减弱。正是网络社会的这些特点,使得信息人的交往不同于现实社会,从而也对传统的经济交易方式、传统的政治运作方式、传统的文化融合方式以及与此相应的传统的人际交往伦理提出了诸多挑战。

我们看到,物理空间中的交往是身体在场(face to face)的交往,这种交往是传统伦理道德得以产生的依据,是一种具名的交往伦理;而网络空间中的交往可以是身体不在场的交往,它超越了物理空间的限制,人的交往关系不再是熟人之间的交往关系,而是大量陌生的、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的、不同地区不同语言的、不同文化不同背景的人在网络中发生着直接和间接的信息交往关系。这是一种匿名的交往伦理,不具有同一文化背景下的统一的道德评价和伦理约束。没有现实世界中主体交往的实体性和可感性,也没有具体的可触摸和可定位的时空形态,所以网络社会中人的交往只有一种功能上的实在性。在因特网中身份的隐匿就意味着历史的消隐,任何历史性的光环或褴褛在因特网的入口处都将被“格式化”(13)。所以,因特网是真正的“从头再来”,它是自由人的天堂,它从本质上是反权威的,道德约束的权威性在此境域中几乎荡然无存。这种以数字化、符号化的互动所实现的交往,具有去社会化的倾向,往往会缺乏群体认同感。社会学家涂尔干在分析社会的“失范”(anomie)时曾指出,“人们的欲望只能靠他们所遵从的道德来遏止”(14)。如果我们沿着涂尔干的逻辑延伸下去,那么,当道德的约束失去某种根基之后,因特网世界滑入到一种危险的“失范”当中看来也并非杞人忧天。(15)

——交往必然有其动机和预期,信息人的交往不能简单地用传统人性假说来解释。“经济人假说”把人的动机归结为理性的“自利性”,“道德人假说”强调人的“同情心和利他心理”,“社会人假说”把人的动机归因为“群体感”的社会需求。然而,在网络社会中的信息人的交往,其动机具有多样性、模糊性、流变性和游戏性,特别是“信息作用的强化导致的‘格式化’加强,使得社会的局域化不断深化,产生了信息人的彻底个性化”(16)。比如,网络中的黑客,就是动机极其“个性”的一个群体。他们“像雾像雨又像风”,他们“让人欢喜让人忧”,他们寻求刺激,挑战权威,展示技术,游戏网络,他们有时是十恶不赦的罪犯,有时是可爱的民族英雄——“单纯黑客”以发现各种系统的漏洞、突破各种安全防范、破解各种加密或有限制的最新商业软件为乐趣;“网络骇客”(hacker)恶意地闯入计算机系统破坏数据,窃取文件,诈骗钱财;而有些“政治红客”(honker)却是为伸张正义、保护民族利益。“黑客”、“骇客”、“红客”以及网络上的各类“绿林英雄”的行为,已经超越了传统人的交往行为的“动机”与“预期”的对应性,而表现出行为动机的游戏性、行为预期的流变性和行为方式的随意性。

特别是信息人交往动机的多样性、不确定性、转换性,使得网络伦理在建构过程中面临着“利己与利他、自主与从众、多疑与信任、争斗与合作、游离与认同”(17) 五大悖论。网络社会中游走的信息人,他们有时极端利己和功利,但同时网络上又存在着信息人大量无偿赠与和爱心行为;匿名状态让他们自主自立,同时网络盲目从众、追求博客点击率的跟风行为无处不在;他们隐瞒自己的性别年龄,但有时又轻易相信陌生人,导致网络欺骗事件时有发生;他们互相攻击,灌水争斗,但在网络游戏中又能精诚合作;他们游离跳跃,但在某些重大事件上又往往能高度认同。这些具有后现代特征的悖谬性,无法用传统社会的人性假说来解释和解决。

——“信息人”的社会归属在网络场域中有着不同的“社会化”路径。信息的基本特点有时效性、共享性、可传递性、可扩充性和可替代性等等,除此之外,信息的不对称也造成了人类“社会可观测量(如人的能力和岗位)的不对称和人类基本关系的不对称,造就了信息人的内在量子化和社会关系的量子化”(18)。这些特点,使得“信息人”的归属不同于正常社会化的渠道。现实社会中的人总是归属于一个家庭、一个单位、一个社区、一个地区、一个国家,并且具有相对的唯一性、确定性和稳定性。可在网络社会,这些却不尽然。特别是网络游戏的诞生而导致的网络世界的“游戏化”,为我们建构了一个更加逼真多样的自由的网上世界:游走于市井的平民通过它,可以体会一夜暴富的惊喜;情场失意的人通过它,可以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芸芸众生通过它,可以做世界一流的建筑师、酒店老板、商界大亨、盟军统帅、007特工等等。在这个虚拟世界里,人们可以实现自己也许在现实世界中一辈子都无法实现的梦想,得到在现实世界里无法得到的理想归属。这种超现实的归属感可在网络博客的不同心情中张扬,可在不同的游戏角色间转换,也可在不同的论坛上跳跃。网络空间与现实世界相比,具有更大的自由性和开放性。“社会人”人性假定的人的群体归属感追求理论,在这里显得十分单薄。事实上,因特网络带给人类的是超越时空的信息交合与人际互动,并通过互动使信息汇集、知识融合、思想碰撞、情感激荡,最后达到一种在现实生活中难以达到的却具有普遍化意义的生命状态的有效提升。

——形成一门以“信息人”为学科研究对象的有助于建构全球伦理的新“人学”理论。“信息人”是网络社会的主体,是虚拟实在的支撑。不仅如此,“信息人”的普遍呈现,使得个人的生活方式将被改写,人类的生存状态也将重新编码。“信息人假说”的提出与论证,使我们能站在一个全新的高度,反思以往的各学科理论赖以成立的前提并对之进行质疑而突破其对人性的种种限定。“信息人假说”的提出与论证,还使我们能从综合的角度,跨越学科理论的各自边界,整合成更具解释力的各新兴学科。经济学在“理性人”假说基础上建立了经典经济学,“道德人假说”使得伦理学理论体系日臻完善,管理学在“社会人”、“经济人”、“组织人”假说基础上逐步建立与完善管理学的经典理论。同样,在信息时代,我们不能再以简单的“理性”和“善恶”来衡量和判定人之存在,而应该在“信息人假说”基础上,广泛开展信息社会学、信息伦理学、信息心理学、信息人类学等信息人相关学科的研究。“信息人假说”的提出与论证还为越来越多的“人机交往”替代传统“人际交往”的现实趋势、为网络伦理与网络规范的建立与完善,提供了具有普遍解释力的人性依据,使解释“新人类”的新“人学”理论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同时,“信息人假说”也可进一步深化全球伦理的研究与发展。随着信息化、数字化进程的加快,在全球化的生存境遇中、特别是在数字化生存越来越成为我们生活的重要方式时,信息的交换、处理与提升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信息人假说”的确立,将揭示人类生存方式变革中伦理道德的现代意义,提升全球伦理中本应有的以“信息人”的方式去观照人的道德行为的思想境界,突破传统近距离伦理的狭隘法则与立场,并将为全球伦理真正走向生活世界提供可切实依据的价值坐标。

今天的世界正在通过网络化而加速自身的“信息化”,蓝色星球的“人—机”时代正在降临。在网络空间中,“信息人”是活动主体,是网络伦理所要调节规范的道德对象,同时也是网络精神的主要体现者。网络社会所赋予“信息人”的自由、平等与多元,不仅仅是一种道德原则和伦理要求,也是信息人作为网络伦理的主体所应享有的权利,更是一种深刻的人性需要。这种人性需要,为信息科技推进网络自由、共享、平等、多元提供了社会动力,也使得“信息人假说”有了现实的基础与依据。总之,“信息人假说”为我们昭示了一个信息时代全面来临时我们对“新人类”进行“全新解释”的可能性途径。网络信息世界不仅是现实的物理世界在网络上的投影,而且是对现实物理世界的超越与反投射,并将逐渐成为物理世界的统治者。因此,恰如阿尔温·托夫勒所预言,世界已经离开了暴力和金钱控制的时代,权力正在向信息拥有者手中转移。拥有网络上信息强权的国家,利用网络上强大的语言文化优势、信息资源优势、网络传播优势,向全世界发布体现自己价值观念的信息,达到暴力与金钱无法实现的目的。所以,“信息人假说”的当代建构不仅对于传统人性假说的超越、对于人性的重新认定有着重大的意义,不仅对于新学科的产生与推进具有重大的意义,而且还对信息社会的全面实现与网络伦理、全球伦理的全面拓展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注释:

①赫舍尔:《人是谁》,第21页,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

②岳剑波:《信息环境论》,第88页,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6。

③卢泰宏:《信息人与信息心理法则》,载《情报学报》,1989(8)。

④余潇枫、张彦:《人格之境:类伦理学引论》,第31—38页,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

⑤《维纳著作选》,第12—13页,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78。

⑥杨光飞:《“经济人”和“道德人”的分合》,载《广西社会科学》,2003(12)。

⑦W.Michael Hoffman,Jennifer Mills Moore.Business Ethics.New York:McGraw-Hill,Inc.,1990.

⑧阿马蒂亚·森:《伦理学与经济学》,第10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⑨余章宝、杨玉成:《经济学的理解与解释》,第102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7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1)陈一壮:《信息的哲学定义和信息功能的历史演变》,载《河北学刊》,2006(1)。

(12)U.霍夫曼:《网络世界中的身份和社会性》,载《国外社会科学》,2000(3)。

(13)罗杰·菲德勒:《媒介形态变化》,第159页,北京,华夏出版社,2000。

(14)埃米尔·涂尔干:《社会分工论》,第35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

(15)田佑中:《失范:因特网时代传统的社会控制面临的挑战——一种社会哲学的探讨》,载《国际论坛》,2001(4)。

(16)李德吕、崔延红:《人类本性的嬗变——信息人与信息力学之一:从物质人、生物人、社会人到信息人》,载《探索与争鸣》,2005(5)。

(17)刘永谋、侯杰:《论网络伦理的后现代转向》,载《社会科学论坛》,2006(2)。

(18)曲三强:《知识产权法原理》,第89页,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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