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NP+”*的+VP偏置结构_语义分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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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NP+的+VP”偏正结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结构论文,NP论文,VP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关于“NP+的+VP”偏正结构(注:本文讨论的“NP+的+VP” 格式,是指NP跟VP之间以“的”相连,构成偏正结构,整个短语功能上相当于一个名词短语的情况。“NP+的+VP”还可以对应像“小明的吃光了”、“国营商店的好找”这样的例子。这两例中“NP+的”充当主语,VP作谓语,构成的是主谓关系。本文不涉及这类情况。),汉语语法学界曾有过不少研讨和争论。不过主要是争论这一格式中VP的词类性质(注:可参见朱德熙等(1961)的《关于动词形容词“名物化”的问题》,载《北京大学学报·人文科学》1961年第4期;范晓(1992 )的《VP主语句》,载《语法研究和探索》(六),语文出版社1992年版。)。本文试从另一个角度讨论这一格式。具体地说,是考察动词进入这一格式的能力差异,以及分析这一格式对NP的不同语义选择及其原因。先看两组例子:

A B

妈妈的笑*妈妈的打

他的到来*他的游泳

导师的同意*导师的愿意

从形式上看,这两组都是汉语中的“NP+的+VP”格式。但A 组能说,B组不能说。再看下面三组对比例子:

C

D

E

*领导的参观 *出版社的出版王教授的研究

*博物馆的参观这本书的出版红楼梦的研究

妈妈的鼓励 *委员们的召开我们的讨论

*子女的鼓励 三中全会的召开 语法问题的讨论

这三组例子也都是“NP+的+VP”格式的实例。C组中,当NP是VP的施事时(“领导”是“参观”的施事)能说,当NP是VP的受事时(“博物馆”是“参观”的“受事”),就不能说了(C 组最后一例“子女”不可能是“鼓励”的受事);D组情况正相反,当NP是VP 的受事时能说(“书”是“出版”的“受事”),当NP是VP的施事时(“出版社”是“出版”的施事)不能说;E组的情况跟C组和D组又都不相同,E组中不管NP是VP的施事还是受事,都能造成合法的“NP+的+VP”格式。

本文就来讨论由上述差异引发的问题。

二、关于“NP+的+VP”格式中的VP

2.1 能进入“NP+的+VP”格式的VP, 既可以是单个动词即光杆形式,也可以是复杂形式。有相当多的动词,光杆形式不能进入这个格式,但变成复杂形式就能进入了。试比较:

领导干部的大吃大喝 *领导干部的吃

老师的打手板 *老师的打

王老板的舍得花钱*王老板的舍得

VP是复杂形式时,要进入这个格式,会有一些结构上的限制(注:“NP+的+VP”偏正结构对其中VP的结构限制如:VP不能是重叠形式,VP中一般不能含时体标记,VP不能是组合式述补结构等等。因此,像“*他们的讨论讨论、*老大爷的原谅了、* 同学们的表演得很好”等等例子,都是不合法的。)。我们这里暂不作详细讨论。本文重点考察当VP是单个动词形式时,哪些能进入“NP+的+VP”格式,哪些不能。

2.2 孤立地考察单个动词能否进入“NP+的+VP”格式, 有时不太容易确定。这跟这一格式是一个粘着格式, 总得出现在一定语境(context)中不无关系。有的动词形成的“NP+的+VP”格式的实例,似乎只能跟一些比较固定的语境发生联系。譬如:电视和广播上经常说的“(感谢)您的收看/您的收听”等,这里的“收看、收听”就很难再造成其他的“NP+的+VP”格式实例。我们认为,一定的语境对“NP+的+VP”格式的可接受性(acceptability)有显著的影响。因此, 仅根据个人语感对单个动词能否进入“NP+的+VP”格式作判断,应该从宽处理。我们的做法是,先把那些有把握的、在任何情况下都绝对不能进入这一格式的动词清除出去,剩下的就默认是可以进入的。(默认为只要有合适的语境就行)

调查表明,下列动词(注:有关粘宾动词、准谓宾动词的概念可参见朱德熙(1982)的《语法讲义》,商务印书馆。)不能进入“NP+的+VP”格式:

(1)关系动词,如:包括、包含、等于、大、属于、类似、 当作……;(2)“~得”动词,如:记得、晓得、觉得、懂得、使得、 显得、值得……;(3)粘宾动词,如:感到、据说、经受、敢于、 迎接、开辟、妄图……;(4)能愿动词,如:可能、肯定、愿意、情愿、能够……;(5)趋向动词,如:上来、下来,出去、出来……;(6)准谓宾动词,如:进行、加以、予以、给以……

这些都是绝对不能以光杆形式进入“NP+的+VP”格式的动词小类,我们把不能进入“NP+的+VP”格式的动词记为V[,n]。

下面我们以《动词用法词典》(注:参见孟琮等《动词用法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7年版。)(以下简称词典)中的全部动词为调查对象,看看哪些VP能以光杆形式进入“NP+的+VP”格式。我们把能进入这一格式的动词记作V[,y]。

词典中的动词按义项出条,共2117个。其中单音节动词共1316个,能进入这一格式的只有“爱[,1]、哭、死、笑[,1]”等4个。 双音节动词共801个,能进入这一格式的共519个(注:由于对动词能否进入“NP+的+VP”偏正结构做判断时存在一定的模糊性,所以这里以及下文给出的数据只是想大致说明各类动词的数量及比例,而非精确统计。),占双音节动词的65%。例如:“爱护、安排、帮助、剥削、抱怨、报告、变化、离开、联系、了解、领导、流传、率领、埋怨、命令、排列、批评、屈服、提高、同情、推广、协商、研究、隐瞒”等等,都属V[,y]类。

需要说明的是,有多个义项的动词,能否进入“NP+的+VP”格式,一般跟取哪一个义项有关。单音节的,如“笑”有两个义项:一是表示愉悦、欢喜的表情或声音;二是“讥笑”。前者可以进入“NP+的+VP”格式,后者则不能(如“小张的笑”里的“笑”一定不是讥笑的意思)。双音节的,如“把握”有两个义项:一是“握、拿”;二是“抓住(抽象的东西)”。前者不能进入“NP+的+VP”格式,后者可以(如“轻重分寸的把握比较好”)。

上面的做法是所谓的穷举法。在一个封闭的动词集合中,我们可以静态地根据自己的语感判断哪些动词是V[,y]类的,哪些是V[,n]类的。为这一集合中所有动词贴上一个标签,对其进入“NP+的+VP”格式的能力加以标识。这种办法比较可靠,但缺乏预见能力,一旦碰到我们所考察的动词集合之外的动词,对其能否进入“NP+的+VP”格式,就不得而知了。为此,我们很自然会想到,有必要对V[,y]和V[,n]的差异加以归纳解释。对动词进入“NP+的+VP”格式的能力作出不是个别的,而是一般性的说明。

下面我们试从认知语法(Cognitive Grammar )(注:关于认知语法,可参见沈家煊(1994)的《R.W.Langacker 的“认知语法”》,载《国外语言学》1994年第1期。)的角度,对V[,y]类动词和V[,n] 类动词的差异,给出一个大概的倾向性的解释。

2.3 “NP+的+VP”格式整体功能相当于名词,表示指称意义。它不像动词形成的其他结构,它都是表示陈述意义,可以描述事件过程。就指称性而言,这个格式又不同于一般名词。一般名词的所指是“事物”,而这个格式的所指是“事件”。这就要求能进入这一格式的动词,本身语义构成中应包含“事件性”的一面。什么样的动词符合这一要求呢?

考察动词的概念义不难发现,动词内部在意义类型上是有明显差异的。

(1)有的动词“动作性”很强,“事件性”很弱。 譬如单音节的动作动词,如“打、跑、跳、飞、搬、扔、撞、推、拉、塞、拽”等等。这些动词,都对应着现实世界中比较具体的动作图式:或有发出该动作的主体特定的身体部位(如“跑”),或有特定的动作方向(如“推、拉”),或有固定的运动方式(如“飞”)等等。这些动词的“动作性”很强,“事件性”很弱。

(2)有的动词“动作性”较弱,“事件性”较强。 譬如行为活动动词,“爱、笑、爱护、安慰、恐吓、夸奖、支持、重视、召开”等等。这些动词没有具体对应的动作图式,一般只能表示抽象的行为活动。跟上面(1)类动作动词刚好相反,“动作性”很弱, “指称事件性”较强。

(3)有的动词“动作性”和“事件性”均极弱。譬如“是、有、 姓、包括、属于、加以、进行、可能、能够”等,突出地表现出“关系性”或是“情态性”。其“动作性”和“事件性”都是极弱的。这些动词既非具体动作,也非行为活动,而是表示事物之间的关联或是用以描摹事物的情态的。

根据认知语法的观点来描写动词语义构成上这方面的差异,可以概括为,上面(2)类动词的概念义结构中, 其指称事件的侧面(profile)容易被突显(salience),而(1)类动词和(3 )类动词等的概念义中难以突显指称事件。因此,(2)类动词易被“NP+的+VP ”格式接纳,构成了V[,y]的主要成员。(1)和(3 )类动词则通常被这一格式排斥,基本上属于V[,n]。

必须指出,上述对V[,y]和V[,n]的差异所做的解释只不过是一个大概的倾向性的解释。实际上,同样是表示行为活动的动词,有的属V[,y],有的属V[,n],显然仍有差别。无论从句法上还是语义上,或者从认知的角度审视其意义,对V[,y]和V[,n]还是很难概括归纳出一个总的特征来排异纳同。这从一些近义词的对比中就可明显体会到。譬如:“相信”和“信任”、“商量”和“讨论”、“讨厌”和“厌恶”、“告诉”和“通知”、“遇到”和“相遇”、“谈论”和“议论”等等,每一对前面的都属V[,n],后面的都属V[,y]。这里很难归纳出一个一般性的理由。就这点看来,从认知的角度对动词进入“NP+的+VP”格式的能力差异加以解释,还是粗线条的。在2.2中我们曾提到过, 这一格式对动词的选择,很显著地受到上下文语境的影响。如果仅从动词本身的性质审视其能否进入这一格式,必然难以概括得准确。在这一问题上陷入的困境甚至很容易使人产生更为极端的消极想法,即由于语境的无限多样的可能性,从而怀疑对任意一个动词进入“NP+的+VP”格式的能力都能做出合理的解释。在目前的描写和解释水平上,要全面彻底地总结动词进入“NP+的+VP”格式的条件,看来还有待做更深入的研究。

三、NP跟VP的语义关系

正如本文引言例子所显示的,V[,y]中的动词对格式中NP 的选择有不同情况。有的只选择施事,如“参观”等;有的只选择受事,如“出版”等;有的则既能选择施事,也能选择受事,如“研究”等。这一节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上述不同情况以及造成这些不同的原因。

3.1 根据我们的考察,VP为一价动词时,如“到来、灭亡、 牺牲、休克”等等,能进入这一格式的NP是动词的施事,如“新娘的到来”、“他的笑”等等。这类动词在V[,y]中总共是22个。它们造成的“NP+的+VP”格式中NP跟VP的语义关系比较简单。本文不多讨论。

VP是二价或三价动词时,能进入这一格式的NP,理论上可以是动词的施事,也可以是动词的受事。但由于动词的不同,实际上对NP的语义选择是存在多种情况的。

(1)在施事和受事中只选择施事的动词,我们记为V[,ya]。例如:

我们的同情 (“我们”同情…)

坏人的挑拨 (“坏人”挑拨…)

鬼子的进攻 (“鬼子”进攻…)

V[,ya]在V[,y]中占大部分。还有“爱护、访问、保护、抱怨、 报告、反对、服从、号召、怀疑、忌妒、抗议、夸奖、领导、埋怨、虐待、佩服、欺负、申请、体贴、误解、信任、陷害、照顾、折磨、镇压、追求、尊重”等等。总共是306个,占V[,y]的60%。

(2)在施事和受事中只选择受事的动词,我们记为V[,yb]。 例如:

这本书的出版 (…出版“这本书”)

那两篇文章的发表 (…发表“那两篇文章”)

新思想的萌发 (…萌发“新思想”)

V[,yb]在V[,y]中占小部分。还有“产生、成立、建立、普及、 缺乏”等一些。总共是34个,不到全部V[,y]的7%。

(3)既可选择施事、又可选择受事的动词,我们记为V[,yc]。 例如:

王教授的研究(“王教授”研究…)

诗歌的研究 (…研究“诗歌”)

贝聿铭的设计(“贝聿铭”设计…)

图案的设计 (…设计“图案”)

V[,yc]类动词还有“布置、分配、救济、讨论、学习、训练”等二价动词以及“奖励、赠送”等三价动词。共计157个,占V[,y]的32%左右。

那么,怎样从形式和意义两方面区分V[,y]中的这三小类动词呢?

3.2 对上述V[,y]中的三小类动词,我们可以给出两个鉴别式加以区分。

Ⅰ.D1: N[,受]

V

得 XP

(XP指能充当补语的谓词性成分)

如果V的受事不能进入这个句式中的N[,受]位置,则V属V[,ya]类。例如:

我们同情得还很不够*孤儿同情得还不够

战士们观察得很仔细*动作要观察得很仔细

外宾参观得很有兴趣*长城参观得很有兴趣

上面两组例子中,左面处在N[,受]位置的NP都是动词的施事,句子都能成立;右面处在N[,受]位置的NP都是动词的受事,句子都不成立。因此,像上例中的“同情、观察、参观、进攻”等等,都属V[,ya]类动词。这类动词大多数是二价的,并且施事和受事大都可以由指人名词充任。不允许受事进入D1的N[,受]位置。此外V[,ya]类动词中还有一些谓宾动词(如“禁止”),没有受事可以填充到N[,受]位置。

对允许受事占据这个句式中N[,受]位置的V[,y]动词,或属于V[,yb],或属于V[,yc]。我们再用下面句式加以鉴别。

Ⅱ. D2:N[,受]+经过(通过)+N[,施]+(的)+V,……

不能进入这个句式的动词V属V[,yb]类;能进入的属V[,yc]类。 例如:

甲乙

*书经过我们(的)出版红楼梦经过他(的)研究…

*愿望通过我(的)实现 图案经过他(的)设计)…

上面甲组中的“出版、实现、召开”等不能进入D2,属V[,yb]类动词;乙组中的“研究、设计、改造”等能进入D2,属V[,yc]类动词。

需要说明的是,使用上面两个鉴别式一定要按顺序,这样才能得到正确的结果。两个鉴别式不是平等的。譬如:“帮助、批准”等V[,ya]类动词,也能接受D2的检验,如“小明经过老师的帮助”,是不是也可以划入V[,yc]类动词呢?显然不能,因为它们首先就不能通过D1的检验,已经没有资格进入D2鉴别式接受检验了。只能是V[,ya]类动词。

上面从形式上区分了V[,y]中的三类动词。那么, 对它们之间的差异,是否还能提供意义上的解释呢?

3.3 通过比较不难看出,就动词跟名词的语义关系构成来说,V[,yb]类动词内部有显著共性:这类动词对所带宾语,都含有很强的致使或造成某种结果的意味。我们这里笼统地称之为受事宾语。其实V[,yb]类动词的宾语指称的事物大都是从无到有,状态都发生了质的变化。跟一般受事宾语性质不大一样。从认知语法的观点看,V[,yb]类动词在其语义关系构成上,是受事突出的动词。相应地,其施事成分在语义关系构成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就不太显著了。因此这类动词比较排斥鉴别式D2。而V[,yc]类动词的受事宾语成分在动词语义关系构成中没有对施事成分形成压倒优势。

再回过头看V[,ya]类动词,这类动词的受事成分不能进入D1。这也明显表现出在动词语义关系构成中,受事成分地位低,相应的施事成分则占压倒优势。我们可以把这类动词看做是施事突出而受事不突出的动词。

对受事不突出的V[,ya]类动词,如果要让VP的受事进入“NP+的+VP”格式,表示指称意义的话,需要加上介词“对”形成有标记形式(marked-form):对+N[,受]+的+NP。例如:

对孤儿的同情(同情孤儿)

对长城的参观(参观长城)

对敌人阵地的强攻(强攻敌人的阵地)

对受事和施事突出程度相近的V[,yc]类动词,如果受事恰好也是指人名词时,也必须在前面加“对”形成有标记形式来表达。例如:

对鲁迅的研究 (研究鲁迅)

对乔姆斯基的讨论 (讨论乔姆斯基)

这时,在NP位置上出现的是指人名词,理解上就会造成歧义。NP位置上的指人名词既可理解为动词的受事,也可理解为动词的施事。按前者理解,整个格式为名词性结构;按后者理解,整个格式为介词性结构。例如:“对老师的同情”,既可以是“同情老师”,也可以是“老师同情某人”。V[,ya]类动词和V[,yc]类动词都可能碰到这种情况。V[,yb]类动词则没有类似歧义。

有时一个动词有不同义项,还可能分属V[,y]的不同小类。 例如:“操纵”有两个义项:(1)是控制或开动机械、仪器等;(2)是用不正当的手段支配、控制。取第一个义项时,“操纵[,1]”属V[,yc]类。施事和受事突出程度相近,能进入D2,所以能说“拖拉机的操纵”、“王师傅的操纵”;取第二个义项时,“操纵[,2]”属V[,ya]类,强调施事操纵者,被操纵的对象是抽象的,不突出。不能进入D1,所以能说“金融寡头的操纵”,但不能说“金融市场的操纵”,只能说“对金融市场的操纵”。

3.4 从语义上看,“NP+的+VP”格式中NP跟VP 之间的语义关系还不只是上面谈到的施事和受事两种关系,还有其他多种复杂的情形。举例如下:

他的出现(施事—动作)

红楼梦的研究(受事—动作)

二十多年的改造 (时段—动作)

昨天的吵架 (时点—动作)

公园里的舞龙灯 (方所—动作)

小提琴的伴奏(工具—动作)

语文课的考试(?—动作)

节日的问候 (?—动作)

精神上的安慰(?—动作)

上面各例中NP和VP之间的语义关系多种多样(最后三例中NP跟VP之间的语义关系还不太好说明)。NP位置可以由VP的不同论旨角色填充。进一步考察不难发现,VP的各论旨角色,并不是能够均等地填入格式中NP位置的。VP对格式中NP是施事还是受事的选择,只不过是对多个可能出现的论旨角色的选择中的典型情况罢了。VP对施事和受事之外其他论旨角色的选择,涉及的因素除动词自身语义关系构成的性质外,还明显受语境的影响。本文对此不进行详细讨论。

四、余论

本文静态地对“NP+的+VP”格式进行了一番内部考察。对动词能否进入这一格式以及进入这一格式后,VP跟NP构成的不同的语义关系,也做了一定的描写。同时,我们还尝试从认知语法的角度寻求答案,作出一些解释。这里需要补充说明的是,这一格式一般在书面上的使用多于口语,这一格式本身是粘着,不能独用,一般能够出现的句法位置仅限于主、宾语和介词结构中。有的实例甚至只出现在一种句法位置上(如“在师长的率领下”,“师长的率领”似乎就不能充当主宾语)。此外,据我们粗略调查,“NP+的+VP”格式出现在这些句法位置的频度也有高低不同。

因此,对“NP+的+VP”格式,还需在调查大量真实语料的基础上,考察其参与组句和谋篇时表现出的句法语用特征。这样,才有可能对这一结构的性质和使用情况有全面清晰的认识。限于篇幅,对此我们拟另文讨论。

注释:

*本文的写作得到陆俭明先生悉心指导,特此致谢。袁毓林、郭锐、陈保亚等先生都曾对本文的内容提出过宝贵意见,也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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