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的体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央纪委论文,反腐倡廉论文,重要讲话论文,会上论文,胡锦涛总书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讲话,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高屋建瓴,思想深刻,主题突出,论述精辟,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新举措,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对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十分重大的指导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
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胡锦涛同志指出,“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特别是在革命、建设、改革的重大历史关头和关键发展阶段,更是高度自觉地把反腐倡廉工作摆在非常重要的位置。”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要求我们首要的是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是要充分认识腐败现象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严重危害。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既具备了诸多有利条件,同时也需要战胜和克服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问题和风险。腐败正是我们党面临的最突出的挑战之一,其挑战性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在经济领域,腐败干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损害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在政治领域,腐败问题往往成为敌对势力攻击我国政治制度的借口,不利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在文化领域,腐败严重违背社会主义道德,助长不良社会风气;在社会领域,腐败违背社会公平正义原则,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局面;在党的建设领域,腐败损害党的形象,削弱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因此,如果不坚决防范和惩治腐败,任凭腐败现象滋生蔓延,最终将导致经济衰退、政治动荡、文化颓废、社会混乱的状况,导致党严重脱离人民群众、失去人民群众的支持。我们必须深刻认识腐败对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严重危害性,不断增强全局意识和大局观,自觉把反腐倡廉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各个领域,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将腐败的危害降到最低限度,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坚强保证。
二是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的关系。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把反腐倡廉建设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共同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这是对党的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进一步丰富了党的建设的内涵,拓展了党的建设的领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是一个有机整体,反腐倡廉建设与其他四项建设相辅相成、相互推动,必须通盘考虑,整体推进,协调发展。同时,还要看到反腐倡廉建设对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的强有力的保障作用,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对党的建设的全局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我们必须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坚持把反腐倡廉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体现到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各个方面,努力把我们党建设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三是要充分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严峻形势。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在短期内难以消除,腐败仍然是和平时期能够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的一个突出问题。这是我们党对当前反腐倡廉形势的一个基本判断,表明我们党对反腐败的认识是十分清醒的,旗帜是十分鲜明的,态度是一以贯之的。胡锦涛同志在讲话中充分肯定党的十六大以来反腐倡廉取得的明显成效,同时,也语重心长地指出反腐倡廉正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只有看到形势仍然严峻的现实,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才能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才能始终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整个过程,才能更好地认清形势、把握趋势、顺应大势,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把反腐倡廉建设扎实有效地开展下去。
深刻理解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四项基本要求
胡锦涛同志深刻阐述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要求,提出“在实践中,要注意把握和体现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
一是要坚持改革创新。改革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点,创新是促进工作的不竭动力。要以改革精神推进制度建设,以创新思路寻求治本办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个动态的、开放的、不断发展的过程,必须把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作为根本途径。要按照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各项工作,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要更加重视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充分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善于总结各地区各部门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要从我国实际出发,借鉴国外有益做法,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二是要坚持惩防并举。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惩治于已然,防患于未然,“惩”、“防”结合,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不严惩各种腐败行为,把腐败分子的猖獗活动抑制下去,就不能为预防腐败创造前提条件;不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就不能巩固和发展反腐败已经取得的成果,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我们强调加大预防腐败力度,决不是要放松惩治。查办案件,不管涉及谁,不论其职务多高,权力多大,都要一查到底,决不手软。总之,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一手抓惩治,一手抓预防,二者有机结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三是要坚持统筹推进。要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全局之中。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方方面面的工作。必须注重战略的全局性、运作的整体性、手段的综合性和工作的层次性,善于处理好惩防体系中各个部分、各个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有机结合起来,使之相互依存、相互配套、相互促进。同时,还要注意在全面履行职责,抓好全方位工作的同时,突出重点,着力解决防治腐败的各项重大问题。
四是要坚持重在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根本目的。在惩防体系建设中,必须突出实践性、有效性,把握规律性、前瞻性,将战略性目标与阶段性任务结合起来,把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到反腐倡廉各项具体工作之中,着重从建设的角度,从体制、机制、制度上考虑问题,部署工作,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正确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
胡锦涛同志指出,要“继续抓住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个重点,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在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和处理好“四个结合”的关系。
一是坚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是软约束,目的是使人自觉向善;加强制度建设,是硬约束,目的是使人不能为恶。把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与抓好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就是要通过思想道德教育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通过制度建设巩固思想道德教育成果。既要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作用,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廉洁从政和党纪国法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又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二是坚持严肃查办大案要案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相结合。查办大案要案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严肃查办大案要案,可以震慑腐败分子,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教育,有利于将消极腐败现象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发展成为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利于促进社会风气好转,提高党员干部自律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减少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的发生。把严肃查办大案要案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结合起来,就是既要保持查办案件强劲势头,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又要抓住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重点部位、重点领域、重大事项,加大工作力度,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三是坚持廉政建设和勤政建设相结合。“廉政和勤政,是对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达到的两个互相联系的重要目标。”这些年,我们在廉政建设方面抓得比较紧。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绝大多数是涉及廉政方面的问题。同时,随着我国各项改革事业的深入发展,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的勤政要求也越来越突出,越来越迫切。党员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不仅要干净,还要干事,一定要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同时,强化对群众负责的意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勤恳恳办好事、办实事,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四是坚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相结合。毛泽东同志指出,党要取得伟大斗争的胜利,必须高度发挥全党的积极性,包括发挥对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从爱护观点出发的监督作用。这一论述精辟阐述了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和发挥干部积极性之间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关系。把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就是既要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对重点对象、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通过外因启动内因,把他律转化为自律,努力提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又要充分信任我们的干部,支持鼓励广大干部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大胆创新,保护干部知难而进、锐意改革、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一定要坚持和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胡锦涛同志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政治保证。”这些年来的实践证明,“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形成反腐败斗争整体合力的重要制度保证。
要把中国的事情办好,关键取决于我们党。各级党委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必须担负起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切实履行好“完善总体部署”、“加强工作指导”、“狠抓工作落实”三方面职责。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按照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组织和重在落实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敢抓敢管,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分工抓的工作局面。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关系反腐倡廉工作全局的一项根本制度,是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有效载体。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不断加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力度,督促相关责任人切实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事,要以明确党政正职的责任为重点,着力抓好责任分解,加强监督考核,强化责任追究。
协助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是党章赋予各级纪委的重要职责。各级纪委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积极主动向党委汇报请示工作,加强组织协调,依靠各部门的力量,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党抓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局面。
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凝聚着全党的智慧,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具有鲜明的时代性、政治性、理论性,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要把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贺国强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结合起来,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扎实工作,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