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省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 462000;
2漯河市勘测规划设计院 河南 462000
摘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都能够为城市发展带来积极影响,这不仅能够结合区域发展现状对土地利用结构进行优化调整,更能推动城市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在对以上两个规范性规划文件进行编制时,其核定参考要素往往存在一定的差异性,而规划的主体及内容在某些方面又呈现出了一定的重叠性,这就使得二者在推进规划工作时协调性明显不够,一旦不能及时调整规划思路及结构,就会为城市发展带来滞后性影响。因此,为了进一步寻求二者之间的契合点,促使其达到平衡关系,就需要采取针对性措施促使二者更加协调,从根本上提高城市运行活力。
关键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衔接方法
在我国城市发展需要的资源中,土地资源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土地资源的利用能力和水平直接影响到了一个城市的发展。现今,随着我国经济不断的发展,城市化建设不断加快,土地资源遭到破坏的问题不断出现,只有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衔接的水平,才能降低土地资遭到破坏的概率,从而使土地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因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衔接的方法依然成为社会各界亟待解决的问题。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衔接存在的问题
1.1城市土地利用与城市化发展存在差距
由于我国城市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城市土地利用问题逐渐凸显出来。主要体现在用地供求矛盾和土地利用率不高两方面。其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注重于“以供定需”,简单来说就是有多少就需要多少。城市总体规划则是体现在“需定供”,也就是城市建设需要多少才能供应多少,基本上都是采用人口增长率,注重于城市发展对土地的需求。据新华社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我国城市建设总用地达到了将近10万平方公里,与往年相比整长率达到了将近13%,数据表明,土地的利用远远超过了城市化建设的速度。
1.2“市场性”与“计划性”存在差异
虽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功能不同,但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是紧密联系的,不能相互脱离。因此在实践的衔接工作中,既要体现出地利用的总体规划特性,也要体现出土城市的总体规划的特性。存在最大的编制问题主要“市场性”与“计划性”的差异。两者间采用的预测方法是不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体现在对土地资源的利用和对土地资源的保护,较为注重经济的特性,并且需要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发展性和规划性紧密联系,缺一不可;城市总体规划体现在城市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注重于城市强制性管理,并借助政府的干预来解决市场的“痼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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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二者编制依据存在差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编制过程中所依托的资料是区域土地调查及变更信息,在对该类信息进行收集时,可以应用现阶段信息化优势显著的遥感技术,而后以此为依托到区域现场对土地实际信息进行对比核实,因此,该类信息具有一定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而城市总体规划在编制阶段的基准性应用资源却与上述信息存在较大不同。除此之外,二者在推进信息统一工作时,其路径存在一定差异,这就使得数据形式之间共通点较少。因此,一旦二者编辑主体不相一致,实际运行阶段二者必然难以协调。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衔接问题的对策
2.1降低城市土地利用与城市化发展差距
城市土地利用对于城市化发展来说具有极其重要作用,土地的利用水平决定了城市化发展的水平。但城市土地利用与城市化发展是存在差异的,因此只有不断的降低城市土地利用与城市化发展的差异,才能有效的提高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我们可以通过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深入调查,准确的、客观的对土地利用开展基础的规划编制,明确城市各类土地的权属、分布、质量、数量,并结合现代现今的科学技术,建立和完善城市土地利用管理制度。例如,某建设项目中的单位面积、绿地率、容积率、建筑密度、占地面积等都有有所了解,只有了解土地利用情况,并加强土地各方面的管理,才能逐渐的减低城市土地利用与城市化发展的差异。
2.2实现“市场性”和“计划性”统一
可以说土地利用重要特性是“市场性”,城市化发展主要特性是“计划性”。在二十一世纪是一个科技的时代,是科技引领潮流的时代,人们对生活质量的需求也越来越高,对环境的要求也越高。因此,就必须要实现土地利用的“市场性”和城市化发展的“计划性”。我们可以通过建立绿色,健康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实现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紧密的联系,才能实现土地利用与城市化和谐发展,从而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衔接的水平。
2.3用地布局上的宏微观协调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侧重于整个城市的宏观布局,主要是确定整个行政区内中心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工程、重要工矿项目等用地的规模和布局;而城市总体规划则侧重于城市中心区的微观布局,仅仅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其中心城区的细化。因此在“两规”的协调过程中,城市总体规划应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指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用地布局上只起宏观调控作用,城市总体规划则详细布置城市规划区内各类用地的布局。
结论
综上所述,在我国城镇建设的时代背景下,需要对城乡产业结构进行一体化的部署,从而有效的实现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总体规划的协调性。所以,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该对此加以重视,从而达到使我国现代化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周铁刚.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发展[J].江西建材,2016(19):8+7.
[2]于志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如何协调发展[J].河南建材,2016(5):257.
[3]韩旻羲.浅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协调研究[J].资源与人居环境,2012(3):41~43.
[4]刘小才,赵睿,齐跃普,冯万忠,张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方法初探[J].现代物业(中旬刊),2010(1):6~8+20.
[5]陈银蓉,梅昀,汪如民,赵冬.城市化过程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协调的思考[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6,01:30-34.
论文作者:张晓平1,吕树民2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5/21
标签:总体规划论文; 土地利用论文; 城市论文; 土地论文; 计划性论文; 差异论文; 土地资源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5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