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体制_国企论文

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体制_国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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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巩固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国有资产管理运营体制的改革是实施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保障。1987年7月,深圳市率先成立全国第一家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机构——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1996年12月,市政府进一步对市级资产经营公司的规模、结构和运行机制进行了调整和完善,新成立了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和商贸投资控股公司,逐步形成了“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资办)——市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三家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企业”三个层次的以资本为纽带的国有资产监督和运营体制。结合实际,本文就这一新体制中的中间层次存在问题以及发展方向作一探讨。

一、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是推动国有资产管理运营体制改革和国企改革进程中诞生的新生事物。从总体上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目前还处于初步探索和初级运行阶段,在深层次的体制上和实际运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1.出资人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分开尚未完全到位。

由于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往往是其子公司唯一(或主要)的投资主体,因而出资人所有权和企业法人财产权的边界仅仅由程序和规定分界,缺乏其他股东的产权和利益约束,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容易越过程序边界对子公司进行单独的、直接的干预,出现夸大出资人权利,侵犯法人财产权的现象。从动因上说,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急于实施已经滞后的大规模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资产重组,因而倾向于运用内部管理手段替代市场机制。另一方面,由于国有股权难以人格化和国有资产委托代理制度的不完善,因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不能对子公司实行有效的刚性的国有产权约束,导致有的子公司出现“内部人控制”、侵犯出资者权利的现象。如有的子公司虚亏实盈,追求职工工资福利最大化;有的未经出资人批准而截留应属于出资人的权益等。出资人所有权和企业法人财产权分开尚未完全到位是产生上述问题的深层次体制原因。

2.政企职能分开尚未到位。

组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后,政企职能仍未能完全分开,政府在一定程度上沿着管理惯性将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继续作为职能部门来对待,要求资产经营公司承担社会职能,如安置下岗员工、提供社会保障等。另一方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尚未完全转到用经济手段来实现经营目标的轨道上,自觉和不自觉地运用行政手段,如采用“抽肥补瘦”方式推动企业兼并,消灭企业亏损。这种政企角色的错位,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经营目标发生矛盾,作为企业,必须把盈利作为第一目标,而同时政府赋予的社会职能又削弱了盈利目标。

3.委托代理的风险难以消除。

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作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中间层次,同时扮演了代理人和委托人的双重角色。相对于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来说,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受政府委托,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是代理人;相对于其下属子公司来说,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是授权子公司经营国有股权的委托人。委托代理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且这种风险主要发生在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对子公司这一层次上。委托代理风险主要起因于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与子公司存在四个“不”上:一是双方利益目标不完全一致。二是责任不对等。企业代理人掌握着企业经营控制权,但不承担盈亏责任,企业委托人失去了经营控制权,但最终承担盈亏责任。三是信息不对称。委托人与代理人掌握的企业生产经营的信息和有关代理人的信息极不相同。四是契约不完全。企业委托代理关系是一种契约关系,但由于种种局限性,这种契约合同总有不完善的地方。要解决上述问题,势必增加代理成本,减少代理收益,使委托代理问题的解决成为很大的难题,也是控股公司管理的难点之一。

4.资本经营难以开展。

资本经营是控股公司的一项基本职能,但目前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要开展大规模的资本经营活动,仍然存在几个障碍:一是国有股权比例过高、结构不合理、流动性差。国有股权是资本经营的对象,国有股权的资本化、证券化、价值化程度低,使开展资本经营失去了运营基础。二是融资功能不足,缺乏开展资本经营的大批量营运资金。由于国有股权变现能力差,子公司上缴利润额有限,因此资本经营公司的筹融资功能未能有效展开,导致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运营资金相当匮乏,离资本经营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三是控股公司的内部机构设置、人才结构不尽合理。四是资本经营的指导思想有偏差。有的控股公司把消灭单个亏损企业作为具体目标,在对市场前景和条件缺乏科学分析的情况下,运用“出资人推动”让优势企业兼并亏损企业。许多企业虽被取消了法人资格,却没有形成规模经济;亏损企业数和亏损面减少了,但利润总额却未见明显增长。

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发展的主要对策

1.利用创新优势,发挥整体功能,构筑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国有资产经营新载体。

以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作为国有资产管理与运营体制中的中间层次,既是组织载体的创新,也是管理体制的创新。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与运营体制能否成功地运作,关键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能否利用创新优势,发挥整体功能,最终实现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其中最为根本的是,要切实转变发展模式,促进管理方式、手段、职能、策略等全方位的转型,推动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从管理型向经营型转变,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控股公司管理模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市场机制已成为调节企业行为的基本机制,整个社会经济资源的流动和要素的配置越来越向高效益的企业和领域集聚。作为国有资产组织载体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要想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必须彻底改变被动管理的传统模式,从搞活国有股权入手,利用资本经营手段,发挥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强大的产权杠杆功能、统一协调功能、规模整合功能,推动国有资产的重组优化,改变国有资产的质量和结构,最终使国有企业成为集聚社会资源和要素的主导力量。

2.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理顺母子公司关系,建立规范、和谐、高效的现代母子公司运行机制。

加强控股公司自身建设和理顺与子公司的关系,是控股公司得以顺利运行的两个基本点。第一,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只有转变观念,苦练内功,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和科学管理,才能拥有高效的体制。在这方面特别要切实建立起完备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企业的运行方式和所处行业特点,制定一整套内部规章。以资本经营为中心,建立起与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功能齐全、机制灵活、管理科学、运作高效的内部管理体制。这里容易被忽视而又要强调的是,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管理必须引入竞争机制,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成为一个独立的利益主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彻底破除吃“大锅饭”与“经营好坏一个样”的弊端。第二,就理顺母子公司关系来说,要以发挥两个积极性为出发点,正确处理和把握母子公司集权与分权的关系。一方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生存基础在于子公司的竞争力,因此要注重保障子公司的法人财产权,把调动和发挥子公司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机制建立起来。另一方面,维护出资者权利是发挥控股公司整体优势,保障子公司长远利益,从整体上搞活国有经济的需要,因此要建立保障出资者行使权利的机制。基于保障上述两个权利、两个积极性的客观需要,处理母子公司关系要把握几个原则:一是根据不同的产业和行业特点来把握集权与分权的程度。不同产业、行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对母子公司集、分权要求也有差异。二是根据产业和行业不同的发展阶段适时调整集权和分权的高低。三是根据不同的决策风险和政策要求调整集权和分权的大小。四是母子公司集、分权程度的划分和界定,要通过制定完善的内部规章加以规范。

3.搞好资本经营,壮大主导产业,把国有资产纳入良性循环的运营轨道。

资本经营是控股公司的基本职能。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在国有资产管理与运营体系中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这种作用一方面表现为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最终责任,另一方面则表现为在资源优化配置、产权重组、产业发展方面起核心的规划、组织作用。搞好资本经营是控股公司履行出资者职能、实施资产重组、壮大主导产业的根本途径。首先,资产经营公司要建立资本经营的运作机制。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依据自身的行业特点和现状,在资产经营公司内部实施三个层次的运作:资产经营公司是第一级,重点是通过产业规划、资产重组、投资策略等资本经营方式来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各集团公司及一级企业为第二级,要在资产经营上加大力度,坚持生产经营与资产经营相结合,把集团公司、一级企业建成资产经营公司的投资基地、利润基地和产业基地。各二级企业为第三级,应把它们建成专业化的生产经营公司,走专业化发展的道路。以上每一层级应依据自身的优势和在国有资产运作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制定各自的发展战略,形成目标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的国有资产运作新体系。

其次,在具体的资本经营实践中,一要以生产经营为依托,围绕发展壮大主导产业的主线,充分利用宏观形势所提供的有利时机和经济机遇,把握资产重组的历史契机,充分发挥人力、财力、体制和品牌上的优势,通过收购、兼并、控股等方式,对外低成本扩张,对内优化重组,形成产业经营规模。二要积极推进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结合,实现资本经营的新突破。通过国有股权抵押融资、股票上市、发行企业债券、建立产业发展基金等各种筹融资手段,强化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融资功能,拓宽融资渠道,为开展资本经营提供雄厚的资金保障。三要通过资本经营努力实现母子公司资产良性循环。资本经营是控股公司的一项长期工作,资产重组不可能毕其功于一股,壮大主导产业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战略任务。因此,开展资本经营应该着眼于搞大主导产业,搞好整个国有经济,不断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实现母子公司资产良性循环。

4.优化产权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作为管理国有企业的企业,通过改革传统产权制度推动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发挥出资者作用的重要途径。传统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是一种出资人所有权和法人财产权合一的产权制度,国有企业既是一个行政组织,又是一个社会组织,唯独不是一个经济组织,这与出资人所有权和法人财产权相分离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格格不入的。没有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就谈不上现代企业内部的所有者对经营者的激励和监督,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也就缺乏最基本的产权制度基础。因此,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绕不过去的现代门坎。

组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是改革传统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一个突破口,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应该利用产权制度创新优势推动国有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一是大力推动产权主体多元化。产权主体多元化是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前提,它不仅有利于国有企业多渠道融资,解决运作资本不足、负债过重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可以强化企业内部利益约束的力度,使产权人格化、明晰化、合理化,有利于内部激励机制、监督机制和约束机制的形成。因此,必须按照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解放思想,大胆吸收各种社会资本的加入,加快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提高国有资本对社会资本的控制力。二是把产权主体多元化的改革与企业内部机制的配套改革结合起来进行。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企业内部竞争机制、利益分配机制、压力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实现企业改革的整体推进。三是在产权结构多元化问题上不能极端化。推动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应当分类进行而不能一刀切。保存一定数量的一元产权结构的国有独资企业,对于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是必要的,同时多元产权结构本身也有一个合理、适度的问题,不能认为所有的多元产权结构都是合理的,产权过于分散和过于集中可能都会导致企业治理绩效的降低。

5.加强产权管理,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体系。

建立科学、合理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体系,不仅是实现资产经营公司经营管理最终目标的重要举措,也是资产经营公司对子公司行使出资者权利的重要体现。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在国有资产实施委托代理体制中同时扮演代理人和委托人的双重角色,因此在资产经营公司这个层次建立起科学合理有效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体系,显得至关重要。具体来说,一是要加大产权管理力度。产权管理是整个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体系的核心和基础。在加强产权管理方面,主要应做好六项管理,即目标管理、计划管理、人事管理、投资管理、财务管理和收益管理,同时把好三关,即投资决策审批关、经营者选择关和资产收益关。通过建立和完善产权管理机制来保证产权管理的职能到位。二是完善内外监督约束机制。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发挥企业内部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之间的相互制衡作用,强化企业内部的监督和约束。同时,加强企业内部群众性民主监督和外部法纪、社会监督,健全监督机构,加大监督力度,把企业行为和经营者行为纳入有效的监督约束轨道,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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