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内涵及其拓展论文_张 悦

◆ 张 悦 北京工商大学外国语学院 102488

摘 要:本文以高校资助育人的工作理念为切入点,以北京工商大学本科资助生激励机制与评奖评优的数据分析为例,研究资助项目激励机制如何实现资助育人功能,探讨资助工作中蕴含的育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资助育人的关系。

关键词:资助育人 激励机制 家庭经济困难

一、前言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坚持教育的公益性……不让每个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促进教育公平。”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高校资助工作,逐步构建形成以国家、学校资助为主体,社会资助为辅助的较为完善的高校学生资助体系,充分体现教育公平性,并有力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目前,政府、学校及社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强度大、资助项目较多、资助范围较广,不仅实现经济助人,使得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且通过资助政策和制度在精神上培育学生,在能力上锻炼学生,实现经济解困和励志成才的双重目的。

二、关于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思考

长期以来,在国家、社会和学校的共同努力下,高校资助体系业已建立,资助工作初见成效,基本形成以“奖、贷、助、勤、补、减、偿”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逐步实现“不让一名大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的承诺。但在新形势下,“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已从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辍学走向了资助育人”。 由此可见,资助工作包含助人和育人两个目的,缺乏育人的经济助人无疑是不完整的。

2012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方针,这就提出了“育人为本”的思想。在“育人为本”中,“育”指“教育”,“本”指“根本”。育人为本,体现了教育的本质和价值诉求。所以,在高校资助工作中,要坚持育人为本,以育人为首要目的。同时,将思想工作作为高校资助工作的核心环节,仅仅重视经济助人而缺乏思想育人是无法实现资助工作效果最大化的。真正意义上成功的资助,是以资助生经济解困完成学业为基础,并且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诚信感恩,回报社会,从而达到教育长效目的。因而,把“育人为本”资助理念放在高校资助工作中的重要思想指导地位意义重大。

三、资助育人与高校资助工作的激励机制

激励(motivation) 的界定旨在探索行为人的行为动力,即如何激发人的动机、调动人的积极性,进而实现个人或组织的目标。就高校而言,激励主体主要指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者,激励客体即在校大学生。高校通过制定相关的制度,营造合适的环境,树立科学的教育思想,实施有效的激励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挖掘学生潜能,使优秀的学生实现自我超越,使其他学生能积极进取,勇于赶超。而激励机制是指一整套制度化的反映激励主体与激励客体相互作用的工作系统。大学生激励机制的构建是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大学生的需要为中心,以大学生的发展为主线,以社会对大学生的接受和认可为目的。

通过多年资助工作的思考与实践,北京工商大学制定出了一系列相关的激励制度,逐步形成了以保障、资助、奖励等为主要方式的大学生激励机制。学校资助中心构建了以绿色通道学生为主体的,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社会资助在内的全方位、多元化的学生资助体系。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习成绩优秀且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位)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达在校学生的3.28%,每年发放人数390余名,金额195万元。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在校期间学习勤奋、积极上进且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含二学位)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解决学生的生活费问题,一等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4500元,其覆盖面达在校学生的6.27%,每年发放人数744余人,金额334.8余万元。二等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2300元,其覆盖面达在校学生的10.34%,每年发放人数1226余人,金额281.9余万元。

勤工助学也属于一种有偿性资助,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学校每年设置8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按照每小时8元发放报酬,每年用于勤工助学经费达130余万元。

社会资助是由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出资设立的专门用于资助高校经济贫困大学生的资助项目。学校现有爱心成就未来助学金、LotionSPA德育助学奖、纪惠/慧贤腾飞计划、金宝奖学金、银海万向奖学金、新华都奖学金、居然励志奖学金等社会资助项目,资助覆盖面达在校学生的11.2%,金额76.6余万元。

从学校激励机制的内容来看,以国家奖助学金为主体的资助体系蕴含丰富的育人价值,奖助学金作为一种激励机制,对人才培养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资助体系中所涉及的政策、制度及具体评定标准,以及对大学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学业表现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引导大学生日常学习、生活及行为,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自强不息,励志成才。学校以实现教育公平为短期目标,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和心理双重负担。以不断探索学生资助体系的育人功能为长期目标,将经济解困与励志成才相结合,强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自强、奋斗、诚信、感恩教育,激励学生战胜逆境,勤奋学习,努力上进作为长期目标。

由此可见,激励机制是资助育人的重要手段和表现形式,育人是激励机制的本质与目的。通过对北京工商大学本科资助生评奖评优的数据进行调查分析,根据资助生在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以及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获奖情况,可以看出,资助生在学校各项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评定中获奖比例较高,学校2011-2012年度获得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校级三好生以及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共3101人次,其中资助生的获奖比例为27.18%,特别是26名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中,30.77%的获奖者为资助生;2012-2013年度获得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校级三好生以及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共3385人次,其中资助生的获奖比例为29.66%,较2011-2012学年度提高2.48%,特别是国家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校级三好学生的获奖比例均超过30%。

 

由上述统计数据可以看出,激励机制所涉及的评定标准和具体要求确实有助于引导学生在思想上要求进步、学习上勤奋刻苦、科技体育文艺等方面积极进取,积极做到德智体美劳方面综合发展,激励学生自强成才,追求卓越,对资助育人工作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四、资助育人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

虽然学校激励机制在资助育人工作中发挥出重要作用,但资助育人的前提和基础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否则资助生的获奖比例不足以成为资助育人的优秀成果,也无法证明激励机制的育人功能。目前,不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存在问题,缺乏科学的量化标准,认定依据单薄,程序有待完善,学生评议小组评议结果有待商榷,可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是一个动态过程,应在多种科学方法结合的基础上,加强资助工作人员的精细化程序操作。

第一,严格规范认定程序。用标准化代替“经验式”的工作方法,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体系,科学、合理地量化家庭经济困难程度。

第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申请、班级评议、建立档案、家访等各个环节进行把关,以学校资助中心和学院资助工作小组为核心,双管齐下,发挥学院二级管理的作用。

第三,以家访调查加强认定工作。学校资助中心工作人员、辅导员、班主任应加强对个别重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实地家访,深入了解学生家庭基本情况、家庭经济来源支出情况、居住环境和家长及学生在当地的评价,全方位地了解学生家庭实际经济状况。

第四,有效推进诚信教育。诚信是资助育人工作最重要的内容之一。目前,假冒经济困难学生的现象,不仅是大学生诚信意识淡薄的表现,更反映出道德感和社会责任感的缺失,客观上对高校德育教育和大学生的诚信体系产生不良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本着资助育人的原则,高校应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诚信教育,建立和不断完善学生诚信评价体系,把学生诚信作为日常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客观可行的诚信评价考核办法以及相应的检查监督机制,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校园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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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玉兰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已从确保不辍学走向资助育人[N].光明日报,201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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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曹瑛 李萍 新资助政策背景下资助育人实践的路径探析[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0,(10。)

[5]梁红军 德育视野下的高校资助育人体系研究[D].赣南师范学院学报,2010。

论文作者:张 悦

论文发表刊物:《教育学文摘》2014年2月总第111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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