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哲学的干预方案_科学论文

科学哲学的干预方案_科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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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是对世界的静观(theoria)抑或介入,这是一个问题。静观的科学是旁观者式的,有待认识的是存在,而认识本身在存在之外。对于二者的关系,巴门尼德主张“思维与存在的同一”,但同一的根据是赫拉克利特式的。世间万物的生成与毁灭遵循逻各斯(Logos),逻各斯作为思维法则同时是世界的运动法则,思辨因此成为可能。近代之后,随着逻各斯的统一化力量的衰退,世界分裂了。理性(Ratio)不得不退缩到精神领域,自然则为因果(causa)占据。由此,我们陷入了各种各样的二元对立:自然与社会、主体与客体、事实与价值,等等。康德试图把这种对立合法化,黑格尔则主张回到古希腊。但事实证明,统一化依然任重道远。笔者认为,为了克服这个难题,必须转换统一化的方式。认识与存在不是两个迥异的范畴:认识隶属于存在,是参与在世界中的而非旁观的。换句话说,认知活动是一个介入世界的过程。培根早在四个世纪以前已经提出,“实验科学”获取知识的过程同时是一个控制与改造自然的过程。随着量子力学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原子对象与研究者的观察活动无法如经典物理学所认为的那样可以截然分开,量子现象是一种包含人的认识活动在内的整体性。科学的社会研究(social studies of science)则表明,科学认知与社会文化有着不可割舍的内在相关性。有鉴于此,我们应该把科学看作在世存在(In-der-Welt-Sein),看作参与和介入世界的实践活动。那么,如此统一化的方式会给我们的存在观念和知识观念带来怎样的影响?会对以往的哲学研究范式带来怎样的后果?本文拟在介入主义的框架下对这些问题作初步的探讨。

一、介入的可能性

在古希腊,哲学家的核心任务之一是为世界寻找永恒的基础,揭示万物遵循的法则。显然,如果没有基础或法则作为终极根据,知识、道德、伦理都将陷入窘境。那么,追求终极基础的方式应该怎样呢?普罗泰戈拉提出“人是万物的尺度”。作为受欲望、情感和利益驱使的世俗之人,我们事实上都从当下的旨趣出发看待事物。在柏拉图看来,这样的认识方式得到的仅是“意见”(doxa),无法获得普遍必然的知识(episteme),因为当下总是特殊的、有条件的,以之为基础必然走向相对主义。为了获得真理,有必要从现实的实践活动抽身出来,摆脱当下的特殊性与局限性。这种超越性的、旁观者式的立场正是理论态度。此后,旁观者式的理论态度一直主导着西方哲学的发展,中世纪基督教哲学与近代的二元论哲学均不例外。人作为主体,外在于世界,认识是主体对外部世界的静观,知识是意识对客体的“再现”。表象主义成为探讨认识论与本体论问题的主导性范式,科学哲学亦是如此。

然而,这种认知方式陷入了一系列困境,其中最核心的问题是作为“自然之镜”的精神与世界的关系,海德格尔称之为认识论的超越性问题。经验主义者把知觉作为认识的起点,但最终在休谟那里合乎逻辑地否定了回答上述问题的可能性。康德虽然竭力回避休谟的怀疑论,但却留下了“物自体”的尾巴,本体世界被排除在认识范围之外。黑格尔的解决办法是把世界还原成精神,借助于辩证法实现主体与客体的和解。但是,作为精神的世界还是源始意义上的世界吗?这个困扰哲学长达数世纪之久的超越性问题,至今依然未能得到实质性解决。也许,在原有的框架下,这个问题根本无法克服,因为它的本体论前提不适当。哲学家们为了保持知识的纯粹性,采取了旁观者式的理论态度,把主体规定为“出世存在”,但最终却无法弥合人与世界的认识论鸿沟,这个结局证明哲学的出发点出了问题。

为此,我们必须放弃旁观者式的理论态度,把主体重新置于这个世界,从理论态度转向实践态度。而这也正是当代哲学发展的一个重要走向。早在19世纪,马克思便颠倒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体系,把人规定为实践的、活生生的人,期望借助于实践概念实现自然主义与人道主义的和解。尼采则强有力地批判了哲学的超越性倾向:他认为构筑理念世界是一种乏力的病症;哲学的真正目的在于提升“权力感”,去现实地创造新的事物与意义。其后,杜威也提出,认识是有机体与环境的相互作用的结果,旁观者式的认识论必须用参与者式的认识论取而代之。(杜威,2004年,第201页)海德格尔更一反胡塞尔的现象学反思态度,把此在规定为在世存在。在英美学界,伴随着后期维特根斯坦的自我批判,语言被转换成话语实践(discursive practices),意义被奠基于作为实践活动的“用法”之上。所有这些均表明,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以往的本体论预设,反思希腊以降的理论优位传统。

这里,笔者借助海德格尔对在世存在的讨论,论证介入的哲学合法性。《存在与时间》的核心任务之一是对近代以来的本体论预设进行彻底的清算。在海德格尔看来,主客体二元论不仅导致认识论的超越性问题,而且不具有源始性。在他看来,主客体的分离是以更加源始的统一性为前提的,这种源始的统一性便是在世存在。我们都生活在这个世界上,这是常识。但是,在多数哲学家看来,常识仅仅是常识,它无法满足哲学的要求。例如,胡塞尔认为,作为常识的“自然态度”必须借助于现象学方法加以超越,否则哲学的严格性与彻底性便无法保障。对在世存在的“悬置”最终促使胡塞尔走上了先验之路,“面向事实本身”变成了面向主体意识现象本身。对此,海德格尔这样评论道:“这种观念,即意识要成为绝对科学的可能对象,完全不是什么发明;主导笛卡尔以来的近代哲学的正是这种观念。对作为现象学主题域的纯粹意识的展示,从现象学上说并非源于回到事情本身,而是源于回到传统的哲学观念本身。”(Heidegger,1985,p.107)

为了避免重蹈覆辙,海德格尔选择了一条截然不同的路线:如其所是地对人的源始存在方式进行现象学描述。被抛状态意味着,人总是已经处于特定的场景,总是已经为特定的情境条件所构成。此在是有位置的(Located)、具身的(embodied)或处境性的(situated)的存在,不能借助于哲学反思还原为无位置、无立场的抽象思维。世界就其源始意义而言,并非是客观对象的总和。事物的结构、性质与意义,是在此在的操劳活动中呈现出来的,客观化的在手状态奠基于实践性的上手状态。人与物的操劳关系、人与人的操持关系,首先是实践性的前客观化关系。主体与客体的认知通道也随之发生了转变。此在对世界的实践性参与,为理论化的认知关系提供了背景与前提,任何客观化的解释均预设了前理解结构。此在与事物之间的源始通达性,意味着认识论的超越性不再成为问题:超越性成为此在的存在的基本构成,“在此基础上此在才能够首先指向存在者。此在可以学着以各种方式指向存在者,与存在者照面,这只是因为作为生存的此在在世界之中存在。”(Heidegger,1984,p.166)可见,超越性奠基于在世存在:只要此在在世,就已经是超越于自身的存在了。那么,此在的在世存在能否被悬置?在海德格尔看来,被抛状态是人无可逃避的命运,任何对此状态的怀疑均以在世为基础,因而在世存在具有终极效力。他以先验论证的方式确保了在世的正当性。

“在世存在”展现了一种截然不同的本体论与认识论:认知被奠基于实践之上,对世界的参与成为任何认识活动都无法摆脱的前提。这意味着,主导西方思想发展的旁观者隐喻不再是理所当然的,理论态度应该让位于实践态度,主体对世界的介入具备了哲学合法性。当然,有人会提出反驳说,在世存在对于说明科学知识并不充分,并且海德格尔本人并未把科学认识作为在世存在的实践方式看待。然而,20世纪70年代之后对科学的诸种研究表明,海德格尔的退让是不适当的,科学恰恰是人类介入世界的重要方式。

二、作为介入的科学

近代之后,科学的认知方式发生了实质性变化。近代人一劳永逸地破除了目的论世界观,也剥夺了思辨的合法性。为了认识自然,必须走进自然,借助于实验揭示对象的性质及其关系。最早意识到这种变迁的是培根。在“实验科学”尚处幼年期之时,培根就已预见性地刻画了其本质。在他看来,科学知识的积累与拓展不能依赖于思辨,只有借助于实验人类才能够真正触及事物本身。后来,杜威更加深刻地阐发了实验科学的哲学意义。实验作为一种有效的认知方式,预设了认知主体对对象的控制、操纵与改造;知识不是旁观者的静观结果,而是参与者的实践产物,是“有机体与环境相互作用的产物”;认知作为一种存在方式,在世界之外没有超越性位置。(杜威,2004年,第298页)在物理学的发展过程中,玻尔明确意识到了量子力学的哲学意义:在量子力学中,研究者的观察活动与对象之间的相互作用不可忽略不计,“真正量子现象的无歧异的说明,必须包括对实验装置之一切有关特色的描述”。(玻尔,第232页)人类不仅仅是观众,同时亦是演员。不幸的是,科学哲学依然执著于理论优位(theory-dominated)传统。杜威原期望借助实验科学来改造哲学,而根深蒂固的思维定式却反过来把“实验科学”改造了,以致于科学的介入性长久未能进入哲学家们的视野。

20世纪70年代之后,情况发生了变化。哈金(Ian Hacking)对实验与介入的开创性探讨,实验室研究(laboratory studies)对实验室内部工作细节的展示,无一例外地重新赋予了科学实践以优先地位。研究活动与研究对象之间的各种互动作用,包括改造、操作、隔离等等,成为社会建构论者的热门话题。在经验描述的同时,哲学家们并未忽略其认识论意义。科学研究远不是对客观世界的静态考察;为了揭示对象的性质、形态,必须为知识生产构造各种物质的、概念的乃至于文化的条件。另外,介入不仅意味着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之间有着不可消除的互动作用,还意味着科学与社会之间存在内在的相关性,科学的社会研究的贡献正在于此。以往,科学对社会的影响被归结为“应用”,社会对科学的影响则被限制在制度与组织层面。但是,社会建构论者通过大量的经验研究发现,知识生产与所在的社会文化情境密不可分,乃至于知识很大程度上是社会建构的。科学与社会的认识论壁垒被打破,“发现的情境”与“辩护的情境”的区分失去了约束力。因此,作为认知活动,科学不仅介入自然,亦是对社会的介入。下面,本文将通过对实验与理论的简单讨论对此加以论证。

根据以往的看法,实验的目的是获取原始数据,为检验或者构造理论提供“试金石”,其认识论价值不言而喻。然而,哈金告诉我们,“实验有自己的生命”,可以与理论无关。(Hacking,p.150)实验室研究进一步发现,实验远不是获取“纯自然”数据,所谓纯粹的、客观的自然在实验室中是没有的。在塞蒂纳(Karin Knorr-Cetina)看来,实验室“不必考虑对象事实上是什么”,“不必考虑自然对象在何处”,也不必“考虑事件何时发生”。(塞蒂纳,第112页)为了获取知识,实验人员必须借助于各种仪器手段对自然进行规整,使之具有可操作性与规则性。因此,研究对象业已是经过改造、控制与隔离的对象。另一方面,实验室与外部社会群体之间也有着复杂的互动关系。拉图尔(Bruno Latour)对巴斯德实验工作的研究表明,实验室生产知识的过程同时是外部社会要素不断参与进来并且不断被前者改造的过程,实验室内部的知识生产与外部社会是“互构”关系。巴斯德对炭疽病的研究不仅有政府官员、农场主等社会力量的参与,而且反过来重构了法国的社会结构,以至于法国被巴斯德化了。(Latour,p.265)

科学理论活动亦不例外。一般认为,普遍有效的科学理论揭示了自然界的内在规律与隐秘结构,是对世界的真理性把握。正基于此,科学在现代社会的权威地位才被确立起来。然而,卡特赖特(Nancy Cartwright)的研究表明,情况决非如此。理论作为一种认知活动,亦以介入为前提。在她看来,理论是有条件的,这就是“其他情况相同(ceteris paribus)”。现实世界是一个纷繁复杂的无序世界,可以想见,任何理论都无法加以表述。因此,理论活动必须在作出条件限定的前提下,描述特定变量之间的抽象关系,而对条件的限定是借助于“法则机器”(nomological machine)实现的。法则机器是“对部件和要素的固定的(充足的)安排,具有稳定的(充足的)能力,在稳定的(充足的)环境下,部件和要素的能力通过重复性的操作将会产生我们在科学规律中所表象的那种规则性的行为。”(Cartwright,p.50)为了呈现现象之间的规律性,首先必须把其他变量排除在特定的法则机器之外,其次需要对机器内部的部件作出特殊的安排。科学家借助于法则机器,对自然进行规整,只有这样规律才显现出来。与其说物理学规律是上帝赋予自然的,不如说是科学家借助于法则机器制造出来的。知识只有在介入的范围内才有效,离开法则机器,无规律可言。卡特赖特沿袭了哈金的思路,主张抽象的理论需要以介入为前提,需要科学实践为其构造有效性条件。如此看来,折磨哲学家数世纪之久的“休谟问题”或许出发点就不适当,从观察出发永远不可能获得因果关系的必然性。反之,因果规律是“人为自然立法”的结果,但不是康德意义上的形式性立法,而是实质性立法。

简言之,把科学家作为世界的旁观者,把视觉隐喻作为优先的认知方式,越来越丧失说服力。科学是在世存在的事业,只有当我们能够实质性地参与这个世界时,才能认识世界。以往的思路恰恰颠倒了这层关系,认为只有首先获取知识,才能有效地介入。海德格尔曾经指出,科学的本质是技术,以技术的方式对世界进行形而上学筹划,为现代科学提供了本体论前提。(《海德格尔选集》,第940-941页)然而,这种筹划绝非形而上学的;正是科学家对自然与社会的历史性介入,才使得现代知识生产成为可能。从这个意义上说,科学本质上是技术科学(technoscience)。

三、介入主义的本体论后果

在讨论本体论问题之前,有必要先追溯一下认知主体的改造。根据传统的看法,主体的本质是思维,认识是精神对世界的观念性把握。但当我们把科学规定为实践与介入的时候,便作了如下预设:认知主体具备介入力量(power)。在康德之前,思维停留在视觉隐喻上,是康德赋予了思维以建构或立法能力。然而,这种建构始终还是观念性的建构。马克思首先打破了这一传统。在马克思看来,作为自然存在物,人首先是感性的、肉体的存在;唯其具备外化和对象化的力量,方能作为主体而存在,而对象化的过程就是一个实践过程。(马克思,第105-106页)在尼采那里,作为主体之规定的“权力意志”,其本质特征是永恒的创造性,并且此种创造性并不局限于理念体系的构建。在尼采看来,哲学家构造理念世界恰恰是权力意志的退化,权力意志要求不断地赋予事物以新的形态、意义和价值。在梅洛-庞蒂那里,人被规定为“身体-主体”;作为在世存在,人的认识离不开身体的参与。(Merleau-Ponty,p.475)正如海德格尔所说,对锤子的认识离不开身体对锤子的现实使用,即锤打活动。上述线索表明,主体之为主体,不能停留在思维层面;只有当它具备现实的实践能力时,才能作为主体存在。近代之后,科学家们不再仅凭双眼观察世界,从事科学研究需要借助于精密的科学仪器,各种实验设备和手段大大提升了科学家的认知能力。如果把这些条件排除掉,科学家便不成其为科学家了。可见,科学主体概念应该包含实验仪器等物质性的认知条件在内。另一方面,科学主体亦是“互主体”,认知事业是集体事业。科学家不仅需要具备物质性的实验手段,而且依赖于科学共同体以及相关社会群体,介入能力包含着整合社会文化资源的能力。可见,“知识就是力量”不仅仅意味着知识可以作为改造世界的力量,它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知识奠基于力量。不具备实践力量的人,便没有资格作为科学主体。

在介入主义看来,认识并不是主体对客体的精神表象,表象需以介入为前提。随着认识活动的展开,对象的形态、结构与性质均发生实质性变迁,认知主体与对象之间的相互作用不能忽略不计。因此,基于介入的科学认识活动“建构”着对象。如此一来,我们是否走向了反实在论?科学实在论者主张,世界独立于人而存在,成熟的科学是对客观世界的正确描述,真理具有符合论性质。反实在论者则认为,对象不具有客观独立性,任何对世界的理解均依赖于主体的“概念图式”。介入主义首先不认同科学实在论。对于世界独立于人而存在的主张,我们必须追问:人是世界的成员吗?科学实在论者会回答,作为生物学存在,人当然隶属于自然界,但作为认识主体,它显然是世界的旁观者,唯其如此,真理与客观性才是可理解的。然而,我们已经论证,作为介入的认知主体与研究对象之间存在着不可消除的相互作用:认识以介入对象为前提,认识活动恰恰隶属于存在,因此对客体独立性的设定是不适当的。科学实在论者或许会提出这样的问题:有些事物的确是人的实践产物,但“雪在没有人的时候还存在吗”?换句话说,一个无人存在的世界逻辑上是可设想的。对此,我们可以借用海德格尔的论证:任何问题的提出均出自此在,而此在作为在世存在,本身已然设定了世界的存在,因此,诸如此类的问题本身是无意义的,我们逻辑上不能作这样的设定,只要我们反思地面对追问活动本身。任何对世界实在性的怀疑均不合法。

另外,反实在论立场也并非没有问题。反实在论思路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康德。哥白尼式的革命把知识的重心从客体转移到了主体,知识的客观性变成了普遍有效性。尽管康德为知识的普遍有效性找到了先天根据,却付出了割裂现象世界与本体世界的代价。不特如此,一旦把先天范畴历史化,相对主义就会接踵而至。无论是库恩的范式转换,还是卡尔纳普的语言框架之选择,都无可避免地有相对主义之嫌。正如戴维森对概念图式与内容的批判性考察所揭示的那样,或许关键不在于寻找更加适当的“概念图式”,而是从根本上抛弃这种思考方式。范式或者语言框架不是我们据以理解世界的前提,它们恰恰是世界的一部分。正如戴维森所说,放弃概念图式,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无中介地把握世界,而是说概念图式并不具有认识论的先天性。(戴维森,第577页)理解概念图式,与我们理解具体的事物没有差别。表象框架不仅无法确保知识的客观性,反而会成为我们介入世界的障碍。

也许,杜威的说法更可信:世界就是我们所“经验到”的具体世界,就是我们在实践中与之打交道的事物总体。这是一个包含人的认知活动在内的具有历史性的世界,在此之外没有任何所谓的形而上学实在。(杜威,2006年,第144页)在尼采那里,希腊人的生成的世界与存在的世界的等级结构已经遭到拆解。在此之后,人类唯一的栖居之所只能是海德格尔说的“周围世界”。这个世界随着人类活动的展开而不断演变,但丝毫不意味着它不真实。当代的世界,业已随着科学的介入而不断变换面貌。可以说,人类已经并且正在构造着周围世界。然而,这种构造并非捏造,自然界总是对人类的活动施加着种种不可摆脱的限制。实在论者试图免除我们的责任,以为我们无需为自己的认知活动所造成的客观结果负责;反实在论者则试图把真实的世界还原为“我们的世界”。在介入主义看来,人类介入其中的世界是唯一的世界;它是实在的,前提是不对“实在”一词附加任何形而上学意义。可以说,这是一种“自然本体论态度”。

四、介入主义的认识论后果

把科学作为介入,意味着任何特定的认知活动都是在世的、有位置的、情境化的。无论是知识的生成还是知识的辩护,均处于特定的实践情境。科学知识是地方性知识(local knowledge)。请注意,“地方性”不是一个地理概念,并非意味着知识局限于某个特定的处所。它所表达的是知识的条件性:无论是知识的生成还是辩护都需要参照特定的情境条件。但是,并非任何有条件的知识都是地方性知识。在康德看来,牛顿力学作为普遍必然的知识是有条件的,这种条件是先验的形式条件,是作为普遍有效性根据的逻辑条件。地方性所意味的是实质条件。形式条件作为逻辑前置,是非时间性的。实质条件作为事实条件,则内在于历史与文化。在介入主义看来,知识之所以可能的前提条件不是康德意义上的先天条件,而是历史性的事实条件。这样的思想路线并不怪异。库恩的范式、福柯的知识型、维特根斯坦的生活形式,一方面是实质性的,因为它们是历史的、经验的、流动的;另一方面又是先验的,因为范式使得常规科学成为可能,生活形式使得语言游戏成为可能。因此,地方性知识所要求的条件是“经验的先天条件”,而对此种条件的构造正是科学实践与介入所担当的任务。实验室对研究对象的规整、操作,科学共同体内部的合作与竞争,科学家与相关社会群体的磋商,科学与产业部门的联合,以及“法则机器”的构造,从某种意义上说都是为知识生产构造条件。拉图尔的“行动者网络”最鲜明地表达了这层意思:知识生产的过程同时是科学家编织资源网络的过程。(拉图尔,第263页)

或许有人会提出质疑说,尽管知识的生成是有条件的,但辩护是个逻辑问题,与实质条件无关,“辩护的情境”全然不同于“发现的情境”。但辩护只是个逻辑问题吗?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或许首先应该追问的是,为何去辩护?尼采已经作出了回答:辩护涉及到权力较量。因而,辩护概念预设了一个社会情境。但是,反对者会说,这里犯了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或者用康德式的表述,我们混淆了事实与权利。哲学的辩护概念是规范性的,不同于事实意义上的辩护活动。一个小偷尽可以寻找充分的根据为自己的违法行为辩护,但偷窃并不因此就是合法的。对事实的判定预设了一个超越于事实的规范立场或者元立场。以往,科学哲学对知识的辩护正是基于规范性元立场。在哲学家们看来,只要能够合理地构造出知识标准,它对科学实践就是普遍有效的。对此,维特根斯坦已经作出了反驳:规则如果要约束实践,必须在语言游戏中正确加以应用,但判断应用是否适当又需要另一个规则,从而导致无穷倒退。(Brandom,p.20-21)事实也证实了这一点:科学实践者并没有接受科学哲学家的规范;即便这些规范对他们有影响,也不再作为规范,甚至有可能转化为修辞资源。可见,超越于实践的元立场并不存在,辩护的社会情境是任何人都无法逃离与超越的,没有“上帝之目”,知识的辩护也内在于复杂的、流动的实践情境。

如此一来,就不可避免地要涉及相对主义问题。当介入主义主张从理论态度转向实践态度的时候,已经埋下了这个问题的种子。柏拉图为了规避智者派的相对主义,采取了理论态度和旁观者立场。承认实践态度的合法性,似乎预示着我们会再次走向相对主义。实践情境本身是可变的、流动的、历史的,因而在一种条件集合下有效的知识体系,在另一种条件集合下未必有效。但是,前面已经论证,任何人都不具有“上帝之目”,都无法从现实的实践情境逃离出去;人注定是被抛的存在,在实践进程之外没有立足点。也许有人会提出反驳说,事实上没有能力逃离,并不意味着逻辑上不可能。但依照逻辑的可能性去反驳地方性知识,并不见得击中要害。理论态度把主体规定为“出世存在”,似乎人可以毫无困难地摆脱生活世界的束缚。然而,正如海德格尔所说,作为在世存在,任何人都必须为自己的存在操心(Sorge),都必须基于当下的情境为生存作出谋划。正是基于无法言说的操心,世界才变得有意义,特定条件下的生存方式才变得举足轻重。(Heidegger,1985,p.293-304)操心使得人无法遵从纯粹的逻辑可能性,真实的可能性并不等同于逻辑的可能性。(Rouse,p.330-350)因此,即便现实的实践情境是流动的、可变的,也不会失去对参与者的约束力。

地方性知识不接受无情境的普遍主义知识观,但并不否认科学知识的普遍化事实。在当今时代,科学技术成果与产品已经遍布全球的各个角落,这种作为事实的普遍现象是不容置疑的。但是,对此事实的解释无需诉诸于普遍主义立场。科学的普遍性是事实问题,是作为实践活动的普遍化过程的结果。地方性知识虽然受制于特定的情境条件,但后者是可拓展的。在当代,科学技术之所以能够进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是以情境条件的传播和拓展为前提的。这非常类似于实验室所发生的情况:借助于实践活动为知识生产构造条件。正因为如此,拉图尔认为当今社会已经转变为一个“巨型实验室”。(Latour,p.272)当然,这个普遍化的拓展过程并非总能获得成功,其中充满着经济、政治和权力的较量。西方近代科学作为地方性知识体系之所以能够获得普遍认可,与它在全球政治经济体系中的核心位置有关。从这个意义上说,后殖民研究变得可行了。

介入主义也可以对知识的客观性进行说明。客观性在康德之前意味着主体与客体的符合,但因为其不可克服的缺陷,康德对客观性进行了改造,客观性被等同于普遍有效性。介入主义拒不接受符合论的客观性概念,在接受康德的改造的同时也有所保留。在介入主义看来,客观性意味着一种知识对他人是有效的,为他人所承认。但是,第一,这种有效性并不诉诸于任何先天根据,它是一个事实问题。你能否让他人接受自己的知识主张,在于你是否掌握足够强大的资源,这些资源包括其他知识命题对你的支持、实验证据、学术声望等等。第二,介入主义的客观性概念并非纯粹的主体间有效性。科学知识不仅有社会的维度,更包含物质性的维度,资源概念同时容纳了社会要素与物质要素。或许,福柯的“权力/知识”最适当地表达了这里的客观性观念:不相应地增强权力,便无法建构出知识。知识概念内含着资源与权力的较量。客观性亦是如此:与其说客观性代表知识的某种属性,不如说它是一个客观化的实践过程,是具有不同立场和视角的参与者相互合作、斗争与批判的过程。因而,客观性不仅是认识论概念,而且具有政治学维度。另外,客观化作为一个过程,内在于时间。时间性是作为介入的科学观的题中应有之义。早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实践”就被定位于“生成的世界”。(《亚里士多德全集》第6卷,第123页)不预设时间性,实践便是不可理解的。作为介入的科学亦是如此。科学认知是一个动态的实践过程,资源的对比会发生变化,客观化的知识也会随之不断地被构建和重构。

五、结语:哲学的位置

作为介入的科学观念放弃了古希腊以来的理论态度和旁观者立场,把科学看作“在世存在”的方式。作为一桩认知事业,科学既参与着自然的重构,也与社会密切交织。认识与存在的统一不能如黑格尔那样把后者还原为前者,而应该把前者归属于后者。这种归属的方式不仅是一种理论要求,而且更加符合科学的现状。在“后学院科学”时代,科学作为知识典范的形象已经变得模糊不清。人们更加关心的是作为文化体系的重要成分,科学给人类的生存方式造成的文化、政治、伦理与生态后果。科学不仅仅需要对真理负责,更需要对人类的文化处境负责。介入主义从本体论与认识论层面论证了科学何以应当承担这些责任,因为它本质上是世界的参与者,任何参与者都不应无视参与的行为后果。如果说在启蒙时代,科学作为理性知识的样板被免除了责任的话,那么如今,启蒙者本身变成了被启蒙的对象,初级现代化必须让位于“返身现代化”。

或许有人会追问:介入主义的哲学话语本身是否具有参与性?如果没有,必然导致悖论。传统的科学哲学为自身预设了一个奠基性的元立场,正是基于这个立场,它才能为科学的合理性与客观性寻找根据,才能为知识确立规范。哲学是科学的“元叙事”。然而,这种定位是有问题的。一方面,哲学家迄今为止未能成功地寻找到这样的标准,另一方面,即使找到了,它们对科学实践的约束力也是悬而未决的。即使波普尔的证伪主义模式是有效的,科学家也未必会遵守;规范的有效性并不是其约束力的根据。因而,我们需要对哲学的位置重新加以反思。在介入主义看来,在实践过程之外没有旁观者:“外在于历史,外在于时间和空间的阿基米德平台已经一去不复返了”。(Kuhn,p.115)没有元立场,哲学的规范和奠基理应是介入性和参与性的,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对现实的科学实践施加影响,实质性地批判和修正科学认知活动的进程与方向,在“参与性观察”的同时履行规范使命。如此一来,我们便有望避免介入主义的哲学话语的逻辑悖论。

然而,参与性的规范方式预设了科学实践是可参与的。“后学院科学”意味着,科学实践不再是局限于科学共同体内部。介入是一个双向概念,当我们说科学介入社会的时候,也意味着相关的社会群体也是科学实践的参与者。如今,产业、公众、政府等部门均已经参与了科研进程,科学俨然成为公共科学。如果是这样,科学领域同时就是一个政治领域。在这个领域,相关的利益群体作为参与者,有权就科学表达自己的政治诉求。这并不要求前者必须成为专业科学家,而是反过来要求专业科学家意识到自己的政治身份。在“返身现代化”阶段,科学不再可能基于认识论根据而把自身非政治化,因为认识论本身已经政治学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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