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政治建设与全国政协_全国政协论文

中国民主政治建设与全国政协_全国政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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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掌握人民政协理论,做好人民政协工作,有必要把人民政协放到中国民主政治的体系中去考察,放到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全局中去理解。

一、民主政治是中国政治发展的必由之路

研究中国的民主政治与人民政协,首先要认识到,中国走上民主政治的发展道路,是历史的必然。

自秦始皇实行帝制以来,几千年的中国社会是一个君主专制的封建社会。之所以形成这样的政治制度以及与此相联系的政治文化,是由当时的经济、社会状况以及地理环境等多种原因决定的。这一政治制度,不仅在中国社会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变时具有进步的历史地位,而且在中国漫长的古代史上也为中华民族的辉煌发展做出过历史性的贡献。但是,这一制度发展到它的巅峰时期,由于封建社会自身内部不可克服的矛盾,一步一步地走向了自己的反面。与此同时,西欧的文艺复兴运动开始了,紧接着在资产阶级革命的推动下,工业革命起来了。在这么一个大的历史背景下发生的1840年鸦片战争,其结果对于中国来讲必定是一场悲剧。

鸦片战争后,在中国社会一步一步地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痛苦过程中,求得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实现国家繁荣富强和人民共同富裕,即救亡和发展,自然而然地成为中华民族两大历史性课题。从戊戌变法到辛亥革命,再到新文化运动,这一段历史,就是中国的君主专制制度和维护这一制度的封建主义文化被民主主义大潮冲击的历史。这一段历史,同时也告诉了我们,中国走上民主政治的发展道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第一,这是中国社会内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以及与此相联系的人民大众与封建专制主义矛盾的必然结果。第二,这是中华民族内部各个民族之间的矛盾,特别是各个民族与清朝统治阶级之间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第三,这也是资本主义在全球扩张过程中与中国封建统治阶级的矛盾,以及由此带来的外国资本主义与中国人民矛盾的必然结果。我们应该以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态度,认识到中国君主专制制度的衰落和民主政治的兴起,是历史的必然。

从具体的历史进程来讲,民主政治在中国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曲折的发展过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主政治也经历了一个艰辛的探索过程。为了在中国建立和完善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卓越领导下,进行了三场革命,这就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改造和改革开放。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制度;社会主义改造把中国的民主政治制度从新民主主义性质的民主转变为社会主义性质的民主。但是,由于我们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缺乏经验,从1957年反右斗争扩大化开始,在这个问题上犯了一系列错误,包括像“文化大革命”那样严重破坏民主的错误。这就迫使我们在结束“文化大革命”之后,进行改革开放,开始社会主义民主的新探索。

改革开放是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开始进行的一场新的革命。这一革命,不仅包括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而且包括要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早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以后,邓小平就已经明确,“我们要在大幅度提高社会生产力的同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发展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1982年,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大创造性地提出要“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时候,也明确地指出我们的奋斗目标中包括“高度民主”的要求。

根据这样的战略构想,我们在改革开放的长期实践中,在持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建设力度,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使得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呈现出了一幅美好的图景。

二、统一战线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进一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由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历程,可以注意到,它同中国的基本国情,以及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过程中形成的统一战线,有着密切的联系。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中国社会的基本国情及其政治发展特点的反映

近代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社会结构始终呈现出一种复杂的多元化特点。毛泽东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中,深入地细致地分析过中国社会结构问题。因此,领导中国革命的中国共产党,在政治发展过程中,要善于分析各个时期阶级变动的状况及其在革命中的政治态度变动状况,包括中国资产阶级的政治态度变动状况,建立起能够最大多数地团结一切革命力量的统一战线。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进一步把这种阶级变动状况称为是“规律”。他以这种规律性的认识为基础,把“统一战线”和“武装斗争”、“党的建设”一起,称为“中国革命中的三个基本问题”、“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中战胜敌人的三个法宝”。在这三大法宝中,“党的建设”是驾驭“统一战线”和“武装斗争”的法宝;“武装斗争”是对付敌人反革命武装的法宝;而“统一战线”是团结最大多数革命力量同敌人斗争的法宝,因此在革命胜利后就会立即转化为执政建国和兴国的法宝。这是中国政治发展中的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是中国政治发展中的一个鲜明特点。

事实上,我们今天的政治制度及其形式都是从统一战线发展而来的。

关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是从统一战线发展而来的。毛泽东说得很明白:“团结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结成国内的统一战线,并由此发展到建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尽管在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消灭后的今天,人民民主专政已经不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这四大阶级为“人民”的人民民主专政,但是工人阶级领导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依然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基础。

关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基本政治制度,更是统一战线的制度化体现。它是在新中国建立过程中,伴随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由非制度化的阶级和政党的统一战线,发展为制度化的阶级和政党的统一战线过程中形成的。在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消灭后的社会主义社会,我们的统一战线已经不是阶级的统一战线,而是我国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的联盟;各个民主党派也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基本政治制度,就是这样的统一战线的制度化体现。

关于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也是由统一战线发展而来的。按照中国共产党1948年发表的“五一口号”的设想,是先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建立新中国。后来因为革命形势快速发展,只能先通过政治协商会议建国,等条件成熟后再通过普选人民代表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因此,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一直到1954年才在北京召开。在这一经济、政治急剧变化过程中,在党外民主人士中出现了一些思想认识上的问题,主要是两大类:一类是,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对民族资产阶级和民主党派是否有利;另一类是,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后,人民政协是否还要继续存在?如果还要存在,它的性质是什么?它的任务是什么?针对这些思想认识问题,毛泽东、周恩来召开了一系列会议进行说明。关于人民代表大会问题,毛泽东说:“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政府,仍将是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统一战线的政府,它对全国人民都有利的。”1953年夏天,中共中央统战部还召开了第四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讨论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的统一战线组织问题和民主党派人士安排问题。因此,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也是由统一战线发展而来的。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同样是在全面考虑了中国的基本国情特别是中国少数民族的特点和统一战线的要求,在新中国建立前夕提出并付诸实施的。

1945年,中国人民在世界反法西斯主义的斗争中赢得了抗日战争的胜利。这是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中华民族在反对外敌入侵过程中赢得的第一场全民族的胜利,中国人民第一次享受到了民族解放的喜悦。中国人民期盼能够在一个独立、自由、民主、富强和统一的新国家生活。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共产党认为建立民主政权的条件成熟了,提出了“联合政府”的建国方案。而且明确提出可以先由中国国民党、中国共产党、中国各民主党派一起组成一个临时联合政府,待条件成熟后举行大选。这时,中国国民党逆民主潮流而动,提出所谓“一个领袖、一个主义、一支军队”的专制主义建国方案。在这样一个关键的历史时刻,美国政府并没有支持中国共产党的民主建国方案,而是支持国民党的专制主义建国方案,并且出巨资支持国民党政府打内战,企图一举消灭中国共产党。结果,不到三年时间,失去民心的国民党就在战场上失败了。在这种情况下,共产党就提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建国方案。这个方案,也是建立一个统一战线的政权,但是国民党已经不可能进入新政权了。这样就形成了今天中国的政治制度。

人类可以设计各种制度,但不能主观随意地选择制度。中国现行的政治制度是在近代中国历史发展过程中,在各种合力推动下形成的,其中包括了美国的因素。任何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民主制度,决非主观可以决定的,而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当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及其运动规律的反映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政治特点,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及其特点所决定的。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的根本规律。我们研究社会发展规律,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就是要研究社会在各个发展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及其运动规律。毛泽东告诉我们,近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中华民族与帝国主义的矛盾、人民大众与封建主义的矛盾。因此,中国革命的任务,是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以及与此相联系的官僚资本主义。因此,中国人民只有结成最广泛的统一战线,才能战胜强大的敌人。

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有了这样一个正确的认识,就能够制定出反映这一社会主要矛盾及其运动规律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开辟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建立在对于这一社会主要矛盾的科学认识的基础之上的。首先,这一社会主要矛盾要求把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作为全党全国人民的中心任务,而“生产力”是由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三个要素构成的,其中的“劳动者”即“人”是最活跃的因素。生产力的“解放”也好,“发展”也好,都内在地包括了劳动者的解放和发展,包括了人的解放和发展。其次,这一社会主要矛盾要求通过改革开放来变革落后的社会生产,而这样的变革不仅包括经济体制的根本变革,也包括政治体制的变革。没有这样的全面变革,是不可能在劳动者的解放和发展中,在人的解放和发展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再次,这一社会主要矛盾要求把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把落后的社会生产的变革以及与此相联系的经济政治体制的变革,落脚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物质文化需要上来,而这就意味着发展必须落脚到民生上来,落脚到人的全面发展上来,落脚到人民群众对于民主参与的要求上来。也就是说,为了解决好面临的社会主要矛盾,必须通过人民民主,把最大多数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性激发出来、调动起来,在解放思想、解放生产力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所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完善民主和法制,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来。

三、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构架

令人高兴的是,在长期的民主政治实践中,在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这一国体的同时,我国走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

这一民主政治由四大制度板块组成:

(一)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国家机构。中国的国家机构,由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国家主席、行政机关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司法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全国武装力量最高军事统帅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这五大国家机关,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成。我们把民主集中制作为国家结构的组织原则,是强调各个国家机关之间既相互分工,又相互制约和配合。因为,民主集中制可以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地结合起来。最突出的表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也就是说,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家主席、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中央军事委员会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接受它的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由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组成,代表全体公民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利,向全体公民负责,并接受全体公民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利包括立法权、任免权、决定权和监督权等。这样,可以确保人民群众通过自己的代表来立法,决定重大事情,任免国家主席和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人,并对他们进行监督。也就是说,中国根据自己的国情实行一院制,而不是西方国家实行的两院制。为了使得人民代表具有更大的广泛性,最近按照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的原则,修订了《选举法》。现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已经成为我国民主政治制度中一项根本政治制度,正在不断深化的改革中不断完善和发展。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政党制度。中国的政党制度既不同于西方国家的两党或多党竞争制,也有别于一些国家实行的一党制,而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中确立和发展起来的。目前,中国共有9个政党。除中国共产党外,还有8个民主党派。各民主党派是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的亲密友党和参政党,而不是反对党或在野党。中国政党制度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中国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参政党,就是他们要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来实现这一政党制度。人民政协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开展工作,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人民政协现在已经成为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在进行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统一和团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已经成为当代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三)单一制下的少数民族区域自治的国家结构。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对中国在国家结构上是实行联邦制还是单一制,老一辈革命家进行了认真的研究。最后决定不实行苏联和美国那样的联邦制,而是实行单一制下的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主要是考虑到,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迄今为止,通过识别并由中央政府确认的民族有56个。其中,汉族人口最多,其他55个民族人口较少,不到总人口的10%,习惯上被称为少数民族。因此,决定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实行区域自治。还通过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对民族区域自治及其实施作出了明确规定。目前,中国共建立了155个民族自治地方,其中包括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同时,中国还在相当于乡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建立了1173个民族乡,作为民族自治地方的补充形式。依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行使同级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还拥有自治权。一是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二是享有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力。三是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四是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此外,民族自治地方还有权保持或者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自主安排、管理和发展本地方经济建设事业,自主管理地方财政,自主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今天,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已经成为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四)基层民主自治制度。随着中国的发展和进步,全国各地城乡基层民主不断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渠道增多,民主的实现形式日益丰富。为扩大基层民主,中国建立了以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自治体系。广大人民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对所在基层组织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民主自治。这一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已经成为当代中国最直接、最广泛的民主实践,是完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基础。

从中国政治制度的这一基本框架中,我们可以得出两个重要的认识:一是我们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建立的基本政治制度是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二是这些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对我们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长期发展提供了重要前提和政治基础。

再进一步展开,具体地说,就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的前提和基础是不一样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在坚持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同时,要从根本上变革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新体制。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不仅要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这一国体,而且要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民主自治制度,而不是要改变这些制度。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要变革的是在这些政治制度下位的,没有能够充分体现民主和法制精神的具体制度和做法。

四、发挥人民政协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是深化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迫切要求

在今天的条件和形势下,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有许多文章可以做。其中一个具有全局意义的重要任务,就是要根据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重要组成部分的基本思想,根据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的要求,在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的框架内完善人民政协的民主机制,使之在中国民主政治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我国建立和完善了反映这一政治发展要求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正如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所指出的:“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首先,从历史上来看,人民政协是组织化、机构化、制度化的统一战线。众所周知,统一战线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法宝。但是,统一战线在历史发展的各个阶段实现形式是不一样的。在第一次国共合作的时候,统一战线是以中国共产党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这样一种形式来实现的。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统一战线是以发表国共合作宣言,国共两党在抗日大政方针上进行政治上军事上的协调,同时把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编入国民革命军建制等具体形式来实现的。在建立新中国的时候形成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是以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共同纲领》这样的形式来实现的。从这个时候开始,人民政协就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即有机构、有制度的统一战线组织,来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了。在1954年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后,人民政协不再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但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继续存在,并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这样,人民政协这一组织在机构上、制度上更加完善,成为一个组织化、机构化、制度化的统一战线形式。与此同时,它也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这样,它就成为中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民主政治中发挥作用了。

其次,从职能来看,人民政协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政协委员平等地参与的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的主要形式。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着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在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发展的形势下,尤其是在我国社会已经向多样化、社会化方向发展,并经受着前所未有的信息化考验的形势下,日益分化的中国社会特别需要在和谐发展中,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整合。实践证明,人民政协能够通过协商把“民主”与“团结”统一起来,在协商民主中实现党派和谐、民族和谐、界别和谐、海内外同(侨)胞和谐,进一步促进社会整合。2006年6月28日,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这两种形式,前一种我们一般称为“选举民主”(或票决民主),后一种我们称为“协商民主”。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式把这“两种民主形式”的思想写进了党的文件,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民主的认识,已经达到一个新的境界。因为,两种形式比一种形式好,更能真实体现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选举民主,特别是竞选性选举,我们许多年轻人很羡慕,因为它有明显的优点,特别是人人都有一票,人人都可投票,而且是公开的、竞争的,体现了民主的基本精神和普遍要求。这确实很吸引人。但是这一套做法有一个游戏规则,即不是每个人投的票即每个人的权利都能够实现,而是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牺牲49%以下的人的权利,来保障51%以上的人的权利实现的。而且这51%以上的人的权利也不一定能够实现,因为当初向这51%以上的人许诺的竞选者一旦当选,其考虑的只是他们小团体的权利。那么,能不能既保留它的优点,又避免它的不足呢?我们把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这两种民主形式结合起来,就是在51%以上的人的权利通过选举实现后,再让其他人的权利通过协商民主来实现,这样可以让更多的人的权利都可以实现。当然,这只是简单的数学分析,实际情况不是那么简单的。而且,协商民主也有需要研究的问题。中国在原始社会解体、奴隶社会形成的过程中就已经出现了协商民主这种形式,这和西方不一样,但是这种民主形式最后演化为专制制度。为什么呢?就是协商民主如果缺少公开性,暗箱操作,就会为专制独裁所利用。所以,对于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这两种民主形式都要很好研究,但不管怎么说,把这两种民主形式结合起来,有利于公民民主权利的实现。如果客观地分析一下我们党设计的民主形式,应该讲我们的政治设计,把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结合起来的制度设计,更好地体现了民主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完善和发展。今年,中央已经明确地把“协商民主”这一概念写进了中办16号文件中,并且明确肯定了人民政协是我国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协商民主,在西方是上一世纪一些有识之士提出的新概念。他们试图通过发展协商民主来弥补选举民主及其多数决原则的不足。而我们对协商民主的探索要早于他们,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人民政协实行的协商民主,突出优点是能够在选举前和选举后保证来自各界的政协委员都能平等地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在理性的讨论和协商中做出大家都能接受的决策。我们应该充分重视人民政协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的这种独特的作用和贡献。应该讲,找到这两种民主的实现形式,肯定人民政协在协商民主中的地位和作用,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过程中取得的一大进步,同时也就证明了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再次,从现实来看,人民政协同党委、人大、政府一起,构成中国政治体制的“四套班子”。

这一切都足以说明,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完善和发展协商民主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

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是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客观趋势和必然要求。

这是因为,人民政协的性质、结构、功能及其特点,决定了它能够承担起这一历史重任。

首先,人民政协的性质和结构同利益主体多元化的社会格局相适应。组成人民政协的34个界别不仅联系着这个多元社会的各个利益集团,而且人民政协具有协商民主的机制和功能。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客观趋势和必然要求。

其次,人民政协作为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的主渠道和主要形式,能够在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统筹发展中,反映各个界别群众政治参与的要求。人民政协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优势,就在于它具有“有序的政治参与”的功能和特点,能够让政协委员在政治协商、参政议政的过程中实施对政府的民主监督。

再次,人民政协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能够有效地推进政党之间的合作和监督。毛泽东当年主张在中国保留民主党派,就是为了让他们能够长期监督执政的中国共产党。这是一个非常深刻的政治考虑和非常重要的政治制度设计。人民政协的34个界别中,中国共产党是1个界别,8个民主党派是8个界别,还有无党派人士、总工会、共青团、妇联、青联、工商联、文艺界、科技界、社科界、经济界、农业界、教育界、新闻出版界、医药卫生界、少数民族界、宗教界等25个界别;而且在政协委员的人数上规定了共产党员政协委员的比例不超过40%。这样的政治体制和民主机制,从理论上讲,可以对执政党及其执政的政府形成很好的制度制约和民主监督作用。所以,如果我们能够进一步有效地发挥好人民政协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将可以对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执政党建设产生积极的影响。

总之,我们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今年中办发16号文件精神,努力开创政协工作的新局面。这样,不仅能够进一步提高人民政协的地位和作用,而且能够在人民政协的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过程中,为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我们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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