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邓小平的效率与公平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试论论文,公平论文,效率论文,邓小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效率与公平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两个基本目标,也是社会主义制度始终追求的两大目标,社会主义的任务就是要实现效率与公平高层次的统一。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我们在现实中寻求效率与公平的协调统一和优化组合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思路。
一、社会主义与效率
邓小平同志说:“什么叫社会主义,什么叫马克思主义?我们过去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是完全清醒的”。(《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63页。以下凡引此书,均只注页码)这里很重要的是对效率在社会主义中的地位认识不清,即忽视了生产力而过分夸大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作用,以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建立,就是社会公平实现之时;由于不注重生产力的发展,忽视了效率的提高,在低下的生产力水平基础上硬要实现所谓的公平,由此导致了平均主义泛滥,效率低下,物质财富匮乏,人民生活普遍贫穷,严重地影响了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同志在设计和领导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强调了效率对社会主义的重要性,指出:“社会主义阶段的最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要体现在它的生产力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一些,更高一些,并且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如果说我们建国以后有缺点,那就是对发展生产力有某种忽略。”(《邓选》三卷,第63页)根据邓小平同志的思想,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效率优先的原则。
“效率优化”是由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决定的。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的最高目标是在全世界实现共产主义,而共产主义是建立在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物质资料极大丰富的基础上。因此,作为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就是不断解放生产力,不断发展生产力,为将来实现共产主义创造物质条件。邓小平说“要实现共产主义,一定要完成社会主义阶段的任务。社会主义的任务很多,但根本一条就是发展生产力,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体现出优于资本主义,为实现共产主义创造物质条件。”(《邓选》三卷,第137页)
“效率优先”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实践证明,传统的计划体制是低效率的。在“从1958年到1978年整整20年里,农民和工人的收入增加很少,生活水平很低,生产力没有多大发展。1978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不到250美元。”(《邓选》三卷,第115页)“我们干革命几十年,搞社会主义三十多年,截至1978年,工人的月平均工资只有四五十元,农村的大多数地区仍处于贫困状态。”(《邓选》三卷,第11页)为此我们必须进行体制改革,“如果我们不这样做,前进就困难了。”(《邓选》三卷,第113页)而改革从根本上说就是要解决效率低下问题,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邓选》三卷,第370页)所以“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邓选》三卷,第113页)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体制是迄今世界上所有经济体制中最有效率的体制,它能够进行有效的资源配置;由于市场经济体制中的竞争机制和优胜劣汰法则的作用以及经济利益关系的制约,必然会使企业和劳动者生产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调动和发挥,这样生产效率的提高就是不言而喻的。可见,注重效率,提高效率,既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出发点,又是这种体制所产生的必然结果。
“效率优先”又是中国在世界和平中发挥大国应有作用的保证。在和平与发展成为当代世界两大主题的国际形势下,国际政治力量多极化和经济一体化成为当今时代的又一特点,这就决定和促使各国都在全力增强综合国力。因为各国之间的竞争实质上是以经济实力和科技实力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竞争,归根到底是效率的竞争。如果我们不注重效率,提高效率,就会在国际竞争中处于被动地位。如果我们不抓住时机,尽快把自己的事情办好,就不能更快地更好地增强抵制和平演变的能力,所以邓小平同志提出:“中国能不能顶住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的压力,坚持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关键是看能不能争得较快的增长速度,实现我们的发展战略。”(《邓选》三卷,第356页)如果我们的社会生产力大大发展了、消灭了贫穷,穷国变为富国,那么,我们这个泱泱大国在国际事务中所起的作用就会更大些,说话的分量就会更重些。我们就能向世界表明:“中国是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力量。”(《邓选》三卷,第383页)
二、社会主义与公平
社会主义注重效率,但并不是说,可以不讲公平,相反应高举社会主义的公平大旗。如果说,邓小平同志在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断中,“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着眼于效率优先,那么“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则全面体现了社会主义的公平原则,是邓小平同志公平观的核心。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最终目标。“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不是那个样子。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邓选》三卷,第364页)因此,随着社会主义的发展和社会财富的不断增多,其结果必然是劳动人民的共同富裕。社会主义不仅要求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而且为实现这一目标提供了现实可能性。首先,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治制度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和保证。其次,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经济制度是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和基本条件。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总体富裕水平尽管较高,但是,在社会财富的占有和分配上,却是贫富悬殊,两极分化,富裕的只是少数私有者。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只有坚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才能充分体现社会主义的公平原则。
“共同富裕”不是同步富裕,平均富裕。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然而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邓选》三卷,第364页)因此,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只能先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率先致富。这就把社会主义的公平观和平均主义的公平观区别开来了。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这是走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因为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会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产生强烈的吸引力和鼓舞作用,可以为大多数人和地区、企业树立榜样,形成一种压力和动力,增强人们的希望和信心,激发劳动者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精神;并能促成先富帮后富,后富学先富、赶先富,先富者向更高的目标前进的你追我赶共同前进的局面。其结果,必然会推进全社会技术的进步、生产的发展,经济效益的提高和社会财富的增加,会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地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和各个地区都能够比较快地富裕起来,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目标下的“部分先富”不会产生两极分化。如何兼顾公平,防止两极分化,这是邓小平同志极为关注的问题,是邓小平公平观的重心。他指出:“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邓选》三卷,第110—111页)那么现阶段如何既鼓励“部分先富”又避免贫富悬殊,两极分化呢?这就是要保证在坚持公有制占主体和共同富裕的根本原则下实施“部分先富”政策。“部分先富”和“共同富裕”是实现富裕的途径和目标之间的关系,离开共同富裕的原则,孤立地、片面地强调“部分先富”,就有可能出现违背社会主义公平原则的现象,甚至有导致两极分化的危险。因此“共同富裕”是“部分先富”的归宿。为此,在政策上我们既要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靠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同时对先富起来的个人要加以引导和必要的限制。邓小平同志指出:“对一部分先富裕起来的个人,也要有一些限制,例如,征收所得税。还有,提倡有的人富裕起来以后,自愿拿出钱来办教育、修路。当然,决不能搞摊派,现在也不宜过多宣传这样的例子,但是应该鼓励。”(《邓选》三卷,第111页)总之,只要我们坚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坚持以先富带动后富,即使“再过20年,30年,我们生产力发展起来了,也不会两极分化。”(《邓选》三卷,第64页)
三、实现效率与公平的统一
社会主义的本质决定了社会主义是效率与公平的统一。这一统一正是社会主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协调的反映。富裕只有通过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才能实现,必须坚持效率优先的原则,共同富裕除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外,而且要消除两极分化,必须兼顾公平的原则;富裕是效率提高的结果,共同富裕是生产力发展基础上社会公平的结果。离开生产力的发展是不可能富裕的,只会出现空想或贫穷的社会主义;离开富裕的共同性,社会严重分配不公,是对社会主义公平原则的背离。社会主义制度必然内在地包含着实现效率与公平高度统一的机制。当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种实现过程是一个渐近的过程,不可避免地伴随着磨擦。为此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尽快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平均主义的分配模式导致了效率和公平在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几乎同时失落。目前,由于处于新旧体制转型过渡的特殊时期,一方面,旧体制仍顽强地起作用,驱除平均主义的任务远未完成;另一方面,经济活动在追求效率的同时人们之间的收入差距表现出过分悬殊的态势,公平受到了挑战。解决办法,只能是大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根本矛盾,问题是用什么方法才能来更有力地发展社会生产力。”(《邓选》三卷,第148页)如果说近代社会效率和公平之间的对立和冲突是不可避免的话,那么,这种对立和冲突只能源于主导近代市场经济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而并非源于作为一种资源配置模式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最终建立不仅使市场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对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合理使用,发挥基础性的调节作用从而产生经济的高效率,而且是社会主义公平真正依托的基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随着统一、开放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形成,双重体制并存时期出现的经济秩序混乱、分配不公等现象必将得到有效的遏制。
其次,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制度。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特征之一,也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分配原则。按劳分配本身就体现了效率优先的原则,它能促进人与物的合理、优化的组合,并产生一种健康的内在机制,激发劳动者的创造性、积极性,有利于整体效率提高。同以往的其它分配方式相比,按劳分配是分配领域中的最大公平,它既否定了不劳而获的剥削收入,又否定了现阶段还实际存在的靠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收入。邓小平同志始终把实行按劳分配看作社会主义的一个基本原则,并把实行按劳分配作为避免两极分化的根本措施。他说:“如果走资本主义道路,可以使中国百分之几的人富裕起来,但是绝对解决不了百分之九十几的人生活富裕的问题。而坚持社会主义,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就不会产生贫富过大的差距。”(《邓选》三卷,第64页)因此,坚持按劳分配,既是为了提高效率,也是为了保证公平,是实现效率与公平相统一的制度保证。当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除了按劳分配这种主要分配方式以外,也要允许其他分配方式存在,作为按劳分配的补充。
再次,划清合理差距与两极分化的区别。有差距,才有发展动力,消灭差距就意味着取消了社会提高效率的内在激励机制,最后从根本上危及到社会公平实现的物质基础,但是差距扩大过度就会产生负面效应,如不加有效控制,就会引发两极分化,挫伤劳动者的积极性,制约生产效率的提高。目前要处理好合理差距与差距悬殊的矛盾应解决以下三个问题:第一,要较快地增加农民收入,逐步缩小城乡差距,邓小平同志指出“农村人口占我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农村不稳定整个政治局势就不稳定,农民没有摆脱贫困,就是我国没有摆脱贫困。”(《邓选》三卷,第237页)“城市搞得再漂亮没有农村这一稳定的基础是不行的。”(《邓选》三卷,第65页)。农民的状况既是提高我国国民经济整体效率的源泉又是实现社会主义公平的重要标志。第二,既要承认地区经济差距,又要抑制地区经济差距的不断扩大。邓小平同志说,“沿海地区要加快对外开放,使这个拥有两亿人口的广大地带较快地发展起来,从而带动内地更好地发展,这是一个事关大局的问题。内地要顾全大局。反过来,发展到一定的时候,又要求沿海拿出更多力量来帮助内地发展,这也是大局。那时沿海也要服从这个大局”。(《邓选》三卷,第277—278页)“解决的办法之一,就是先富起来的地区多交点利税,支持贫困地区的发展。当然太早这样办也不行,现在不能削弱发达地区的活力,也不能鼓励吃‘大锅饭’。”(《邓选》三卷,第347页)第三,在个人收入分配上,既要合理拉开差距,又要防止和克服收入过分悬殊。为此,在微观层次,在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环节,应侧重效率原则,实行多劳多得,奖罚分明,允许差距存在,而在宏观层次,在国民收入的再分配环节,坚持公平原则,以弥补按效率原则进行初次分配可能产生的差距悬殊的状况。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国民收入分配要使所有的人都得益,没有太富的人,也没有太穷的人,所以日子普遍好过。”(《邓选》三卷,第116页)这就要求我们在政策上要区分不同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
纵观邓小平同志的效率与公平观,它不仅是我们党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我们新时期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实现两者辩证统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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