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忠恕思想及其政治伦理启示_儒家论文

儒家忠恕思想及其政治伦理启示_儒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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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82-0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539(2013)06-0046-06

一、儒家“忠恕”思想概述

忠恕是儒家伦理思想体系的重要范畴之一。《论语》载:“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惟。’子出,门人问曰:‘何谓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论语·里仁》)“忠恕”被孔子奉为“一贯之道”,并为后世儒家所极力推崇。《礼记》载孔子之言曰“忠恕违道不远”(《礼记·中庸》),也可见忠恕在孔子思想中的重要地位。在孔子及其儒家的伦理思想中其核心和基本原则是“仁”,而忠恕正是“仁”的道德原则的进一步发挥和体现。忠恕既是“仁”的重要内容,也是一种推行仁德的基本方法和践行仁德的行为规范。

在儒家思想中,“忠恕”既可以作为一个概念使用,也可以分而言之。有学者将“忠”理解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将“恕”理解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这在一定程度上把握了忠恕的思想内涵。“忠”所体现的是一种责任意识,是一种恭谨诚信的态度和精神,它要求积极成就自我,以“兼济天下”为责;“恕”所体现的是一种同情心,是一种宽容善良的态度和精神,它要求积极成就他人,以“独善其身”为任。因此可以说,“忠恕”反映和体现着儒家的道德追求和治世理想。“‘忠恕’思想体现了孔子‘一以贯之’之道,是孔子文化理想、治世精神的表达,也是儒学文化一贯提倡的勇于承担社会历史责任,积极入世,关注现实,匡救时弊等精神的体现。”[1]

就“忠”而言,在儒家看来,“忠”是“尽己”“为人”的由内向外的道德情操和高尚行为,也是人与人之间进行正常交往所必须遵从的行为准则。孔子多次讲到忠,他强调要“与人忠”(《论语·子路》);对人要“忠告”(《论语·颜渊》)、“忠诲”(《论语·宪问》);对工作要“行之以忠”(《论语·颜渊》);等等。孟子说“教人以善谓之忠”(《孟子·滕文公上》)。《忠经》中说:“忠也者,一其心之谓也。”(《忠经·证应章》)这里所说的忠,都包含着一心一意、诚恳老实、敦厚善良、真心实意的意思。作为一项道德规范,“忠”主要是要求在处理人际关系时要忠诚信实,敦厚老实,而不能弄虚作假,虚情假意。

儒家所说的“忠”,其内容也包括对国家、社会的忠心。《论语》载:“子张问曰:‘令尹子文三仕为令尹,无喜色;三已之,无愠色。旧令尹之政,必以告新令尹。何如?’子曰:‘忠矣。’”(《论语·公冶长》)这里所说的“忠”,主要即是指文子对国家的忠心。《左传》中说:“临患不忘国,忠也”(《左传·昭公元年》);“公家之利,知无不为,忠也”(《左传·僖公九年》);“君薨不忘增其名,将死不忘卫社稷,可不谓忠乎?”(《左传·襄公十四年》)《忠经》中说:“忠者,中也,至公无私。”(《忠经·天地神明章》)在儒家伦理思想和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对国家和民族的忠心是“忠”的主要含义之一。

在传统社会中,“忠”反映在处理君臣关系上,则具体化为“忠君”。孔子倡导“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论语·八佾》)。但是孔子及其早期儒家并不赞成臣对君的盲从。孔子认为,忠君要敢于表明自己的政见,纠正、阻止君的错误。《论语》载:“子曰:‘爱之,能勿劳乎?忠焉,能勿诲乎?’”(《论语·宪问》)“季康子问:‘使民敬忠以劝,如之何?’子曰:‘临之以庄,则敬;孝慈,则忠;举善而教不能,则劝。’”(《论语·为政》)“子路问事君。子曰:‘勿欺也,而犯之。’”(《论语·宪问》)在孔子看来,忠并不意味着无原则的迁就和盲从,而是要加以勉励和劝导;臣下对于君主,不能阳奉阴违,隐瞒欺骗,而是要尽劝谏的义务,如果君主不接受,就要当面犯颜直谏,也就是要做到“忠谏”。“忠谏”的原则是“从道不从君”(《荀子·臣道》),也就是要以国家社稷利益为重,而不盲从于君。进谏要出于公心,以实相告,据理力争,不避重诛,不能有丝毫的虚假隐讳和私心杂念。进谏的意见即使和君主的意见不同,甚至违逆君主的意志,但是如果有利于国家社稷和民族的利益,也应当挺身而出,直言不讳,这也是作为臣子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孟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思想,他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孟子认为,君臣关系是相互的、对等的:“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雠。”(《孟子·离娄下》)他甚至认为,如果君主有大的过错,破坏仁爱和道义,这样的人也就是“独夫”(《孟子·梁惠王下》),而对于这样的人即使诛杀之,也不算是以臣弑君,而不过是除掉了一个像纣一样的暴君。显然,后世儒家强调的“君为臣纲”,“君权神圣不可侵犯”,君有对臣民生、杀、予、夺的绝对权力等,与孔孟及其早期儒家所倡导的“忠”是不可同日而语的。正如谭嗣同所说:“古之所谓忠,以实之谓忠也。下之事上当以实,上之待下乃不当以实乎?则忠者共辞也,交尽之道也,岂有专责之臣下乎?……古之所谓忠,中心之谓忠也。抚我则后,虐我则雠,应物平施,心无偏袒,可谓中矣,亦可谓忠矣。”(《仁学·卷下》)在孔子、孟子那里,“忠”并不像后世所理解的那样,专指臣民对君主的绝对忠诚和服从,不是“愚忠”,而是有着极为丰富广泛的含义的。

关于“恕”,孔子曾明确地解释说:“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在孔子看来,人们可以终身奉行的信条大概就是“恕”道了,即自己不愿意要的东西,也不要强加到别人身上去。孔子的弟子子贡也说:“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论语·公冶长》)《论语》载:“子贡曰:‘君子亦有恶乎?’子曰:‘有恶。恶称人之恶者,恶居下流而讪上者,恶勇而无礼者,恶果敢而窒者。’曰:‘赐也亦有恶乎?’‘恶缴以为知者,恶不孙以为勇者,恶讦以为直者。’”(《论语·阳货》)他们的所“恶”贯穿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精神,这也正是恕的道德要求的体现。可以看出,儒家的恕道实际上蕴含着一种情感互动和心理换位的思维模式。对于为政者来说,要善于换位思考,设身处地地为百姓着想和考虑。

按照“恕”的要求,人们在社会活动和人际交往中不能只关注自己,不能只考虑自己的利益得失,而应推己及人、将心比心,充分理解他人的感受和需要。人们在追求自己的利益时,也应想到和顾及他人的利益;在满足自己的需要时,也应考虑和照顾到他人需要。可以说“恕”的要求本身内含着一种尊重与关心他人的人道精神以及人格平等的价值理念。

“恕”不仅有推己及人的含义,也包含着宽恕、容人的意思。这就是孔子所说的“不念旧恶,怨是用希”(《论语·公冶长》)。他还提倡“躬自厚而薄责于人”(《论语·卫灵公》),也就是说要严格地要求、督责自己,而对他人则不能求全责备,要善于理解、体谅和宽容他人的不妥或不周之处。“责己严,责人宽,这是孔子求诸己而不求诸人的基本态度的具体表现,也是孔子为求得人际关系和谐而提出的一项原则。”[2]“‘恕’要求我们……承认他者存在的合理性,承认事物的丰富多样性,而不是强求一致、整齐划一,它内含的是一种包容意识和宽恕的情怀。世界上有许多既定的事物,我们不可能完全去改变它们,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以包容的态度去认可它们,接纳它们。当然这并不是委曲求全之举,而是宽广胸怀的体现,是一种风格,是一种境界。”[3]“恕”不仅体现着情感上对他人的包容、体谅和关怀,也包含着物质上的帮助和扶持,也即从精神和物质两个方面去关爱和帮助他人,这样既可以融洽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消除彼此的误解或隔阂,化解人与人之间许多不必要的冲突和矛盾,有助于和谐友好的人际关系的建立,也有助于以自己的行为影响和感化他人,达到共同向善的目的。就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道德要求来说,“忠恕”反映着人与人之间平等相处的愿望和要求,也体现着人与人之间以诚相待、宽容大度、友好相处的精神和品格。

在儒家的道德理论中,“忠”与“恕”既各有其含义,其具体内容各有侧重,同时又相互贯通、紧密联系,因此,二者有时会单独使用,有时会合称“忠恕”,作为一个概念使用。在“忠恕”一词中,“忠”侧重于所蕴含的“中”之意蕴,强调“中心”、“敬”、“诚”之意。至此可以推断,“忠”是用来说明、界定“恕”的,意为“忠(尽、诚)心地推己及人”或“恭敬地推己及人”,即不论对什么人,都要满怀敬意,不偏不倚,始终将心放于正中的地位,以一颗中庸之心,推己及人[4]。“‘忠’是从积极的方面来说,自己有某种要求需要满足,也推想他人也有这种要求需要满足,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恕’是从消极的方面来说,自己不愿他人如何对待我,我也就不要这样去对待他人,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通过‘忠’与‘恕’,儒家希望道德主体能够从‘亲亲’的狭隘之爱中推扩出去,打通‘己’与‘人’的不平等的隔阂,从而建立人与己、主体与他人一体的和谐伦理秩序。”[5]因此,“忠”与“恕”既各有其内涵,又相互联系、相互贯通。朱熹说:“分言忠恕,有忠而后恕;独言恕,则忠在其中。若不能恕,则其无忠可知。”(《朱子语类》卷四十五)他还说:“‘恕字须兼忠字说。’此说方是尽。忠是尽己也,尽己而后为恕。……今人只为不理会忠,而徒为恕,其弊只是姑息。”(《朱子语类》卷四十二)二程认为,就忠、恕二者的关系来说,“忠为体,恕为用”(《二程集·河南程氏遗书》卷二十一下)。“恕字甚大,然恕不可独用,须得忠以为体。不忠,何以能恕?看忠恕二字,自见相为用处。”(《二程集·河南程氏遗书》卷十八)陈淳也说:“忠是就心说,是尽己之心无不真实者;恕是就待人接物处说,只是推己之心之所真实者以及人物而已”;“盖存诸中者即忠,发出外来便是恕。应事接物处不恕,则在我者必不十分真实。故发出忠底心,便是恕底事;做成恕底事,便是忠底心”。(《北溪字义·忠恕》)因此,在许多情况下,忠恕是作为同一个概念使用的,其基本精神就是诚恳信实,敦厚善良,将心比心,推己及人,具有与人为善、助人为乐的内心自觉和道德情怀。

二、儒家忠恕思想的政治伦理启示

儒家的忠恕思想在我国历史上对于人们诚实不欺、忠厚善良的道德传统的形成,对于人们的爱国心理和献身精神的培养,都有重要影响;对于中华民族宽以待人、与人为善的传统美德的形成,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就其具体内容和要求来说,“忠恕”所包含的丰富的伦理精神对于个人的道德修养和人格完善也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尤其对于为政者来说更具有重要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一)忠恕是为政者应当具备的思想境界和道德品质

“昔在至理,上下一德,以徵天休,忠之道也。天之所覆,地之所载,人之所覆,莫大乎忠。”(《忠经·天地神明章》)“功及子孙,光辉百世,圣人之德,莫美于恕。”(董仲舒:《春秋繁露·俞序》)在儒家看来,忠恕是最高的社会道德原则,不论对社会而言,还是就个人来说,都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就社会来说,“忠者天下大公之道,恕所以行之也。忠言其体,天道也;恕言其用,人道也”(《二程集·程氏外书》卷二)。王夫之说:“尽己之理而忠,则以贯天下之理;推己之情而恕,则以贯天下之情。推其所尽之己而忠恕,则天下之情理无不贯也。斯‘一以贯之’矣。”(《读四书大全说·论语·卫灵公篇》)《忠经》中特别谈到了“忠”在国家、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天下尽忠,淳化行也”(《忠经·尽忠章》);“忠也者,一其心之谓矣。为国之本,何莫由忠。忠能固君臣,安社稷,感天地,动神明,而况于人乎?夫忠,兴于身,著于家,成于国”(《忠经·天地神明章》);“忠之为道也,施之于迩,则可以保家邦,施之于远,则可以极天地。故明王为国,必先辨忠。君子之言,忠而不佞;小人之言,佞而似忠,而非闻之者,鲜不惑矣。忠而能仁,则国德彰;忠而能智,则国政举;忠而能勇,则国难清,故虽有其能,必曰忠而成也。”(《忠经·辨忠章》)在儒家看来,只有人人践行“忠恕”,“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社会理想才会实现,或者说,忠恕不仅是一项治世原则和道德要求,也是君子圣贤甚至普通人都应该追求和具备的道德修养和精神素质,尤其对于为政者来说,忠恕首先是一种人格理想和思想境界。

就个人来说,忠恕是“修身之要”。康有为说:“推至天地位,万物育,其本亦不过尽己心而为忠,推己心而为恕耳。若不忠,则为忍人之心;若不恕,则不推不忍人之政,可以天地闭,万物灭。故忠恕虽约,而大道已尽,更无余法……自入德言之,则视忠恕为违道不远之方;自至人视之,则忠恕为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之理。故忠恕之道,实一本万殊,兼下学上达者也。”(《论语注·里仁第四》)尤其对于为政者来说,能否奉行忠恕之道,对于社会及其大众有着更为重要的影响。“天下之务,莫大于恤民,而恤民之本,在人君正心术以立纲纪。盖天下之纲纪,不能以自立,必人主之心术公平正大,无偏党反侧之私。”(朱熹:《论去邪疏》)“君子尽忠,则尽其心;小人尽忠,则尽其力。尽力者则止其身,尽心者则洪于远。”(《忠经·尽忠章》)“就有位者而言,则所推者大,而所及者甚广。”(陈淳:《北溪字义·忠恕》)可见,相对于普通百姓而言,忠恕作为一种思想境界和道德品质,是为政者首先应当达到和具备的。

(二)忠恕是为政者的基本道德要求和行为规范

孔子提出:“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论语·颜渊》)在孔子看来,为政者要尽可能地帮助他人,成全他人。后世儒家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这一思想,孟子说:“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不足以保妻子。古人所以大过人者无他焉,善推其所有而已。”(《孟子·梁惠王上》)对于为政者来说,忠恕不仅是儒家伦理学说中的一个重要理念和思想范畴,也是工作和生活中的一项基本的道德要求和行为规范。正如钱逊先生所说:“忠恕是直接的行为要求,是为仁之方。由践行忠恕之道,可体认培养爱敬之心;由爱敬之心,进而识仁礼之义和一本万殊之道。这样,从忠恕之道开始,深化开展,即可逐步把握孔子之道。所以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6]

忠恕作为一项基本的道德要求和行为规范,对于为政者来说,首先要做到忠诚老实、诚恳信实。孔子主张“与人忠”,孔子的学生曾子也经常用“为人谋而不忠乎”来反省自己。这就要求人们在社会生活和人际关系中,要真诚、忠实,要心胸坦荡,襟怀坦白,做到言行一致,实事求是,而不弄虚作假,口是心非。一个人,只要无自私自利之心,就能够做到忠诚老实、光明磊落;反之,如果事事从一己的私利出发,以个人利益的满足为目的,就必然会弄虚作假,甚至不择手段,也就不可能做到心胸坦荡。其次要做到忠于职守、勤恳努力。孔子提出“居之无倦,行之以忠”(《论语·颜渊》),就是说,身居岗位不要懒散懈怠,执行任务要有忠心。对于为政者来说,忠于职守、敬岗爱业。工作中勤恳努力、尽职尽责,也是其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如果没有一定的敬业精神,甚至玩忽职守,就不可能干好工作,甚至会给社会和百姓带来极大的损失和危害。

按照忠恕的要求,作为为政者还要做到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具有包容精神,不能对人求全责备。“儒家凡言忠恕,都强调对‘己’的限制和要求,以‘己’的自觉道德义务为观念、行为的起点。”[7]荀子用“度己以绳,接人用抴”作比喻说:“故君子之度己则以绳,接人而用抴。度己以绳,故足以为天下法则矣;接人用抴,故能宽容,因求以成天下大事矣。故君子贤而能容罢,知而能容愚,博而能容浅,粹而能容杂。”(《荀子·非相》)这里所论述的就是一种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态度和豁达大度的包容精神,他强调作为君子或者为政者要以宽容和平等的姿态对待他人,要尊重和包容他人,做到自己有贤能而又能够宽容能力差的人;自己有才智而又能够宽容愚钝笨拙的人;自己有广博的学识而又能够宽容见识浅薄的人;自己为人纯粹而又能够宽容驳杂的人。朱熹也指出:“有善于己,然后可以责人之善;无恶于己,然后可以正人之恶。皆推己以及人,所谓恕也。不如是,则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从矣。”(《四书章句集注·大学章句》)也就是说,只有自己做到善,然后才能要求他人向善;只有自己无恶,然后才可以纠正他人的恶。这便是推己及人的恕道。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那么即使为政者的政策和法令投其所好,百姓也不会遵从。所以,为政者应当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要求他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儒家还主张“以直报怨”(《论语·宪问》),“不念旧恶”(《论语·公冶长》),要求即使对待怨恨也要从原则出发,而不因他人对自己的怨恨而转移,不因旧恶旧怨而改变自己公平正直的立场。甚至在受到他人误解时也应当采取宽容、克制和理解的态度。这样,为政者才会具有感召力和号召力。

(三)忠恕是为政者“修齐治平”的基础和保证

重视道德修养的工夫,是中国传统道德思想的一个重要特点[8]。而道德修养的目的并不仅仅是独善其身,单纯追求心性的完美,更重要的是通过自身的修养进而能够“兼济天下”,由“内圣”而“外王”,即亲身参与“外王”的事功致用,由个人的道德修养拓展到治国平天下的社会领域。“从宏观上看,儒家的忠恕思想就表现为‘修齐治平’这样一个‘内圣外王’之道。‘忠’可视作‘修身’的工夫,而‘恕’可落实为‘齐治平’的实践。同样,‘内圣外王’之道也着力于将‘修身’之所得向外推展,使之落实于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实践活动中。这与忠恕思想的根本宗旨相通。”[9]《大学》中说:“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又说:“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在儒家看来,上自天子,下至平民,无一例外都要以修身作为做人处事的根本。而修身是通过格物、致知、诚意、正心四个步骤来实现的。“格物”和“致知”所要求的,也就是人们在修身时应当积极努力地去了解、研究事物,力求把握事物的本质,由此提高自己的认识能力,丰富自身的知识,这也是进一步做到“诚意”和“正心”的基础和前提。朱熹说:“诚其意者,自修之首也。”(《四书章句集注·大学章句》)在儒家看来,诚意是修身的关键。而一旦做到诚意,自然即会正心。正心即纠正偏邪之心,以诚实之心对待事物。在这个意义上,诚意和正心与忠恕的要求是一致的。

修身的基础和前提是格物、致知,进而做到诚意、正心,这基本上属于“忠”的范畴;而由修身进一步推展及齐家、治国、平天下,则是“恕”道的表现。“自身而家,自家而国,自国而天下,推之者近,施之者广,必与人同其欲而不拂乎人之性,兹其所以为恕。”(《朱子大全·答周舜弼第十》)家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只有每个家庭都和睦安宁,才有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对于为政者来说,不能治家,何以治国。所以,齐家是治国的基础,治国是齐家的进一步延伸,以此作为基础和前提,才能进而做到平天下。而所有这些都是以修身为基础和前提的。儒家重视和强调人的道德修养,关注人的道德水准的提高,其目的最终还是为了实现对整个社会的治理,为了治国平天下。“孔子提倡德政,孟子提倡仁政,均认为君主个人道德水平的高低决定着国家治理效果的好坏。这与儒家的‘内圣外王’理论是一致的。”[10]因此,对于为政者来说,只有努力通过格物、致知、诚意、正心的步骤,达到修身的目的,使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自觉地遵循忠恕之道,才可能进而达到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目的。

(四)忠恕思想是为政者处理国际关系的准则

在儒家伦理思想中,其忠恕思想还被推及和应用到“邦际关系”中,如《尚书》中就有“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尚书·尧典》)的论述,《左传》中提出了“亲仁善邻,国之宝也”(《左传·隐公六年》)的思想。在儒家看来,只有克己尽忠,推己及人,讲信修睦,才能实现四海一家、天下大同的社会理想。因此,忠恕的思想理念和处事方法不仅适合于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且也适合于处理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是一项具有普世价值的伦理原则。而作为一项具有普世价值的伦理原则,忠恕思想对于今天处理国际事务、缓和地区冲突,仍然有一定的启发和借鉴意义。我国在处理国际事务中所奉行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可以说就贯穿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精神。“我国奉行的国际主义,对第三世界和被压迫民族的精神或物质支援,用中国传统的话说,也寓有己立,立人,己达,达人的崇高精神。”[10]

国际社会在处理相互关系的过程中,如果能够践行忠恕的思想原则,做到相互理解、换位思考,就会减少或避免冲突,有利于和谐的国际关系和国际秩序的建立。当今世界,随着科技的发展以及经济的全球化,全人类已经结成一个相互联系、紧密相关的利益共同体,人们之间、国家之间的联系和交往越来越频繁,越来越密切,一个地区的灾难如果不加以控制,就可能会成为全人类的灾难,如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同时,相伴而来的还有人们之间以及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利益矛盾和冲突。维护世界和平,实现共同发展,是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而要维护世界和平,就要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要促进和实现共同发展,就要做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由此看来,“世界和平离不开忠恕之道。发达国家需要‘以己之情量之也’:己所不欲饥寒、劳苦、衰乏,就应在‘全球化’过程中负起更多的责任,使发展中国家的人民亦能得衣食、安逸、富足……也就是说,要在不同的国家、民族和文化之间实行忠恕之道”[11]。因此,国际社会的各种政治力量应当遵从忠恕之道,从全人类的整体利益出发,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普世原则运用到现实的国际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当中,做到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共同协商和解决人类面临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维护世界的和平和国际社会的稳定,并促进和实现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共同发展,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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