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和谐社会与全社会创造活力的哲学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和谐社会论文,全社会论文,活力论文,哲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0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67X(2008)05-0059-05
我们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一个全社会创造活力涌动的社会。创造活力的丰富与否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是社会发展、协调、和谐的条件,是人类得以生生日新的基础,不断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认真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各行各业人员的创造活力,坚持破除各种障碍,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1](P19)
一、创造活力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
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既是我们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途径和保证,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之一,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历史证明,只有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才能真正把和谐社会这个人类孜孜以求的理想变成现实。因此,创造活力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密不可分的辩证统一关系。主要表现是:
(一)创造活力是生产力发展的内在动力,它为和谐社会提供物质基础
创造是生产力发展的内在动力,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安定有序,前提是要发展生产力,将蛋糕做大。只有生产力不断发展,社会和谐才有可靠的经济保障,而经济的发展,生产力的提高,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创造力的发挥,创造是我国经济向更高层次跃进的最活跃因素,因此要最大限度地调动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创造是指人类利用自己的智慧,对已有的物质材料或精神材料进行加工,从而生产出先进的物质产品、精神产品的社会活动;创造力是指提出新设想,解决新问题,产生新成果的能力;而创造活力则是一个社会产生创造活动和创造力的频繁程度和广度,这三个概念从不同的层面对创造的内涵进行了阐释。创造是人类社会发展永不枯竭的动力,是推动生产前进的内在力量,人类发展的历史正是一个不断创造的历史。马克思恩格斯曾高度评价创造对社会发展的作用“‘机械发明’。它引起‘生产方式的变革’,并且由此引起生产关系上的变革,因而引起社会关系上的改变,‘并且归根到底’引起‘工人的生活方式上’的改变”。[2](P501) 产业革命是由蒸汽机、各种纺纱机、机械织布机和一系列其他机械装备的发展引起的。工业革命的熊熊烈火借助源源不断的创造发明点燃了整个欧洲大陆,使整个世界经济突飞猛进,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大大提高了人类的生活水平,完成了人类发展史上的巨变。大大促进了人类社会的文明与进步。事实证明,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与该国的创造发明密切相关。当今世界强国的经济得到飞速发展,其中全社会创造活力的激发起了决定性作用。江泽民同志曾多次强调创造对于社会、国家的重要性:“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一个没有创新能力的民族,难以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3](P36) 民族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是靠创造来推动,创造可以直接转化为生产力,并最终给社会带来巨大财富。当前,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基于物质丰富的基础之上,要建设好这个基础,就必须充分激发全民族的创造活力。
(二)充分激发创造活力是解决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的根本之道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经济社会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国有企业的改革问题、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问题、“三农”问题、贫富差距拉大的问题、社会就业问题、社会保障问题等,这些问题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重要因素,不处理好这些问题,将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当前社会中出现的这些新矛盾新问题,在现有的框架中找不到解决办法,按传统思路也找不到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因此需要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转换思维方式,寻找新的解决途径。
(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激发出最大的创造活力。创造活力的激发需要一定的条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由于其民主、包容、和谐的特质,从而为人们创造活力的激发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创造是一个创造主体在占有现有资源的基础上进行继承、变革,然后生产出新的东西。它表现出两个特点,一是新颖性;二是冒险性,即带有一定未知性,可能会成功,也可能会失败。它既包括那些最终有实用价值的成果,也包括一些错误甚至荒诞不经的想法。正因为创造有这些特点,所以需要有宽松的心理环境和社会环境,允许出错,允许试验,鼓励成功,宽容失败。古希腊被誉为西方智慧的源泉,正是得益于当时宽松、自由的环境,整个社会有一种追求真理、追求科学的氛围。中华文明源远流长,表现出勃勃生机,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中国传统文化的涵摄性、包容性、它为创造提供了一个和谐的环境,而这种创造又推动了整个社会的发展。春秋战国的文化辉煌原因很多,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当时的社会环境有利于创新,整个社会学术环境宽松、民主,为思想家们进行“百家争鸣”提供了历史的舞台,诸子百家思想相互交融、渗透,因此激发出了蓬勃的创造活力。随后的1000多年里,中国文化虽然长期处于领先水平,但并不是一个封闭的体系,而是以一种博大的气势和开放的胸怀迎接、吸纳他邦的新文化要素,不断综合创新充实自己,以增强生命活力。这是中国文化体系之所以成为世界上唯一历经数千年至今从未中断过的奥秘所在。今天,我们已经进入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当家作主,互相帮助、友爱、团结,社会稳定,政治民主、开明,全国人民上下一心,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这样的社会环境非常有利于创造力的发挥,有利于把人民群众创造社会财富的主观能动性和聪明才智发掘出来,虽然还存在这样那样影响创造活力发挥的问题,但我们有制度优势,只要我们能整合传统的文化精华,结合社会发展的形势,扬长避短,就能使一切有利于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创造实践得到尊重和支持,创造成果得到肯定。
二、我国创造活力现状及原因分析
中华民族是一个极富创造力的民族,在经济、文化和科技上曾长期处于世界先进水平,为人类的文明进步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近百年以来,在西方崛起的同时,中国却落后了,长期遭受外来侵略,饱受蹂躏。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整个民族的创造力被压抑,未能激发出来,导致生产力发展缓慢,整个国家的发展停滞不前。
(一)我国创造活力的现状
创造活力激发不够,是从近代以来就一直困扰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难题。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在这方面作了许多努力,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去加以以改造,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仍未尽人意,这种现状一直持续到今天。与欧美一些国家相比,我国民众的发明创造明显缺乏,缺乏创造的欲望,创造活力未被充分激发。以科技创新为例,目前,我国每年获得的重大专利发明数量不多,这表明我国的创造发明能力与世界发达国家还有一定的距离。《全球竞争力报告2002—2003》提出了“核心竞争国”的概念。指每100万人口获得美国专利与商标的发明专利授权在15个以上的国家或经济体,我国仅以0.15列62位,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还排在俄罗斯、巴西、印度之后。作为科技创新生力军的企业在创新方面,较之发达国家仍存在较大差距,2002年我国企业用于购买国际技术的费用为372.5亿元,而用于消化吸收引进技术的费用只有25.7亿元,两者之比为100∶7,这导致我国企业陷入自主开发能力弱,又不断购买国际技术的恶性循环。在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销售额的百分比这个指标上,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都在5%,上市技术公司甚至可达15%~20%,而我国大中型企业2001年这一指标平均只为0.8%。2002年,没有开展技术研发活动的企业占大中型企业的69%,没有新产品开发的企业占67%。上述数据可见,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企业的创造活力尚有欠缺,而企业作为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其创造活力的缺乏不利于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我国创造活力缺乏的原因分析
导致我国创造力欠缺的因素很多,其中既有创造主体的内在原因,也有诸多外部条件的影响,例如科技体制不合理,教育体制的机械性等等。但这些作为一种社会体制只是表面现象,它背后透视出的是整个社会对创造的轻视态度。中国传统文化对这种态度的形成具有决定意义,因此,对传统文化的分析是认识我国创造活力欠缺的关键所在。传统文化作为一种社会积淀,潜移默化于民众的方方面面,对我们影响甚大。这种影响不仅过去存在,而且仍以一种无形的力量作用于我们的社会,影响我国民众创造活力的激发,其中有一些思想对我国创造活力的激发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1.“天不变,道亦不变”的政治哲学,窒息了创造意识。创新意识是创造的先导,自西汉董仲舒以来,“天不变。道亦不变”的思想,就成了几千年来的封建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政治哲学思想,因循守旧成了人们言行的典范。与之相适应的是,一千多年来科举考试内容很少超出“四书五经”,学习方法一律是死记硬背。这种陈腐的哲学思想,一成不变的教学内容,填鸭式的学习方法,严重地阻碍着一个民族创造力的发挥。半个世纪以来这些观念已经受到严厉的批判,但是经过上千年的沉积,它的消极影响仍然不可低估,许多有识之士都对缺乏创新意识的现状提出了批评。
2.中庸思想对个体创造动机的扼杀。在长期落后的小农经济中,“人怕出名,猪怕壮”的平均主义,中庸之道的民族意识根深蒂固,成为一个心理定势,重压着拔尖人才的成长。在平均主义思想的影响下,谁都不敢超出别人。平均主义观念,中庸思想不鼓励通过个人奋斗超过别人,而是怂恿落后者去压制拔尖者,鼓励不分青红皂白的“杀富济贫”。久而久之,人们创新的思想火花熄灭了,求异思维的能力钝化了,敢为天下先的观念消失了,总之,个体创造的动机被扼杀了,而平均主义,中庸思想则是阻碍创造活力发挥的关键因素。社会发展到了今天,人们深刻认识到,没有社会成员的个性发展就不会有整个民族的发展,没有个体对有差异的生活方式的追求,就不会有生产力的大发展。于是,国家制定有效政策,健全法制以保护个性,完善竞争机制以激发个体的创造潜力。现在,在否定平均主义和中庸观念上已经收效显著,但是坐井观天,小富即安,胸无大志的心态依然流行,限制着民族创造力的发掘。
3.忽视个性的文化和价值取向,妨碍了独立人格的发展。中国传统文化侧重群体的发展,忽视个性。重视人的群体性和共性的培养,要求人们把群体价值置于个体价值之上,迫使个体的需要服从于群体和社会的需要,以共性来铸造个性。和西方个性主义恶性发展的文化价值取向相比,这是我们民族道德品质优良的一面,但是它过分地贬低了个体的价值,使人丧失了自主性和独立性,妨碍了个性的自由与多样化的发展。而自主性和独立性,个性自由和多样化的发展,恰恰是个体创造活力发展的基础。因此,要发展个体的创造活力,必须在民族文化中培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观念;必须破除平均主义和中庸思想,强化竞争机制,鼓励个人创造;必须重视培养个体的独立性和自主性。
4.全社会缺乏浓厚的创造活动氛围。一国文化直接塑造了人们的价值取向,决定民众对创造活动的态度,鼓励或是冷淡,欣赏或是不屑。人们对创造的态度又造就了全社会无形的压力,使每一个人都屈从于这种影响,相关的社会体制也受这种文化价值观的影响。比如我国教育制度的种种弊端:效率低下,学生重考试轻实用,重应试教育,轻素质教育等,很大程度上是受文化价值的影响。社会体制的弊端又加剧了个体创造活力的缺乏。因此,要在全社会培育创新的氛围,必须对传统文化进行反思、批判、扬弃、整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改革相关的体制,最终铸成适合中国国情的文化氛围,着力激发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
三、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的对策措施思考
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措施,方能取得预期的效果。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人是创造的主体,只有“人”才是社会创造力量最重要的源泉。创造的产生离不开自然资源和物质财富的支持,但这是不够的,有的国家和地区自然资源丰富,物质财富充足,但缺乏创新活力;有的国家和地区虽然自然资源匮乏,物质财富短缺,但整个社会充满创造活力。正因为如此,要想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应该更多地发掘出人的价值。由此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强调人的主体地位,维护人的尊严和人的基本权利。为此,创造主体才有从事创造的欲望,并积极投入到创造活动当中,将创造活力充分激发出来。
(二)维护社会公正和社会正义
社会公正和正义是产生创造的必要社会环境,是保证创造主体平等地位的前提。一个充满创造活力的和谐社会,必然是一个尽可能让所有创造主体享有机会平等的社会。我们要给予最大多数人平等的机会,使他们能共享当前社会的资源,如果我们仅仅将机会给少数人,只把激发创造活力寄托在精英身上,那就违背了社会公正和社会正义的原则,就会窒息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因此,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公平正义的良好社会环境,是创造活力得以激发的重要条件之一。
(三)坚持“四个尊重”
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最重要的就是要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4](P20) 从政策上支持、制度上保证社会的开放性和竞争力,这是党对于如何激发创造活力的基本方针,十六届四中全会把“四个尊重”作为“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的前提,进一步突出了“四个尊重”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性。尊重劳动,这是党长期执政,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经验的总结。实现全面小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只有靠辛勤的劳动,顽强的拼搏才能换取。所以,“尊重劳动”是我们党履行执政使命的逻辑必然。一切劳动,凡是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不管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不管是简单劳动还是复杂劳动,不管是普通工人、农民还是其他社会成员的劳动,都是光荣的,应该受到尊重,社会主义荣辱观也论及“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5](P87) 尊重知识,现代社会已经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是现代经济发展的基础。在知识经济中,原材料、能源、资本劳动力的作用在日趋降低,知识技术和创新能力成为经济的主要推动力。知识迅速改变了整个世界的产业结构,使我们的生活日新月异。将知识作为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的方针之一,充分体现了社会的发展趋势,突出了知识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尊重人才,人才是指有知识、有能力、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人才兴国,人才强国,这已成为社会的共识,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关键是人才的竞争,这已是当今社会不争的事实。一个国家有了成批的人才,就会迅速推动整个民族科学文化水平的提高。人类几千年的文明史和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的发展进程都反复证明:知识就是力量,只有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社会才能有较快的发展。尊重创造,创造作为一种具有探索性的活动,体现了人类对自我的超越,具有实践性、批判性和独创性,是人类对真理的追求,创造性活动不仅十分艰辛,而且对人的知识能力、水平、经验、技能等要求很高,做成功不容易,所以,这种活动本身就应该得到世人的尊重。同时,创造成果的产生会推动生产力的大发展,是生产力发展的内在动力,生产力的发展又会带来物质财富的积累,将人类的生活水平推进到一个更高层次。总之,创造是人类社会得以发展的重要原因和强大动力。要坚持破除各种束缚人们创造活动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在全社会形成鼓励创造、追求创新的社会氛围,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
(四)构建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的新的体制机制
列宁指出,生气勃勃的社会主义是人民群众创造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样要靠亿万人民的首创精神和创造活力的充分发挥。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迅速增长,综合国力大幅跃升,人民生活显著提高,总体上实现了由贫穷、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这与改革开放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密不可分。我们党提出最广泛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其着眼点就是要从政策上促进、从制度上保证全社会创造活力的发挥。坚持和弘扬勇于探索,勇于创新的精神。在深化经济、政治、文化体制改革中,积极探索和建立能够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的新的体制和机制,当今社会中,阻碍创造活动的因素很多,但体制和机制的阻碍可谓是主要的障碍之一。
(五)最大限度地凝聚和发挥全民族的力量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仅靠少数人是不能成功的,必须依靠和调动全民族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古人曰:“夫乘众人之智,则天不任也;用众人之力,则无不胜也”[6] 广大知识分子、工人阶级、农民始终是推动我国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首先要充分调动占全社会成员大多数的工人、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其次,要正确认识新的社会阶层。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力,事实上,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他们为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了重要贡献,已经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不能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作判断政治上先进或落后的标准,而主要应看他们的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表现,要大力支持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政策法规,为他们投资创业开辟更加广阔的天地。
(六)努力形成强大的和力和合力
“和”与“合”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精粹,也是一种创造力量。实现社会的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地区之间、各行业之间、社会群体之间的发展速度和富裕程度必然会有所差别,但这种差别不能无限地扩大下去。必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和社会发展,统筹区域和全体发展。既要继续支持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在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制度创新等方面走在前列,又要大力推动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帮助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既要鼓励优势产业多为社会创造财富,又要在资金投入、政策导向、体制创新等方面帮助困难行业和产业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既要鼓励先富群体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多做贡献,又要关心困难群众,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要在全社会提倡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形成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
(七)坚持制度创新
制度创新必然带来体制上的活力。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社会基本矛盾(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协调运行不是自然而然进行的,而是通过制度创新实现的。制度创新的实质就是破除与生产力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进而建立起与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新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通过制度创新,革除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形成反映生产力发展和人民群众要求的新体制。于此,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得到激发,社会才能充满活力,只要我们不断在实践中探索前进,永不懈怠,我国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将充分迸发出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巨大的力量。
[收稿日期]2008-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