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发展高科技风险投资业的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高科技论文,厦门论文,风险投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832.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398(2002)01-0044-08
风险投资把资金、人力资源和高新技术有机结合在一起,以其高投资收益支持来推动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因此,利用其支持高科技产业发展已成为各级政府的一致行动目标。据中国科技金融协会的调查和《亚洲风险投资杂志》统计数字,2000年我国有200多家风险投资公司,74亿美元风险投资基金(除外资)。风险投资金额达54亿美元,风险投资公司选择投资的89%是来自高新区和创业服务中心研究开发的高新技术项目。我国各级政府在筹建风险投资公司时,也都明确地把投资领域设定在国家经济政策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范围内。
自90年代中期以来,厦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有了实质性的进步。1990年,创办了“厦门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该区包括小东山高科技园、路桥高技术工业园和海沧高科技园等7个区。产业发展主要以生物技术工程、新材料等高科技为主。美国贝恩公司认为厦门火炬开发区是全国52个国家级开发区中最适宜外商投资的开发区。至2000年开发区引进内外资项目100多项,实际到资2.2亿美元,被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35家。正在孵化高新技术成果30项[1](20)。与此同时,作为促进高新技术发展的风险投资事业也开始了其从无到有的发展历程。
一 厦门高科技风险投资业的形成和发展状况
1.厦门特区政府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及高科技风险投资的政策扶持
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而言,1995年厦门市开始将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定位于重要的战略举措。特区政府先后颁布并实施了《厦门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暂行办法》、《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厦门市政府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及《厦门市关于扶持软件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法规,为厦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据统计,1999年厦门市财政对科技产业发展投入2.03亿元,占当年财政支出的4.27%,其中科技三项费用1.75亿元,占当年财政支出3.68%。还安排专项资金10036万元,用于厦门市省级以上名牌产品、新产品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返还;安排4000万元,用于软件业及信息港的建设;争取中央国债转贷资金3500万元,为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同时,厦门享有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科教兴市先进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等称号,这些软硬环境的建设为高科技风险投资的发展提供了适宜的外部环境。
在人才引进方面,于1999年11月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规定》,为吸引归国留学人员来厦门创业,于2000年7月出台了《厦门市引进留学人员若干规定》和《厦门市留学人员进驻创业园的管理规定》等优惠政策,特别是对带项目创业的留学人员将给予从留学人员专项资金中拨发的10万元作为资助。
为尽快建立起高效而有规模的厦门高新技术产业群,厦门市政府尝试发展风险投资,并在初期承担先导作用,率先成立风险投资公司。就目前,为了鼓励国内外风险资本投资厦门特区高新技术产业,为了规范风险投资机构的设立和经营,为了保护风险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了在风险投资立法上先行一步以解决厦门市缺乏相应的风险投资政策法规问题。2000年初厦门市政府颁布了《厦门市促进风险投资发展若干试行规定》,允许风险投资公司运用全额资本进行投资并可按当年总收益的3%-5%提取风险补偿金,用于补偿以前年度和当年投资性亏损等。同时决定成立市风险投资行业协会。
2.厦门风险投资公司发展的现状
厦门主要有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公司和松涛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前者成立于1998年12月,由厦门国有资产投资公司、生产力促进中心和高新技术创业中心联合投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截止2000年11月初,公司先后投资了涌泉科技项目(500万元)、环境科技项目(390万元)、卫士通网络(250万元)和神猫科技项目(35万元)等4个高新技术项目。其中,第一项属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在风险投资公司的帮助下,涌泉科技花了100多万元买断复旦大学的一个高科技项目,并以530万元的价位转售给法国某公司;在风险投资公司的帮助下,还申请到国家计委1500万元的高科技发展基金。后者是福建省首家完全由民间资本参与设立、专门对高新技术企业及技术创新企业进行风险投资的股份公司,成立于2000年4月,注册资本为2600万元[2]。该公司主要投资项目有:(1)出资1300万元参股投资厦门涌泉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期限为3年,并参与协助企业上市前的规范管理工作。(2)出资40万元参股厦门市集美区科技创业服务有限公司——集美区高新技术创业中心的建立,投资期限为5年。该中心主要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与培育提供场所和综合服务。
另外,2000年10月13日厦门市投资规模最大的高科技风险投资公司——厦门厦大建南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由厦门大学与深圳雄震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立。
二 制约厦门高科技风险投资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1.风险投资资金数量与规模偏小
与其他地区相比,厦门风险投资企业的资金实力并不强。同为政府出资支持创办的风险投资公司,2000年11月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公司持有资金3.1亿元,已投资7个高新技术项目,投资额达56000万元[3]。深圳市政府出资的深圳创新科技投资公司在1998年成立之初注册资金就达到7亿元,目前拥有了16亿的资本,可调动和影响的资金已有30亿元;设立的风险投资机构达20家,资本金总额40亿元;有22家境外风险投资机构投资20多家高科技企业,投资额达11亿元多人民币[4]。比较之下,厦门高科技风险投资公司的启动资金大多在3000万元以下,难以对高科技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生产所需资金提供有力的支持,而且风险投资机构也严重缺乏。
2.科技实力低以致于无法提供良好的项目市场
厦门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公司运作第一年在申请的近百个项目中只投资了涌泉科技项目。被淘汰的项目大都带有共性的问题:技术难度低、市场前景不大、创业者缺乏管理经验和能力、项目中的知识产权权益人不明确等。由此可见,可供风险投资公司选择的高新技术项目看似不少,但真正具有高科技含量和良好市场前景的项目还是远远不够的。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厦门目前科技水平较低的缘故。良好的项目市场需要以雄厚的科技实力为依托,在此方面与其他城市相比存在差距。1999年北京高新技术产业实现增加值165亿元,占工业增加值的27%,占北京市GDP的7.6%[5]。深圳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近5年来以年均40%的速度增长,2000年深圳高新技术产品产值高达1064.45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41%;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为51.33亿美元[6](29),都大大地超过厦门目前的水平。总体较低的科技水平导致了风险投资可选项目的缺乏。只有具备了创新的技术和优异的竞争优势才能吸引风险投资家的注意,这些都需要强劲的科技实力以及丰富的科研力量作为重要基础。没有较高的科技水平就很难保证项目市场这一重要环节,而没有充足的项目市场作为风险投资对象,风险投资就举步维艰。
3.风险投资观念淡薄与知识不足
风险投资在厦门市是个新生事物,人们对其含义、特征、运行过程等不甚了解,存在风险投资观念淡薄、风险投资意识差、风险投资知识贫乏等一系列问题。只看到其高风险,而未认识到其高收益。厦门市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公司总经理潘若谷指出,厦门风险投资公司发展缓慢的原因是许多企业不理解风险投资的涵义,把风险资金当作慈善基金申请,有些非高科技项目,也来“借钱救急”。甚至许多创业者申请资金时,不愿意提供企业真实状况,使得风险公司无法掌握企业的财务状况、贷款信誉和参与企业的管理。而风险资本家对风险企业的管理参与、咨询和监控是降低投资风险、确保投资收益的重要手段,也是风险投资区别其他融资方式的重要标志,创业家和创业企业普遍缺少风险投资知识。
4.具有风险投资家素质和富有远见的专门人才十分短缺
风险投资需要风险投资公司职员具有技术、市场、金融等全方面的知识。既要对申请投资的项目进行技术评估,又要对新产品的市场销售前景做科学预测,从而进行风险投资的最终决策。2000年上半年美国98%的风险投资来自至少有过一次风险投资实践的融资基金,比1998年提高了20个百分点。由于高科技投资项目资金需求量大,公司价值难以认同,需要经验丰富的风险投资者驾驭。厦门由于体制所限,既懂技术又通金融及营销的复合人才,特别是在风险投资领域有经验、高素质的人才相当匮乏。
5.科研力量薄弱,创新精神有待进一步培养与发展
科技研究与开发是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前提,拥有高素质的科研队伍是提供高质量科技项目、促使高科技产业顺利高速发展的不可或缺的条件之一。北京是中国的科学研究中心和教育中心,拥有北大、清华等著名高校68所,校属研究机构309个;以中科院为代表的科研机构489家,研究人员38万。深圳则根据本地实际,建立了以企业为主体的开发体系,727家研究开发机构中有679家设在企业,占总数的93.4%。全市有15个市级以上的工程技术开发中心也全部设在企业,研究开发人员90%集中在企业。与此同时,2000年深圳的“虚拟大学园”已有37所院校和17个国际网络成员,其中有26所院校在深圳设立研究院。还与国内130多个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6](30),并拥有如联想、方正等大公司的研究开发机构,成为全国高科技产业化率最高的城市。厦门有厦门大学、集美大学、鹭江大学等为主的教学、科研机构,但总量偏少,科技成果和科技水平的积累有限,与国内外高校及科研机构的联系合作也相对缺乏。科技水平的提升同样离不开创新精神的发挥,厦门作为一座古老的岛屿城市,历史悠久,独特的人文环境带上了传统的气质,却缺乏了现代社会所需的创新精神。
6.现有产权交易市场尚不完备
有投入就必定要求退出,风险资本的成功退出是风险投资的吸引力所在,高科技企业上市是企业和风险资本家都争取的最好退出渠道,但是能上市的高科技企业毕竟是少数。因此,需要在股票市场之外探索新的科技产权流动方式。高新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主要是面向高新技术企业,满足风险投资者在高新技术企业成熟时的产权交易服务需要,同时兼顾各类高新技术企业的产权交易需要。而厦门的产权交易中心所提供的服务主要有:(1)产权交易的合法鉴证服务、信息服务和资讯服务;(2)产权、股权的拍卖服务;(3)企业改制、资产重组、收购兼并的咨询策划服务等。中心服务功能还很有限,拓展和发挥现有的功能,建立满足风险投资退出要求的产权交易模式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7.政府行政部门办事效率低且政策优惠条件有待进一步提高
加强对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引导,鼓励科技人员创办高科技企业,鼓励建立风险投资公司,是政府的职责所在。而为此所制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只有在真正落实的同时,不断地进行调整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厦门特区政府虽然出台了一些有关吸引高科技人才创业和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及扶持风险投资的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正如本文第一部分所述。但是我们仍然认为还存在着许多棘手的问题。比较突出的是,在厦门投资的企业深感政策优惠不足的现象普遍存在。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政策没有广泛宣传,一些企业不知道有哪些优惠政策,还有一些企业已经可以享受优惠政策进行经营却全然不知,更多的企业不知道如何才能使企业适应厦门的投资大环境来创造条件利用优惠政策进行主动进攻型生产经营;另一方面则体现了政府行政部门管理水平不高、办事效率低,没有真正落实政策的实施。诸如特区政府出台的政策尚缺乏系统性;行政部门管理水平仍徘徊不前,服务意识不强,管理模式没有创新和突破;市场经济法规不够完善,不能满足风险投资领域的特殊需要;经营环境优势减弱,外商生活配套的环境国际化水准不高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另外,与其他地区相比,厦门的高新技术产业优惠政策还可以进一步改善。例如,深圳规定经营期10年以上的外资或合资高新技术企业从获利年度起,免税2年,减半征税10.5年;从1998年起市财政分3年每年对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服务公司注资1亿元,到2000年达4亿元[1](21)。就风险投资发展政策而言,西安高新区出台的优惠办法规定,只要高于《公司法》规定的各类企业最低出资额上限(即50万元)即可创办风险投资公司或投资管理公司;风险投资公司收入的50%以上来源于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收益,即从取得第一笔收入(分红或股权转让收入)起,两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7]。这些对风险投资公司组建及运营的优惠政策值得厦门借鉴。
三 对厦门高科技风险投资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1.树立良好的风险投资观念,由市场引导风险投资运作
目前国内的风险投资机构大多是由政府出资操办的,厦门高科技风险投资公司也不例外。由于政府机构的运作方式与风险投资截然不同,风险投资公司要想顺利运营,需要政府放开,让公司严格按照商业原则来独立开展。深圳创新科技投资公司之所以能成为国内风险投资机构的最亮点,很大一部分应该归功于深圳政府的开明态度。政府与经理人阚治东达成原则“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按经济规律办事、向国际惯例靠拢”,深圳市政府还承诺对创新投资公司做到“不塞项目不塞人”[6](31)。相比之下,厦门高科技风险投资公司的“谨慎经营、积极探索、稳健操作”原则就显得过多的官方色彩。厦门政府也应转变自身的观念,参考深圳做法,依国际惯例参与风险投资公司运行。
特区政府应尽力运用政府的各项职能,在风险投资发展初期起引导、鼓励作用,不干预风险投资公司运作,集中建设风险投资发展的法律环境、政策环境等;加大风险投资宣传,利用各种有效途径,如通过广告、广播、宣传栏、创办专业杂志等方式普及风险投资知识,树立风险投资观念,从总体上为风险投资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2.充分利用特区立法权,尽快完善风险投资机制方面的地方法律法规
在国家尚未出台《风险投资法》以及新的《公司法》之时,为求风险投资的健康发展,特区政府应该充分利用特区优势,发挥立法权,制定出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法律条例。多年来,深圳特区政府正是利用了这一优势,大力建设法律法规体系,先后制定了一系列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配套法规,逐步建立并完善了以保护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政策法规体系,才赢得了全国高科技产业化的最高地位。反观厦门,市政府2000年初颁布的《厦门市促进风险投资发展若干试行规定》是特区立法的一大发挥,但这一优势还未充分得到利用,应该继续致力于有关风险投资方面的立法工作。把风险投资公司的创立、投资运营、风险转移与中介机构的创立等问题加以规范化,明确风险投资者和风险投资企业的权益,使其运作有法可依。同时,应加强有关风险投资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体系的建设。
3.吸引各类资金,壮大风险投资基金
风险投资资金的壮大有赖于社会各种资金的注入与补充。在国外,风险资本的主要来源包括养老基金、捐赠基金、企业和个人投资以及风险资本家的投入等等。厦门风险投资基金的扩展可以从以下几条渠道获得:(1)居民银行储蓄。截止2001年厦门市居民储蓄存款已达211亿元[8],如此巨额的居民储蓄存款只要采取适当的措施和政策,引导到发展风险投资上来,将是对厦门风险投资的巨大支持。(2)大公司资金。根据发达国家风险投资发展经验,资金雄厚的大企业是参与风险投资运作的主体,许多著名的大公司往往都有自己的风险投资公司。目前由联想集团出资1亿美元的联想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开始启动风险投资业务,与方正、清华紫光等公司一起成为国内公司参与风险投资的领导者。厦门拥有多年吸引外商的经验,全球1000家最大跨国公司已有25家在厦投资兴办企业[9],本地企业也具有一定的规模。因此,应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风险投资市场,风险投资发展模式必须要逐步走向社会化。风险投资应积极吸纳本地资金,进一步向外资开放,充分利用一年一度的9·8投洽会、台交会以及信息网络、香港厦门联谊总会和海外联谊会等渠道,积极吸引国外的风险资本。这不仅可以引进外资,而且还可以学习国外先进而规范的风险投资运作方式和经验。还可以参照深圳做法,按国际惯例在境外募集并注册风险基金,专门投资于境内的高科技产业。(3)吸引银行介入。厦门全市拥有各类金融机构600多个,除国有商业银行和中外合资的“厦门国际银行”、外商独资的“厦门商业银行”外,香港集友银行、英国汇丰银行、新加坡大华银行等境外银行均在厦门设有分行。强劲的金融实力是风险投资不可忽视的吸收对象。厦门可借鉴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科苑支行的做法来吸引银行进入风险投资业[10]。具体操作过程是:风险投资项目或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同时银行向企业收取一定比例的干股、期权作为抵押,而贷款企业必须有风险投资机构所提供的担保。这样既发挥了风险投资公司的专业职能,又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银行风险,为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所需资金。
4.组建高科技产权交易市场,为风险投资退出寻找出路
一般来说,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有公开上市、出售、重组和清理。其中公开发行股票是收益比较高的方式,而且有助于企业在市场上树立形象并保持持续融资的渠道。这就要求高新技术企业首先积极利用证券市场的“壳”资源,在上海、深圳证交所间接上市和关注香港创业板、深圳的“二板市场”,争取政府支持上市;同时政府也要鼓励企业开展兼并收购活动,拓展风险资本的退出渠道。其次,政府与企业也要重视场外交易,即区域性的资本交易市场。如上海把拍卖国企的产权交易市场发展成高技术企业的区域性市场,通过这一交易,其交易额在2000年上半年达到180亿[11]。从厦门的实际出发,应该在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基础上,利用现代网络技术组建科技产权交易系统,使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兼有一般产权交易和技术产权交易双重功能。高科技产权交易系统除了汇集各种高科技项目供需信息,还提供高科技产权交易、风险投资等咨询服务,满足高科技企业产权交易需求。同时探索设立厦门风险投资协作网络,注重拓展交易中心对外辐射范围,加强与国内外各地的联系,逐步发展成为全方位的区域性高科技产权交易中心。
5.培养和引进高素质的风险投资家和科技人才
风险资本家的能力是成功风险投资的关键之一,美国风险投资公司往往聘请有经验的高级经理,参与创业企业家管理,了解风险企业的发展特点,使之成为候补的风险资本家和候任的风险企业总裁。而风险投资在中国发展的时间不是很长,在国内很难找到好的风险资本家。加上国内的专业管理人才一般倾向于在大公司的稳定工作而不愿投入到风险投资行业,吸引和培育一批优秀的风险投资家就显得尤为重要。
厦门特区对高级人才除了出重金聘请之外,还可委以重任使其能力得到充分的发挥,在加强对我国台湾经济合作同时,借鉴台湾风险投资发展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然后以台湾为突破口联系港澳,进而实现国际交流,吸引国际人才和优秀风险企业家;政府还要改进和加强特区的教育系统,使其发挥在培养人才方面的作用;大学和研究机构要积极激励科研人员创新,倡导科技企业家精神。总之,培养和引进风险投资家可以通过三条渠道:(1)依托本地高校,选派掌握高新技术的人才去学习风险投资;(2)选送高素质人才到国外考察学习;(3)从国内外引进一批高素质的风险投资家。
6.建立和完善风险投资的中介机构
风险投资公司从接受项目申请、进行项目筛选、项目评估到最终确定投资决策,需要经历一个复杂而又专业的过程。在此期间所需的会计、审计、评估工作,需要由不同类型中介机构的支持。与风险投资有关的中介机构有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投融资咨询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商业银行和证券商等一般性中介机构以及行业协会、督导机构、标准认证机构、知识产权估值机构、科技项目评估机构和专业性融资担保机构等专业性中介机构。这些机构可满足风险投资的资信评估、市场分析、资产评估、成果鉴定等方面的需求,是风险投资不可或缺的服务环境。1997年深圳就按国际惯例成立科技风险服务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和金融投资提供中介服务,成为深圳市资本市场和项目市场的媒介机构,为深圳风险投资的发展发挥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厦门目前已拥有一定的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等一般中介机构,并筹划成立风险投资行业协会,需要进一步加强其他中介机构的建立与发展。
7.加速建立厦门大学科技园,提升技术创新实力
大学拥有丰富的人才、智力、科技资源,建立大学科技园不仅可为风险投资提供良好的科技项目、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最终将成为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重大力量。实践证明,科技园是全面技术创新的一种最有效的组织形式,斯坦福大学科技园、剑桥大学科技园、中国台湾新竹科技园等就是很好的例子。目前,国家教委确定了第一批15所大学科技园,并计划在“十五”期间建设100所大学科技园。厦门应该积极建设已在筹备的厦门大学科技园,发挥厦门大学现有的科研力量,同时科技园要综合利用附近的多种知识优势、科技资源和人力资源等吸引社会力量的参与。厦门政府可以利用大学科技园,在区内设立与深圳相似“虚拟大学园”,除依托本地高校外,进一步加强与内地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吸引北大、清华等著名高校来厦门设立研究机构和研究所,充分利用国内外高校科技资源提升本地科技水平。另外,为了提高民间风险投资的积极性,可由大学科技园提供高科技成果,由风险资本进行高科技成果的孵化,再由高校上市公司吸收孵化的高科技成果,将其发展壮大并形成产业。建立厦门高校产业发展公司和高科技公司,通过买壳等方式上市,培育出如东大阿尔派、清华紫光、北大方正等优秀高校上市公司,继而充分发挥高校上市公司的融资功能为风险资本孵化的高科技成果服务。孵化所需的风险投资基金可由大学、高校上市公司和其他投资者共同筹集,委托专业风险投资公司管理。这样风险资本既有源头又有出路,风险投资公司又可有用武之地,无疑在一定程度上刺激风险投资的发展,丰富了风险投资机制,更好地促进风险投资业向成熟方向发展。
8.优化基础设施,营造国际化生活及投资环境
厦门是中国对台贸易的窗口,对台贸易出口已连续3年呈现高速增长,1996年出口额达7000多万美元,1997年达1.32亿美元,1998年出口额达1.5亿美元,中国台湾跃居为厦门特区第5大贸易出口伙伴[12],充分显示了厦台的密切经济往来关系。因此,厦门要扬长避短,营造良好、适宜的环境吸引人才创业、企业投资。对于岛内的基础设施,厦门要加快投资通向内地的高速公路以及铁路建设,加快港口码头及配套设施建设,抓好机场的配套建设,完善市政道路网络,使城市布局更加合理。以国际通行的标准作为目标,从语言、文化、医疗、服务、住房等多方面改善环境,从而达到吸引内地优秀管理、科研人才及归国留学生和外商到厦门创业、工作、投资之目的。
除此之外,还要运用信息技术,促使厦门企业孵化器虚拟化。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孵化器要想建立包括风险投资、技术市场、政策咨询在内的技术创新全过程服务体系,网络必将成为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有效工具。厦门特区应该在现有高新区的基础上,利用信息技术积极创建网络服务,强化科技孵化器功能。一方面为发展高科技企业提供更有利的支持,另一方面依靠提升的科技水平进一步提高服务。
厦门是闻名的“海上城市”,但其综合实力与特区之名不相符,厦门既要发展高科技风险投资更要用创新的思路来发展城市经济。通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提升,创造良好、适宜的环境。从而,以丰富的人力资源带动经济的全面发展,由内而外协调好宏观微观环境。在市场双向选择的基础上加强风险投资和高新技术项目有效结合,让市场商业化和经济规律真正成为风险投资的“游戏规则”,逐步完善风险投资机制,促进高科技产业稳健发展。
收稿日期:200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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