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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筑结构的立体化带来了建筑起重机械在施工过程中的重要性越发凸显,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是建设工程安全的重要组成。本文通过近年来发生的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分析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特点,结合建筑起重机械的监管规定和上海地区监管规定提出几点管理建议。
关键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事故;措施
一、概述
建筑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大中城市建筑结构的高耸化、立体化,带来了建筑起重机械的大规模应用。由于建筑起重机械的特殊性和高危性,多数建筑起重机械被列为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管。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计,2012年建筑和市政工地发生3人及以上的较大安全事故总计25起,其中建筑起重机械事故10起,25起工程事故共造成116人死亡,其中起重机械事故共造成55人死亡,占比47.4%。2017年建筑和市政工地发生3人及以上的较大安全事故总计24起,其中建筑起重机械事故9起,24起工程事故共造成86人死亡,其中起重机械事故共造成33人死亡,占比38.4%。建筑起重机械发生安全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是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之一,建设部针对建筑起重机械颁布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令),与此同时,省市地区也颁布了针对各自地方建筑机械使用特点的管理规定,如上海地区于2014年9月11日发布了《上海市建筑起重机械监督管理规定》[沪建管(2014)755号]。
然而,由于建筑起重机械因设计生产质量缺陷、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日常维护保养不够重视和相关人员责任心不强等原因,使得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事故在建设工程事故中的比例不容小觑。分析事故原因,并在目前监管政策的基础上提出合理意见,为完善目前监管政策和减少建筑起重机械的事故发生有着重要意义。
二、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原因分析
笔者自从业以来即开始关注工程中的各类事故,通过多种渠道,查阅众多事故资料,其中,建筑起重机械事故的比例让我触目惊心。
2018年10月4日上午,湖北省天门市北湖轩1号楼项目发生一起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造成3人死亡。该事故中吊笼连同标准节一同坠落,事故原因是附着设计不规范,标准节螺栓漏安装造成。
2018年10月5日上午,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博文欧洲城建筑工地发生塔式起重机在安装过程中操作失误倒塌事故,事故造成3人死亡。
2018年10月6日,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临安路一在建工地发生塔式起重机倒塌事故,一座正在使用中的塔吊拦腰截断,正在施工中的楼体很大一部分被撞击塌陷。经事故调查发现造成该事故的原始是塔式起重机司机违章作业,使得塔式起重机失去平衡,缓慢倾斜后,在塔式起重机第二道扶墙位置弯曲,索性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如此密集的建筑起重机械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重大威胁,也给施工单位、机械租赁单位和安装拆卸单位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笔者通过所查阅案例起因进行对比分析,浅谈自己对建筑起重机械事故的认识。
建筑起重机械事故频发,主要原因可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
(一)安装拆卸操作不够专业
建筑市场的迅速崛起,带来的不只是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商业契机,同时也带来了从业人员的参差不齐。近年来多起事故由于操作人员不够专业引起,各主管部门不断加强管理,但陈旧的从业习惯不能一时间全部改掉。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多发生在安装拆卸过程中,因在该作业过程中大量作业人员围绕在建筑起重机械周围,因为其不规范的操作极易造成群死群伤。
安拆单位的拆装人员不够专业主要原因归结为以下几点:
拆装人员未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对所拆装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知识缺乏,安全意识淡漠,经常进行违章作业。
相当一部分拆装队伍是临时组成的,管理混乱,对所从事业务不熟悉,责任心不够强,并且未持有相关部门要求的作业证书。
拆装作业前并未编制拆装方案,即使编制了拆装方案但未将拆装方案进行技术交底,让每位操作人员熟知。
拆装过程中未进行统一指挥,无法达到默契配合的程度。
顶升作业过程中发生机械、液压、电气故障等不能有效的采取应急预案。
起重机械安装完成后未进行自检和法定的第三方检验即投入使用。
(二)使用过程中管理不到位
系统的安全管理学中提出管理失误的事故理论,工程技术的局限性不能避免所有事故,然而安全管理被看做事故因果链条中的最重要环节。
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过程是时间跨度最长的一个环节,同时,使用过程中的管理也是最复杂的。其涉及到工程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监管、租赁单位的使用安全责任、维修保养单位的日常维护和检测单位的定期或不定期检验等,如何协调每个方面对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是保障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
很多使用单位对于起重机械的规章制度只是一纸空文,并没有进行切实的实施政策,甚至缺少操作规程、绑挂指挥规程、培训机制、检修规定、设备状态档案制度等最基本的规章制度。众多的起重机械事故中可以发现,工程中应用的竟然是非法的不合格设备,这也暴露出管理程序中的问题,安装前的检查不能只停留于书面。
使用单位应该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应急预案,施工现场的不安全操作影射出来的是管理层的失误和不负责,甚至是企业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的漏洞。操作人员的行为和工程事故直接关联。现场指挥人员和司索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避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场混乱的情况。起吊物被起吊前必须清楚物体重量,避免超重现场发生,检查钢丝绳情况,避免起吊物捆扎不牢。严禁指挥和司索人员饮酒上岗,在司机瞭望视角不充足时,一定要听从指挥人员的指令。当遇有紧急突发情况时,所有人必须按照应急预案要求执行。
起重机械的自检部门应切实检查到位,占据了起重机械事故25%左右的竟然是由于锁具的失效。日常维修保养中不可疏漏,其经常发生事故的原因有起升钢丝绳断裂、捆扎用钢丝绳断裂、吊钩冲顶、行走机构脱轨、电动葫芦过卷扬、制动器失效等。问题的凸显反应到管理层面就必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筑工程中,由于人员流动性较大,安全技术措施在每位员工上岗前必须认真学习。设备的日常保养不及时,常造成起重机构失效,机械结构存在问题,各限位装置不能及时起到作用,电气控制元件老化失效和超载保护装置失效等。
(三)起重设备原始缺陷
起重机械在设计、制造、安装拆卸、改造过程中常存在缺陷,此类缺陷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还有一些设备的原始缺陷,虽未直接造成事故,但也给设备故障带来隐患,常被人们忽视。
很多生产厂家随持有制造许可证,但其并不具备设计能力,所使用图纸为专业设计机构转让得来。为实现利益最大化,常降低制造工艺标准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原材料,从而降低了设计中原本富余的安全系数。主要表现为如下几种特点:
主要结构件焊缝做工粗糙,设计不合理焊接应力大,在承受载荷后出现开裂,久而久之引起结构破坏。
附着装置连接撑杆不采用标准件制造,无法保证稳定性、强度和刚度要求,容易引起失稳破坏。
起重臂等结构件的联结销轴的轴端定位方式不合理,当承受交变应力时极易脱落。
起重机械的限位及联锁保护装置设计不合理,容易引起机械运行过程中人身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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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少钢材用量,随意删减原本对机器使用中起到安全保护作用的部件,如塔式起重机上的爬梯护圈被去掉,塔式起重机爬梯横杆距离任意加长,联接销轴在生产中未进行调质处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断裂等。
制造工艺粗糙引起传动的机构不能正常完成动作,如塔机的过渡滑轮位置设置偏离卷筒中心线使得钢丝绳偏角过大,使用中极易脱槽,钢丝绳防脱装置于滑轮间隙过大达不到标准的防脱要求,甚至去掉防脱装置。
零部件选型不合理,如钢丝绳选型不合理引起钢丝绳磨损严重,减速器选型不合理等。
电气设计不合理,如电气控制系统元器件按普通标准选型或劣质产品,极易引起接触器粘黏;开关箱不安装漏电保护器等。
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问题
建筑安全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相关部门和各地方机构陆续出台各种监管政策,总结近几年的建筑起重机械的监管现状和事故发生原因,监督管理的重点和不足之处主要集中在如下几点:
(一)关注安拆队伍资质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第十条规定:“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同时,《上海市建筑起重机械监督管理规定》[沪建管(2014)755号]第十二条规定:“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单位,应依法取得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安拆过程作为塔机使用过程中最危险的环节之一,其所产生事故的比例相当可观,但在建筑起重机械安拆过程中常出现超范围承揽工程的现象,给安拆作业带来更大隐患。
对安装拆卸过程和操作人员的管理尤为重要。由于建筑市场人员流动性较大,管理难度不断加大。建筑起重机械在安装拆卸过程前,应按照安全技术标准、生产使用说明书和起重机械的性能,编制针对该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需要经由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施工总承包单位及监理审核合格后,安装拆卸方案应在技术交底后投入使用。
塔式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注意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回转限制器、行走极限开关、夹轨器和上下限位等安全装置,施工升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安装限速器、安全勾、制动器、极限开关、笼门联锁装置、层门、底层防护围栏、缓冲装置、地面出入口防护棚等安全装置。
(二)加强检验验收机制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后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填写详细的验收记录,验收中要重点注意以下问题:起重机械是否存在多塔作业情况,起重机械周围的高压输电线是否满足安全距离,金属结构是否存在裂纹等疲劳破坏、各种安全装置是否安装完全并进行试验其有效性,零位保护、接地情况、制动装置是否齐全,制动装置是否有效,防雷装置是否安装,警示装置是否齐全,额载试验、静载试验等。
在安装后使用过程中,使用单位往往忘记顶升后的验收,每次加节后应有验收记录,如自有机构人员不能满足验收专业性要求,可请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代为验收,消除顶升后的安全隐患。
(三)重视维保单位的日常检查
目前多数使用单位,对于日常检查只是模式性的填写记录,并未真正进行检查,所检项目不够重视。此类使用行为的检查无法做到跟踪检查,只能整体提升使用单位的安全意识,加强日程检查的培训力度。
(四) 安装告知机制应加强监管
从事起重机械的安拆活动前,必须办理起重机械的安拆告知手续,同时将以下资料报送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
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告知书
生产厂家主要结构图纸和型式试验报告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
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及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安装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建筑起重机械不能进行备案,让不合格产品消失在设备使用前。并且确保所备案设备与产品证明文件一直,消除“一机多证”和“一证多机”的情况。
四、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管的几点建议
(一)注重日常工作中安装拆卸队伍的监管
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阶段作为事故高发的地带,应加大管理力度,安装前应完成备案注册手续,基础部分要严格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施工。安装前,应根据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及生产厂家的说明书编制适合该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方案编制后应经过安拆拆卸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并包总包和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使用。安装拆卸过程重要建立安装、拆卸、维保和检查过程档案,记录建筑起重机械的安拆使用全过程。
(二) 加强安装后的检验验收力度
安装后的起重机械必须经过第三方检测机构验收后方可使用,当进行顶升加节后,也要进行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 增加安全技术的保障措施
目前多数检查部门对于起重机械的监督检查缺乏专业知识,由于大中专院校极少开设检查起重机械的课程,大部分从事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人员为建筑专业或者机械专业毕业,造成监督管理不够专业,各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面临同样的问题,导致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存在安全隐患但不能及时发现并消除,存在监管的盲区和漏洞。此类工作可交由从事检验的检测机构完成,并出具整改检验报告。
(四) 重视进场前的验货机制
建立省市地区的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厂家档案,对于新进厂家的产品组织有经验的技术人员现场考察其生产流水线,判断其生产水平合格后方可进入备案阶段。
推行地方性的机械保护措施,以塔式起重机为例,双制动系统在美日等发达国家由来已久,其生产成本在起重机械的总价格中不足2%,但其可以消除60%以上的因为机械维护保养不到位等原因引起的机械事故。
五、结束语
建筑起重机械的大规模应用,安全管理的问题也成了各有关部门重点关注的课题,建筑起重设备的安全管理是多方面的。只有从设计制造源头抓起,让不合格产品不能进入建筑市场,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管理,让安装拆卸工作正规化合法化,减少事故发生的起因;重视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的正确操作,杜绝违章作业。同时,建筑起重机械的管理也是多元化的,他需要监督管理部门、安装拆卸单位、设计制造单位和使用保养单位的通力配合。我只是通过自身工作经历,总结事故起因,希望几点建议能够为建筑业安全起到一定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2] 上海市建筑起重机械监督管理规定,沪建管(2014)755号.
[3] 起重机械事故案例分析与预防[D],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5.
[4] 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发展现状及思考[J],建筑机械化,2018.39(1):62-64.
论文作者:邵俊晨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模拟》2019年第2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22
标签:起重机械论文; 建筑论文; 事故论文; 单位论文; 作业论文; 过程中论文; 人员论文; 《建筑模拟》2019年第23期论文;